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工程类专著阅读心得体会报告 工程专业心得体会(3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12-25 18:17:08 页码:13
工程类专著阅读心得体会报告 工程专业心得体会(3篇)
2022-12-25 18:17:08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工程类专著阅读心得体会报告一

(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方将下列劳务施工任务发包给乙方。结合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和经济关系,加强协作,共同完成施工任务,经协商达成下列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第1条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第2条

发包范围及施工内容

2.1

发包范围:

2.2

施工内容:

3.1

开工日期:以甲方指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3.2

主要控制点 乙方应保证按甲方下发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单完成。第4条结算方式工程造价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计价和结算

4.1

根据工程施工工序全部内容确定工程量,计价方式如下:

4.2

双方最终结算必须经过甲方经营主管部门审计后生效。第5条

物资供应

5.1

甲方供应工程建设所需全部施工机具及工程用材料(含周转材料),不转账。

5.2

甲方供应乙方施工所需消耗材料,消耗材料款由乙方承担,费用按领用量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5.3 凡用于工程的甲供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等),其所有权属甲方,乙方不得移作他用、运出场外或变卖。

5.4 完工后乙方将施工机具清理保养完好退回甲方仓库。第6条

甲方负责

6.1

提供施工用水源、电源。

6.2

提供施工图及有关资料(工程完工交回图纸)。

6.3

指定

同志为现场代表,指挥现场施工、协调各方关系,对乙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没有按规定整改,甲方将对其进行罚款,直至终止合同,损失由乙方承担)。

6.4

办理结算及拨款手续。第7条

乙方负责

7.1

乙方任命

为现场代表,负责完成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的全部工作。委托材料领料员及财务收款人,并书面报告甲方物资及财务部门。如撤换上述人员时,须提前书面告知甲方相关部门,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撤换,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7.2

开工前十五天将钢筋料表、模板料表报甲方审批。

7.3

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期或提前交工。

7.4

遵守业主方的厂纪、厂规,遵守甲方制订的“e相关规定”、“项目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和规定,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指挥,认真完成甲方交给的各项任务,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第8条 质量要求、质量保证

8.1 乙方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项目质量计划进行工作,确保所有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均处于受控之中,本合同项下工程项目的质量应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8.2 由于乙方工作执行不当,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受到损害或可能会受到损害时,甲方有权在不减轻乙方责任的情况下强制实施必要的纠正措施来满足质量上的要求。

8.3 如因质量事件造成的罚款、返工及材料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第9条

安全管理

9.1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乙方要按工程承包总价的10%向甲方交纳安全保证金(在每期工程进度款中扣出10%),工程全过程未发生安全事件,安全保证金在工程完工后____月内付清。

9.2 乙方必须保证每一位进入施工现场的员工接受甲方安全部门的安全教育。

9.3 本次施工项目安全目标为零,要求各承包小组要严格按照中国xx公司e管理条例进行安全管理,如因施工人员违章操作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乙方需向甲方承担10000元违约金责任,甲方因此有权解除合同。第10条

工程施工与交工验收

10.1

乙方施工前由甲方有关部门进行交底,听取甲方有关部门对质量、安全、卫生、环境、消防、文明施工、施工技术等要求,不得盲目施工。

10.2

本工程的`工程质量要求: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100%,本次施工工程将以任务单的形式具体分派任务。乙方必须精心组织,严格按照任务单规定的时间,保质保量的完成下达的任务。

10.3

在合同生效后的五天内乙方须向甲方交纳质量、安全及履约保证书,交工验收后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符合合同要求。

10.4

乙方应以施工图纸(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给第三方)、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及联系单为依据,严格按照工程规定的验收规范、技术标准和施工方案精心施工。

10.5

乙方质量没达到合同规定要求,应限期返工,返工费用自理,工期不得顺延。每延误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承担工程总价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责任。如造成永久性隐患或重大质量事故,乙方需向甲方承担工程总价20%违约金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0.6 现场施工废弃物必须在当天下班前半小时清理干净(可回收的物资交甲方),工程用料摆放整齐并妥善保管,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如须甲方安排专人清理,费用由乙方负责。第11条

其他1

1.1

拨款方式乙方按月报进度统计表(每月____日前),经甲方现场代表及有关部门会签审核后,按月支付劳务费(扣甲供材料款及其他费用)。1

1.2

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及程序办理月工资结算资料及提供相关施工人员的工资卡号,经甲方相关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审批后,甲方财务将应付工资打入乙方施工人员指定账户,保证施工人员工资及时到位不拖欠。1

