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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宿迁建设心得体会报告 廉洁宿迁建设心得体会报告范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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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宿迁建设心得体会报告 廉洁宿迁建设心得体会报告范文(4篇)
2022-12-25 11:34:23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廉洁宿迁建设心得体会报告一

一、不违反规定送收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二、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

三、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以赌博或变相赌博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形式收钱敛财;

四、不利用公款搞无实质性内容的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和用公款大吃大喝、出国(境)旅游,不擅自接受邀请参加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

五、不私设“小金库”,不违反财务制度、规范津补贴等有关规定;

六、不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利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七、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物资采购、基建工程等生产经营活动;

八、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九、自觉遵守《“十条禁令”》和《三严三实》,认真执行一系列规章制度,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努力形成务实、高效、文明、勤政良好作风;

十、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自愿接受各级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承诺人:

承诺时间:xx年xx月xx日

推荐廉洁宿迁建设心得体会报告二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

20xx年,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过硬的作风充分彰显了打击腐化,建设廉洁政治的坚定决心。中央纪委抓住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连发禁令,狠刹“四风”问题,取得明显成效,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在201xx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为让大家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廉洁喜庆的节日,我们特向全县党员干部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格执行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结合《xx县加强执行力建设促进工作推进暂行规定》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二项规定”和县委“二十四条规定”,召开好工作承诺大会,履行好工作职责,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力争新年新思想、新年新气象,新年新成效。

二、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规定,大力发扬中华民族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良好风尚,倡导文明节俭过节新风,坚守廉洁阵地,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厉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确保在干净廉洁、吉祥和谐的良好氛围里欢度佳节。

三、加强节日值班安排,确保度过一个安全、温馨的新春佳节。各级各部门春节期间要立足岗位,安排好节日值班,领导干部要带头参与值班工作,注意节日期间的安全保障,营造健康向上、安定和谐的节庆氛围。

同志们,让我们携起手来,用扎实的工作作风,廉洁勤政的实际行动,努力营造勤俭节约、安定团结的社会氛围,共同度过一个轻松、和谐、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衷心祝愿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在新的一年里:

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中共xx县纪委 xx县监察局

201xx年1月1xx日

推荐廉洁宿迁建设心得体会报告三

同志们:

在“治污减霾”工作紧锣密鼓开展之际,按照区监察局开展宣传教育月活动安排,今天由我跟同志们一起探讨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关问题,期望通过这次授课,能对分局各项工作,尤其是“治污减霾”工作有所促进。

党的报告把建设生态文明视作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把反腐倡廉定位在亡党亡国的生命线,这充分表明党中央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视,充分显示党执政为民的决心。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环保地位的上升、权力的凸显、资金的增加,一些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成为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地带。贯彻落实党的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新举措、新要求,环保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结合实际,立足岗位,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有效地抓好工作落实。

一、腐败现象产生根源及其后果

“腐败”一词的本意是指生物的腐烂,后来被引入思想道德和政治领域,特指国家公务人员滥用权力谋取私利,从而违反社会公认的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并造成一定社会危害的一种畸形行为。腐败在广义上说是行为主体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职权或偏离公共职责的权利变异现象。从狭义上说泛指国家公职人员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权力的权利蜕变现象。联合国定义称腐败的实质是滥用权力。

(一)腐败现象产生的根源

腐败现象古来有之,久治不绝,根深蒂固。产生腐败现象的成因,从不同角度分析,可以找出若干种原因。如社会历史原因、政治文化原因,也有当事者个人的原因。

1.利益的驱动是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动力。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在生理上和心理上存在着本能需求,这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生物性要求。这种生物性要求反映在人类行为的动机上,就是“欲望”。人在“欲望”非常想得到满足而没有得到满足时,其“欲望”就会偏离正确的方向,产生一些“出格”的行为。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正是由于人类这种原始的欲望和弱点,在强烈的利益要求驱动下,一些利欲熏心者便绞尽脑汁、挖空心思,寻找一切可乘之机攫取财富,腐败现象也就随之产生并不断发展。

2.私有制是腐败现象产生的根本因素。腐败现象在本质上是剥削制度、剥削阶级的产物。进入阶级社会后,物质财富的私有化,成为产生腐败行为的思想基础。一方面,当一个人能用手中权力交换到物质又不被束缚的时候,就会无限的放大这种权力。这样,腐败也就产生了。除非他受到道德的、法律的、或宗教的力量约束才可能放弃这种谋利行为。因此,如果当权者没有道德修养,法律又对他的腐败行为不能及时有效制裁的情况下,他就会把手中的权力当成无形的商品进行物质交换,以获取更大的私利,这就是所谓的权力寻租行为。

