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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重要意义心得体会 对扫黑除恶的感受(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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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重要意义心得体会 对扫黑除恶的感受(5篇)
2023-01-01 08:09:38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有关扫黑除恶重要意义心得体会一

一是政治站位不明确,思想认识不到位。自扫黑除恶活动开展以来,我对中央、省市、县委、县政府的要求部署学习领会不深入,思想上重视不够,认为只是吹吹风,喊口号,过一阵子就结束。特别对理论知识学习不充足,知识构架不完整,存在学用脱节现象;政治警觉性不够高,把专项斗争当成日常性、一般性工作来抓,对潜藏的黑恶势力看不到、认不清。

二是工作部署不到位,开展工作不全面。在宣传发动阶段,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乏味。宣传方式不灵活,内容较生硬,不够“接地气”;主动排查线索意识不强,对涉黑涉恶问题排查分析不深入,存在“坐等线索”现象,有安于现状的思想。

三是工作合力不健全,协调配合不密切。在扫黑除恶工作中,仅仅围绕综合治理开展工作,未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存在部门之间步调不一致、行动不协调、配合不密切的问题。各基层站所前端监管力度不够,存在“重打轻防”的问题。

一是理想信念的坚定性不牢固。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上述所表现出来的问题,其根源在于理想信念的坚定性筑的还不够牢固,还缺乏时刻警醒、修枝剪叶的精神和勇气。有时也会以事务性工作繁忙为由,放松政治理论学习,存在不用不学、急学急用的现象。

二是党性锻炼的自觉性还不足。党性作为一个政党固有的本质特性,是衡量党员立场和觉悟的根本准绳,也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本人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党性的再锤炼、对意志的再磨砺、对品行的再提升。没有做到时刻用合格党员标准来对自己严格要求、反思警醒、改造提升。

三是务实为民的情结未打开。在推动专项斗争中,虽然充分考虑了群众的意愿和关切,但有时还是不自觉地把重点放在更好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上,没有完全把群众现实意愿作为开展专项斗争的第一信号,没有真正达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境界,缺少一点“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及“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一张蓝图绘到底”的韧劲。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其中,帮助我们寻找线索、汇报线索、提高线索质量。

一是加强线索摸排,全面掌握情况。平时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强化日常巡查,落实蹲点驻守管理、错时上班等长效管理措施,杜绝拉帮结派、恶意竞争、占道经营等违规违法行为;对各项工作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创新宣传载体,拓宽举报渠道。在平常采取会议的形式进行宣传外,还要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召开现场会、推进会等形式大力宣传涉黑涉恶相关法

律常识。集中发挥互联网传播优势,大力开展新媒体法制宣传活动,线上线下一体发力,集中开展系统性扫黑除恶法制宣传活动,提升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三是深挖重点线索,强化司法衔接。在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中,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下属人员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一插到底、绝不姑息;重点深挖群众反映最强、最敏感领域的涉黑涉恶问题,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于摸排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有关扫黑除恶重要意义心得体会二

根据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结合个人工作实际,查找出自身存在的问题5个,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这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1、在思想认识上,对中央的要求部署学习领会不深,理论知识构架不完整,存在学用脱节现象;工作上存在要求不高、上下一般粗的现象。

2、在宣传发动工作中,存在宣传形式相对单一,不够灵活,内容较生硬,不够接地气。

3、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方面,存在协调不及时,前端监管力度不够,与公安机关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4、在线索摸排工作中,存在主动排查意识不够强,坐等线索现象,有安于现状的思想;线索摸排责任“五有”要求落实还需进一步加强。

5、因为是临时接替的分管工作,所以对工作谋划不多,在统筹协调上没能完全做到角色转换,创新意识不够强,工作思路打不开,办法不多。

1、理想信念的根基筑的还不够牢。还缺乏时刻警醒、修枝剪叶的精神和勇气。有时也会以事务性工作繁忙为由,放松学习,存在不用不学、急学急用的现象。

2、党性锻炼的自觉性还不足。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党性的再锻炼、对意志的再磨练、对品行的再提升,没能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反思警醒、改造提升。

3、务实为民的情怀还不够浓。在专项斗争推进中,往往会不自觉地把重点放在更好的完成上级要求上,没有真正达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境界,缺少“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一张蓝图绘到底”的韧劲。

