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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发生改变的心得体会怎么写 新疆发生的变化心得体会(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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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发生改变的心得体会怎么写 新疆发生的变化心得体会(4篇)
2022-12-26 09:15:36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新疆发生改变的心得体会怎么写一

第一条为严肃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对于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快查快结、严肃处理。

第三条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凡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必须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四条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地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地予以处理。

第五条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第六条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处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第七条本规定适用于自治区范围内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第二章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及纪律处分

第八条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或者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或者反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的集会、游行、示威、罢课、罢工、罢市等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组织、利用宗教活动或者宗教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妨碍党和国家法律法规、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的贯彻实施,或者组织、参与民族分裂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宗教极端活动,煽动宗教狂热和骚乱闹事,破坏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条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妨碍党和国家法律法规、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的贯彻实施,或者制造宗族矛盾、破坏正常社会秩序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条组织、领导旨在反对党的领导、敌视政府或者危害国家安全的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组织、领导非法宗教组织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一条拒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或者故意作出与之相违背的决策决定和工作安排,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者,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暴力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等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落实组织的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行动迟缓、执行不力或者有其它不正确履行职责行为,给国家和集体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在处置民族分裂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宗教极端活动或者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擅离职守或者临危退缩、临阵脱逃,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二条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改革开放、反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或者公开发表涉及鼓吹和支持民族分裂主义、暴力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内容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改革开放或者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以及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公开发表歪曲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和宗教演变史,破坏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情节较轻的,绐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三条编造、散播谣言、虚假信息或者其他对社会有害信息,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破坏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明知有编造、散播谣言、虚假信息或者其他对社会有害信息的行为,不制止、不报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十四条为民族分裂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宗教极端活动,或者为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以及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所或者其他支持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窝藏、包庇、纵容、支持民族分裂分子、暴力恐怖分子、宗教极端分子,或者为民族分裂分子、暴力恐怖分子、宗教极端分子通风报信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涉及民族分裂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宗教极端活动的案件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者干扰办案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五条对民族分裂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宗教极端活动或者对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以及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发现后不制止、不报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父母、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参与民族分裂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宗教极端活动,或者对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以及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知情不报、瞒报、谎报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六条 从国(境)外携带反动印刷品、音像制品和电子读物等入境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七条 收听、收看涉及民族分裂主义、暴力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和损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以及社会稳定内容的音频视频(包括国境外宗教广播电视节目)、通讯传媒、音像制品及印刷品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八条 非法出版、印刷、复制、制作、发行、销售宗教类出版物和音像制品(包括引进国境外宣传宗教的影视作品),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九条 利用计算机网络、通讯传媒、移动存储介质、音像制品及印刷品等,传播、散布民族分裂主义、暴力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条 组织、参与或者许可编印、译制、传播非法宗教宣传品的;组织、参与或者许可带有损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内容的演艺娱乐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一条 信仰宗教,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屡教不改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二条 参加零散朝觐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父母、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参加零散朝觐不制止、不报告,或者为零散朝觐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或者为持假护照、冒用他人护照朝觐提供方便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三条 组织、参与非法教(学)经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煽动、包庇、纵容、支持非法教(学)经活动,或者引诱、强迫、唆使、纵容、包庇、支持父母、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参加非法教(学)经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四条 教育工作者中的党员和学生党员组织或者参加宗教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未经批准在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开设宗教课程、传播宗教思想,或者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发展教徒,或者设立宗教场所、举行宗教活动,或者穿戴宗教服饰、佩戴宗教标志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上述活动或者有上述行为,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二十五条 引诱、强迫、唆使、包庇、纵容、支持他人特别是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或者穿戴宗教服饰、佩戴宗教标志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六条 擅自批准新建、改建、扩建、重建(包括异址重建)、装修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弄虚作假骗取批准修建宗教活动场所,或者擅自批准将其他建筑变相用于宗教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七条 违反规定任免宗教教职人员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二十八条 参加国(境)外情报组织或者向国(境)外机构、组织、人员非法提供情报,或者故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违法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言论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九条 在涉外活动中,其行为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条 擅自与国(境)外宗教组织联系,资助与国(境)外宗教组织交往的活动,或者擅自接受国(境)外宗教组织和个人用于宗教事务的捐赠,或者在对外经济、文化等合作、交流活动中接受附加宗教条件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一条 有其他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二条 党组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改组或者解散。

