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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红色金融史心得体会实用 银行业红色金融文化心得体会(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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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红色金融史心得体会实用 银行业红色金融文化心得体会(7篇)
2022-12-26 14:34:49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描写银行红色金融史心得体会实用一

(一)借款合同

(适用于国营集体企业固定资产外汇贷款)

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交通银行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于年月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现借贷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借款币种:

1.2借款金额:(大写:)其中备付利息:(大写:)

1.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

2.2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项目投资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

(3)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工贸还汇协议书》或销售渠道已落实的其他证明;

(4)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5)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3.2提款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

│计划提款│金额│

├──────┬──────┬───────┬──────┼─────┤

│年│季│月│││

├──────┼──────┼───────┼──────┼─────┤

││││││

├──────┼──────┼───────┼──────┼─────┤

││││││

├──────┼──────┼───────┼──────┼─────┤

││││││

└──────┴──────┴───────┴──────┴─────┘

3.3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4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5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6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4.1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计收一次,结息日为。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3条款所述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4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对该未提或超计划提款部分,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5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6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还款

5.1还款来源为及其它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日后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

│期序│金额│

├────┬────┬────┬────┬────┼─────────┤

│序数│年│季│月││币种:│

├────┼────┼────┼────┼────┼─────────┤

│第1期││││││

├────┼────┼────┼────┼────┼─────────┤

│第2期││││││

├────┼────┼────┼────┼────┼─────────┤

│第3期││││││

├────┼────┼────┼────┼────┼─────────┤

│第4期││││││

├────┼────┼────┼────┼────┼─────────┤

│第5期││││││

├────┼────┼────┼────┼────┼─────────┤

│第6期││││││

├────┼────┼────┼────┼────┼─────────┤

│第7期││││││

├────┼────┼────┼────┼────┼─────────┤

│第8期││││││

├────┼────┼────┼────┼────┼─────────┤

│第9期││││││

├────┼────┼────┼────┼────┼─────────┤

│第10期││││││

├────┼────┼────┼────┼────┼─────────┤

│第11期││││││

├────┼────┼────┼────┼────┼─────────┤

│第12期││││││

├────┼────┼────┼────┼────┼─────────┤

│第13期││││││

├────┼────┼────┼────┼────┼─────────┤

│第14期││││││

├────┼────┼────┼────┼────┼─────────┤

│第15期││││││

├────┼────┼────┼────┼────┼─────────┤

│第16期││││││

├────┼────┼────┼────┼────┼─────────┤

│第17期││││││

├────┼────┼────┼────┼────┼─────────┤

│第18期││││││

├────┼────┼────┼────┼────┼─────────┤

│第19期││││││

├────┼────┼────┼────┼────┼─────────┤

│第20期││││││

└────┴────┴────┴────┴────┴─────────┘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日前一具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就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担保

6.1本借款由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4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7.1借款方向贷款方陈述并保证:

(1)借款方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事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自向贷款方提出本贷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5)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条款所述第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约定事项

8.1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本外币往来户和/或专户。本合同项下开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8.2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卡片应交贷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借款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个月内未能签订进口合同,贷款方有权撤消本贷款。

8.3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4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置价投保。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8.5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积累和不低于%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方办理。

8.6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它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会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7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2)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的、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和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没有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借贷双方各执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贷款方:交通银行行

(法人公章)(法人公章)

签字人:签字人:

职务:职务: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署

(二)借款合同

(适用于中方股本外汇贷款)

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交通银行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于年月日的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股本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借款币种:

1.2借款金额:(大写:)

1.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对的投资。

第三条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第二条所述投资项目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标、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注册外投资或/和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等;

(3)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4)借款方自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5)投资项目外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3.2提供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

│计划提款│金额│

├──────┬──────┬───────┬──────┼─────┤

│年│季│月│││

├──────┼──────┼───────┼──────┼─────┤

││││││

├──────┼──────┼───────┼──────┼─────┤

││││││

├──────┼──────┼───────┼──────┼─────┤

││││││

└──────┴──────┴───────┴──────┴─────┘

3.3借款方如需调整提款计划,应提前十五天通知贷款方,并经贷款方同意。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

