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参与巡察指导督导心得体会 参加巡察体会(八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12-27 04:56:02 页码:11
参与巡察指导督导心得体会 参加巡察体会(八篇)
2022-12-27 04:56:02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描写参与巡察指导督导心得体会一

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中,以预防和惩治为中心、深化教育为基础、权力监控为重点、制度创新为保障,建成了惩防体系基本框架,以构建“四大机制”的方式全面推进村级惩防体系建设。

一是落实教育引导机制,注重源头治理。建立健全诸如村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党员三会一课制度、党员远程教育管理制度等九项制度。加强氛围营造,利用多种方式相结合进行广泛宣传,加强制度创新,使风险防控从“弹性”变为“刚性”,针对廉政风险点建章立制,形成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的“制度链条”。

二是健全民主管理机制,着力治标治本。以四议两公开一监督为基础,坚持村支部议事和村支部民主决策等制度。着力治本抓源头,强化重点,针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了诸如首问首办责任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开服务承诺制度等13项制度。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在农村全面推行“村财镇代管”制度,深化村(居)政务、村务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完善村(居)民自治机制,推行村(社区)重大事项-1-

票决制,发挥村(居)民的主体作用,提高村(居)民自治能力,实现由行政化的村(社区)管理向社会化的村(居)民自治转变,使得村级民主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的提升,民主氛围更加浓厚。

三是构建监督治理机制,实现监督护廉。创新监督管理制度,筑牢勤政廉政的制度防线。健全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实行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管理制度、村务公开制度、党内监督制度等7项制度,推行镇级纪委领导给村(居)“两委”负责人上廉政党课、个别交心谈心的做法,切实做到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四是注重运行保障机制,强化制度执行。成立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度,为惩防体系框架的构建保驾护航。建立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优秀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库,组建农村廉政文化宣传队等,加强科学技术、廉政文化在农村的宣传和推广。打造群众参与平台,坚持群众路线,落实村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村务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的积极性。打造检查考核平台,完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和目标管理等考核评比机制,做到检查考核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半年来,我镇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文件精神,把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有力地促进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全镇12个村委会于今年4月相继完成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逐步趋于规范。

(一)主要做法

1,制定工作方案。利用各种形式做好机构成立前期的宣传部署工作;采取试点先行、整体推进的工作方法,按照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和考核办法的规定建立组织,健全制度;做好对监委会建立情况的重点抽查和全面验收工作。

2,明确工作职责。一是对村干部在管理村务过程中各种行为进行监督;二是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三是对本村的集体“三资”是否严格按照“三资”管理流程图规定程序进行管理;四是对各种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五是对村民普遍关心的涉及本村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解决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3,创新工作方式。村务监督委员会设立举报电话,采取定期召开会议和不定期走访监督等形式实施监督管理。

4,健全工作制度。一是建立会议通报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会议一般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召集,每月召开一次。二是建立群众“答询”日制度。把每月的第一天定为“答询”日,与群众面对面沟通,认真倾听群众心声,及时化解基层矛盾,妥善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三是建立述职测评制度。每年至少对村干部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四是完善“三种卡册”的填写。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记实卡、村务监督委员会民情信息办理单、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台帐三类日常表册的填写,做到有理可依,有据可查。

(二)取得的成效

1,改善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实行村务公开,把村财务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清了集体的“家底”,亮了干部的“箱底”,明了群众的“心底”,密切了干群关系。

2,促进干部廉洁自律,做好廉政监督。干群关系紧张是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少数干部办事不公,甚至以权谋私,通过村务公开,群众对干部实行有效监督,从制度上保证了干部的清正廉洁。

3,消除不安定因素,促进社会的稳定。实行村务监督制度、民主管理,有效化解了矛盾,凝聚了人心。

4,增强群众参政意识,促进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实行村务监督制度,让村民了解和参与村事务的管理,把村里的事交给村民去办,进一步增强了农民群众当家作主和参政议政的意识。

(三)存在的问题

我镇在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些行政村的工作发展很不平衡,少数村的干部对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少数行政村监督程序不够规范、内容不够完善,存在图形式走过场现象。

(四)对策及建议

为进一步健全我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规范民主决策机制,切实抓好村务监督工作,今后,我镇要把村务监督工作作为党在农村的一项长期任务,深入推进,常抓不懈,使村务监督工作进一步趋于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

1,要更加重视基层组织建设,使农村基层组织真正成为村务监督工作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基层党组织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服务,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不断提高自身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务监督小组、等群众性自治组织,有序开展村务监督实践活动。

2,要更加重视制度建设,为推行村务监督工作提供保障。要完善保障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以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原则,进一步完善村务监督制度、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做到凡是需要公开的村务工作和被列入村务监督工作范围的都要依法建制,有制可依,按制办事。

3,更加重视开展村务监督和民主管理实践活动,在实践中提高干部群众民主法制素质。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广泛动员和组织群众参与村务监督和民主管理实践,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组织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的能力,不断提高农民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能力,把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更好的结合起来。

描写参与巡察指导督导心得体会二

同志们:

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从今天开始,我们区委第*轮巡察第* 巡察组将正式进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巡察。

下面,就如何完成好区委部署的此次巡察任务,我代表区委第三巡察组讲三点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巡视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取得丰硕成果,力度、广度、深度和效果大幅提升,成为党之利器、国之利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对巡视工作进行系统论述,形成了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为管党治党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党的十九大对巡视工作作出新部署,强调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新修改的党章专列一条对巡视巡察制度作出规定,中央巡视工作五年规划确定了十九届中央巡视工作的“路线图”和“任务书”,为推进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指明了方向。省委书记孙志刚同志在听取十二届省委第三轮巡视工作情况汇报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新精神新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巡视整改落实,进一步发挥巡视震慑、遏制、治本作用。”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赵德明主持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时要求:“要切实强化政治责任,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抓好巡察问题处置和整改、强化巡视成果运用,推动我市巡察工作迈上新台阶。”区委书记邹杰在听取九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汇报时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进一步深化政治巡察,进一步完善巡察监督体系,进一步提高全覆盖质量,进一步强化成果运用,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推动我区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巡视制度是党章作出的重要制度安排,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手段,也是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本次巡察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以接受巡察为契机,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管好党、治好党、建好党,推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巡察是政治巡察,不是业务巡察,巡的是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区委巡察组将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要求,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查找政治偏差,督促各级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发挥整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作用。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关键少数”,重点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以巡察监督促进党内监督,以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推动形成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看是否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是否紧密结合实际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是否认真贯彻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是否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是否存在违反“五个必须”要求、搞“七个有之”的问题;是否存在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以及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等问题。

(二)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看是否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是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

