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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芯片往事心得体会和方法 对中国芯片发展现状的感想(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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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芯片往事心得体会和方法 对中国芯片发展现状的感想(4篇)
2022-12-26 22:02:41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中国芯片往事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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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文中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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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聘用中国员工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有关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及相关事宜,适用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国员工或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另行订立《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明确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具体人数、姓名、聘期、聘用费等事宜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条 乙方与被聘用的中国员工之间系聘用与被聘用的劳务关系,双方可以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另行订立《聘用约定》,确定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聘用约定》副本需送甲方备案。

第四条 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购房贷款(含担保)等民事事宜,应另行订立相关协议,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所生争议,与甲方及本合同无关,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五条 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出国、培训需约定服务期限、费用、赔偿等事宜,应事前订立相关出国培训协议或者培训协议,确定各自权利义务。所生争议,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变更而不一致的,分别以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7.1、甲方可以根据中国法律和本合同有关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用工,并有权对其违法用工、损害被聘中国员工利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和要求;

7.2、应乙方或中国员工的要求,甲方有权对发生争议的乙方和中国员工进行调解;

7.3、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条款与之不一致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执行该项规定;

7.4、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第八条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8.1、 甲方应教育被聘中国员工遵守中国法律和乙方的规章制度,保守商业秘密,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8.2、 甲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承担约定的福利待遇费用;

8.3、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中国员工的出国(境)手续;

8.4、 对乙方委托甲方管理驾驶关系的中国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中国员工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8.6、 甲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9.1、乙方有权对甲方推荐的人选进行选择,或在甲方推荐人选之外自行选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应聘人员,须在中国员工第一个工作日前经由甲方办理聘用手续;

9.2、对聘用的中国员工,视聘用期限规定试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满十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9.3、 试用期内,如不符合录用条件,乙方可以解聘,但应支付试用期聘用费。试用期满,所聘中国员工自动转为正式聘用员工,其受聘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9.4、 对严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乙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中国员工公开)的中国员工,对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害的中国员工(重大损害的标准应由乙方在乙方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但若中国员工对乙方制定的损害标准提出疑义而产生劳动争议的,须事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确认重大损失的标准有效后,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9.5、 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相关条款与之不一致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执行该项规定;

9.6、 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十条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0.1、 乙方应尊重中国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歧视中国员工的种族和性别;

10.2、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和政府的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10.3、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对被聘中国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并为其提高劳动技能的学习和培训提供便利条件;

10.4、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遵守法定工时制度,乙方安排中国员工加班的,应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为:

——工作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150%;

——休息日、带薪休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300%。

10.5、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保证中国员工法定节假日及婚假、产假等带薪假期。为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于连续15天或累计15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对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月一天计算休假天数。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的,在征得受聘员工同意情况下,视为休息日加班予以经济补偿;

10.6、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医疗期的规定,对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的中国员工给予医疗期;

10.7、 乙方应执行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不得剥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权益;

10.8、 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工资的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本人,不得克扣或拖欠工资。对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年终加付一个月的聘用费。当年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工作一个月加付月聘用费的十二分之一;

10.9、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中国员工提供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卫生设施、卫生条件和健康检查;

10.10、乙方必须为从事驾驶员工作或者驾驶机动车的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1、乙方应当为其派遣境外、国外工作或培训的中国员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险和医疗保险。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病)、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中国员工工作或培训所在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3、乙方应当为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意外医疗保险。投保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和2万元。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4、乙方应督促中国员工办理受聘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教育中国员工遵纪守法;

10.15、因本合同第四章争议事宜引起的劳动争议仲裁或法律诉讼,并使甲方成为争议当事人的,乙方应该接受委托,作为甲方代理人之一与甲方共同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

10.16、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有关税收的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中国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未代扣代缴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10.17、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章 解除或终止聘用的条件、程序和补偿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1.1、 被聘用的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标准或条件的,但乙方应于试用期满前十天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

11.2、 中国员工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11.3、 中国员工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

11.4、 中国员工因卖淫嫖娼被收容教育的;

11.5、 中国员工因吸毒被强制戒毒的;

11.6、 中国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终止聘用中国员工(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情形的除外):

12.1、 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过其他工作的;

12.2、 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12.3、 中国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乙方未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过工作岗位的;

12.4、 被聘中国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12.5、 中国员工因公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

第十三条 乙方解除或终止聘用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中国员工,须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第十二条所属情况消失期间的工资。

