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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胜利心得体会和感想 扫黑除黑心得体会(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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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胜利心得体会和感想 扫黑除黑心得体会(7篇)
2022-12-28 13:07:14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2022扫黑除恶胜利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奋斗目标,在区委、区政府、卫计局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的思想,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总体思路。既要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要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按照国家、省、市、区总体要求,通过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彻底清除安次区医院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医闹”等涉黑涉恶问题,使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从而实现全院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安次区医院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附件1)。为此项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全院各科室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及时反映职责范围内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政法机关调查取证;对政法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要及时整改完善,加强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严防黑恶势力滋生。

(1)对近年来各科室信访投诉中问题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事件,进行全面梳理,开展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2)干预、操控、把持、破坏医院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3)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4)在医院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黑恶势力。

(5)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院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6)全院各科室职工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

(7)医院工作人员在日常管理、医疗工作所涉及的所有领域中,所遇到的医疗活动、暴力抗法的涉黑涉恶线索。

(8)其他影响医院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院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的重大意义,成立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医院法定代表人或主任负责人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不断推动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向纵深发展。

(二)做好线索摸排。

1.拓宽线索来源渠道。要对医院各科室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其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梳理分析并提供案件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拓宽线索摸排方式。通过监督检查、暗访检查、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收集医院涉黑问题,把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找准,通过双向快速移动反馈机制报送黑恶线索。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逐一落实责任机构、责任人员,抓早、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加强跟踪督办。

3.建立线索移交机制。医院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对其业务范围内或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严格按照保密制度要求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通报涉黑涉恶线索。

4.建立信息报送机制。指派专人将发现的信息报送区卫计局。

(三)扩大宣传范围。医院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信息工作力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宣传活动。通过医院微信群、宣传标语等形式及时将扫黑除恶线索摸排精神传达到全院每名党员及职工,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要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2022扫黑除恶胜利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需要“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党和政府审时度势,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和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社会稳定的切实举措,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黑恶势力在不同时代、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特点,为此,必须要精准分析、因时制宜。当前,人民群众对社会稳定、人身安全、公共秩序、个人权利的诉求日益明显,黑恶势力作为平安社会的毒瘤,在现实生活中不断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秩序。同时,涉黑“保护伞”的出现助长了黑恶风气,更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基于此,《通知》将这次专项斗争提到了“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基层治理、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体现了党和政府向黑恶势力“开刀”的勇气和决心。同时,在实际运行中也利于在社会上形成高压态势,有效震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和谐安定有序的生活环境,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因此,扫黑除恶是时代所需,更具有突出的时代意义。

本文将从当前黑恶势力所呈现的新特征,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并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黑恶势力向政治领域渗透,企图操控、把持基层政权,践踏民主法制,激化人民群众与基层政权的矛盾。在部分农村、城市基层,一些黑恶势力通过威胁、贿赂等手段,逼迫、引诱国家党政机关干部及工作人员参加其组织的非法活动或者为其提供政治庇护和帮助,更有甚者利用组织的财力和势力进行形象包装,骗取政治资本,捞取政治光环,直接进入基层政权。

(二)黑恶势力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发展变化,黑恶势力已从传统的采砂、建筑等行业,转向物流、交通,再到非法高利贷放贷平台等领域。

(三)黑恶势力向隐蔽化转型,逃避打击能力增强。

1、黑恶势力从明显的暴力特征转向“软暴力”。早期的黑恶势力,具有明显暴力特征的杀人、伤害、抢劫、强奸等是其最基本的犯罪形式,但从近几年盛行的校园贷、现金贷、等网络贷款平台引发的一系列追讨债务的案例来看,有的是由黑恶势力操控,进行“软暴力”催债,如言语恐吓、跟踪骚扰等,他们对违约的借款人采用在学校闹事、电话骚扰亲友等方式给借款人施加精神压力,迫使借款人还钱,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危害。

