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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开垦案件心得体会及收获 林地开垦案件心得体会及收获怎么写(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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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开垦案件心得体会及收获 林地开垦案件心得体会及收获怎么写(7篇)
2022-12-24 09:22:57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2林地开垦案件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与使用权(简称林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由乙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自主经营、利用、开发并享有经营收益。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遵守执行:

第一条:转让标的:

甲方转让乙方的林地及林权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林地、林权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亩,林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苗木约______________株,林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山场现有林木蓄积量为:____立方米。

该林地、林权四至界限分别为:

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转让期限:

乙方受让上述林地、林权的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上述林地、林权经营、转让、继承等权利。

第三条: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1.甲方转让该林地、林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付款方式:

⑴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甲方林地及林权转让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

⑵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完毕《林权证》后________日内,乙方应将该林地及林权转让费人民币大写:(小写:),存入甲乙双方在北京银行密云支行开具的共管账户内;

⑶甲方如约履行甲方义务,且在半年内不存在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所述行为时,乙方应将双方共管账户内所存的“林地及林权转让费”交付甲方。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收取约定的转让金的权利;

2.甲方保证该林地、林权无抵押、无担保、无债权债务纠纷,权属无争议,如该林地、林权在转让期内发生四至权属纠纷及其他纠纷,均由甲方负责解决。

3.甲方保证具备合法和有效的转让条件,并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转让文书,包括(但不仅限于):

⑴原承包户或者村集体、村民小组将其林地、林权流转给甲方的林权转让合同书原件;⑵村民代表大会或者村民大会同意将此林地、林权流转给甲方的会议记录,可以是复印件,但须加盖公章以证明与原件相符;⑶县林业局同意流转的批文原件,确保可办理林地、林权使用证分割;⑷原承包户或者村、组收到甲方转让费的凭据等;⑸该林地山场地界内所有的林地资料,如各类摸底调查表、勘察外业调查表、测量记录表、勘界公示表及林地林权登记申请表等资料。⑹乙方认为甲方应该出具的其他材料。

4.甲方必须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林地、林权转让登记手续至乙方名下,转让税费由甲方承担;

5.甲方应尊重乙方的自主经营权,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在生产经营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确保乙方可正常经营、发展。

6.甲方对乙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可以监督、但应以合理合法为限,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行为;

7.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对本合同林地山场护林防火,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在该林地山场道路随意通行,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在该林地山场内野外用火、砍柴、伐木、取土、采石等。

8.在国家政策允许和不损害乙方利益的情况下,乙方允许甲方村民在乙方所购买的林地山场放牧。

9.发生林木滥砍乱伐、偷盗等事件,甲方应及时予以协助处理。

10.甲方需为乙方进出该林地山场预留宽度为8米左右的道路(从公路起至山场,且保证该道路与其他村民无任何权属纠纷),详细情况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甲方保证乙方进入该山地林场区域的道路通畅并且无偿使用,乙方在使用镇、村、组等已修好的公路时,相关镇、村、组等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按林木林地转让合同约定履行支付林地、林权转让款的义务;

2.林地转让后,乙方享有该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经营收益权、附属资源享有权等所有权益,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乙方有权自主经营该山地林场,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可进行各种商业综合经营开发,乙方有权自由转让全部或部分该山地林场林权,有权对外销售该山地林场树木,甲方不得妨碍、阻挠乙方上述经营活动。

3.在转让期限内,附着于该林地山场的所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等归均乙方享有,如遇林地被征收、征用、占用的,所有林权证范围内的林地及地上物补偿款均归乙方享有。

4.转让期限届满后,该林地山场的所有权、使用权、林果补偿等权益按当时国家政策执行,附着于该林地山场建筑物、构筑物等建筑设施归乙方所有,如涉及政府征收、征用、占用等,其建筑设施补偿款均归乙方享有。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具体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诚信遵守,任何不履约或不完全履约本合同项下约定义务的行为以及违背本合同做出的保证,承诺等情况,均构成违约。

2.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后______日内,如甲方未能履行林权证转移手续,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双倍退还乙方所付定金,且在_____日内支付完毕。

