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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基础管理提升心得体会和感想 银行管理经验心得体会(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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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基础管理提升心得体会和感想 银行管理经验心得体会(九篇)
2022-12-24 21:25:11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银行基础管理提升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需方: 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供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鉴于需方已就 项目 期 工程 材料采购进行了招标,供方完全接受需方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与需方协商一致,兹订立协议如下:

一、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货物单价见采购清单(见附件1)。合同总价可以按本合同的规定作出调整。

二、量标准/等级为: 。

三、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 %的预付款;

2、每批次货物运抵现场并经验收合格,支付当批次货物价款的 %;

3、货物全部安装完毕,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累计支付至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

4、结算完成,支付至结算价款的 %;

5、保修期满,按合同规定付清余款。

如本合同提供上述3.1款所述预付款,在需方要求下,供方应事先提供经需方认可的等额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见附件4)。

四、交货地点: ,交货期限为: ,详见供货计划(附件2)。供方如预期不能按计划供货,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需方;需方如需要将供货计划延迟,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供方。

五、包装方式为: 。

六、供方银行账户信息: ;供方应保证其账户信息准确性,如付款时账户发生变化的,应及时书面通知需方,否则因账户信息错误或发生变化导致付款迟延或付款不能的,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质量保证期为 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八、合同签订后,供方须按本合同、需方或需方委托的施工单位的指令及有关技术要求(附件3)进行材料的供货、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通过验收。

九、供方交付货物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质量证明文件;

2、进关手续文件(如有);

3、不少于 份的产品说明书;

4、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文件;

5、其他: 。

十、采购合同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各组成部分能够互相解释,互为补充与说明。其组成和解释如下: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的书面纪要、协议等文件;

2、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 [采购清单(附件1)、供货计划(附件2)、技术要求(附件3)、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附件4)];

3、合同通用条件;

4、中标通知书;

5、往来函件;

6、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

如上述文件之间约定不一致,按上述顺序作出解释。如依照上述文件顺序无法作出明确解释的,在不影响供货计划的前提下,供方同意由需方作出合理解释。

十一、其他

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需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附件1:采购清单

采购清单

货物名称 品牌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备注

合计人民币金额(含税): 大写:

附件2:供货计划

供货计划

材料名称 数 量 供货日期 备注

附件3:技术要求

具体要求请根据具体采购的材料进行明确

附件4: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

预付款银行保函

鉴于你方作为需方与 (以下简称供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材料采购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根据采购合同中有关预付款条件规定,就贵方向供方支付的支付合同总价 %的预付款行为,我方将按需方通知,作为首要负法律责任者和保证人,同意出具此无条件且不可撤回的担保函。在供方未履行上述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从而导致贵方有权根据合同规定索回已付给供方的预付款的情况下,当我们接到贵方提出的首次索偿要求时,我们保证向贵方支付金额不超过 (金额大写)的款额,无须贵方首先向承包人提出索偿要求。

此外,我们亦同意:需方与供方之间对合同条件、产品说明、技术规范和/或其他合同文件可能做出变更、增补或其他改动的任何情况下均不导致解除我们依据本保函所应承担的责任。为此,我们对可能发生的上述变更、增补或修改均不要求给予通知。

本保函自出具之日有效至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效力终止。

担保银行(或金融机构):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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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通用条件

第1条 定义

1.1 需方:指根据本合同约定为采购货物的一方。

1.2 供方:指根据本合同约定为供应货物的企业及其合法继承者。

1.3 工程:指将根据本合同采购得到的货物运用到其中的建筑安装工程。

1.4 总包人:由需方作为工程项目业主选定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需方在必要时,授权总包人参加对本合同货物采购管理。

1.5 分包人:由需方或需方委托的总包人选定的,需要使用本合同货物或与本合同货物的贮存、安装、使用等有关联的工程施工单位。

1.6 合同总价:指本合同签订时,在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总金额。

第2条 适用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的标准、规范,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未有约定的,按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与地方标准、规范执行。

供方的企业内部规范,经需方书面认可,可作为检测是否符合货物质量是否符合约定标准的依据。

供需双方共同确认的样品作为生产、交货、验收的标准。

国家、行业与地方标准、规范、供方的内部规范以及样品之间如有差异,供需双方同意执行较高或较严标准,以该标准为本次合同货物的标准,且需方无须为此支付额外的费用。

第3条 价格说明

货物的单价为包干性质,即已包括制造、运输(含运输保险)、保险、装卸(含装卸损耗)、样品、检测试验、指导安装、人员培训、安全责任、税收、企业经营管理费、利润、政府收费、报关报检费用、知识产权费用,市场价格涨跌等完成供货所需的全部费用。供需双方同意,不论影响单价的各项因素如何变动,除非另有约定,单价不再调整。

第4条 数量说明

4.1 结算数量

本合同采购清单中的数量为暂定数量,在需方确认供货完成后,按供方实际供货的数量进行结算。

所有可纳入结算的货物数量仅为交付给需方所书面确认的合格数量。任何在生产、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损耗数量以及货物自然损耗数量不计入本合同结算数量。

4.2 数量增减

如货物是供方专门为需方生产的(该类货物称“订制货物”),供方应在事先予以明确书面告知,并经需方确认。订制货物之外的货物或未明确性质的货物,均为“非订制货物”。

对于订制货物,供方在货物生产/采购总量达到清单暂定数量的百分之八十时,应向需方详细了解需方的实际需求量,按经需方届时确认的数量继续或停止供货。

对于订制货物,需方有权在清单暂定数量基础上增减百分之二十的货物,而无需事先征得供方同意,供方应按需方要求的数量供货。对于需方减少订制货物采购数量不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需方无须给予任何补偿。

对于非订制货物,需方可在书面通知供方后,增减货物的采购数量,供方同意按需方的书面通知执行。对于需方减少非订制货物采购数量的,按合同单价与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对于需方增加非订制货物采购数量的,需方根据增加的数量,参考合同协议书规定的货期与供方商定一个合理的供货延长期,按合同单价与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

4.3 计量单位

以个或套为单位计量的货物,其单价应与“个”或“套”对应;数量按自然个数或套数计算;每一个或套单位货物应包括其自然所需的或其使用功能所必需的配件及备用零件。

以平方米、延长米所计量的货物,其单价应与“平方米”、“米”对应;数量按货物实际净尺寸而不按其标称尺寸计算。

以公斤为单位计量的货物,其单价应与“公斤”对应;数量按其物理形状及重量特性计算其理论重量。如需通过称量确定其重量,由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

第5条 供货计划

5.1 供货计划

供货计划由供需双方在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中约定,供方应按供货计划组织生产、采办、供货。合同履行中有关供货的计划、通知、变更等书面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2 分批供货

在供货计划内或双方对供货计划协商变更的范围内,需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供方分批供货。分批次数和每一批次供货数量由需方提前书面通知决定。每一批次的供货数量与时间应根据合同协议书规定的货期和供货计划合理确定。

5.3 供货计划延迟

供方如预期不能按计划供货,应按合同协议书的约定书面通知需方,同时提交新的供货计划。需方如认为新的供货计划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有权终止合同或要求供方提交另一份新的供货计划。终止合同或按新的计划供货不免除供方根据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需方如需要将供货计划延迟,应按协议约定书面通知供方。需方决定供货计划延迟,如涉及供方仓储、资金占用、原材料价格上涨等额外支出,除非另有约定,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4 供货计划提前

需方如要求供货计划提前执行的,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供方。如果因此使供方额外费用的,其应承担赔偿责任。

5.5 需方检查

经供方同意,需方可于任何时间视察供方的生产车间、仓储地点。如供方为货物经销商,则负责与制造商联络,安排需方视察、参观。供方不得以涉及专利等理由拒绝需方视察,但可以不接受需方视察专利工序、工艺的要求。

第6条 包装、运输与保险

6.1 包装

货物的包装应由供方书面说明,包括包装材料、箱体尺寸、单件内的货物数量、重量、所需要的搬运方式(人工、机械起重)等细节。

包装材料的安全、环保标准应与货物本身所需以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的安全、环保标准一致。

包装要求见合同协议书约定。如双方未约定包装方式和标准的,则按同类企业常规包装标准执行,如国家或行业有相关标准的,还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货物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

6.2 运输

如无特别约定,运输方式由供方确定。运输到达地点为需方指定的地点。6.3 保险

供方应为交付给需方之前的货物购买保险。

第7条 卸运、检测与验收

7.1 货物卸运

供方须按供货计划(包括按本合同约定变更后的供货计划)供应货物。对于供方提前送达的货物需方有权拒绝接收,或放置堆放场地但不办理接收手续。对于供方逾期送达的货物需方可以选择拒收、接收,但需方的接收不免除供方的逾期供货责任。

货物到达48小时前,供方应书面通知需方或需方委托的接收单位准备接收。

除非另有约定,供方的供货责任包含将货物卸车,搬运到需方指定地点,并按需方要求和根据货物特点堆放整齐。

供方应对需方仓储条件提供意见,指导需方堆放货物,以免货物储存期间受损,如果供方不履行此告知义务导致货物损毁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7.2 货物检测

货物检测的内容与方式按供货清单中约定的项目、内容执行或由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如无约定,货物的检测内容与方式由需方按货物的性质、合同约定的基本参数及相关法规、规范予以决定。

检测机构由需方指定或认可。检测机构的资格应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检测适用的标准、规范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除非另有约定,检测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如需方认为须重新检测的,则启动重新检测。重新检测结果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标准,重新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同时不免除供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重新检测结果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标准,重新检测费用由需方承担,因重新检测工作耽误的货期作相应顺延。

7.3 货物验收

货物装运前需要需方查验的,应提前3日通知需方到装运地点查验。需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或合理的期限内到装运地点查验。如果需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查验的,视为装运的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货物到达时,需方或者(以及)需方委托的验收单位应会同供方现场进行验收,清点货物数量并检查货物质量。若货物与约定数目不相符,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需方有权拒收全部或部分货物,供方须按照需方要求收回或补齐,供方实际交货时间以供方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

对于不符合验收标准或已损坏的货物,如需方或其委托的验收单位拒绝接收的,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须于收到需方拒收通知之后将不符合验收标准或已损坏的货物立即运离工地。如未按时运离工地,该类货物损坏、灭失的风险由供方承担。

