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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胜利心得体会实用 扫黑除黑心得体会(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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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胜利心得体会实用 扫黑除黑心得体会(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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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扫黑除恶胜利心得体会实用一

这次党课是根据xx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的要求,决定组织进行的课程学习及培训。其主要的用意在于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党员涉黑涉恶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员扫黑除恶专项教育活动。按照xx市委政法委工作部署安排,我下面就党员涉黑涉恶及相关政法工作安排思路,着重讲三点意见和看法。

一、坚持高度政治站位,重视党员涉黑涉恶战略行动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的收官之年,党员涉黑涉恶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等一系列重大工作。我们在座的每位同志都需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依法治党这一时代性工作部署要求。 书记总书记曾经指出,扫黑除恶是我们党内外的一件重要任务,应该在全国范围内发起总动员。我省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先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党员涉黑涉恶问题,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部署。今年,我市市委书记xxx同志表示,各部门各级领

导都要找准站位,严格对照自身行为,从高度、广度、深度、力度上提出新的更高要求,约束自己、管控举止。可以说,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我们开展党员涉黑涉恶斗争提供了工作遵循和指导思想。我们必须做到高度重视,在充分认识党员涉黑涉恶重要性的基础上,把行动意识提高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政治安全的高度上来。采取一切举措净化政治生态,清除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等社会治理的问题,推进我市党员涉黑涉恶战略行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各部门同志要将扫黑除恶与反腐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打造出风清气正、和煦阳春的一派景象。同志们须知,我们在扫除黑恶势力的过程中,应该全面、立体化、多角度展现出我们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及我市人民雷霆万钧的气势,表达各位同志涉黑涉恶行动的必战必胜决心。因此,我们就要深刻领会、理解、把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战略行动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努力做到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理念,树牢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党员义务感、责任感、紧迫感,致力于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书记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意识自觉推进党员涉黑涉恶战略行动扎实开展、有序进行。

二、勇担政治义务责任,着力加强扫黑除恶组织保障 正如我们年度工作计划中所写的一样,扫黑除恶行动是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市委市政府交给我们的必须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xx市长曾经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过,党员涉黑涉恶问题不容忽视,扫黑除恶是我市发展的新战略、新目标、新计划,加强组织力量是势在必行的任务。所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一定要建立健全扫黑除恶组织队伍,避免黑恶势力对经济建设与城市发展形成任何干扰破坏,绝不允许黑恶势力侵蚀我们的业绩与成果。我们所有党员同志都必须肩负好这个政治责任,用一切力量营造一个公平正义、祥和平稳、安定有序的全面发展环境和氛围,满足全市人民对生活福祉的需求。

同时,在座的同志在何时何地都要讲政治、担义务、负责任,以顾全大局的心怀,自觉将扫黑除恶战略行动置于市委城市规划发展战略中,勠力同心、统筹执行,争取在协同推进的过程中彻底贯彻落实行动计划。我们知道,只有自己首先做到杜绝黑恶势力的破坏,才能凝聚身边同志的力量,形成强大的队伍效应。 当然,市委市政府政法委也应切实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及时通过专题研讨会研究解决经费提供、技术支撑、队伍组建、设施配备等重要问题。加强党政一把手在领导队伍扫黑除恶行动中责任人的榜样模范作用,激励党员干部要敢于动真碰硬,要靠前指挥,

旗帜鲜明地支持扫黑除恶队伍执行工作任务,排除行动阻力,为政法机关等有关部门撑腰打气,增强各组织依法履职效能,牢固各组织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提升各组织扫黑除恶能力与水平。各部门负责人也要鼓励本单位同志敢于同黑恶势力作斗争,严查严检,筑牢扫黑除恶队伍工作力量。 三、增强严惩打击力度,营造扫黑除恶行动压倒态势 这些年来,我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部署、连续作战,严厉惩处打击了党组织内外一批黑恶势力及犯罪分子。这有效净化了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有力保障了政治稳定有序状态。可是,我们在座的每一位同志并不能因此而沾沾自喜、掉以轻心。因为,我们需要清醒看到,一些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和气候仍然存在,并借机逐步向政治领域渗透,趁势拉拢党员干部,有意腐蚀我们的政权组织。而且,这些损害党员党性的涉黑涉恶势力具有隐蔽性、对抗性、暴力性的特点,我们不得不打起百分之百的注意。 尤其是面对寻求政治靠山的涉黑涉恶势力,我们更要加强防范意识,避免自己被同化、被恶化、被污化。那么,另一方面,对于以表面合法形式掩盖违法犯罪行为的涉黑涉恶党员或组织,我们必须加以高度重视,立即组建调查团,甚至下到基层进行彻查和严惩,让扰乱社会秩序的涉黑涉恶党员组织接受绳之以法的裁决。

