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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习个准则心得体会(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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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习个准则心得体会(实用13篇)
2023-11-11 18:53:07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对一段时间内的经验和感悟的总结和反思,它可以使我们更加深入了解自己,提高自身素养。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经验,提取问题,进一步改进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方式。总结是我们提高自身能力的重要方法之一。做好总结能够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的不足,及时纠正错误,进一步提高自己的能力水平。积极总结,才能不断进步。从现在起,我们应该更加注重总结,不断思考自己的所见所闻所做,加以总结,并能深刻领会其中的道理,取得更大的成长。总结可以为我们的未来铺平道路,帮助我们更加明确自己的目标,更有针对性地发展自己。"那么,怎样才能写出一篇优秀的心得体会呢?首先,我们应该深入思考自己的体验和感受,明确总结的目的和主题。其次,要注意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和条理性,让读者能够清晰地理解我们的想法和观点。同时,要注重情感表达,让读者能够感同身受,并从中受到启发和共鸣。"推荐大家逐篇阅读这些优秀的心得体会,从中汲取学习和成长的力量。

学习个准则心得体会篇一

第一段:引言(约200字)。

警察学习准则心得体会是一门极为重要的课程。在我参与学习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了一个警察应该具备的品质和能力,并且对于如何应对各种复杂的警务工作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通过反思和总结,我认为这门课程对于我个人的职业发展和成长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第二段:个人成长与职业发展(约300字)。

在课程学习过程中,我不仅学到了丰富的理论知识,还进行了大量的实践操作。这些实践操作使我更加了解警察工作的实战性和挑战性。通过模拟演练,我学会了如何在临时情况下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同时,课程还提供了很多实际案例分析和经验分享,让我对于警务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和难题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这些知识和经验对于我的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是非常宝贵的。

第三段:职业素养与道德标准(约300字)。

警察学习准则心得体会中重点强调了警察职业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以及警察应具备的素养和道德标准。课程中讲述了警察的职责和使命,引导我们要具备高尚的品德和道德标准,不仅要勇于执法,还要注重法律和人权的平衡。通过学习和思考,我深刻认识到一个警察的行为和言行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因此,在日常工作中,我要自觉维护职业的尊严和形象,以身作则,做一个遵纪守法、公正廉明的警察。

第四段:团队合作与应变能力(约200字)。

警察的工作往往需要与其他人合作完成,所以团队合作能力非常重要。在警察学习准则心得体会中,我们进行了大量的小组讨论和合作项目。通过这些活动,我深刻认识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只有通过合作,才能更好地完成任务。此外,在课程中还通过各种应急情境的模拟,培养了我们的应变能力。这对于处理实际的警务工作中的紧急情况非常有帮助,让我能够冷静应对,做出正确的决策和行动。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约200字)。

通过警察学习准则心得体会,我对于作为一名警察应该具备的素质和能力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我将把学到的知识和经验应用到实践中,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水平。同时,我也希望将来能够继续学习和发展,不断完善自己。作为一名警察,责任重大,我将勇于承担起自己的职责,为社会的安全和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学习个准则心得体会篇二

第一段:引言(约200字)。

作为维护社会治安和秩序的守护者,警察肩负着重要的职责。为了提高执法能力和道德素养,警察需要不断学习和进步。在警察学习准则中,有许多重要的准则和原则,这些准则对于警察们的工作和日常生活都有着深远的影响。本文将着重探讨警察学习准则带给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职业规范与责任(约250字)。

警察执法的最高准则是公正与公正。学习准则教导我们警察必须养成公正、公平、尊重和忠诚等职业规范。作为警察,我们承担着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的责任,必须对所有人平等对待,不受任何特殊权力或个人感情的影响。只有始终如一地遵循职业规范和责任,在执法活动中展现出道德勇气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我们才能保持公众对我们的信任和尊重。

第三段:法律知识与技能(约300字)。

警察学习准则中强调了警察必备的法律知识和技能。学习准则让我深刻认识到,警察必须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法律的约束,并将其应用于实际工作中。与此同时,我们还需要不断培养执法技巧,提高在实际执法中的应变能力和沟通技巧。例如,学习准则中提到了有效的沟通和谈判技巧,这对于解决冲突和保护公众安全至关重要。

第四段:职业道德与自我提高(约250字)。

警察不仅需要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还要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道德标准。学习准则提醒我们在职业生涯中保持良好的道德标准,坚决抵制腐败和不道德行为。此外,警察还必须积极改进自己,保持学习的态度。在不断学习和实践中,我们能够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效率,为人民服务更好。

第五段:忠诚与共同合作(约200字)。

警察学习准则中强调了忠诚和团队合作。“忠诚”意味着警察应该忠实于职责和诺言,始终与公众利益保持一致。“团队合作”鼓励警察与同事和其他执法机构进行密切合作,共同应对挑战和解决问题。通过团队合作,我们能够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提供更好的服务并保护公众的安全。

总结(约200字)。

警察学习准则通过教育和培训,帮助我们提高职业能力,增加法律知识和道德素养。在学习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警察作为执法者的责任和义务。遵循准则中的原则,警察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并保护公众安全。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我将不断努力提升自己,做一个合格的警察,为建设安全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学习个准则心得体会篇三

