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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窃电事件心得体会和感想 窃电事件的处理方式(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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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窃电事件心得体会和感想 窃电事件的处理方式(5篇)
2022-12-28 13:52:06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处理窃电事件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关键词】中职生 寝室生活 人际关系

中职学生基本过着教室—食堂—寝室三点一线的生活,寝室成为最主要的生活单位。寝室生活中近距离的人际接触产生复杂的寝室内部人际关系,影响着学生寝室生活的质量,学生中的矛盾和事端也往往发生在这里。寝室人际关系处理得和谐,同学间会培养出比亲兄弟姐妹更亲的感情,留下一生中最美好的回忆。同样,若寝室人际关系出现不和谐,可能表现出针尖对麦芒,甚至“同室操戈”以致酿成悲剧,20xx年令人痛心疾首的“复旦大学生投毒故意杀害室友案”便是很有力的证明。如何处理好寝室人际关系越来越成为中职生生活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因此,浅析中职生寝室人际关系处理,对创建和谐校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寝室人际关系不和谐的表现

人际关系是人与人之间心理上的关系,以感情为主要特征,反映双方需要满足的程度,它体现的是心理上的差距。

寝室人际关系不和谐主要表现为:(1)缺少沟通。比如有学生感冒不舒服,而室友仍然将电扇开到最大等。(2)寝室内小团体现象。例如某两位或三位同学形成小团体,有意无意排斥其他寝室成员,一旦寝室内部发生问题,学生会产生被遗弃的感觉。(3)自私自卑。例如寝室内有同学参加了学生会或者表现出色,内心产生自卑嫉妒情绪,出现故意针对、讽刺挖苦等现象。

二 寝室人际关系不和谐的原因

1.生活习惯差异

我校是一所面向全省招生的综合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来自不同地方不同家庭,使得寝室内同学在思想观念、价值标准、生活方式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一些学生在生活习惯上比较差,例如在寝室里有随便翻动别人东西、吃别人的东西的习惯,从而引起同学反感。还有一些学生不讲卫生、不爱劳动。若寝室内有学生常常不搞卫生,或者做的卫生工作太粗糙导致其他成员返工,会令其他同学产生不满情绪,进而产生矛盾。

我们的学生都是“90后”,大多是独生子女。父母的溺爱使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较差,很多都是第一次离开父母。以自我为中心使学生很难站在别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例如有的学生尤其是热恋中的学生喜欢在宿舍里旁若无人的打电话,有时一打就是几个小时,不管宿舍其他学生在做什么,影响了室友的休息。

3.缺乏人际沟通的技巧

做不到有话好好说,有事好好商量,同学间缺少沟通,导致冲突。同一个寝室不同的学生看待问题时,难免会出现不同的观点与看法,也就避免不了相互间不能接受对方的做法的情况。出现冲突时,有的学生采取“鸵鸟”政策,消极躲避和忍耐,矛盾会恶化;有的学生则讲话口无遮拦,专揭别人的伤疤。

三 处理寝室人际关系的方法和几点建议

融洽和谐的寝室人际关系可以帮助中职生在学校中找到归属感,促进身心的健康发展。所以营造一个积极向上,互帮互助的“室风”是中职生努力的目标,也是中职学校构建和谐校园的需要。

1.学校对形成和谐寝室人际关系的重视

学校应该大力宣传和谐寝室,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端正学生的态度,重视寝室人际关系。

第一,举办新生入学寝室人际关系专题讲座。通过一些典型的案例,引起新生对宿舍人际关系和人际冲突的重视,提前做好心理准备,让新生学会与室友和谐共处的一些技巧和方法,尽快融入宿舍集体生活。

第二,做好家校联系。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并与家长统一战线,嘱咐家长多与孩子联系。当出现寝室问题时给予正确的指导和帮助,开解学生的心情。

第三,开设中职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通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来全面提高中职生的心理素质,培养他们尊重、理解、宽容、信任等优良的个性心理品质。

第四,设立心理健康咨询中心。请有经验的心理老师为学生排忧解难。它主要是为学生提供一个宣泄的平台,当学生想不通或者不知该如何处理寝室人际关系时给予指点和帮助。及时针对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咨询和治疗,从根本上化解学生的寝室人际冲突。

2.班主任对寝室人际关系的关注和引导

在学校生活中,班主任担任着大家长的角色。中职生多处于叛逆期,与家长交流越来越少。班主任除了关心寝室学生遵纪守规和卫生达标情况外,还应关注平静湖面下的波澜起伏。

第一,走近寝室内部。针对寝室人际关系,经常性地找同学聊天,了解寝室内部动态。知道寝室内谁与谁走得近,谁与谁之际有摩擦,谁近期心理状态不太好等,及早发现问题。定期地下寝室,倾听学生的心声,观察学生寝室内部的生活情况。

第二,制订寝室内部的规章制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定相关规章制度让学生明白寝室内哪些可做,哪些不可做。避免不公平,将寝室问题向自治方向努力。