3.4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4.1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计收一次,结算日为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2条款规定的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3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5借款方应于结算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算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6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还款

5.1借款方应以自有资金及其他可还贷资金归还本贷款。本贷款项下投资项目的红利分配应首先用于归还本贷款。

5.2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之日后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

│期序│金额│

├────┬────┬────┬────┬────┼─────────┤

│序数│年│季│月││币种:│

├────┼────┼────┼────┼────┼─────────┤

│第1期││││││

├────┼────┼────┼────┼────┼─────────┤

│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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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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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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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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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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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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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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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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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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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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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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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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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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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期││││││

├────┼────┼────┼────┼────┼─────────┤

│第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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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期││││││

├────┼────┼────┼────┼────┼─────────┤

│第18期││││││

├────┼────┼────┼────┼────┼─────────┤

│第19期││││││

├────┼────┼────┼────┼────┼─────────┤

│第20期││││││

└────┴────┴────┴────┴────┴─────────┘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款日前一个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就本合同中的借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处理,并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担保

6.1本借款由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7.1借款方向贷款方陈述并保证:

(1)借款方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事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自向贷款方提出本借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4)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条款所述的第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笔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约定事项

8.1借款方按合资(作)合同规定缴足资本金后,应及时将出资证明和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副本交贷款方备存。

8.2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检查和监督,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及时完整地提供本企业和投资企业的基建、生产、财务等计划及其执行情况,按季报送有关统计、财务报表和其他资料。

8.3借款方为其他建设项目或投资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会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于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4发生下列事件,借款方应事先征得贷款方同意:

(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2)将本贷款项下投资股权以任何形式转让他人或设定抵押权。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和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没有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府变更者除外。

9.3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的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4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5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6本合同正本份,借贷双方各执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贷款方:交通银行行。

(法人公章)(法人公章)

签字人:签字人:

职务:职务: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署

(三)借款合同

(适用于三资企业固定资产外汇贷款)

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交通银行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年月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借款币种:

1.2借款金额:(大写:),其中备付利息(大写:)

1.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

2.2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借款项目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供合营各方注册资本已按规定缴足的验资报告或出资证明;

(3)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注册外投资或/和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等;

(4)已提交董事会有关借款、财产抵押的有关决议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5)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6)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7)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8)其它:

3.2提款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每次提款额为万的整数倍,但后一笔提款除外。

3.3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分年提款计划提款:

┌────────────────────────────┬─────┐

│计划提款│金额│

├──────┬──────┬───────┬──────┼─────┤

│年│季│月│││

├──────┼──────┼───────┼──────┼─────┤

││││││

├──────┼──────┼───────┼──────┼─────┤

││││││

├──────┼──────┼───────┼──────┼─────┤

││││││

└──────┴──────┴───────┴──────┴─────┘

3.4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5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6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7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4.1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计收一次,结算日为。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承诺费。贷款方有权在提款期内向借款方收取承诺费,承诺费费率为年率;承诺费起算日为,并在日计收。

计费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未提金额和实际未提天数计收承诺费。承诺费由贷款方主动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4.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向贷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凡因签订与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5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6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还款

5.1还款来源为及其他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之日后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

