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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突发事故的心得体会报告 旅游途中遇到的突发事故(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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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突发事故的心得体会报告 旅游途中遇到的突发事故(九篇)
2022-12-25 12:46:55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旅游突发事故的心得体会报告一

2)想自由行的话,去相应领区使馆办理韩国个人旅游签证(也可找当地出境旅行社协助办理);跟团游,办好护照以后直接找旅行社参团,旅行社会告知办理团体旅游签证所需材料的,签证由旅行社负责办理。

3)自由行需要订机票,酒店,韩国境内交通。(可以先预订,建议签证办理好再出票付款,避免因拒签产生损失)

4)准备出境所需要的个人用品。

5)韩国的济州岛是免签的,不用办理签证,但是其他地方还是需要如上的流程。

韩国旅行需注意地方:

吃饭,韩国讲究礼貌,吃饭的时候要学学电视上韩剧中怎么坐的,(很重要】然后一般比自己大的爷爷奶奶一定要等到他们出来,他们先动筷子才可以吃饭,进餐过程中过分讲话会被视为失礼、禁忌,还有,等到爷爷奶奶放下筷子时才可以自己放下,从礼节角度来看,韩国人除了握手之外不喜欢身体上的触碰道谢时一定要低头致谢,也是非常重要的礼节,低头的程度视对方的年龄,上下级关系而不同 韩国的物价都是很高的,高的有点吓人,在外面吃的话,烤肉最便宜3000韩元到5000韩元一份,牛肉和海鲜在韩国都是很贵的,随便一分就2,3万韩元,苹果大约1000韩元2个,葡萄一斤20xx韩元左右,最好带多点钱去。。

步骤/方法/汇率

韩国货币的基本单位为元(w),1元为100分(chon), 韩元的面值分别为1,000元、5,000 元和10,000元。硬币面值分别为: 10元、50元, 100元和500元。每人可带人民币现金20xx0元或美金20xx元入境。

银行营业时间 从周一至周五的 9:30 am-5 pm。

美金,港币在一般之酒店及找换店都可兑换,人民币必须在银行兑换,旅客可用国际信用卡,最方便的是银联。

目前,韩国贴有“银联”标识的商店和自动取款机(atm)均可受理银联卡。部分商店可能没有张贴“银联”标识,您也可以主动询问商店收银员,能否通过银联网络使用银联卡。银联卡不能在韩国进行银行柜面转账和提现,不能通过商户pos终端提现。

韩国机场、地铁站和便利店(family mart、minishop 等)都有受理银联卡的atm机。

兑换汇率:中国银联将根据交易当日的市场汇率,转换成人民币金额提供给发卡银行,即时扣除持卡人的账户余额。 取款限额:韩国受理银联卡的atm机采用插卡或刷卡方式取款。每卡每日累计取现不得超过等值5,000元人民币的韩币现钞。 收费标准:商店刷卡消费,持卡人无需支付任何手续费(消费金额即为刷卡金额);atm查询账户余额免费;atm取款将收取手续费,具体收费情况请咨询发卡银行。

特别强调:

1、 韩国饮食多以清淡、辛辣、凉菜为主,和中国饮食习惯差异较大,中国游客为防不适,可准备一些方便面和饼干等食品;

2、 韩国酒店的标准低于中国酒店,设施也有所区别,通常也没有像中国酒店一样富丽堂皇的大堂,但韩国酒店干净、整洁;

3、 韩国酒店内的牙膏、牙刷、洗发水、浴液等用品均需要收费,拖鞋也不是一次性拖鞋,如有需要,请自备以上用品;

4、价格:

2400.00¥

【上海出发】 韩国旅游 韩国济州3晚4日精品团队游(真航直飞)

2999.00¥

【上海出发】首尔欢乐4日半自助游_首尔旅游_韩国旅游

3599.00¥

【上海出发】首尔-济州-光州海陆空超值5日游_韩国旅游

3680.00¥

【北京出发】韩国首尔4晚5天自由行(国航早去午回韩国hanatour旅游

3380.00¥

推荐旅游突发事故的心得体会报告二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快我县旅游资源开发进程,推进全县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原则,经甲乙双发协商一致,就________________部分土地旅游开发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开发土地