1.3

乙方未达到依据合同而下的任务单要求,甲方有权拒拨工程款,直至达到甲方要求。1

1.4

施工总图分施工区、住宿区,为保证大家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卫生,预防疾病的发生,生活区将划定卫生责____区(总图区域附后),项目部将定期检查,初检不合格将对责任人进行警告令其整改,再检不合格将对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1

1.5

生活、施工区域严禁打架斗殴、寻衅闹事,违者处以200元罚款,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交由公安机关处理。1

1.6

严禁酒后上班,违者当日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并对承包人处以50~100元的罚款。 1

1.7

乙方项目管理须纳入甲方统一管理之中,乙方队伍员工着甲方统一工作装,戴甲方统一定制的安全帽;员工着装率不低于 50 %,安全帽佩戴率为100%,工程完工后由乙方现场代表负责全部收回。1

1.8

对施工区域内已有的建筑物和设备,乙方在施工时注意保护,不得损坏、拆卸、踩踏,违者将给予罚款并赔偿因损坏造成的损失;对危险区域要设围栏或警示装置。1

1.9

乙方现场材料及机具设备应有序摆放,做到文明施工,及时清理现场垃圾,满足现场总图管理要求。1

1.10

甲方为乙方提供住宿用房,乙方应妥善使用并保护相关设施。现场临设由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在指定地点搭设(符合相关标准),工程交工后全部拆除,场地清理干净。1

1.11 乙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施工,所发生费用从乙方价款中扣除,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1

1.12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撤离施工队伍,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使工程不能正常交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需承担工程造价20%违约金责任。 1

1.13 如乙方违约造成合同终止,或乙方原因引起合同纠纷造成损失,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1

1.14 三次以上(含三次)任务单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甲方除了按照任务单奖罚规定进行处罚外,有权另行安排其他队伍施工,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

1.15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双方在完成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1

1.16 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由甲方总部所在地(湖北____市襄____区)人民法院裁决。1

1.17 本合同正本两份、副本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第11条

补充条款如下:1、在甲方资金有困难的情况下乙方承诺一个月内不停工。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

电 话: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月____日

有关工程类专著阅读心得体会报告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______建设局批准,本工程于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依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gf--96--020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 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为实施工程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1.2 发包方(简称甲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3 承包方(简称乙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1.4 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合同约定甲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5 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合同约定乙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6 社会监理:合同约定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1.7 总监理工程师:合同约定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1.8 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装饰工程,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9 装饰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0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11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按《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执行。

1.12 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措施费、工期补偿费等。

1.13 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图纸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4 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15 工期:按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16 开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约定期不能开工的,由责任方负责)。

1.17 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8 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9 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1.20 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1.21 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双方协议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或由乙方自己提供的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1.22 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深圳市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1.23 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1.24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所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相应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1.25 利息:合同中所指的利息,为单位向银行贷款利息。

1.26 合同条款中,部分甲方职责由其甲方委托的社会监理机构代为行使的,应在补充条款中明确其代为行使的内容、范围。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1 协议条款;

2.2 合同条件;

2.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

2.4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2.5 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和有关的技术经济标准、资料;

2.6 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2.7 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2.8 监理合同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第三十六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合同必须首先约定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其次约定使用行业标准、规范;再次约定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设计方应提供施工工艺,经甲、乙、丙三方代表批准后执行。设计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所发生购买、翻译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深圳市的地方法规及规章。

深圳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双方也具有约束力。

4.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4.2.1 按定标(或邀请协商议标)价及措施费、工期补偿费、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4.2.2 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务机关缴纳。

4.2.3 招标工程除涉及变更外,总价、单价均以定标价为准,一次包定,结算时按4.5条的约定办理。

4.3 工期:

⑴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⑵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日历工期天数:______天。

4.4 质量等级:______

4.5 合同价款:人民币( 币) 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含措施费______元。

4.5.1 上述造价为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之和。其中,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为:______元,或合同价款 %的金额。风险承担的范围:

4.5.2 上述造价为可调价格合同。调整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5.3 全部工程造价按下列规定计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1 甲方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装饰施工图纸 单套(包括标准图及有关资料两套)。乙方需要超过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5.2 甲方提供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甲方应负责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