2、黑恶势力已经从帮派化向公司化、企业化等表象合法的形式转变。如我院1月23日宣判的娄某、冯某等十人涉恶系列案件,被告人娄某、冯某、王某、刘某、彭某、孙某、张某、王某、邢某、于某等人为获得非法经济利益,自2017年以来,经常纠集在一起,逐渐形成了以娄某垚为首要分子,冯某、王某、刘某、彭某、孙某、张某、王某、邢某、于某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多次实施违法犯罪,通过向他人发放高利贷,收取高额利息、“好处费”、“实地考察费”和“违约金”等方式非法获得经济利益。为实现这一目的,上述被告人通过暴力讨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强拿硬要、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等方式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致使被害人无家可归,甚至被逼无奈服用农药自杀,严重危害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严重破坏辖区内经济和社会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3、黑恶势力的组织头目转向“幕后”。一些黑老大和涉黑组织不再直接实施暴力犯罪,有的临时雇佣社会闲散人员、流动人员作案。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需要具备的四大特征之一就是组织特征,而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否具备组织特征,要看该犯罪组织是否“人数众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组织结构稳定”。因此实践中,一些黑恶势力被抓获后,往往以实施犯罪的并不是组织成员来否认组织机构的稳定性,进一步逃脱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处罚。

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以下简称《意见》)第14条的规定,“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恶势力”三个基本特征:

(一)组织特征:一般为3人或3人以上,且纠集者、骨干成员相对固定,并且经常纠集在一起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实践中,通常聚合随机,组织松散。

(二)行为特征:主要表现在以暴力或威胁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和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三)危害性特征:主要表现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虽未达到(黑社会性质组织)称霸一方、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的程度,但也对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带来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根据上述规定,“恶势力”具有四个方面的特征:组织的相对固定性、行为的多次违法性、危害的社会影响性以及发展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雏形”性。

根据本院历年审理刑事案件情况,以下几类案件易转为恶势力组织犯罪。

1.寻衅滋事性质的恶性犯罪事件,易转化为恶势力组织犯罪。在本院审理的恶性犯罪案件中,发现寻衅滋事案件较容易转化为恶势力犯罪。如多人犯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罪的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在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或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严重扰乱和破坏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此类危害性大,突发性和不可控制性高。

2.聚众斗殴等团伙性犯罪频繁发生,性质恶劣。

本院审理的多数聚众斗殴案件,犯罪手段凶残,影响恶劣。此类犯罪参与人数多,规模大,有时还有持械斗殴,在区域范围内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在公共场所或交通要道多次聚众斗殴,给交通和社会秩序造成混乱。例如聚众斗殴罪。  

如被告人张某哲、焦某、张某玉、许某等九人寻衅滋事一案,被告张某哲等九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手段,在通化市东昌区范围内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1.司法机关联动执法,强力打击犯罪分子。驻村工作队员、驻村民警、村级警务助理、基层党组织等要及时排查矛盾纠纷源点,并逐级上报处置。司法机关对于涉嫌违法犯罪行动的,要坚决予以处置,体现法律的威严。尤其要加大对违法宗族活动的打击力度,但亦注重慎重处理群体性事件。对于被煽动人员以调解和教育为主,打击为辅。严格控制事态升级和发酵,将事态解决在萌芽状态。而对于已经涉嫌犯罪的事件,公检法要及时计入,并开展联动配合,将案件做扎实;让那些涉黑恶势力的案件在移送起诉时,能够予以有罪判决。做到在回应社会关注震慑的同时,展现法律严惩犯罪的决心。

2.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组织部门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力度,选派优秀干部到村委挂职,强化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同时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员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继续推进和执行“一村一警”等模式,完善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基层选举的公平公正。加强图书室等农村村民活动场所建设,将农民的兴趣吸引到健康丰富的娱乐休闲活动中来。