3.如因甲方未履行甲方义务而造成的违约,或因乙方未履行给付转让费义务而造成违约,均应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____%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在合同签订地法院即: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合同附件及相关转让手续均应通过公证处进行法律公证,费用由____承担。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订地:北京市密云县鼓楼东大街20号办公楼。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妥善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交公证处份,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备案份。

签约当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主管机关(签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2022林地开垦案件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甲方(发包方): 镇(乡) 村 组 负责人村委会主任: 村民小组组长:

住址:

乙方(承包方): 镇(乡) 村 组 承包方代表:

住址:

为规范林地承包(指家庭承包、责任山和“四荒地”上的非家庭承包)行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林地标的、形式、期限和交付现状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坐落在 的下列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面积共 亩的林地使用权以 (家庭承包形式为协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限共 年,发包给乙方用于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现状:

(二)以非家庭承包其他方式的林地承包价款按每年每亩 元,面积 亩共计为 元,如林地上的林木一并承包转让的,按每年每亩 元,共计为 元,缴付时间为 年 月 日。具体缴付在本合同第六条作补充约定。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承包集体林地所有权。有权依法按规定获得林地承包收益。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林地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好林地,制止乙方损害所经营的承包林地和森林资源的行为。

2.确认上述所发包的林地林木权属清晰、合法,无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如在承包后发现原发包林地林木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3.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乙方申办林地林木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林木采伐手续,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规定享有对承包林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林木处臵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2.有权享受承包(责任山)国家优惠政策,如该承包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采取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价款给甲方,并依法依规缴交各项税费。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该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必须做好造林培育,其采伐迹地应在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造林更新,不得闲臵丢荒,并保护好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依法按规定申办林地林木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林木采伐审批手续,不得非法砍伐林木。

第三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在承包期内,如乙方确需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必须报经原发包方甲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原发包方甲方备案。同时依法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对以家庭承包责任山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间,乙方家庭内部成员需要对承包责任山进行分割责任山,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以原承包责任山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依法按规定申办林地林木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甲乙双方负责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

合同。

(四)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五)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经营该林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承包经营权,但需与甲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承包合同期满后,乙方在 天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甲方,乙方必须将原承包经营林地的林木妥善处理。未采伐林木的处理约定为 。

(六)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臵方式为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臵方式 。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双方设定为 元。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以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应缴纳的承包价款

的 ‰作为滞纳金。逾期 个月,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甲方发包的林地手续不合法,或林地林木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以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缴付林地承包价款,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期(年)应付承包价款的 ‰作为滞纳金。逾期 个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乙方给承包经营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或者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或者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经林业主管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违约损失、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林地承包经营使用权,所收取的定金不予退还。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争议,由甲乙双方自行和解;和解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镇(乡)政府等进行调解;和解、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 种解决方式: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六条 其他约定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对上述条款的修改或补充) 。

第七条 附则

(一)本合同属完善原责任山承包合同,原责任山承包合同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如需经镇(乡)政府批准的或经主管部门备案(签证)的,经自批准或备案(签证)后才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村委会、镇(乡)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代表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二o 年 月 日

2022林地开垦案件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我来栽树,你来乘凉,大家受益;

你也防火,我也护林,绿色永存。

林中无烟火处处山清水秀生态良好鸟语花香,

大地有森林年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国泰民安。

让心灵的火花绽放,让森林的火花熄灭!

人类一把火,森林满眼泪。

森林一把火,大地两行泪。

让绿色拥抱大地,让火灾远离森林。

林+火=焚。

北国之春,无火才美;秋色迷人,有火皆愁。

心燃烧的是激情,

云燃烧的是彩霞,

火燃烧的是灰烬。

沐浴阳光享受绿色,走进森林注意防火。

小树成材真不易,用火切莫入林地。

星火酿大祸祸及森林,防患须小心心系绿色。

防森林火灾,保绿色家园,筑生态屏障。

愿绿色覆盖大地,让火源远离森林。

森林无火家家乐,生态优美人人康。

火烧森林易,树木成林难。

人人当好护林员,保护绿色大家园。

2022林地开垦案件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发包方:_________省 _________市_________ 县(市、区) _________乡(镇、街道) _________村(社区) _________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主(农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有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成员(家庭承包方式):