需要强调的是,如果我们党员同志参加涉黑涉恶势力破

坏行动,那将会造成不可估量的社会损失,并且成为动摇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在面对党内涉黑涉恶新问题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查清楚当前扫黑除恶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链条松动关节。有关领导干部同志一定要加强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提高组织能力,消除松懈麻痹、畏难思想和消极情绪。在这里,我还要进一步指出的是,某些同志在扫黑除恶战略行动中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不会打、不深打,让涉黑涉恶党员有机可趁、逃脱法网的制裁。这是坚决不允许再次发生的失职、渎职行为。还有的基层组织同志存在软弱涣散甚至不同程度腐败贪污的问题,跟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同流合污,影响了党组织机构的形象与名誉。 对此,我们在座的各位同志一定要坚决打击、避免以身试法,加强协调机制,形成强大治理合力,创造压倒性态势,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进一步保证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致力于党员涉黑涉恶战略行动打出声威、打出实效、打出质量。有关部门组织要敢于下重手、出重举,做到毫不手软、严厉打击,始终对涉黑涉恶势力保持高压态势和严厉情形。各位同志要迅速形成战队组织,务必在全部实现零突破的基础上,向市委、市政府交账,向全市人民交一份扫黑除恶满意答卷。

同志们,书记总书记曾指出,我们党要把扫黑除恶战略行动与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不得不说,我们个别党员

关于扫黑除恶胜利心得体会实用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加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局党组的政治站位,增强对黑恶势力的免疫力,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

下面,我结合水利工作实际,谈以下几点认识。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上热下冷”的现象,虽然局党组能够正确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也做了大量的安排部署和推进落实工作,但是,还有部分干部职工对该项工作认识不到位,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事不关己。

二是摸排工作形式单一。在扫黑除恶问题线索排查工作中,局党组能够按照上级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时排查问题线索,但是,还缺乏对线索的综合分析和研判。另外,我局的治安环境总体稳定,但信访压力还比较大,个别不稳定因素需要进一步关注,细致地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三是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上主要是悬挂宣传条幅、发送信息、设立举报信箱等形式,缺乏经常性针对性的政策宣传活动,宣传的覆盖面还不够广,很多干部职工虽然知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件事,但对具体内容了解不够深入,距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

一是政策学习不够深入。对党中央和上级关于扫黑除恶的文件精神,学习不够深入,在政策理解和法规认识上还存在欠缺。

二是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很多同志将主要精力放在了业务工作上,没能把扫黑除恶提到应有的高度,局党组对干部职工和下属单位的管理还失之于宽,压力传导不够。

按照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与山东省委召开了第3次对接会中通报情况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我市制定的整改措施、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提出的扫黑除恶立行立改事项整改方案及我局制定的相关整改方案,全面做好水利系统扫黑除恶的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学深悟透文件精神。局党组和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教育活动的意见》等文件,以及刘钦海同志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教育动员会上的讲话,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工作上升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政治安全的高度。

二是深入摸排线索,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在水利系统全面开展集中排查和滚动排查,特别是对重点领域、重点工程要进行集中梳理,按照“网格化管理”的方式,坚持条块结合,认真负责地做好线索动态排查工作。同时,加强与公安、纪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传达线索信息。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扫黑氛围。要进一步丰富宣传形式和宣传内容,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和微信公众平台等载体,精心设计活动计划,切实扩大影响范围。要结合具体事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真正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政权意识、忧患意识。

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对基层执法工作人员的警示教育力度,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杜绝因个人疏忽、心慈手软,变相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对在建水利工程除加强日常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外,明确各类风险点。对易于滋生黑恶势力的河砂领域,河道管理部门将会同公安机关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日常工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及时依法防范和处置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

关于扫黑除恶胜利心得体会实用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增强患者及医护人员的安全感,保持卫生工作大局稳定。根据市卫计局《共青城市卫计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卫计系统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综合治理,统筹推进卫生院法制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涉医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查处涉及黑恶势力的医闹、伤医事件,铲除医疗机构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维护医疗机构和谐稳定,保护患者及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医护人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

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卫计系统决策部署,在卫计局的统一领导下,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努力办好群众满意卫生院为出发点,根据当前的社会治安形式和广大患者和医护人员的要求,解决医疗机构扫黑除恶突出问题,维护卫生工作大局稳定。

通过严厉打击盘踞在医疗机构附近,长期以来为非作歹,严重影响医疗秩序和患者、医护人员安全的社会不法人员等黑恶势力,重点打击干预、操控、把持、破坏卫计系统的基建项目、设备药品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使卫生院就诊患者及职工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平安医院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排查、打击、监管、建设等工作压茬推进、滚动开展。第一阶段(2018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全面开展线索调查,建立台账。

第二阶段(2019年)打管结合,边打边建。对干扰医疗卫生工作、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村霸、地痞;干扰医疗机构周边环境,危害患者、医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不法人员等黑恶势力进行严厉打击;全面梳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滞后等问题,初步建立主动防、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第三阶段(2020年)督导检查,建章立制。健全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确保卫生院党支部号召力、组织力、战斗力明显上升,管控责任落实到位。

1、干扰医疗卫生工作、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村霸、地痞

2、干扰卫生院、村卫生室周边环境,危害就诊群众及卫生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不法人员等黑恶势力;