3.加大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司法机关多深入基层,送法下乡,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开展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的法律咨询和服务,使他们认清违法犯罪的危害,共同营造一个学法、懂法、守法并且用法的良好环境。多在校园开展法制宣传,在教育学生的同时,通过学生影响家长,达到共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的目的。

1.依法履职,严格审判。法院在注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做好政治站位的同时,要依法履职,用法律手段,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律的威严。对于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中发现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的,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予以查处。对于移送的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依法判处;做到不拔高也不降低对于涉黑恶势力犯罪的认定,并在量刑时与其他普通犯罪案件有所区别。对于已经认定的危害社会安定的黑恶势力犯罪,要坚决严惩,从重处罚,铲黑恶势力犯罪的滋生土壤。

2.开展巡回审判。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活动,不仅限于在法院机关开庭审判,还有将一些案发性高的民事案件、典型的犯罪案件拿到案发地进行开庭审判。做到以案说法,实践教育,使得以一案教育一方,积极展现法院对维护社会安定的决心。

3.强化协同配合,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与组织部、公安机关、检察院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做到整治黑恶,震慑犯罪、扩大影响、鼓舞群众。建议请示报告制度,派人负责对涉黑恶势力案件相关情况及时向上级法院和政法委报告,确保案件审判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2扫黑除恶胜利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为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对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积极发挥检察职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思想引领,提高认识。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多次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引导干警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基层政权,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政治高度上来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引导干警充分认识目前我县治安形势的严峻性以及人民群众对幸福获得感、安全获得感的迫切性;引导干警充分认识作为担负法律监督重任的检察机关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和使命。二是强化领导,形成合力。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刘建成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从晓、龙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金贵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龙伟兼“扫黑除恶”工作办公室主任。三是优化结构,提高效率。领导小组下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工作、统计数据信息、传达工作要求、汇总行动成果。“专项斗争”办公室成员由院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等七部门主要责任人员担任,制定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总的工作目标和各部门的具体工作,以及相应的责任人员,建立联络员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公诉、侦监部门为主体的办案小组,明确了“十个一律不准”的工作纪律和奖惩措施。

2、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打击力度

一是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典型案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我院侦监部门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提请批捕的涉恶犯罪案件34件74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33件72人,不予逮捕1件3人;公诉部门对涉恶案件提起公诉13件64人。如我院办理的何闵系列案件,发现自2015年起犯罪嫌疑人何某等人纠集在一起,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赌博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一个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并且为了逃避打击,该团伙制定了一系列的组织规矩,打击难度较大。我院侦监部门提前介入该系列案件,会同公诉部门与公安机关多次进行案件会商,召开联席会议,对案件的办理、取证等方面提出多条可行性建议,均被公安机关采纳,成功的摧毁了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13人。

二是严把批捕关,确保工作实效。我们始终坚持严把审查逮捕这一刑事诉讼的第一端口,健全四项机制,严把批捕案件质量关,杜绝捕后不诉,捕后无罪案件的发生。建立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对涉黑涉恶案件,坚持主动派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通过将审查逮捕工作关口前移,从源头上保证报捕案件质量。如办理的稂林科等六人寻衅滋事一案,我院侦监部门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仅用三天时间就完成了批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建立每案必讯机制。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批捕案件,坚持每案必讯,特别是对主要依据言词证据定案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进行重点讯问,全面核实案情。建立联系沟通机制。承办检察官收到公安机关报捕案件后,第一时间审阅案卷,针对案件定性、证据缺失等问题及时与公安机关承办人沟通联系,听取侦查机关意见,求同存异,指导公安机关承办人在审查逮捕期间调查取证,确保案件证据确实充分。针对争议较大的案件,邀请公诉办案人员介入分析,从严把握批捕条件。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守护公平正义。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追捕涉恶犯罪嫌疑人8人,追诉漏犯10人,纠正移送起诉漏罪13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发出检察建议1份,对一审判决提请上一级检察机关抗诉2件2人。