5.3 本合同的装饰工程施工图纸,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6.1 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称(职务):____________

6.2 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3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6.4 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7.1 本工程甲方委托______监理。

7.2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

7.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经甲方代表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出公正的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代表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甲方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8.1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8.2 乙方任命的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8.3 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8.4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按该装饰工程合同约定的内容,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9.1 合同开工日期前 天,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均计入合同价款内;

9.2 合同开工日期前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9.3 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9.4 甲方进行分部工程招标,施工中甲方应协调施工场地内交叉作业及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合同按约定顺利施工;

9.5 合同开工日期前 天,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9.6 合同开工日期前 天,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乙方负责设计的,组织由设计人员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9.7 向乙方有偿提供的施工设备和设施有:

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0.1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10.2 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10.3 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工程发包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0.4 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违章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共12页,当前第4页123456789101112

10.5 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0.6 按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10.7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 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赶工和施工安全的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3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3天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请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认为乙方提出的理由证据不足,不同意延期请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乙方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给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做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4.1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4.1.1 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变化;

14.1.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电、停水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14.1.3 甲方不能按约定期限交出(腾空)施工场地、清除障碍物、疏通进场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电;

14.1.4 由于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14.1.5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

14.1.6 甲方分包或分部招标的工程,拖延了工程进度。共12页,当前第5页123456789101112

14.1.7 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等,未按乙方计划进场或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更换而耽误施工进度。

14.1.8 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14.2 上述情况发生后七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14.3 非14.1列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每延期 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 元。罚金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 %。

15.1 工程若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内容包括:提前的时间、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费用的承担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15.2 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_____天,甲方奖给乙方______元。

16.1 根据装饰需要,甲方可要求乙方制作样板间。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16.2 乙方报价时提供的样板,由甲乙双方封存,作为工程验收样品。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样品)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返工的全部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18.1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 标准。

18.2 工程质量经验收评定为优良标准,并按合同工期竣工,增加工程费用 元。

18.3 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8.4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按照职能分工由市(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裁决,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败诉方承担。

19.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经验收合格,甲方代表签字后即可进行隐蔽和施工。若甲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必须补签验收手续。

19.2 隐蔽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签字,视为甲方代表已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合同价款为有条件之可调价款,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21.1 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1.2 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21.3 甲方代表确认的工艺标准变化或材料更换;

21.4 合同双方确认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21.5 双方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约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范围内,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 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的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22.1 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付给 价款的 %预付款,计人民币(币) 万元。

22.2 乙方在完成合同价款60%时(以甲方代表签证的工程量为准),甲方开始按比例每月抵扣预付款的______%,在完成合同总造价的______%时抵扣完。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当时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3.1 乙方于每月二十五日后三天内向甲方代表递交已完工程量报表,甲方接报表后三天内按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23.2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表后三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四天起,乙方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乙方不同意时作为无效。

23.3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23.4 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工程量,不计入工程量统计范围。

24.1 甲方根据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并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的款额,经甲方代表签字后 支付。

24.2 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已完工程量报表后,甲方在六天内未核实完毕及未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生通知七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4.3 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

24.4 工程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其余工程款待竣工验收后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3%,剩余2%价款作为质量保修金验收半年后付清。

本装饰工程除大型和特殊设备外,其它设备、材料由乙方采购。

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材料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甲方按照协议提供的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并按“深建字[1991]234号”文的规定,另付设备价款_____%的管理费给乙方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非合同约定的设备乙方不负责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设备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26.1 设备的型号、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受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26.2 到货地点与约定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26.3 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26.4 供应时间早于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乙方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共同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乙方按要求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可相应顺延。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设备,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或设计单位)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乙方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代换,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乙双方协商各按_____%和_____%分享。

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31.1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31.2 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1.3 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31.4 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量;

31.5 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在接到变更 天内,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32.1 合同附件中报价单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附件已有报价单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3.2 合同附件中报价单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3.3 合同附件中报价单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按修改时的深圳市信息价或市场价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可以修改,修改后7天内将修改情况通知乙方。双方仍有异议时,可按第三十六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在工程竣工 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图_____套。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 天内向所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由甲方组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持进行验收,并在验收3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 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申请验收,或验收3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期申请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工程保管费的计算,每天按承包工程造价的_____分之_____计算。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单项竣工时,双方订立单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交工验收后 天内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和工程结算书,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工程结算书后应在15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在 天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的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0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收到工程结算书后 天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从第______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每日按拖欠总额的_____分之_____的罚金。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结清。