(三)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领导干部担当作为、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看领导干部是否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是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否严格按党的干部工作原则、程序、纪律办事;是否存在“一把手”说了算,打招呼、递条子,任人唯亲、封官许愿、搞亲亲疏疏等问题;是否存在“带病提拔”、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干扰换届、破坏选举等问题;是否存在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

(四)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情况。看是否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委及市委有关规定;是否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是否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只作批示不抓落实等重痕迹、轻实效的形式主义问题;是否存在懒政怠政、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问题;是否存在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五)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看是否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是否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以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为重点,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是否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六)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看是否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本地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特别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针对“小官巨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特别是脱贫攻坚中的腐败问题、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落实惠民政策中的腐败问题开展巡察。

(七)围绕“茅台酒乱象”及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巡察组在工作中要着力发现领导干部违规参与茅台酒经营及收送茅台酒问题,将其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巡察报告,并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相关问题线索。把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情况纳入巡察、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范围,及时发现和纠正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存在的突出问题。

根据安排,区委巡察组将按照《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综合运用听取有关专题工作汇报,与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访,召开听取意见座谈会,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列席有关会议,开展走访调研等方式方法,开展巡察工作。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向区委汇报,用好巡察成果。对发现的问题和线索按要求分类进行处置,涉及需要进行反馈的问题及时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并加强督查督办。

做好巡察工作,是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的共同政治责任,希望被巡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坚定立场方向,强化责任担当,充分信任、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觉悟。严管就是厚爱,区委巡察组代表区委开展巡察,体现的是区委对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的关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向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看齐,本着对组织负责、对群众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对待巡察监督,把这次巡察当作作风建设的一次“体检”、一次“防疫”、“一次治疗”,积极主动地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

二是积极支持配合。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将巡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动支持,全力配合。要按照巡察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合理调整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巡察组搞好个别谈话、座谈走访、调阅资料等各项工作,主动安排巡察组参加重要会议,保证信访渠道畅通,落实安全保密措施,本着节俭便利的原则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营造良好氛围。被巡察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对召开动员会、巡察组进驻和巡察公告等进行广泛宣传,多渠道宣传介绍巡察工作;切实畅通巡察组的巡察渠道,向本单位本系统干部群众公布巡察组的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鼓励和支持干部群众反映与巡察有关的情况和问题;要制定信访应急预案,将信访接待、社会稳定、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具体工作详细落实责任到人,为巡察工作高效开展创造最优良的环境。

四是严守巡察纪律。巡察组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在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我们也要主动接受被巡察单位的监督,巡察组成员将自觉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保密纪律。希望被巡察单位党员领导干部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不该问的不问、不该打听的不打听、不该议论的不议论,用纪律的刚性约束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排除各种干扰。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根据巡察工作条例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巡察组将按规定转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同志们,区委派我们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巡察工作,我们深感责任重大。我代表巡察组表态,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各项要求,用良好的工作作风和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共同努力做好这次巡察工作,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奋力建成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核心区做出积极贡献。

谢谢大家!

描写参与巡察指导督导心得体会三

某某镇党委:

2018年8月8日至8月11日,区委巡察组对我村党组织进行了巡查。11月21日,巡察组向我村反馈了巡察情况,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建议。某某村党组织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认真剖析查找问题的根源,研究整改措施。根据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提升我村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坚持举一反三,切实补齐短板;坚持从严治党,严格执纪问责;坚持长效管理,防止问题反弹。指出的问题,证明我村在小微权力运行规范上存在问题,接下来,我们将应该按照小微权力运行规范要求,规范村级工程项目的实施,坚定不移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项目工程监管、严把财务关,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 党的领导方面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村两委班子成员共有9人,职数配备相对偏多。班子民主方面和相互信任方面还有待于加强。党建工作缺乏计划性,如无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

整改措施:加强班子党性修养,邀请镇班子成员作党章党规党纪的专题党课,切实提高村班子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间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切实做到充分沟通交流,提高村两委干部的办事能力和工作执行力;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前瞻性,做到事前有计划、事后有总结。

责任人:xxx xxx

完成时限:2019年1月

(二)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1.党内组织生活记事本记录不规范、不完整。如2018年的支部会议商讨的全部为村务工作事宜。2.固定主题党课活动开展不正常。2018年仅有1-3月记录。理论学习时间不足,没有达到一半要求。如2017年全年仅为一次,未发现支部书记上党课内容。

整改措施:强化各网格支部和党建联络员的教育管理;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健全和坚持村支部的各项工作制度;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因地制宜开展活动,并及时做好登记。按《“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工作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深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规范主题党日活动,提高党员的参与率。

责任人:xxx

完成时限:2019年1月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1.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不强开展党员廉政教育不深入。廉政谈话制度执行不到位,检查中未发现谈心谈话记录。在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仍有不规范的现象存在。村级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谨,款项支出不够规范,存在廉政风险隐患。2.内部管理不严格。民主决策执行仍有不到位,以村两委会决议代替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事项仍有发生,本届村干部工资及补贴很多村民代表、小组长不知道村干部工资标准。争取上级项目较多,但项目管理不够到位,特别是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监管不到位,存在廉政风险。3.村监会履行监督管理责任不到位,村监会记录本上具体监督内容很少,村监会成员对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有关内容了解不够。

整改措施: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要求,实施“两个责任”量化工作;坚持镇纪委对村两委会成员党风廉政的定期约谈制度,抓实党风廉政教育;主动参加上级组织的村监会主任和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村级财务知识水平;支持村监会开展民主监督作用,全面落实“五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

责任人:xxx

完成时限:2019年1月

(四)村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1.大额支出转账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如青苗款支付现金138955元2015-176#等。2.支出票据手续不够规范。如2015年多张发票,收据“xxx”未签日期了;审核单证明人未签字2015-12#,2018-90#;多张凭证“马根龙”签字笔记相差较大2015-21#,2015-54#;发票经办人未签字2015-22#;拆房补偿款未附协议2015-23#,2015-103#;村官补助无会议纪要2015-93#等。

整改措施:加强对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流程图的学习,按照《xx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规范完善村级财务的民主决策、预决算、审批审核等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票据审核,严控大额现金支付。

描写参与巡察指导督导心得体会四

一年以来,在上级和本级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支持下,我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和职责,坚决贯彻上级巡视巡察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三个聚焦、一个落实”总体要求,突出政治巡察,恪尽职守,努力工作。现就述职述廉报告如下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通过支部组织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释义、公职人员廉政教育手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书目。特别是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系统深刻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加强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树立。今后将制订出一个长期学习计划,每天保证抽出一定时间通过“学习强国app”、纸质书籍学习理论知识,掌握理论实质,运用于实际工作中,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积极参与各级组织的学习培训。今年参加了单位组织的赴湖北考察学习培训,开阔了视野、积累了经验。学到了一些先进的巡察理念和方法,下一步会结合工作实际加以运用。参加市巡办组织的两次培训,明确了新的巡察方向和内容,受益匪浅。