需方可委托总包人或分包人代为验收,需方的委托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向供方出具委托授权书,该授权书应当写明具体的授权事项。

货物验收的标准按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供方应提供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品质证明、生产合格证、技术资料以及需方认为必须的与货物有关的其他文件)及提供必要的手段协助需方验收货物。

需方或其委托的验收单位对货物的验收,不代表需方对供方所提供货物质量的最终认可。供方仍须按本合同约定及货物质量本身的要求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7.4 货物更换

对于已交货物,如需方发现其质量、规格、颜色、功能等与验收标准不符的,供方仍有义务在需方指定时间内免费更换,且不应因此造成需方使用时间上的延误。如因此造成需方损失的,供方应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8. 货款支付

8.1如无特别约定,本合同按货物批次付款,具体方式按供需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的约定。

第8条 货款申请

每批货物交付后,由供方向需方提出付款资料和书面的付款申请。付款资料应详细说明交付货物的日期、品种、规格、数量、价款及需方或其受委托人的验收证明文件等。需方收到供方合格的付款资料及付款申请且经审批完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合同协议书的约定,将本批货物应付款项支付给供方。

8.3 正式发票

在每次付款日期前,供方应当向需方提供当地税务部门认可的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需方有权不支付相应的款项或将相应款项的支付日期顺延。

8.4 合理扣除

需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供方的货款中(包括质量保证金)扣除(抵销)供方按本合同约定应支付给需方的任何款项。

第9条 使用说明、培训

9.1 使用说明

供方应于货物交付后安装前向需方免费提供货物使用说明书,详细阐述安装、使用需注意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安装、使用时的特别工艺要求。

产品说明,包括原材料产地说明、检测说明、包装、使用功能说明等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9.2 培训

如需方要求,供方应免费为需方及其指定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费用已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第10条 所有权、安全与环保

10.1 供方对货物的所有权

供方对所供货物须拥有所有权或合法的处分权。

货物交付给需方后,其所有权归需方所有。在货物交付之前发生的损坏、灭失等风险,由供方自行承担。

交付后的货物由工程施工单位负责保管,供方予以配合。

供方向需方保证不会有第三方(包括政府/司法机关)对供方交付的货物主张任何权利。在货物交付后,如有第三方声明供方对货物的所有权存有任何瑕疵导致需方不能按期使用货物,或货物所有权遭受任何其他不利后果的,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供方承担。

10.2 安全责任

供方须保证其所供货物的安全性,保证需方、总包人、分包人及货物的最终使用人在贮存、安装及使用货物过程中不因货物本身发生人身与财产安全。

如需方有合理证据表明货物可能存在安全隐患,而供方交付货物时又未明确说明的,需方有权拒收货物,并要求供方承担质量及货期方面的违约责任。

10.3 环保要求

货物及用于生产货物的各种材料,其放射性、有毒性、气味释放量应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标准,且应满足需方对相关指标的控制要求。

工程验收时,货物的环保指标必须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工程交付使用后至货物质量保证期满前,亦必须通过使用者个人和使用机构的检测。如上述检测结果不符合环保标准,供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此责任包括且不限于货物更换、重新施工、修复受影响部位或系统,以及对使用者健康的损害等。

第11条 质量保证期

11.1 质量保证期

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由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未约定的,按照货物本身的质量要求、相关法律法规及同类企业的一般性或公认的规定执行。

11.2 质量保证期的起算日

如无特别约定,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11.3 质量保证期的服务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货物发生质量问题或使用故障,供方应在接到需方或其指定机构的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处理质量问题或排除故障。

供方未按需方要求履行保修义务、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经过三次维修仍未能修好的,需方有权可自行采购同等货物替代或委托第三人维修,所需费用由甲方从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取。质量保证金不够的,供方有义务补足。

因供方货物质量缺陷导致需方修复受影响部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也应由供方承担。

第12条 合同转让

12.1 合同转让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权利义务的一部分或全部进行转让。

如供方为经销商,供方不能组织未得到需方认可的制造商进行加工、生产本合同货物。

第13条 合同违约

13.1 付款延误

需方无正当理未能按期支付货款的,供方有权要求需方按该批应付未付货款额每天千分之 计算违约金。但此种情况下,除非另有约定,供方仍有义务按供货计划执行下一批次的供货。

13.2 货期延误

因供方原因造成货期延误的,每迟延一天,供方应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如货期延误严重(指任一批货物货期延误超过10天,或累计总货期延误超过20天),视为供方严重违约,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验收货物时,如需方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数量超过该批货物百分之五,并要求供方更换相应货物的,供方更换货物时间超过2天,则超过的天数视为该批货物货期延误的时间,需方有权按上述规定追究供方货期延误责任。如供方更换货物的时间持续超过15天,则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3.3 质量缺陷

供方所供货物的质量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标准,需方有权拒绝接收或接收后可要求供方退货,由此造成的供方运输、保险、商业机会等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如造成货期延误的,需方可按货期延误条款规定追究供方责任,同时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供方所供货物的质量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需方可以与供方约定折价接收,但供方必须明示该货物质量与合同规定的标准之间的差距及货物的潜在缺陷,否则由此造成需方或货物使用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供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双方在货物折价上无法取得一致意见,视为供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合格货物,需方有权拒绝接收,并追究供方质量责任或货期延误责任,同时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因供方所供货物的质量、安全、环保等问题,导致需方或货物使用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供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同时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3.4 所有权缺陷

如有第三方声明供方对货物的所有权存有瑕疵,导致需方卷入诉讼的,则需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院受理、审理费、执行费,律师费,以及需方由此发生的全部支出,均由供方承担,同时供方应向需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如导致需方不能按期使用货物的,则需方将按货期延误条款规定追究供方责任;如导致需方货物所有权被剥夺的,则供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加算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并承担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同时赔偿需方因此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第14条 合同解除

14.1 解除情形

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义务、承诺与保证的,另一方可要求其限期纠正。如果该方拒不纠正,逾期纠正或纠正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则另一方可解除本合同。

依照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守约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对合同解除有异议的,依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约定进行处理。如经争议处理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和解、调解、诉讼等方式)判定或认定,解约方不具备解除合同条件而擅自单方解除合同的,擅自解约方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并赔偿因其擅自解除合同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14.2 解除处理

因供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需方解除合同的,供方应返还需方预付款和经需方确认的超付货款(均加算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同时承担本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并赔偿需方因供方违约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合同解除后,在供方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之后,需方对合同解除前已供货物的价款进行结算审核。在结算完成后15天内,向供方支付经结算的已供合格货物的货款。该款项是在扣除供方应支付给需方的违约金、赔偿金和需方垫付的费用等之后,需方确认的剩余价款。

因需方违反约定而供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需方承担本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

第15条 其他

15.1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发生六级以上地震、台风、战争、动乱、非发包人/供方原因造成的爆炸、非发包人/供方原因造成的火灾,国家调整与本工程有关的重大政策等事件。

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不能按时履行或继续履行合同,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三天内书面告知对方,同时须附有政府机关对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

发生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造成影响的,双方应重新商定合同履行事项。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最大努力恢复履行合同,如未能尽全力或怠于继续履行合同,应赔偿由此造成的对方的经济损失。

15.2 知识产权

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合同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工业设计、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索赔。若需方受到此类起诉或索赔,则全部责任由供方承担。

15.3 反商业贿赂

供需双方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供方承诺,本合同价格是以在本合同签署时行业内公认信息机构所认可或公布的价格为参考价格。供方已了解需方有关廉洁管理制度,保证不得以商业贿赂(合同价格高于行业内一般参考价格20%以上的,可视为存在商业贿赂行为)来影响需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否则,一经查实,需方除有权追回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外,供方承诺支付合同总价30%作为赔偿金,同时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5.4 特别约定

任何一方已充分理解本合同全部条款,并完全注意到本合同中的任一义务以及违反本合同任一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不存在任何歧义,并自愿签署本合同。

第16条 争议解决

16.1 解决方式

供需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协商、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应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6.2 争议解决期间继续履行

发生争议后,除非双方协议停止供货或者需方书面要求停止供货,否则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供货与采购的连续。

第17条 合同效力

17.1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7.2 合同终止后义务

合同终止后,双方应继续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有关银行基础管理提升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论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项目

1、建筑规模: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2、设计阶段

(1)方案:

(2)初步设计:

(3)施工图:

3、估算总投资:¥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4、估算设计费:¥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设计内容

设计人为发包人设计_________工程并编制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1、发包人_________区总平面布置;

2、发包人第_______________期_________工程生产规模、产品、技术方案分析与规划;

3、发包人技术经济效益分析与预测。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价日期备注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价日期备注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七条 费用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报酬人民币_________元,分两期支付,具体如下:

1、本合同签署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___元;

2、设计人提交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并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后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___元。

第八条 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计______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2、设计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计________________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_____%,计___________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1、发包人责任

(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______%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2、设计人责任

(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

(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日的设计联络工作。

(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

(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纠纷解决方式

1、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2、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____份,发包人_____份,设计人_____份。

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__________(盖章) 设计人:__________(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字)

项目经理:__________(签字)

住所: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编码:_____ 编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

有关银行基础管理提升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根据证监局《关于开展规范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厦证监发〔20xx〕1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加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提升财务会计核算水平、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制订了《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并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和工作方案的安排,本次专项活动时间为20xx年4月至10月,分为三个阶段,4月至6月为公司自查自纠阶段、7月至9月为实施专项检查阶段、10月为整改提高阶段。

截至本自查报告日,公司完成了自查自纠的阶段性工作,形成了《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以下简称“《自查报告》”),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次专项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自查内容和发现问题以及拟订的整改措施等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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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根据《通知》精神,成立了以周文贵董事长为组长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2、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公司总部与子公司的分级管理:公司总部负责实施方案的制定、布署、组织检查及制度完善工作;各子公司负责本单位规范化的具体实施。

3、由财务部、审计部对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进行对照检查。公司其他部门人员配合、协助本次专项活动的开展。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自查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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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独立核算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定,对《上市公司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调查表》所列的自查事项进行逐条对照,全面、深入地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边查边改,对可以马上解决的,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报告总部,经确认后统一整改。