开发土地为________________部分土地,面积以双方实际丈量未准。乙方按县政府的总体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古典式建筑模式),并绿化美化承包区,乙方得规划和设计方案待县政府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甲方将土地使用权租赁给乙方,期限为________年。乙方在租赁期满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优先承包。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三、乙方必须年内开工建设并完成。总投资 万元。乙方在国家得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旅游开发和经营活动,承包期内不得改变经营性质。

四、乙方应加强景区设施、植被得保护;甲方应搞好宣传和推介。

五、甲方对乙方资金到位情况和建设进度进行监控,自协议签定后两年内乙方不开发建设或不按协议执行的,甲方按照有关法律程序和国家土地政策收回土地使用权,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六、甲方保证“三通”即(水、电、路)。

七、若乙方在中途出让或转让使用权,甲方提请县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不准在中途出让或转让使用权。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当发生争议和纠纷时,双方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提请当地仲裁机构仲裁或司法解决。

九、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存档一份。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推荐旅游突发事故的心得体会报告三

一、活动背景

1.开展原因:春暖花开,正是一年一度出游的好时机。校园里,集体春游、自费旅游已成了大学生们多彩生活的一部分,同学们也可以通过旅游了解不同地区的风景和气候,亲密大自然的旅游活动既能丰富我们的课外生活,又能陶冶我们的情操。

2.基本情况:十渡风景区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西南,是中国北方唯一一处大规模喀斯特岩溶地貌。十渡风景区是中国国家aaaa景区和中国国家地质公园。十渡风景区是大清河支流拒马河切割太行山脉北端而形成的一条河谷,全程约20公里。由于在历史上这条河谷中一共有十个渡过拒马河的摆渡渡口,故而得名 十渡 。现在公路已经修入河谷,这十处渡口早已改建为漫水桥没有真正的渡口了,但是十渡的名字却一直沿用至今。

3.执行对象: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党支部及全体同学

4.活动效果:在信息学院党委的带领下,软件工程研究生党支部开展此次活动预计达到以下效果:

①我们软件工程专业的同学用英姿飒爽的风采可以进一步宣传北京联合大学的学校文化和学科建设宗旨 学以致用,努力使我们学校的学生在德智体美劳方面全面发展;

②软件工程专业本身是枯燥需要耐心与毅力,此次活动可以极大地丰富大家的课外生活,缓解紧张的课业压力,使同学们苦中有乐。

二、活动目的及意义

春天是一年中最美的季节,是学生踏青春游的好季节。通过踏青春游活动,学生可以亲密接触大自然,欣赏春天美景,拓展视野,进一步感受北京市的美丽景色。同时通过此次活动,可以进一步培养我们的环保意识、集体意识,加强同学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促进集体的团结协作,增强班级的集体荣誉感,并且能增进师生之间的相互了解,让彼此的感情得以升华。

三、活动开展

1.时间:五月中旬

2.地点:十渡风景区

3.活动单位:研究生软件工程专业全体同学

4.管理方面:研究生党支部负主要管理责任,并以班委会为核心,由班干,团干所组成的领导小组进行统一管理,全班同学分为四组,每小组10人左右,便于领导管理。

5.活动流程:1.早晨8点集合清点人数出发;2.中午到达景区,安排住宿,随团游览景区,包括:东湖港+半程缆车+竹排+漂流+真人cs+烧烤;3.次日中午集合清点人数,返回学校。

6.饮食及其他说明:由于本次活动的人数比较多,食物和自身用品皆由同学们自带。如:带合适的干粮,如面包,饼干等,带1 2瓶饮料,带小零食1 3种,不宜太多;有相机的同学,可以自带相机,不过要注意保管好;每人自带一个塑料袋,以便装垃圾,同时自备一块塑料布或者一长报纸,以便休息;身穿舒适的运动鞋,以便爬山。还要准备游戏时的用品,每个同学要记得带上学生证。

推荐旅游突发事故的心得体会报告四

合同编号:

旅游者:__(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_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__为准”、“与__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 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 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 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 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 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_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_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_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 天,饭店住宿 夜。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4岁)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 : 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出境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签约地点:

出境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 址:

