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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四铁精神心得体会及感悟 税务四铁精神心得体会及感悟简短(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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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四铁精神心得体会及感悟 税务四铁精神心得体会及感悟简短(6篇)
2022-12-27 02:06:42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税务四铁精神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夯实基础,为创建安全文明单位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我局把创建安全文明单位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切入点常抓不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我局召开党组会议,专门研究制定了创建安全文明单位工作方案,全面完善领导负责制,加强了对创安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各股室长、各基层所长为成员的创安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普法、调解、帮教、巡逻、治保五支队伍,做到了人员、机构、资金、精力四到位。同时,基层单位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制定措施,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上下贯通,横到边、纵到底的综合治理网络体系,保证了创安措施制度的贯彻落实。同时,严格落实创安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实行一票否决,采取按季考核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征收单位开展的创安活动进行检查、督导、落实,确保了该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提高认识,健全制度,强化措施,深入开展创安活动

我局始终把创建安全文明单位工作同组织税收收入相结合,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部署。

(一)强化法制教育,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和精神及上级各部门对综合治理和创建安全文明单位等工作的有关指示,从思想上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创安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干部培训制度化、经常化,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于年初、七一期间先后开展了综合治理知识竞赛、“三五”普法知识竞赛、党的基本知识比赛等,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同时,注意总结先进经验,抓好典型带动,对在创安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搞好宣传,适时推广,以榜样的力量带动全局人员创安活动的积极性。

(二)健全制度,明确职责。我局根据本单位实际,按照“分工明确,制度完善”的原则,制定了包括暂住人口管理制度、帮教制度、护卫、巡逻制度、领导干部带班制度、门卫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16项制度,对保卫科、护卫巡逻队、门卫人员等职责均予以细化、量化,严格管理,从严监督。进一步充实了群防群治队伍,做到了内部保卫人员责任明确,队伍健全,制度完善。

(三)配齐硬件,完善防范措施。我局在经费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为三个基层单位建造了服务功能齐全、防范措施完备的办税服务厅,同时为各重要股室、各征收单位安装了防盗门、防盗窗、报警器,购置了保险柜,全面达到了“五配套”。在重要楼道还配置了我县最为先进的报警装置。对车辆的管理,达到了有车库,有防盗设备,有专人管理“三有”标准。各征收单位也安排了值班人员,成立了巡逻队,加强了安全防范措施,实现了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并举。特别是在节假日等重要节日,我们更是加强保卫力量,昼夜值班,确保上下联系畅通。

(四)设立局长接访日,成立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认真解答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把各种有关税收争议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同时制定一系列鼓励举报措施,加大对涉税案件的打击力度。到目前为止,已受理并查实人民来信6封,举报电话11人次,做到受理一次查处一次,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至今未发生一起越级集体上访案件。

(五)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创安活动专项档案管理,加强对综治工作和创安活动的文件记录、数据的收集和整理编排,实现了资料齐全、档案完整、查阅快捷,为及时发现问题,加强有效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大力开展税法宣传,优化税收环境

税法宣传是提高公民依法纳税意识、优化税收环境的主要手段,对于促进社会主义税收事业和依法治税有着深远的意义。同时,税收作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的杠杆,是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我局把税法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双百分”考核中,加大税法宣传力度,使宣传工作融入日常的税收征管工作中。坚持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做到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在今年的税法宣传月中,我们紧紧围绕“税收管理与依法治国”这一主题,利用**大集的时机,开展了大型的集市税法宣传,共散发宣传材料2万多份,解答咨询5000人次。与县妇联联合,组织全县妇女开展了“巾帼送税法”活动,掀起了学税法的高潮。同时,我们还充分发挥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介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税法宣传力度,积极踊跃撰写新闻搞件,提高各阶层公民的纳税意识。截止目前,我局已在市级以上新闻单位编发稿件400余篇,其中,省级以上60多篇,多条信息被刊物采用。为了倡树依法纳税的良好风气,我们在全县范围内组织了“十佳纳税企业”的评选表彰活动,对自觉依法纳税为国家做出突出贡献的十户纳税企业,进行了大张旗鼓的表彰和宣传,县领导和局领导亲自为获奖企业挂牌,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的反响,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四、建立健全制约监督机制,为创安工作营造良好的内外环境

