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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八五普法工作心得体会 村级七五普法工作总结(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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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八五普法工作心得体会 村级七五普法工作总结(7篇)
2022-12-27 18:58:59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村级八五普法工作心得体会一

x村距离县城*公里,全村区域面积*平方公里,共有耕地*5亩,其中水田*亩,旱土*亩。全村共有*个村小组,*户*人,党员*人。主要产业有养鱼、蔬菜、玉米、脐橙等,2019年村集体经济收入8.42万元。

坚持“村级主导、市场主体,因地制宜、示范带动、整体联动”的原则,创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形式,多途径增加村级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逐步建立村集体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总量增长、质量提高、实力增强,增强村级组织服务功能,确保2020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25.54万元。

一是突出异地置业。x村在百村创业园购置的149.36平方米店面以30元/平方米的价格签订了出租合同,每月可增加收入4481元,店面目前已投入使用,出租后每年预计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约5万元,2020年将增收5.38万元。

二是盘活资产增收。依托现有的\\公墓,优化升级服务模式,扩大公墓规模,村集体以山场入股,预计今年取得收入2.6万元。盘活山塘、鱼塘资源,将其转租、发包给本村种养大户,每年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0.4万元。此外,大广高速复线项目在x村租赁两处用地,合同为每年8.81万元,经费6万元,二者合计每年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14.81万元。

三是其他方面增收。加强对村内企业的管理,优化服务,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收取脐橙园、石灰厂、预制厂管理费,稳定每年0.97万元的企业管理收入。

1.精心谋划,科学发展。结合本地实际,选准项目,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精准脱贫、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促进本村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同时,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不搞行政命令,杜绝因发展集体经济而增加村级债务和农民负担。

2.因地制宜,稳步实施。从本地经济基础、区位条件、资源状况等实际出发,因村制宜,面向市场,多渠道多形式探索我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确保完成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目标任务。

3.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村“两委”重要工作位置来抓,同时,加强村级集体资产、村级财务、民主监督管理,做好归档工作。

主题村级八五普法工作心得体会二

20xx年8月8日至8月11日,区委巡察组对我村党组织进行了巡查。11月21日,巡察组向我村反馈了巡察情况,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建议。某某村党组织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认真剖析查找问题的根源,研究整改措施。根据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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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提升我村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坚持举一反三,切实补齐短板;坚持从严治党,严格执纪问责;坚持长效管理,防止问题反弹。指出的问题,证明我村在小微权力运行规范上存在问题,接下来,我们将应该按照小微权力运行规范要求,规范村级工程项目的实施,坚定不移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项目工程监管、严把财务关,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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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党的领导方面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村两委班子成员共有9人,职数配备相对偏多。班子民主方面和相互信任方面还有待于加强。党建工作缺乏计划性,如无20xx年党建工作计划。

整改措施:加强班子党性修养,邀请镇班子成员作党章党规党纪的专题党课,切实提高村班子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间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切实做到充分沟通交流,提高村两委干部的办事能力和工作执行力;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前瞻性,做到事前有计划、事后有总结。

责任人:xxx xxx

完成时限:2019年1月

(二)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1.党内组织生活记事本记录不规范、不完整。如20xx年的支部会议商讨的全部为村务工作事宜。2.固定主题党课活动开展不正常。20xx年仅有1-3月记录。理论学习时间不足,没有达到一半要求。如2017年全年仅为一次,未发现支部书记上党课内容。

整改措施:强化各网格支部和党建联络员的教育管理;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健全和坚持村支部的各项工作制度;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因地制宜开展活动,并及时做好登记。按《“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工作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深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规范主题党日活动,提高党员的参与率。

责任人:xxx

完成时限:2019年1月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1.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不强开展党员廉政教育不深入。廉政谈话制度执行不到位,检查中未发现谈心谈话记录。在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仍有不规范的现象存在。村级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谨,款项支出不够规范,存在廉政风险隐患。2.内部管理不严格。民主决策执行仍有不到位,以村两委会决议代替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事项仍有发生,本届村干部工资及补贴很多村民代表、小组长不知道村干部工资标准。争取上级项目较多,但项目管理不够到位,特别是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监管不到位,存在廉政风险。3.村监会履行监督管理责任不到位,村监会记录本上具体监督内容很少,村监会成员对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有关内容了解不够。

整改措施: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要求,实施“两个责任”量化工作;坚持镇纪委对村两委会成员党风廉政的定期约谈制度,抓实党风廉政教育;主动参加上级组织的村监会主任和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村级财务知识水平;支持村监会开展民主监督作用,全面落实“五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

责任人:xxx

完成时限:20xx年x月

(四)村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1.大额支出转账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如青苗款支付现金138955元20xx-176#等。2.支出票据手续不够规范。如20xx年多张发票,收据“xxx”未签日期了;审核单证明人未签字20xx-12#,20xx-90#;多张凭证“马根龙”签字笔记相差较大20xx-21#,20xx-54#;发票经办人未签字20xx-22#;拆房补偿款未附协议20xx-23#,20xx-103#;村官补助无会议纪要20xx-93#等。

整改措施:加强对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流程图的学习,按照《xx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规范完善村级财务的民主决策、预决算、审批审核等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票据审核,严控大额现金支付。