2、自查自纠期间,审计委员会指派内部审计部门采取审阅资料、现场走访、约谈相关人员,对公司自查进行指导、督促、形成工作记录。

3、各独立核算单位自查结束后,公司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小组进行抽查。

4、制度梳理:根据最新指引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现有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对公司缺少的制度,加以制定。使公司的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更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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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逐项对照《调查问卷》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公司在财务管理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性、资金管理和控制、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建设和执行、财务信息系统使用和控制、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理和控制等方面的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规范,同时按相关文件的要求也存在一定不足之处需进一步加以完善,公司为此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认真加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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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设置会计机构及财务人员。

2、公司按照国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选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在财务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3、公司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和考核制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为公司经营班子成员。

4、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人事关系均在本公司,未在本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领取薪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不存在亲属关系,未在其他单位(上市公司母公司、子公司以及参股公司以外的主体)兼职。

5、公司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配备会计人员。岗位职责和考核制度明确,岗位设置符合内部牵制要求。现有财务会计人员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6、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对会计人员的离职交接做了规定,会计人员离职交接严格按制度中的规定办理。

7、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实行有计划地进行轮换,但尚未形成书面制度。

整改措施: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实行有计划地轮换作出明确规定。

整改期限:20xx年7月10日前;

整改责任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8、公司重视会计人员的专业培训,鼓励会计人员自行参加各类会计职称及执业资格考试。公司按照国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每年组织会计人员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最低不少于24课时;并不定期多次以外派人员参加培训、向外聘请专家学者到公司讲座、以及公司内部的培训等多形式对员工进行培训,提升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

9、会计人员任用实际采取了回避,但尚未形成书面制度。

整改措施: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对会计人员任用回避原则作出明确规定。

整改期限:20xx年7月10日前;

整改责任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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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记帐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合法有效单据齐全,部分由母公司开具的发票清单因量较大另行装订与每月的凭证一起存放。

2、采购业务记账凭证后通常附有增值税发票、应税劳务销货清单、商品验收单、进价变更单、用款申请单、付款银行回单。原始单据齐全。.

3、记账凭证的编制:在凭证的编号上,采用按照发生经济业务的先后顺序编号,对一笔经济业务涉及两张以上记账凭证时,采取分数编号;“摘要”填写对所记录的经济业务的简要说明;将经济业务中所涉及的全部会计科目,按照先借后贷的顺序记入“会计科目”栏中的“一级科目”和“二级及明细科目”,并按应借、应贷方向分别记入“借方金额”或“贷方金额”栏;凭证分别由有关人员签章,明确经济责任。

4、凭证的审核: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在记账前由财务经理(或审核人员)对记账凭证进行严格审核,主要审核记账凭证是否有原始凭证为依据,所附原始凭证的内容与记账凭证的内容是否一致,审核其项目是否填写齐全;审核科目是否正确;凭证金额是否正确。

5、公司各科目的明细账由记账凭证自动过入系统。

6、公司使用用友nc财务系统,记帐凭证每日打印每月装订成册,总账、明细账按年打印并订装。

7、公司单体财务报表是由系统自动生成,在编制单体财务报表前都与集团内有关企业先进行对账。

8、公司每月编制合并报表,合并范围内各主体对于同一经济事项的具体核算原则一致,母公司系通过对公司各项业务制作账务处理范例而达成。

9、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实际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但尚未形成书面制度。

整改措施: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对会计估计变更须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作出明确规定。

整改期限:20xx年7月10日前;

整改责任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10、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需履行哪些审批程序尚未形成书面制度。

整改措施: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对会计政策变更须履行的审批程序

出明确规定。

整改期限:20xx年7月10日前;

整改责任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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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货币资金日常管理由财务部负责,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资金的统筹、融资及预付款的审批。对外投资、对外担保、技改基建、风险投资等审批权限分别集中于股东大会及董事会。

2、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审批人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超越权限审批。

3、公司资金管理业务的负责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构成亲属关系;出纳人员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构成亲属关系,与上市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不构成亲属关系。

4、公司按照《支付结算办法》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开设和管理银行账户,不存在以个人名义开设账户,财务由专人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公司开通了网上银行支付功能,支付、审核权限符合《支付结算办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要求。资金的支付审批、复核与执行岗位分离;资金的保管、记录与盘点清查岗位分离;出纳人员未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5、收付原始单据由出纳人员加盖现金付讫或转账付讫字样。银行收支凭证由专门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出纳人员均有核对收付款凭证。

6、公司禁止开据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的空白票据。

7、公司财务印鉴有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发票专用章分人管理,避免印鉴保管风险。

8、公司日常票据主要有支票和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设置票据登记簿管理。支票领用人在支票存根签名,

9、个别子公司作废票据能及时注明作废字样,但仍由出纳保管备查,4月起改由会计保管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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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制订《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下设十三个章节,包括总则、财务会计工作、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流动资产管理、非流动资产管理、负债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会计电算化、股利政策、内部审计、事务管理等内容。同时制订了有关费用、收入、固定资产等十二项的内控制度。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能有效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的资产安全。

2、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及修改,由总经理审定,董事会批准的分级审核制度。

3、公司统一制定下属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统一制定下属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并督促其按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政策执行。

4、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未作出相关规定。

整改措施: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须履行的审批程序作出明确规定。

整改计划:在20xx年7月10日前;

整改责任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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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使用用友nc版财务软件,模块运行正常,基本能满足公司目前的运营需要。

2、公司财务信息软件系统日常的管理和维护由系统管理员负责,数据库每周备份一次;系统服务器由信息部专人负责维护,技术问题由用友公司负责处理,公司购买软件系统的合同条款里明确规定了专业机构的维护人员不得泄漏公司财务信息。

3、公司对用友nc软件系统访问及操作权限根据不同的职责与岗位进行了设置。不属于财务部门的人员无法访问及获取财务信息。

4、公司财务信息系统在结账后进行“反结账”操作时需要履行向总部财务总监申请及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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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人员的管理情况

子公司财务经理为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由母公司任命,其对母公司负责;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考核由子公司进行初评,母公司财务总监进行复评,最终由母公司总裁确认。

子公司其余财务人员的招聘、任免均由母公司负责。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财务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与母公司一致,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母公司不定期组织对子公司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资金管理情况

子公司每日下班前须向母公司财务总监报送《资金日报表》,每周一报送《周资金收支预算及执行情况表》;每月、每年均需报送月资金预算及执行情况表、年资金预算及执行情况表,便于母公司了解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及运营情况;由母公司负责统筹安排资金需求。

母公司不允许下属子公司之间发生日常经营业务以外的资金往来,子公司对外拆借资金、对外担保和大额对外投资等须经母公司批准;母公司对子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子公司开立银行账户须经母公司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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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此次专项活动的开展与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部门对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并认真进行分析和反思,提出了整改方案及措施,规范了公司的运作水平,增强了公司财务人员对会计基础工作的认识,提高了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公司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运行体制,形成促进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开展的长效机制,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意识和治理水平。

有关银行基础管理提升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建设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合同单位: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经借款方申请,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基本建设借款合同-范文。为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方向贷款方借人民币(大写)_____万元。用于_______,预计分年用款为: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第二条借款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内,根据批准的年度计划和建设进度编制年、季度用款计划,送贷款方审查凭以供应资金,合同范本《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基本建设借款合同-范文》。贷款方保证在核定的年度贷款计划内,按基本建设贷款的有关规定及时供应资金。如因贷款方责任,资金供应不及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借款方在贷款方开立帐户,根据工程情况将贷款按月(季)分次转到存款户支用,全部贷款由贷款方监督使用。借款方如不按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和收回贷款。

第四条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共为__年__个月。其中建设期从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还款期从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分年还款计划如下: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第六条还本付息的资金,经各方商定,同意用贷款项目的下列资金偿还:1企业自有资金;2.基本建设收入;3.交纳所得税以前的新增利润和经税务机关批准减免的税金;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基金;5.实行投资包干分成部分。(附:贷款项目预计经济效益表)

借款方对偿还贷款本息以___________方式提供担保。担保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七条全部贷款到期,贷款方发出逾期通知3个月后,借款方仍不归还的,贷款方可以依据担保协议向借款方或担保方收回贷款。

第八条如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产品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协商签订变更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失效。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如果超过3个月以上不使用贷款,合同即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2份,借、贷双方各执1份;副本___份,借款方主管部门、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借款方:(公章)贷款方:(公章)

地址:地址:

有关银行基础管理提升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上半年来,本人在领导及同事们的帮助指导下,通过自身的努力,由一名初涉会计行业,没有任何经验的新人,转变为会计的行家里手,个人无论是在敬业精神、思想境界,还是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上都得到很大提高,圆满地完成了领导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现将本人上半年的工作、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加强政治学习,注重提升个人修养。本人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本人的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品质修养,做到了与人为善,和睦相处。提高了对发展是第一要务的认识,有效地增强了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为做好会计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我深知会计是一项专业性相当的工作,在这么重要的岗位担任会计人员,我感到肩头的担子是沉重的,压力是极大的。有压力才有动力,紧张而又充实的工作氛围给予了我积极向上的动力,任何一项业务核算对于我来说都是崭新的一页。

每当工作中遇到棘手的问题,我都虚心向身边的同事请教,直到弄懂弄通为止,真正做到“三人行必有我师”,取别人之长,补已之短。同时,为了能熟练应用会计电算化,通过自学提高了自己的业务水平,丰富了自己的营销理论知识,为更好地做好会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会计工作中,本人始终以敬业、热情、耐心的态度投入到本职工作中。面对工作量大、结算复杂的情况,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从收入做原始凭证到审核、装订,记账凭证的填列,以及增值税发票的开具,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的开具,办理纳税上报以及其他与发票管理有关的工作,银行账目的核对,用户现汇、承兑汇票的验收工作等等,都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每项工作都一丝不苟,做到了账清、账实、账表相符、账薄整齐。

及时准确地录入数据,建立客户档案,做好客户信息调查,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遵守财务保密制度,对未公开的煤炭价格、财务数据严格保密,决不泄漏。积极协调与计财部、银行、税务等部门的各项工作关系。工作上随叫随到,保持高度的自觉性,及时为客户办理业务,从不抱怨。真正做到了为客户服务零距离。优质文明的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赞扬。

