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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开垦案件心得体会和感想 开垦林地处罚案例(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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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开垦案件心得体会和感想 开垦林地处罚案例(二篇)
2022-12-24 09:36:08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关于林地开垦案件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乙方:

甲方为改善承包林地的立地生态条件,促进植物生长,提高土地利用率,并减少土地管理投入,弥补目前经费不足困难,将从王阜乡王阜村承包取得、已栽种部分经济植物的土地与乙方进行合作,由乙方套种浆果林。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作经营林地面积及位臵

合作林地坐落于 范围内,共780亩(其中已改地408亩),山林权证号为 ,四至范围是: (附件1、承包林地1:10000地形图)。

第二条 合作经营期限 为二十年。即自20xx年3月6日起至2032年3月6日止。

第三条 甲方收益和结算时间

甲方第一年的收益为林地租金2万,由乙方于合同签订后支付。第二年起,甲方每年的收益按乙方采摘运出的鲜果重量来计算,为 元/千克,由乙方在采摘结束后于每年的10月底前向甲方结算并一次付清。如果乙方不采摘或采摘数量少,则由乙方补足至2万元作为甲方当年的收益。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所有权;

2、国家或地方政府对于甲方项目经营活动的各项政策性补偿、补贴、奖励归甲方所有;

3、监督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4、甲方因用地需要调回部分已改地,乙方应予同意并按合同条款结算;

5、进入经济植物挂果年份后,可摘取成熟果实;

6、收取属于甲方的合作收益,电费按村里给合作社(或村民)的价格按实收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二)甲方的义务

1、确保承包林地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

2、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擅自使用和占用其承包的浆果林地;

4、帮助乙方解决在合同期内林业生产上所遇到的矛盾和纠纷。国家或地方政府对于乙方经营活动的各项政策性补偿、补贴、奖励归乙方所有,如需甲方配合取得,甲方无偿提供帮助;

5、在20xx年4月底前建设好已规划的管理房,在当年5月底前建设好三座集水池。负责清欠合作之前发生的工资、

6、不在双方合作的土地上从事其他种植和养殖。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及甲方设施的使用权、生产经营自主权、管理权、产品的处臵权和收益权;

2、国家或地方政府对于乙方项目经营活动的各项政策性补偿、补贴、奖励归乙方所有;

3、承包林地被征用、占用造成损失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享有乙方种植浆果林的所有权和支配权;

5、依法享有继承权,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依法继续承包、受益;

6、可以对地块进行符合现代设施农业要求的改造,可以根据需要在通过规划审批的前提下,建一定数量的经营管理用房,投入和收益均归乙方所有;

7、在合同到期时,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二)乙方义务

1、维护承包林地的林果业用途,保护和合理利用好林地,适度养殖以取得有机肥,搞好水土保持,促进地力提升;

2、积极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

3、按约定向甲方支付合作收益;

第六条 林木和林地存量的处臵 合同期满,林地所存浆果林由甲方进行管理或处臵。如继续浆果生产,所产浆果必须全部由乙方收购,甲方不得出售给第三方。双方约定,将来浆果的收购价格按国家当年晚粳谷收购指导价的1.5倍进行计算。其他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不得以人员变更等作为理由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合同,方可变更或解除;

2、如甲方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双方约定以乙方相关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作为违约标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以标的同等金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由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费用,如乙方逾期三十天未付,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

院提起上诉;

第十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商定后作为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鉴证方留存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林地开垦案件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出让方(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乙方):

为规范农村林权流转,切实维护林权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林权流转的内容

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将其依法取得的本合同第二条所指范围内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按有关规定,同意受让该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由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自主经营和利用。

第二条 流转林地的基本情况

本合同所流转林地隶属_xx县xx镇xx村。四至界限林地名称 面积(亩)东至

合 计 西至 南至 北至 林木情况 说明:林地是指山林。

第三条 林权流转期限

乙方受让上述林地使用的期限为_ _年,自_20xx_年_ _月___日至_ _年_ _月_ _日止,但原则上双方约定的林地使用期限不得超过国家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

第四条 流转费用及支付方式

合同期限内,林地流转费用为每亩每年 元,以此标准合计每年的费用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以上包括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的流转费用。以上费用按年支付,由乙方于每年的 月 日前,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到位,同时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按时收取约定的流转费。

2、可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合理使用林地,但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行为。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确保具备合法和有效的流转条件,提供有效的流转文书,并协助乙方办理林权变更登记手续。

2、维护乙方的林地经营自主权、林木使用和处置权。

3、应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在经营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确保乙方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4、应积极协助乙方对流转林地的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宣传,不得在山场内用火、放牧、砍柴、取土、采石等。

5、发生林木滥砍乱伐、偷盗等事件,甲方应及时予以协助处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合同期内在不改变流转林地规定用途的前提下,对流转林地享有完全独立的经营、使用权,并对林地上现有林木及附属资源享有完全所有权和处置权。

2、合同期内可按照国家林业政策法规规定,将其取得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及使用权进行抵押等(公益林除外),同时乙方因造林可享有国家或地方的各项优惠政策,对此,甲方不得干涉和妨碍。

3、对生产经营所需增设的基础设施,如道路、水电、林业辅助设施、生产经营配套设施等,可要求甲方予以协助,费用由乙方支付。

4、在合同履行期间,有权阻止甲方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如因甲方违约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乙方有权停付相应流转费用并追究甲方责任。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

1、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流转费。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维护项目规定的生产经营用途,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粗放管理或过度开发。

3、在使用期内,乙方若进行林木更新采伐,更新的主体为乙方,造林费用由乙方承担。

4、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因自身原因导致事故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责任。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债权债务处理

流转前所涉及的与林地相关债权债务,全部由甲方独立享有和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符合具体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诚信遵守,任何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以及违背本合同规定的情况,均构成违约。一方若违约,应向守约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伍万元。若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进行赔偿,其中乙方损失计算方法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对合同内流转林地的全部投入和预期收益。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合同期内发生争议或纠纷,由双方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双方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征占用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合同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实际履行,由双方协商解除,甲乙双方互不追究损失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一)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国家投资建设的林业基础设施、设备属村集体所有;乙方对自主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设备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合同到期后与甲方协商处置;乙方修建的临时经营性设施,合同到期后由乙方处置。

(二)合同期内按国家规定办理林地流转手续应交纳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合同期内国家有关林地的优惠政策补贴,由乙方享有。

(四)合同期内,确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该转让的林地,其森林、林木及其附着物补偿、林地补偿费等,由乙方享有。

(五)合同期内乙方根据经营需要可以将林地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六)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林地使用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权。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妥善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以及甲方所在地林权流转管理部门(见证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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