今年1月,中共中央继去年出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等3个重要法规之后,又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这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从严治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按照县委、县政府和纪检委的安排部署,我结合贺国强同志《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取信于民》、《学习问答》等学习辅导文章,认真研读了《廉政准则》。通过认真学习,使我深受教育,我认为,这一重大举措正如贺国强同志所指出的,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要的长远战略意义。

一、立党为公,进一步增强自己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搞好廉洁从政的主动性。

中国共产党是史无前例的最大公无私、为人类最伟大的理想——共产主义而奋斗的先锋队组织,立党为公是其主旨。因此,共产党员反腐倡廉,廉洁从政,关键是要在灵魂深处立党为公,如果不能在灵魂深处立党为公,即使对《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理解得再深刻,也解决不了廉洁从政问题。执政党的清正廉洁问题是关系到执政党的生死存亡的大问题,而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的清正廉洁问题,也关系到一个共产党员的政治生命的生死存亡的大问题。《廉政准则》从立党为公的高度,向共产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这个问题,作为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就要从思想上认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严肃性,进而才能增强思想行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紧迫性,才能永葆革命青春。《廉政准则》说:“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励;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通过学习,我深切的体会到,《廉政准则》言之凿凿,情真意切,是针对当前反腐倡廉的大趋势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国情而发出的真情的伟大号召。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一定要把这一号召自觉的上升为思想行为规范,用之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

《廉政准则》的实施,是党中央关心爱护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重大举措,对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廉洁从政的行为,深入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对于落实xxx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纵观我党此前一段时间倒下的腐败分子,他们之所以走向了党和人民的伟大事业的反面,首先就是他们放松了反腐倡廉思想意识,忘记了立党为公这个根本;其次,他们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三是没有坚持自觉的思想改造、思想建设、思想升华,最终从思想上堕落、腐化,从而走上了自绝于党、自绝于人民的道路。我一定要以之为前车之鉴,努力践行《廉政准则》,用《廉政准则》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时刻把反腐倡廉放在心头,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廉洁从政的思想指导下,洁身自好,勇往直前,做一个符合《廉政准则》要求的党的领导干部。

二、学透为要,把握《廉政准则》实质规范自己廉洁从政行为。

《廉政准则》是一个规范,是行动的指南,为了更好的实践它,我们就应该把它学深学透,把握其精神实质,并用以指导自己的从政行为。如果不学好,或者囫囵吞枣的学,就不能在实践中贯彻落实它,甚至会阳奉阴违。学深学透的关键是反复研读,认真思考,理解其要义,把握其实质。《廉政准则》3章18条,与《廉政准则(试行)》比较,表现了3个特点:一是继承与创新的统一,二是治标与治本的统一,三是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的统一。其中,禁止性要求,概括起来共8个方面、52个“不准”,这是《廉政准则》的核心内容,也是《廉政准则》的实质所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非禁即行,禁止性条款一定要边界明晰、可操作性强;禁止的就应该是高压线,并且要带电;如果高压线不带电,人们就不会畏惧它。《廉政准则》禁止性条款有很强的边界性、目标性、可操作性,这就为建设“满负荷带电”的高压线奠定了基础,所以我觉得,《廉政准则》的实施,必将会产生良好的反腐倡廉的效果;一定会成为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规范,进而促使我党建设起制度反腐倡廉的运行机制。

通过学习,我认为,《廉政准则》主要如贺国强同志讲话精神,理清了六个方面的问题,使我党的反腐倡廉工作向反腐倡廉制度化、机制化建设迈出了关键的步子。一是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不同,各种利益主体利益纠葛,极易混淆,而一些人为了获取超“市场”利益,就要腐蚀干部,利用干部手中的公权力捞取好处。

《廉政准则》第一条、第三条分别就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严禁违反公共财物管理使用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这对于解决党员领导干部滥用、乱用职权问题,将产生积极的防范作用。二是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廉政准则》第二条作了明确规定,为党员领导干部杜绝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行为,切实把精力用到做好本职工作、服务人民群众上来,提出了制度性规范。三是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廉政准则》第七条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提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要求。这些禁止性规定,将会有力的促进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快转变职能、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减少权力“寻租”机会,能从根本上预防、杜绝这类问题的发生。四是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问题。

《廉政准则》第五条从8个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为党员领导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正确认识和处理亲情、友情,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管理,不准他们打着自己的旗号或利用自己的职权影响谋取利益提供了法律性规范。五是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问题。《廉政准则》第四条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提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要求。这有利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和用人标准,严格按条件和程序选择任用干部,切实为党和人民选好人用好人。六是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廉政准则》第六、第八条就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以及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廉政准则》是规范、是工作指南、更是座右铭,因此,在工作实践中,我一定要时刻不忘学精、学深、学透,以之指导好自己的工作实践。

三、以民为本,用《廉政准则》指导自己廉洁从政干好本职工作。

共产党员永远是人民的公仆,为人民服务永远是共产党员的宗旨,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最关键的就是要把《廉政准则》落实到为人民服务中,通过干好本职工作来践行《廉政准则》。我作为协助县长主管工交商贸工作的副县长,我觉得,通过学习《廉政准则》,核心问题就是要解决并干好本职工作问题,通过廉政勤政,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工作任务,实践当好人民公仆的理想和信念。