第三十三条 对有本规定所列违纪行为,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

第三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由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0年2月20日印发的《自治区纪委关于对共产党员、党组织在反分裂斗争中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同时废止。

有关新疆发生改变的心得体会怎么写二

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各族儿女相继安定地生活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相互学习、共同奋斗,为新疆的建设、繁荣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近年来,三股势力打着宗教的旗号,挑起事端,制造了一系列暴恐案件,他们的滔天罪行已引起各族人民的愤慨。中华民族利益不容侵犯,中华民族团结不容置疑,边疆稳定不容破坏!我们能充分感受到老百姓对社会稳定的渴望,老百姓的所思所盼正是我们行动的方向。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我要坚决做到坚定信心、站稳立场、主动靠前,争做排头兵、领头雁,带领各族群众共同抵御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破坏,团结一致建设平安和谐富裕美丽新库车。坚定政治立场,对党绝对忠诚。

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上来,时刻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政治敏锐,旗帜鲜明、态度坚决,紧紧围绕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新疆自古以来就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新疆各族人民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成员。新疆的发展史就是各民族的共同奋斗史。千百年来,生活在这里的各族人民血肉相连、休戚与共,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可分割的命运共同体,共同创造了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共同开发、建设了美丽的新疆。在历代抵御外敌入侵、反对分裂的斗争中,各族人民结下了兄弟般的深厚情谊。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始终关心着新疆各族人民,关怀着新疆的建设和发展。国家制定正确的民族宗教政策,坚持民族区域自治,投入上万亿资金支持新疆的建设;

为新疆的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新疆的社会发展进入了快车道。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第二次中央新疆座谈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亲切关怀下,在国家优惠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在各兄弟省事的无私援助下,新疆各族群众的生活明显改善,幸福感明显上升。但是一小撮躲在阴暗角落里的暴力恐怖分子、民族分裂分子、宗教极端分子不愿意看到新疆各族人民安定团结、共同奋进的大好局面,在持续严打严防、高压震慑下穷途末路、狗急跳墙,制造暴力袭击事件,给各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一次又一次的暴露了其穷凶极恶、丧心病狂、灭绝人性的丑恶嘴脸和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的凶残本性。

我作为一名生在新疆,长在新疆,受党教育多年、在党和国家培养教育下成长起来的维吾尔族党员干部,没有党的关怀、组织的培养,就没有我的今天。

维吾尔族同胞们:我们一定要认清“三股势力”的真实面目和罪恶本质。暴力恐怖活动不打掉,天理不容,“三股势力”制造的暴力恐怖活动已经严重威胁到了国家安全,严重影响到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严重威胁到各族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甚至是影响到各族群众的衣食住行。在这样的特殊时期,我们维吾尔族党员干部一定要敢于担当,坚定坚决地站出来,举旗亮剑、勇于斗争,坚决与“三股势力”划清界限,坚决向“三股势力”宣战,坚决打掉“三股势力”的嚣张气焰,坚决粉碎“三股势力”的一切活动,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为贯彻落实总目标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一是我们少数民族干部,特别是维吾尔族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上来,真正做到在落实总目标上时刻保持清醒头脑、高度警觉,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态度坚决、认识统一、表里如一、步调一致,以实际行动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目标作出贡献。

二是维吾尔族同胞们,历史告诉我们: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现实告诉我们,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我们今天幸福生活。我们一定要从心底感谢我们伟大的党,感谢我们伟大的祖国,更加坚定理想信念,对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绝对忠诚,做到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倡导的坚决响应、决定的坚决执行、禁止的坚决杜绝,坚定不移跟党走。