作为一名巡察干部,本着对党忠诚、公道正派的态度,始终保持着恪尽职守、勇于担当的精神状态,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工作。

2019年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参与两轮常规巡察、两轮专项巡察巡察工作,担任联络员,负责联络工作、巡察报告、反馈意见等材料的撰写及巡察数据录入等工作。

2019年3月3日至5月3日完成了对区海洋局、娱乐委的常规巡察,对全区打扫卫生专项斗争工作的提级专项巡察。并在规定时间内向领导小组进行了汇报,对被巡单位进行了反馈。6月5日至7月5日完成了对用户办的专项巡察,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反馈。9月10日至10月15日对区储备局外汇局进行了常规巡察。

一是尽职尽责,勇于担当。每次开展巡察,我都会认真学习上级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并结合被巡单位主责主业、实际情况,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三个聚焦、一个落实”及上级要求制定巡察方案,明确巡察方向,切实履行巡察职责。使巡察监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武器,巡察后认真反思,总结好的经验做法,运用到下一轮巡察当中,不断提升巡察效果。

二是依规依矩,发现问题。在工作中坚持树立问题导向,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察定位,不断发现在“六个围绕、一个加强”、“三个聚焦、一个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今年俩轮巡察共涉及5个单位,查阅资料2000余件,谈话200余人,发现问题70多个,立行立改问题18个,问题线索10余件,已移交相关单位。

三是忠于职守,以身作则。高质量完成工作,将各项工作想深、想细、做实做好,不断养成周到、精致的工作作风,忠于职守履职,脚踏实地干事,兢兢业业完成好各项任务。严格按照各种规定办事,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从实践中磨炼自己,作风上密切联系群众,努力为群众解忧排难。

一年来,我自觉遵守党章和各项党纪,认真学习公职人员廉政教育手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条例。以身作则、带头示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先不做,时刻自警自律,洁身自好,时刻以反面教材警示自己,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树立了巡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始终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每一项工作中。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在政治理论学习、工作履职尽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也还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理论学习还不够系统、深刻;

原原本本读原著,扎扎实实学原文,认认真真悟原理,做到真学、真信、真懂、真用方面还需要继续努力。二是密切联系群众还不够广泛,为民服务的能力有待提高;

三是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

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我决心在各级领导的指导和帮助下,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改进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和工作技能,扩宽思路、大胆创新、勤奋工作;

二是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反思自省、不断提升自我;

三是多深入基层,了解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最亟待解决的问题,学习解决实际困难的方式方法,为民解忧、为民办事;

四是加强与主要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的沟通交流,多汇报,多请教,争取与大家共同进步、共同成长,努力做一名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领导干部。

描写参与巡察指导督导心得体会五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诺敏镇党委对此极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并诚恳接受市委第六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及全镇各项事业发展。

1、关于贯彻执行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包含7项具体问题),制定13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没有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进行深入学习贯彻问题。一是通过党委中心组加强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方面的学习。二是各村居和各单位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三是各支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列入“两学一做”学习计划,按计划要求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四是加强整改督查。五是办公室进一步详实记录党委会的会议记录。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政策落实不够精准问题。一是已按照鄂伦春自治旗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完成动态调整工作,做到应识尽识、应退尽退。(2018年动态管理新识别1户2人;稳定脱贫96户215人,清退5户9人;2019年第一季度动态管理稳定脱贫17户34人,清退19户40人)。二是做好项目实施前期的调研论证,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实施问题,按照《鄂伦春自治旗2019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方案》鄂党办发〔2019〕8号文件要求,按照村申报、乡镇初审、旗级行业(项目)主管部门审核论证、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确定项目库的项目,实施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取。三是各村原“三到村三到户”互助金项目已于2018年12月21日全部变更为流转耕地或肉牛养殖项目,土地出租(肉牛养殖)租金收入全部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已有7个村完成流转耕地2379.2737亩,剩余2个村也已完成流转耕地,兰巴库肉牛养殖项目已实施完成。实施流转耕地(肉牛养殖)所获租金收入主要用于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分红和开发公益性岗位(有劳动能力贫困户)。四是将贫困户分成2个类别,有劳动能力的帮扶其发展产业、设置公益岗、推介劳务等,无劳动能力实施光伏、社保兜底帮扶。做到精准施策。目前,通过外出务工133名,发放外出务工奖补资金10.45万元;安排公益性岗位劳动增收89人;发展产业628户,获得“菜单式”产业扶贫奖补资金共计180.69万元;集中式光伏扶贫落实283名,分散式光伏扶贫落实283名,社保兜底落实179名,做到一户一策。江北村、团结村的无劳动能力和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分别为50人和14人,分别占该村贫困人口总数(63人和33人)的79%和42%,这些人不能实施产业措施,只能通过社保兜底、光伏扶贫等方式脱贫。

(3)针对落实“五个一批”有偏差问题。经全面排查,2016-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户266户,是从“十个全覆盖期间”未享受每户18732元危房改造政策的贫困户中选取的,不存在政策叠加实施的情况。易地搬迁未达到简单装修就入住的中兴村小区44户,正在落实装修任务,已纳入旗级帮扶范围。截止目前已完成装修。此项已完成整改。

(4)针对盲目决策致使项目闲置问题。一是加强项目实施前期的调研论证,按照鄂党办发〔2019〕8号文件要求,按照村申报、乡镇初审、旗级行业(项目)主管部门审核论证、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确定项目库的项目,实施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取,避免了盲目决策。二是镇政府与易地搬迁小区中标单位大兴安岭大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修建一条引水渠,可有效将急雨暴雨引起的大棚附近积水排出,解决水患问题,目前施工单位已将水渠挖通,毛石砌筑完成。三是在大棚内添置黑土,铺设红砖,提高地面高度,2个菌棚已承包给贫困户张学亮、张学武等6人种植滑子菇,租期一年,租金5000元/个,租金总额1万元,预期能带动6户贫困户实现脱贫增收。此项已整改完成。

2、关于镇党委履行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包含4项具体问题),制定10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安排部署不到位问题。一是全面制定完善三年脱贫攻坚行动规划,责任到人,2019-2020年度分措施脱贫计划已经制定完成。二是镇党委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每月至少调度一次。