一是县局与各征收单位及各股室层层签定了综合治理责任状,实行创安工作连带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把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促进社会治安稳定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单位,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对综合治理及创安工作的责任感。二是在内部大力开展廉政教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建立了如经费报帐制度、离任审计制度、派餐单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全面推行禁酒令,进一步充实完善了《税务人员十五不准》、《收受礼品登记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12项廉政规定,制约和规范干部行为。第三,为保证该项工作落实到位,我局把创安工作纳入“双百分”考核办法,一季一考,对各单位按季对照创安工作目标逐项考核,考核结果同单位和个人经济利益和政治荣誉挂钩,并将结果列入年终总评。四是强化社会监督,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健全外部制约监督机制,聘请29名人大纪委等社会各界代表为监察员,对全县地税系统的综治工作和创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通过走访、信函、坐谈等形式听取他们对地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形成了一套防范、保证、监督、奖惩体系,有效地杜绝了各种不廉不法行为的发生。在历年人大政协,县纠风办等组织的行风评议中均名列前茅。

五、狠抓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创安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的方针,从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入手,把建立一套规范科学、文明有序、高效运转的税收工作管理体系作为工作切入点,倡树健康、文明、活跃的机关形象,将创安工作引向纵深。

(一)我们把规范化服务工作做为我局的一项形象工程常抓不懈,我们在对全局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本着细化规范内容,量化考核标准,硬化监督措施的原则,制定了简便、易行、操作性强的《**县地税局规范化服务手册》,最终建立起了一个以制度规范行为,以标准衡量奖惩,以实绩区分优劣的经常化运行机制。把各项工作纳入了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广大地税人员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服务观念和公仆意识明显增强,精神面貌有了很大改观。

(二)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创安工作的一种有效载体。我们积极开展了争创“青年文明号”、“优秀青年税务工作者”、“十佳稽查能手”、“十佳征管能手”等活动,努力造就一支能征会管,敢打硬仗的地税干部队伍。相继开展了评选“新风户”、“五好家庭”等活动,夫妻关系和睦,邻里之间融洽,尊老爱幼、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在我局已蔚然成风。“七.一”期间,我们还开展了“心系下岗工,帮扶送温情”活动,全局每两名党员干部与1名下岗工结成对子,签订帮扶联系卡,向他们提供政策、资金、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困境。找到就业门路,解除后顾之忧。今年重阳节前夕,我局广大干部职工踊跃捐款,购买了洗衣机、洗衣粉、毛巾等生活用品去看望了帮扶对子----花园乡幸福院的老人们,使他们充分体会到了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另外,我们还大力美化绿化环境,种植了黄杨、翠竹等十余种花卉,共1900多株,建成草坪3300平方米,占庭院面积的52%,做到了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绿化面积达到了40%,修建了喷水池、装饰了彩灯,建立起了整齐有序、环境优雅、清新怡人的生活办公环境,被市委市府授予“庭园绿化先进单位”。同时我们还注重加强了流动人口的管理,成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流动人口管理档案,签订了安全保证书,管理工作疏而不漏。

总之,我们在上级局及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兄弟单位的支持帮助下,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认真贯彻“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坚持创安工作与税收工作相结合,上下团结一心,开拓奋进,锐意改革,使包括创建安全文明单位在内的各项工作均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为地方经济的繁荣与振兴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主题税务四铁精神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北京美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10224700240566):

经我局于20xx年03月28日至20xx年07月29日对你(单位)20xx年01月0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缴纳地方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罚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一)经查你单位20xx年4月30日实际取得在建工程项目转让收入160000000元,经查此笔款项是由北京金晟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直接支付给北京金融街西环置业有限公司冲抵你单位与北京金融街西环置业有限公司的欠款160000000元;20xx年5月31日实际取得在建工程项目转让收入26413855元,经查此笔款项是由北京金晟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直接支付给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直接抵扣应由你单位支付的工程款26413855元;你单位在账簿上不列收入共计186413855元,造成不缴纳应纳税款的行为是偷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的规定。

(二)经查你单位检查纳税期间取得不符合规定发票共计183张在开发成本中列支,金额合计317173200元,经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票证管理中心鉴定,伪造发票35张,金额130000000元,无开具数据发票8张,金额56000000元;经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鉴定伪造发票及领购单位与发票上加盖印章单位名称不符的发票共140张,金额131173200元。经检查组外调核实,上述发票票面印章单位与你单位没有业务发生和相关经济往来,没有为你单位开具过发票,业务不真实,造成少缴纳20xx年企业所得税的行为是偷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的规定。