(一)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

进一步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不断增强政治坚定性和自觉性,把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主动出击,深挖线索,不折不扣落实上级部署,把扫黑除恶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突出宣传教育,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营造良好的防范打击黑恶势力的氛围。采取微信公众号、召开现场会、推进会、庭院会等形式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 提升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增强广大群众知晓度与参与度,提高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线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思路,深入排査摸底,全面摸清线索。结合工作实际,把扫黑除恶斗争与社会治安整治、法制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线索,做好移送衔接,发挥各自优势,将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压实责任,进一步提升专项斗争线索排查力度

加强分管领域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强化线索摸排,针对重点领域开展拉网式线索排査,滚动式排査,多渠道深挖涉黑涉恶线索,着力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协调纪委、公安、经管、科教等职能部门,深挖潜在的黑恶霸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重点深挖群众反映最强烈的行业领域涉黑涉恶问题,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比对、判别,及时开展集中性整治,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有关扫黑除恶重要意义心得体会三

为认真贯彻上级的决策部署,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攻坚仗,xxx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扫黑除恶工作列为当年重点工作,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主要任务、时间安排等进行布置。现将xx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以书记xxx为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所有中层干部、各村支部书记、场镇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扫黑除恶工作方案,落实责任,迅速行动,以村为单位,精心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发现涉黑恶行为要及时报告乡综治办、派出所,形成强大合力,坚决打击黑恶势力;

(二)是要加大宣传,利用逢场天深入群众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恶行为,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群策群力共同做好此项工作,全乡共张贴宣传标语50余幅,发放资料1000余份,各村广播宣传3次以上,乡政府先后召开相关会议3次。

(三 )是要突出重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坚决打掉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采取各种手段,打掉各种违法犯罪的嚣张气焰,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创造安定祥和的生活环境。1、严厉打击“两盗一抢”及流氓黑恶势力。2、严厉打击以地称霸、强买强卖、强制服务、扰乱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的犯罪行为。3、严厉打击非法上访、非正常上访、聚众闹事、扰乱党政机关办公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信访秩序,使合理上访的合理诉求得到尽快解决,非法上访的邪气得到有效控制。4、严厉打击非法集资。5、严厉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犯罪行为。

1、个别村、单位对该项工作重视力度还不够。

2、宣传资料单一、形式简单。

3、资金缺乏投入不多。

1、强化组织领导,增添工作措施。

2、严格工作督查考核管理。

3、加大工作经费投入。

4、建立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

有关扫黑除恶重要意义心得体会四

全国扫除黑市的专业斗争全面开始以来,xx街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市区町村的决定部署,继续完善“严格”高压态势,不断改进“严格”方式,明确打击重点,

威势,抑制犯罪。

特集民主生活会召开前,xx大街党工委员会小组坚持问题指导,多次组织学习讨论,征求广泛的意见和建议,调查小组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明确提出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现将街道党工委员会小组的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在对照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部门合作不够。

各部门建立了内部联动机构,但沟通协调比较单一、深入,没有充分发挥各自的功能优势,沟通合作缺乏大局意识和统一合作。

扫黑成员职责不明确,协调合作意识不强,不能确保信息互操作、无线索泄漏,推进扫黑专业斗争存在脱离、落后等问题,没有形成有效的工作合作力。

各成员部门要参加专业斗争,加强积极性,共同管理、标本和治疗工作结构还没有有效形成。

2线索通道狭窄,难易度高。

收集线索的途径方式仅限于电网工作人员、警务助理、公安干部警察的调查和访问等,群众的通报比较小,要查明其原因,一部分群众害怕通报后会受到报复,无法掌握问题的线索,还在等待着展望。

3宣传方法应该改进。

前期开展了很多宣传活动,制作了大量的横幅、小册子、广告屏幕等,但存在宣传形式还不灵活,宣传活动的连续性差等问题,特别是宣传内容更新不充分,战果、恐吓作用和教育效果还不理想,典型案例不足以发挥治本功能

4有些干部没有认识到地位。

街村干部在思想上很重视这项工作,但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消除黑色的专业斗争的战略意图还存在偏差,极少数村干部无法正确处理向群众提出的意见和通报事项,这个回答解释没有及时的回答解释,这个整改解决的东西是及时的。

个别村支部的成员有困难的心情,遇到难点问题,想绕道走,解决问题的方法不多,有“不想考虑,不想考虑,不想考虑”的现象,容易解决的问题可以马上解决,扫除黑色除恶的难点问题是“伤骨”

1理论武装不确定。

学习缺乏系统性和全面性,学习存在“粗枝大叶”,除黑专业斗争的本质意义、精神上的理解还不充分,除黑专业斗争的总要求、对总计划的理解还不充分,有效运用存在差距,学上结合不起来,知识行一致