(2)针对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镇党委落实监管责任。强化镇扶贫资金监管保障推进组的职能作用,对各项扶贫资金跟踪推进,确保扶贫资金落到实处;二是镇党委指定包村领导、政府副镇长文成玉落实兰巴库村互助金分配问题,现已全部发放完毕;三是镇政府与法院、公安局经侦大队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成立专项清缴工作组,对逾期未还的互助金、富农贷开展清收工作。收回逾期互助金49笔29.07万元,富农贷17笔88.2万元,对未收回的84笔64.37万元互助金和38笔172.53万元富农贷,专项清缴工作组将进一步进行清收;四是328户(722人)清退户应退还的扶贫补贴资金,目前已建立清退户享受政策台账,逐户逐人核对已享受的措施,等待上级出台相关追缴措施和办法后,立即开展追缴工作;五是经党委会研究决定由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阿冬同志具体负责督促团结村生态移民楼搬迁工作。团结村生态移民工程涉及136户。其中,贫困户16户,非贫困户120户。1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无力购买楼房经请示旗领导同意,由政府购买并简单装修,以廉租房的形式租赁给其居住(每月每平米1.5元),另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李凤歧于2016年享受了危房改造、敖福贵于2017年享受了易地搬迁政策。120户非贫困户已入住66户,未入住54户。经与施工单位多次沟通,确定由施工单位帮助办理贷款完成购楼并入住,预计2019年12月完成。

(3)针对违规决策“三重一大”事项问题。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对“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行学习,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二是召开班子整改会议,深刻反思,明确决策规矩。12月4日召开纪委整改第一次会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规范化由纪委书记阿庆庆负责监督。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会议程序步骤,规范会议记录,杜绝在微信群内讨论“三重一大”相关事项。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3、关于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脱贫攻坚责任存在的问题(包含4项具体问题),制定10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镇扶贫办人员配备较弱问题。一是2018年12月经镇党委开会研究决定将2018年新考入的公务员,从原来的财政部门调整到扶贫办开展工作。二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使所有从事扶贫工作的人员,都具备基本的履职能力,能够对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目前,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扶贫业务培训班3次89人;镇扶贫办举行的扶贫人员业务培训5次176人,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2)针对扶贫档案管理混乱问题。一是镇里成立脱贫攻坚档案完善小组,制定了档案目录。抽调扶贫业务骨干9名,按照目录要求,对全镇15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及镇级档案工作进行了较彻底的排查整改。镇、村扶贫档案实行专柜专人的管理办法。二是切实发挥镇扶贫办、驻村工作队、包联单位、包联责任人的作用,完善、充实、正确填写镇档案、村档案、一户一档及农户家中留存档案。三是严格按照动态管理程序建立、留存相关档案,不缺项、不漏项,规范填写各类表、卡、账、册。四是扶贫办实时跟进档案整改情况,采取边收集、边分类、边整理、边完善、边归档的方式,确保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确保账实相符,机账相符,建立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理有据的档案。此项任务已经完成,需长期坚持。

(3)针对审批验收不作为问题。一是镇党委成立审批验收领导小组,建立监督机制、汇报机制,党委定期听取业务部门工作汇报。二是举一反三,对全镇危草房改造进行逐户严格验收。对1985户住户,现已排查1089户符合危房改造政策,其中986户旗住建局已验收合格,其他城镇户口、外地户口76户,非户主27户,其余896户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三是袁某兄妹二人违规套取国家危草房改造资金,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根据法定职能职责,移交至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四是镇纪委已介入核查,查实后将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4、关于脱贫攻坚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包含4项具体问题),制定17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包扶领导不履职问题。一是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旗委组织部下发的文件精神,组织班子成员学习领会、贯彻落实文件要求。二是组织各村居深入学习《诺敏镇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诺党发〔2017〕95号、诺敏镇驻村工作考勤管理制度、《农村“两委”干部管理办法》、《诺敏镇村居两委干部奖惩办法》等文件精神。三是镇党委重新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四是将脱贫攻坚应知应会内容、党的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习近平跨省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等相关知识例入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计划中,定期组织学习、测试。五是镇包村领导到所包村通过走访慰问、入户调查、听取汇报等形式了解所包村存在的问题,结合村情组织村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成员开会研究解决办法。通过多种方法的综合实施,切实提高了包扶领导履职能力。

(2)针对包扶干部不尽责问题。一是镇党委于2018年12月27-28日召开两次专项推进组工作会议,明确各工作组职能职责,有效开展专项工作。二是镇党委定期听取各小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各推进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3)针对队伍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班子成员、驻村工作队、村党支部书记加强对驻村、包联、考核管理等文件进行系统的学习,提高履职意识。二是组建了由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为主任的驻村工作管理办公室,制定完善了考勤、请销假制度,加强了对驻村工作队的管理。三是结合旗级督查通报,诺敏镇及时告知并约谈、通报设计的机关人员。四是包村领导切实履行包村职责,督促驻村工作队按要求开展工作,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并完善考勤、请销假制度的台账档案,外出要及时履行相关手续,避免出现缺岗、漏岗情况发生。五是各驻村工作队队长每个月末签字上报驻村队员考勤情况。镇党委每月听取驻村工作队汇报。六是实行网格化管理,把全村划分成若干网格,将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户。七是镇党委建立通报、约谈制度,对不能较好发挥作用的队员,加强教育管理。2018年12月,镇党委对驻村工作队员约谈4人。八是对临时聘用的3名驻村工作队员解除聘用,此项已整改完毕。

(4)针对驻村工作队调整过于频繁问题。一是镇党委及时与主管部门旗委组织部沟通协调,对确实不能发挥作用的队员一次性调整,保持驻村工作队队伍稳定。二是2019年4月21日,按照自治区要求,把诺敏镇下派的所有驻村工作队员召回,由旗委组织部统一选人下派。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5、关于村级党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包含3项具体问题),制定11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监督考核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监督。进一步发挥纪委监督作用,2019年1月、3月,分别到各村进行监督检查,下发督办单18份。二是强化考核。进一步完善村居干部考核奖惩办法,组成四个考核组,对我镇村居“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考核,并对材料中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意见,下发督办单。2019年4月对各党支部进行抽查,下发了整改督办单。三是强化问责。通过督查、考核,镇党委对发挥作用不好的村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5人,免职2人,新调整村党支部书记4人。四是强化部署。结合诺敏镇实际情况制定了党建促脱贫方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计划、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村“两委”干部培训计划、党员中心户培训计划、三培两带工作计划等相关计划。对下一步工作作出明确安排。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党员中心户未发挥作用问题。2018年12月-2019年1月,通过党员大会,开展党员中心户推荐工作。经过初审、复核最终选定符合要求的党员中心户为18名,对不发挥作用的党员中心户全部剔除,建立了管理台账。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3)针对个别党支部书记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一是镇委组织部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党建业务培训和指导力度,2018年11月7日-8日对党支部书记进行了业务培训,增强抓党建主责意识。二是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建工作,切实履行“一岗双责”,2018年12月,由镇分管农牧党支部领导及时与农牧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提高农牧党支部书记党建认识,派出党建指导组对农牧党支部党建材料进行专题指导对农牧党建工作台账已进一步完善。三是及时对软弱涣散村进行整改,2018年年底,已对软弱涣散胜洪村进行整改完成。2019年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兰巴库村为软弱涣散村,制定了整改方案。对兰巴库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调整。四是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对全镇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自查,彻查材料抄袭情况,加强教育,杜绝材料造假。五是包村领导统筹安排部署,查找存在问题的症结,采取教育、谈话、鼓励、引导等方法,对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的党支部委员加强整顿,促进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六是加强培训和学习考察,尽快提升新任职党支部书记履职能力,推动组织工作扎实开展。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1、关于党委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包含1项具体问题),制定1项具体整改措施。