另一方面“官贵民贱”的封建剥削思想意识对人们打下了根深蒂固的烙印,“升官”和“发财”成了封建社会人们的思维定式,连刚刚认识字的儿童也知道读书好便可以“学而优则仕”,有了仕的地位便可发财,便能“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至于封建社会中,当官后光宗耀祖,封妻荫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更是普遍常见的社会习俗。这种观念影响深远,以至这些腐朽的封建主义思想和观念,在当今中国的现实政治生活中都可以找到新的表现形式:官本位、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家长制、裙带风……

3.法制和管理力量投入失当,是腐败现象产生的重要原因。人对物质生活追求的欲望是无止境的,从依法治国的角度来说,通过法制和管理的手段,把人们对物质生活追求的欲望乃至行为,限制和约束到保证不妨碍社会正常生活秩序的范围内,就能够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但是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法制和管理力量投入失当,成为腐败现象产生的重要原因。

法制立足于惩腐,管理立足于防腐,如果从开始就把管理抓好,使他们都能廉洁从政。也就不会存在这种腐败多发的势头了。那样要比等到他们腐败后制裁他们要好的多。如果想要依靠法制替代管理的办法治理腐败是不可能达到目地的。一个管理好的人不管法制如何他都不会去腐败。而一个没有管理的人一旦有机会他就有腐败的可能。

(二)腐败现象的表现形式

如果要从不同社会发展历史、不同社会发展的历史阶段和不同社会结构及领域中,列举腐败现象的表现形式,那是很难列举完全,也是很难说清楚的。权威人士对腐败现象的表现形式是按以下几个方面来划分的:

1.根据腐败者的行为和目的来划分。腐败可分为拜金型、拜物型、徇私型、享受型、贪色型等。

2.根据人们对腐败行为的价值评价来划分。分成三类,即:白色腐败、灰色腐败、黑色腐败,人们对他们的谴责如同它们的色彩所表示的那样由弱至强。(1)白色腐败。指社会大多数成员(包括上层人士)不积极支持对之惩罚的腐败行为;(2)灰色腐败。指对之惩罚虽为上层阶层所拥护,却不受到其它社会成员支持的腐败行为;(3)黑色腐败。指为社会大多数成员(包括上层人物)所一致谴责的腐败行为。

3.根据腐败主体的数量不同来划分。一是根据腐败主体的数量不同将腐败分为个人腐败、制度腐败和整体腐败。

4.根据腐败性质的严重程度来划分。根据腐败性质的严重程度可将腐败分为:官僚主义、违反党纪、政纪和违反法律但不构成犯罪、触犯刑律构成犯罪。

5.根据腐败发生的层次来划分。根据腐败发生的层次不同可将腐败分为权力腐败、行业腐败和社会腐败。

6.根据世界各国腐败的存在状况来划分。可将腐败分为高度腐败、中度腐败和低度腐败。高度腐败的国家主要集中在东南亚、中东、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国家、中美洲等地区。中度腐败的国家主要是指印度、土耳其、坦桑尼亚、津巴布韦、智利等发展中国家。低度腐败的国家和地区,在国际上取得共识的是新加坡和香港。这些国家和地区由于有着比较有效的体制和举措,腐败现象相对较少。

(三)腐败现象造成的社会危害

腐败是社会毒瘤,是导致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重要因素。

1.腐败诱发社会的不稳定。政治稳定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保证,是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前提,只有在稳定的政治环境中,才有可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也只有稳定,才能保护和巩固已取得的成果。由于腐败损害了政府的形象,降低了政府的威信,打击了民众对政府行为的信心,从而使民众对政府的政策制定与执行以及政府行为失去信心,导致政府危机,严重的还会引起社会动乱,即腐败破坏政治体系赖以运行的合法性基础。

2.腐败损害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公平和正义是政治稳定的重要因素。如果某一政权内渗入腐败分子,置人民利益于不顾,在管理公共社会事务过程中,截留本应属于全体人民的发展机遇、物质财富,这就破坏了社会管理的公平性,极其严重地损害了社会的协调发展。目前最突出的表现在为公职人员提拔、任命方面的卖官鬻爵、跑官要官,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这些问题的不公正性导致干群关系日趋紧张,已经引起社会普遍的愤慨,群众上访集访不断,导致社会动荡。