邮 编: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意向时间

推荐旅游突发事故的心得体会报告五

一、活动主题:领略自然风光,凝聚班级力量

二、活动时间:20xx年4月10日(星期日)『时间暂定』

三、活动人员:全班同学

四、活动策划人:汪俊杰、蒋达

五、活动地点:龟山风景区,月湖等

六、活动目的:阳春三月,春意盎然,大自然正慢慢地在和煦的春风的吹拂下苏醒,让同学们感受春天的生机与美丽。为增强班级凝聚力,体现团结友爱的班级精神,让班级在新学期中体现新的活力,以积极向上的面貌迎接新学期,我们班将开展龟山风景区一日游,在走进大自然自然美好风光的同时,放松心情。

七、活动安排

(一)前期准备工作

1、为保障同学们的利益与安全,实行自愿报名原则。

2、了解旅游路线与行程、价格,就相关的各类事项达成共识。

3、召开班会。为同学讲解春游当天的行程,让同学们对行程有大致的了解。同时提醒同学们出行时应该注意的问题,例如不要私自离队独立行动,注意人身财产安全等。

4、完成活动当天工作人员的安排,维持春游当天的秩序。

5、与风景区的工作人员商议好出游价格后,出游经费来源为自费,由生活委员徐佩统一收龋

6、生活委员徐佩应当提前了解有晕车症的同学,并做好相应的措施准备。

7、由文娱委员张维维构思行车过程中车上娱乐活动安排,如猜谜游戏、歌曲大pk等,及时调节气氛,避免车上冷场现象。同时准备出游过程的摄影工具,尽量准备多几台相机。

8、注意各项工作负责人需及时跟本活动负责人汇报各项工作的进程。

9、把班上的人分为两组,第一组有蒋达同学负责,第二组由班委负责。

10、坐596的时候分为两组,蒋达第一组同学先走,其第二组随后。

(二)活动当天事宜

1、活动时间:4月10日早上8:00到指定地点(江大文理门口)集中,点名确定人员,分别乘车去596终点站,注意确保各人员安全。

2、活动内容:

(1)、在前往景点的途中,让同学们在车上交流分享曾经出游的经历,趣事;玩小游戏。同时再次提醒同学们游玩时应该注意的事项。

(2)、抵达后,分为两小组分别进行观赏,上午十二点在龟山电视塔集合点名;

(3)、各位同学午餐,水自备:

(4)、下午一点在月湖游玩,可以进行放风筝,照相等活动

(5)、计划14:00点回到学校。

3、后期工作

(1)清点各自带的物品,确定人数;

(2)了解同学们对本次春游的满意程度;

(3)用本次活动的照片和同学们的感想传到群空间,大家共享其资源。

4、注意事项

(1)出发前由宣传委员龙舒畅同学做好有关出游安全方面的宣传,提醒同学们不要私自离队,要集体行动。

(2)行为举止大方得体,不在风景区里大声喧哗,乱扔垃圾,破坏公物,破坏环境。

(3)在游玩过程中,注意看护好自己所携带的物品,避免丢失或者损坏。

(4)提醒同学们出发前手机充足电,出游全程保持手机处于开机状态,方便联系。

(5)出行时由生活委员徐佩准备应急药品,如清凉油、风油精、晕车丸等等,以处理突发状况。

(6)期间出现任何突发情况时,要及时上报负责人,负责人及时处理好应变工作。

(7)期间大家要注意自身财产安全和人生安全,如出现困难请及时与班委联系

(8)班委要随时关注同学的安全,随时向班长传达各位同学的状况

(9)在湖边,请各位同学注意不要嬉戏打闹,出现安全事故由其自己负责。

(三)后期反馈工作

1、召开总结会议,同学们交流春游感受;

2、负责人听取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工作进行总结。

八、备注:

1、如果4月10日出现恶劣天气,不能如期正常出行,则活动时间改期

2、如果出发前出现有同学因身体不适不能参加,对该同学进行合理安排,让其留校休息。若发生在游玩过程中,则应当就近联系班委,并及时联系医生,事先由组织委员汪俊杰了解龟山风景区的紧急电话。

九、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

推荐旅游突发事故的心得体会报告六

一、活动主题:

倾情奉献在星火,激情释放到清远

二、活动目的:

1、加强团队凝聚力与团队协作能力;

2、激发职员参与公司各项活动的热情;

3、增强校区间的交流,增进同事间的感情;

4、休闲娱乐,缓解工作疲劳。

三、活动对象:

公司行政人员、任职时间满半年以上的全职老师

(具体名单见附表1:“旅游成员名单”)

四、活动地点:

广东清远

五、活动时间:

20xx年8月底(初定8月25日后,两天一夜)