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在会议中严格执行与会人员逐个发言表态,做到一事一表决,党委书记执行末位表态制,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在会议记录上逐一签字背书。镇党政办规范整理会议记录。此项任务已完成,长期坚持。

2、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意识不强问题(包含2项具体问题),制定8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宣传工作队伍建设薄弱问题。一是配齐了宣传干事。二是强化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村居宣传委员进行集中培训。三是宣传部要进一步从严格要求和管理网评工作。发挥好网评员的作用。四是严格要求基层支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同时与公安网监密切配合,管控好网络舆情。五是进一步压实党委班子成员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阵地宣传形式单一问题。一是调配资金,加强阵地建设,在人口密集地段悬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有关意识形态的的宣传牌,加大宣传的力度。二是利用各种宣传电子媒介,滚动播出或播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三是对微信公众号及时进行更新,注重一线鲜活事例,少播出会议。此项任务已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并有序推进,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3、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问题(包含7项具体问题),制定17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全员抓党建意识不强问题。一是镇党委明确班子成员工作职责。形成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组织委员为具体责任人、其它成员“一岗双责”的抓党建体系,配齐组织部工作人员。由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牵头日常的落实组织工作。二是定期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落实党建工作任务。三是逐项落实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四是定期召开党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党委全员抓党建、党委委员抓党建“一岗双责”工作。五是加强对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业务和政策培训。2019年1月镇党委组织召开组织工作推进会,2019年3月组织召开组织、宣传、统战工作会议,以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培训会。提高了抓党建意识,目前各基层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已明确职责并初步具备抓党建工作能力。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党员发展及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专题整改。组织对各党支部2016年以来发展的25名党员档案材料进行梳理检查,排查出问题4个,形成问题清单,责成相关支部进行了整改。二是组织专人对党员教育管理系统进行更新和管理。三是组织各支部学习发展党员相关文件和资料。四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费收缴、使用个管理办法》要求,党员按月上交党费。建立党费缴纳台账。五是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培训,镇党委不定期对各支部进行督查,及时下发督办单进行整改。此项任务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3)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一是制定了《诺敏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并将相关文件及时下发。二是组织专人对各部门临时工需求数量和条件进行统计,共涉及部门共9个,临时工41人。三是按照公开公正,尊重实际的原则,履行了招聘程序。选聘临时工41人。四是加强调研、培养、选拔力度,建立村后备干部储备库。新选出后备干部48名。五是加强培养管理。由镇包村领导会同村两委班子,有针对性的给其安排任务,加强培养。1月23日对后备干部进行了培训。此项任务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4)针对请假手续不规范和工资转接不及时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干部职工的管理,严格执行机关管理的请销假制度,对长期请病假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病假管理,并对以前长期请病假但未执行病假工资人员进行清算,经计算长期病假人员为5人,共计应退回工资68850.36元,因金额较大无法一次性退回,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分期分批逐步收回,2018年12月起每月扣除实发工资的20%,直至扣除款项达到应返还工资额度。杜广成、吴亚辉两人为旗委组织部确定的二线人员不在执行病假工资范围内。二是调入莫旗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人员已返岗上班。此项任务已完成,正在有序推进。

4、关于从严管党治党不力方面问题(包含7项具体问题),制定11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党委书记肩负起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担起监督执纪责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工作。2019年3月12日召开全镇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并跟踪会议精神落实情况,今后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推进会,坚持惩防并举,打击重点,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二是纪委牵头会同财政,对违规发放补贴情况进行自查,对2015年1月为6名镇政府驻村第一书记发放的补贴30040元和2017年3月向4名镇扶贫办工作人员发放建档立卡补助费16000元已进行全额收缴。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守规守纪意识,严格管理资金的使用程序,今后项目实施、货物采购严格执行《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8年至2019年呼伦贝尔市本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呼财[2018]83号文件精神。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2)针对管党治党执纪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12月4日召开镇纪委整改第一次会议,明确了各自职责,阿庆庆、李强和纪委委员为主要办案人员,其他镇纪检委员要对各自领域发现的线索及时告知,对可查性高的线索及时深入调查并及时回复群众。东新发村村主任李某被行政拘留一事,旗公安局已将其行政处罚决定书,移交给旗纪委,旗纪委在调查中发现,李某有其他涉嫌违法犯罪问题,正在走司法程序。待有结论后,由旗纪委对李某进行党纪处分,镇纪委取消对李某的立案决定。二是主动对脱贫攻坚领域问题进行监督,下发督查通报一期,对存在问题的四个村第一书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8人进行了约谈,并要求当事人上交书面检查。三是镇纪委于12月29日、3月22日按照镇党委印发的《关于诺敏镇开展“三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对镇内所属部分村居进行督查,并下发整改通知8份,要求不规范的村居按照要求立即整改,并定期上报公开成效。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3)针对作风松弛,纪律涣散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对在巡察期间存在的工作纪律等问题,于当日即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12月5日镇纪委对办公楼内的职工在编在岗、考勤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于当日下午发布通报1期。三是已于今年的三月份购置考勤机,严格执行签到签退制度。镇党政办已对2018年11月份至今的职工考勤情况进行了统计和公示。四是在元旦期间对各村居、单位纪律作风进行明察暗访,下发督办单10份.五是镇纪委对违规发放福利的四个党支部进行了初步核实,额尔肯村为秧歌队购买了19套秧歌服和演出服,归村集体所有,因此未进行折价收缴,其他三个村涉及违规发放的物品已进行折价收缴,共收缴16994元。五是加强对各村党组织党建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按照旗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鄂伦春旗农村党组织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对此项问题整改完成,同时要做到深刻反思、引以为戒,杜绝今后此类问题的发生,并长期坚持。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镇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整改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诺敏镇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描写参与巡察指导督导心得体会六