三是维吾尔族党员干部,我们更要发挥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示范带头作用,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维护民族团结,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性,切实从思想深处提高认识,从全国改革稳定发展的大局出发,率先垂范,带头营造和谐民族关系。同时,主动当好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的义务宣讲员,走到哪里讲到哪里,在吃饭喝茶时讲、在台上台下讲、在田间地头讲,和身边的同事亲戚朋友们讲、和分管领域的干部职工们讲、和各族学生讲,大张旗鼓、理直气壮地讲党的恩情、讲法律知识、讲稳定形势、讲社会发展变化、讲民族团结、讲全民免费健康体检、讲双语教育带来的实惠等,把党的主张和声音及时传递给各族群众,坚决反对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两面人”“两面派”,始终站在反分裂斗争第一线,用坚定的信念,正义的声音,坚决的行动,把“三股势力”消灭于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作出应有贡献。

有关新疆发生改变的心得体会怎么写三

按照《关于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斗争再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本人要在前两个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查找思想工作上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为了进一步整改提高,特制定如下整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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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政治理论的学习不够深入,只限于表面学习,对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关注、研究不够,对新时期我们党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和所面临的历史方位发生重大变化后,如何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缺乏深刻思考,忽视了理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还不能得以应手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

2、政治立场方面存在的不足:

(1)政治立场不够坚定,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斗争中,认识不够。政治上是否坚强,一个很重要的标志就是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的斗争中,能否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能否做到敢说、敢讲、敢管。在这个原则问题上,本人由于对维护稳定的长期性、复杂性、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我市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的严峻形势分析不够,尤其是对其本质和危害性认识不深,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的管理有所松懈,措施不到位。认为在新疆搞分裂、破坏祖国统一的只是一小撮民族分裂分子,在思想上产生了麻痹和松懈。

(2)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措施不力,面对面宣传教育不够。对我市严峻的分裂与反分裂斗争形势估计不足,认识不到位,措施力度不大,治本措施不力;对党员干部群众面对面的宣传教育不够,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力度不大,走形式严重;反映了我在政治思想和宣传舆论工作方面的薄弱环节。

(3)在意识形态反分裂斗争的学习过程中,还存在学习不到位和学习被动的问题,学的不够深、不够细。特别是对上级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各种重要文件、领导讲话由于工作时间关系,还没有完全做到精读、细读、深读,对文件精神和领导讲话精神领会还不够深、不够细。有时候由于工作原因出差,在“补学”过程中学习不到位,不能充分地利用业余时间加强自学。

(4)在撰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过程中,由于思考不深入、不到位,造成个别篇目的心得得会内容不深刻、不全面,有时候还存在“为了写心得体会而学习”的现象,对学习的内容进行深入思考做的不够。坚持学习还不够自觉,日常工作中总是有意无意地放松自我学习,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在理论学习上还不够用心,理论素养还不高,把握形势、了解大局不深不透,不善于研究思考问题。

(5)是将学习教育活动和自己的本职工作联系的不够紧密,通过学习教育促进各项工作的效果还不够明显。有时忙于工作没有抓紧学习,有时会借口忙而疏于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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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治坚定性不强;对中央七号文件和自治区党委五号文件以及中央关于“当前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是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的精神理解不够,对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不能正确把握,对近年来反分裂斗争取得的成绩估计过高。没有把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这一大是大非问题上升到讲政治的高度去很好地落实,对非法宗教活动的反动本质和危害性认识不足。在新疆反分裂、维护稳定是我们各族党员领导干部最大的政治,我们如果不这样认识问题,就会犯严重的错误,也是政治上不坚定、不成熟的表现。