│期序│金额│

├────┬────┬────┬────┬────┼─────────┤

│序数│年│季│月││币种:│

├────┼────┼────┼────┼────┼─────────┤

│第1期││││││

├────┼────┼────┼────┼────┼─────────┤

│第2期││││││

├────┼────┼────┼────┼────┼─────────┤

│第3期││││││

├────┼────┼────┼────┼────┼─────────┤

│第4期││││││

├────┼────┼────┼────┼────┼─────────┤

│第5期││││││

├────┼────┼────┼────┼────┼─────────┤

│第6期││││││

├────┼────┼────┼────┼────┼─────────┤

│第7期││││││

├────┼────┼────┼────┼────┼─────────┤

│第8期││││││

├────┼────┼────┼────┼────┼─────────┤

│第9期││││││

├────┼────┼────┼────┼────┼─────────┤

│第10期││││││

├────┼────┼────┼────┼────┼─────────┤

│第11期││││││

├────┼────┼────┼────┼────┼─────────┤

│第12期││││││

├────┼────┼────┼────┼────┼─────────┤

│第13期││││││

├────┼────┼────┼────┼────┼─────────┤

│第14期││││││

├────┼────┼────┼────┼────┼─────────┤

│第15期││││││

├────┼────┼────┼────┼────┼─────────┤

│第16期││││││

├────┼────┼────┼────┼────┼─────────┤

│第17期││││││

├────┼────┼────┼────┼────┼─────────┤

│第18期││││││

├────┼────┼────┼────┼────┼─────────┤

│第19期││││││

├────┼────┼────┼────┼────┼─────────┤

│第20期││││││

└────┴────┴────┴────┴────┴─────────┘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款日前一个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各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一个月前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对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款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低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担保

6.1本借款由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约,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5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1)借款方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且向贷款方提出本贷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5)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条款所述每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笔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约定事项

8.1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往来户或/和专户。本合同项下开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8.2如贷款方认为某项设备订购应实行公开招标,借款方应遵照办理。

8.3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清单应交贷款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

8.4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价投保。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8.6借款方同意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和不低于%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贷款方办理。

8.7借款方和未能按第5.2条款规定还款,则不能进行红利分配。

8.8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他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能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9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求贷款方的意见:(1)合资(作)合同、企业章程的任何变更;(2)为其他建设项目向境内外举债。

8.10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同意:(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2)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和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又未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借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本合同

描写银行红色金融史心得体会实用二

1.家的味道,爱的天堂。

2.惠农助商,情系城乡。

3.信立行达兴天下。

4.信立天下,行达高远。

5.信立天下,心赢未来。

6.为市民理财,为企业服务,为城市造福。

7.为您所思,尽我所能。

8.为城市谋新貌,为企业谋发展,为市民谋幸福。

9.威海农商银行,真诚与您相伴。

10.同心·同行,更亲·更近。

11.信立天地,心有未来。

12.信立农商,情融城乡。

13.信抚天下,诚顺万家。

14.惠农以信,兴商以行。

15.惠农,助商,行天下。

16.汇通千万里,服务零距离。

描写银行红色金融史心得体会实用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大家好!

机遇和挑战并存,成功与努力同在。感谢组织给我这次难得的培养机会,我本着锻炼、提高的目的走上讲台,展示自我,接受评判。参与这次竞聘,我愿在求真务实中认识自己,在积极进取中不断追求,在拼搏奉献中实现价值,在参与竞争中完善自己。

我叫,1977年生,31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1998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工作。我的性格是:正直诚实、积极向上。我的人生格言是:在顺境面前不断求索,在逆境面前百折不回,在绝境面前勇往直前。

今天我所竞聘的的岗位是,理由有三个:

一是工作优势。古语说的好:流水不腐,户枢不蠹。1998年参加工作后,在工作;20xx年在工作;20xx年任主任,在此岗位工作期间,获得省级“青年岗位能手”称号;20xx年以来在工作。上班10年来,我经历了数次岗位轮换,每一次工作的变化对我都是难得的机遇和锻炼,让我全面了解了银行会计、信贷等基本业务。岗位的不断变化,不仅增长了我的人生阅历,更提高了我的工作能力。

二是年龄优势。岗位不仅需要较强的工作能力,还需要一定的精力和体力,而我正值而立之年,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全身心投入到自己所热爱的工作中去。我总是这样认为:年轻人就是要不断到新的环境中锻造锤炼,敢于去承担责任,这样就能增长新才干,开拓新视野,挖掘新潜力。