1.“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2.“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既是根本政治任务,也是根本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集中体现。

3.“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到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

4.“四个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5.“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6.“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7.“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8.“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指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活动和政治行为的基本要求和约束,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

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以下五个方面的重点要求:

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

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得先斩后奏。

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正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9.“四个伟大”: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10.“四大考验”: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

11.“四大危险”: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

12.“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13.“三看齐三坚决”: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高级干部都要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14.“四个服从”: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15.“五个必须”: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

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

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16.“七个有之”: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17.“十二个不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四部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中的“十二个不准”:全党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即党员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

不准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论;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

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

18.“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19.“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总要求: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

20.“初心和使命”: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21.“三超两乱”: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

22.“凡提四必”:凡提四必是强化人选审核把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重要措施。分别是: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要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

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及时中止选拔任用程序;疑点没有排除、问题没有查清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或任用。

23.干部“带病提拔”:干部在提拔前或提拔过程中,存在有违纪违法行为但组织未能发现或查实,得以提拔任职的情况。

24.“五个不准”:即不准任人唯亲,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不准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任用干部,不准泄露讨论决定情况,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5.“三会一课”: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26.“三严三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27.“中央八项规定”: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主要内容: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28.“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29.“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

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含台历、挂历、台历记事本)等物品。

30.“三转”: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2014年5月19日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班上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转职能即明确定位,突出职责主业,理清责任;转方式即抓住关键,创新工作方法;转作风即自我监督,摆正位置,廉洁自律。

31.“两个责任”: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32.“一岗双责”:“一岗”即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即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

一岗双责即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

33.“三重一大”:2005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发[2005]3号)第六款第十三条提出:“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要认真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

34.“两个不得”: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反对和防止个人或者少数人专断。

35.“三个不上会”:即讨论决定时,没有按规定进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上会。

36.“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37.“四个全覆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全覆盖。

38.“六项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39.“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40.“巡视工作方针”: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41.“巡视工作基本原则”: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

42.“全覆盖”:市县党委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察,实现全覆盖。

43.“巡察工作责任体系”:市县党委承担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组织实施巡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巡察组组长是落实巡察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44.“巡视巡察工作两个关键点”:发现问题是巡视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巡视巡察工作的落脚点。

45.“常规巡察”:巡察全覆盖对象包括机关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党组织,每年根据情况安排巡察轮次。在常规巡察中,对被巡察党组织的脱贫攻坚、扫黑除恶、选人用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46.“专项巡察”:根据党中央和省市县党委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统筹安排专项巡察任务,优先安排脱贫攻坚专项巡察,适时开展其他领域专项巡察。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分析问题原因,掌握问题规律,以点带面、见微知著,推动解决共性问题。

47.“机动巡察”: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纪检监察、组织、审计、司法、信访等机关和部门提供的情况,针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灵活开展“机动式”巡察。

48.“回头看”:在完成全覆盖的基础上,从已巡察过的部门、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中选择部分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既紧盯老问题,深入了解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又着力发现新问题,形成持续震慑。

49.“提级巡察”:经市委授权,市委巡察组直接巡察县区党委管理的基层党组织,巡察情况向县区党委反馈,并由县区党委督促整改。

50.“交叉巡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县区之间开展交叉巡察,可以采取互派式、推磨式、部分或全员交叉等方式,重点对县区党委常委所在部门以及情况复杂、问题严重的乡镇或县直部门开展巡察,有效解决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题。

51.“延伸巡察”:县区巡察工作要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采取巡镇(街道)带村(社区)、直接巡村(社区)等方式,着力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52.“一次一授权”:在每一轮巡察前,根据巡察任务从巡察组长库中确定组长、巡察干部人选,一次一授权。

53.“一托二(n)”:是指一个巡察组同时巡察两(n))个单位,同步安排,分别汇报,这是一种重要的巡察形式和组织制度,是加快巡察节奏、实现全覆盖的重要举措。

54.“一依三不”:巡察组紧紧依靠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察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不对被巡察地区(单位)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作个人表态。

55.“双报告”:被巡察党组织自收到巡察反馈意见起2个月内,既要由党委(党组)报送巡察整改情况报告,也要由主要负责人以个人名义报送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报告。

56.“双公开”:巡察整改情况不仅在党内通报,还要通过电视、报纸和纪检监察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57.“两职”观念:巡视巡察组要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汇报就是渎职的观念,增强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当好发现问题的“尖兵”。

58.“双向三评价”:被巡察单位对巡察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对本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评价,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评价。

59.“单独反馈”: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意见前,先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单独反馈巡察情况。

60.“整改责任”:在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中,被巡察地区或单位党委(党组)担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承担监督责任。

61.“签收制”:对巡察反馈意见,被巡察地区(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签字接收,明确整改落实责任。

62.“一案双查”:对违纪违法行为,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包括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的责任。

63.“三大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64.“三个根本”:加强党的领导是根本目的,加强党的建设是根本途径,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障。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突出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

65.“三个重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重点人是指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重点事是指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方面反映突出的具体事项。重点问题是指行政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以及国有企业“三重一大”方面存在的权力腐败问题。

66.“三个关系”:巡察工作要把握好个性与共性的关系、治标和治本的关系、力度和节奏的关系。

67.“三个作用”: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68.“三个汇报机制”:市县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各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市县书记专题会议和市县“五人小组”会议听取每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

69.“三不两防三把关”:巡察反馈新闻稿要注意做到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影响正在进行的纪律审查工作,不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法律规定;

防止引发负面炒作,防止引发大规模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巡察组组长进行内容把关,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风险把关,巡察办会同纪委宣传部进行宣传把关。

70.“四个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是对被巡视党组织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的再监督,紧紧围绕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落实党委(党组)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纪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任务等“四个落实”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脱贫攻坚工作健康发展。

71.“五个持续”:2018年7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情况汇报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和阶段性特征,明确提出了“五个持续”的重要要求,即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持续纠治“四风”问题,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72.巡察工作“六个环节”:准备、进驻、了解、报告、反馈、整改。

73.新时代巡视工作的“三大作用、五个紧扣、五个推进”:2019年3月20日,赵乐际同志在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十九届中央第三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指出,准确把握新时代巡视工作的责任使命要求,深刻认识巡视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作用,对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促进作用,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重要利剑作用。

一是紧扣督促做到“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

二是紧扣形成“四个全覆盖”权力监督格局,推进巡视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把巡视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起来,构建科学、严密、有效的监督网;

三是紧扣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推进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形成整改长效机制;

四是紧扣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推进完善上下联动、上下贯通的巡视巡察格局。深化拓展省区市巡视,分类推进中央单位巡视,促进市县巡察向基层延伸,完善上下联动的巡视巡察格局;