2宗旨意识树不牢固。

各个班的成员在开展黑与黑的区别斗争的过程中,并没有把群众的现实意志作为展开黑与黑的区别斗争的第一信号,有时也不自觉地把完成上司布置的任务作为工作重点,没有达到“群众的利益不小”的思想境界。

与群众联系不充分,对群众声音的反应不充分,对群众实际问题的考虑不充分,解决不充分。

3党的锻炼还有不足。

近年来,通过“三严三实”的“特辑教育、大众路线教育”、“二学一”进行“学习教育等”,虽然团体成员的政治意识、党性修养大幅度提高,但严格对照党章的要求有一定的差异,在开展扫除黑色的专业斗争时,有些团体成员无法从大局出发分析问题,只能满足做好自己的工作、分担工作,重视扫黑工作的程度不够,推动力度不够。

对于上述问题,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我们要做好问题簿,和修正负责人明确修正期限,确保能够切实解决问题,顺利推进清除黑色的专业斗争。

1提高政治的立场。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扫黑专业斗争中贯彻重要指示精神,为各部门和广泛干部提高站位,深化认识,进一步加强专业斗争的思想觉悟和行动觉悟。

镇内纪工委监督清除黑色的工作执行纪律,负责人惹麻烦,怕拒战,向消极怠慢的有关成员的负责人进行了咨询通报,对给予了不良影响给予了严肃的处理。

2探索实际线索。

探索黑势力组织犯罪的线索,可以采取多种方法。

一是拓宽线索收集途径,加强有关刑事、治安、信访等事件的整理,深入研究详细线索,将“座等线索”变为积极线索,重点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探索网络方式线索;二是户籍管理、重点人口管理等工作利用公安和民政、工商、税务等部门的信息交流,获取侦查案件相关信息的三个方面是从举报、通报、赞助、通缉中发现收集线索。

3提高宣传效果。

综合运用各种媒体,继续宣传政策和战果,管辖区域内各网格警务助理和网格工作人员在城市驻扎地、村、社区开展集中活动,以更多的宣传形式,如新媒体、公共号码等方式进行宣传,及时开展消除城市黑色的工作同时,为了积极应对网络上备受关注的网络邪恶专业斗争焦点问题,加强网络舆论收集、分析和研究,规范相关新闻和投稿引导。

调动党员志愿者、乡贤开展复盖全权、消除邪恶的宣传活动,将群众优势转变为消除邪恶工作优势。

广泛宣传举报奖励政策,动员群众积极参加暴力团排除活动,对举报的人民群众进行严格执行人身保护措施的宣传活动。

4加强组织建设。

要以加强基层“自治、法治、德治”为重点,积极整顿薄弱党组织,彻底调查不负责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完善方案,实行重点整理,加强村干部培训,加强村级干部的责任意识,通过审查激励,要激发干事热情。严格关闭村两委员会的入口,加强村“两委员会”候选人资格条件的审查,坚决防止黑色涉恶等不满足村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两委员会”组。

5加大打击力度。

下一步,根据中央省市区的决定进行布置,结合现在的街道展开了去除黑色的特殊斗争情况,在深入探索和创造出实际线索的基础上,群众紧紧抓住强烈的重点问题、重点领域,用真拳出击,敢于强硬地碰撞,进一步打击效果

有关扫黑除恶重要意义心得体会五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党的十九大以来,镇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安排部署,以建强基层组织为着力点,以农村领域为重点,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五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分别是:

河南省洛宁县兴华镇董寺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狄治民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997年至2017年,狄治民依仗家族势力,暴力破坏选举,违规发展党员,长期把持操控村级政权;随意殴打辱骂村民,敲诈村民财物;利用手中权力包揽村里大小工程;长期霸占村小学操场,导致学生多年无法上体育课;坐地起利,随意设卡强行收取过往车辆“补偿款”;以停电相要挟,强行向施工方供应劣质砂石,从中谋利;以债务纠纷为名,强行私扣施工承包方车辆,法院判决后仍拒不归还;多次威胁围攻乡政府、烟站工作人员,破坏烟叶收购秩序;以取消低保相威胁,强迫贫困户为其劳动,动辄拳脚相加;到贫困户家里“理直气壮”地拿走上级送的慰问品;弄权使绊,村民到村委盖章办事被迫向其送烟送钱;虚报冒领、侵吞克扣退耕还林、沼气池建设、村卫生室改造、人畜饮水工程、粮食补贴、村保洁员工资等各项惠农扶贫资金;千方百计拉拢腐蚀党员领导干部,捞取盗取政治荣誉。狄治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该案涉及的56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等处理。其中,洛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红武,县林业局原党组副书记、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原局长韦晓乐,县环保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孙海报,兴华镇原党委书记任元生等4人在先后担任兴华乡(后改为兴华镇)党委书记期间,以及洛宁县公安局景阳镇派出所原所长蒋小军、县公安局拘留所原指导员付建伟等2人在先后担任兴华镇派出所负责人、所长期间,因包庇、纵容狄治民涉黑犯罪团伙,同时因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因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洛阳市政协副主席、洛宁县委原书记孙君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洛宁县委书记张献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湖南省综治办原主任周符波等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14年12月,长沙市公安局以涉嫌逃税罪、非法经营罪对涉黑犯罪团伙首要分子文烈宏等人立案侦查。为此,文烈宏多次找时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周符波请求关照(周因经常在文烈宏开设的赌场赌博而相识)。2015年上半年,周符波违规指示长沙市公安局暂缓侦查,并出面协调文烈宏与举报人的关系。后长沙市公安局作出撤案决定。长沙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单大勇违规与案件当事人文烈宏接触,向其通风报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文烈宏涉黑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并收受巨额财物。周符波、单大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他为文烈宏涉黑犯罪团伙提供帮助的公职人员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涉嫌犯罪的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部分民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09年以来,惠州市以严少亮、张伟良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多次制毒贩毒、聚众斗殴、引发命案,并与该市以张奋强、吴新明为首的另一涉黑犯罪团伙争夺地盘,严重影响社会治安。惠州市公安局部分民警失职渎职,有的民警甚至长期充当该犯罪团伙“保护伞”,涉及刑侦、禁毒等警种共21人。其中,惠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原支队长刘来发多次收受张伟良涉黑犯罪团伙钱财,在侦办其涉黑犯罪线索过程中,多次意图以个案处理代替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结案,为其开脱罪行。惠州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曾高收受张奋强亲属钱款,违规安排会见,承诺帮助其减轻处罚;收受吴新明钱款,未采取有效抓捕措施,致其长期潜逃在外。其他民警存在索取、收受犯罪嫌疑人家属贿赂,违规干预执法活动,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帮助违法嫌疑人减轻、逃避处罚等问题。刘来发、曾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他违纪违法民警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政协原正处级干部刘永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06年至2016年,时任永福县政协主席的刘永祥长期与该县涉黑犯罪团伙首要分子李佳及其成员保持密切联系,并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在当选政协委员、协调工程项目等方面为李佳等人谋取利益,收受李佳39.15万元;出资入股李佳经营的安棉采石场,并获利40.65万元;接受李佳请托,为因涉嫌犯罪被羁押的李佳涉黑犯罪团伙骨干成员向司法机关打招呼,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刘永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电子商务中心原主任梁志刚等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05年7月至2016年,梁志刚在担任日照市东港区贸易办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主任、区商务局执法科科长期间,利用职权长期为张守刚、张守玉兄弟涉黑犯罪团伙实际控制的方鑫食品有限公司人员违法行为提供保护,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梁志刚在生猪屠宰活动监管过程中,让不具备执法资格的方鑫食品有限公司人员参与、配合执法,违反规定由该公司折价处理查处的肉品。将执法过程中发生的就餐、加油、车辆维修等费用共计20.25万元在该公司报销,其中梁志刚个人以电话费补贴的名义报销2万元。收受该公司经理所送现金1万元,放任该公司人员暴力执法,致使多名猪肉经营业户被殴打。梁志刚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他为该涉黑犯罪团伙提供帮助的公职人员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从曝光的这五起典型案例看,有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直接组织、领导、参加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有的庇护、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有的地方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惩治不力、疏于监管、失职渎职,客观上助长了黑恶势力的蔓延坐大。这些问题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严重侵蚀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须重拳出击、严肃查处、严惩不贷。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特别要压实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体责任,压实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直接责任。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有乱不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惩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负责人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把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紧密结合,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紧盯村“两委”、乡镇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惩治。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全国扫黑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挂牌督办或重点督办的涉黑涉恶案件,要及时介入、同步跟进,深挖彻查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确保除恶务尽。要注重发现和查处因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等造成黑恶势力坐大成势,以及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落实不力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在深挖问题线索上想办法,在信息共享上做文章,在协同办案上下功夫,在专项督导上齐用力,稳步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要推动以案治本,对于典型案件,既要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又要深入剖析、堵塞漏洞,不断扎紧制度的篱笆,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用专项斗争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

同志们,我们要严格落实上级精神,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一是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二是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和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决遏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三是全体共产党员要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牢记共产党人的使命和担当,勇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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