1、紧紧把握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通过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确立统筹抓好本战线廉洁从政工作的思路和推进机制。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建立本战线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加速建立战线反腐倡廉工作政令畅通、上下一心、拼搏进取的整体合力。重点是建立自己廉洁从政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同时指导下属各局建立一把手及局廉洁从政工作目标责任制,从而形成战线反腐倡廉工作推进机制。二是以改革为动力,狠抓本战线行政职能转变、体制创新、管理创新,以《廉政准则》为指针,用廉洁从政责任制规范,推进战线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狠抓落实,用《廉政准则》促进本战线职能部门转变作风,建立完善的公共服务机制。一是建立完善为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协调服务机制。按照廉政勤政要求,建立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制度,了解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企业传达国家宏观产业政策;向县委、县政府反馈企业需求,为企业搞好有效的公共服务和跟踪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难点、重点、焦点问题。二是廉洁从政,创新管理与公共服务,促进工交商贸经济按照高效、快速发展。重点要在建设煤电化工产业化发展、重点项目推进战略、煤化工基地建设、交通、商贸经济发展等项工作中,取得成效,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人民生活改善提供物质服务。要协调铁路部门帮助规模以上企业解决铁路运力难题;帮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民营企业向上争取国家新型工业化、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并以此推进县域经济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发展循环经济、加速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进程。努力搞好银企对接,通过银企对话、政银企协调,促进民营企业与国有银行对话,解决民营企业贷款难题,推动民营经济科学发展、快速发展。三是按照《廉政准则》要求,强化市场监管,努力创造县域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经济环境。组织有关部门,强化消费品、金融、农资、运输、煤炭运营等市场的监管,规范市场安全运营秩序;打击整治假冒伪劣商品,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宽松、透明的好的市场经济大环境。

3、以《廉政准则》为纲,把廉洁从政贯彻落实到各项细微的具体工作中。一是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等一系列党和国家关于反腐倡廉的法律、法规、文件,进一步深化我对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牢固共产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防腐防变防侵蚀的能力。坚持“以法为镜”,严格警醒自己遵守《廉政准则》。积极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权力运用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下基层轻车简从,不为个人和亲友谋私利,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侵袭。牢固树立公仆意识,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对群众上访的焦点、难点、重点问题,要认真接待、过问、研究,组织搞好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还群众一个公道,确保战线稳定。

学习个准则心得体会篇四

引言:

近日,我在大学学习期间参加了一门关于审计的课程,通过学习和实践,我对审计准则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审计准则是指为确保审计的全面、正当和有效,审计师所应遵循的一系列原则和准则。在学习中,我逐渐体会到了审计准则的重要性,并形成了自己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一段:审计准则明确了审计师的职责和义务。

审计准则规定了审计师在进行审计活动中应遵循的道德和专业标准。不论是内部审计还是外部审计,审计师都有责任确保审计工作的公正、客观和独立,以保护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在学习中,我认识到作为审计师,我们需要具备高度的诚信和责任感,严守业务保密,保护客户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同时,审计准则要求我们保持专业独立,不受任何非职业因素的影响,以便能够对客户提供独立中立的评价。

第二段:审计准则规定了审计程序的实施要求。

审计准则要求审计师按照一定的审计程序进行工作,以保证审计的有效性和高效性。审计程序包括了审计计划的编制、风险评估、审计证据的获取和分析等环节。通过学习中的案例分析,我认识到审计程序的合理规划是确保审计质量的基础。在实施过程中,我们需要了解企业的风险特征,确定重点审计领域,并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设计相应的审计程序。此外,审计准则还要求审计师根据获得的审计证据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财务报表进行审查和分析,以提供有关企业经营情况的真实和准确的结论。

第三段:审计准则对审计报告的格式和内容提出了要求。

审计报告是审计师向利益相关者提供审计意见和评价的主要形式。审计准则规定了审计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并明确了审计意见的表达方式。通过学习中的实践操作,我了解到审计报告需要清楚地陈述审计师对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和意见,并根据审计的发现提出改进建议。此外,审计准则要求审计报告必须真实、准确、完整,遵守语言表达规范,以确保审计意见的客观性和可信度。在实践中,我意识到撰写审计报告不仅要具备审计技术的水平,还要注重表达的准确性和文字的规范性。

审计准则要求审计师不仅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术,还要注重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审计师应积极参与各种培训和学习活动,掌握最新的审计准则和规范,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审计环境。在学习中,我认识到不断学习才能保持专业的竞争力,只有不断提升自己,才能更好地适应和应对复杂多变的审计工作。因此,我决心在今后的学习中加大对审计准则的研究和理解,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结论:

通过学习审计准则,我进一步认识到审计师的重要性和责任。审计准则明确了审计师的职责和义务,规定了审计程序的实施要求,要求审计师编写符合要求的审计报告,并鼓励审计师不断提升专业能力。我将在今后的学习和实践中遵循审计准则,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为实现审计的公正和有效贡献自己的力量。

学习个准则心得体会篇五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颁布以后,作为一名纪检监察战线的党员领导干部,感到由衷的欣慰,并进行了认真反复的学习。回想《廉政准则》从试行到正式推行这十几年的历程,从以前“30个不准”到现在的“52个不准”,条目不仅增加了,内容更有了新意。可以说条条不准都针砭时弊,条条不准都反映了党中央反腐力度、信心和决心;也让我们感受到了反腐关口的不断前移,反腐制度的不断升级。