五是紧扣巡视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贯穿全过程、各方面。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巡视水平。

74.“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问题情况;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加强对巡视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75.“七抓”:2019年巡视巡察工作,总的是要落实中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副主任杨晓超同志关于做好2019年巡视巡察工作“七个抓”的要求,

即:抓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抓政治巡视要求落实,强化政治监督;抓工作统筹谋划,高质量推进巡视全覆盖;

抓巡视整改落实,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抓上下联动,推动巡视巡察向基层延伸;抓规范化建设,提高巡视质量和效率;抓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视队伍。

76.“问题线索分类”:建议进一步了解关注类、建议了解关注类、建议参考类、建议组织处理类。

巡察组对问题线索按以下四个标准进行分类处理:(1)建议进一步了解关注类。主要指反映的问题线索具体,有较强可查性,经了解并对照党纪党规,分析其性质可能涉嫌严重违纪,需要进一步了解关注的。

此类问题线索原则上参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第三种形态“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把握,从严掌握标准和数量。

(2)建议了解关注类。主要指反映的问题线索比较具体,有一定可查性,对照党纪党规分析可能涉嫌违纪,需要给予了解关注的。此类问题线索原则上参照监督执纪第三种形态“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第二种形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把握,从实掌握。

(3)建议组织处理类。主要指反映的问题线索具体,经了解后,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等有关规定,判断其不具备给予党政处分条件,但可能给予调离岗位、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的。

(4)建议参考类。主要指反映的问题线索不具体,可查性不强,或者反映的问题性质、程度均属一般性质,以及经了解可初步判断不实的。此类问题线索原则上参照监督执纪第一种“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把握,注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77.“五个扎实”:五个扎实是2015年2月13日至16日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西视察工作,看望干部群众时作的重要讲话,即扎实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扎实加强文化建设;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78.“五新战略”:2017年5月7日娄勤俭在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提出“五新战略”新任务:即培育新动能、构筑新高地、激发新活力、共建新生活、彰显新形象。

79.“三个重要时间节点”:了解被巡视巡察党组织是否存在顶风违纪特别是“三个时间节点”以后仍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即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2012.11.08—2012.11.14);中央八项规定出台(2012.12.04);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2013.06.18)。

80.“十二+n种巡察方式”:(1)听取汇报,即听取被巡察党组织工作汇报、纪检监察机构和组织人事部门专题汇报。根据工作需要,巡察组还可听取其他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2)列席会议,即根据工作需要,巡察组可列席被巡察党组织有关会议,列席人员由巡察组领导确定,列席会议时不参与讨论。

(3)召开座谈会,即巡察组可视情召开有关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座谈会应聚焦巡察监督内容,围绕巡察任务和目的开展。

(4)受理信访,即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同职级领导干部、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含退休、已调离)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5)个别谈话,根据巡察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谈话对象一般为巡察市直部门、市管企事业单位、市属高等院校个别谈话对象为:党委(党组)班子成员,纪委(纪检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内设机构、分支机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近年来退休的班子成员。

巡察组围绕需要了解的问题制定谈话提纲,并提前发至谈话对象。个别谈话一般应有两名巡察工作人员参加,涉及重要问题需要单独约谈的,经组领导批准可“一对一”谈话。谈话结束后,要及时整理谈话记录,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归纳,报巡察组领导审阅。

定期召开全组会对谈话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必要时可与谈话对象再次约谈,或适当扩大谈话面。要严格做好谈话内容等资料的保密工作。

(6)询问有关知情人,即根据实际情况,巡察组可向了解相关具体情况的参与者、见证者或者密切关系人询问情况。

知情人为留置人员、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或者行政拘留、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司法拘留人员,确需直接询问的,须经组务会研究同意并报巡察办备案。

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把握政策,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格控制知情范围,严禁对外泄露询问对象和询问情况。

(7)抽查核实,即巡察组收到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有关内容举报、巡察中群众有反映、有关问题线索涉及的,经了解并掌握一定情况后,可对相关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抽查核实。

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3个,特殊情况经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可增加抽查人数。巡察组在每轮巡察期间原则上可以提出一次拟抽查核实人员名单。如确有特殊情况,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随时抽查核实。

各巡察组对列为抽查对象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查,由巡察办开具介绍信、协调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巡察组工作人员开展查阅抽查工作,核查周期为10个工作日左右。

重点核查被抽查对象的房产、股票、经商办企业、因私出国(境)及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情况。

(8)调阅或复制资料,即巡察组可要求被巡察党组织提供所需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档案、会议记录等,供巡察组查阅或复制。调阅或复制重要资料,须经巡察组领导批准,并履行手续,专人保管,及时归还。

(9)走访调研,根据需要,巡察组可针对有关问题开展走访调研。走访调研应制定工作方案(任务、时间、方式、分组等),经巡察组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特殊情况下,经巡察组组长批准可进行暗访,暗访应由两名以上人员进行。

(10)提请有关单位协助,对专业性较强或特别重要的问题,可通过巡察办提请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及审计、财政、金融、国资监管和其他专业技术机构等单位予以协助,按程序由巡察办统一协调办理。提请协助的有关单位只对巡察组负责,被抽调人员必须在巡察组人员带领下开展工作;

涉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透露真实目的,重要、敏感问题应由巡察组人员自行了解。巡察组不直接指挥协调检察机关办案,要按程序通过纪委(纪检组)协调。

(11)民意测评、调查问卷,巡察组可围绕需要了解的问题,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民主测评、问卷调查,既可采取普遍调查的方法,也可采取抽样调查方法。进行问卷调查要设计调查问卷,选择调查对象,组织填写问卷,统计分析问卷,写出调查问卷报告。

(12)开展专项检查,按照市委和领导小组要求,适时对被巡察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一是配合市委组织部选人用人工作检查组开展工作,配合市编办编制执行情况检查组开展工作;

二是开展巡察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巡察工作、巡察组发现问题、巡察办履职能力、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巡察成果综合运用等六个方面的内容。上述检查,巡察组向检查组提供涉及选人用人、编制及巡察工作方面的谈话和举报材料,派人共同开展检查。

描写参与巡察指导督导心得体会七

按照教育工委《关于召开不准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以及支部关于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安排,我就个人查找的问题对照检查如下,请同志们评议。

我认为,身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绝不能信仰宗教,这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我本人在对待信仰的问题上,坚决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我坚持以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为价值导向,坚持不信教不参教,从心底里把不信仰任何宗教当成不可逾越的红线。

(一)理论学习不够“实”。虽然坚持了周例会学习制度,但往往是组织安排什么就学什么,学习方法多停留在听听传达的文件、读报纸上,没有系统深入学习关于党员政治素养、宗教政治理论、民族工作政策方针等,缺乏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学习笔记记得少,学习深度不够,被动学习多,主动学习少。