序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户主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林地情况

发包方将 宗、面积共 亩的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发包给承包方,承包期共 年。承包林地基本情况信息表

宗地序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动产单元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林地集体所有/国家所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经营权/经营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块名称(小地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林班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班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益林/商品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工林/天然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树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终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填写承包经营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填写经营权

第二条 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第三条 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一)承包价款

本合同约定林地承包价款总计为 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

1.林地承包价格为____元/亩·年,承包期为_____年,合计______元人民币。

2.林地上附属建筑及设施承包价款总额为 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3.林地上林木承包款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

(二)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承包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2. 分期付款支付:

3. 其他方式支付: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2)发包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3)承包方对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要求损害

赔偿。

(4)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当地林业发展规划完成造林任务。

2.义务

(1)确认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没有设立担保物权。

(2)维护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承包方申请不动产权证并提供有关办证手续。

(5)协助承包方做好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林木及产品;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2)在承包期限内,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林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在承包期限内,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林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也可以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林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3)在承包期限内,有权依法使用承包地的林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并向发包方备案。

(4)以家庭联户形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内,各联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行分割分户经营的,在发包方的组织下,经协商一致,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订立分割分户承包合同,明确四至界线和林地林木权利,并依法申办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

(5)林地承包人在承包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承包。

(6)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2.义务

(1)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使之闲置荒芜。属于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的,不得擅自改变其性质。

(2)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内参照国家有关造林标准造林。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实施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承包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保护好野生动物、植物资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依照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承包费。

(6)如遇国家征用、占用林地,配合林业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7)配合发包方执行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林业总体规划、重点工程实施方案,参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条 特别约定

(一)发包方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发包(含“四荒地”)的,应提供:

1.发包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

2.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决议记录复印件;

3. 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意见书或同意发包的证明材料。(注:发包给本集体经济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

(二)其他: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民法典律效力不受双方(发包方、承包方)负责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可以获得合理补偿,但是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林地。

(四)承包合同期满后,承包方未继续承包林地的,承包方应当在合同期满后 30 日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发包方;未如期交还的,发包方有权收回林地。如林木未采伐,双方(发包方、承包方)约定的处理方式为:□将林木折价给发包方,□延长承包方林地承包期限,至林木采伐完毕。□其他 。涉及产权变动的,应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

(五)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置方式为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置方式为 。

(六)合同期满后,发包方可依法再行发包或延包。再行发包的,原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如因发包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视为发包方违约,由发包方负责协调处理,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全额赔偿。

(二)承包期内,发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预承包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承包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包期内,承包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约定落实造林营林等经营及管护责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损害的,经劝阻无效发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林地恢复费用。

(四)承包方不按约定缴纳林地承包费用,按日承担应缴资金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不缴纳的,发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约定采用如下方式解决:

□提请当地农村土地仲裁机构仲裁。□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由发包方、承包方、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林业主

管部门、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2022林地开垦案件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林地的承包经营转让合同。

一、林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

林地名称:合同档的为该林地的承包经营权

林地所有人:

甲方林权证号:

坐落:

林地类型:

面积: 亩,共一宗。

第一宗( 亩),四至界限为:东至 责任山;西至 责任山,南至责任山;北至 责任山。 详细四至界线见本合同附件1的附图。用途:本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转让期限和起止时间

以转让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法转让已登记取得林权证的林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

3、向发包方提供乙方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人民政策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处理有关流转的事宜;确保转让林地产权清晰、未设定担保;第三人对本合同转让的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和维护发包人的林地所有权,既是报经发包方同意。

3、转让承包经营权不得损害相邻森林林地权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产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依法享有甲方对发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利;对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权及其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收益权(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再行转让,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其它方式承包的,还可抵押);享有国家相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权利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对在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为进行抗辨,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3、知悉甲方承包经营情况和林地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

2、全面履行甲方对林地的发包人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断加大对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推进开发利用进度;不抛荒承包林地,不损害林地和森林资源,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

保护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和植物;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制止在林地违章用火的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服从、支持县(区)、乡(镇)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发包人依法进行的监督、指导。