3、欺凌医护人员甚至暴力伤医的违法、犯罪分子。

4、院职工迟到早退,医疗处置、行为不规范等乱象

5、新建村卫生计生室闲置,无证行医,违规骗保,违规套取新农合资金,涉嫌虚假宣传保健类食品用品对疾病的功效等乱象。

六、

(一)

深入宣传发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动员会、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政策,打造斗争声势,弘扬正气,震慑犯罪,并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举报箱、收集线索,为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斗争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

组织扫黑除恶专门力量的深控细查。积极与派出所等执法部门配合,抽调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专门组成工作组,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加强调查取证,打击处理。确保一查到底,打击彻底。

(三)

加强横向联系,形成斗争合力。要坚持以政法部门为主,加强联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法部门为主、合力配合的工作格局,统一认识和行动,形成打击合力。

(四)

加强信息整理与上报,做好经验总结工作。 针对扫黑除恶斗争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的特点,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定期向卫健委及乡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建立卫生院安全防范的长效机制。

关于扫黑除恶胜利心得体会实用四

为持续弘扬职业精神,为进一步端正行业风气,切实解决当前卫生健康行业中损害行业形象、侵害人民群众卫生健康权益的突出问题,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9部委《关于印发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卫医函〔2020〕192号)要求,结合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党风廉政暨行风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制定本行动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有关部署坚决落实到位,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地将“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治理要求落到实处,通过清晰的制度设计,为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划清行为红线,形成风清气正的行业新风正气。

(一)加强党对纠风工作的全面领导

1.坚持党对纠风工作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加强医疗战线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的组织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广大医务人员凝聚在党的周围。

2.充分履行党领导下的纠风工作职责。各级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医院纪委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切实承担行风问题查处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职责。升级完善行业“九不准”,配套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大力加强医疗战线党建工作。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纳入住院医师培养和医疗机构各级各类领导岗位入职前行风教育内容。要按照规定及时完善党的各级组织,积极吸纳、发展优秀医务人员成为党员。

4.大力弘扬新时期崇高职业精神。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新时期崇高职业精神,传承“悬壶济世”的社会责任感、“大医精诚”的职业操守。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省医护人员逆行出征,是新时代最可爱的人,他们的事迹深深感动着广大人民群众,对白衣战士的尊崇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要大力宣传抗疫精神和医护人员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创作、宣传、运用好优秀的影视文学作品,营造尊医重卫的社会氛围。

(二)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会同医保、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恶意骗取保的,要实施联合惩戒。对于公立医疗机构,要重点治理违规收费、重复收费、超医保支付范围、无指征诊疗、套餐式检查、套餐式治疗、高套病种、将临床试验项目违规纳入医保报销等行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重点治理虚假结算、人证不符、诱导住院、无指征住院等行为。对涉嫌违规违纪的人员,依规依纪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并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巩固医药流通领域改革成效

1.加强医药生产流通管理。继续推进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落实,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保障小品种药(短缺药)和流感疫苗供应,鼓励集团化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建立健全中医医疗质量管控体系,促进中药药事管理质控中心等规范化建设。对发现的医药生产流通领域虚开发票、偷逃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

2.打击重点领域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医药企业与合同营销组织(cso)企业串通,虚构费用套现以支付非法营销费用的违法行为。聚焦医药购销、医疗服务和“保健”市场等重点领域,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和广告监管执法,加大对商业贿赂、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开展行业学会协会专项治理行动

1.规范学术活动。各医疗机构要制定医务人员参加学术活动的规范准则,严厉打击假借学术会议、科研协作、学术支持、捐赠资助进行利益输送的不当行为。

2.规范内部管理。各类医学(协)会要建全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议制度。对个别人员胆大妄为,用个人账户接受企业钱款的,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3.规范医商交往。行业学(协)会、医疗机构要明确与医药相关企业之间行为底线,加强对企业举办、参加行业学协会活动的管理,防控风险隐患。允许在合规、合法的前提下,开展医商交往行为,建立健全双方交往合作的事前公示、事中监管、事后备案的全流程管理制度。

(五)深入清理群众身边的医疗行业乱象

1.切实履行医疗行为管理责任。坚决执行依法依规执业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相关管理制度,全面排查目前在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点科室运行等情况,尤其是对“特色”、“自创”等技术的相关管理规范要作为重中之重。将医疗行为管理纳入卫生健康工作督导重点。

2.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要求全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全省医疗机构尤其是社会办医院开展电子化注册信息核查核实工作,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相关信息再核查,确保机构信息准确。依法严厉打击医生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或者无资质行医,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严厉打击医疗机构牌匾乱悬挂、宣传虚假夸大等违规行为。

启动民营医院管理年专项行动,加大部门间联合执法强度,重点检查和整治“保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精神、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出现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

3.持续推进医疗领域扫黑除恶。继续深入开展医疗卫生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内优化机构服务与管理,对外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动配合,集中力量全面排查清理涉黑涉恶的医闹医托、“黑护工”及“黑救护车”,保障医患双方权益,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就医环境。完善安全保卫措施,坚决打击医闹和伤医等侵害医务人员生命健康的行为,维护医务人员尊严和生命安全。