《廉政准则》的52个不准,详细列举了领导干部不准“在公务接待活动中的违规问题”、“公费开支和公车使用事项”、“社会经济活动中的相关准则”,以及涉及领导干部形象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问题”等等,这与以往较宽泛和原则性过强的规定是有区别的,它不仅涉及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中的行为规范,也涵盖了党员干部思想、生活、家庭和社会人际交往等方方面面,可以说,要求不可谓不严、规范不可谓不细。如此明确而细致的标准,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有了更严格的行为标尺和参照系,体现出严格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决心。而《廉政准则》的颁布与实施,也标志着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约束,已从过去较宽泛性的管理,向精细化管理的转变。

常言道:严是爱,宽是害。《廉政准则》正是一份严厉的爱。纵观以往落马的贪官,无论是邱晓华、郑晓臾,还是陈希同、王宝森,以及陈良宇之流,也无论是他们曾经如何滥用职权、贪赃枉法、大肆贪污腐败,都有着有关部门对他们失之以宽、失之以软的影子,也有纪律不彰、执纪不严的原因,更与对干部管理和作风建设不细致、不全面、不到位有关。而《廉政准则》的实施,将逐步实现对党员领导干部“全方位”监督管理,其效果很值得人们期待。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颁布以后,作为一名纪检监察战线的党员领导干部,感到由衷的欣慰,并进行了认真反复的学习。回想《廉政准则》从19试行到20正式推行这十几年的历程,从以前“30个不准”到现在的“52个不准”,条目不仅增加了,内容更有了新意。可以说条条不准都针砭时弊,条条不准都反映了党中央反腐力度、信心和决心;也让我们感受到了反腐关口的不断前移,反腐制度的不断升级。

《廉政准则》的52个不准,详细列举了领导干部不准“在公务接待活动中的违规问题”、“公费开支和公车使用事项”、“社会经济活动中的相关准则”,以及涉及领导干部形象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问题”等等,这与以往较宽泛和原则性过强的规定是有区别的,它不仅涉及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中的行为规范,也涵盖了党员干部思想、生活、家庭和社会人际交往等方方面面,可以说,要求不可谓不严、规范不可谓不细。如此明确而细致的标准,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有了更严格的行为标尺和参照系,体现出严格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决心。而《廉政准则》的颁布与实施,也标志着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约束,已从过去较宽泛性的管理,向精细化管理的转变。

常言道:严是爱,宽是害。《廉政准则》正是一份严厉的爱。纵观以往落马的贪官,无论是邱晓华、郑晓臾,还是陈希同、王宝森,以及陈良宇之流,也无论是他们曾经如何滥用职权、贪赃枉法、大肆贪污腐败,都有着有关部门对他们失之以宽、失之以软的影子,也有纪律不彰、执纪不严的原因,更与对干部管理和作风建设不细致、不全面、不到位有关。而《廉政准则》的实施,将逐步实现对党员领导干部“全方位”监督管理,其效果很值得人们期待。

总之,通过学习,我认为《廉政准则》就是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的一场及时雨,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从政指南。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一定要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同时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来说,还要对照《廉政准则》做好他律,监督管理好我们身边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廉政准则》中提出的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禁止”及52个“不准”,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廉政准则》的执行力度以及对违纪违规党员干部的查处力度,为我们企业的健康和谐发展营造风清日丽、政通人和的氛围。从而让“52个不准”筑成一道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防洪堤,成为一条政治生命的高压线,成为领导干部的人生信条;成为企业经济发展的保驾护航船。

学习个准则心得体会篇六

要学深悟透,率先知纪。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学习宣传,让纪检干部真正理解和掌握两个党规,推动全市上下关注两个党规,知晓其内容,为贯彻两个党规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以学习的成效引领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提升执纪监督问责能力。

要认真履责,推动守纪。《准则》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条例》强调他律,重在立规。纪检监察机关在推动《准则》和《条例》落实方面负监督责任。要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用两个党规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决不开口子、留口子,决不放松要求,在制度面前没有例外,要善于发现问题,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解决问题,坚决维护两个党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推动崇廉尚洁、遵纪守法成为自觉。

要落实要求,严格执纪。两个党规为党员领导干部严格区分了纪律和法律,把视角面向全体党员。长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做好工作,准确理解两个党规的具体要求,切实提升执纪理念、转变执纪方式、强化执纪担当,从“查违法”转向“盯违纪”,做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要坚守“六大纪律”,在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案件审理、案情通报等各个方面都要体现《准则》、《条例》的规定和精神。要深刻理解、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违纪即查,使纪律规矩真正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学习个准则心得体会篇七

作为一名教师,提高自己学习能力非常重要,古人云“玉不琢,不成器。

”浅显的比喻却揭示了学习的重要性,我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周围的同志共同进步。

我更应成为学生的榜样,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努力学习,培养创新精神,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完善自己。

正如古人所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中央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是对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

为政之要,贵在廉洁。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许多的现象。

的缺口,往往从小事、小节打开,从小节失守到大节丧失,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走向的普遍规律。

近年来,一些因而落马的党员领导干部,大都是从吃别人一顿饭,收别人一些土特产开始的,总认为这是人之常情,礼尚往来。

久而久之,积少成多,积小成大,继而陷入了不可自拔的泥潭。

他们在反省时发出了自己的堕落源于“温水煮青蛙”的悔恨,这些人最初也曾一身正气,只因为失去了廉洁从政的的自我约束,让别有用心者钻了“空子”,从而一发不可收拾,一步步的坠入的“深渊”。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链条最容易在薄弱环节上断裂。