二、存在的不足

自己所取得的成绩,除了自己努力工作外,更主要的是领导的指导和同志们帮助的结果,但这些成绩离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还存在许多不足。一是学习的深度和广度还需要加强;二是遇到困难强调客观原因较多,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上述不足,自己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认真加以改正。

三、下步打算

面临更加繁重的会计工作任务。还要继续努力,相信机遇和挑战的共存将会进一步激发我的工作斗志和热情。决心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同事,勤奋学习,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新会计工作新局面。要振作精神。只有精力充沛,精神振奋,才能干劲倍增、信心百倍,才能只争朝夕,争创一流。要勤奋实干。自己要做到“四勤四多”,即:脑勤多想、耳勤多听、手勤多写、腿勤多跑,一如既往的敬业奉献。要精诚团结。做到以大局为重,求同存异,维护集体的团结。以诚相待,相互信任,坚信“理解与友谊比什么都重要”,树立团结就是力量的理念。

有关银行基础管理提升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第一章 定义

1.1 定义

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它们的涵义:

(1)“业主”指在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插入表中提及的当事人及其取得该当事人的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不包括该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除承包人同意外)。业主可在本合同项下指定一家采购全权代理机构,如果已经指定,则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中指明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采购、监督和支付的范围,以及在招标期间及随后的授标等问题上的责任。

(2)“承包人”指其投标书被业主接受的当事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该事人的任何受让人(除业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担部分工程施工的当事人或经工程师同意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但不包括任何其他受让人。

(4)“工程师”指由业主指定的为执行合同规定的任务的工程师,并在第一部专用条款插入表中提及为工程师人的,或由业主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代行工程师职权的人。

(5)“工程师代表”指根据2.2款规定,随时由工程师任命的个人。

(6)“承包人授权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在本合同项下代行承包人全权的人。

(7)“熟练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样,对复杂的工程能进行监督的工人,并包括备操作人员。

(8)“非熟练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动力工具进行施工作业人员。

(9)“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临时性或视情况为两者之一。

(10)“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规定将建造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设施)。

(11)“临时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中所需的及有关的各种临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设备)。

(12)“设施”指定于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机器、装置或类似的物件

(13)“承包人的设备”指不包括构成或预定构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设施、材料其他物品在内的所有施工并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需的、任何性质的设备及物品(包括临时工程)。

(14)“分段工程”是指在合同中特别规定的作为工程一部分的分段工程。

(15)“工地”指为施工工程由业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别注明的将构成部工地的 任何其他场所。

1.2 标题和旁注

各个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释中也不应加以考虑。

1.3 注释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字词应包括公司和有法人资格的任何组织。

1.4 单数和复数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可以代表复数,根据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 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并应对“通知”、“证明”或“决定”等词作相应的解释。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扣留或延误。

第二章 工程师和工程师代表

2.1 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a)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

(b)工程师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的或必要时由合同暗示的权力。但规定:下列(4)(i)和(4)(ii)条外,工程师在向承包人发布命令前或在采取下列行动之前应取得业主明确的技术上的认可和一般性的批准:

(1)根据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证明第12款项下增加的费用;

(3)决定第44款项下的工程延期;

(4)根据第51款,发出变更指令,但下列情况除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确定第52款项下的费率或价格;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批准重大设计变更,这些变更将影响原设计的基本性能。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外,工程师无权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

2.2 工程师代表

工程师代表应由工程师任命并向工程师负责,应履行和行使由工程师按2.3款规定可能赋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2.3 工程师授权的权力

工程师随时可将赋予他自己的任何职责和权力授权给工程师代表,他可以随时收回其授权。任何这种授权或收回其授权均应以书面形式,并且只有在业主和承包人收到这一授权通知后方可生效。

任何根据这一授权由工程师代表发给承包人的通知应与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通知有同等效力。如果:

(a)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程、 材料或设备的批准不影响工程师不批准这种工、材料或设备和发出纠正指令的权力;

(b)如果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给予的通知有疑问,其可以向工程师询问,工师应确认、取消或变更此种通知的内容。

2.4 助理的任命

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可以任命任何数量的人员,协助工程师代表履行其2.2款规定的职责。他应通知承包人这些人员的姓名、职务及权限。这些助理人员无权发出指令给承包人。除非此指令是使其履行职责及保证可以按合同接收材料、设备或工艺所必须发出的指示,由他们之中任何人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这些指令应视为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

2.5 书面指令

由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为书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以口头的形式发出这类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无论在这一口头指令执行前或执行后,由工程师发出的对这一指令的书面确认应被视为与本条规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还规定,如果在7天内,承包人书面确认工程师的口头指令,这种确认在7天内未被工程师以书面的形式拒绝,这一指令应视为工程师的指令。

该规定同样适用于工程师代表及根据2.4款任命的工程师的或工程师代表的助理人员发出的指令。

2.6 工程师行为公正

按照合同规定,工程师通过以下方式行使权力:

(a)作出决定,发表意见。或同意,或

(b)表示满意或批准,或

(c)决定价值;或

(d)采取其他可能影响业主或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的行动时,

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条款并考虑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判断的权力。任何这类的决定意见,同意、表示满意或批准,价值的确定或采取的行动均应按67款的规定予以公开,评审或修订。

第三章 转让和分包

3.合同的转让

承包人无业主的事先同意(尽管1.5条规定,这种同意应由业主单独决定)不应将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合同中或合同名下的任何收益或利益转让。但除了;

(a)按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以承包人的银行为受益人的收费,或

(b)将承包人的权力转让给其他担保人(假使担保人已支付了承包人损失或债务),以获得免除其他方面的债务。

4.1 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整个合同全部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不应在未得到工程师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有关的同意,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任何责任或应尽的任何义务,并应象对待其自己、其代理人、其服务人员及其工作人中的行为,违约及疏忽一样,对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分包人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承包人在下列事项方面无需征得这样的同意:

(a)提供劳务;

(b)按合同规定的标准购买材料;

(c)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给合同中已写明的分包人。

4.2 分包人义务的转让

当分包人在所进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等方面,为承包人承担了合同规定的缺陷责任期限结束后的任何延长期限的连续义务时,承包人可在该期满后的任何时候,在业主的要求和由业主承担费用的情况下,把未结束的这种义务的利益转让给业主。

第四章 合同文件

5.1 语言(一种或几种)和法律

本合同文件用英语拟定,如果上述合同文件是一种以上的语言拟定的,则据以分析和解释该合同的那种语言是英语,因而称之为“法定语言”。

5.2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构成合同的几份文件应互为解释,当这些文件出现多义性或不一致性解释时,工程师应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对此向承包人发出指令。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文件应按以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a)合同协议书

(b)中标通知书;

(c)投标书;

(d)合同条款第二部分;

(e)合同条款第一部分;

(f)技术规范的组成文件;

(1)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书面的技术规范。

(2)参考资料中包括的技术规范。

(g)图纸的合成资料;

(1)标明的尺寸。

(2)文字注释。

(3)图解显示;以及

(h)已报价的工程数量表。

6.1 图纸、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图纸应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向承包人提供两套复制件,承包人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则应自行提供,费用自理。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承包人不能在未得到工程师批准的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图纸、规范及其他由业主或工程师提供的文件。一旦缺陷责任证书发出,承包人应将所有根据合同提供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退还工程师。

承包人就工程师提供4套 所有按照第7款由承包人提出经工程师批准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复制件,连同一些不能照像制成相同质量的资料的复制件在内。另外,如工程师有书面要求,承包人亦应向工程师提供为业主使用的相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业主将支付相应的费用。

6.2 一套图纸应保存地工地

上述一套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或由承包人自己提供的图纸,应由承包人保存在工地,这些图纸应能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及其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6.3 施工进度的打乱

凡出现工程师如不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令,工程进度或计划将拖延或打乱时,承包人应通知工程师并抄报业主。通知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令,需要的理由和时间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将造成工程的延期或进度的打乱等详细说明。

6.4 图纸延期和图纸延期所产生的费用

在任何情况下,如因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人根据第63款发出的通知中所要求的任何图纸或指令,致使承包人蒙受延误进度和(或)招致费用的增加,则工程师在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应决定:

(a)任何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

(b)应增加到合同价中该项费用的金额;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和抄报业主。

6.5 承包人末提供图纸

如果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或发出指令是全部或部分由于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图纸、规范或其他文件,工程师将在作出有6.4款的决定时应将承包人的失误考虑在内。

7.1 补充图纸和指令

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合理和恰当地进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必需的补充图纸和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受其约束。

7.2 由承包人设计的永久性工程。

凡合同中明确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应由承包人设计时,承包人应将下列文件提交工程师批准:

(a)为使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查并表示满意所必需的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

(b)详细的操作及维修手册及竣工后永久性图纸,以使业主能操作、维修、除、组装及调整所设计的永久性工程。在这类使用和维护手册连同竣工图纸未提交并由工程师批准之前,该工程不能被认为已按第48款完成了工程。

7.3 批准不影响责任

工程师据7,2款规定进行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 担负的责任。

第五章 一般义务

8.1 承包人的一般责任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以应有的细心和勤勉,对工程进行设计(如在合同中有规定)、施工并完成工程和维修缺陷。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规定或根据合合理推论,提供为设计、施工、完成工程并维修所必需的全部的(无论是临时性的经常性的)监工、劳务、材料、机具、承包人的设备及所有其他物品。

8.2 现场施工和施工方法

承包人应对整个现场施工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负责。但规定,除了在下文中写明或另有协议外,承包人对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或对不是由承包人制定的临时工程的设计或规范不负责任。如果合同明文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由承包人设计,即使有工程师的批准,承包人也应对这部分工程全面负责。

8.3 错误的通知

承包人应将其在审阅合同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的任何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工程师。

9.合同协议书

如被邀请签约时,承包人应同意签订并履行按照本条件所附格式(如有必要对其进行修改)的合同协议书,该协议的拟定与签订费用由业主承担。

10.1 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为其适当的履行合同向业主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用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或契约担保等形式,由承包人自行选择,本条件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插入表中对履约保证金所占合同价的百分比作了规定;

(a)银行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应由下列银行开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营业的一家银行;

(2)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营业的一家往来银行;或

(3)为业主所接受的外国银行通过中国银行,或

(b)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供一份契约担保,或由一家外国保险公司或担保公通过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供。

10.2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应截止到承包人根据合同履行并完成了工程施工及缺陷维修期结束。