4.坚决惩处患者身边“微腐败”。通过信访、举报、部门协作等多种途径,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服务中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赠送的“红包”礼金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违规违法行为,根据严重程度给予严厉处置。各地要集中力量处理一批案例并及时通报公布,运用好“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制度安排,对严重损害行业形象的人员要坚决开除出队伍。

5.严肃查处收取医药耗材企业回扣行为。对照“九不准”标准,查处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取回扣的行为。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回扣的行为。对查实的医务人员要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涉案的医药产品经营者给予回扣的违法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

(六)持续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

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要更加聚焦“医院、医疗、医生”的小三医联动,加快实现医院发展“三个转变”。在医院管理模式上,要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管理。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优化服务流程,注重内涵建设。从导医、挂号、结算、电梯、如厕、停车等等细节抓起,体现出人性化和精细化,切实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在医疗发展方式上,要从业务增长转向质量提升。要把学科建设和技术提升作为立院之本,更加注重医疗质量安全等效益指标。在调动医生积极性上,要从扩大医院投资建设转向提升人员绩效待遇,落实好“两个允许”,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七)公共卫生行风治理

坚持底线思维,坚决抵制免疫规划工作中存在的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等现象,加强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严格执行“三查七对”等制度,提高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完善重点传染病防控风险评估机制,加大监测预警力度,掌握重点传染病发病信息,及时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现苗头迅速处置。建立健全会议培训管理制度,严禁在培训中泄露尚未公开的疫情数据,在重大学术、论坛上发表与重大决策部署不一致的言论。严格遵守仪器设备、试剂耗材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严禁接受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八)基层医疗机构行风治理

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依法执业情况、医疗文书书写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院内感染管理情况等开展专项整治,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

本次专项行动共分三个阶段:

(一)全面清查、集中整治(2020年8月底前)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医疗机构、各卫生健康行业学协会要按照本行动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和日常工作,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全面动员部署,深入开展清查清理,及时发现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及时启动整改。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严厉惩处,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市卫生健康委、各委直委管医院、省学会服务中心要于8月底前将清理清查发现的行风问题,形成正式书面报告报至省卫生健康委(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及线索应同时向驻委纪检组报告),并于8月底前将行风问题的整改情况或处理结果报至省卫生健康委。

(二)专项督查、巩固提高(2020年9至10月)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专项督查组,对辖区内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全面清查、集中整治阶段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省卫生健康委会同驻委纪检组对委直委管机构、省医学会等省级行业学(协)会进行督导检查;专项督查中,要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机构的检查力度;督查情况要予以公开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整改落实,切实巩固工作成效。

(三)总结通报(2020年11至12月)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医疗机构、各卫生健康行业学(协)会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对开展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不正之风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的单位,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视情追究有关人员及领导责任。对工作主动、整改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适时予以通报表彰。各市卫生健康委、各委直委管医院、省学会服务中心要于12月15日之前,将本次专项行动整体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至省卫生健康委。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行风工作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行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紧迫性,进一步细化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和行风主管部门要建立督导组,对重大行风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对辖区内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二)依法依规从严打击查处。各地市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跨地区、跨部门的案件,涉案地区要相互配合查处、对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要主动向纪检监察和公安部门通报。对专项行动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要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做好宣传引导。专项行动期间,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体报道、网络宣传等途径,积极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同时要加强思想和法制教育,结合案例的查处情况,广泛开展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大力弘扬新时期职业精神,提高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道德素养。

(四)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各地市要进一步贯彻中、省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建、监察和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有关要求,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结合“健康陕西”建设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优化行业管理规范,堵塞监督管理漏洞,从制度上实现行风的源头治理。

关于扫黑除恶胜利心得体会实用五

同志们: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去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全民动员、多措并举,重拳出击,成功的破获了一批批涉黑涉恶案件,社会反响良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清当前扫黑除恶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增强扫黑除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紧抓在手上,深入推进下去,切实抓出成效,为全县进一步革弊立新、激浊扬清,开创改革发展稳定新局面作出应有贡献。下面,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从五个方面和大家进行交流。

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个意识”核心是看齐意识。中共中央站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发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习总书记作出了重要批示。广大党员干部都必须向上看齐,做到头脑清醒,认识清楚,思路清晰。

1.这次扫黑除恶规格更高。1983年,全国开展了第一次大规模“严打”。2000年,中央首次提出开展全国性打击涉黑犯罪。2018年,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发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这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次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示、亲自号令的,过去扫黑除恶都是中央政法委牵头、发文组织实施,这次是中央和国务院发文,中纪委、中组部、中央政法委等近30个部门联合办公,规格之高,前所未有。广大群众不要心存疑虑,黑恶分子不要心存侥幸。

2.这次扫黑除恶力度更大。从“打黑”变“扫黑”,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足见力度之大。过去“打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是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就是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全面扫,像镰刀割韭菜一样反复打,像疏沟清淤泥一样深处挖。中央要求,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3.这次扫黑除恶领域更全。这次扫黑除恶由过去的重社会治安,抓刑事案件,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转变为重点抓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和黑恶行为,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抓净化基层民主政治生态,优化社会环境,增强群众的幸福感。中央要求各级政法部门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这次全国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18年初(1月23日)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中央已经明确,要重点打击的十二种“黑恶势力”,这十二种黑恶势力是: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县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那什么是黑社会?什么是恶势力?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什么是“软暴力”?什么是“村霸”呢?