四是强化线索摸排,深挖涉黑涉恶线索。我院坚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坚持集中摸排与常态性工作推进相结合,通过多形式、多渠道拓展线索来源,确保线索及时精准,不留死角,形成长效机制。一方面结合宣传深入群众走访。安排专人,组建专班,集中攻坚,利用深入群众开展“大走访,大调查”活动,从重点打击的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另一方面结合办案职能主动排查。各业务部门根据自身的职能开展全方位地毯式摸排,并坚持成为一项常态性工作。侦监、公诉部门逐案认真排查梳理,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案件逐案进行分析研判;监所部门对看守所羁押人员、司法矫正服刑人员认真逐一进行筛查,深挖涉黑涉恶线索问题;控申部门从来访申诉活动中发现深挖涉黑涉恶线索。我院依法向公安机关、纪委监委和县扫黑工作部门移送涉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19条。

五是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内部联动。加强侦监、公诉、控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整合力量,结合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都办成“铁案”。健全信息共享、重大案件协商、联席会议制度。积极主动与公安、法院等单位沟通协调,不定期召开扫黑除恶衔接工作联席会,就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办案中遇到的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形成打击合力,确保把打击拳头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各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完善请示汇报协商机制。对于影响大、难度大、争议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涉黑涉恶案件,及时向县委和市院请示汇报,听取县委和市院的指导,确保精准打击,让每一起案件都经的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3、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有利氛围。

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形成全方面、多层次的法治宣传教育格局,努力营造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一是开展巡回宣传活动。组织宣传小分队利用宣传车,深入各乡镇所有行政村、重点区域、交通要道通过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关内容的宣传录音,在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巡回宣传。二是开展法律宣传活动。组织干警深入开展法律进单位、进村(社区)、进学校、进医院、进家庭、进企业、进市场、进景区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公告、设立举报信箱和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鼓励引导群众遵守法律,提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识,积极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三是开展新闻媒体宣传活动。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在衡东新闻网、衡东手机报、衡东发布等县内媒体进行宣传,定期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相关信息,大力开展“以案施法”宣传。四是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利用电子显示屏、条幅、宣传栏等进行扫黑除恶工作的宣传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截止今日,我院在全县范围内对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意义和打击重点进行宣传,在显著位置张贴扫黑除恶宣传漫画贴画60余幅,悬挂宣传横幅10余条,发放宣传册1000余份,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有力的舆论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起步早、措施硬,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通过调研,还发现存现一定的不足:

一是存在部分干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的问题。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各部门联动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情报共享还难以实现。

三、工作建议

1、认识要再深化,着力提高政治鉴别力。要进一步认真组织全体干警贯彻学习中央、省、市、县级上级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院的决策上来。

2、摸排要再细致,着力提高线索收集力。要坚持全方位开展摸排活动,安排专人对摸排的线索进行收集研判甄别,确保做到大范围收集、拉网式清查。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确保群众举报、投诉畅通无阻,切实保护好举报人的隐私。

3、氛围要再营造,着力提高宣传引导力。要充分利用检察外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的作用,安排专人管理运作本院的新媒体,及时公开涉恶案件的办理情况,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展示我院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在全社会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4、方式要再灵活,着力提高综合协调力。要进一步转变关起门来办案的老思路,积极主动同公安、法院等单位沟通联系,涉恶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努力将每一件涉恶案件办成铁案、办成精品案件。

2022扫黑除恶胜利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以扫黑除恶工作为龙头,统一思想、迎难而上,采取有效措施,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作为公安机关中心工作来抓紧抓实,作为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重要举措来抓紧抓实,打好严打整治主动仗,确保全县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扫黑除恶要做到统一思想认识,做到学习深一步、谋划早一步、工作前一步,扎实有序推进专项行动。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谐稳定,强势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切实做好犯罪嫌疑人的追捕工作,近日,根据局党委的安排部署,县公安局民警进一步加大情报信息的收集研判力度,认真对犯罪嫌疑人开展落地查证工作,并竭力做好犯罪嫌疑人家属思想疏导,积极规劝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争取法律的从宽处理。