责任人:xxx xxx

完成时限:20xx年1月

某某镇某某村总支部

主题村级八五普法工作心得体会三

一、会人员管理及职责

1、为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对村级财务实行以会计委托制为核心的“五统一”管理工作。“五统一”即在坚持村级团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财务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受村委会的委托,以镇为单位实行统一财务制度、统一审核记账、统一票据、统一财务公布的资料和时间、统一建档管理。同时逐步推进村级会计电算化工作。

2、镇设立村帐镇代管办公室,隶属经管站管理,配备专职代理会计,实行持证上岗,负责各村的票据审核和会计核算等工作。会计核算范围包括各村团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收支情景,村下属公司的收支情景。各村必须配备一名报账员,村报账员理解镇经管站的工作管理和业务指导。

3、镇代管会计工作职责:按财政部印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的要求建立账簿,设置会计科目,正确处理会计业务,把好财务审核关,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公布单,对村报账员实行业务指导,协助各村做好财务工作。

4、报账员职责:村报账员主要负责管理村级财务收支、财物管理、村级统计、各项承包合同管理和土地征用结算等工作,并按季做好财务上墙公布,理解村民监督。

5、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经济政策、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按时处理账务,定期核对现金、盘点物资,做到账实、账款、账证、账表五相符。

6、村干部要支持财务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保证财务人员行使其工作权利,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坚持原则的财务人员。同时要坚持财会队伍的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撤换。村报账员的任免和调换,应由镇经管站提出意见,村两委会团体讨论经过,同时将讨论结果报经管站备案,并按规定办理交结手续,编制交结清单,并由经管站和村财务主任现场监交,在未办清交接手续前财会人员不得离职。

7、会计核算制度应按照《会计法》和《村合作经济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会计册账及各项登记簿,做到记账规范及时。各村报账员设在现金、存款记账、债权债务备查簿和各种经济合同账。记账做到日清月结,每月5日前各村报账员向经管站核报收支账目,同时盘点现金、存款余额。

1、村级财务活动实行预决算管理。各村在编制预决算时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的原则。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经济情景,并进行财务分析。

2、财务预决算包括年度综合预决算和单项预决算。重要项目和工程实施,必须实行单项预决算。财务预决算由村两委会讨论提出,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经过,并在公开栏中公布。预算实施过程要在公开栏中一并公布,理解群众的监督。根据预算实施情景,可按编制程序作必要的补充和修改。决算必须向村民公开。

3、财务预决算必须报经管站备案。镇经管站要在每月审核的同时,对预算执行情景进行定期专项检查和分析,年终对决算进行审核。

1、各类票据要有专人保管,建立登记簿,进行登记管理。保管和使用过程中,不得遗失,谁遗失谁负责。

2、村级收据统一使用“xx经济开发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专用收款收据”,各村不得自印或向外购买收款收据。严格实行收据领购制度,做到限量领购,原则上各村每次收据领购数量不得超过一本。村报账员使用收据向经管站领取,收据用完后,采用以旧换新的办法,收据存根由经管站统一存档保管。

3、各村的一切支付必须取得合法的、规范的原始凭证。自制凭证统一使用付款单,工资报销单和差旅费报销单,各种付出发票必须具备经手人、证明人和审批人签名,并注明用途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对违反财务制度的票据报账员有权拒绝支付,会计不得入账,对不贴合规定手续的付出发票,会计、报账员有权要求补充更正,另外对所有开支能取得正式发票的一律凭正式发票报账,不得以便条(收据)报账,严禁各村记账。

上述各项非生产性开支严格执行上限控制,遇特殊情景(如:发展团体经济等)确需超额开支,需按以下程序操作:各村根据自身团体经济年收入情景按10%比例提取用于超额开支部分,并采取“一事一议”办法处理,即先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过后报镇蹲点领导以及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后在提取资金中列支。

1、严格执行权、账、钱分管制度。财务审批人只管审批,不管钱、账。会计只管账不管钱,报账员管钱不管账,非报账员不得保管团体现金。

2、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收坐支现金,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现金。

3、村要加强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库存现金严格控制在5000元以内,超额应及时对存入银行,如出现失窃或短款,报账员要负赔偿职责。报账员严禁私自出借现金,严禁挪用公款,各村(场)禁止另设小金库和账外账。

4、村干部因工作需要预借资金时,须经财务审批人审批。公务完毕后预借款必须在七天内结算,不得借故拖欠占用。

5、村团体不得为个人或单位作贷款经济担保。对公款私借及担保的,应由谁批准谁收回,收不回的由审批人偿还。

6、加强结算资金的管理,及时清理应收、应付、内部往来等款项。对各项拖欠款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催收,并对账外拖欠款及时纳入账内管理。对一时无法收回的,应订立还款协议限期收回;确实无法收回的,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由村团体提书面意见,报经管站备案。对各种应付款项要定期清理,按时偿还并及时化解不良债务。村团体不得擅自举债、借债搞公益事业或建设新项目,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经过。

7、加强资金账号管理,各村(场)原则上只允许开设一至两个银行帐户,银行账号仅为本单位经济业务服务,不得为其它单位和个人过账。如需特殊情景需为其它单位和个人过账,需收取必须管理费(按资金额的2%收取)

1、村(场)书记主持重大财务开支的审批原则,把握村(场)财务收支情景,按月集中村(场)干部审查一次财务收支,负责审批村(场长)主任经手的开支发票。

2、村(场)财务实行村主任(场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支出审批制度,规范审批手续,实行村(场长)主任一支笔限额审批书记核准制度,实行先审后批,对不合理开支有权拒绝审批。