六、组织形式:

公司统一组织,联系旅行社,自驾车出游

七、活动内容:

清远小北江、玄真漂流、探险、篝火晚会、野战、牛鱼嘴二天游

(详细行程见附表2:“旅游行程安排”)

八、前期准备:

1、提前通知活动参与人员,做好假期计划安排的准备;

2、将全部活动对象分为四组,确定各组组长,旅游期间由各组长负责各组组员,以便紧急事情的传达和联系。组长有义务提醒组员安全问题,尽量避免意外发生;

3、旅游前需准备好几种药品,确定一人负责。旅游必备药品有:

①防晕车类药物:茶苯海明片(乘晕宁)等;

②抗感冒类药物:泰诺感冒片、白加黑、新康泰克、速效伤风胶囊、维c银翘片等;

③止泻类药物:黄连素、氟哌酸配合思密达服用可以迅速抗菌止泻,伴有恶心呕吐症状时可服用藿香正气(液)等;

④外用药:创可贴、碘酒、伤湿止痛膏。此外,红花油可用于外伤或扭伤,风油精、清凉油可用于蚊虫叮咬,氯霉素滴眼液用于普通眼疾。

九、经费预算:

清远两日一夜(包含景点大门票,餐费,住宿费、清远导游服务费,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险。)每人360元,共需8640元。

加上自驾车来回油费及旅游必备药品费用,所需经费大约10000元。

十、注意事项:

1、贵重物品如随身携带,注意保管,切勿离手。

2、行程中或自由活动时若见有刺激性活动项目,身体状况不佳者请勿参加。患有心脏病、肺病、哮喘病、高血压者切忌从事水上、高空活动。

3、旅行时不可擅自脱队。单独离队,应征得所在校区主任同意,并随身携带手机,以免发生意外。

4、抵达景区游览前,谨记组长交代的集中地点、时间、所乘汽车车号。万一脱队,请于集中地点等候组长返回寻找。

5、旅游有时会经过一些危险区域景点,如陡坡密林、悬崖蹊径、急流深涧等,在这些危险区域,要尽量结伴而行,千万不要独自冒险前往。

6、忌分散活动,至少保持两三人的人数才分散活动。切忌单独外出。

推荐旅游突发事故的心得体会报告七

主办班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继续学院09工程造价

活动时间:待定

活动地点:临潼骊山国家森林公园

出游方式:包车

景点介绍: “中国旅游第一区县”——临潼,骊山森林公园。现 在,我们从骊山的东大门(史称昭阳门)入园,首先请看昭阳门里这组骊山胜迹图,了解一下骊山的概况。骊山是1982年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一批国家重点名胜风景区——骊山名胜风景区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一处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aaaa级旅游区。骊山海拔1302米,东西长25公里,南北宽13.7公里,是秦岭山脉的一个支脉。在陕西境内,骊山险峻不及华山,绵亘不如太白,徒峭不如龙门,而骊山以“秀”为美,史有“长安回望秀成堆”之说,因此,骊山又名绣岭,人们习惯上把骊山分为东,西绣岭,西绣岭上主要分布有烽火台、长生殿遗址、晚照亭、老母殿、老君殿、兵谏亭、三元洞等景点,尤其是兵谏亭,家喻户晓,也是我们今天重点参观的景点,东绣岭主要分布有举火楼、石瓮寺、石瓮瀑布、鹞子翻身、遇仙桥、秤砣石等景点,目前尚在开发之中。浮雕周围的这些造型表现的分别是女娲补天、长生殿盟誓、遇仙桥、秦始皇戏神女、张骞出使西域敬献石榴等骊山典故传说。

一、活动对象

09工程造价班全体师生

二 、活动目的及意义:

时间匆匆,还有两个月,我们就要结束第二学年日子了,下年剩下的,也就是参加工作,实习,大家在一次的时间也随之减少,策划此次班级出游活动,一来为了让大家在这最后的一段空余时间里,能留下美好的大学回忆。通过本次活动,可以达到娱乐放松的目的,适当的缓减压力;二来可以陶冶我们对自然的热爱,培养个人的情操,对我们的身心健康有较大的帮助;三来,享受生活的乐趣,促进师生之间的关系,增进班级同学之间的感情,对往后的学习以及工作上都有较大的帮助。具体花费,尽量不花一分钱,用班费和一些人的贡献。等出游的具体事宜落实后,在做次书面表述。