下一步,我们将对近年来的案件线索、涉案在逃人员进行全面梳理,整合相关涉黑涉恶线索,落实责任,力争破获一批涉黑涉恶案件,捕诉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通过打击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打压黑恶势力的生存空间。总结经验,查找缺漏,加强措施,突出重点,全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02

我市各级公安机关严格按照区公安厅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本市社会治安形势,科学部署,统筹安排,多措并举,迅速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x月x日,公安厅领导xx在xx的陪同下,赴我市督导“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并对我刑侦工作开展调研及指导。

行动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00多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300多人,打掉各类犯罪团伙30个涉案152人,其中涉恶团伙14个98人,侵财类团伙12个38人,涉毒犯罪团伙4个16人,缴获毒品9700多克,查处治安案件380起,其中黄赌毒案件343起;抓获逃犯61人,其中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千名区厅督捕逃犯17人。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郭晓红组织召开全市公安局长会议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进行部署。

导,保证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市局制定了工作方案,下达了每个时间节点的工作指标任务,从县区局到各派出所,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和明确职责分工。

为掌握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行动情况,市局领导不定期到县区及机关单位进行督导。

市局督察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行动情况开展专项督察,督促检查各单位落实工作措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对工作不落实、工作滞后的单位责任人采取问责措施,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为确保专项行动打出声威,打出实效,全市各级机关紧紧围绕预定目标,突出重点,重拳打击,破案攻坚成效显著。

1、强化线索摸排,严厉打击涉黑恶团伙。各级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一把手亲自安排部署,亲自靠前指挥,切实做到有黑必打、有恶必除。

2、行动期间现行命案实现全破。专项行动期间,各级公安机关切实落实命案侦破机制,集全局优势警力,举非常之措,快速反应,多警联动,先后破获了张某云被故意伤害致死案、米某运故意杀人案,行动期间所发的2起现行命案全部破获。

3、重拳打击毒品犯罪。行动以来,全市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37起。

4、打击侵财犯罪战果明显。全市各级刑侦部门立足本职,密切联系各警种部门,多措并举,强化打击系列性、团伙性、跨区域侵财犯罪。

5、追逃成效突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通过充分利用各种信息系统,严格落实全警追逃责任,采取网上追逃、秘密摸排、架网守候等追逃措施,重点加强对区厅关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督捕逃犯的抓捕力度。行动以来,共抓获逃犯61人,其中区厅督捕逃犯17人。

1、严密社会面的防控工作。市公安局通过把巡逻防范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实行全警夜巡布警街头,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路段和其他治安复杂地区巡逻防控,压缩违法犯罪分子的作案空间,切实提高见警率。

2、加强对特殊行业、特种行业的管控及阵地控制,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充分发挥基础工作为实战服务的作用。

3、结合当地突出治安问题,适时开展各类专项斗争。钦南分局先后开展了代号为“春雷”的打击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吸毒人员大收戒行动及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整治统一行动等,进一步推进专项行动攻势。灵山县公安局开展了扫黄行动,对涉黄窝点进行重拳打击。

1、结合专项行动,切实开展防范各类违法犯罪的宣传活动。

走进全县中小学,向学生们传递校园安全、交通安全、禁毒宣传、防火宣传、防性侵犯宣传等安全防范知识。

2022扫黑除恶胜利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实现之年,是“深挖根治”决战决胜之年、“行业整治”动真除患之年、“长效常治”开局起步之年、“斗争成果”全面检阅之年。按照中央、省委、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经局党组研究确定如下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