在根据62.1款发出缺陷责任证书以后,不应再对履约保证金提出索赔,并发出上述证书后的14天内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

11.1 现场考察

在承包人提交标书前,业主应向承包人提供由业主或业主代表根据有关该工程的调查所取得的水文及地表以下条件资料。承包人应对这些资料的解释自行负责。在承包人提交他的标书之前,应被认为已视察和检查了现场及其周围环境以及与之有关的数据,并对下列内容表示满意(指在可能的范围内对成本及时间的考虑):

(a)工地的形成及性质,包括地表以下的条件;

(b)水文和气候条件;

(c)为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需的材料及工作的范围和性质;

(d)进出工地的方式及承包人可能需要的食宿条件。并且,一般还应认为承人已取得有关诸如下述可能对其投标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事故及所有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资料。

承包人应被视为其投标书是建立在上述由业主提供的资料及承包人对现场的视察和考察的基础上的。

11.2 数据资料的获取

根据第11.1款规定由业主提供的数据资料应认为将包括(如果有的话)合同他条款中所列出的数据资料,在本条件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插人表”中应列明由业主提供这些数据资料的地点,查阅这些数据资料不应收取任何费用,承包人在交纳一定的复制费用后可得到这些数据资料的复制(印)件。

12.1 投标书的完备性

承包人应被认为已对标书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写明的单价和价格的正确性及完备程度十分满意。除在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工程量清单及标书应包括所有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包括有关货物、材料、设备及服务的提供及暂定金额下的意外事故费)及所有为正确施工、完成工程并维修缺陷所必需的全部有关事宜。

12.2 不利的外界障碍和条件

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在工地现场遇到了气候条件以外的实际的障碍或不利条件,这种情况在承包人看来是有经验的承包人不可预见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抄报业主。在收到这一通知时,如果工程师认为这种障碍或情况不可能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合理预见时,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工程师决定:

(a)根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

(b)承包人在遇到上述情况时所引起的费用,这笔费用应加到合同价中,并将上述决定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做出这一决定时,工程师应考虑所有由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有关指令及有无工程师具体指令时,承包人采取的可为工程师接受的任何适当合理的措施。

13.工程应符合合同规定

除由于法律或实际上不可能做到的情况外,承包人应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工程缺陷,达到使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承包人应严格遵守与执行工程师就涉及或有关该项工作的任何事项所发出的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写明与否。承包人应只接受工程师的指令,或按第2款的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指令。

14.1 应提交的进度计划

承包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日后的28天内,应向工程师提交一份施工进度计划以征求其同意,进度计划的格式和细节应符合工程师的合理要求。不论何时当工程师要求时,承包人还应以书面形式将其为工程施工而拟采用的方法和安排的总的概述提交工程师,以供参考。

14.2 进度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应每三个月对进度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其中包括:

(a)已制定的每月预计完成的主要工作量,和

(b)业主向承包人支付的安排表。

如果工程师随时认为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已取得批准的最新进度计划不符合时,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提交修订后的计划,以确保工程在工期内竣工。

14.3 须提交的现金流动估算表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一份作为参考的详细的季度现金流动估算表,此现金流动估算应为承包人根据合同有权得到的支付金额。并且如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人应每季度对现金流动估算表进行一次修改。

14.4 承包人不能免除职责

提交给工程师并得到其同意的进度计划以及提供总说明和现金流动估算表,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所应负的任何职责。

15.1 承包人的监督

只要工程师认为是为妥善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所必须时,承包人就应在施工过程中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人或由其授权的、经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可以随时撤换)称职的代表应用其全部时间进行该工程的监督。该授权代表应代表包人接受工程师或根据第2款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令。

如果工程师撤回对承包人代表的批准,考虑到如下所述的更换代表的要求,承包人在收到撤换通知后,在实际可能的限度内从速将其调出工地,且不得在工地任何地方再雇用此人,并任命另一位由工程师批准的代表。

15.2 语言通畅

如果工程师认为承包人的代表对英语和中文的运用均不熟练,则承包人至少应安排一名称职的翻译随时留在工地现场,以确保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一定比例的承包人的监督人员应会使用中文作为工作语言,或承包人应随时在工地现场保持一定数量的称职的译员,以确保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16.1 承包人的雇员

承包人应为施工并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在工地上提供:

(a)只有在本行业中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技术助理,及能对工程施工予以当监督的领班和工长以及

(b)使承包人能按合同要求及时履行其义务所需要的熟练技工,半熟练技工壮工。

16.2 当地的雇员

鼓励承包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雇用非熟练工人,并在可行和合理的范围内,雇用熟练工人。

16.3 工程师有权反对和要求解雇

工程师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人立即从工程中撤换其提供的、在工程师看来行为不轨或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人员或工程师认为其在工地的出现是不适宜的人员,这种人员一旦撤换无工程师的批准不得重新在工地上工作。任何被如此撤掉人员应从速被替换。

17.放样

承包人应负责:

(a)根据工程师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对工程进行精放样。

(b)按上所述,正确布置工程各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基准线。

(c)为完成上述任务,提供一切必要的仪器设备及劳务。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基准线出现了误差,承包人在工程师的要求下,应以自己的费用纠正此等误差,达到使工程师满意为止。除非这种误差是基于工程师以书面发出错误数据造成的,在此种情况下工程师将根据第52款规定确定应增加的合同价格,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工程师对任何放线或标高的检查不应以任何方式免除承包人对放样准确所负的责任,承包人应仔细保护和保存在放样中应使用的水准、基点、龙门板、测桩和工程放样所用的其他物件。

18.钻孔和勘探用探坑

在工程施工期间的任何时候,如果工程师要求承包人钻孔或勘探用挖掘,根据第51款规定除非有关此工程的项目或暂定金额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否则工程师均应为这种要求发出指令。

19.1 环境安全、保卫和保护

在工程的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

(a)全面负责有权在工地上施工的人员的安全,并使工地(只要这些工地已由其管辖)和工程(只要这些工程尚未完成或由业主占用)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发人身事故,及

(b)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工程师或任何依建立的主管机关所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及

(c)采取一切合现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及避免污染、噪音或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19.2 业主的责任

如果业主根据第3l款规定,需使用自己的工人在工地上完成工程的施工,对于这些工程,业主应:

(a)全权负责有权在工地上工作的人员的安全,及

(b)保持工地良好的秩序,防止对上述人员的伤害。

根据31款,如果业主在工地上雇用了其他的承包人,业主应要求他们负有同样责任,保证安全和避免伤害。

20.1 工程的照管

从开工日起直到发给接收证书之日止的全部工程期间内,承包人应全权负责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待安装的设备及工程本身的照管。在业主接收全部工程后,业主将负责这些事宜。规定:

(a)如果工程师发出了永久性工程的某一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接收证书,包人应从发出接收证书之日起,不再对这些分段或部分工程的照管负责,此时对那一区段或那一部分工程的照管责任移交给业主;

(b)承包人应对其担保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剩余工程及所用的材料、待安的设备的照管完全负责,直到这些工程根据第49款规定完成。

20.2 维修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如果工程或其它任何部分或材料或是待安装的工程设备,除了20.4款所规定的风险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了任何损失或损坏,承包人以其自己的费用维修工程,使这些永久性工程符合合同各项要求达到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承包人亦应对其在履行49款及50款规定的义务中由承包人一方进行作业的过程中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坏负责。

20.3 因业主风险导致的损失或损害

由于第20.4款中规定的任何风险或是与其它风险综合作用而引起损失或损时,如果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程度来维修损失或损坏,工程师应根据52款规定决定增加合同价的金额,同时相应地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因综合风险造成了损失或损害的情况下,工程师应决定业主及承包人各自应承担风险的比例。

20.4 业主的风险

业主的风险包括:

(a)在完成工程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情况下:

(1)战争,敌对行动(无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为:

(2)革命,起义,军事政变,或内战;

(3)电离放射,由任何核然料或核燃烧废料或有毒放射物爆发或核原料爆发核成分爆发后的有害物品引起的放射性污染;

(4)由飞行器及以音速或超音飞行物产生的冲击波压力;

(5)暴乱或骚乱及秩序的混乱,除非这些情况是限于承包人的雇员及分包人由工程的施工引起的。

(b)由于业主利用或占用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引起的损失损坏,除非这种占用是合同规定的。

(c)由于工程设计引起的某种程度上损失及损坏,不包括由承包人设计的部工程及其负责的部分。

(d)任何自然界的力量的作用(发生在工地现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其他地点而对本合同的履行有直接的影响),而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

(1)不能合理预见,或

(2)能合理预见,但他即不能:

21.1 工程及承包人设备的保险

在不限制第20款规定的承包人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人应当对下列各项进行保险:

(a)以全部重置成本对工程连同材料和待安装的工程设备进行保险;

(b)对这种重置成本追加15%或按照本合同条件的第二部分所规定的百分比额外金额,以弥补由于补求损失或破坏而招致的任何额外和附加的费用。包括业务费和工程任何部分的拆迁费以及运走任何性质的渣土的费用;

(c)由承包人带进现场的属于承包人的设备和其它东西,保险的金额要足够现场上重置。

(d)对上述(a)、(b)和(c)项的保险应以同于支付货币的币种和比例投保,以便在发生损坏或损害的情况下可以得到相应的货币和比例的赔偿。

(e)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各项保险费,业主将按承包人实际支出保险费收据核实支付。

21.2 保险范围

第21.1款(a)和(b)款的保险应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名义保险,并包括:

(a)从工地上开工日起到有关相应的工程或根据不同情况的分段或部分工程发出了接收证书为止的期限内,业主和承包人方面除21.4款规定以外的各种原因引起的损失及损坏及

(b)由承包人负责的:

(1)由于缺陷责任期开始之前的原因造成缺陷责任期间内损失或损害及

(2)承包人在其根据49款和50款规定施工时引起的损失或损坏。

21.3 对不能收回的金额的责任

任何未保险的或不能从保险公司收回的金额,应分别由业主或承包人根据20款规定的责任承担。

21.4 保险外情况

第21.1款规定的保险责任不包括20.4款a(i)到(iv)所列的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坏。

22.1 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赔偿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免除业主对下列事宜的损失和对其赔偿:

(a)任何人员的死亡或受伤,或

(b)由于工程的施工、竣工及维修缺陷可能产生的或引起的对(工程以外的)何财产的损害及有关索赔、诉讼程序、赔偿费、费用、诉讼费等所有有关的除22.款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的所有费用。

22.2 例外情况

第22.1款涉及的例外情况指:

(a)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有的土地。

(b)业主为工程施工或部分施工在其上、其下、在其中或通过其工作的任何地的权力。

(c)根据合同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不可避免对财产造成的损坏。

(d)由于业主、其代理人、雇员或其他承包人(均非本工程承包人启用的)的为或过失引起的对人身的死、伤或对财产的损失、损坏,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或有些伤害或损害是由承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引起的,但部分原因及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业主、其雇员、代理人及其他承包人引起的,这一点应予公平台理的考虑。

22.3 业主的保障

业主应保障承包人免予承担屑于22.2款规定的例外情况下所有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

23.1 第三方保险(包括业主财产)

承包人应在不限于22款规定的他的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名义进行人身伤亡(第24款规定除外)保险及财产(除工程外)损失或损害保险。

但第22.2款(a)、(b)和(c)条规定的情况除外。

23.2 最低保险金额

第三方保险的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本条件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插入表中所规定的数额,但对于投保的事故次数不

23.3 交叉责任

保险单中应包括一项交叉责任条款,使该保险对被分别保险的承包人和业主的均适用。

24.1 工人的事故及伤残

业主不对承包人及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工人和其他人员的伤害及其的赔偿负有责任,除非伤害及赔偿是由业主及其代理人、雇员的行为及错误造成的。承包人应保障并持续保障业主不承担(除业主如前所述应负责的情况外)有关的伤害及损失的赔偿,及所有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收费与其他开支。

24.2 工人事故的保险

承包人应在全部工程施工期间对所有其雇用的工人进行此类保险并持续这种保险。但对于任何分包人雇用任何人员,如果分包人已经对上述廖员进行了保险,使业主根据保险单得到补偿,则本条款前述的承包人保险义务即得到履行。但在必要时,承包人应要求分包人向业主提交有关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金的支付收据。

25.1 保险证明及条款

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向业主提供根据合同要求的保险生效的证明,并在

(a)承包人所需保险的工作开始7天前或

(b)开工后84天内,向业主提交保险单。

在向业主提交证明和保险单时,承包人应通知工程师。保险单位与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双方同意的一般条款一致。承包人应使所有由其负责的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事先经业主批准的任何合格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及经业主批准的保险条款生效。

25.2 完备的保险

承包人应在施工进度、范围、性质发生变化时通知保险人,以确保根据合同条款在所有时间内有完备的保险,并根据要求向业主提交有效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费的支付收据。

25.3 对承包人未保险的补救方法

如果承包人未使或未保证任何合同规定的保险生效,或未按25.1款规定的时间向业主提供保险单,业主在任何这种情况发生时,将使或保证任何为这些保险生效并支付应支付的保险金,及随时从支付给或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或视同到期债务从承包人处扣回。

25.4 遵守保险单的条件

在承包人或业主未能遵循合同生效的保险单条款,责任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由此布造成的全部损失及赔款。

26.遵守法律、规章

承包人应在所有方面,包括通知、支付各方面,遵守:

(a)所有与工程施工完成工程,维修缺陷有关由国家或省颁布的法令。法或其他法律、或任何地方或其他合法机构的规章或地方法规,及

(b)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该工程以任何方式影响的公共团体或公司规章制度。

承包人应使业主免于受到有关破坏这些规定的所有处罚及承担有关这方面的责任。永远规定,业主应负责取得工程进展所必须的计划、区域划分或其他类似的批准,并根据22.3款规定,给承包人补偿。

27.化石的处理

所有在工地被发掘的化石、硬币及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结构物及有地质、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和物品,就业主和承包人而言,应被视为业主的绝对财产。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人员移动、损害任何这类物品,并在发现后立即通知工程师按工程师的指令处理这些物品。如果由于处理此类事宜使承包人延误了工期和/或支付了费用,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调后,决定:

(a)任何根据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长工期,及

(b)应加入到合同价的一笔款额,并相应的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28.1 专利权

承包人应保护和保障业主免于承担由于工程上使用的或有关的或准备采用的任何承包商的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等方面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它受保护权利的行为而引起的所有索赔和诉讼的费用,并保护或保障业主免于承担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的损坏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但由于执行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要求而侵犯上述权利的情况除外。

28.2 矿区使用费

除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支付为获得工程所需要的石料、砂子、砾石、粘土或其他材料等所发生的吨位费和其他矿区使用费、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补偿费,如果有的话。

29.对交通和毗邻财产的干扰

在符合合同要求所许可的范围内,在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过程中,所必需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

(a)公众的便利,及

(b)公用道路或私人以及通往属于业主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用,产生不必要及不适当的干扰。

承包人应保护并保障业主免于承担应由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导致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收费及其他开支。

30.1 避免对道路的损坏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手段,防止与现场连接或通往现场的道路和桥梁受到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因交通而造成的损坏。尤其应当选定运输线路、选择和使用运输工具、限制和分配运载重量,从而使因运输原材料、设备和承包人的设备或临时工程而不可避免的这类运输尽量最少,不致对这类道路和桥梁造成任何不必要的损坏或损伤。

30.2 承包人设备或临时工程的运输

除了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应对其通往工地的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上的,为运输承包人设备或临时工程的任何桥梁的加固或更换或改善其任何道路支付相应的费用。承包人应免除业主对由于这种运输引起的任何此类道路桥梁损坏的赔偿责任,包括直接向业主提出的索赔要求。承包人应通过谈判处理此类索赔,并支付所有由此类损坏引起的索赔。

30.3 材料或工程设备的运输

尽管有30.1款规定,如果在运输材料和设备时,对通往工地的或位于通往地路线的任何道路或桥梁造成任何损坏,在承包人得知这一损坏或接到被授权的官方提出的索赔要求后,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及业主。根据法律规定,要求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运输者对道路主管部门给予损坏赔偿,业主不负责支付所有有关的费用。在其他情况下业主通过谈判,解决争端,并支付有关索赔的金额,并免除承包人对有关的索赔,起诉、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挥费及其他开支的责任。只要工程师认为索赔或部分索赔是由于承包人未能按30.1款规定履行其责任,工程师在与业主及包人协商后将决定一笔因失职引起的应支付的款额,业主将从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也可以从任何应支付或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同等数额并通知承包人及业主。也规定,业主应通知承包人纠纷将在何时协调解决及将由承包人的那一笔款项中扣回上述金额。在解决这一纠纷前,业主应与承包人协商。

30.4 水运

在工程的性质要求承包人使用水路运输的条件下,本条上述各项规定应解释为“道路”一词的含意包括船闸、码头、海堤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而“运输具”一词的含意包括船舶,而且具有与上述规定同样的效力。

30.5 工程施工交通

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上特殊的施工交通特别许可,并承担有关费用。

30.6 当地运输服务

鼓励承包人在承运施工设备和材料中最大限度地使用当地的搬运和运输服务,承包人应只同中国合法的运输组织签订合同。

31.1 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服务机会

按照工程师的要求,承包人应向以下人员提供其进行工作的一切合理机会:

(a)业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

(b)业主的工人,及

(c)在工地上或工地附近进行该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的、业主可能启用的何合法机构的工人,或进行业主可能签订的与该工程有关的或附属工程的任何其他合同项目下的工作的工人。

31.2 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方便

据31.1款,按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承包人应:

(a)为任何其他承包人、或业主或任何这样的主管部门提供由负责维修保养任何道路或通道,或

(b)允许这些人使用在工地上的的临时工程或承包人的设备,或

(c)为这些人员提供任何性质的其他服务,工程师应据52款决定增加合同的用,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32.承包人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合理地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障碍,并应将任何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作出妥善安排,从现场清除并运走任何废料、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33.竣工时的现场清理

发出任何接收证书后,承包人应立即从已签发了接收证书的那部分工地上将所有有关的承包人的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工程清除、移走,并使这部分工程及工地保持清洁,使工程师满意。在缺陷责任期结束之前,承包人有权,为完成缺陷责任期内的义务,将其需要的材料、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保留在工地。

有关银行基础管理提升心得体会和感想七

系 别 会计系

专 业 会计电算化

班 级 xxxxxx

姓 名 xxx

xxxx年xx月xx日

正 文:

顶岗实习报告

一、实习情况概述

会计是一门注重实践的工作。因此,学校在我们最后一个学期安排我们进入实习岗位,了解会计的基础工作。我于20xx年2月至20xx年6月在山西四建集团第四分公司进行了近四个月的顶岗实习。在此过程中,我学到了许多学校学不到的知识,对会计专业我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我以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在对这几个月的实习情况进行总结。

二﹑实习单位简介

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具有五十多年的历史,现已发展成为国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企业,并具有钢结构、建筑智能化、建筑装修装饰、消防设施、预应力等五项专业工程承包资质,以及国际外派劳务经营权和对外承包权。系集建筑安装、地基处理、高级装潢、道路桥梁、建筑设计、建设监理、房地产开发、国际工程承包、劳务输出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多元化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下设十个土建分公司及预应力施工、设备安装、通风空调、道路桥梁、机械施工、自动化控制、防水、装潢等专业分公司。年施工能力达六亿元以上,年竣工面积达50万平方米以上,是省内建筑施工排头兵企业。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一如既往地奉行“用四建人智慧,雕塑时代精品”的质量方针,愿以最佳工期、最优质量,竭诚为用户服务。

三、 实习过程

会计是个讲究经验的职业,工作经验是求职时的优势,为了积累更多的工作经验,经过学校和朋友的努力,我在山西四建集团第四分公司获得了一次十分难得的实习机会。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我认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得到学习领导及全体工作人员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在实习中,我参与了整个4月全部的出纳工作,从审核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账到编制会计报表都有亲自动手。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会计流程,应前辈的教诲还认真学习了《公司法》、《税法》《会计法》,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单位会计工作的全过程,认真学习了各类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并掌握了公司财务软件的应用。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财务科的前辈们请教,不论他们年龄大小,认真学习会计理论,学习会计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对实务会计有了一定的掌握和具体的了解,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一)、认识各种原始凭证