生活上不拘小节,思想上就会放松警惕,行为上就会放纵自己,最终就会滑入罪恶的深渊。

《廉政准则》中明确规定有“52不准”,这无疑就是党员领导干部防微杜渐、拒腐防变的有力武器。

以《廉政准则》为镜,可以明确什么不可为。

《廉政准则》中“八禁止52不准”,其实就是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底线,也是他们待人处事的'底线,更是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底线。

从发现查处的一些分子来看,他们也就是从一点一滴突破禁令开始走向深渊的。

因此, 这就更需要党员领导干部以《廉政准则》为镜,防微杜渐,注重从点滴小事做起,以肩负的责任鞭策自己,坚守“底线”,廉洁奉公,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

“贪如水,不遏则滔天;欲如火,不遏则自焚。

”贪婪是无止境的,唯有树立廉洁从政的坚定信念,以《廉政准则》为镜,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所做所为是否违反了准则,廉洁自律,忧民所忧,才是人民满意的好教师。

当然,时代是发展的,也具有“与时俱变”的特点。

这就是说,《廉政准则》的若干内容,必定将随之不断补充、丰富。

即便如此,其基础性党内法规的地位,已然奠定,依然是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

按照学校党支部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通过学习《条例》,使我们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

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我通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感受颇多。

学准则、学条例,使我进一步增强了廉洁从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是以《准则》为标杆,严于律己。

通过认真研读,我觉得《廉政准则》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是一个“安全网”,只要我们排除私心杂念,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就一定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

因此,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对《廉政准则》应该心存敬畏,心怀虔诚,认真学习贯彻。

要逐条学习,牢记在心;案头常放,警钟常鸣。

二是以《条例》为底线,防腐据变。

党员领导干部要防腐拒变,必须在日常行为中严于律己,守住底线。

一要戒贪欲,二要重小节,三要慎用权。

三是以廉建为契机,醒己律人,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是我党对每一名党员的基本要求。

以身作则,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四是以思想为动力,勤政为民,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守住廉洁底线的同时,更应该在勤于政事、为人民谋福祉上有所作为,做出成绩。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遵守《廉洁从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而言是基本要求,也是必须执行的行为法则。

要求我们在工作过程中,从点滴做起,构筑防腐之墙,堵塞漏洞,切实炼就成“金刚不败之身”,做到“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

一要深刻领会《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内涵。

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内容,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把握《准则》的基本精神,以贯彻实施《准则》为契机,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二要严格践行《廉政准则》要求。

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做好表率,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努力解决影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深层次问题,铲除行为滋生蔓延的土壤。

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始终保持职务行为廉洁性,做一名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廉洁公务员。

三要自觉接受监督。

在实际工作中,要围绕解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着手,深入基层,掌握实情,为群众做好服务工作。

在工作中,注意思想改造;在工作中,落实《准则》规定要求;在工作中,查找自身不足,用实际行动加强政(行)风建设,取信于民,使人们满意。

学习个准则心得体会篇八

准则》紧扣廉洁自律,重在立德,是我们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突出政党特色、面向全体党员廉洁自律的党内重要的基础性法规,为全党树起了必须坚持理想信念宗旨的“高线”。《条例》突出党纪特色、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他律立规,为党的组织和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

《准则》提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即“四个必须”,它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展现党的先锋队本色,树立起能够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

习近平总书记曾形象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对党员、干部来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总开关”没拧紧,各种出轨越界、跑冒滴漏就在所难免了。为保持思想上的清醒、政治上的坚定,每一位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是对共产党员、党员领导干部最基本的也是最高的要求。

为实现“四个必须”,全体党员要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即“四个坚持”。

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党内“关键少数”,由于其特殊身份和岗位特征,围绕“廉洁”这个主题,分别从“从政”、“用权”、“修身”、“齐家”四个方面,做到“四个自觉”。即,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准则》中“四个必须”是共产党人的价值指向,是我们党“两个先锋队”本色、党性修养和道德情操的高度概括,是管总的。党员廉洁自律规范的“四个坚持”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四个自觉”,构成“八条规范”,它们是共产党人世界观和道德情操的集中体现。“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构成一个有机整体,相互呼应,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看得见、够得着的自我衡量标准,理想信念宗旨“高线”。

修德为本,坚持“八条规范”。中国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品格,始终是党赢得人民群众拥护支持的重要法宝和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的强大力量。毛泽东同志曾要求共产党员要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修德就是要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遵守《准则》作为自身政治责任,化为自觉追求,认真贯彻“四个坚持”、“四个自觉”的规范要求,解决好公私关系、廉腐问题、俭奢问题、苦乐问题,明确廉洁的分界线、把握廉洁底线,筑牢廉洁的防线,追求廉洁高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勤政为民;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用权为民;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修身安人;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齐家正气,让廉洁成为一种文化、一种习惯、一种传统,不为名所缚、不为物所累、不为利所驱、不为钱所惑、不为色所诱,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示范为要,坚持“修身齐家”。“欲化人,先正己,正己而后化人”。党员是先锋战士,干部是骨干和公仆,都要求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道德的感召力是巨大的,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其秘诀就是把一种需要加以提倡的精神,加以推崇的价值观,加以实现的原则,加以推广的经验,具体化在一个或几个看得见摸得着的人物或事件上,使之成为一面鲜艳的旗帜”。坚守道德底线要坚持以上率下,层层立标、作示范,通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加强党性修养,影响和感召身边人和广大群众,实现党风、政风、民风的好转。