35.1 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失、原设计错误隐患、甲方要求的材料代用原因、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部件、整体或单体、整件或单件的损坏、脱落、变质、丢失、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35.2 保修内容包括:合同条款(含补充合同条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35.3 保修期限: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保修期限为半年。

35.4 保修费用:从工程结算款中截留。即:按合同总价款计算,为合同价款的2%。若发生的累计保修费超过截留的保修款总额,超过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35.5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在保修费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36.1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经双方同意可向市(或区)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造价管理部门或工商局合同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如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36.1.1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6.1.2 向人民法院起诉。

36.2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36.2.1 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36.2.2 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6.2.3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36.2.4 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36.2.5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 <>

37.1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或履行自己的其它义务而发生的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支付合同价款 %的违约金给乙方,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7.2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合同价款 %的违约金给甲方,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7.3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7.4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做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8.1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38.1.1 甲方在图纸修改、材料变更、未付工程款或其它原因,而引起赔偿事件发生,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38.1.2 索赔事件发生7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8.1.3 乙方在发出索赔意向7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38.1.4 甲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5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认可;

38.1.5 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天提出。

38.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装饰产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责任、义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可按以下规定向乙方索赔:

38.2.1 因乙方开工不及时、工程款挪作他用或其它原因引起索赔事项发生,甲方于事件发生7天内向乙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8.2.2 乙方在接到索赔通知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或要求甲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乙方接通知7天内未答复,则视为该项索赔已被乙方认可。

38.3 损失的计算方法:实际直接损失加实际间接损失、再加上以经办的银行计划外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乙方应按国家及广东市深圳市劳动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与费用。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财产损失甲方承担,乙方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40.1 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必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40.2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对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材料、设备的费用,须经甲方批准,以修改后的图纸、材料、设备作价,调整合同价格。

40.3 甲方要求采用专利和特殊工艺,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获得的收益甲方分享_____%;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及合理化建议,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获得的利益按第三十条标准分享。

41.1 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认定标准:

41.1.1 级以上的地震;

41.1.2 级以上的持续 天的台风;

41.1.3 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 天的高温天气;

41.1.4 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

41.1.5 其它不可抗力原因。

41.2 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甲方通报受灾情况,在上述因素引起的损害终止后三日内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若灾害呈间歇形式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三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至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情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有关工程类专著阅读心得体会报告三

甲方(单位)全称:

项目部名称: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登记注册地:

实际经营地: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件号: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脚手架安装及拆除工程

二、工期: 以甲方给定的工期为准

三、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 提供乙方施工人员宿舍(十人一间)和配套的生活设施,确保乙方施工人员正常生活,但乙方不得随意居住,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上报甲方,由甲方统一安排。

(2) 组织乙方施工人员参加三级安全知识教育、定期安全知识培训、技术知识培训、职工大会等。

(3) 提供乙方分包专业施工图纸一套及相关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资料并组织交底会,及时向乙方提供工程实施的各项通知、指令和设计变更单等。

(4)制定分包工程管理制度,提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材料管理等进行检查、验收;按照规章制度对乙方实施奖励或处罚。若乙方不服从管理或施工过程中不能执行本合同约定的职责要求,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直至解除劳务分包合同。

(5)制定并提供施工进度计划,督促乙方按照计划实施,对乙方跟踪检查,按照规章制度对乙方实施奖励或处罚。

(6) 提供施工生产中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7) 每月10日前按合同约定预付工资。

(8) 提供进场施工人员安全帽(印有南通四建字样),乙方须交每顶安全帽50元押金给甲方,施工人员应对安全帽妥善保管及正确使用,退场时交回给甲方,凭押金条收回押金。

2、乙方职责:

(1)乙方接受甲方组织的安全三级教育、定期安全知识培训、技术知识培训等。

(2) 乙方按照现行国家规范、地区相关规定、企业标准、合同约定等完成施工图纸、相关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所包含的工作内容(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在此部位施工前2天以书面通知乙方)。

(3) 乙方施工期间必须按甲方提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质量标准、技术交底、进度计划执行,服从甲方的全面管理,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督促,并就本分包工程承担全部责任。