在校学习期间老师曾经给我们看过一些原始凭证的仿真版,到了单位以后我才知道,我才知道我们在学校里见的那些原始凭证只是凤毛麟角,还有太多太多的原始凭证我们不曾见过,不曾听过,不知道

他们的用途。在这几个月的实习期间我首先要做的事就是认识原始凭证,这是所有会计工作的基础,没有这样的经验我们根本无法开展以后的工作,更别说是在公司里的发展了。所以我认真听取前辈对我的教导,了解公司使用各种原始凭证的填制方法和其经济含义,以后再见的时候就知道该如何处理了。这是我开始以后工作的基础,必须得打好,而且不能操之过急,慢慢学习,虚心请教,学习前辈的精华,以后为公司更好的服务。

(二)、 根据经济业务填制和审核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1、原始凭证:是指直接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具有法律效力并作为记账原始依据的证明文件,其主要作用是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和完成的情况。填写原始凭证的内容为:原始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编号、经济业务的基本内容(对经济业务的基本内容应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给予说明,如购买商品的名称、数量、单价和金额等),填制单位。在进行签章的时候要认真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填制正确,保证原始凭证填写的内容与实际经济业务发生的情况相一致。这是会计凭证编制的基础。

2、记帐凭证:记帐凭证是登记帐薄的直接依据,在实行计算机处理帐务后,电子帐薄的准确和完整性完全依赖于记帐凭证,操作中根据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的内容:凭证类别、凭证编号、制单日期、科目内容等。记账凭证在财务软件上填制好以后要打印出来,把原始凭证附到记账凭证之后,保证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相一致。

(三)、根据会计凭证登记日记帐。

日记帐一般分为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他们都由凭证文件生成的。计算机帐务处理中,日记帐由计算机自动登记,日记帐的主要作用是用于输出现金与银行存款日记帐供出纳员核对现金收支和结存使用。要输出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要求系统初始化时,现金会计科目和银行存款会计科目必须选择“日记帐”标记,即表明该科目要登记日记帐。

(四)、 根据记账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登记明细帐。

明细分类帐薄亦称明细帐,它是根据明细分类帐户开设帐页进行明细分类登记的一种帐薄,输入记帐凭证后操作计算机则自动登记明细帐。

(五)、根据公司人员情况编制核对工资单

工资单的编制和核对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一点也不能马虎,一定要保证工资单上记录的内容与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对应,在核对的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该向领导积极反映,核实情况,这样才能保证会计信息的正确性。

(六)、 根据公司实际经济业务情况向税务机关报税。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每月月初都得向税务机关报税,这在四个月的实习期间,公司的出纳教我如何向税务机关报税。首先得如实填写公司的经营收入情况,然后根据税法的规定计算出应该缴纳的税款。说是这么简单,其实,实际操作的时候并不简单,税款的计算必须的正确,而且必须的

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计算,不能随意使用税率,少计收入,多记支出,这些都是违法行为,都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每个月报税交税的时候都得仔细认真,不能出任何的差错。

(七)、 根据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每个月都要到银行取回银行对账单与单位的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核对,检查是否有未达账项,如果有,根据未达情况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检查调整后的余额是否一致。如果调整后的余额不一致,应尽快与银行取得联系,查明原因,并及时做出处理,以保证银行存款的准确无误。

(八)、 对帐

对帐是对帐薄数据进行核对,以检查记帐是否正确,以及帐薄是否平衡。它主要是通过核对总帐与明细帐、总帐与辅助帐数据来完成帐帐核对。试算平衡表就是将系统中设臵的所有科目的期末余额按会计平衡公式借方余额=贷方余额 进行平衡检验,并输出科目余额表及是否平衡信息。一般来说计算机记帐后,只要记帐凭证录入正确,计算机自动记帐后各种帐薄应该是正确的、平衡的,但由于非法操作,计算机病毒或其他原因有可能回造成某些数据被破坏,因此引起帐帐不符,为保证帐证相符,应经常进行对帐,每月至少一次,一般在月末结帐前进行。

在这个学习和联系的过程中。我发现会计是一门实务与理论结合性很强的学科,尽管我学过这门课,但是当我第一次和公司的同事操作具体业务时,觉得又和书上有些不同,实际工作中的事务是细而

杂的,只有多加练习才能牢牢掌握。这次实习最主要的目的也是想看看我们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公司实际操作的实务区别在哪里,相同的地方在哪里,内部控制如何执行,如何贯彻新的会计政策,新旧政策如何过渡,一些特殊的帐户如何会计处理等等。带着这些问题,我在这一个月里用眼睛看,不懂的请教领导同事,让我对会计这些问题有了一定的解答,达到了这次实习的目的。除了与我专业相关的知识外,我还看到许多在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公司是如何运做的,员工之间的团队合作精神,处理业务的过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企业的管理等等。另外我也看到公司存在的一些漏洞,例如内部控制情况,其中主要包括现金收支制度执行情况,公司在执行国家政策规定方面也不容乐观。然而在现实的大规模国营企业这种情况可能普遍存在。 作为一名会计实务人员,通过这次实习也更加让我看清自己今后的努力方向。例如:实务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适应能力等等。除此之外拥有一颗上进心,进取心也是非常重要的。

在工作中仅靠我们课堂上学习到的知识远远不够,因此我们要在其他时间多给自己充电,在扎实本专业的基础上也要拓宽学习领域。同时在实际的工作中遇到问题时要多向他人请教。人际沟通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会计实习报告如何与人打交道是一门艺术,也是一种本领,在今后的工作中也是不能忽视的。马上就要进入社会的我们也要面临正式的实习了,我想每一次的经历都是一种积累,而这种积累正是日后的财富。在工作上,在学习上,我们要让这些宝贵的财富发挥它的作用,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实习真的是一种经历,只有

亲身体验才知其中滋味。

课本上学的知识都是最基本的知识,不管现实情况怎样变化,抓住了最基本的就可以以不变应万变。如今有不少学生实习时都觉得课堂上学的知识用不上,出现挫折感,但我觉得,要是没有书本知识作铺垫,又哪能应付这瞬息万变的社会呢?

(四)﹑实习感言

经过这次实习,虽然时间很短。可我学到的却是我三年大学中难以学习到的。就像如何与同事们相处,相信人际关系是现今不少大学生刚踏出社会遇到的一大难题,于是在实习时我便有意观察前辈们是如何和同事以及上级相处的,而自己也尽量虚心求教,不耻下问。要搞好人际关系并不仅仅限于本部门,还要跟别的部门例如市场部等其他部的同事相处好,那样工作起来的效率才会更高,人们所说的“和气生财”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也是不无道理的。而且在工作中常与前辈们聊聊天不仅可以放松一下神经,而且可以学到不少工作以外的事情,尽管许多情况我们不一定能遇到,可有所了解做到心中有数,也算是此次实习的目的了。

会计本来就是烦琐的工作。在实习期间,我曾觉得整天要对着那枯燥无味的账目和数字而心生烦闷、厌倦,以致于登账登得错漏百出。愈错愈烦,愈烦愈错,这只会导致“雪上加霜”。反之,只要你用心地做,反而会左右逢源。越做越觉乐趣,越做越起劲。梁启超说过:凡职业都具有趣味的,只要你肯干下去,趣味自然会发生。因此,做账切忌:粗心大意,马虎了事,心浮气躁。做任何事都一样,需要

有恒心、细心和毅力,那才会到达成功的彼岸!

实习虽然结束了,再过半个月,我们真的就要走上工作岗位了,想想自己大学三年的生活,有许多让我回味的思绪,在这个春意盎然的季节,伴随着和煦的春风一起飞扬,飞向远方,去追逐我的梦

经过这次实习,让我学到了许多许多,无论是专业知识上,还是为人处世上,受益匪浅,感谢母校和山西四建集团第四分公司提供了这次实习机会。

有关银行基础管理提升心得体会和感想八

x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党的x大以来,第二次国内考察就到河北阜平县看望慰问困难群众,考察扶贫工作。连续三年新年第一次国内考察都到贫困地区,今年更是把扶贫攻坚作为重点,1月到云南,2月到陕西并在延安召开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6月到贵州并在贵阳召开部分省区市扶贫座谈会,7 月主持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扶贫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扶贫开发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目标,作出了新部署、新安排,为打赢扶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根本遵循。

一、深刻领会x关于扶贫开发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尽管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20x年人均gdp达到7000多美元,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已属于中高收入国家,但是由于发展不平衡,全国贫困人口规模仍然很大,贫困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支持困难群众脱贫致富,帮助他们排忧解难,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是党和政府的重大职责。x要求,全党全国要重视起来、动员起来,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把扶贫开发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必须时不我待地抓好扶贫开发工作,决不能让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掉队。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关键在贫困的老乡能不能脱贫。 扶贫开发是我们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工作,是最艰巨的任务。 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在三农工作中要把扶贫开发作为重中之重。 贫困地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扶贫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定信心,奋力攻坚。要充分认识到,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只有五、六年了,但困难地区、困难群众还为数不少,必须时不我待地抓好扶贫开发工作,决不能让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众掉队。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仅要从总体上、总量上实现小康,更重要的是让农村和贫困地区尽快赶上来,逐步缩小这些地区同发达地区的差距,让小康惠及全体人民,这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现实需要。

推进扶贫开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首先要有一个好思路、好路子。 理清思路、找准路子是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基础和前提。理清思路、找准路子,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找准突破口。继续加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是扶贫开发的重要基础。抓好教育是扶贫开发的根本大计,要让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起码学会一项有用的技能,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尽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把贫困地区孩子培养出来,这才是根本的扶贫之策。 贫困地区要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扶贫产业,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不要在贫困地区大搞不符合当地实际的项目。做好移民搬迁扶贫工作,通过移民搬迁扶贫安置一批贫困人口。扶贫开发要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在贫困地区实施的扶贫项目特别要同时守住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对各类困难群众(扶贫对象)要在确保他们享受国家各种普惠性政策的基础上,还要采取特惠性的支持,要编织好社会安全网。

要增加资金投入和项目支持,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因乡因族制宜、因村施策、因户施法,扶到点上、扶到根上。 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根本目的,就是确保党和政府的政策实惠落到贫困群众身上,确保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尽快实现稳定脱贫的目标。这一思想为精准扶贫战略的不断完善指明了发展方向,为实现不断提高扶贫开发效果提供了行动指南。