3、向发包人通报有关情况,善意履行合同有关附填义务。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转让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转让费每年 元,合计 元,(大写: ),自 年 月 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五、违法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产后,应当善意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合理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

);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

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六、争议的解决

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成立,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后生产。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乡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签证单位)各执一份,发包方备存一份。

转让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签证单位(盖章)

受让方(签名):代表人(签名):年 月 签证人(签名):

年 日 日 日 月

2022林地开垦案件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承包甲方_______________亩林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第1条:承包期限为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2条:承包地面积为___亩。四至为:东至林道、国有杨树林;南至林道;西至林道,国有杨树林;北至集体农田坝埂。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第3条:承包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拾柒万贰仟元,余款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清。

二、双方权利、义务

第4条:甲方保证对发包的______亩林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权。

第5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______亩林地另行发包或他用。

第6条: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林地使用证,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7条:承包期内,该林地只能用于农、林业生产,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第8条:承包期内,乙方具有完全的自主经营权,除本合同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承包期内,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9条:承包期内,乙方可以在承包林地内建管护房一座,面积不得超过1亩。合同期满后,乙方应该无偿拆除,恢复林地原貌。

三、违约责任

第10条:因林地所有权纠纷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该予以赔偿。

第11条:乙方在合同期内将承包地用于搞工业生产或永久性建筑等非农、林业生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12条:承包期内若遇国家政策性征用,本合同自行终止。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归乙方所有。甲方按剩余年限退回乙方承包费,双方互不负其他赔偿责任。

第13条:除上述原因外,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应该赔偿乙方此前所有投入以及可得利益等一切经济损失。

四、其他约定事项

第14条:若遇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15条:在合同期内,乙方若因病或意外身亡,本合同由其继承人继续履行。

第16条:本合同已经过甲方全体职代会讨论通过,会议记录附后。

第17条:在合同履行期内,若遇国家政策变动而需要改变合同条款,双方应该重新协商,并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第18条:林地四至图、甲方职代会记录以及双方所签订的其他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19条: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对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20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朝阳县人民法院。

第21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22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___年___月___日

2022林地开垦案件心得体会及收获七

甲方(出让方):。

负 责 人:

乙方(受让方):

为了规范山林流转行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山林的概况

1、林权证号:

2、四至界畔(以林权证为准):

3、流转物: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树、杉树、柏树、杂树等附着物。

4、流转山林总面积:

二、流转期限及起止时间

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流转价款和支付方式

1、价款:流转总价款(山林流转的一切费用)共计人民币33万元(大写:叁拾叁万元整)。

2、支付方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其全部流转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收取流转费。

(2)有权在本合同期满后收回流转山林经营权。

2、义务

(1)确认上述流转山林的产权清晰,没有山界不明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流转后发现原来存在林地、林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积极协助、配合乙方解决与本组村民及周边环境所发生的边界争议,并维护乙方对其山林的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其流转合同。

(3)不得干涉乙方对其山林的自主经营权,不得毁损山林内的竹木和到该山林中采集竹木和竹笋,不得将牛、羊等牲畜牵进山林中放牧。不得使用该山林中的树木。本组村民除编制其生活用具在经乙方允许的情况下,方可使用少量的白竹外,甲方均不得赠与、出售和使用其山林中的竹木。

(4)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手续和营造山林规划、并大力支持山林的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5)对其流转费自行分配,因内部的分配问题所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6)在流转期内,因乙方生产经营需要新修或扩建公路,甲方必须予以积极配合、并为乙方提供土地和做好协调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树、杉树、柏树、杂树等附着物(流转物)的使用、收益和对该山林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竹木及产品。有权与其他农户联合经营,将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流转山林和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和补偿。

2、义务

(1)维持流转山林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

(3)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流转合同期满,乙方向甲方交还山林时不能有天窗的现象出现,必须保留竹长 米以上,树木直径不得小于 cm。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可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根据乙方生产经营的需要,双方持原有林权证书和本流转合同,共同到原办证单位作林权变更登记。

3、其他:

五、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违约方除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外、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其他约定事项: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镇人民政府、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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