三、活动流程

1、前期工作

(1)确保全体同学能够依时参加,并向全体同学说明此次出行的详细的活动安排及意义 a、召开临时班会,讨论活动中的具体节目

b、了解大家的喜好,方便进行食物的采购,确保大家吃的欢喜(具体就餐看具体情况而定)。 c、提醒大家外出安全问题,增强大家的自我保护意识。

d、说明此次出游的意义,希望游玩结束时能够和大家分享自己的感想。

(2)解决路线、车费等问题

a、确定前进路线,以及具体时间,做到不过站,不误时

b、了解油费、包车费用、联系方式等,确定实际支出,

c、联系好车主,说明具体时间与路线,确保能依时到达。

(3)召开班委会

a、根据同学的意见进行讨论,确定好当天的活动安排。

b、确定小组名单,以宿舍为单位,分出三个小组,选出小组长,以便于人员的管理和秩序的维护,同时各小组组长应记下组员的电话号码防止在人员走失时,以便于联系,由组织委员负责。

c、选出人员,到市场上了解各类食物的价格,做好记录,货比三家,做到价格上便宜又实惠。 d、选出主持人,主持好现场的才艺表演,由文娱委员负责。

e、整理出活动的详细事例,预算好所有支出以及总经费,列出详细的清单,由生活委员负责。

f、安排好后勤小组,当天在大家离开时,将现场地残留的食物进行清理,做到文明离开,由卫生委员负责。

g、最近天气多变,要特别注意当天天气预报,提醒大家准备好衣服和伞。

h、必备烫伤膏、胃药、消化药、创可贴、皮炎平、以及风油精等,由生活委员负责。

2、活动进程

(1)在活动之前的周5早上8:00,全体班委以及部分男生一同到市场购买食物,并提至女生宿舍,有女生负责看管。

(2)11月20日(周六)上午08:00全体同学在国旗下集合,由组织委员点名。

(3)11:20上车出发,全程大约一个小时,途中即兴游戏,调节气氛。

(4)09:20到达目的地,说明安全问题,全体成员活动开始,具体旅游景点等,会在班会上进行讨论。

(5)13:30开始午餐,其中会将有本班同学的精彩才艺表演以及游戏环节。(具体游戏环节见后面详情)

(6) 整个过程大概在16:00以前结束。

(7)18:00回西安开始聚餐,所有班委负责聚餐地点,等注意事项,直到晚会结束。

(8)23:00就寝,由各班委负责安全送回学校,确保安全。

3、后续工作

(1)各负责人员汇报任务情况,并指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存在的不足。

(2)召开班会,把各负责人汇报的内容总结,同时把此次的经费,详细说明,并列出清单。

(3)说说大家通过这次游玩的感触,与大家进行分享,同时对这次负责人的工作进行评价。

(4)班主任对整个活动的评价和总结。

四、活动注意事项

本次活动以娱乐放松、促进感情为主,但必须以安全作为首要前提。

(1)保持秩序,上下车不得推挤、车内人员,不得将四肢、头伸出窗外。(部分的男生,总不把这些当回事,所以周边的人要互相监督,以防意外发生)

(2)注意公共卫生,不得随地扔垃圾,并能主动清理地上的垃圾等。

(3)活动中,注意安全,不做危险活,不要一个人活动,以防出现不必要的损失。

(4)早晚温差大,加上海边风浪大,大家备好长袖衣,以防生病。

(5)注意个人财务,手机、现金、等不要随处搁置。

(6)回校时,应确保全班人数全部到齐后才上车。

五、游戏环节

为更好的加强大家之间的交流,增进彼此的情谊,分别列出以下几项游戏活动。

1、真心话游戏

用击鼓传球的方法选出答问题的同学,答完后就问下一个问题。答案由其他同学评论为是否为真心话。第一个问题由主持人发问。(游戏虽简单,但是玩起来却可以很开心,把平时想问却不敢开口的问题可以提出来,这样加强互相的了解。)

2、报纸游戏

在地上放在一张摊开的报纸,以小组为单位,准备一些问题。每组一次派男女各一名站在报纸上,要求脚不能超出报纸。几组以抢答形式回答主持人问题,答错的脚下的报纸就对折一次,答对的可以有一次恶整权,将其中一组的报纸对折一次,直到两人没有办法维持在报纸上就输两人。(注:脚不能超出报纸,当某小组报纸对折越小,两人间的距离会更近。)