《条例》坚持以德治党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全党纪律的“底线”,是我们党的建设经验的高度总结,也是对党的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全党在思想上坚定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同时,还必须以严明的纪律为保障,《条例》为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亮起了“红灯”、开列了党内纪律“底线”。

《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原则,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条例》实现了党纪处分与国法处理的有效衔接,使党员在突破法律“底线”前先触碰到党纪“底线”。既保证了党的“先锋队”性质,又保护了党员健康发展。

尊崇党章精神与原则,按照党的建设规律,对党的纪律进行重新归类。《条例》突出强化党章意识,维护党章权威,增加了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的规定。把党内违纪行为整合为6类,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坚持问题导向,把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经验转化为党规党纪,凸显“全面”和“从严”。从严规范各类违纪行为,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对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以及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对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等作出违纪处理。对权权交易,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失管,搞权色交易和钱色交易等作出违纪处理。对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破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对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泄露、扩散或者窃取涉密资料等作为违纪条款。对生活奢靡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行为等作为违纪进行处理。

《条例》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遵循、不可逾越的“底线”,是带电的“高压线”。

《准则》与《条例》一正一反,提倡什么和反对什么一目了然。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准则》与《条例》,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坚持底线思维,敬畏纪律,守住“底线”。

各级党组织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改进方法措施,将廉洁纪律树起来。要把《准则》和《条例》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将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与《准则》、《条例》的新规定、新要求相结合,将党的廉洁纪律严格执行到位。对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要严格按照“四种形态”要求,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得咎,对需要追究责任的,决不手软,严格问责。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正确行使手中权力,自觉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染,严以律己、清正廉洁,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自觉做遵守廉洁纪律的标杆,克己奉公,清正廉明。

学习个准则心得体会篇九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为了更好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国共产党人需要始终坚持党的宗旨,始终牢记自己的使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了更好地理解和贯彻党的准则,我特意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感准则对于我们每一个党员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下面我将从准则对于理想信念的要求、公正廉洁的标准、党性修养的提升、团结统一的重要性和领导核心地位的体现五个方面,谈一谈我对于学习《准则》的心得体会。

首先,《准则》对于理想信念的要求给予了党员很高的期望。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们必须要坚守共产主义信仰,始终保持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定信念。《准则》要求我们要旗帜鲜明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严守党的宗旨,牢记自己的初心和使命。这让我深感作为一名党员,我们应该时刻保持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执着追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时刻紧跟党的正确道路。

其次,《准则》对于公正廉洁的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作为党员,我们时刻要保持清正廉洁的行为作风,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准则》要求坚持反腐败斗争不松劲、不停步,反腐斗争的目的就是要把为人民服务的执政党建设成为人民满意的党。只有让党员党性的光亮驱散黑暗,让党员党性的磁能吸引群众,才能够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三,《准则》对于党性修养的提升有着明确的要求。党员应该始终保持先进性,坚守正确的党性。穿梭在党性修养的路上,每一步都要紧跟党的步伐,时刻牢记党员的身份、职责和使命。我们要时刻自觉地树立共产主义的思想信仰,坚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党的光辉历程融入到自己的灵魂深处。只有不断提升自己,才能够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党的事业作出贡献。

第四,《准则》强调了团结统一的重要性。作为党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团结统一的工作。只有团结一心,才能够使党更加坚强有力,推动党的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准则》要求我们弘扬民族团结,加强党内团结,做到思想一致、政策一致、行动一致,始终保持团结统一的核心地位。

最后,《准则》在强调党的领导地位时体现出了非常重要的意义。作为党员,我们要时刻牢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最大的优势,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保证和核心力量,只有“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坚持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的原则,才能够顺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发展。

通过学习《准则》,我深刻认识到党员的责任和使命,也更加明白了作为一名党员应该如何提高自身修养和素质。只有时刻保持共产主义信仰,始终坚守党的宗旨,我们才能够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党的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同时,我们要时刻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不断提升自己的党性修养。通过团结一心,我们才能够使党更加强大,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一步发展。最重要的是,我们要时刻牢记党的领导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做到思想一致、政策一致、行动一致。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学习个准则心得体会篇十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各级纪检机关进一步深化“三转”、转变执纪思路和执纪方式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学习贯彻落实《准则》《条例》的具体过程中,我们必须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回归党章的要求,保持政治定力,强化责任担当,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围绕“一条主线”去把握。

新修订的《准则》《条例》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围绕把纪律挺在前面的目标,以党章为遵循,坚持纪法分开,既赓续“思想建党”的传统,又确立“制度治党”的规矩,他律与自律互补、守底线与高标准兼顾、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结合,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纪检机关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依据党章履行职责,既强调从“全面”出发,用纪律约束管住大多数,又坚持从“从严”着眼,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一寸不让。必须牢固树立纪律思维,紧紧抓住纪律建设不放,坚持以纪律为尺子,从纪律的维度思考问题,用纪律的手段处理问题,用纪律的方式开展工作,切实把“六大纪律”落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前沿。