第三,多开展以宿舍为单位的文娱活动。为营造积极向上的宿舍文化,可以多开展班级活动。比如开展以寝室为单位的宿舍包馄饨活动、各类文娱体育比赛等,这既让学生感到生活充实,同时也增强了宿舍内成员的内聚力,相互帮助、相互体贴,发现室友身上的闪光点。

第四,发挥班级学生干部,尤其是宿舍长的作用。在寝室生活中,寝室长担任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方面分配任务时要公平,另一方面是做好寝室内部的协调工作,当出现寝室问题时,要及时制止和引导,努力将寝室矛盾问题解决于萌芽阶段。因此,班主任应当定期对其进行应对人际关系危机的专业培训。

3.学生处理问题能力的提高

寝室人际关系最终还是需要学生自己去处理,老师只能提供方法传授技巧,实际操作还是学生。只有在真真切切的人与人相处的过程中,学生才能明白怎么处理问题,真诚待人,用心去经营,用爱去构建,才能创造出和谐的寝室人际关系。

第一,自身意识到处理好寝室人际关系的重要性。首先学生要从思想上意识到寝室人际关系对自身生活举足轻重的影响。端正态度,相聚在这同一个房间,是多么来之不易的缘分。主动地与室友友好相处,建立和谐融洽的关系。

第二,学会尊重、包容和坦诚互助。尊重自己和他人,是建立和谐寝室人际关系的基本保证。每个人都是平等的,都具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允许差异,学会包容。若他人的生活习惯影响到你,可以委婉地提出意见,切不可采取过激的方式。在寝室生活,切忌戒备心太重,只有敞开心扉,真诚以待,投之以桃,别人才会对你报之以李。

第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寝室全体成员应具有一致的起居时间。倘若实在有事,早起或者晚睡也应尽量减少声响和灯光对室友的影响。认真完成自己该做的寝室义务,既要做好个人卫生,也要将自己负责的卫生区域打扫干净。

第四,掌握一定的人际交往的技巧和原则。不压抑宿舍内部的矛盾,努力提高解决宿舍问题的能力。发现矛盾及时解决,有话好好说,口气友善。努力发现室友的优点及特长,学会欣赏与赞美别人,赞美时应注意真心真意,适时适度。

第五,换位思考,学会感恩。学会换位思考,当你站在另一个角度看待问题你会获得不一样的收获。不论做什么事,要将心比心,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室友之间相互理解,心灵才会靠近,减少矛盾。要学会感恩,对于别人的帮助要铭记于心。

三年的中职生涯中,每个学生都要经历寝室人际关系的考验。寝室人际关系的问题不是一成不变的,是千变万化,因人而异,因时而异的。但请相信,只要学校、老师、学生齐心协力,加上真诚和爱的力量,寝室人际关系定当有所改善。

参考文献

[1]薛东亮、陈树旺.浅谈中职生宿舍人际关系冲突的原因及改善措施[j].卫生职业教育,20xx(23):40~41

[2]陈筱宇.解开高校女生宿舍的“盘丝洞”——高校女生宿舍人际关系问题的思考(上旬刊)[j].科教文汇,20xx(9):186

关于处理窃电事件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1总则

1、1为及时有效而迅速地处理我公司火灾事故,避免或降低燃油库区火灾事故可能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避免和减轻因燃油库区火灾对我公司可能造成的重大设备损坏及人身事故。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机事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制定《辽宁大唐国际锦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油库区防火应急预案》。

1、2本预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为原则,结合《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内容和有关实施细则进行制定。

1、3燃油库区火灾事故处理需要动员全公司力量,充分依靠当地政府部门和周边的社会力量。总经理是本危机事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企业危机事件管理工作。各部门一把手是本单位危机事件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每个部门和个人都有参与危机事件处理的责任和义务。

2概况

燃各个油区(油泵房)火灾事故是指储油罐、卸油罐、油泵房燃油因外泄引燃着火。一旦发生此类事故,其火势扩散蔓延极为迅速,可以直接终断锅炉燃烧用油,造成设备严重损毁及相邻近设备、设施损坏,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2、1背景描述

辽宁大唐国际锦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油库坐落在厂区北侧。燃油库区北侧为煤场,西侧为综合给水泵房,南侧为水塔,东侧为输煤栈桥。燃油系统主要由供油系统、卸油系统和储油系统组成。另外还设有污油回收系统、燃油伴热系统、燃油冷却系统、消防系统等。燃油系统按-10号轻柴油设计。

2、1、1储油系统主要由两台300立方米的储油罐组成。两台储油罐通过油管道和阀门相互连接在一起,即可同时也可单一地接受卸油系统的来油和向供油系统提供油源。在正常运行时,两油罐联通运行。

2、1、2卸油系统主要由卸油油箱和两台卸油泵组成。来油进入卸油油箱,经两台并联的粗网滤油器中一台滤油后,经两台卸油泵中的一台将燃油送入储油罐。卸油系统按汽车来由设计,可同时完成两至三辆8—10吨油罐车的卸油。