3、快乐传真

选出一组人,当第一个人被告知一句话后,再通过动作来表达这句话,第二个人模仿第一个的动作,第三个人模仿第二个人的,以此类推,直到最后一个人来猜测他看到的这个动作的人所表达的。

推荐旅游突发事故的心得体会报告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旅游产品,为保障双方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促销与咨询

1.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2.乙方广告及其宣传品内容属实。

3.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地的大陆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旅游产品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 销售与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求、购买意向。

2.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游客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3.对旅游产品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4.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产品并交齐所需费用。

5.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

7.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

8.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旅客须知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 甲方也要仔细阅读《游客须知》内容。

第三条 成交订单

1.内容

团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

境外共计_____晚____天(航班、车、船、前往目的地及返境 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

出发、返回地点、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行走路线及其游览点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数、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次数、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娱乐次数、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项目、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导游及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不包含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以上订单一经成交,甲、乙双方诺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游产品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乙方广告、宣传制品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①因乙方过失或故意未达到合同规定的内容,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②乙方旅游产品的提供未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③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④因乙方违规操作,使甲方遭受损失的。

2.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①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②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③由于甲方给乙方的联系渠道的误差,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④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①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的,已成行时,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未成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②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导致的双方各自的损失的。

③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处理措施的。

④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非过失、故意的违约

b.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c.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d.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甲、乙双方可向法院起诉。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游客须知

尊敬的游客:

欢迎您参加出境旅游!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您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您的权利

1.您享有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我国出境旅游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因此,您有权要求旅行社出示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明,并与 旅行社协商签订旅游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您享有知悉旅行社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您有权要求旅行社向您提供行程时间表和赴有关国家(地区)的旅游须知,提供旅 行社服务价格、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接待社名称等有关情况。

3.您享有人身、财物不受损害的权利。您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 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务,要求旅行社为您办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出境意外伤害保险。

4.您享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您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为旅行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专职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协调处理旅游事宜。

5.您享有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境外购物纯属自愿。购物务必谨慎。您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旅游目的地国旅游管理局指定的商店购物;有权拒绝超计划购物,拒绝到非指定商店购物;拒绝旅行社强迫购物要求。

6.您享有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您有权拒绝旅行社、导游或领队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有权拒绝自费风味餐等。参加自费项目纯属个人自愿,有可能是接待社和导游通过组织自费项目获取利润,损害您的利益。

7.您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在出境旅游活动过程中,旅行杜未经旅行团同意,擅自变更、取消,减少或增加旅游项目,强迫购物、参加自费旅游项目,未履行合同义务给您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您有权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获得赔偿。

8.您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旅游者的人格尊严不受损害习惯受到损害,您有权得到法律的救助。

9.您享有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您有权检举、控告旅行社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旅游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您有权将组团社发给您的征求意见表,寄给组团社所在地的省级旅游部门,如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给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

二、您的义务

1.您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2.您有合法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权利的义务。当您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的权利。

3.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出境旅游中,要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服从旅游团体安排,不得擅自离团活动,不得非法滞留不归。

4.您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旅行社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您应当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有损害两国友好关系的行为。

6.您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祖国和中国公民的尊严和形象,不得有损害国格、人格的行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场所

7.您应当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的知识。了解旅行社的运营程序,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8.您要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依据。

9.您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携带货币出境,外币不得超过20__美圆或其他等值外币,人民币不得超过6000元。不准携带违禁品出入境。

三.旅游咨询与投诉。

推荐旅游突发事故的心得体会报告九

为了提高员工外出旅游的安全意识,强化员工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员工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时公司与员工双方的责任,保护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员工和公司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第一条: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愿参加乙方组织集体旅游,并承诺遵守本协议之规定。

第二条:甲方愿独立承担旅游期间可能出现的个人安全、经济、疾病等不可预测的一切损害,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费用。

第三条:甲方旅游期间因自身原因给集体带来损失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旅游期间甲方如有造成他人身体伤害及财产损失的,全部由甲方自负,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甲方应切实注意个人财产安全,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自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甲方旅游途中若要中途离开务必要通知乙方组织者,声明是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均由甲方自负,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费用

第七条:甲方应切实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本协议生效时间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至本次活动结束。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两负责人各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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