第十四条 除符合本合同上述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约定的情形以外,乙方解除聘用中国员工,应以书面形式分别提前三十天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否则另行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管理费及中国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同时支付该员工聘用时间每满一年,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聘用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医疗期满后被解聘,除按上述标准支付补偿金外,还须支付中国员工不少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患绝症的,还应当按国家规定标准加发医疗补助费。

第十五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须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但甲乙双方应按下列约定的条件和标准执行:

15.1、 被聘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2、 被聘中国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3、 被聘中国员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条 中国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条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6.1、 中国员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完毕的;

16.2、 中国员工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16.3、 中国员工与乙方就出资培训、分配住房等事宜约定的服务期限未满的;

16.4、 国家或青岛市有特别规定的。

第五章 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七条 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按聘用人数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条构成的聘用费。

第十八条 聘用费经甲乙双方协商,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并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书》为当月聘用费的结算依据。聘用费可以人民币或者等值于人民币的外币报价结算。

第十九条 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应根据中国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物价上涨指数、聘用员工社会保险基数的调整、社会保险福利制度规定的各种费用调整幅度,以及中国员工工作业绩和岗位变动,相应调整聘用费,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从聘用费中扣除工资部分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具体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

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于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并结清当月的聘用费。

第二十二条 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对方支付并结清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约定的有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 中国员工在聘用期间发生因公致残、死亡事故时,应按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甲方为主、乙方协助,做好善后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已按约定为中国员工支付相关保险费的,则先由保险赔款支付。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经订立,对双方即具有约束力,甲方和乙方均应自觉履行,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结清聘用费或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费用而延迟付款,并且无甲方认可的正当理由的,乙方每延迟一日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青岛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所称“中国员工”,系指乙方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所聘用的中国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所称“聘用费”,系指乙方每月付给甲方的聘用中国员工的各种费用的总和;其中包括:

30.1、中国员工的工资;

30.2、为中国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0.3、医疗与保险等员工的福利费;

30.4、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服务费。

第三十条 本合同所称“管理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支付给甲方的除中国员工的工资以外的其他各种费用的总和。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所称“社会保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费用。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所称“员工福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中国员工医疗、保险、活动、慰问等事宜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所称“服务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为中国员工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而产生的经营成本及有关税费。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所称“工资”,系指乙方因实际使用中国员工而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规定必须由乙方承担的支付给中国员工的劳动报酬总称。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合同期满前30天内,如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长。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分别以中文和 文书就,具有同等效力。当两种文本存有不同解释时,应以中文文本为准。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附件一:《中国员工聘用合约》

附件二:《甲方承担中国员工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的说明》

推荐中国芯片往事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铺一页宣纸,注一汪东水,执一卷古籍,奏一曲绝唱,绘一幅丹青,书一方天地。

——题记

最爱阳光明媚的午后,静坐于温热的阳台,置一杯清茶,捧一册散发着淡淡墨香的古籍,看那书中的佳人,穿过烽烟重重,行遍万水千山,踏过万代千秋,她着一袭霓裳羽衣,奏一曲高山流水。

她的名字,叫中国。

滚滚长江东逝水,久远的故事在时间长廊里冻结,却在历史长河烙上印迹,就像最精美的雨花石,历经千年仍旧熠熠生辉。

“六王毕,四海一。蜀山兀,阿房出。”她目睹千年沧桑,看那一朝辉煌至极的阿房宫在大火中苟延残喘,那湮灭的灰烬是谁深深的叹息?她看那城墙之上的锦旗不断变更,那无邪剑上的鲜血是谁人的伤痕?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她终是了无波澜,淡看那一朝镜花水月,一朝沧海桑田。我叹息着,将书翻至另一页。远处有枪炮声响起,那是何人在浴血奋战?她身上已是伤痕累累,枪林弹雨的年代,古老的东方美梦被撕碎,中国开始艰难的抗争。难吗?难。可,怕吗?不怕。

累累白骨,帜旗如血,她便这样一步一步向前走去。看那肆虐横行的虎狼逃出中原大地,看那勤劳奋斗的人民,一步步站起;看那秀美江山,一步步强盛,从封建落后,到文明先进。山河如画,岁月朦胧,她漫步千年的时光,淡看云卷云舒。

想绘一幅画,以波涛为墨,以时间为轴,以山河为笺,以惊鸿为内容,以龙凤为图腾,以盛世为落笔。画的名字,叫中国。

推荐中国芯片往事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在21世纪,人们随处可见科学技术的发展和革新,在不久,人们可乘坐宇宙飞船带太空旅游,不用写信,直接用手机或者电脑,视频通话或聊天。不必烧菜做饭,只用电饭煲就行了,半个小时之后香蓬蓬的的白米饭就能呈献在我们的饭桌上。