3.腐败破坏社会的民主法治。“民主”就是主权在民,而权力腐败集中表现为缺乏民主、个人专断、权力集中、权力滥用、以权代法、贪赃枉法等。一些地方由于缺乏民主,权力难以受到有效监督,致使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腐败时有发生;在腐败严重的地方,既不会有健全民主法治,也难以有良好的秩序和效率。

4.腐败败坏了社会风气。腐败是一种对公共守则的破坏。当腐败行为未受到打击而受到人们的默认时,当高层人物腐化时,当社会中的人们感觉到不通过腐败就不能获取服务和利益时,当忠诚人员受腐败氛围的压力时,很难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风气,这种社会风气会产生一种扩大效应,致使腐化现象扩散和蔓延。由此导致社会风气的败坏和社会道德的沦丧。毫无疑问,腐败是社会的罪恶,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成极大的危害。

二、我国反对腐败的历史经验及基本形式

我国反对腐败的基本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运动反腐。即依靠大规模的群众运动惩治腐败的反腐方式,其特点是最大限度地发挥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力量来对抗腐败。

建国初期,我们党主要是靠发动群众运动来反腐败。上世纪50年代,毛泽东发动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和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以后又发动了新“三反”“五反”运动、“四清”运动等。应当说,开展这些运动,在当时的情况下是必要的,正如武汉大学政党研究所所长 丁俊萍教授所言:“这些运动的矛头,几乎都指向干部、党员中的贪污腐化、以权谋私、官僚主义等脱离群众的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但由于这些运动是在阶级斗争扩大化背景下进行的,所以也误伤了一些人。”但运动型反腐也表现出一定的局限性。它打破了人们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冲击了经济、文化和政治的发展。

2.重典反腐。重典治腐在中国古代就成为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重典治吏的内容包括对官吏犯罪的法律惩罚重于常人。首先,它体现在贪罪与盗罪的量刑上。从中国第一部较为系统的封建法典《法经》开始,便确立了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的立法思想,贪赃受贿的刑事责任远比盗贼为重。正因为如此,历代对官吏犯赃都处以重刑。如《唐律疏议》规定,作为负有领导、主管之责或主办某项工作的官吏“监临主司”受财枉法的“十五匹绞”,而常人盗窃,即使五十匹,才是加役流而已。

其次,只要官吏有贪污受贿的行为就构成犯罪,而不论数额的多少和枉法与否。早在秦朝“通一钱者,黥为城旦”,即行贿受贿达到一个铜钱,就要受到脸上刺字并服苦役的刑罚。再次,官吏不论以任何方式获得经济利益或所谓好处,都为王法所禁止。以唐律为例,官员接受管辖下的吏民的肉类、酒食、瓜果一类物品,要以受贿论处,甚至对于离职卸任的官员接受这一类物品,也要以受贿论。此外,重典治腐还体现在刑罚的严酷上,封建刑罚不但是对违法者的身体残害,更多是精神上的。如犯罪者不但可能被断指(肢)、宫刑等,还可能同时被刺面。到了唐朝形成了对违法者施行残酷的“五刑”。即死刑、流刑、徒刑、杖刑、笞刑。明朝朱元璋设置的酷刑项目有:凌迟,滚汤,铁刷,钩脊,抽肠,剥皮,挑筋。可当殿行刑,残躯示众。还实施律外重刑(如剥皮充草)。他下令各州县设立“皮场庙”,在众人围观之下活剥贪官的皮,然后实之以草,制成人皮草袋悬挂在官府门前,以示替戒。

大臣无不战战兢兢。“令人感不像人间。”清雍正皇帝更是重典反腐的实践者。雍正在位时诛杀贪官不计其数。但他的反腐措施并不仅此,除惩治诛杀贪官以外,雍正还有三项更为彻底的措施:一是绝不放过贪官的涉案的亲戚和子孙。贪官们的罪一经核实,雍正就下令把他的家底抄个干净,连他们的亲戚、子弟的家也不放过。二是让贪官“死而不已”。雍正的政策是:“死了也不放过他!”雍正四年,广东道员李滨、福建道员陶范,均因贪污、受贿、亏空案被参而畏罪自杀。雍正下令:“找他们的子弟、家人算账!”雍正指出,这些家伙自知罪大恶极自身难保,就想一死抵赖,牺牲性命保住财产,让子孙后代享用。因为依照人之常情,杀人不过头点地。