3、审批权限:单笔开支在2000元以下的,由村主任审批、村书记核准;单笔开支在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经村(场)两委班子团体讨论经过后,由村主任审批、村书记核准;单笔开支在10000元以上的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谈论经过并报镇经管站审核后由村主任审批、村书记核准。

1、村收支票据每月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经管站审核后,由代管会计入账,对不贴合要求的,要及时退回并作出妥善处理。

2、支出票据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报账。凡支出发生后二个月不报账的,无特殊原因的一律不得再审批报销。

3、非报账员代收各种款项的,应在收款后三天内向报账员结清。

4、各村的一切建设项目资金支付都必须有合同,预决算单、竣工验收报告单、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否则不得入账。

1、会计要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逐项登记管理。

2、固定资产的更新购置,应根据财务计划办理。固定资产的报废、变更等重要事项须报经管站审核备案;作价转让的要合理估价并公开转让,并及时收回价款。

3、村团体的固定资产的承包或租赁,应经村团体讨论决定,由村合作经济组织办理承包、租赁手续、签订书面合同,并按合同规定及时收缴承包费或租金。重大的固定资产承包或租赁实行公开招标。合同期满,应对承包租赁的固定资产进行检查验收,造成损坏或损失的,由承包人或租赁者负责修复或赔偿,防止团体资产流失。

4、要确保团体财产的安全完整。各村(场)不得团团体财产抵押贷款,为他人担保。

1、村(场)要严格按照《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做好团体资产发包和租赁工作。

2、村团体资产的发包、租赁及工程建设项目等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经管站备案。其中数额较大的工程发包建设项目必须按镇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

3、村报账员应根据合同设立承包合同台账,明细登记合同的兑现情景。对年终合同兑现有困难的要求其办好欠交承包款或减免手续,并及时入账。年终各项承包合同兑现率要求到达95%以上。

1、村民主理财小组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村民理财小组的成员一般3-5人,村两委班子不能兼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民主理财小组要认真听取和反映全体村民对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提议,按期每月召开民主理财会议,切实履行职责,监督财务制度的实施。进行财务审查。

2、各村(场)要实行财务公开。村级财务公布表须经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签名,并报镇经管站审核后方可公开。

3、各村(场)的财务按季上墙公布。村(场)的年度预算计划、决算报告、各季财务收支明细、村干部工资补贴、基建项目和固定资产购置、承包办法及指标等项目要逐项及时公开。

4、各村(场)的`年度预算计划、决算报告、财务收支明细、重大基建投资和大型资产购置计划开支,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报镇备案后方可实施。

5、财务公开除上墙公布外,并可采取会议、广播等多种形式,其公布资料须保留十五天以上,公开栏旁须设置意见箱,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经管站汇同镇纪检、财政部门每年对村级财务进行一次全面审计,一经发现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发现一齐查处一齐,违纪金额全额上缴镇财政,对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镇代管会计、村报账员应按有关规定登记各种账簿,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力争数据准确,并分类编号、装订、归档保管。村财务档案,如账册、凭证、报表、各类合同、土地承包资料、有关文件都要每年整理装订成册。保管年限按上级档案保管年限规定执行。对装订成册的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

2、镇经管站建立村级财务档案室,实行统一归档管理,一村一柜。村级会计资料集中保管为十年,期满后逐年返还给各村(场),由村(场)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落实专人管理。

3、严格档案查阅使用手续。除业务主管部门、执法机关履行公务需要查阅档案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凡要查阅村级会计档案,须经经管站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将查阅情景作书面记录。

4、严格遵守保密纪律,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

5、财务档案保管期满需销毁的,应编制好销毁簿册,报镇经管站批准,并派人监销。

村级财务发生下列情景之一的,应立即报镇政府和镇经管站:

1、发现贪污挪用公款现象。

2、发现报账员现金、有价证券或财务档案等被窃事件。

3、发现对外进行经济担保现象。

4、被有关部门查封银行账户的。

5、其他须报告的重大财务事项。

重要事项报告必须真实可靠,在口头汇报的同时,并报送书面报告,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十三、本财务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以前的财务制度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如上级对村级财务管理有新的规定按上级文件为准。

主题村级八五普法工作心得体会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村级运转经费管理,确保村干部待遇落实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共邵阳市委印发的《邵阳市村干部管理办法》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村级运转经费是指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农村税费改革对村转移支付资金和其它用于村级组织运转的经费。

    第三条 村级运转经费的管理坚持村帐乡管、专户核算、专款专用、方便报帐的原则。

    第四条 村级运转经费的管理由县财政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经管局等部门履行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 村级运转经费的分配、使用

    第五条 县财政预算的村级运转经费由县财政局根据核定的现任村干部基本误工补贴额和符合条件的离任村主要负责人生活困难补助额,综合考虑农业人口、计税面积、村民小组数、党员人数等因素,每年初分村下达到乡(镇)。

    第六条 村级运转经费应主要用于村级组织办公、开展活动、保障运转及其他有关合理开支。使用范围包括:

    1、发放现任村干部基本误工补贴和离任村主要负责人生活困难补助;

    2、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公用经费,村计划生育协会、妇联、老龄、共青团、民兵、综治、调解等村级组织的活动经费;