继中国的“神舟九号”远征太空,成功与天宫一号顺利对接成功后,2013年6月11日下午五点三十八分又顺利发射了“神舟十号”,再一次与天宫一号对接。这一次次的成功,标志着一个国家在航空航天领域的技术发展,为我国的航天事业在历史上又添加的光辉的一笔。

而就在昨天,是一个激动人心的日子,五点三十八分,随着科技人员的倒数声点燃了火,过了几秒,神舟十号便在从五湖四海赶过来观看的关注的欢呼声中升上了天空。我相信,在这时所有的中国人都在高兴吧,都在为我国的航天事业而自豪吧。

而在一个多月前,我们学校也组织了青少年科技作品航模制作比赛。而我也报名参加了比赛,我觉得这是展现自己的科技能力,并且是自己亲手操作,这让我们对有关科技这一方面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而去钻研它。

于是我就和同学去报名,我那导航膜以后就开始组装它,我首先把船身给它装置好,把那些标志扯下来然后把它贴在航模上,一个一个的贴好,然后把旗子插在盖子上,然后在组装零件,我把三根线分别是:红线、黄线、黑线分别按照说明书上的做法拴在马达上,再把红线和黄线拴在开关上。再把马达和螺旋拧好以后,放在位子上,再拿螺丝把马达固定好。最后我把电池放上去,把开关打开,马达就在转动了,最后,我把上下盖和在一起就完成了。

最后在星期二的时候,我们就进行了航模比赛,看着那些人的航模在水中游走时都偏离了方向得了很少的分,我心里就想:“那么多人就只有两个人的满分,我的实力不强,我想得高分不容易啊。”

最后终于轮到我了,我蹲下身子心里非常紧张,我手心直冒汗。随着老师的一声富有节奏的“预备”,我把航模的开关打开,把航模放到水中等待老师说开始时我就松开手让航模自己前进,刚开始时航模是在中央行走的,走到三分之二的路程时,却突然偏离了航道,最后得了一个40分。

这次比赛让我知道了许多关于科技的知识,也让我对科技的喜爱更加深了一步,也让我明白了只有动手操作实在的。

我们的国家现在正一步步的走向繁荣富强,同时我们的科技技术一步步的发展。虽然我国比不上西方发达国家。但我相信,只要我们每人都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我们的国家就会变得更强盛。

推荐中国芯片往事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甲方:深圳市小懒人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内贸部关于《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诚信、规范的原则,就乙方加盟甲方的“小懒家”家居用品连锁专卖及代理的具体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缔结如下合同约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代理商赞成甲方公司主导的连锁加盟思想,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项条款并申请加盟代理,

甲方公司亦承认其加盟及代理。

第二条 甲方公司(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lazy+小懒家”登记商标。

第三条 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地区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办事处”;如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

第二章 加盟

第四条 甲方授权乙方为“小懒家” 懒人用品连锁店 地区代理商,负责 省 市及其所辖区县(以行政区域划分)加盟商的供货及经营管理等事宜。

第五条 乙方代理权从 20xx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以后可优先续约。

第六条 代理事宜:

1、 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代理费用 整(小写:¥ 元),保证金__ ___________元整(小写:¥ 元),此代理费用作为甲方公司授权乙方代理的的权益金,保证金作为使用甲方公司品牌的保证,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生效。

2、乙方在代理期间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自有及下属加盟区域加盟店的结构;

(2)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甲方公司连锁店及地区代理商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提供优质商品和服务。

第七条 乙方作为小懒家连锁加盟的代理商,应积极维护“小懒家懒人用品全国连锁”整体利益及形象,保证其统一性、整体性,不得损害甲方的名誉及荣誉。

第八条 乙方在经营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地方行政规章。

第三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条款监督、检查、指导乙方及下属加盟连锁店的各项工作。

2、甲方给乙方及下属加盟店开业配送相应的物料、宣传单等产品,乙方按送货单签收。

3、应向乙方及下属加盟店提供加盟证书、加盟牌、统一的商号、装修设计、广告支持和相应营销管理制度。

4、甲方保证乙方在所签署代理区域内为独家代理,保证乙方独家垄断小懒家懒人用品在所签署代理区域内的经营权与加盟店开设代理权。

5、甲方按统一的加盟商供货价向乙方供货。

6、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产品在两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退换货;产品保修若有厂家另行规定的按厂家保修条例执行。人为损坏的甲方不予保修。

7、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8、乙方及其下属加盟店开业期间,甲方可派专业人员上门免费培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负责甲方培训师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和工资食宿及人身安全。