人一死,再大的事也一了百了。可惜雍正不吃这一套,他不管什么常情不常情,骂名不骂名。他要做的事,一定要做到位,谁也别想有侥幸心理。三是杀贪官给官看。雍正继位不久就发生山西亏空和科场舞弊两大案件。经审理,山西巡抚诺敏与下属官僚“上下其手,内外勾结”,致使山西库银亏空四百多万两;恩科主考官张廷璐泄漏考题、收受贿赂,营私舞弊,罪大恶极。雍正原本是要把诺敏“腰斩”、把张廷璐“凌迟”,经大臣谏劝,改为诺敏“赐死”、张廷璐“腰斩”。

雍正下令:“传旨给顺天府和京师各大衙门,让那里四品以上的官吏,在诺敏、张廷璐行刑时,不论是否沾亲带故,也不论是不是门生好友,统统都到西市去‘观刑’。让所有的人都去给这两个墨吏送行,大有好处!”- 这就是杀贪官给官看。对此,雍正还有一番高论:“杀贪官不能只叫老百姓看。要叫当官的去看,一人也不许不去,朕就是要让他们好好看看,看得心惊肉跳,看得筋骨酥软,看得魂消魄丧,看得梦魂不安!这样,以后他们的黑眼珠盯着白银子时,就会有所惊觉,就得掂量掂量,就不能把事情做得太绝,就得想法给自己留条后路!”

“乱世用重典”,没有雍正大刀阔斧的整顿吏治、肃清贪官、清理积欠,就不会有后来的"乾隆盛世"。雍正反腐倡廉仅仅五年,国库储银就由康熙末年的八百万两增至五千万两。更重要的是,社会风气改变了。后世出现“雍正一朝无官不清”的说法,虽说是一种夸张,却是对雍正治理腐败的肯定。

到了现代中国,重典反腐仍是治理腐败的重要手段。早在1931年冬,刚刚就任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主席的毛泽东就签发了《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训令》等文件,《训令》规定,对贪污腐化分子必须给以严厉制裁,对侵吞公款300元者“判刑枪决”。1931年8月,瑞金县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谢步升因贪色贪财致死人命,刚刚上任的瑞金县委书记邓小平得知后十分气愤,派人向毛泽东汇报。毛泽东听后气愤地说:“与贪污腐化作斗争,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天职,谁也阻挠不了。”1932年5月5日,瑞金县苏维埃裁判部对谢步升以“贪色贪财致死人命”等罪判处死刑,5月9日执行枪决。这是苏维埃政府成立后,也是我党历史上第一个被处决的腐败分子。

1951年11月30日,毛泽东就华北局关于原中共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和后任天津地委书记张子善贪污一案对中央的报告作出批示。批示指出,刘青山和张子善“是大贪污犯”。并明确表示: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20个,200个,2000个,20000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这是中国共产党建国之初反腐败的第一大案,史称“开国第一刀”。后人常说“杀了两个人,管了几十年”。

“重典反腐”理念蕴涵着某些值得肯定的积极因素,通过加大对腐败分子的严惩,会提高腐败的风险和成本,保持对腐败分子的威慑力,可收一时之效。但是,它毕竟只是一种滞后式的反腐败策略,只能达到治标的目的,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

3.权力反腐。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的专门反腐败机构—党的纪检机关、检察机关、行政监察机关恢复重建,加大了反腐败工作力度。据统计,仅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纪检监察机关共审结违犯党纪政纪案件85.2万件,处分88.1万人。而检察机关在20xx年至20xx年的五年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79696件209487人。其中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3929人(包括厅局级930人、省部级以上35人)。综观几十年来我国反腐败工作的每一个案例,关于权力的腐败,不论其暴露的原因如何,到最后都要依赖权力部门的参与,来解决权力腐败问题。

推荐廉洁宿迁建设心得体会报告四

同志们:

按照镇里的统一安排,社区组织委员每一阶段要讲一次党课。谈到讲课,特别是讲廉政党课,我真是有些为难,因为一方面自己理论水平有限,另一方面我之前没有做过课件,因此应该说不具备授课的条件。但既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我也只能勉为其难,今天讲课是谈不上,主要是把自己平时学习中积累的一些资料和体会,和大家做一个交流。