    3、村级班子换届选举的相关支出;

    4、其他村干部、农村党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参加村级活动的误工补贴;

    5、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建设、修缮、维护经费;

    6、订阅报刊杂志和学习资料费用;

    7、经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同意,村干部、党员接受教育、培训的相关支出;

    8、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村干部的奖励支出;

    9、其他符合规定的支出。

    以上项目中,现任村干部基本误工补贴和离任村主要负责人困难补助按照全县统一核定的标准发放。其他支出项目的开支标准,已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暂无明确规定的,由乡镇根据财政财务开支规定细则和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制度,报县财政局备案。 

第三章 村级运转经费的管理

    第七条 各乡镇成立村级运转经费管理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任组长,分管组织工作的党委委员、分管财政工作的副乡(镇)长、分管农业工作的副乡(镇)长任副组长,财政所长、农村经济管理站长及其他有关人员为成员,负责本辖区内村级运转经费的管理工作。乡镇财政所、乡镇经管站要加强工作配合,配备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好的财会人员负责村级运转经费管理和核算。

    第八条 现任村干部基本误工补贴和离任村主要负责人生活困难补助由县财政局通过中国农民补贴网络统一打卡发放到人,乡镇分村核算。现任村干部基本误工补贴按照各乡镇对村干部的年度考核结果,确定每名村干部的发放金额。离任村主要负责人生活困难补助按照《邵东县离任村主要负责人生活困难补助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其它村级经费采取封闭式运行的办法。乡镇财政所在银信部门设立“村级运转经费专户”,乡镇经管站在银信部门设立“分村运转经费专户”。乡镇财政所在每个季度规定时间将村级办公经费拨入各村专户,各村定期到经管站报帐。

    第九条 村所有开支须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并加盖“村财务会审专用章”后,方可报销入帐。

    村级运转经费开支情况每半年向群众公布一次。

    第十条 村级运转经费开支报批程序如下:

    1、支出经办人将支出发票交村财务负责人,办理审批签字;

    2、村民主理财小组对各项开支进行会审,对符合规定的票据加盖财务会审专用章;

    3、村财务专管员将会审通过的开支票据和报帐审批表(格式见附件)送乡镇经管站;

    4、乡镇经管站开出现金支票交村财务专管员;

    5、村财务专管员凭现金支票到银行或银信部门取款。

    村级运转经费不得借支。

    第十一条 乡镇经管站付款前应对村级报帐票据认真审核。对手续完备、符合规定的开支即予付款。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支出拒绝付款;对不按、《邵东县村帐乡(镇)管实施办法》所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审批的支出凭证予以退回。对存在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支出,应及时向乡。镇村级运转经费管理领导小组报告。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挪用村级运转经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章 村级运转经费的核算

    第十三条 乡镇村级运转经费的资金流程:县财政局→乡镇财政所总会计帐户→乡镇财政所村级运转经费专户→按季拨付各村运转经费专户→乡镇经管站受理各村报帐。

    第十四条 村级运转经费专户的银行印章管理。各村在银信部门开设的村级运转经费专户,使用现金支票,预留村委会公章印鉴和乡镇经管站站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和村财务专管员个人印鉴。

    第十五条 乡镇财政所的相关会计核算按“乡财县管乡用’’有关规定办理。

    乡镇总预算会计收到县国库拨来村级运转经费时,借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贷记“补助收入—村级组织支出补助-村运转经费’’科目;将资金拨付乡镇“村级运转经费专户’’时,借记‘‘一般预算支出-村级组织支出补助—村运转经费”科目,贷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收到县里下发的“观任(离任)村干部补助打卡分村汇总单”时,借记“一般预算支出-村级组织支出补助—现任村干部补助(或离任村干部补助)”,贷记“补助收入—村级组织支出补助—现任村干部补助(或离任村干部补助)”,同时将“现任(离任)村干部补助打卡分村汇总单”分别复印交乡镇财政所村级运转经费专户会计和乡镇经管站作帐。

    乡镇财政所“村级运转经费专户”会计的帐务处理。收到总会计拨入的村级运转经费,按村设立明细帐,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拨入经费—村级组织支出补助—**村—公用经费”科目;将资金拨付各村“运转经费专户”时,借记“经费支出—村级组织支出补助—**村—公用经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总会计传递的“现任(离任)村干部补助打卡分村汇总单”时,借记“经费支出—村级组织支出宁i、助—**村—现任村干部补助(或离任村干部补助)”科目,贷记“拨入经费—村.级组织支出补助—**村—现任村干部补助(或离任村干部补助)”科目。

    第十六条 乡镇农村经济管理站的帐务处理按《邵东县村帐乡(镇)管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办理,分村设帐,及时反映、纪录各村运转经费收\支、存情况,按季向乡镇村级运转经费管理领导小组和财政所报送报表。收到财政下拨各村的村级运转经费,借:银行存款,贷:补助收入。收到村里的支出票据开出现金支票,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收到现任村干部误工补助和离任村干部困难补助打卡花名册记入相应村的收入、支出科目。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人为设置障碍,干扰、刁难村级运转经费正常使用的,由相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限期内未整改到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八条 截留、挪用村级运转经费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分处罚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对虚报冒领、套取村级运转经费的,;经发现,除追回资金外,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其他村级经费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经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主题村级八五普法工作心得体会五

