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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文物破坏行为心得体会及感悟 严厉打击文物犯罪总结(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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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文物破坏行为心得体会及感悟 严厉打击文物犯罪总结(6篇)
2022-12-26 22:11:29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打击文物破坏行为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我有几个朋友(正在做的)看着有点像是这个宣传板上说的网络传销。”市民浦安花跟周围的人聊起自己的经历。她曾经也被朋友拉着去“听课”。“那个听课就是卖产品给你,然后让你又卖给其他人,一个拉一个入伙,最后本钱都赚不回来。”她边说边拿了几张宣传页“我回去给她们看看,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情。”她说。

进校园进社区 昆明市官渡区开展打击新型传销宣传

随着互联网逐渐普及,传销分子利用网络平台进行传销,假称是“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网络加盟”、“私募基金”等,有的甚至在网上建立传销系统,要求缴纳一定费用或购买产品、积分等,发展下线人数越多获得报酬也就越多,年轻的网民很容易进入到网络传销系统中。

据了解,今年官渡区除了成立专门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在9月还下发了《官渡区创建传销城市(社区)工作实施方案》和《官渡区创建无传销城市(社区)考评认定办法实施细则》,据官渡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去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大队长田波介绍,官渡区将加大向市民宣传反传销工作力度,让市民了解到传销的危害,并严厉打击辖区内有可能存在的传销重灾区域和传销犯罪行为,加强对城中村出租屋的管理,一旦发现有传销人员聚集就坚决予以处置。

20xx年7月12日昆明市官渡公安分局联合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大、小羊甫村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的“黎明行动”,查获了103名违法传销嫌疑人。根据规定,如果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对组织者、领导者就会立案追诉。

通过7.12打击传销“黎明行动”、5件涉传销“书记信箱信访件”调查等工作来看,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到20xx年,官渡区力争打造成昆明市无传销社区。

据悉,除了官渡区的各个街道办事处和下属社区在下去内组织宣传分会场外,“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城市(社区)”宣传工作还将进校园。

下午两点,官渡区第一中学内也摆放了宣传展板、挂起了布标,同学们在展板面前听着执法人员和老师的讲解。“学生的社会经验少,受诱骗的概率高,在我们查处的传销案件中也有未成年学生参与,所以我们要把宣传反传销活动作为一项长期的活动在校园中推广。”田波说。

对于打击文物破坏行为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18年,我局按照市工商局、县综治办和公安局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总体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和泾川建设的目标任务,以确保我县社会安全稳定为重点,大力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打击传销工作的长效机制,认真组织开展“无传销社区、无传销学校等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了打击传销、维护稳定工作。

根据省、市工商局下发的《关于印发〈18年度打击传销工作考核评比标准〉的通知》精神,我局对18年打击传销工作情况进行了自评打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定并完善了打击传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比标准和办法,开展了打击传销工作检查考评(标准分0.1分,自评可得0.1分)

18年,我局按照省、市工商局关于打击传销考评工作的新标准新要求,根据《关于做好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要求,我局结合实际修改完善了《泾川县工商局打击传销工作考核评比标准》及考核评比办法。并组织力量于18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对全县打传工作进行了考核自评打分,全面客观地评价了打击传销工作的绩效。

二、县局党组对打击传销工作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协调解决打击传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打击传销领导机构或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明确,工作形成合力(标准分0.1分,自评可得0.1分)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亲自过问打击传销工作并多次做出专门批示。18年,我县建立了由到政府牵头的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在工商局设立了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由综治、工商、公安、法院、检察、商务、教育、民政、财政、银监、住房和城乡建设、通信管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健全了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为我县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今年,我局积极会同教育局、东街社区,在泾川县职中、泾川一中、东街社区等重点学校和社区广泛开展了以防止传销进校园、进社区为主题的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会同县移动、电信公司等部门,向全县社会发布防范抵制传销公益短信50余万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及时分析和评估辖区传销活动态势和打击传销工作形势,制定相应工作措施,组织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加大预防和处罚工作力度,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标准分0.15分,自评可得0.15分)

为积极预防和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切实防止因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案(事)件,有效维护我县社会和谐稳定。全县工商干部严格能够按照省、市工商局的要求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树立大局意识,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并及时制定行动方案,迅速采取行动,保证了“规范直销、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的有力推进。18年,全县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开展宣传活动4场次,印发宣传材料2730份。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通过共同努力,我县未发生因打击传销工作不力或涉传案件处置不当造成的涉稳事件。

四、打击传销工作措施有力,处置得当,未因传销引发严重刑事案件或影响经济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标准分0.15分,自评可得0.15分)