压实“两个责任”去贯彻。

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是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只有党委把主体责任担起来,才能最大程度调动各方面力量和资源,齐心协力把《准则》《条例》学习好、贯彻好。作为纪检机关,要积极协助党委落实好主体责任。要认真落实《丽水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十项制度》,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层层传递压力,重点要加强对二级单位、基层单位的常态化督导,防止责任虚化空转。同时,要落实好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对《准则》《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考核内容,尤其要把贯彻执行《准则》、《条例》情况作为“一案双查”、追责问责的重要内容。对不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不贯彻执行或贯彻执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不良影响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确保两项法规贯彻执行,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推进“三转深化”去落实。

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也是对纪检机关“三转”的又一次深化,要求纪检机关职能定位进一步回归党章“原教旨”,工作重心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向进一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工作目标进一步体现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深化“三转”必须冲着纪律去,执纪理念上要从“以法律为底线”回归到“以纪律为尺子”,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挺在前面。工作重心上要从“查办大案要案”转移到“强化日常监督执纪问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盯紧重要节点,扭住“四风”不放,一寸不让;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监督重点上要从单个“树木”拓展到整个“森林”,从盯少数到盯多数。自身建设上要坚持正人必先正己,作遵守《准则》和《条例》的表率。

综合“四种形态”去运用。

坚持以《准则》和《条例》为尺子,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对症施药,精准发力。“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强调的是“防致病”理念,要重点通过完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约谈提醒制度这两项制度,形成常“扯袖子”、多“咬耳朵”的工作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强调的是“正歪树”理念,要对照新修订的《条例》,加大对违反六大纪律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更多地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轻处分等方式来处理。“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强调的是“治病树”理念,要对那些严重违纪但不足以沦为“阶下囚”的党员,通过采取党纪政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等方式,在“好同志”和“阶下囚”之间形成带电的“缓冲区”,以达到当头棒喝、用猛药、治病救人的目的。“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强调的是“拔烂树”理念,要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从建立完善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合办案工作平台入手,不断完善反腐败组织协调机制,最大程度形成纪律审查的工作合力。

学习个准则心得体会篇十一

中央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是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举措。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对于进一步规范我们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从政从业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的八条禁止五十二个不准,使我们认识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到我们党关心干部的成长,爱护干部的根本利益。学习《廉政准则》要真学,做到全面完整学、结合实际学、认真刻苦学、突出重点学,注重在思想上筑牢“防火墙”、行为上拉起“高压线”。作为教育工作者,不仅自己处处要做勤廉的模范,而且要为下一代做好表率。

一定要清楚地认识到权从何而来?权为何而用?真正做到心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做深怀爱教之心,恪守为教之责的表率。树立良好形象上率先垂范,以勤政赢得大家的尊重,以廉洁赢得大家的信赖。切实规范自己的言行,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做的事情不做,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人。

一定要时刻牢记上级的教诲,铭记人民的期盼。在工作中增强政治责任意识,做人,做事,做品牌。坚持早出晚归,坚持深入教学一线,坚持有学生在校活动人必到场的务实风格,树立“勤能补拙”的反思作风,时刻记住学校赋予的重托,真心实意为加快发展、进一步打造学校教育品牌,为教师和学生的发展服务。

在实际工作生活中,一定要扬正气,促和谐。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不被歪理邪说所俘虏,也不能随波逐流,力争做一名中流砥柱。二要耐得住清贫。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引导教师安贫乐教,不收家长谢礼,谢绝有偿家教,并且特别注意处理好“先富”与共同富裕的关系。

一定要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为契机,把《廉政准则》的学习贯彻情况纳入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强化责任追究。全体干部职工要模范遵守《廉政准则》各项规定,严格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职责范围内《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做到预防为主、关口前移,进一步深化“阳光工程”层层落实责任制,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

为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自觉接受服务对象、职工群众以及上级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坚持校务公开,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处理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切实推动《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

总之,《廉政准则》是防腐保鲜的灵丹妙药,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航标灯,是行为准则活动的了望塔,也是悬崖旁的.防护栏。我们要大胆做事,小心做人。通过逐步学习,提高自己的党性,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学习个准则心得体会篇十二

近期,我参加了一场关于《准则》学习的培训课程,通过阅读和学习这本经典之作,我获益良多。在这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准则》对于我们的意义和启示。以下是我对于《准则》学习的心得体会。

首先,《准则》告诉我们“向上最远的路就是向内”,这一点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往往会踏上追逐物质、权利和地位的征程。然而,《准则》提醒我们,真正的成长和进步是从内心开始的。我们需要去关注自己的修养和品质,反思自己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只有通过深入内心的反思和思考,我们才能找到真实的自我,不断完善自己,进步到一个更高的层次。

其次,《准则》提到了“自律”这一重要概念。自律源自于内心的力量,它是实现个人目标的重要保障。在学习《准则》的过程中,我意识到自律不仅仅体现在时间管理、健康习惯等方面,更重要的是自律在提高个人能力和素质方面的作用。只有通过自律,我们才能更好地掌握时间,提高学习效率,追求卓越。而且,自律也是保持良好品格和道德风尚的基础,只有通过自律,我们才能保持正确的思想态度,远离不良行为和不良习惯。

第三,《准则》强调了“合作共赢”的重要性。合作是实现个人和集体目标的关键,更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力量。每个人都需要学会团结合作,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在团队中默默付出,主动承担责任。而且,《准则》告诉我们,只有通过与他人的合作,我们才能够实现自我价值的最大化,获得更多的机遇和成功的可能性。因此,在学习《准则》的过程中,我深感合作是实现个人和集体目标的必由之路,而且,它是一种乐于分享、乐于奉献的精神,也是培养优秀的人才的重要途径。

