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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路怒症心得体会报告 根据你在生活中的观察谈一谈路怒症可能有哪些具体表现(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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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路怒症心得体会报告 根据你在生活中的观察谈一谈路怒症可能有哪些具体表现(2篇)
2022-12-28 12:27:28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主题了解路怒症心得体会报告一

乙方:

陈某 身份证号:

乙方父亲:陈某某 身份证号:

乙方母亲:王某某 身份证号:

乙方于20xx年6月17日,在甲方木业厂上班时,因工作失误,造成右手大拇指受伤,导致“右手拇指末节甲中段以远毁损”,功能部分丧失。双方均认可该次事故为工伤。为了解决双方的劳动纠纷,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工伤待遇赔偿金4000元。该赔偿金包括:①乙方因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薪金、②生活护理费用、③住院伙食补助费、④一次性伤残补助金、⑤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⑥伤残就业补助金、⑦营养费、⑧继续医疗费用、⑨未发的20xx年5、6月份工资、⑩其他因本次事故应当支付的费用。

二、在支付上述费用后,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职责。乙方亦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或情形,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赔偿职责。

三、自即日起起,乙方自愿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关系。

四、乙方住院期间向甲方暂借4000元(出院时退回417元),用于住院治疗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该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他医疗费用已在本协议第一条中的赔偿金中作出补偿。

五、如有:①甲方不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约定支付赔偿金、②乙方不遵照本协议第二条履行之情形出现,视为违约,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

六、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均认可没有欺诈、胁迫、引诱或趁人之危等不诚实信用之情形。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盖 章) (签 名)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主题了解路怒症心得体会报告二

关于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加快网络立法的提案

目前世界互联网业发展迅猛,网络已成为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xx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5.64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2.1%。可以说,互联网已全方位、多层次地介入了人们的社会生活,产生着日益广泛的公共影响力。当然,互联网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一方面,它作为全民的信息发布、接收和服务平台,体现着社会舆论的公开化、多元化和直接性、便捷性的特点,促进社会民主化进程,督促有关部门及时了解民意,解决了一些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另一方面,由于网络具有开放性、隐秘性特征,在信息传播便捷的同时,网络平台上也存在着内在的缺陷和严重的隐患。

一、网络侵权行为严重。由于网络的匿名性,使人们在网络平台上可发布任何信息,包括虚假信息、散布谣言,使网络成为发泄私愤、扰乱视听、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和肖像权的工具。

二、网络不良信息泛滥。大量负面、攻击、诽谤及黄、赌、毒信息充斥网络,毒害网民,恶意中伤公民、企业和政府,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

三、以造谣生事、攻击他人和组织、谋取非法经济利益的“网络黑色产业链”甚至“网络黑社会”已成为社会毒瘤。“网络黑色产业链”、“网络黑社会”是一种有组织的网络犯罪团伙,对社会的危害性极大,引起全社会的深恶痛绝。企业、公民甚至政府疲于应付网络黑洞和陷阱,干扰了社会正常秩序,误导了民众情绪,损害着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行为,是目前网络亟需清除的毒瘤。

可以说,网络上的失德行为和违法犯罪活动导致网络平台的权威性、公正性和合法性严重缺失。虚假的、不良的、恶意诽谤的信息借“舆论监督”之名泛滥,使网络的某些空间成为违法犯罪的温床,网络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社会公众对杂象丛生的互联网现状表示担忧,要求尽快净化和规范互联网信息平台的呼声日渐增多。

目前,互联网的规范管理已日益受到国内外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有近百个国家和地区通过立法的形式加强互联网的有效管理。从20xx年开始,我国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关于互联网的经营管理办法》等诸多“办法”;20xx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但是,这些办法和决定尚未成为规范互联网行为的正式法。由于相关规定不全面,法律效率较弱,使得一些网络违法犯罪认定原则笼统、量刑较轻、打击力度不够,因此,我建议在坚持管放结合、引导为主、依法治理的原则框架下,加快网络立法进程。

一、建立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网络公民身份认证体系,实施网络实名制。

根据我国互联网的发展现状,必须以立法的方式建立规范、有效、便捷的网络公民身份认证体系。该体系可以借鉴我国金融信用体系的经验,由政府设立专门部门进行主导和管理,实行统一的公民身份标准、网络身份标准及各项相应的管理制度,为互联网上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和商业服务的安全有效开展奠定法律基础。

二、抓紧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网络电子签名法、网络舆论监督法等专门法律。

专门法律涉及到互联网平台的具体领域,各项专门法律的配套实施才能做到对网络平台依法管理的全覆盖,使网络环境的综合治理有效进行。

三、从法律层次上明确界定网络违法犯罪的裁量标准。

网络违法犯罪是一种新的社会现象。为了客观、公正、有效的甄别和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必须有明确、公正、可操作的裁量标准。为此,应尽快建立公正权威的网络违法犯罪的执法体系。

四、将电子证据列入《刑事诉讼法》的证据种类。

由于互联网的特殊性,网络违法犯罪一般是电子证据。而目前电子证据不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因此,网络执法存在着电子物证转换的实际困难。这已成为净化网络环境、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软肋。建议将电子证据列入《刑事诉讼法》的证据种类。

五、从立法层面加大对“网络黑色产业链”、“网络黑社会”的打击力度,根除网络毒瘤。

网络立法要划清个人违法犯罪和有组织的违法犯罪界线,制定相应的量刑标准,增强对网络有组织犯罪的震慑力和打击力。

网络立法涉及我国当前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在审慎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给网络监管一个法治的支撑点,使我国的互联网成为自由、公正、合法的有效信息平台和网络生活空间,为弘扬社会正气、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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