三是素质优势。在当今知识经济和信息高速发展的时代,我始终注重综合素质提高,努力做到与时俱进。在政治上,我政治坚定,不断用*思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学习xx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着较高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在道德修养上,我坚持明明白白做事,实实在在做人,淡泊明志,宁静致远,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在业务上,我勤练“内功”,深入学习好经济理论、财务会计及农发行相关信贷政策,使自己不断适应农发行发展的需要。为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我报考了社会上的各种资格考试。01年参加经济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03年取得任职资格;02年报考西南财经大学本科,05年以优异成绩毕业。

如果我有幸竞聘成功,我将不负众望,不辱使命,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法规以及上级行的规章制度,坚持为领导解忧、为各部室及下级行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一个原则”,抓好“四项工作”,真正做到“以为竞位,以位促为”。

坚持“一个原则”,就是坚持“上为领导分忧,下为干部职工服务”的原则。业务副经理岗位的工作主要是为领导当好业务上的参谋、做好各部室业务上的配合、为下级行提供业务上的服务。把“参谋”、“配合”、“服务”的三大职能作为落脚点和出发点,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努力做到领导满意、职工满意、下级行满意。

抓好“四项工作”。一是抓好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学不可以已”,竞聘成功并不代表自己就可以不再需要学习,相反需要自己更加努力去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修养,以适应新的工作岗位,以确保工作的胜任。二是抓好工作思路与措施,扎实工作,锐意进取。我的工作思路与措施是:勤向领导请教汇报,及时弥补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欠缺和不足;常向干部职工征求意见,集思广益讨论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深入思考如何将科学管理的思想方法原理引入到实际工作中去。以“三个服从”要求自己,形成团队合力,配合领导将部室工作推向新的台阶。“三个服从”是个性服从党性,感情服从原则,主观服从客观。做到服务不欠位,主动不越位,服从不偏位,融洽不空位。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共事讲团结,办事讲效率。我将用真心和诚心去对待每一位同事,用我的真诚换取同事们的信任和尊重。三是抓好制度促管理。模范遵守各项制度,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各项制度,实现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如果这次不能竞聘成功,我决不会气馁,我会认真反省自己,找出自己的欠缺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完善,通过不断学习来提高自身的素质修养,并在新的工作岗位上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思路,更好地为农发行的发展作出贡献。

谢谢大家!

描写银行红色金融史心得体会实用四

时代在变、环境在变,银行的工作也在时时变化着,每天都有新的东西出现、新的情况发生,这都需要我们跟紧形势努力改变自己,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学习新的知识,掌握新的技巧,适应周围环境的变化,现在出国留学为进一步加强全行柜面服务管理,提高柜面服务质量,塑造建设银行国有出国留学银行良好的企业形象,推动和促进全行各项改革和现代金融企业建设上下了很大的工夫,又制定了全行柜面服务管理办法和柜面服务标准。

看到出国留学发展的巨大潜力,增加了我们对自身业务发展的紧迫感。 下面我针对曾主任对我们日常工作状态提出的不足,检点自己,说说想法。

银行的服务工作需要我们不仅要有对工作的满腔热忱,更要有一颗追求完美的心。

其实客户,就是我们每天都要面对的“考官”。如果我们银行员工每天上岗懒懒散散,妆容马马虎虎,甚至言辞冷漠,态度生硬,那换位想一下,你会对柜台里的工作人员付出应有的尊重吗? 有问必答,笑容可掬,彬彬有礼,和蔼可亲,高贵典雅,端庄大方,沉着冷静做到无可挑剔。

这些是我们的服务规范,扪心自问这些规范我们做到了多少?客户对你的态度,实际就是你自身言行的一面镜子,不要总去挑剔镜子的不好,而是应更多地反省镜子里的那个人哪里不够好,哪里又需要改进。

作为前柜业务人员,我就曾主任提出的几点不足做了反思,由于工作年限和年龄的关系,我很珍惜目前的工作岗位,在工作中自认为业务能力还算精通,能够快速熟练处理日常业务,能够做到细心和耐心,塌实肯干,努力与客户沟通,化解各类矛盾,有时难免遇到蛮不讲理的客户,能做到包容和理解他,最终也能得到客户的理解和尊重。