9、甲方按乙方的月进货额相应比例配给宣传物料、海报等实物支持,且不低于其他加盟商平均水平。

10、甲方有权随时了解乙方的经营及对外服务情况。

11、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乙方加盟店进行选址,店内装修及开业前宣传策划,在乙方开业后,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协助。

12、甲方有义务对产品结构及时更新,提供更新更丰富的产品,保持产品供应的长期性和相对稳定。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享有区域经营“小懒家家居用品”项目和销售“小懒家家居用品”系列产品的权利,并有权在代理区域内以甲方代理商名义,行使招商加盟并对下属加盟商进行经营管理的权利。

2、获得甲方指定产品、商号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权;乙方及所属代理区域加盟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在其代理区域内既可独家垄断经营,也可以在所属区县内发展下属加盟店,但发展加盟店须按照总部统一规定的加盟条件、设店数量、区域距离、规模总量等,每区县仅限1家加盟店,并相距不小于2公里范围,特殊情况须报经总部批准方可施行。乙方代理区域内加盟商所交纳品牌使用费归乙方所有,所交纳保证金交给总部保管。

3、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其下属加盟商的加盟合同须报经甲方盖章生效,否则甲方不予承认。

4、乙方于签约后须交付代理费用及保证金,实际金额为人民币同才正式生效。

5、以一年时间为单位计算,乙方及所属加盟店年进货额累计满10万元时,乙方可享受实际进货总额1%的奖励;乙方及所属加盟店年进货额累计满20万元时,乙方可享受实际进货总额2%的奖励;乙方及所属加盟店年进货额累计满30万元时,乙方可享受实际进货总额3%的奖励,依此类推,乙方最高可享受实际进货总额5%的返点奖励。合同期间如无损害品牌形象的事件及违约行为,乙方保证金可在合同期满后退还。乙方连续2个月进货未达3000元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代理费用不退。在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后,甲方有权在其原代理区域内另寻代理商合作,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6、原则上乙方销售产品仅限于第四条约定的地区范围内。乙方不得私自或以他人名义制作同类产品的零售或批发、加盟性质网站,如需制作须向总部申请批谁并在网站显著位置标注“小懒家”标识。

7、乙方在销售上述产品时其零售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统一建议零售价格的30%,批发价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给下属加盟商的供货价不得高于甲方加盟商的统一供货价

10%,并须报经甲方批准。

8、乙方对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并将每月营业情况传回甲方以备研讨及宣传。

9、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在加盟店内或以个人名义等其他渠道经营非甲方输出的懒人产品或同类产品。

10、乙方加盟店的外观和店内必须执行小懒家加盟连锁店统一店面装璜布置标准要求。

11、乙方加盟连锁店的员工必须统一佩戴小懒家统一的胸牌,销售场地保证整洁、规范。

12、乙方加盟连锁店内必须悬挂小懒家统一的项目牌,宣传画及加盟店授权牌等相关宣传品。

13、乙方加盟连锁店对外销售产品应为甲方公司提供的货品,严禁乙方使用其它同类型的产品替代原产品。

14、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有地址变迁,必须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颁发新经营场所的授权证书。

15、乙方在代理期间对甲方提供专有技术、营销方案负有保密的义务,不得将该技术及方案转让他方。

16、乙方在经营期间须合法经营,维护品牌形象,如经营期间因欺诈经营等非法行为遭媒体曝光或相关执法部门处罚,造成品牌形象受损的,第一次罚款5000元。第二次即取消其代理权,保证金不予退还。

17、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第四章 产品收发货及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也可按乙方要求,代发货至指定区域或下属加盟店处。

第十二条 产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乙方在收货后3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3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第十四条 乙方需退换所购产品,如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调换,乙方如有滞销商品,可在收到货60日内予以换货,换货金额不得超过进货总额(以换货当日的加盟价格计算)的10%,总进货额不予累计。退回产品要求包装完好无损、配件齐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凡季节性商品、特价产品、已淘汰品种和消费耗材类(如电池、鞋套等)不予退换,每次换货需收取换货金额(以换货当日的加盟价格计算)10%手续费,最低10元以上,不足10元的按10元收取。产品退换货所产生的运费由乙方负责,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纠纷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合同期限及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经甲方审核后可续签。

第十六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做出补充、变更及修改。补充、变更及修改的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任何一方若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十八条 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使用任何有关小懒家品牌的中英文文字及图形商标。

第六章 违约及其责任

第十九条 任何违反以上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在合作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也视为违约,在合作单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可即时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标的违约金。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协商处理。

第七章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签约地提起仲裁,或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交裁决。

甲方:深圳市小懒人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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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0755-25538001 25539001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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