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凝聚全党全社会力量,形成扶贫开发工作强大合力。 扶贫开发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减贫目标的实现是行业扶贫、专项扶贫、社会扶贫共同作用的结果。持续减少贫困、打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扶贫攻坚战需要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的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党委政府不断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是扶贫开发工作强大合力的核心,更加广泛动员社会参与扶贫是扶贫开发工作强大合力的重要来源。做好社会扶贫工作,对于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向贫困宣战,继续打好扶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

贫困地区发展要靠内生动力,如果凭空救济出一个新村,简单改变村容村貌,内在活力不行,劳动力不能回流,没有经济上的持续来源,这个地方下一步发展还是有问题。 摆脱贫困首要意义并不只是物质上的脱贫,更重要的是在于摆脱意识和思路的贫困。只要有信心,黄土变成金。贫困地区尽管自然条件差、基础设施落后、发展水平较低,但也有各自的有利条件和优势。 扶贫开发最为重要的是,要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群众战胜困难的信心,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不断提高贫困村基层组织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是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保障。把加强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推进扶贫对象的组织化列为扶贫开发的重要内容。发挥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在提高贫困村基层组织、各类合作组织以及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等方面的作用,为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奠定基础。

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坚持党的领导,发挥社会主义制度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这是我们的最大政治优势。 强化扶贫开发工作领导责任制,把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抓落实、重在乡村的管理体制,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要求各级干部要把工作重心下移,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研究扶贫开发面临的实际问题,创造性开展工作。要采取时间倒排方式,以更加明确的目标、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有效的行动打好扶贫攻坚战。

x关于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内涵极其丰富,内容博大精深,深刻揭示了扶贫开发工作的基本特征和科学规律,精辟阐述了扶贫开发工作的发展方向和实现途径,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新发展,是做好十三五期间及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科学指南和基本遵循。

二、客观研判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挑战

我国扶贫开发工作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目前,全国有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2.8万个贫困村、 2948.5万个贫困户、7017万贫困人口。贫困人口超过500万的有贵州、云南、河南、广西、湖南、四川6个省区,贫困发生率超过15%的有西藏、甘肃、新疆、贵州、云南5个省区。这些数字凸显了扶贫脱贫形势的严峻性。到20x年,7000多万贫困人口要全部脱贫,贫困县要全部摘帽,时间十分紧迫。 6年时间,平均每年需要减少1200万人,任务相当繁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扶贫开发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和积累的经验,为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奠定了基础。三十多年间,我国贫困人口大幅减少,贫困地区农民收入明显提高,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社会事业不断进步,率先实现联合国千年目标的主要任务,为全球减贫事业作出重大贡献,得到国际社会高度赞扬。党的x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作出新的部署,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新进展。20x年底,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为7017万人,比20x年减少5221万人,年均减少1740万人。20x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6610元,达到全国农村居民人均水平的65.3%,实现了连续三年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遏制。着力推进扶贫开发六项机制创新,初步完成建档立卡、派出驻村工作队、强化扶贫资金监督管理等精准扶贫基础工作,建立了贫困县考核和约束机制。实现了更广泛的社会动员。

扶贫开发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突出短板,仍存在诸多突出问题和挑战。一是贫困人口规模大,贫困程度深。现有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自然条件差,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水平较低,减贫边际难度不断加大,增收难度加大,贫困代际传递趋势明显,是难啃的硬骨头。二是内生动力和发展能力弱。老少边穷地区贫困问题集中,贫困人口两低现象(受教育程度低、健康水平低)比较普遍,自我发展能力弱。建档立卡贫困村70.8%没有集体经济,内生发展动力严重不足。三是致贫原因复杂,返贫风险增加。剩下的贫困人口致贫因素较多,因病致贫、因学致贫突出,缺资金、缺技术普遍,因灾返贫、因市场风险返贫常见。四是区域性贫困凸显,发展基础差。全国12.8万个建档立卡村中,6.9万个行政村不通客运班车。87.1万个自然村中,有33万个不通沥青(水泥)路。贫困地区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比全国平均水平低近20个百分点。建档立卡户中有652万户饮水困难,580万户饮水不安全。贫困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偏低,市场主体发育不足、市场体系建设滞后,产业发展处于价值链低端。贫困县的存贷比普遍在40%左右,储蓄外流严重。五是扶贫政策针对性不强,特惠支持不足。已有政策落实不到位,财政投入明显不足,行业支持缺少特惠,工作责任落得不实,社会动员支持体系薄弱。

三、坚决打赢既定时间节点的扶贫开发攻坚战

x多次强调,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没有贫困人口的脱贫,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关键在于补齐短板,其中必须补好扶贫开发这块短板,坚决打赢这场扶贫开发攻坚战。

全面实施精准扶贫战略,确保到20x年,消除绝对贫困,现国家扶贫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消除区域贫困,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扶贫开发由重点消除绝对贫困向减缓相对贫困转变,由主要解决农村贫困向统筹解决城乡贫困转变,向实现共同富裕迈进。

落实责任,这是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基础。实现贫困人口如期脱贫,是我们党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按照中央要求,扶贫开发要落实好四个责任:一是把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二是用好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这根指挥棒,落实贫困县的主体责任;三是制定行业部门扶贫考核办法,落实中央部门的行业责任;四是层层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落实扶贫系统的工作责任。

精准扶贫,这是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核心。精准扶贫,一定要精准施策。坚持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对不同原因、不同类型的贫困,采取不同的脱贫措施,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切实推进精准扶贫机制创新和精准扶贫十项重点工作、十二项工程。完善建档立卡,摸清贫困底数,实现动态管理。逐村逐户分析致贫原因,找准脱贫门路,制定脱贫规划,确定帮扶措施。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实施分类施策,各地结合实际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通过移民搬迁安置一批,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通过医疗救助扶持一批。

改革创新,这是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动力。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继续深化精准扶贫机制改革,包括贫困县考核、干部驻村帮扶、精准扶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金融服务、社会参与、贫困退出等方面。不断完善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构建形成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建立统筹整合资金用于扶贫开发的机制,创新金融扶贫、土地支持等政策。探索旅游扶贫、光伏扶贫等新型扶贫产业、资产性收益扶贫等新型扶贫模式,探索开发式扶贫和保障式扶贫相结合、区域发展和精准扶贫到村到户相结合等新型扶贫机制。提升市场机制的益贫性,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穷人,走共同富裕之路。

提高贫困地区扶贫对象内生发展动力,这是打赢攻坚战的根本。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基层是基础。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把扶贫开发同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选好、派好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实现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提高他们的知情权、参与度、获得感,激发脱贫的内生动力与活力。

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这是打赢攻坚战的保障。扶贫开发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不断完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健全东西部协作、党政机关定点扶贫机制。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积极性,鼓励、支持、帮助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高收入者参与扶贫。引导各类参与扶贫主体工作重心下移,采取包县、包乡、包村、包户的包干方式,实现社会力量帮扶贫困村全覆盖。

有关银行基础管理提升心得体会和感想九

按照《陕西省农村信用社会计基础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的细则要求,我________信用社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副主任、座班主任和分社主任为成员的考核小组,对全社共计6个总分网点的会计基础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和检查,并按

工作规范标准客观地进行了考评打分,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制定纠改措施,落实责任,限期改正。现将我社会计基础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机构和会计管理方面:

我社能认真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服从人民银行和上级联社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经营过程中,能合规合法设立营业网点,科学合理配置网点业务岗位人员,建全岗位监督机制。会计重要岗位人员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业年限达到了规范要求。会计工作从上到下实施了统一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会计资料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会计人员变动、交接严格执行监交制度,移交清册,资料完整、齐备。

二、会计核算方面:

会计出纳人员能认真遵守《农村信用社会计基本制度》和《农村信用社出纳基本制度》,营业人员坚持双人临柜、双人复核制度和押、证分管制度,能遵

守《信用社计算机操作规程》规范处理日常业务。经查:我社会计帐簿记载较为规范,会计凭证、会计科目使用正确,利息计算基本无误,全年会计凭证装帐簿订整齐合规,凭证要素较为齐全,档案规律规范。全社会计帐务管理到了“六相符”的要求;会计人员全年度能认真编制、汇总、上报会计、信贷报表,所有报表数据反映真实;遵守会计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做到季末、年终搞好成本核算,如实准确计提各项费用,客观真实反映信用社经营状况。年终决算前,会计人员对全年的过度性帐户和固定资产进行了清理,内外帐务全面进行了核对、年终经营状况反映真实。

对有价单证能视同现金进行管理,贷款抵押物品定期进行盘点,帐实相符。重要空白凭证坚持了购进入帐,领用签字和使用逐笔销号制度。所有重要空白凭证经查帐、簿、实数量相符。

三、出纳管理方面:

出纳人员能够按照国家金融法令,

农村信用社有关法规制度和现金管理条例等,组织存款和日常的现金、重要凭证、有价单证的领销用、调拨工作,严格库存限额,及时调剂和上解现金;能够自觉加强柜面监督,严格审查凭证要素,做好反假工作,准确及时编制各种现金报表以及上报等;能规范整点票币,加强出纳库存管理,坚持“四双”制度;能够不断增强防范意识,落实“三防一保”,出纳人员熟知防盗防抢防暴预案,熟练掌握、使用好各种安全及消防防范器械,时刻保持清醒的意思,确保信用社的人、财、物安全。同时,内勤主任坚持了每月不少于2次网点的查库制度。

四、内部管理制度方面:

我社在经营过程中,服从上级各职能部门的领导,严格执行行业管理制度。实行了信用社主任向联社负全责,内部会计工作由座班主任负责的内控机制。针对我社的实际情况,按照上级部门的管理要求,建立了有效的内控管理职责和考核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内部

管理。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会计基础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建设在新形势下还需进一步完善,会计有关业务登记簿建立不够全面,且有的登记簿记载不规范,无连续性。二是内部管理力度不强,管理制度落实不深入,有漏洞。三是会计工作缺乏创新,在精度和深度上欠缺。按部就班工作,缺乏积极主动性,有时候存在得过且过思想。四是出纳库存有白条抵库现象。针对以上问题我社将及时纠改,在措施上既要抓好制度建设和会计出纳人员素质建设,更要抓好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通过我们的努力,力争将20____年的会计基础工作水平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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