2、理论功底不扎实,理想信念产生动摇。近几年来,我放松了对理论的学习,放松了对主观世界的改造是理论素质不高的总根源。没有深刻领会把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层和精神实质,学习深度欠缺,灵活运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立场观念、方法来分析、研究思考和解决改革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够。在思想上产生一些模糊认识,行动上造成一些偏差。关键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和理解的不够,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是从理论的高度去认识和分析、寻找解决的办法,而只是就事论事,对深层次的问题认识不到。

5、对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 没有从关系执政党生死存亡的高度去认识和对待这方面的问题,放松了对主观世界的改造,因而在不自觉中降低了标准,放松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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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加强学习。坚持集中学习与自我学习相结合,增强学习的自觉性。通过自我加压,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做到学习有重点、思想有提高、工作有促进。坚决将上级关于维护稳定的各项决策精神学深、学透、学精,充分领会各类文件精神。采用多种方式开展学习,不断改进学习方法,努力创新学习形式。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自己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辩别是非的能力坚持自身做起。努力改进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处理复杂局面的能力。

(二)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重点,特别是认真查摆六个方面的问题即对开展反分裂斗争再教育活动的认识是否正确、态度是否端正;对“三股势力”和热比娅之流的欺骗性、危害性和反动本质认识清不清,政治辨别力强不强;与“三股势力”的斗争中是否做到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是否做到与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的要求保持高度一致;在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在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安排部署上落实是否到位;联系社会、单位、家庭和亲属的实际,是否存在破坏社会稳定的隐患、人和事。通过查摆六个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坚定反分裂斗争的政治立场,旗帜鲜明的同民族分裂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做斗争。

(三)联系实际,以此次反分裂斗争再教育活动为契机,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要通过认真学习,进一步深刻认识开展反分裂斗争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也进一步认识近年来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从而激发投身于现实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达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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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时此刻起,从点点滴滴开始,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共产党员都应以个人利益服从于民族的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必须随时准备坚持真理,因为任何真理都是符合于人民利益的。必须随时准备修正错误,因为任何错误都是不符合人民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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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从新的实际出发,以改革的精神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新矛盾、新问题。对符合党的要求的,就毫不动摇地坚持,对不完全符合党的要求的,就坚决摒弃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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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在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斗争再教育活动中,还是在其它领域的活动中,归结到一点,就是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是中国人民从长期奋斗历程中得到的最基本最重要的结论。因此,我坚信,无论任何时期,任何形势下,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都是指引我们走向成功的绝对保障。

有关新疆发生改变的心得体会怎么写四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中,全面总结回顾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新疆工作在经济发展持续向好,人民生活明显改善,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中央支持和全国对口援疆力度不断加大等四个方面所取得的巨大变化、辉煌成就及有益经验。做好新疆工作,关键是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我们党的初心使命就是为包括新疆各族人民在内的中国人民谋幸福,为包括新疆各民族在内的中华民族谋复兴。各级党委要对标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新疆工作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新疆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深化对治疆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形成了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推动新疆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效,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取得前所未有的成就。坚持加强党对新疆工作的领导,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疆稳疆兴疆的成功经验,是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重要内容。

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全会强调,要坚持加强党对新疆工作的领导,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秉纲而目自张,执本而末自从。党的政治建设抓好了,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大局把握住了,党的建设就有了统领,党的领导就有了保证。坚持加强党对新疆工作的领导,就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做到新疆距离首都北京虽远,但自治区党委、全区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各族干部群众的心,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地贴在一起、紧紧地连在一起,一切行动听从党中央的号令和指挥。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坚持加强党对新疆工作的领导,就要切实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和各族干部队伍建设。要坚持不懈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突出政治训练,常态化识别干部政治素质,确保各级领导权始终牢牢掌握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手中。要加大培养培训力度,着力培养一支理论功底扎实、政策把握到位、实践能力强的干部队伍。把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作为重要任务常抓不懈。健全完善关爱干部机制,对各族干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生活上关心、心理上关怀,激励各级干部在新时代扎根边疆、奉献边疆。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坚持加强党对新疆工作的领导,就要坚持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稳疆安疆的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服务群众、维护稳定、反对分裂的坚强战斗堡垒,让党的旗帜在每一个基层阵地高高飘扬。