按照科学发展、“四化同步”、城乡统筹和“三农”优先的要求,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目的,以乡村规划建设为引领,以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以示范带动发展为突破,以镇村为主体,以创新社会管理为保障,着力培育和建设一批特色鲜明、村容整洁、环境优美、基础完善、生活殷实、乡风文明的“美丽乡村”。

从20xx年开始,全镇共选取王庙村、黄沟村、柴林村、桑村村等3个村庄作为“美丽乡村”创建试点,力争通过3年努力,到20xx年底这3个村庄通过考评验收,全镇“美丽乡村”建设整体水平有明显提高。自20xx年起,在总结创建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继续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其他村庄,进行分类、分批整治改造建设,逐步使“美丽乡村”建设转入常态化。

(一)推进村庄建设。

一是编制建设规划。试点村要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需要,依据小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配套”的要求,科学编制详细、明确、可行的建设详细规划,明确在产业发展、村庄整治、农民素质、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目标和措施,规划编制要按照尊重自然美、注重个性美、构建整体美的要求,充分考虑人口变动、产业发展等因素,预留建设发展空间。既要考虑当前农民生产生活所需,又要考虑农村人口、环境的综合承载能力;既要考虑农村水、电、路、气、厕、卫等设施综合配套,又要重点突出文化、卫生、环境保护等较大公共设施项目的有序、有效安排。

二是科学改造提升。按照村庄建设规划,优化村庄路网布局,合理设计主要街道、小巷胡同,打通村内断头路。结合乡村文明行动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推进农村危房、旧房、空心房改造和墙体立面整治,装扮美观舒适住宅,改善农户住房条件。推广应用农村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配套庭院环境卫生设施,全面完成改厨、改厕。鼓励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新房,严格管控无序违章建房,从严查处违章违规建房行为,促进村庄整体风貌协调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三是建设新型社区。把“美丽乡村”建设和创建新型农村示范社区结合起来,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推进合村并点,集中连片规划建设一批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新型农村示范社区。按照“配套、完善、提升”的要求,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周边环境建设,增强社区服务农民的能力。

(二)整治村容村貌。

一是提升硬化水平。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开展村庄主次干道硬化。主街硬化率达到100%,小巷硬化率不低于70%。主街两侧铺有路沿石,街巷建有排水设施,形成纵横有序、便捷舒适的村内路网。

二是提升绿化水平。加快村庄园林化、庭院花园化、道路林荫化建设,积极倡导庭院绿化,鼓励农民栽植经济林木、观赏树木。推进路旁、水(渠)旁、村旁、宅旁等“四旁”绿化,配建街头绿地和小游园,形成四季有绿、三季有花的多层次立体绿化效果,村庄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

三是提升亮化水平。对村内主要街巷及公共场所,采取各种方式实施亮化工程,有条件的村庄应安装太阳能路灯。加强对公用照明设施的管理维护,提高夜间照明效果。

四是提升净化水平。建立村内卫生日常保洁机制,推行“户收集、村集中、镇街运转、区处理”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方式,按每5-10户不低于1个的标准配备垃圾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密闭式垃圾收集箱、垃圾清运车;设立环境卫生专管员及环卫清洁队伍。同时,全面清理村庄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推行“三堆两垛”(沙土堆、粪便堆、杂物堆、柴草垛、砖石垛)定点存放。妥善处理并积极利用禽畜粪便,鼓励村民使用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五是提升美化水平。对村内主要街道两侧建筑、墙壁进行统一整洁或粉刷,合理布局宣传栏、文化墙等,形成整洁有序、特色鲜明、实用美观的景观效果。整治村内影响观瞻的陈旧电线电路,坚决杜绝乱扯乱挂现象。

六是提升饮水安全水平。加强对分散式水源的卫生防护和周围环境的清理整治,构建户户通的自来水管网,保证自来水供水入户率达100%,水质合格率达100%。做好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置,科学建设一批净化池、氧化塘,有效降解水质污染,生活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三)完善服务设施。

一是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基本达到“七室两超市一广场”标准,即具备综合办公室、综合活动室、综合服务室、卫生室、文化室、警务室、调解室、生活日用品超市、农资超市和村民文体活动场所等功能配置,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科学布局建设学校,鼓励社会力量在村内兴办幼儿园、托儿所。推动金融服务网点向试点村延伸,鼓励有条件的村设立金融服务网点,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二是完善信息服务体系。推进有线电视、宽带村村通和户户通工程,探索建立村级信息综合网络服务平台,开设党务村务公开、政策信息发布、农业技能培训、市场供需动态、社会治安管理、灾害预警防治等信息服务栏目,设置村民意见建议箱,设立阅报栏、科普栏、宣传栏、社情民意反馈栏。

三是完善“五员”服务体系。设立政策宣传员、市场信息员、农技指导员、纠纷调解员、电教推广员等“五员”,强化政策、农资、科技、金融、市场信息等支持,增强服务农户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宣传力度,进一步简化费用交纳、报销、领取等手续。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建设一批农村托老所、幸福院等,提高农村养老服务水平。科学使用农村村集体收入,重点用于村集体开支、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和困难农民生活、医疗补贴等。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等财产性权利。

五是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在村内主要道路和重要部位、公共场所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实现“电子眼”监控体系无缝隙覆盖。建立村民自治联防组织,实现夜间巡防常态化。

