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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翻越围墙心得体会小学精选 严禁翻越围墙(二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12-26 09:13:03 页码:13
禁止翻越围墙心得体会小学精选 严禁翻越围墙(二篇)
2022-12-26 09:13:03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对于禁止翻越围墙心得体会小学精选一

制定本制度。

2.范围:此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管辖区域内。

3.权责:

3.1 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拟定及维护和修订

3.2 其他各单位:严格按照本制度实施

4.禁烟区域的划分:

4.1公司所有管辖区域内(包括各职能部门、生产车间、洗手间、楼梯道、

各大小办公室都不允许吸烟)全公司上下实行禁烟行动力。

5.禁烟责任区域划分:

5.1 各生产车间或各职能部门主管负责所属区域禁烟管理。

5.2各办公室由所属区域责任人负责区域内禁烟管理。

5.3各区域责任人除对本部人员不允许在管辖区域内吸烟外,还需对辖区

内外来人员进行告诫制止(同时各级人员都有权利管理对在本单位发生的违反规定的吸烟行为应当予以制止,任何人均有权要求在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的吸烟者停止吸烟)。

6.禁烟奖罚管理:

6.1违反禁烟规定者第一次记警告处理罚款20元,对吸烟者所属部门主管

记口头警告;第二次记小过处理罚款50元,对吸烟者所属部门主管给予记警告处理罚款20元;第三次记大过处理罚款100元,对吸烟者所属部门主管给予记小过处理罚款50元;

6.2 对于举报者给予每次奖励50元,禁烟管理中的奖、罚都将列入公司年

度绩效核中。

7.补充内容:

7.1行政部主导以上内容对全体员工宣解与培训,各职能部门主管应积极

配合对每位员工宣导到位。公司在各责任区内应张贴禁烟文明标语,以时常警戒员工提升自身禁烟修养,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对于禁止翻越围墙心得体会小学精选二

为使广大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20xx年春节期间乐山市中心城区实行定时定点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燃放时间

20xx年1月27日至1月29日每日7时至次日零时(1月27日延时到次日零时30分),20xx年2月11日7时至次日零时。

二、燃放区域

(一)滨江路大曲口至油榨街沿江人行道;

(二)滨河路大件码头至育贤门沿河人行道;

(三)滨江路箱箱街口至较场坝沿河人行道;

(四)嘉州小游园;

(五)嘉州新城小区外大渡河边沿河人行道;

(六)沫若广场;

(七)阳光广场中心区域。

三、燃放安全

请广大市民在合法的零售点购买正规厂家的个人燃放类产品,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并自觉遵守安全燃放规定。禁止燃放孔明灯和拉炮、摔炮、砸炮、春天雷等公安机关明令禁止燃放的危险品种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严禁在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幼儿园、学校、敬老院、变电设施安全防护区内、易燃易爆生产或储存单位及山林和建筑物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向人、动物、建筑物、构筑物、空中架设物、车辆、船舶等投掷发射烟花爆竹;严禁在屋顶、阳台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严禁损坏市政工程、电信通讯等公共设施;严禁在绿化带燃放烟花爆竹。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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