(4) 乙方因安全文明、质量、工期、职工管理等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乙方应无条件退场,但乙方在正常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出停工或退场,否则承担相应的损失;乙方必须按甲方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施工任务,每拖延一天处罚500元,为保证工期计划乙方应采取相应的赶工措施,连续5天不能按计划完成的甲方有权辞退乙方,其结算量为乙方已完成合格工作量的80%;对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5) 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乙方需提前7天报进场计划单交予甲方准备,配合甲方做好每次材料进场取样送检工作,否则造成误工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关其他责任及费用。施工中合理用料,严禁浪费,做到工完场地清,剩余材料归类堆放整齐,如乙方有违反现象,甲方人员一经发现可视情节轻重一次给予材料价格的1-3倍处罚,如乙方人员不服从处理,对甲方人员进行威胁报复等,一经发现处以1000元的处罚,对造成后果者送司法部门处理。

(6) 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运输、钢筋原材料到场后的卸货。

(7) 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及用具做到妥善保管、进行正常维护。

(8) 除施工升降机、塔吊等大型机械由甲方负责外,其他施工用的小型器具及操作人员等由乙方负责。

(9) 乙方人员进场后必须根据甲方的进度计划组织好施工人员,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一定技术水平,操作能力达到熟练工要求,每天的出勤人数必须满足工程进度要求,且以甲方提供的日考勤表的形式如实报甲方项目部,并经项目部的指派人员核对确认签字后,作为发放工资的重要依据。

(10) 乙方代表必须住在工地,及时参加甲方的各种会议,不得无故缺席,缺席一次处罚100元,乙方代表要全权负责乙方的一切事务,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和矛盾均由乙方代表一人与甲方协调处理,乙方其他人员禁止与甲方代表交涉或围攻、辱骂,如发现一次应承担500元处罚。乙方驻工地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必须每天在施工现场巡查、管理,外出必须向甲方项目部的`主要管理人员请假,否则每次按200元的标准给予经济处罚。

(11) 乙方人员进场必须提供花名册、身份证、婚育证、特殊工种上岗证复印件。乙方人员进场前必须至少提前二天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场施工,若发现乙方私自带工人进场施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未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时甲方将按私自进场人员数量以每人每天50元的金额扣除违约金,若发生安全和质量事故时,除承担自身一切损失外,乙方还将承担甲方经济损失及全部安全事故法律责任。

(12) 施工人员不得打架、闹事,一经发现无论是谁的责任均给予500元的处罚。主要责任者加倍处罚并承担相关责任,项目部如不能协调处理的将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3) 若非乙方原因发生工程停工或工序衔接等原因发生暂时停工,甲方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安排乙方人员休息或撤场,但乙方不得向甲方提误工索赔等经济要求。

(14) 乙方必须做到包安全、包质量、包进度、包工人思想教育、包承包班组工人工资发放等。若乙方有挪用或克扣班组人员工资及弄虚作假骗取项目部或班组工人工资等违法行为,项目部一经发现一律以诈骗或非法侵占他人财产论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不少于一倍的罚款,视情节轻重可解除合同或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15) 非班组施工人员(包括家属子女等非施工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逗留,严禁留宿,严禁非婚姻男女混居,若有上述现象发生时扣除乙方违规人员每人每天50元的违约金并强行清出,上述人员若对甲方造成损失或发生安全及意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且与甲方无关,若需甲方协调处理时,一切责任及费用仍由乙方承担,为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转乙方往来。

(16) 本项目部严禁在宿舍内自炊、烧水、使用电炉、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设备,若有集中自炊点时,必须在指定的自炊点集中自炊或临时烧水,若发现有乙方职工在宿舍内自炊、烧水、使用电炉、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设备,除没收器具外,将扣除乙方不少于50元每次的违约金,发现两次以上的将按相应次数的倍数处罚,造成事故或甲方损失时将由乙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的经济赔偿。职工就餐可统一安排在甲方食堂用餐,但乙方人员不得以饭菜质量或价格等任何理由围攻、辱骂、殴打食堂人员及其他人员,如发现一次但未造成恶劣影响时乙方应承担不少于500元的经济处罚,若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事件时将提交司法部门处理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乙方需服从甲方的用电管理(每日上班时间段宿舍断电),不得以任何理由威胁、恐吓甲方宿管员,否则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17) 甲方在临舍区不提供空调,只提供空调电源,班组可外租空调,但不许使用冷风机及取暖器。