不足的地方就是,站姿可能不够标准,今后工作中会时刻提醒自己加以改正。

还有就是做为一名老员工怀着对出国留学的感情提一点有效建议。现在分理处客户排队的现象较严重,一进门给人的感觉就是纷杂和混乱,我建议应设置大堂引导员来主动解答客户疑问,引导客户快速办理各项手续。设立综合柜台,将对公业务和对私业务合理的联系和统一,这样就能提高柜员办理业务的效率,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客户排队带来的压力。

我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自觉加强理论学习,专业知识学习,向身边的同事学习,进一步提高自己特别是对公业务知识,全面提高综合业务知识水平。在领导和同事的指导帮助中发扬长处,弥补不足。提高自己的履岗能力,严格要求把自己培养成一个业务全面的银行员工。

描写银行红色金融史心得体会实用五

尊敬的行长:

您好!很抱歉要占用您一点宝贵的时间审批我的辞职新信。

我带着复杂的心情写这封次致信。由于您对我的能力的信任,使我得以加入xx银行,并且在短短的两年间获得了许多的机遇和挑战。虽然我只是柜员,但是经过这两年在xx银行的工作,还是让我学会了很多知识、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对此我深怀感激!

由于原因,我不得提出申请,并希望能与今年x月xx日正式离职。

对于由此为xx银行造成的不便,我深感抱歉。在我离开之前我会做好交接工作,但同时也希望领导能体恤我的个人实际,对我的申请予以考虑并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辞职人:xxxx

20xx年xx月xx日

描写银行红色金融史心得体会实用六

尊敬的xx银行深圳研发中心:

您好!我叫xxx,非常感谢交行给予我申请贵行工作的机会,加入拥有百年历史与优秀口碑的交通银行,是我梦寐以求的愿望,也希望交行能够给与我参加后续选拔的机会,我定会积极展现自我,争取能有机会为交行的发展事业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我出生于xx省xx市,本科与研究生均就读于北京xx大学,我的专业是通信工程,是一位成绩优秀,富有凝聚力和热心善良的人。

我成绩优秀,学习能力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本科排名前5%并获得保送研究生资格,研究生排名前15%,连续两年获得一等奖学金。在竞赛方面,我也是成果累累,获得过国际数学建模竞赛二等奖,全国数学建模竞赛全国二等奖以及北京赛区一等奖,北京物理竞赛三等奖。研究生阶段参加过5个不同的项目,均凭借优秀的学习能力迅速入门,成为导师和学长的助力。我有信心,入职后,我可以很快达到交行对技术人员的要求,并不断提升自我!

我是个富有凝聚力,能有效组织同学完成工作的人。除了学习外,我还积极参加多项学生活动,本科4年,分别担任过学院生活委员、学生会科技部干事、小班班长等工作,有丰富的校、院级学生活动的组织与工作经验,使锻炼出良好的人际交流、组织协同能力。我相信我能很快融入交行的团体。

最后,我是个热心善良的人。除了学习工作,我也热心公益,参加过北京2008奥运、残奥会志愿者,为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提供优质的服务;还组织过同学到宏福敬老院为孤寡老人献爱心;组织过同学打扫清洁无人打理的学生布告栏等等。通过这些活动,我树立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观念。

我真诚地希望能有机会成为贵行的一员,我定会以饱满的热情、严肃的态度努力工作,与同事精诚合作,为贵行的发展奉献自己的青春,实现人生价值。

此致

敬礼!