18年,我局在依法严厉打击传销违法活动工作中,更加注重对涉稳涉众传销案件的协调和处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维稳意识和实战水平。因为预案周密,措施得力,既成功预防和打击了传销罪犯,又最大限度做好了广大传销活动底层参与者的教育转化工作,有效防范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五、积极推进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建设及应用工作,及时搜集、汇总、填报涉传人员及案件信息(标准分0.1分,自评可得0.1分)

我局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的信息收集、分析和应用工作。18年我们开通并率先试点运行了国家工商总局研发的“打击传销信息系统”,自运行以来,系统在掌握了解传销动态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六、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卓有成效,群众防范和自觉抵制传销意识明显增强,辖区参与传销活动人员较少(标准分0.1分,自评可得0.1分)

18年,我局按照全省关于开展打击传销宣传工作的要求,不断强化打击传销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抵制传销、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我们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工作,主要把《刑法修正案(七)》中增设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采取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赠送《禁止传销与规范直销知识问答》书籍等形式,宣传国家政策法规,及时曝光打击传销典型案例,揭露传销的违法犯罪本质。

同时,每年充分利用公安机关 “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积极向群众宣传抵制传销、打击传销。通过开展现场咨询、宣传展览和发放资料手册等活动,展示近年来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取得的战果,揭露传销违法犯罪手段,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提高防骗识假能力,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坚决同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

七、基层组织和基层综治网络发挥作用,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措施落实,对传销组织利用出租屋聚集传销人员的情况,及时清理,防止传销组织利用出租房屋聚集人员、从事传销活动(标准分0.1分,自评可得0.1分)

一年来,我局在大力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工作的协作机制。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定期互通信息、召集会议,按照省、市局下达的“规范直销、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任务,开展了区域联合执法行动。在县综治委的统一领导协调下,我局认真做好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打击传销工作,充分发挥“两委”对辖区民情商事、人口流动、房屋租赁等情况比较熟悉的优势,初步实现了查禁传销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等“五进活动”,推动了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查禁传销长效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切实让传销组织“住不下来,传不下去”,从源头上防范传销活动的流入和流出,最大限度地遏制流窜传销活动。

八、设立打击传销专项经费或给予了经费保障,在执法办案装备等方面给予保障(标准分0.1分,自评不得0.1分)

目前我局在打击传销宣传和预防工作方面投入了一定的资金,但与上级要求,还需加大经费投入,以便更好地保障打传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九、广大群众及社会舆论对打击传销工作比较满意,社会反映良好(标准分0.1分,自评可得0.1分)

近几年来,在省、市工商局的正确领导下,经过不懈努力,我局打击传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全县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打击传销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并给予了大力支持,这些情况充分说明了我县打击传销工作取得了新发展、实现了新跨越,为泾川经济科学、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十、对打击传销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0.02-0.05分(总分达到1分,不再加分)

(一)受到国家有关部门表彰奖励的;

(二)查处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影响的特大、重大案件取得成果的。

近年来,因我县“规范直销、打击传销”宣传工作基本到位,专项行动及时,至今未发现传销行为,无查处传销案件。所以自评不得分。

对于打击文物破坏行为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急指示

(一九八二年十月二十日)

中发[1982]45号

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

当前,许多地方再次出现了乱砍滥伐森林的歪风,并且,这股歪风还在继续蔓延扩大。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有关的党、政领导机关,对违法毁林事件的严重性认识不足、打击不力,有的甚至不抓不管,听之任之。必须使同志们明白,当前,森林工作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如增拨抚育基金、控制采伐计划、调整购销价格等问题,有的还没有解决,或没有完全解决,林区群众生活还有一些实际困难等等,这些都必须有准备、有步骤地一一加以解决。但是,这需要相当的时间。而对当前的违法毁林事件,决不可借口工作中存在缺点就可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国家制定的有关森林的法律、法令,体现着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甘愿犯法毁林只是极少数,姑息放纵这些极少数犯法者,是对人民的犯罪。只有对少数犯法者坚决给以打击,才能有效地刹住这股歪风,鼓励更多的人保护森林,发展林业,否则,百年树木,毁于一旦,将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为此,特紧急指示如下: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责成凡有森林地方的县委和县人民政府,负责监督护林法令的执行。望立即采取果断措施,限期制止乱砍滥伐森林事件,无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和破坏国有的和集体新有的山林,都必须彻底追查,依法惩办。对这些犯法者制止不力,就是失职,上级党委和政府必须追究县委书记和县长的领导责任。