二、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对你单位在帐簿上不列收入及多列支出,少缴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的行为定性为偷税,并对偷税税额133166904.10元处以一倍罚款计133166904.10元(其中:营业税偷税额罚款9320692.7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偷税额罚款466034.64元、企业所得税偷税额罚款123380176.71元)。

以上应缴款项共计133166904.10元。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银行缴纳入库(帐号: )。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如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我局(所)将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主题税务四铁精神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

合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签订税务代理协议如下:

一、本合同税务代理范围为:(可选择)

(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二)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领购手续;

(三)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四)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手续;

(五)制作涉税文书;

(六)审查纳税情况;

(七)建帐建制,办理账务;

(八)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九)税务行政复议手续;

(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税务代理的方式为:全面代理、单项代理或临时代理、常年代理。

税务代理的期限为:受托人应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该委托项目。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履行期满,双方如有续约意向,应及时协商并另行签订。

三、税务代理资质要求

(一)从事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业务在2年以上的;

(二)从事税务行政诉讼业务2年以上的;

(三)从事税务代理业务2年以上的;

(四)在税务部门连续从事税收实务工作15年以上,并已不在税务部门担任职务的。

四、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3.如委托人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不退,如受托人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全部退还委托人。

4.受托人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委托人同意并由委托人主持;该应酬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5.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受托人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委托人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受托人协商酌情调增代理费用。

6.受托人去委托人现场办公或为委托人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7.到外埠为委托人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8.委托人如委托受托人提供不属于本协议的服务范围的服务,需另行按有关规定单项_____,受托人优先办理,并予以_____优惠。

五、委托人义务及责任

1.委托人应积极配合受托人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委托人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受托人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果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受托人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委托人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委托人负完全责任;这些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委托人不得授意受托人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4.委托人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的,应按约定代理费金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5.由于委托人未及时提供真实的、完整的、合法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报表及有关纳税资料造成代理工作失误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六、受托人义务及责任

1.受托人有权根据代理业务需要,查阅被代理人的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业务现场和设施。被代理人应当向代理人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

2.受托人可向当地税务机关订购或查询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资料。

3受托人对被代理人偷税、骗取减税、免税和退税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4.受托人在从事代理业务期间和停止代理业务以后,都不得泄漏因代理业务而得知的秘密。

5.受托人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委托人提供约定的服务。

6.受托人未完成协议约定事项的,不收取代理费用。

7.受托人遵守_____、客观、公正原则,依法代理委托事项,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8.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人代理事项。

9.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事项的复杂难易程度及税务代理执业人员的经验、知识等情况,将受托业务委派给具有胜任能力的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承担。

10.根据委托人的受权和工作需要,承办的执业人员应对委托人提供的情况、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验证、核实。

11.执业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代理或末按协议约定进行代理,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由受托人和执业人员个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2.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在委托事项实施完毕后,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经过核实的数据、事实为依据,形成代理意见,出具税务代理_____。

13.受托人应当为委托人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保证税务代理档案的真实、完整。

14.受托人不得对委托人实行价格歧视。

15.受托人不得超出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_____标准。

16.受托人不得自立_____项目和_____标准_____。

17.受托人不得采取分解_____项目、重复_____、扩大_____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_____标准。

18.受托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_____。

七、违约责任

(一)受托人违约责任

1.超越权限处理委托事务的责任。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擅自转委托的责任。受托人违反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未经委托人同意而擅自转委托,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对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委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转委托的,受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责任。委托人违反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行事,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对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4.对次受托人选任不当或者指示不当的责任,受托人经委托人同意而转委托的,如果对次受托人选任不当或者指示不当,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对次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5.违反交付财物及转移权利义务的责任。受托人未将处理事务取得的财产或者权利及时转交给委托人,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委托人违约责任

1.违反费用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如果委托人违反了这一义务,则应当向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2.违反报酬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终止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如果委托人违反此义务的,应向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变更、解除

1.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认真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2.协议履行中如遇情况变化,需变更,补充有关条款的,由双方协商议定。

九、合同终止

1.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代期限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税务代理执业人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

(2)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

(3)税务师事务所破产、_____或被解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托人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委托人死亡或_____、破产;

(2)委托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

(3)委托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

4.委托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终止代理行为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终止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声明及保证

委托人:

1.委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委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委托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受托人:

1.受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受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受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受托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_____、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四、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合同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税务代理委托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时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护。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__年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主题税务四铁精神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一年来,在市局领导的正确指引下,在所长以及全所同志的关怀和帮助下,我坚持依法治税,文明办税,优质服务,努力学习努力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获得了所长和全所同志以及辖区纳税人的一致好评,现将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向市局总结汇报如下:

一、坚持思想政治学习,强化和提高自身政治思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积极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党的xx届五中、六中全会方针、政策,坚持学习第十二个五年计划,学习各项税收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市局以及所里组织的各项政治业务学习活动。并认真记写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通过不断学习,使自身的政治思想建设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提高,坚持从思想上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观念,始终坚持做到随时为纳税人服好务,坚持以税务人员“十五不准”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从不向纳税人“吃、拿、卡、要、报”, 坚持依法征税,坚持优质高效、文明服务的办税服务理念,公平真诚热情的对待每一位纳税人,获得了所有纳税人的一致好评。

二、坚持业务技能学习,强化和提高自身业务工作技能

今年我一人身兼税收发票管理岗、税收申报征收岗、税收票证管理岗、税收统计报账员、税收综合管理岗等4个岗位,为了能更好的胜任新的工作,我坚持充分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学习各项税收政策理论知识、计算机应用操作知识、税收征管应用软件操作知识,会计知识、积极认真参加市局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学习活动,积极主动的随时向老同志请教和学习,通过努力我的各项理论知识包括税收、会计、计算机等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三、坚持优质高效服务,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今年我一人身兼税收发票发售岗、税收申报征收岗、税收票证管理岗、税收统计报账员、等4个岗位,岗位众多牵涉面广,每到申报期我总是很忙,既要负责税收申报征收以及完税证缴款书的开据工作,又要负责定额发票的领购发售工作,同时还要负责月初税收预测上报工作和月末税收征缴情况上报统计工作,虽然有时连中午饭都顾不上吃,但我毫无怨言,努力积极认真工作,在申报期内坚守办税大厅,积极认真为每一位纳税人办好纳税申报和发票发售工作,一年多来,我开据完税证多份,缴款书多份,发售定额发票万,手工填写价格调节基金票据多份,累计征收税款多万,各项基金万,每月按时按质及时向市局统计和上报了各项税收征管数据,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获得了全所同志和市局计会股、基金股的一致好评。

一年以来,我在行动上自觉实践依法治税,文明办税的服务宗旨,用满腔热情积极、认真、细致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获得了同志和纳税人的一致好评,但我觉得自己做的还很不够,我会更加努力积极向上,为韩城地税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主题税务四铁精神心得体会及感悟五

我局面对新的税收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全局观念,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求发展,紧紧围绕市局的整体工作思路和阶段工作部署,创造性地做好组织税收收入、推进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创新管理机制和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确保了两个文明建设的持续发展和提高,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实现年度工作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大力组织税收收入,顺利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

组织税收收入是税务部门的首要职能。半年来,我们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组织收入措施,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组织收入工作继续保持了较高的增长势头。到6月底,累计组织各项税收收入2302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2892万元增长14.4%,其中考核收入完成22563万元,占年度税收计划的54.8%;“两税”收入完成20844万元,同比增收1558万元,增长8.1%,占年度税收计划的52.6%;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利息所得税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111.8%、56.5%、81.3%和66.1%。

(一)强化重点税源控管,把握收入工作主线。根据有关标准和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未来发展趋势,重新确定了重点税源控管范围,将xx市级以上重点税源企业扩大到84户。在此基础上,制定了《重点税源管理暂行办法》和《税源调查分析工作制度》,由专人专岗负责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经营、销售实现和税款入库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同时,加强同地方经济主管部门的联系,及时交流经济和税收方面的信息,找准影响重点税源变化的增减因素,从而抓住了组织收入工作的主线,增强了收入决策的主动性和针对性。1至6月份,仅3户国家级重点税源企业和10户青岛市级重点税源企业就入库“两税”10268万元,占“两税”入库总额的49.7%。

(二)积极清缴欠税,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建立纳税申报率和税款入库率按月通报、按季考核制度,提高了催报催缴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了税款的按时申报和足额入库。上半年,申报率和入库率分别达到了95.7%和98.6%。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陈欠、呆帐、缓缴和新欠数额分别建帐登记并分类实施清缴措施,提高了清缴效果。同时,严格落实欠税公示制度,对欠税企业及欠税额、滞纳金进行公开曝光,促使企业及时、足额缴纳税款并起到警示作用。今年以来,共清理欠税5043万元,其中陈欠81万元,缓缴4634万元,新欠322万元,呆帐6万元。