自荐人:

年月日

描写银行红色金融史心得体会实用七

农业银行实习报告中国农业银行是四大国有银行之一,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城乡,资金实力雄厚,服务功能齐全。中国农业银行济宁南苑支行是坐落在济宁市中区区的一个支行,负责南苑及周边地区的农行业务。

经过在农行的3个月的实习,我从客观上对自己在学校里所学的知识有了感性的认识,使自己更加充分地理解了理论与实际的关系。我这次实习所涉及的内容,主要是贷款业务,其他一般了解的有储蓄业务、信用卡业务、贷款业务。工作包括最先简单的录入、统计和后来的前台营销、接待工作。

实习人员:山东省济宁职业技术学院08级经管系金融保险专业学生梁博

实习时间:20xx年1月1日—20xx年6月1日

实习目的:了解银行的基本业务与往来、为以后工作和生活增加一笔丰厚的经验财产实习过程:(一)了解实习单位基本情况和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二)学习银行的基本业务流程与操作方式

(三)学习银行卡业务的操作流程与录入复合工作

(四)熟练操作贷款流程

实习内容:开始前2个星期,领导让我负责最基本的接待和助理业务,更多的是跟领导和前辈们学习业务做法。通过在银行内部的实际操作,我发现银行的业务不仅仅是简单的存、贷款业务,更多的营销及中间业务都是我不曾知道的。即使是存、贷款的最基本业务,也不是原来在学习中认为的那样简单。特别是贷款业务,业务在一开始就需要复杂又繁琐的一系列材料,身份证明,财产证明,与其他一些必须的东西,之后,就必须对这些材料进行处理,通过整理、分析,查缺补漏,形成一套完整的上报文件,经审核申请人信用记录良好后,报由市行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还要将财产进行抵押等等,最后,经过各部门的审查后进行放款。当中任何一个环节出了差错,都会带来繁琐的纠正工作,马虎不得。也深刻体会到银行不是简单的存款取款的渠道,而是一个具有权威性的完整的金融机构。

经过2个星期的学习,我被分到了办公室内部,主要辅助客户经理对银行产品进行营销,包括贷款,贷记卡,转账电话等。每天对来银行办理业务的客户进行产品的营销与贷款的初步材料整理与上报。贷款作为银行最基本的业务之一,一直是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其重要性显而易见。而现如今,随着国家屡次调整准备金与存款利率,贷款所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所需的材料不断增多,而款项的限额也越来越少,每天我们要不断更新新的信息供客户参考,并对客户适合的产品进行介绍和推荐,由于接触的人数较多,各种层面上的人都有所涉及,难免会在工作上有所不便。不过这样的“亲民”实习让我学习到了很多,收获颇丰:要做好一份工作甚至一个业务,要从顾客的角度切实为他们着想,要用诚心感动他们,尤其是银行这样一个公立的角色,更要时时以认真严谨的态度要求自己服务大众。

实习收获与体会

这次实习,除了让我对农业银行的基本业务有了一定了解,并且能进行基本操作外,我觉得自己在其他方面的收获也是挺大的作为一名一直生活在单纯的大学校园的我,这次的实习无疑成为了我踏入社会前的一个平台,为我今后踏入社会奠定了基础

首先,我觉得在学校和单位的很大一个不同就是进入社会以后必须要有很强的责任心。在工作岗位上,我们必须要有强烈的责任感,要对自己的岗位负责,要对自己办理的业务负责。如果没有完成当天应该完成的工作,那职员必须得加班;如果不小心出现了错误,也必须负责纠正。

其次,我觉得工作后每个人都必须要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和努力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正所谓做一行就要懂一行的行规。在这一点上我从实习单位同事那里深有体会。比如,有的业务办理需要身份证件,虽然客户可能是自己认识的人,他们也会要求对方出示证件,而当对方有所微词时,他们也总是耐心的解释为什么必须得这么做。现在银行已经类似于服务行业,所以职员的工作态度问题尤为重要,这点我有亲身感受。最后,我觉得到了实际工作中以后,学历并不显得最重要,主要看的是个人的业务能力和交际能力。任何工作,做得时间久了是谁都会做的,在实际工作中动手能力更重要。因此,我体会到,如果将我们在大学里所学的知识与更多的实践结合在一起,用实践来检验真理,使一个大学生具备较强的处理基本实务的能力与比较系统的专业知识,这才是我们实习的真正目的很感谢实习单位给我这个这么好的实习机会,让我学习很多、成长很多、收获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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