第四,《准则》教会了我感恩和珍惜。在学习《准则》的过程中,我不断体会到感恩之情的重要性。感恩是一种积极的情绪,它能够让我们更加关注身边的一草一木、一花一叶、一石一木。同时,感恩也是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它能够让我们看到生活的美好和幸福。而珍惜是感恩的延伸,它是对于所拥有的一种尊重和珍爱。因此,学习《准则》让我明白,感恩和珍惜是一种积极人生态度和价值观,只有真正感恩和珍惜,我们才能够拥有真正的幸福和满足。

最后,《准则》给我一种与众不同的力量和信念。通过学习《准则》,我深刻感受到其中包含的智慧和价值。它让我相信,只要我们遵循准则,坚守信念,勇往直前,就一定能够战胜困难,实现自己的目标。准则如石,可为我们指引方向;准则如舵,可为我们指引航向。它让我明白,只要我们心怀准则,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积极的心态,就一定能够跨越困境,迎接更好的未来。

综上所述,通过学习《准则》,我深刻认识到内心修养、自律、合作共赢、感恩和珍惜等对于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同时,准则也给了我一种与众不同的力量和信念,让我坚定自己的人生方向和目标。因此,我深信,只要我们学会借鉴和运用《准则》中的智慧和价值,我们一定能够在人生的旅程中越走越宽广、越走越深刻。

学习个准则心得体会篇十三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专家指出,条例的印发施行,标志着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再次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条例对谁来问责、对谁问责、什么情形要问责、如何问责等具体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让问责工作“有章可循”。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细化具体化,问责的“利剑”指向何方?“板子”怎么打?“新华视点”记者梳理条例为你一一解读。

覆盖各级党组织 瞄准“关键少数”

条例:党的问责工作是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

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认为,问责条例对问责工作的概念作了明确界定,首先明确了问责工作的主体和对象,即谁来问责、对谁问责的问题。“问责的主体是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包括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组织。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8800多万党员、440多万党组织的执政党来说,问责工作必须落实分级负责的原则,从中央到地方,层层压实责任。”

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表示,除了自上而下分级负责的原则,条例把问责的责任不仅落实到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也分解到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工作部门,这是问责制度的一个重要创新,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要细化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鲜明态度。

对于“对谁问责”的问题,条例规定包括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

专家表示,将各级党组织纳入问责对象之中,意味着问责不能只对下级,包括中央部委党组、省区市党委也要把自己摆进去。同时,条例还突出强调问责重点是主要负责人,突出了“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更成为了问责的重中之重。

6种问责情形 体现纪法分开。

以来,党中央把问责作为管党治党利器,先后对山西塌方式腐败、湖南衡阳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等严肃问责。据统计,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共对4.5万余名党员干部作出了责任追究,起到了很强的震慑警示作用。

在现有500余部党内法规制度中,与问责相关的共有119部,这些法规制度对事件、事故等行政问责规定多,没有突出坚持党的领导、紧扣全面从严治党,问责主体不明确、事项过于原则、方式不统一。条例明确规定,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有6个方面失职失责的情形,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影响恶劣的,就要进行严肃问责。

根据条例原文,这6种情形概括起来包括:

党的领导弱化,在推进各项建设中,或者处置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等情形;党的建设缺失,党组织软弱涣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等削弱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等情形;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特别是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等情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等情形;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等。

辛鸣表示,条例从6个方面具体规定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需要问责的情形,前5条是主体内容,第6条是兜底条款,紧扣全面从严治党的方方面面,同时也与行政问责事项区分开来,对引咎辞职、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等已有明确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不再重复规定,体现了坚持依规治党,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的原则。

7种问责方式 可以合并使用。

现有各类问责规定中,共有14种不同问责方式,包括批评教育、作出书面检查、给予通报批评、公开道歉、诫勉谈话、组织处理、调离岗位、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辞职、免职、降职、党纪军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等。

条例区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两种不同对象,根据情节轻重规定了共7种问责方式:

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有3种,包括检查、通报、改组。

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有4种,包括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其中诫勉既包括谈话诫勉,也包括书面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包括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

谢春涛分析指出,这些方式均在党内法规中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也经常使用,问责条例对既有各类问责规定中的问责方式进行了规范。

条例还规定,这些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谢春涛认为,这主要是考虑到在问责实践中,有时要进行组织处理,也要给予纪律处分,这时就要将两种方式合并使用,“双管齐下”。

规定问责时限 实行“终身问责”

条例:问责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向被问责党组织或者党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宣布并督促执行。有关问责情况应当向组织部门通报,组织部门应当将问责决定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个人档案,并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备案;涉及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相应手续。

辛鸣认为,条例明确规定了问责决定作出后如何执行等细则,特别是要求受到问责的领导干部书面检讨的同时,还要在民主生活会或者其他党的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建立健全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可以保证问责达到最终效果。

“这既体现了‘严’和‘实’的精神,也可以通过一个个具体鲜活的案例,发挥警示作用,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辛鸣说。

此外,条例特别规定: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

对此,谢春涛表示:“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把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决不能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才能不让问责的利剑生锈,形成破窗效应。”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相关专家最后指出,作为一部党内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对问责情形、问责程序等作了明确而原则的规定,目的是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紧密联系实际细化问责工作、制定实施办法、抓好贯彻落实留下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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