二、对于破坏森林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要分别情况,该退赔的必须退赔,该罚款的必须罚款,该判刑的要依法判刑。不管什么人,也不论是哪一级干部,犯法者同罪,不得姑息、包庇,或者借故掩护顶着不办。对当前毁林严重的地方,要抓住几个典型案件,从重从快处理,处理结果,要在报纸上公布,以震慑犯罪分子,教育广大干部、群众。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由中纪委会同林业部等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重点协助一些省、自治区抓好毁林案件的处理工作和纠正某些党、政机关领导不力的问题。

三、抓紧搞好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工作。凡是没有搞完林业“三定”的地方,除国家计划规定的木材生产任务以外,其他采伐暂时一律冻结。“三定”结束的地方,必须切实加强林政管理,普遍制定乡规民约,严格执行木材采伐审批和运输管理制度,没有林业部门发给的证明,不得采伐、运输和销售木材。林区和毗邻地区木材自由市场,必须坚决关闭。同时,要认真解决好山林纠纷。在山林纠纷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都不准先发山林权证,不准砍伐有争议的林木,不准挑动、制造新的山林纠纷,违者要适究责任,严肃处理。集体所有林,要实行专业承包责任制,不允许按人平分。 四、保护森林、发展林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一个重大问题。对森林的保护和管理必须加强,在任何时候不能丝毫放松。今后对乱砍滥伐歪风,应当随起随刹,绝不能手软。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对坚决刹住当前乱砍滥伐森林的歪风,今后如何加强对森林的管理和保护,以及进一步落实林业政策等问题,一定要立即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作出具体部署,切实把工作抓好,务求取得成效。

请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于今年年底前向中央、国务院写出报告。

对于打击文物破坏行为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20xx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全省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和县政府、市工商局的具体部署,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采取六大措施,保持打击传销规范直销高压势态。现将我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工作总结如下:

我局专门成立了由高思革任组长,蒋信刚、李鸿宇、严志文任副组长,县局执法股长、各工商所长为成员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县局执法监督股,王政富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收集资料并整理上报。制订打传工作考核标准,把打传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工商所,各工商所加强日常的巡查和监管,形成打击、预防、监控和管理网络。打传办公室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随时接受投诉,随时出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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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将加大打传工作宣传力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和采取发布警示提示、张贴宣传标语、宣传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接受群众现场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刻揭批传销活动的违法手段和害人本质,督促群众不租房给传销人员,提高群众自觉抵制和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发现传销活动及时举报,使群众看到和理解传销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的巨大危害。

我局各工商所积极协同乡镇政府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教育群众自觉抵制和防范传销。各工商所在辖区范围内镇村(社区)大力开展“五个一”的工作,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我县目前共创建无传销社区56个。

一是加强直销规范,南白、龙坑所定期对辖区内经批准从事直销经营的企业进行全面调查,对直销企业从事传销、违规培训、跨区经营、特别是实行团队计酬等违法活动的,依法严厉查处。二是深入调查摸底,严密组织布控,有的放矢地组织打击窝点。三是加强巡查,露头就打,把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

工商与县人民政府、各工商所签订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责任书》,《创建“无传销社区”责任书》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打击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在全县建立起县政府、职能部门和工商所、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三级参与的纵横交错、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网络体系。

加强与公安、司法和相关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镇村)”活动,建立起打击和防范传销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

今年1—10月,我局出动执法人员206人次,车辆126台次,共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宣传标语37幅。目前我县未发现有传销组织及变相传销组织,直销有“雅芳”、“安利”两个品牌。

对于打击文物破坏行为心得体会及感悟五

市综治办: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工商总局、省局关于严厉打击传销的工作部署和市综治委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密切协调的优势,以完成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为载体,开展“无传销街道(乡镇)”创建活动为契机,逐步建立起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20xx年1—10月份,全市工商机关共出动人员522人次,查处传销案件5件,其中网络传销案件2件,共捣毁取缔传销窝点10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200余人次,移送公安机关处理40人次。受理涉嫌传销投诉举报45件,已处理45件。主要抓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在青岛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将打击传销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创建“平安青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始终对传销活动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

总局下发打击传销的两个紧急通知(《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委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的紧急通知》)后,我局立即向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打传工作领导小组和青岛市综合治理办公室领导进行打击传销工作汇报。市综治办、工商局和公安局、各街道办事处之间层层签订打传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通过一张联系卡、一封公开信、一个信息平台、一支执法队、一份责任书,形成政府政令上下贯通、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基层组织工作扎实、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打击传销工作网络,逐步延伸至无传销村庄、校园,建立起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查禁传销体系。