第一、谈一下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性的认识

我国历史上历代王朝的更替,东欧巨变,苏联解体,虽然有各种各样深刻的社会根源,但有一个的原因相同的,那就是吏治的腐败。

以前苏联为例。

对苏共亡党的原因,我国理论界已谈得很多。如帝国主义的颠覆破坏和和平演变活动;苏共长期拒绝改革开放,坚持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导致的经济停滞和落后;还有后来推行错误的改革路线,背弃马克思主义原则,削弱党的领导等等。但还有一个不能忽略的重要事实,人们谈得相对较少,即苏联共产党不仅被国内外的反共势力搞垮,还被她一直代表的工人阶级和苏联人民抛弃。而这后一点,是导致苏共亡党的决定性因素之一。那么苏共为什么会被抛弃呢?我们通过下面的材料,可能会找到答案。

十月革命初期,曾流传着一个动人的故事:粮食人民委员(相当于粮食部部长)瞿鲁巴因饥饿而晕倒在人民委员会会议上。在饥荒时期,瞿鲁巴拥有调拨几百万甚至几千万普特粮食的权力,但是,他却没有从中留下能填饱自己肚子的一小口粮食。他的崇高品质使在场所有的人无不动容。列宁得知后,亲自倡议在格拉诺夫斯基大街为病弱的国家机关人员设立“疗养食堂”,目的是要把这作为在饥荒年代保证党和国家的领导人员承受超负荷工作重压的必要措施。这种做法,人民群众是完全能够理解和接受的。

可是,苏联经济形势好转后,“疗养食堂”没有取消,反而逐渐演变为苏共干部的特殊食品配给和其他方面的一些待遇。起初,这类待遇还只限于少数高级领导人范围,差别也不悬殊,还属于比较正常的情况。但后来随着党政机关的不断扩大,配给面越来越宽,标准也越来越高。当高层和中层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相比享有越来越多的各种福利时“向上爬”的官本位意识也必然随之强化,搞到后来,苏共的特殊待遇甚至慢慢蜕变为特权,并向社会其他阶层保密,这就意味着党和国家的管理机关,开始把自己和人民隔离开来了。

到了勃列日涅夫晚年,其主要注意力都集中在“稳定”干部上。一个是稳定权力,不断颁布各种条例、规定。这些条例、规定,很多都和人民的要求无关,而是为了使官僚阶层日益膨胀的利益要求,进一步固定化、规范化、制度化,使他们感恩戴德,成为当时领导集团的坚定拥护者。另一个就是稳定队伍,尽量提拔一些亲信,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别人再用当年赶赫鲁晓夫下台的办法来对付他本人。而下面的干部也需要勃列日涅夫这样“爱护干部”的领袖在台上,以维护自身的权力和利益。上下之间便形成了一种具有特殊利益、却与群众越来越疏远的“共同体”。

在这种情况下腐败必然盛行,而反腐败斗争却很难开展下去。例如乌兹别克老百姓给苏共中央写了大量的信,反映种种营私舞弊和违法乱纪问题。这些信都转到了乌兹别克共和国党中央,要求进行调查,但得到的回答千篇一律,或是说查无实据或是说己作了处理。然而,人们还是不断地往莫斯科写信,反映他们遭到了打击报复。1980年至1983年这短短4年时间里,苏共中央收到来自乌兹别克的这种信件,就有几万封。

提拔亲信和保官的组织路线,导致大批庸人进入和滞留在领导层,造成党的总体决策能力下降;而脱离人民,无视群众利益,则进一步失去了作出正确判断的基础。和美国搞军备竞赛,用核导弹代替黄油,必然影响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招致群众不满。

从这些内容可以看出,特权、腐败作为决定性的原因,使苏共渐失人心,最终亡党亡国。

苏共的失败,充分说明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意义,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我们如果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一项严重的政治斗争,长期不懈的抓好,苏共的悲剧就可能在我国重演。