万山磅礴,必有主峰。党的领导,是我们战胜风险挑战、不断夺取胜利的关键所在。把坚持加强党对新疆工作的领导贯穿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各方面与全过程,就能确保新疆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疆篇章。

10月17日,“决战的时刻——2020年全国脱贫攻坚奖特别节目”在央视播出,引起全国人民的强烈反响和热议。2020年作为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透过电视屏幕看到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代表和个人,他们没有华丽动人的外表,皮肤比常人更显黝黑、沧桑,岁月的划痕,印证着他们的初心与担当。有八年基层经历的我,大概能体味一些扶贫的酸苦辣咸甜。

初见是酸的。刚开始扶贫时,每个扶贫干部脑海里会浮现出不同的扶贫画面,入村的路是一条泥巴路,路边的狗汪汪叫,叫人不敢靠近;大老远可见农户住房的屋顶上飘着几块“牛毛毡”,雨天天上下大雨,屋内下小雨;走进农户家里,晾衣杆上挂满了发出臭味的衣物;板凳上满是柴火烧尽的灰,灶台上黑黢黢的满是油渍,水缸里的水是在龙洞、河沟担来的,更不要说有什么产业了……你会发现,贫困限制了你的想象,当你的无能为力遇上那双期盼美好生活的眼睛,你的酸楚会扑鼻而来。

工作是苦的。扶贫工作显然是苦的,行走在脱贫一线的帮扶干部,入户调查、开群众会、信息录入,精准识别贫困户,动态监测管理贫困户信息,根据贫困户致贫原因,分析制定帮扶措施,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解决就业,定期开展走访慰问……废寝忘食是常有的事,饿了就吃桶方便面,累了就坐着眯会,扶贫干部是运动员,为了群众事,跑出“120码”加速度;是解说员,将党的好政策讲解给群众听;是销售员,帮助群众推销“民生货”;是小工,帮助贫困户做活,他们甘当拓荒牛,用真情默默奉献。

质疑是辣的。“质疑”说白了就是不信任呗!新来了扶贫项目群众不接受、不看好,质疑是走过场;看到村里的其他贫困户通过自身努力,修了新房、买了小汽车、过上好日子了就开始眼红的,质疑村里不公;开群众会时,总质疑自己没有享受到政策,认为国家专欺负弱势群体,在大小扶贫检查中罗列党委政府、帮扶干部的不是……回应和化解贫困群众这些火辣辣的质疑,唯有倾心办实事,用实际行动解决贫困群众所急、所需、所盼的难事杂事苦事,直面矛盾和困难,以过硬作风、过硬担当、过硬能力,经受起群众的考验。

泪水是咸的。帮扶干部,是父亲、母亲,是儿子、闺女,也是丈夫、妻子。每天繁忙的工作和沉甸甸的扶贫任务让他们忘却一切,不辞辛劳熬夜加班,牺牲周末与家人团聚。或许他们踏出门、转身时,泪水早已浸湿了衣襟,他们深知亏欠家人太多太多,也深知脱贫攻坚已到紧要关头,作为一名扶贫干部投身脱贫攻坚是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只有选择舍小家顾大家,在脱贫攻坚的战场上,施展才华,顶烈日、冒风雨,披星戴月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把脱贫重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而奋斗。

成果是甜的。青砖白瓦的房子错落有致,一排排明亮的路灯照亮群众回家的路,一条条干净整洁的硬化路格外惹人爱,争取到项目一项一项的落实,扶贫产业步入快车道……生活好了,笑容多了,这份甜,是群众心底的滋味;这份甜,是帮扶干部辛勤付出后收获之甜……这份甜,是丰硕的、幸福的。如今,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进入倒计时,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形势逼人,到了最吃紧的时候,要咬定目标不放松,总结脱贫攻坚经验,稳定贫困户增收渠道,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成效,完胜收官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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