(四)发展农村经济。

一是深入推进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鼓励发展土地合作社,推进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品牌化发展,大幅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引导土地有序流转,积极培育特色集体农场、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优先在试点村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确权颁证工作,推进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改革和农村资产产权化改革。

二是积极发展特色产业。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深入实施“一村一业、一村一品”工程,打造特色专业村。充分利用农村自然景观、田园风光,重点建设高标准的主题农庄和农家乐。大力发展自助采摘游、城郊休闲度假游、生态农业观光游、民俗风情体验游等各具特色的乡村旅游业,推动乡村生态旅游业发展。积极培育农村服务业,围绕加强产业服务,积极开发餐饮、住宿、交通等三产服务项目,适度发展短途物流、设备租赁、劳务输出等配套产业。

三是扶持农民就业创业。实施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培育一批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增强农民创业就业能力,加快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现代职业农民。完善和落实农民创业小额贷款担保、财政贴息等政策,扶持农民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

(五)倡树文明乡风。

一是弘扬乡土文化。发掘、保护、开发农村优秀民间文化资源,加强对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的保护,推动民间传说搜集整理、民间艺人技艺传承,弘扬具有地域特色的农耕文化、山水文化和民俗文化。

二是加强教育引导。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四德”教育、生态文明知识普及教育,健全村规民约,强化组织机构和制度落实,营造浓厚教育氛围。

三是开展示范创建。突出抓好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组织文明生态示范户、致富创业带头户、敬老模范户、子女教育模范户、计划生育模范户、“五型家庭创建”(和谐型、致富型、美好型、学习型、诚信型)等创星评比,建立动态考评机制,颁发并悬挂农户家庭星级评定匾牌。结合实际开展弘扬传统美德实践活动,引导农民破除陈规陋习,培育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四是强化村民自治。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村民议事、村级财务管理等自治制度,加强农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建设,提高农村社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营造和谐的农村社会环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桑村镇“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镇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办事处和镇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村建办。领导小组抽调村建、环保、农业、林业、畜牧兽医、水利、卫生、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业务人员组成“美丽乡村”创建专家指导组,负责对“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

二是完善投入机制。有效整合各方面的资金,建立完善政府财政投入、村级自筹和社会多方支持三位一体的“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保障体系。镇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各创建试点村予以奖励。要加强对涉农资金、项目的整合,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统筹管理使用”的原则,集中对创建村进行投入。要调动各方面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投工投劳,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公民投资或捐资建设,多渠道、多元化筹集“美丽乡村”建设资金。

三是强化考核奖惩。镇政府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实行月调度、季督导、半年通报、年度考评,创建期满总评、验收和表彰。对通过年度考评的村兑现资金奖励,对通过总评验收的村,由镇报区,由区报市命名为“枣庄市美丽乡村”。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镇街,给予通报表扬;对未完成建设任务的镇街,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树优资格,并责令继续做好工作,直到全面完成创建任务。

主题村级八五普法工作心得体会六

我们乡饮乡党委认真按照上级部署,把村集体经济发展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中之重,当作事关全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项重大举措来抓,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多策并举,抓好落实,多渠道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取得初步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我乡村级集体经济普遍薄弱,近几年来,从乡党委、政府到各村两委都认识到了发展集体经济的重要性,做了一些有益探索,取得一定的效果。全乡15个行政村,5万元以下的全部转化,10万元以上的2个,占13%。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主要是机动地承包及闲置院落租赁。全乡15个村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债务,有的村高达150多万元,全乡债务总额为1158.9万元,平均每村77.3万元。债务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原来集体办企业亏损,公益项目建设投资,应收未收而借款等产生的,各村也采取了一定的方法化解村级债务。主要是拍卖闲置资产还债,债权户或单位协商降息或停息等办法。

(一)政策扶持,创优环境

乡党委制定了资金、土地、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为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强力支持。对于集体经济薄弱的村,一是制定了发展计划。乡党委组织力量对这些村进行了深入的调研摸底,特别是摸清1

了集体经济发展缓慢的主客观原因,实行逐村“会诊”,做到心中有数,帮助他们理清发展路子,制定出详细的发展规划,并把任务指标细化分解,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实行政策倾斜。各涉农部门的扶贫项目、开发项目、招商引资项目,科技部门的信息、技术等,有计划有重点地向薄弱村集中。今年,我乡争取到了高标准良田项目。项目总投资1280万,在基地安排上,我们重点选择了崇化村、沙河村等集体经济较弱的村,带动其发展。对发展较快、后劲比较足的村,一方面,制定好发展规划,坚持高标准规划,高标准发展。另一方面,用政策推动。对成绩比较突出、年年都有新发展的村支部书记,给予一定的政治经济待遇。

(二)开阔思路,选准路子

一是利用各种合作组织增收。合作组织是实行“民办、民管、民受益”的组织,这种组织形式既不同于“公司十农户”这种买卖对立的契约关系,也不同于村和农户的千刀割不断的关系,既可以把村两委解脱出来,让群众唱主角,也可以让村级组织通过服务增加收入,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有效形式。乡饮粮食和饲料合作社探索出了一条既增加群众收入又增加集体收入的路子,依托粮食和饲料合作社,各行政村又成立了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站,对农药、化肥、种子等生产资料供应站批量购置,以低于市场价销售给社员,既让社员得到了实惠,也增加了村集体经济收入。柳云村还组建了西瓜合作社,为种植户提供西瓜产前、产中、产后的大棚原材料、肥料购置,育苗、田间2