1.什么是黑社会性质组织?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县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什么是“恶势力”?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黑恶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的组织,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县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3.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所谓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将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或者个人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名义捏造事实,对办案人员进行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也要受到法律处罚。

4.“保护伞”指哪些公职人员?

(1)中国共产党的各类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和各级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5.什么是“软暴力”?暴力、威胁色彩虽不明显,但实际是以组织的势力、影响和犯罪能力为依托,以暴力威胁的现实可能性为基础,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的手段,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五款第(三)项中的“其他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所谓的“谈判”“协商”“调解”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

6.什么是“村霸”?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或暴力手段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黑恶势力分子。

7.什么是“沙霸”?“沙霸”,是以一个或者多个已交房即将开始装修的住宅小县楼盘,违背市场交易自愿公平原则,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向正在装修的业主等消费者强行高价出售沙石料等装修材料,以垄断市场获取高额非法经济利益。这里所说的沙霸,不仅仅是对沙子销售的掌控,还有水泥、红砖等辅助装修材料。

8.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为谋取不法利益煽动闹事等行为的法律后果?

黑恶势力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扰乱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或者形成心理强制,分别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恐吓”、《刑法》第二百二十六规定的“威胁”,同时符合其他犯罪构成条件的应分别以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定罪处罚。

9.农村地区打击重点是什么?

农村地县打击重点是:打击把持或侵害基层政权组织的“问题村官”,破坏影响基层选举,以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法手段欺压百姓、危害一方的农村黑恶痞霸势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摆出大阵势,形成大声势。要唱响一个调。要通过标语、专栏、微信、微博等广泛开展扫黑除恶宣传,营造强大的严打声势和斗争氛围,传播扫黑除恶“好声音”,讲好扫黑除恶“好故事”,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要理清一本帐。要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利用村居干部、社区民警、社区网格员、治安积极分子等力量,收集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员的违法犯罪线索。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进行梳理,综合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要织密一张网。发挥基层组织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发挥群众“第一视线”作用,形成专群结合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提高基层组织管理社会、化解矛盾、服务社会的能力。

扫黑除恶,必须要以秋风扫落叶之势、所向披靡之势向黑恶势力宣战,必须要下重手、出重拳。一要拔根。把握好法律界限,强化法律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把每起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不能留下“后遗症”。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采取治安、行政的手段打击处理,严防黑恶势力坐大成势。二要断苗。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既要坚持实事求是、用证据说话,又要不纠缠于细枝末节,抓住战机,从重从快打击。三要治本。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罚没等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要严查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即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坚决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凡是参与涉黑涉恶组织的机关干部、村组干部坚决清除出干部队伍,并从严从重打击处理。

扫黑除恶斗争就如同打仗,没有严明的纪律,就不能打硬仗,更不可能打胜仗。这给我们党员干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次专项斗争过程中,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都要站出来,参与进来,讲政治,扬正气。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有极少数党员干部经受不住考验,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上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腐败问题严重削弱了党的战斗力,严重影响了干部形象,归根结底,就是放松了自我要求,忘记了党员身份。

同志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序幕已经拉开,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紧紧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按照中央、省、市、县和局党委的部署,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人民战争,还群众一片净土蓝天。

关于扫黑除恶胜利心得体会实用六

 同志们:

根据党委工作安排,今天,我们重点围绕共产党员不信仰宗教、不参与涉黑涉恶开展一次主题党课活动。我讲的题目是: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基础。不妥之处,请同志们提出批评意见。

(一)共产党员为什么不能信仰宗教

第一,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这是我们党的政治纪律,是我们党区别于大多数政党的一大特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这就要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共产党员在不信教问题上绝无折扣可打、绝无变通可言。

第二,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这是由党的理想信念决定的。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共产党员是比一般公民具有更高政治觉悟、更高政治信仰、更强组织纪律性的“特殊公民”,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还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先进政党,这决定了共产党员在世界观、政治立场、理论品格和社会理想等方面都与信教群众有着根本区别。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正如列宁所指出的,是完备的哲学唯物主义。共产党员认识和掌握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是为了认识把握社会发展规律,肩负起自己的历史使命;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切理论和奋斗都应致力于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品格是与时俱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马克思主义最崇高的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实现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促进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这些都与宗教对信教群众的要求有着根本区别。因此,共产党员应始终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第三,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是党员干部贯彻落实我党关于关心党的宗教工作、执行党的宗教政策的正确选择。习近平同志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做好宗教工作,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尊重信教群众的信仰,把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能不能坚定执行党的宗教政策是检验共产党员党性是否坚强、人民立场是否牢固、与人民的联系是否密切的重要标准。共产党员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善于与宗教界人士交朋友,注意倾听宗教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增强党对信教群众的吸引力、凝聚力。