(18) 检查、验收、整改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误工,七天之内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赔;超过7天(八天以上),甲方按每人每天30元补助生活费;超过30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按合同单价乘以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与乙方进行结算,乙方不得进行其他索赔。

(19)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地误工,其他班组的误工补贴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另外乙方需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及名誉损失。

四、质量管理标准及进度控制标准

1. 本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合格

2. 质量标准执行依据: 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地方标准(省、市)、企业标准(南通四建、万科)、技术交底、合同约定等

3.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及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格执行《建筑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xx等相关规范和评定标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控制标准。

4. 甲方项目部技术人员、质检人员根据上述质量标准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组织验收。相关分项工程必须以样板引路,样板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5. 每套工序结束后乙方必须进行自检,凭自检合格记录向本项目部质检人员申报验收,经甲方及监理相关人员验收合格书面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个工序施工,甲方、监理提出的质量问题必须无条件整改,达到验收合格为止,经相关人员复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乙方违反上述程序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将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

6. 工程进度必须按甲方进度计划实施,执行甲方工程进度等有关奖罚制度;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返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将实际发生损失费从乙方工程费用中扣除(下道工序施工人员误工费、因施工节点进度延误而造成业主对甲方罚款等)。

五、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1. 甲乙双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的制度,甲方负责对乙方提出明确的安全生产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人员必须全部参加岗前安全培训(三级教育),办理相应签字等手续,以及授权委托等,甲方根据安全三级教育人员签字名单作为依据来发放工资和办理相关事宜,未参加三级教育人员甲方可拒绝办理工资支付手续,若工地上下班实行打卡时,乙方必须配合执行,刷卡记录同样作为工资等相关事宜的主要依据,否则甲方可拒绝办理。

2. 乙方施工人数超50人必须设一名专职安全员,50人以内必须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部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达到要求。

3.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施工过程中必须拆除、变动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更改并及时恢复原状。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事故以及意外伤害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一切损失。

4.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并系好帽带,一经发现未戴安全帽的每次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未系安全帽带每次给予20元的经济处罚,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穿硬底鞋、赤膊等上班的一经发现的将给予每次50-100元的经济处罚,并当场给予纠正,不服从者加倍处罚或停工整顿,否则由此造成事故以及意外伤害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一切损失。

5. 乙方宿舍内应勤打扫,电线不得私拉乱接、墙壁不得乱涂乱画,宿舍内严禁烧电磁炉、电饭锅、电炒锅等自炊工具,否则一经发现将给予每次50元的处罚,并没收炊具。不得使用60w以上的灯泡,严禁长明灯,上班时间内必须关闭电灯,以防超负荷用电而发生电火灾及触电事故,乙方必须服从项目部统一供电时间,否则由此造成事故以及意外伤害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6. 乙方就餐后的剩饭剩菜不得随意乱倒,严禁酒后上班,一经发现将给予每次100元的处罚,并作停工处理。

7. 乙方不得串岗作业,对不服从指挥、违章操作者将给予每次100元的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由乙方自行负责。

8. 乙方负责人必须在每天施工前对所属职工进行必要的技术、安全教育交底,及思想教育,并做好书面记录。

9. 凡因乙方所雇职工在施工现场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意外事故(除甲方直接伤害外),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施工期间受甲方原因伤害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凡因乙方自行雇用的人员现场闹事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伤亡事故的,双方都应立即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及另一方。

10.本项目要求统一着装,工人不穿甲方指定的工作服严禁进场施工。工人置装费按每人150元收取,含工作服套装两套、短袖两件,此费用从班组结算中扣除。若本项目获得安徽省安全文明双示范工程,此费用可作为奖励返还给班组。

六、物料采购与管理

1.根据施工进度计划,乙方所需甲方提供的材料计划、设备计划必须提前7天报甲方准备,否则须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要求限额领料、量材适用,一经发现造成材料浪费的将给予以材料价格的1-3倍进行处罚。

3.材料的用量以安徽省20xx年消耗量定额用量为准,乙方必须保证材料的消耗量在安徽省20xx年消耗量定额规定的范围内,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材料超用,超出部分材料费用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能节约材料,甲方给予节约材料价款的50%奖励。施工现场的领料以乙方在甲方仓库签字的出库单等手续为材料实际使用量的结算依据。