今年,我局建立健全了传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案件备案、责任追究制、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完善了打击传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工作体系,充实和细化考核评比办法和标准,做到权责明晰,目标明确,把打击传销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在全市范围内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打传工作格局。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要求,特别是中央电视台曝光了广西来宾市大量人员以“资本运作”、“连锁销售”为名从事传销行为,引起较大的社会反响。我局组织力量迅速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清查整治工作,同时要求各分(市)局打传办及时与各区综治办沟通汇报,与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建立完善协作网络和联动机制,继续开展好联合执法工作。对发现的网络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其中上海市工商局通过我局移交的网络案件线索成功查处取缔一起特大型网络传销案件,罚没款2667万元。开发区分局与黄岛警方经过周密部署、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特大传销案件,打掉了以张某、刘某为首的特大传销团伙,端掉传销窝点8处,查获犯罪嫌疑人40余名,其中依法刑事拘留17人,驱散传销人员30余人,该传销组织骨干成员张某、刘某、李某等12人均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即墨市局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取缔了1个大型传销窝点,驱散传销人员200余人,其中移送公安机关16人。通过持续开展各项专项执法行动和加强宣传工作等一系列的打传工作措施,力促全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今年,我市在已完成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目标的基础上,按照省工商局工作部署,利用两年的时间,在全市开展“无传销街道(乡镇)”创建活动。由青岛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工商局联合会签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无传销街道(乡镇)”活动实施意见》。意见内容要求建立健全三个协作网,即行政协作网、职能协作网、社会协作网。巩固完善五项机制:建立街道(乡镇)打击传销互动机制、建立街道(乡镇)打击传销法制教育宣传机制、完善打击传销信息交流机制、建立打击传销快速反应机制、建立打击传销责任机制。

各分(市)局分别召开各区(市)无传销街道创建活动工作会议,会议不仅根据全市开展创建“无传销街道(乡镇)”活动的实施意见做了详细安排部署,同时结合各辖区实际情况在各区(市)同步推行创建工作。组织辖区各单位召开打击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会商处理,形成了由各区综治委牵头,街道、工商、公安和民政等多部门参与的创建无传销街道工作格局,使得我市“无传销街道(乡镇)”创建活动迅速全面铺开。使前期的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得到良好延伸,进一步巩固了打传工作基础。

传销组织通过他们的“宣传”大肆向群众行骗,打着“高额回报”、“迅速致富”等幌子强行对参加者进行灌输传销理念。思想舆论阵地我们必须占领,正面的宣传教育必须加强,我局通过宣传传销的危害性,揭露所谓传销理论的荒谬性,戳穿传销骗人的谎言,从而提高群众的识别力和免疫力。为更好地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打击传销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禁止传销条例》,从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31日,我局牵头并组织开展“红盾杯20xx年青岛市打击传销好摄影新闻评选活动”,在新闻媒体上进行了活动内容发布。

20xx年9月7日我局在《青岛日报》上发表了一期以《加强部门协作构建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打击传销工作开展》为题目的大版面特刊文章,文章全面介绍传销的定义、惯用手法及危害、从事传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工商机关在打击传销中所做的工作、工商机关打传举报联系电话等内容。通过多渠道宣传,使广大群众对传销活动的危害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促进群众纷纷行动起来,自觉参与到打击整治传销的统一行动中,积极举报传销活动,形成“传销行为人人抵制”的积极氛围,实现打击传销活动全社会综合治理。

对于打击文物破坏行为心得体会及感悟六

为进一步加大社会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防范电信诈骗意识。

近期,枫芸派出所民警以“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构建平安和谐社会”为主题,多措并举,创新形式,突出重点,在辖区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

枫芸派出所民警将建立的微信群合理利用,进行线上防电信诈骗宣传,向广大群众推送诈骗手段及新型典型案例,供群员学习、转发并告诫群众相关的防范应对措施和注意事项。

通过微信群营造了警民共建反电信诈骗防火墙的氛围,维护了辖区环境的稳定。

派出所民警利用赶集天在人流量密集地通过发放宣传单300余份、悬挂横幅1条,“一对一”面对面讲解的形式向过往百姓宣传电信诈骗的主要手段,并归纳“六个一律、九个凡是”防诈骗顺口溜,方便群众记忆防骗要点。

派出所民警利用警车,一边巡逻一边用警车上的“小喇叭”宣传防诈骗内容,为广大群众揭开电信诈骗的层层面纱,将诈骗分子惯用伎俩、套路公布于众,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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