(二)如果向共产党员信教“开禁”带来的恶果是什么

第一,如果允许党员信教,那么就是允许党内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两种世界观并存,有神论与无神论并存。这势必造成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动摇和丧失,在思想上、理论上造成党的分裂。

第二,如果允许党员信教,就等于允许一些党员既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又可以皈(gui)依于不同宗教人士的门下,接受各类宗教组织领导。势必在组织上造成党的分裂,极大地削弱党的组织在反分裂斗争中的战斗力。

第三,如果允许党员信教,一些党员势必成为某一种宗教势力的代言人。一些地方可能出现宗教徒管党的宗教工作现象,凸显利用政府资源助长宗教热的情况,党的宗教工作将从根本上动摇。

(三)共产党员不信教是一个政治品格问题

中国历史上有过形形色色的宗教,但中国并不是一个宗教国家。中国有着悠久的无神论传统,影响中国人思想观念的中国传统哲学具有强烈的人本主义倾向,强调人对客观世界的认知和改造能力,这与西方传统哲学的神本主义有很大区别。中国儒学传统精神影响大,中国老百姓大多数不信教或不持某种固定的宗教信仰,宗教始终不能成为中国人意识形态的主流,同时中国宗教自身也具有强烈的现实品格。这样的国情背景是我们党作为一个唯物主义、无神论的政党而能够如此自然地从人民中孕育生长,得到人民广泛认同、支持的重要原因。如果允许党员信教,完全违背中国国情,不仅党能否取得信仰不同宗教的教徒的一致支持成为问题,而且能否继续获得占人口大多数的不信教群众的支持将成为更大的问题。

由此可见,共产党员如果信仰宗教、传播宗教思想,就是对自己政治信仰的背叛,就是彻头彻尾的假马克思主义者,就是与党的前进方向背道而驰,就是个人自由主义思想作祟的典型反映,就意味着理想信念的动摇和滑坡,就会在脑子里盛装上帝、神佛思想,挤占人民位置;就会背离党的宗旨,自然蜕变成一心只为神佛服务,用虚幻的神佛来监督约束自己的言行,甚至造成欺上瞒下、无所顾忌之风,置民众利益于度外,最终堕落成为害群之马。所以,我们党要求全体党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用理论武装头脑,强化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党员职责使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对照《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认真落实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这一政治纪律,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切实做到守规矩严纪律转作风促落实。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正确区分宗教信仰,自觉做到不信仰宗教不传播宗教言论,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2017年1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记在中办《文摘》(第160期)《当前农村涉黑问题新动向值得关注》上作出“要开展一轮新的扫黑专项斗争…”重要批示,由此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场人民战争。

(一)这次扫黑除恶斗争非同寻常

首先,从时间上看,这次扫黑除恶斗争跨度长。自2018年1月23日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第一年是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第二年是攻案件,提升群众的满意度;第三年,也就是今年要建机制,取得压倒性的胜利。

其次,从内容上看,这次扫黑除恶斗争范围广。中央明确重点打击十二种“黑恶势力”,整治内容非常集中。

第三,从规格上看,这次扫黑除恶斗争层次高。1983年,全国开展了第一次大规模“严打”。2000年,中央首次提出开展全国性打击涉黑犯罪。2018年,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发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这在历史上是第一次,过去扫黑除恶是中央政法委牵头、发文组织实施,这次是中央和国务院专门印发通知,整合中纪委、组织部、中央政法委等近30个部门联合办公,集党和国家之力进行专项斗争,规格至高,前所未有。

第四,从行动上看,这次扫黑除恶斗争力度大。从“打黑”变“扫黑”,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足见力度之大。过去“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中央要求,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查清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坚决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第五,从标准上看,这次扫黑除恶斗争要求高。这次扫黑除恶由过去的重社会治安,抓刑事案件,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转变为重点抓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和黑恶行为,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抓净化基层民主政治生态,优化社会环境,增强群众的幸福感。中央要求各级执法部门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整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共产党员要正确看待这次扫黑除恶斗争

黑恶势力是一种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作为共产党员一定要坚定政治立场,坚决拥护党的决定,正确看待问题,积极配合党和政府开展此项工作。

一是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看待扫黑除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总书记记亲自作出的重大决策,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治国安邦的战略谋划、对人民福祉的深情关切、对执政根基的长远考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除的是黑恶势力,净化的是政治生态,赢得的是人民拥护,夯实的是执政基础。我们要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来推进,确保党中央的这一重大决策部署在**落到实处。

二是要从践行为民服务宗旨的高度看待扫黑除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人民战争,也是一项民心工程。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是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出发,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的问题。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站在人民立场部署推进专项斗争,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优化基层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要从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高度看待扫黑除恶。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是推动肃南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黑恶势力的存在,必然会毒化营商环境、恶化社会环境。我们要充分认识到黑恶不除则百业难兴,切实防止黑恶势力渗透到市场经济秩序当中,对那些破坏营商环境、危害社会稳定的黑恶势力要坚决打击到底,为高质量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三)作为共产党员要立足实际直面这次扫黑除恶斗争