生长期间管理技术指导,西瓜销售服务,通过合作社经营每年可增加集体收入2万元。

二是盘活闲置资产增收。乡里针对行政村合并以及各村小学设置调整后出现的闲置院落,进行集中清理,指导各村采取拍卖、承包等方式盘活变现,增加集体收入近万元。金马村把闲置院落与招商引资相结合,把原金马小学以每年2000元的租金租赁给恒新鞋业公司,安置闲散劳动力60多人。利用原东金马村委院搞玉米秸秆加工,以房屋入股分红,年增加收入4000元。崇化村对荒滩、荒沟、场院等进行开发整理,新增土地面积50多亩,全部承包到户,每年为村集体增收4000多元。

三是培育“绿色银行”增收。植树造林是一项投资少、效益稳、易于操作管理的好路子。特别是乡饮目前已发展速生丰产林3万多亩,群众对植树造林的认识程度比较高。我们充分发掘和做好丰产林这篇文章,在完善道路林网,探索绿化权拍卖,责权利划分等方面深入进行探索研究,走出一条以林生财的成功路子。南赵村丰产林面积已发展到2000亩,其中集体所有500亩,可实现林木产值2000万元。并且积极搞好道路绿化,全村栽植树木20000多棵。树木由集体栽植,拍卖到户,群众管护,集体分成。目前已拍卖树木3000多棵,增加集体收入3万多元。

四是搞好对上争取增收。乡党委、政府引导各村发挥优势,搞好对上对外争取,对有价值的水利工程建设、土地复垦、沙河整治等项

目输入乡农业财源项目率,积极申报,增加了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八官村、崇化村、南赵村等7个行政村联合对上争劝村村通”自来水项目资金55万元,抗旱资金5万元。

五是推进土地综合开发增收。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新一轮驻地规划建设已经启动,城镇的扩规、扩容、改貌、升级,使得土地日益紧张。为此,乡党委推进合村并点,加快新型社区建设的同时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乡饮村充分发挥驻地村的区位优势,以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为突破口,以市场化运作和管理改革为手段,促进社会多元化投资推进驻地开发建设。去年以来,先后吸纳社会化城建资金3000余万元,开发建设面积6万多平方米。乡驻地食品站、蚕茧站、供销社、农具厂、兽医站、人民会堂、中心幼儿园、沿宁曲路商业开发、卫生院沿街门诊楼等一批重点项目相继开工建设,既盘活了大量闲置建设用地,又提升了驻地城镇化水平和承载发展的能力。

集体经济薄弱的村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历史原因,又有主观原因。我乡经济基础比较薄弱,乡村工业项目少,农业发展不均衡,又加之可用资源基本没有,形成了工业项目少、农业底子雹可用资源无的局面,严重制约了集体经济的发展。从主观上讲,干部思想不解放,思路不清晰,畏难发愁等也是主要原因。

村级支出主要有干部工资、五保供养、独生子女优待费、干部培

训、报刊征订、办公费用等。要维持村级运转,2000人以下的村每年约6万元,2000-3000人为9万元,3000人以下10万元,我乡2001年实行并村,村级规模大幅度增加,2000人以下的3个村,2000-3000人的10个,3000人以上的2个,大部分村面临入不敷出的状况,组织运转受到很大影响。

我乡现任村干部共109人,其中支部书记15人,支部书记报酬

8.6万元/年,乡财政采劝一卡通”统筹发放,其他村干部报酬23.43万元/年,村级自筹发放。退休村干部共114人,报酬10.7万元/年,村级自筹发放。另外,乡党委推行村党支部书记星级化管理,为村五职干部及时办理养老保险,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五、加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制度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向群众公布集体经济收入和开支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取得群众的支持。

二是积极推行村级财务由乡代管、村级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由农村财务“双代管”办公室对全乡村级财务进行统管,实行一月一审帐制度,严格控制村级消费性支出,保证村里的资金管好用好,提高村级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健全内部管理和民主理财机制,实行重大项目民主监督决策制度,避免出现投资失误,实现投资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016年我乡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共85.6万元,平均5.7万元/村,

都能够足额到位发放到村,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干部工资、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村级办公费、五保户供养等。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意义重大,但却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一是进一步增强各级对村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重要性的认识,列入考核目标,形成发展壮大集体的良好氛围。

二是出台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因地制宜,分类对待,逐步建立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良好机制,保障村级集体经济稳步发展。

三是加强教育引导,提高村干部特别是村支部书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能力。

四是建立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机制,依据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比例,逐年加大对村级的财政资金转移支付力度,切实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推动新农村建设。

五是协调金融部门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给予贷款方面的资金支持,缓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缺资金的“瓶颈”问题。

乡饮乡党委

2016年1月13日

主题村级八五普法工作心得体会七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维护村集体和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安徽省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村级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村务公开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辖区的村民委员会、村民组和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村集体)的财务管理。以农为主的居委会参照执行。村办企业执行企业财务制度。

第三条 市、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市、县、乡(镇)农经管理机构承担。

第四条 乡(镇)应成立村集体财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财务服务中心),接受村集体的委托,统管村集体财务,财务服务中心应在金融部门为村集体分立帐户,取消村级财务主管会计,村里只设一名报帐会计。财务服务中心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接受农经部门和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财务服务中心会计和村级报帐会计应当经县级以上农经、财政部门业务培训,通过业务考试、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