(三)规范管理措施,促进涉外税收稳步增长。坚持“执法从严、服务从

优”的原则,不断规范和完善涉外税收管理,有力地促进了涉外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截止6月底,共计入库涉外税收590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收618万元,增长11.7%。一是健全管理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认定办法》等制度,保证了涉外企业的税收政策请示、减免税审批等事项,能够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得到明确答复和及时办理。二是依托现代科技,注重过程控制。通过推进涉外税收电算化管理步伐,使各项审批事项从受理、审核到最终批准,都实现了在线查询,且后台记录严密,责任界定明确,增加了涉外税收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准确度,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实施反避税策略,堵塞税收漏洞。先后选取了印染业、服装制造业等五大行业的8户企业作为首批转让定价采集对象,通过同类信息比对,确定公平交易价格,并及时下达了《转让定价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通知书》,共计调增收入额837万元。

(四)加强日常征管,优化个体税收管理。健全协税护税网络,落实划片管理制度,及时清理、查处漏征漏管户,并跟踪督促使其按规定时限办理税务登记,纳入正常管理。到6月底,共清理漏征漏管户247户,补缴税款10多万元户。加强个体定额管理,严格评议定税规程,认真搞好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税负标准的调查测算,提高核定税负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同时,由职能科室按10%以上比例,对基层单位上报的评议定税情况进行实地抽查,有效避免了定人情税问题的出现。上半年,全市有证业户累计定税额为659.8万元,同比增长23.5%。

二、深化“三项改革”,为税收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局精心组织,周密计划,于3月底顺利完成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税务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的任务,达到了完善征管模式,优化组织结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的目的,为税收工作的持续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建立起“集中征收、分类管理、一级稽查”的新征管格局。一是推行了以电子申报方式为主的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税制度。坚持“注重宣传,强化服务,积极稳妥,确保到位”的原则,电子申报和税银联网扣税推行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到6月底,我市纳税企业远程电子或代理远程申报方式推广面达到了100%。全部个体双定户和100%的纳税企业采用了银行网络申报纳税。上半年,银行扣税成功率始终保持在88%以上。二是建立了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集中征收体系。将5个基层分局的征收职能集中于计划征收局,使税收会统核算由二级核算转变为一级核算,提高了会统数据的监控能力和处理质量。4至6月份,各种征收数据的监控面一直保持在100%,先后发现并纠正“不合格”数据46笔。同时,充分发挥计算机网络优势,形成了征收信息加工处理的“全集中”模式,提高了征收信息的利用效果。三是构筑起了贴近纳税人的分类管理体系。转换基层分局职能,使之成为以监控服务为主的管理分局。成立城区管理分局,强化了对税源比较集中的城区周边10个镇、街道办和工业园区纳税企业的税收管理与服务。结合税源分布状况,以实施全面管理为目的,积极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并通过明确界定岗责、严格监督考核等措施,保证了管理员制度的作用效果。四是形成了征管质量和依法行政的税收监控体系。有效运行ctais软件,进一步发挥了计算机网络和管理软件在征管质量和依法行政方面的控制和约束作用。依托税收管理质量体系,大力推行“两个责任制”和新的岗责体系,为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提供了强力保证。五是优化了一级稽查体系。以突出税务稽查的打击作用为重点,重新调配人员、转换职能,使稽查具备了更加明显的震慑效能。

(二)深化税务机构改革,建立了与新征管格局相适应的组织结构。根据垂直管理和新的征管体制的需要及人员编制情况,对内部机构进行了改革,将原来的8个行政科(室)、1个稽查局、5个征收分局,调整为5个行政科(室)、2个直属机构、1个事业单位和6个管理分局,较好地实现了征、管、查职能的“机构间分离”和“权力间制衡”。同时,按照税收管理质量体系和新的岗责体系的要求,对各单位的职能进行了重新理顺和界定,强化了业务衔接,避免了职责交叉,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办事质量。机构改革到位后,新的组织结构的优势作用在各项税收工作中日益显现,确保了我局上半年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主题税务四铁精神心得体会及感悟六

岗位职责

1、税务会计;

2、往来会计;

3、出纳;

4、其他领导交办事项。

任职资格

1、熟练办公软件、财务软件

2、至少从事过两年以上税务会计,有高新技术企业经验

3、至少从事过两年以上往来会计,有一定往来管理经验

4、工作细心,有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他人工作沟通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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