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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高空抛物心得体会和感想 整治高空抛物心得体会和感想作文(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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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高空抛物心得体会和感想 整治高空抛物心得体会和感想作文(二篇)
2022-12-23 16:19:07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新整治高空抛物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为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强化责任制落实,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有效减少一般事故,根据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消防火灾、油气输送管道、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船舶修造、粉尘防爆、有限空间、职业健康、水上交通、农用机械、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玻璃制品、水利工程、燃气、快递、旅游、校车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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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单位为县公安局;

2、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单位为县公安消防大队;

3、油气输送管道安全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单位为县发改委;

4、危险化学品安全、职业健康安全、烟花爆竹安全、粉尘防爆安全、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单位为县安监局;

5、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单位为县建管局;

6、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单位为县住建局;

7、船舶修造安全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单位为县经信委;

8、内河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单位为县交运局;

9、水利工程安全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单位为县水务局;

10、农用机械安全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单位为县农机局;

11、特种设备、玻璃制品加工安全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单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2、旅游安全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单位为县旅游局;

13、快递安全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单位为县邮政管理局;

14、校车安全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单位为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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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各部门结合安全监管工作实际,深入研究和分析当前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整治,严查真改、不留死角,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促进重点行业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实现全年“双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一杜绝”(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和有较大影响事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建设“四个宝应”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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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各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单位和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结合上级的工作部署和县安委会下达的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要求,明确整治目标、整治措施、整治步骤和工作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

2、加强协作,保持联动。各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单位和相关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协作意识,建立完善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信息,合力开展“打非治违”,督促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广泛宣传,严格考核。各镇(区)、各部门要积极营造安全专项整治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树立正面典型,曝光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整治过程中的阶段性成果及时报送县安委办,并积极向“宝应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报送工作动态。县安委会将组织开展督查,实施考核评比,进一步完善专项整治推进机制,提高整治效率和效果。

各镇(区)安委会要结合实际,确定今年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的行业领域,按照县下发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县各牵头责任单位要以部门正式文件下发年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于3月31日前将书面文件和电子文档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宝应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xx年3月15日

最新整治高空抛物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为进一步整合农村土地资源,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制度,实现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支持新农村建设,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人地挂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201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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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政府推动、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域村镇体系规划及上级有关政策,统一规划,拆旧建新,通过拆旧区建新区项目挂钩,运用土地整理复垦办法,开展“空心村”整治活动,整合农村建设用地,解决集镇建设用地紧张和农村建设用地粗放问题,推进集镇和中心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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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空心村”整治,不仅可以解决占补平衡指标,而且能够享受人地挂钩试点政策,解决建设用地指标。具体要实现以下四个目标:一是确保全镇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保障我镇重点建设项目和集镇建设用地需求;二是提高农用地质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三是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四是为镇域村镇体系规划实施开好头,起好步。

(二)主要任务。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域村镇体系规划,通过1至3年的集中整治,新增耕地700亩以上。其中,2014年全镇实施“空心村”整治项目村村都有,年底前实现新增耕地400亩以上,并达到验收标准,通过人地挂钩项目指标的周转使用,确保今年和明年上半年全镇用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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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局分散的自然组或因交通不便搬迁遗留下来的“空心村”。具体标准为:老居民点、原工矿企业用地、废弃的砖瓦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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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排查摸底。由各村自行对辖区内“空心村”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结合村镇体系规划村庄布局,科学确定整治对象。

 (二)申报备案。对各村所报的地块由镇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村镇中心等单位实地勘察,对照夏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地块,由镇政府申请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

(三)项目工程建设。各村要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施工,严格执行项目负责制和项目验收制,并按照“谁整治、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以农民集体组织或个人自愿形式,按程序申报实施。2014年11月3o日前,各村必须完成项目工程的施工。

(四)组织验收。各村新增耕地达到验收标准的,可以随时提请验收,由镇政府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报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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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项目有关规定,“空心村"整治新增耕地验收基本标准:(1)土地复耕,地面平整,土层深度50公分以上;(2)有明晰边界,可采用排水边沟或植树等形成边线。具体验收以国土部门的规划设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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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以奖代补。各行政村“空心村”整治项目(西河社区建设项目规划拆旧区内的西河堂、夏馆、栗园三村除外)包干费用为5000元/亩,项目完工后,由项目区所在村向镇政府递交初验申请,初验合格后报上级有关部门验收,下达验收合格意见后,由镇政府统一拨付施工费用。超额完成整治任务的,超出部分按10000元/亩补助费用。

 (二)整合资金。将“空心村”整治纳入新农村建设范畴,享受新农村建设有关政策(包括危房改造项目资金、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等)。

 (三)原村民宅基地由村集体统一收回复垦,复垦后的土地可以由村组集体统一调整使用。

 (四)“空心村”整治中,因拆除旧房需新建住宅且符合安排宅基地政策的,由村组优先安排宅基地,有关单位及政府职能部门可在税费征收方面予以变通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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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镇政府成立“空心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蔡如谱任组长,综治办主任曹金伟任副组长,国土、财政、房建、农业、林业、公安、信访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全镇“空心村”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村为“空心村”整治工作责任主体,村支书是第一责任人。各村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计划和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迅速抓好落实。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空心村”整治的目的和意义,使广大群众明白“空心村”整治是国家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政策导向,是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主动配合,自觉参与整治工作,营造“空心村”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空心村”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综合服务工作;房建、规划部门要指导和帮助各村搞好规划;财政部门要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及时提供相应的资金保证;公安部门要对干扰破坏整治工作的不法分子予以严厉打击。各村要把此项工作做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紧抓不放,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积极组织实施,要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空心村”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四)强化督查,落实奖惩。镇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订目标,定期督查,兑现奖惩。包村干部及时到村指导督查整治工作,原则上每周一督查,半月一评比排队。对按时按要求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的村予以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并暂停一切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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