这次扫黑除恶斗争的任务要求非常明确,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办,我想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抓起。

(一)要强化整体联动,凝聚强大合力。把扫黑除恶和加强机关组织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坚决铲除滋生土壤,清理灰色地带,完善落实常态化监管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要深化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系,真正将工作触角延伸到末梢,不断增强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要持续优化工作格局,坚持整体联动、标本兼治,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力度,切实形成工作强大合力。

(二)要强化宗旨意识,深化为民服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意识,树立“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的政治理念,深入基层,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知民诉求,解民所需,在实践中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疑难,使党的执政根基在服务群众中不断得到强化。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突出的重点问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到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开展调研,努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三)要强化廉洁自律,弘扬优良作风。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倡廉结合起来,自觉慎用权、不贪财,放下头上的光环和有影响力的特权,消除不良动机、抵制别有用心人的诱惑,严以律己,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真正做到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苦,抗得住诱惑,识得破陷阱,经得起考验。坚决远离各种“小圈子”,杜绝人情交换。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坚决不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维护政治纪律,敢抓敢管,坚决同一切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今天的党课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

关于扫黑除恶胜利心得体会实用七

xxx是统一领导县直机关党的工作,指导督促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的县委机构。现辖管党组织xx个,其中机关党委xx个,党总支xx个,党支部xx个,共有党员xx名。

今年来,xxx严格按照县委部署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着眼于县委中心工作及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以“三抓三提升”党建工作思路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固本强基、目标导向聚力攻坚、质量导向提质增效,抓实“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有力推动机关党建走在前、作表率,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建强了有力的组织堡垒。

一是突出主责主业,聚焦基层抓责任落实。围绕解决机关党建工作“抓什么、谁来抓、怎么抓”的问题,从明责、述责、靠责、问责“四个方面”,制定《xxx、部门党组(党委)、xxx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抓机关党建责任清单》,印发《2020年xxx党建工作要点》《关于建立xxx委员联系支部党建工作制度的通知》,建立县xxx统一领导、部门机关党委(党组)、党总支直接领导、党支部狠抓落实的三级责任体系和组织书记抓党建承诺、述职、评议、问责“四位一体”责任链条,进一步明确机关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建专干具体落实的责任。召开xxx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xx次,组织召开机关党建例会听取各部门、单位抓党建工作汇报xx次,深入部门、单位开展党建指导18次,有力地推进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

二是突出政治导向,聚焦思想抓x。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守好x主阵地。印发《肃北县直机关理论大学习大提升篇目清单》,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x工作列入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制定印发《xxx2020年落实x工作责任制重点任务清单》《xxx--x工作责任制督查办法(试行)》等,切实将x工作细化分解,责任到人,把x工作与机关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齐抓共管的新合力。今年以来,xxx先后两次对所属xx个党组织进行了x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指导督查。

三是突出量化清单,聚焦基础抓对标规范。紧扣党支部建设6项27条标准和“四抓两整治”重点任务,坚持从基础工作、基本制度、基本能力建设抓起,督促x个党支部按期换届,改补选党组织委员x余人,组织开展新任职党组织书记轮训班x次,培训党组织书记x余人次,规范建设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党建活动室、党建文化角x个。严格落实组织生活标准,规范开展“三会一课”,按标准程序做好党组织换届工作。严把发展党员入口,组织x名入党积极分子和x名重点发展对象参加专题培训,全年发展党员x名。聚焦基层组织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开展以革命传统教育、堡垒旗帜教育、公益实践教育、岗位履职教育、廉政警示教育等为内容的主题党日活动,以活动成效助推“三会一课”质量提升。深化拓展“四比四看四争做”党建载体,积极开展典型培树和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培树省级“标准化党支部”x个、市级“样板党支部”x个、县级“示范党支部”x个。

四是突出提质强能,聚焦基本强内生动力。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落实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谈心谈话等制度,广泛开展“党员亮职责、亮身份”、“双述双评”等活动,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措施有效落实。综合运用学习强国、xxx党建app等载体,创新学习培训方式,实现党员教育培训全覆盖。建立“机关党务工作群”,推送“微党课”、发布党建“新动态”、转载党建“好文章”x篇,印发机关xxx党组织特色亮点手册,把各机关党组织党建业务融合的创新举措亮出来,对实践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认真总结和推广宣传,让各党组织互查互鉴互学,持续补短板、强弱项、抓整治,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五是突出工作督导,聚焦问题抓落地见效。xxx对照不同领域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要求,运用“互查、互评、互学、互促”的考评模式,先后三次对所属x个党组织进行了“把脉会诊”,聚焦“薄弱问题”、“薄弱环节”,对各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党员队伍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费收缴、党支部组织设置及按期换届、“五联双报到”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了全覆盖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导整改,对优化党组织设置、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推进规范性和标准化提出了指导意见和建议,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加强党员管理、有利于服务群众的原则,扎实整顿提升软弱涣散党组织x个,促使“督查问效”变为“督导增效”,营造了比学赶超、争先进位的党建工作氛围。