第六条 财务服务中心会计人员职数根据乡镇规模和业务量的大小由乡(镇)人民政府确定,但最多不得超过3人。原已实行"村帐乡管"在乡(镇)农经站工作的专业会计转入财务服务中心,人员不足的可从现有村会计中择优聘用,具体聘用办法由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制定。财务服务中心主任由乡(镇)从事农村集体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的国家干部兼任,其工资福利不得从村集体财务列支。村集体财务服务中心的会计人员报酬从各村管理费中分摊列支,村集体收入较少的乡(镇),由同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会计人员报酬标准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意见,报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审定。

第七条 财务服务中心应帮助村集体根据收支平衡原则,提前编制年度财务计划。财务计划主要包括:财务收支、资金(资本)管理、生产经营、公益性建设及其他基本建设、固定资产购置、收益分配等。财务计划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会计年度结束后,财务服务中心应当在次年的元月底前将各村上年的财务计划执行情况书面提交村两委和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审议无误后,由村委会或集体经济组织于次年2月底前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第八条 村集体要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可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兼任),建立民主理财制度。

第九条 村集体必须依法、合理组织收入。收款时必须使用合法票据。一事一议筹资使用省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其他票据由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所有票据应由专人保管。

第十条 村集体收入主要包括:㈠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㈡集体统一经营收入;㈢发包及村办企业上交收入;㈣土地补偿收入;㈤捐赠款、救济扶贫款;㈥上级拨款(包括财政对村级专项补助资金);㈦投资收益;㈧其它收入。

第十一条 村集体资金的使用应坚持规定的用途。土地补偿及其它非专项用途的村集体资金,主要用于生产投资、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办理农民养老和医疗保险、农村困难户的补助以及兴办村内公益事业。财政对村级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村(组)干部固定报酬和误工补贴、农村五保户供养和村办公经费。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必须专项用于所议的村内集体公益事业。村集体对上级有关部门下拨的款物以及接受社会捐赠、赞助的其他款物,应当分清资金(物资)来源及时入帐,专款(物)专用。

第十二条 财政对村级专项补助资金要按规定用途和比例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和挪用,财务服务中心应设立专户核算。

第十三条 年初,县(区)财政部门要根据村级规模、人口、集体经济收入水平和农村五保户变化等情况,提出财政对村级专项补助资金的分配方案,报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以文件的形式将分配结果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行政村。村级专项补助资金的分配方案应将各村的村级干部固定报酬和误工补贴、农村五保户供养、村办公经费分别列示。村干部的固定报酬分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和奖励工资三部分。村组干部固定工资和误工补贴、农村五保户供养经费分别确定到具体人或户,委托金融机构按季发放,实行"银卡制",一人或一户一卡;村办公经费和村干部的绩效工资、奖励工资由县(区)财政部门于当年的6月底和11月底分两次转入各村帐户。县级的村级专项补助资金专户年终不得有余额。

第十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对村干部实行年度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绩效工资和奖励工资的兑现挂钩。乡(镇)人民政府应于每年元月底以前(农历春节前)完成对村干部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知各村和财务服务中心,及时兑现绩效工资和奖励工资。

第十五条 财务服务中心应于次年的2月底前将村办公经费的使用和村干部绩效工资以及奖励工资的兑现情况书面报告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可使用会计报表形式,具体办法由县(区)财政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 村集体资金实行日常开支备用金和大宗支出事前报告制。村集体日常支出,可向财务服务中心申请一定数量的备用金,备用金数额由乡(镇)农经站依据各村经济状况和规模大小等因素确定,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大宗的支出,村要写出书面用款报告,经乡(镇)农经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方可拨付。

第十七条 村集体财务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一般性开支由村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大额开支由村两委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民主理财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后,由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重大投资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大额开支的数额和重大投资活动的范围由乡镇农经管理机构确定。开支的票据必须是税务部门监制的正规发票或其他统一规范的票据。村集体各项开支的票据必须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查,并加盖民主理财小组印章,经乡镇农经管理机构审核后方可入帐。

第十八条 财务服务中心为各村在金融部门设立的帐户,印鉴由村集体和财务服务中心分开保管,相互监督。

第十九条 村集体要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实行财务公开,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财务服务中心要于季度结束后10日内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由乡(镇)农经站于季度结束后的15日内在各村设立的固定公开栏上统一公开,并实行财务公开回执制度,由村财务负责人和民主理财组长在回执上签署财务公开意见,作为对乡(镇)农经站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财务服务中心应积极创造条件,实行会计电算化,财务公开的内容应提供由电脑打印的本期村财务收支明细帐,分别存在村委员、村民主理财小组和乡(镇)农经站备查。有条件的乡(镇)应将收支明细帐在固定的村务公开栏上张贴公开。

第二十条 财务服务中心应准确、及时、完整地编制季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农经站,并抄送村集体。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第二十一条 财务服务中心的会计档案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十二条 市、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具体审计业务由县(区)农经管理机构承担,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村集体财务的收支审计、村集体主要负责人任期和离任审计,以及村集体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等专项审计。

第二十三条 市、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财务服务中心的运转情况、档案管理、各项制度执行以及村集体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制度落实情况。

第二十四条 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按照本办法制定有关制度。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市财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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