4.甲方替乙方所购的零星材料的价格、数量必须由乙方现场代表签字核实,最终在结算款中扣除。

七、承包价格、工程结算、付款方式及违约措施

1. 所承包分项工程必须安全无事故、保质保量完成并经甲方、监理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办理结算。

2. 结算总价:结算价=按有效工作内容完成的实际数量×综合单价±派工单价款±奖罚款(按有效工作内容指:设计图纸中规定和现场项目部确认需要施工的内容)。

①. 综合单价组成:综合单价含人工费、辅材费、小型工具费、材料运输费、利润、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及相应的措施费用、依法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税金、进退场车旅费等全部费用。

②.脚手架综合单价为:18.20元/m2(按建筑面积计算),搭设费用与拆除费用按6.5:3.5比例拆分,按±0.00米以上建筑面积计算,±0.00米以下不计算建筑面积,具体完成工程量以施工图预算工程量并结合双方在现场实量工程量并有双方签字确认的工程量为准。

③.合同价款为完成合同约定内容的全部费用,无论何种情况均不作调整。

④.合同价格中已包括了工人加班及法定假日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加班工资等全部工资,不再另行调整。

3.工程量计算规则:①.以建筑面积为基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20xx年《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规定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准,②.其余工程量按实际完成量计算。

4. 付款方式: 由公司财务每月5日前统一按上月考勤工日,10日前对乙方预付工资,按40元/工日/人计;①.乙方所承包工程的脚手架全部搭设完成经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搭设费用的70%;②.乙方所承包工程的脚手架全部拆除后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工程量价款的85%;③.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后付清。

5.如乙方中途终止履约合同(或业主要求乙方退场),结算单价按承包综合单价的50%乘以已完成合格部分工程量办理结算。

6.乙方施工达不到合同约定安全文明、质量、工期要求且经在规定时间内二次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结算单价按承包综合单价的50%乘以已完成合格部份工程量办理结算。

7. 甲方安排乙方承包范围外的临时用工时甲方以派工单的形式予以确认,工作完成后派工单3天内项目部签字确认完毕,7日内送分公司审核,如项目部7天内未送分公司审核,乙方应及时督促甲方办理,否则超过7天未经分公司审核,此派工单无效。

8. 乙方承担为达到甲方约定的安徽省“双示范”文明工地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所采取的一切施工措施费用(乙方所承担的施工范围内)。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乙方自行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企业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

2.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施工防护措施。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合同。乙方对有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3.乙方应配合项目部做好进场安全三级教育,并做好分部、分项、分工种的安全生产书面交底工作,做好安全日记,每月一次交项目部安全员汇总。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如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其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责任人自己承担。

4.乙方施工人员变动时,应及时报项目部批准,并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有效特殊工种上岗操作证复印件,如不及时提供,造成损失自行承担。

5.乙方不得雇佣年龄小于18周岁的未成年人,年龄大于50周岁人员不得从事一线工作。

6.乙方应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否则须承担相应责任。

九、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十、甲方在签订合同前后与乙方的约谈记录,经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应。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附分包详细说明(承包单价中所包含的工作内容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脚手架钢管油漆及搭设、悬挑型钢二次加工油漆及安装、连墙件预埋、u型卡扣制作和预埋、斜拉钢丝绳的连接件制作及预埋、斜拉钢丝绳安装,斜拉钢丝绳套pvc管并刷油漆,悬挑层硬性封闭及外侧刷油漆。

2.垂直密目安全网张挂、悬挑水平安全网张挂、钢笆或竹笆铺设。

3.脚手架每隔10米一道马槽防护,每层悬挑层外围一道踢脚板防护,脚手架拆除后外侧临边防护搭设,“四口”临边防护及零星防护等。

4.每层大型卸料平台安拆一次及相应部位脚手架的恢复,所有楼层的一次性安全防护搭拆,所有材料加工安全防护棚搭设及拆除,所有安全通道搭设及拆除,塔吊附墙装置防护通道搭设及拆除,人货电梯脚手架平台搭设及拆除。

5.脚手架及时维护,脚手架的拆除(钢管、密目安全网、型钢、u型卡扣、封闭层、钢竹笆等全部外架拆除),拆除后的材料必须按归类堆放整齐。

6.安全标语、标识标牌挂设等。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