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认识,持续学习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坚决防止“过关”思想、自满和厌战情绪,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政治定力推动专项斗争。坚持以上率下推动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责任,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到局党组工作议题,同研究、同部署,压实专项斗争政治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依法打击操控文化旅游市场黑恶势力,维护良好营商、投资环境,坚决克服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一)紧盯重点行业,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队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围全力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文化旅游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日常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主动承担好在文化旅游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监管,全面清查文化旅游领域内操纵、经营和涉及“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旅游行业出现的黑旅游团,欺客宰客、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在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游客服务中心等游客密集场所开展禁止“黄赌毒”警示教育,切实维护旋游市场经营秩序和游客合法权益。娱乐、演出、网吧等欺行霸市、充当保护伞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紧盯打伞破网,推动深挖彻查

坚持2020年“大伞破网”力度不减,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队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监督检查,及时掌握辖区内文化旅游领域的情况,及早发现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协调合作,深挖文化旅游领域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的保护伞和关系网,打击其利益关系链条,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文化旅游领域监管体系。

(三)紧盯线索核查,提高质量和效率

全面梳理中央督导组交办的重点案件和督办线索、全国扫黑办12337举报平台下发、中央部委督转、自行摸排、受理群众举报、成员单位移交线索情况,对于检查发现的文化旅游领域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向公安等相关部门通报,对文化旅游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等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提高质量和效率。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传播渠道,及时宣传报道文化旅游领域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结合自身优势,积极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有关“扫黑除恶”的相声、小品、戏曲等节目,引导人民群众形成“扫黑除恶民心所向黑恶犯罪人人喊打”的意识,激发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

梳理提炼专项斗争中成熟的经验做法,转化为操作性强的制度规范,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的长效机制。建立以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导向的评价体系,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安全感)民意调查。同时,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通过“12318”全国文化市场、“12301”全国旅游市场举报电话,检举揭发盗掘古墓以及倒卖、走私文物行为和文化领域行业欺压同行、称霸市场、强买强卖、扰乱行业秩序,黑旅游团,欺客宰客、强买强卖等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获取案件线索,推进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

2022扫黑除恶胜利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辖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xx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协同xx公安局、xx司法分局、xx交警大队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现将近期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xx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时传达省、市扫黑除恶会议精神,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为原则,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体系,坚决彻底从严处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从干部职工中抽调精干力量,积极与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对接,并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下发了《xx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成立了以xx党委书记为组长、xx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xx办公室主任为联络员,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在xx、xx小区、域内主要路段等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在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设置扫黑除恶公示栏,公开举报电话、邮箱,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通过宣传活动,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人心。

    一是加大摸排力度,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上报扫黑办,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二是继续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三是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2022扫黑除恶胜利心得体会和感想七

自县委、县政府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现就我局近半年“扫黑除恶”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联乡驻村工作要做实”的工作目标,制作了宣传牌。同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宣传发动,提高了全局上下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促进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领导责任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局长是这次“打黑除恶治霸”专项斗争的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落实部门的责任制,加强政法机关“打黑除恶治霸”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发动鼓励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犯罪事实,做到“发现就打”、“一有苗头就打”,从而取得实效。特别是在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的原则,有效打击各类渉水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细致、扎实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排查和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黑、恶、霸、乱要及时上报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全局上下紧盯水利行业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三、立足防范追究严。局党组要求各科室、各局属单位结合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地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本科室的内保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今年来,我局按照扫“黑”办的统一部署,对水利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在实施水利项目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河道采砂或生态治理过程中,易发生非法采砂、阻挠生态治理或环境保护的黑恶势力认真梳理排查因水利工程建设引发的土地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化解、维稳工作,排查在水利工程建设中非法强揽和欺行霸市行为,做到一发现苗头就配合相关部门予以打击,使一些不法分子没有滋生的土壤,扎扎实实做好我局的“打黑除恶”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调查摸底,深挖涉黑涉恶线索。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采取多种手段,深挖隐藏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和人力情报手段,通过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等多种途径,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排查,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强化信访工作,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对信访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区域,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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