(二)要求自己不够“严”。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自认为在对党的信仰立场坚定,对宗教信仰、封建迷信是抵制的。但对照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的行为表现,意识到自己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意识不够强、要求不够严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以前旅游景点时,有随众心里,大家都烧柱香,自己也跟着烧柱香、拜个佛;二是带上家人、约上好友凑热闹赶过大佛殿庙会、茶坊庙、大佛寺庙会;三是亲友婚丧嫁娶,也偶尔参加过介于风俗习惯和封建迷行活动之间的祭拜、吊唁等。现在想来,以前的这些不以为然的行为,确实与党员身份格格不入,没有做到严格要求自己。

(三)党员先锋作用不够“好”。平时认为,自己对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坚定的,自己做到不信教不参教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就行了。但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思想上的不以为然促使自己在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上未能与时俱进,未能时刻保鲜,社会上各种层出的宗教活动,网上传播的封建迷信活动,总认为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作为党员,没有做到以党员的身份,发挥引导、宣传作用,把自己混同为普通群众,没有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落实整治工作不够“深”。按照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认识到自己在整治工作中,没有在结合实际工作上下功夫,比如把整治工作与扶贫工作相结合,了解帮扶对象是否是党员、是否信仰宗教等,了解科室其他干部职工或者亲属,有没有信教参教等等,间接也反应了我对全面协调开展工作的不足,在工作中缺乏综合性、统筹性考虑。

以上查摆出来的问题,剖析其产生根源,既有客观原因,更有主观原因,从根子深处来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性修养弱化。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坚决做到保持政治清醒,但打心底还认为“党性”看不见、摸不到,党性修养强不强,跟工作的好坏没有多大关系,总是把党性修养、品德修养更多地放在口号上,以具体工作代替政治和党性锻炼,重前者轻后者,没有严格要求在自己的日常行为中,也没有真正落实在行动自律上。个人对“三观”的改造缺乏自觉性,没有与时俱进地通过自我学习、自我锻炼、自我改造来提高党性修养,时间久了,不自觉地放松了对党性的锻炼,进而使自己的党性修养减弱了。

(二)理想信念不牢。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思想上的不以为然,促使自己在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上未能与时俱进。久而久之,自己对各种网络、社交软件等新媒体上的不良信息见怪不怪,甚至对一些社会不良风气无动于衷,对一些宗教活动、封建迷行思想也从最初的不斗争,慢慢演变成了不反对、进而视而不见,精神之钙逐步流失,逐渐放松了对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等方面的重视,放松了对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追求。

(三)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忽视了一些小节和细节上的自律和担当,片面的认为整治工作是“组织”的事,自己管好自己就够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正是由于自己平时自我感觉良好,严以律己上的时紧时松,使自我满足的心态常常趋于主导地位,自律能力慢慢退化,对社会各种思潮的鉴别力有所下降,进而面对困难问题,没有很好的针对问题沉下去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途径,以至于工作中表现出循规蹈矩、墨守成规、按部就班的工作状态。

通过认真对照检查,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今后,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系统、全面、融会贯通地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xxx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自治区党委xx全会、xx全会精神等。立足于工作进步和自身全面发展,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履行当前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并把这些方面的学习同深刻领会和灵活运用同理论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把学到的东西运用于实际工作中。

(二)创新大胆开展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通过实现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开创工作新局面。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加强对科室业务和人员的管理,无论是业务上还是思想上都要做到悉心关心和指导,把各项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

(三)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把握在新形势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特点,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灵活性。在具体工作中,团结干事,营造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和谐工作氛围。切实把遵规守纪和解决困难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好工作的落实,把各项工作往深做,往实做,往细做。

(四)发挥党员模范作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时时刻刻以合格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增强政治定力,不受任何宗教迷惑,自觉做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的坚定信仰者和积极宣传者,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进一步以自身的实际行动,严格要求家人做到不信教不参教,不组织、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描写参与巡察指导督导心得体会八

为进一步落实自治区第十二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强化党员党性修养,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李俊镇党委要求友爱村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我按照要求进行了自我剖析自查,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保证坚决不信仰宗教,不参与宗教活动,根据本次组织生活会主题剖析如下:

情况汇报如下:

(一)理想信念方面。我始终坚信,共产党员是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是坚定的无神论者,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开宗明义,强调了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离不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离不开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基础辩证唯物主义。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违背党的性质,削弱党组织的战斗力,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也不利于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绝不应该信仰宗教,绝不应该参加各类宗教活动,没有组织批准绝不可以参加宗教事务管理活动。

(二)党性观念方面。本人还需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修养,进一步提高科学文化和专业技术知识水平,继续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今后在工作、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思想观察事物、了解事物、处理问题,约束自己、改造自己。

(三)遵纪守规方面。做合格共产党员,必须要做到执行纪律合格。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明确要求,共产党员是坚定的无神论者,不得信仰宗教,中纪委发文指出,共产党员绝对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在宗教信仰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我们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带头垂范,坚决执行党的纪律,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严守信仰底线,不信仰宗教,我个人始终把做一名合格党员作为对自己的标准,坚决不信仰宗教,不做表面合格、背后信教的两面人,坚决不参加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

(四)对支部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方面。党历来主张在宗教问题上坚持两点论:一方面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政治上团结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加强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另一方面进行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宣传教育,在思想上引导干部群众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作为第一书记,目前在对支部党员的思想教育方面抓得还不够紧,与个别信仰不坚定的党员、党性原则不强的党员谈心谈话、转化教育的力度还不够大。

目前存在的问题:由于宗教外部环境复杂、内部关系复杂、人员身份复杂、宗教信仰场所复杂导致对宗教认识不透彻,宗教活动与传统文化活动之间边界模糊,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还是个人能力不足、学习不到位造成的。

针对这些问题,我还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学习,绷紧纪律这根弦,自觉以党章、《条例》等党规党纪为活动边界,一切行为都在纪律这把尺子的测量范围内,时刻保持不触红线、不破底线、不碰高压线的警醒,确保自己的行为始终符合党规党纪的要求,以身作则。积极参加党内政治生活、专题培训、宗教基本知识考试、完成相关心得体会,用组织力量进行自我净化、用制度力量进行自我完善、用作风力量进行自我提升。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对支部党员的思想教育,提高我支部党员的党性修养,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既然我们选择了共产党,就要时刻牢记入党誓词,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和为党工作的职责,始终遵循党章党规,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觉做到信仰上更坚定、党性上更纯洁、守纪上更自觉、干事上更勤勉,做合格的共产党员。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