六是突出廉政建设,聚焦作风抓服务效能。围绕党建引领服务能力提升,不断把干部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与机构改革和“放管服”改革深度融合。结合脱贫攻坚收官战,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围绕突出问题,聚焦服务效能,以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和省考为契机,对资料台账、驻村队伍、帮扶项目、成效评估等进行全面核实整理、查漏补缺,确保帮扶资料“一台清”,帮扶工作“一口清”。同时,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督促县直各部门单位经常性抓好纪律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廉政教育进机关宣讲活动,选取机关典型违纪案件进行警示教育,组织机关党组织开展各类警示教育x余次,营造了浓厚的廉政教育氛围。

七是突出党建赋能,聚焦中心抓引领提升。坚持以中心工作为纲,充分激发党员红色动力。在疫情期间,充分发挥组织优势,率先成立xxx党员先锋队,深入社区协助开展来肃返肃人员摸底排查、疫情防控宣传、环境消杀、数据统计等工作,有效发挥出了党组织和党员先锋的先锋作用。以培塑“组织力”为重点,印发《关于开展机关党建提质行动,创建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县直机关建设绝对忠诚、思想过硬、组织有力、作风优良、担当有为的模范机关,重点打造了县委办“六个对标”和司法局“党建+”等机关品牌。以强化“服务力”为目标,落实“党建联盟、结对共建”和“五联双报到”工作机制,依托“xxx党建·社区e家”平台,积极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履职,参与社区疫情防控、社会治理等工作。开展“共叙民族情、共铸团结曲”“卫生大清扫·党员我先行”“吹哨整合民生诉求,应哨化解民生问题”等活动x余次,帮办实事x余件,将组织力量与民族团结、平安建设、文明创建、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相融合,下沉资源与居民需求相融合,有效化解辖区居民急难愁盼的问题。

虽然xxx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有力,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党支部对支部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法规及本领域的规范性文件经常性学习掌握不够,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更新不够及时;二是各党支部部分委员兼有重要业务工作,精力有限,用心用力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精气神不够到位,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尚有差距;三是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有待增强,借助微信、 qq、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线上活动效果有待加强,个别党员政治站位不够高、党性修养和法纪意识参差不齐

坚持以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提升为抓手,以解决党员和党组织作用发挥为重点,以机关党建“走在前,作表率”为目标,持续加强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努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以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引领全县经济发展的高质量。

一是以“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为核心,促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紧扣“三个服务”(服务好群众,服务好县委重点工作,服务好本单位中心工作),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建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措施,促使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目标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力促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协同并进。

二是以推动党建工作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为目标,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持续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督导县直机关党组织进一步细化量化党支部建设标准,形成目标明确、内容清楚、职责分明的党支部工作体系,切实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加强机关党建阵地建设,规范设置标准,推动有独立办公场所的党组织设立党员活动室等党建阵地。

三是以健全完善党建联系、激励、考评办法为举措,全面提升机关党建的地位和作用。持续推进xxx委员党建工作联系制度,推行“片区工作法”,由xxx领导牵头,分片联系调研,分块解决问题,整体提升地位作用。开展“逐支部观摩,整单位提升”活动,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建基本动作逐一检查考评推动,把党建基础打牢做实。积极落实党支部经费保障事项,调动党支部工作积极性,发挥党支部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中的主体作用。

四是以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提升”活动为抓手,全面提升党务干部的能力素质。继续实施党支部书记素质提升工程,强化党的知识培训,抓实新任职党组织书记培训和支部委员履职培训制度,切实提高党务干部的党建业务素质。适时举办机关专职干部培训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和新任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对全县机关专职党务干部进行能力提升培训,建设一支有信念、有本领、有担当、有正气的党务干部队伍,以党务干部能力提升激发全县基层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

关于扫黑除恶胜利心得体会实用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要求,民政局党组思想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其中,现将本月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的相关工作在xx局得到坚决贯彻落实和落地生根,我局成立了以局长xx为组长,副局长xx为第一副组长,副局长xx、贺仁斌,xx局局长xx为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xx局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下发了《xx局工作实施方案》。

二、大造声势,营造氛围

1、我局多次召开党组会,全体干部职工会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并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分析本单位工作形势,并制定出有针对性地工作措施,确保了每个干部职工都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到工作中来。

2、为进一步营造的强大氛围,我局在办公楼醒目位置悬挂了“扫黑除恶,净化环境,共建平安”的横幅,并利用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播出有关的最新动态和宣传口号。

三、尽责履职,狠抓落实

1、建立健全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严格按照《xx省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线索件件有登记确保不出现泄露、私存、扣压、隐藏或遗失线索等现象。

2、受理发现的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严格按照《xx省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及时移送本级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确保线索“快速移送、快速反馈”确保不发生拖延、推诿、敷衍等行为。

下一步,对摸排中发现的涉及相关部门、行业、领域监管问题和漏洞,及时通报本地相关部门,协调推动加强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铲除扫黑除恶势力在行业、领域的滋生土壤。查找缺漏,加强措施,突出重点,全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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