第二、正确估价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

1、正确认识我国目前存在的腐败问题。

正确认识我国目前存在的腐败问题,必须从两个方面把握。

(1)腐败作为一个世界性的社会问题,不是我国社会主义的独特产物。纵观世界各国,无论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腐败作为一种社会现象,都普遍存在。如:1992年席卷意大利全国的大规模“净手运动”,使7次出任政府总理,30余次担任内阁部长的朱利奥安德烈奥因被控与黑手党有幕后交易而下台。93年米兰因发现一起小贿赂案件引发受贿大案,使1000多人被捕,1000多人接受审查,其中包括150多名议员,800多名国家机关重要官员,1400多名企业家,900多名党派人士。在亚洲,日本几任高官要员因被查涉嫌贿赂被查,被迫辞职。韩国总统金泳三上台后推行“消除腐败,恢复经济,完善纲纪”的反腐败倡廉运动,在国人支持下,使4000多名滥用职权,行贿受贿,侵吞国家资产的官员被判刑、辞职、降职,被人们称为是“一场不流血的革命”。以上这些国家的经济比我们发达,法制化程度也比我们高,但还是出现了如此高规格、大面积的腐败现象,这一方面说明腐败作为一种社会顽疾,要想根除,绝非易事,另一方面也说明,腐败这一社会现象并不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所固有的缺陷,它存在于各种社会制度。因此,我们绝不能因为我们目前存在腐败现象而否认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丧失对社会主义的信心。要认识到这种社会现象的出现,只是社会主义在发展的初级阶段,精神文明和法制化程度都不高的情况下出现的,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经历的历史阶段。要坚信随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消极腐败现象就一定能得到遏制,并最终被消灭。

(2)我们目前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腐败分子只是极少数。虽然近年来,我们查处的腐败分子数量居高不下,社会上各个领域的消极腐败风气愈演愈烈,但我们不能一叶障目,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就此认定我们的党员干部队伍全都腐化了。要看到我们大多数的党员干部是好的,他们紧紧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充分发挥党的各级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凝聚起全国各族人民的力量,创造了不朽的伟业。正是因为他们的不懈努力,才使我国取得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巨大成就。正是基于此认识,我们一定要坚信,我们的事业一定能够从胜利走向更大的胜利。

2、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

一方面,当前在我国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在一些领域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非常艰巨。有些地方和部门违法纪律的问题还比较严重,重大违纪案件一再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屡禁不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现象仍然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纪检检察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另一方面,随着我们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西方的思维方式、工作方式、生活方式的涌入,必然带来人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变化,由此引发的一些不健康思想和生活方式,将使消极腐败现象进一步的蔓延和发展。

从以上两个方面可以看出,我们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任务异常繁重。

第三、几点要求共勉

1、要善待人生。

人生道路坎坷不平,艰难曲折,很不容易,因此一定要善待自己。“善”有两方面的认识,一种是无原则,无条件的满足自己的物欲,一种是严格要求自己,有制有节的生活。任何事物都应该有一个度,超过这个度,必须就走向相反的方向,这个度就是合理合法。无数落马的贪官教训告诉我们,追求无条件的物欲,必然导致一无所有的结局。因此,严格要求自己,有制有节的生活,才是真正的善待自己,才能使美好的生活长久。

2、要勤于学习。

学习,是提升思想境界,增强本领,实现个人事业成功的阶梯。所有成功人士,无不是把学习做为生活的第一需要。在学习方面,要突出“谦”、“实”、“恒”三个字。“谦”就是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始终保持一个小学生的心态,保持强烈的求知欲望,向书本学习,向一切人和事学习。“实”就是要联系实际,一方面多学习与自己工作和生活联系最为紧密的知识,讲求实效;另一方面在学习中要联系实际勤于思考,提高质量。“恒”就是要持之以恒。学习不能三分钟热度,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把学习作为生活的第一需要,真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只有这样,才能学有所成。

3、要以德修身。

对于一个人来讲,讲道德、讲公德是最基本的要求。而对于党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还需要讲“官德”。修官德,需要“廉”,需要“静”,需要“诚”。“廉”就是要清正廉洁,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当今世界,纷繁复杂,充斥各种诱惑,这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大的挑战。我们一定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一方面做到“慎独”,另一方面要自觉接受监督,借助外力来帮助我们抵制诱惑,保护自己。“静”就是要保持平静的心态,就是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身子,力戒浮躁,不图虚名,踏实干事,老实做人。“诚”有两层含义,一方面要对党忠诚,一方面要待人真诚。对待同志要以诚相待,开诚布公,做到胸襟开阔,虚怀若谷。

4、要实干为民。

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作为党的干部,如何体现这一宗旨,就是要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目标,把群众的情绪作第一信号,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追求,用真抓实干奉献群众。把实干为民作为我们全部工作的落脚点,作为衡量我们工作成效的重要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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