2、1、3供油系统主要由三台供油泵组成,三台供油泵一台运行,一台备用,一台检修。供油系统为连续运行。储油罐内的油经三台并联的细网滤油器中一台滤油后,经三台供油泵中的一台将燃油送入炉前或直接经供油泵再循环管线返回储油罐。若锅炉不用油时,燃油经回油管道返回储油罐作炉前燃油系统循环运行。供油泵再循环管线上安装有一针型阀,当回油压力升高至5、7mpa时,针型阀打开,以泄放回油管的压力。当针型阀出现故障时,可打开针型阀的旁路门。

2、1、4污油回收系统主要由污油池和一台污油回收泵组成。储油罐底部的污油泄放至污油池内,经沉淀后,上部的清油由污油回收泵再送至储油罐。

2、1、5燃油伴热系统主要是由厂用蒸汽母管来的蒸汽对油管道每100m一段,分段伴热。在储油罐、卸油油箱内装有蒸汽加热器对储油罐及卸油油箱内的燃油进行加热。

2、1、6燃油冷却系统采用消防水喷淋,当温度达到45℃时,来水靠三个电动截门控制,分别从油罐两侧到达油罐顶部,对油罐进行喷淋降温。

2、1、7燃油消防系统主要有phyz64/20m⑶、c压力式空气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系统、防火报警系统,在油泵房内设有灭火器具。

2、1、8燃油管道的供油管道规格为ф159×5,回油管道规格为ф57×3;设计压力5、4mpa,温度50℃。蒸汽管道规格为ф32×2、5,设计压力0、60mpa,温度160℃。各个油区管道材质为#20无缝钢,采用焊接连接。

2、2应急目标

根据辽宁大唐国际锦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使用贮存的燃料油的危险性质及可能引起重大火灾事故的特点,确定5个场所为应急目标:

2、2、1油库卸油系统,主要分布在油库卸油栈台各卸油管及卸油罐至卸油泵管道、卸油泵至油罐管道。

2、2、2供油系统,主要分布在油库油泵房及三台供油泵至#1、#2油罐间管道。

2、2、3污油处理系统,主要排污泵、污油回收泵及相互间连接管道。

2、2、4储油系统,主要有#1、#2油罐及相互间连接管道。

2、2、5油库至炉前输油管道。

2、3燃油库区的火灾

燃油库区火灾是指燃油库区内的设备、油罐车、油罐发生火灾,它包括:卸油栈台、供油泵房、储油罐。燃油库区发生火灾可能造成的后果主要有五种:一是造成人身伤害;二是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三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四是造成设备损坏;五是造成机组停运。

2、3、1油库区的火灾类型

1)受外来火种的袭击;

2)雷击或接地系统故障;

3)系统发生严重泄漏;

4)电气设备短路;

5)储油罐内储油超温。

2、3、2油库区火灾原因分析

1)燃油库区动火未严格办理动火工作票;

2)各供、回油管道未定期检查管道的磨损情况;

3)各个油区值班员未按各个油区防火、出入制度进行检查,外部火源带入各个油区;

4)各个油区工作人员未按要求着装或使用工具不当;

5)各个油区存在非防爆型电气设备;

6)各个油区内存在油污或堆放其它易燃物品;

7)各个油区内消防设施保管不善;

8)各个油区避雷装置、接地装置不符合要求;

9)油泵房内、管道沟可燃气体聚集;

10)储油罐、管道、阀门泄漏;

11)储油罐存油超温。

3应急预案内容

3.1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1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

总指挥:xx

副总指挥:xxxxxxxx

机构成员:xxxxxxxxxxxxxxxx

关于处理窃电事件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管理,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实施城市垃圾处理,维护垃圾处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 和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授权,由第二条所述双方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 协议一方: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 局(委)(下称“特许 经营权授予方”),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协议另一方: 公司(下称“项目公司”),注册地点: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第三条 本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是 ,主要处理 的垃圾,日处理规模 吨/日(或 吨/年),主要工艺为 。

第四条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委托 于 年 月至 年 月对 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经过 ,确定 为本项目的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组成为 ,和 。

第五条 (中标人)符合资格预审要求,具有要求的技术实力,提供的技术方案成熟、可靠,技术路线正确、合理,经营方案切实可行。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愿意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实施项目,并授权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并授权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签署作为本协议附件1的《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

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

第七条 名词解释:(对协议中涉及的技术的和商务的特定含义的词汇和语句进行定义或限定,明确协议中使用的字母缩写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垃圾: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指定的其他机构按照《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的规定提供给垃圾处理厂(场)处理的垃圾。

项目:指第三条规定的垃圾处理项目。

项目建设:指项目的垃圾处理厂(场)及其相关的设施和设备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完工、测试和调试。

公用设施:指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为了项目施工和运营,连接至场区边界并在特许期内负责维护和正常服务的输变电、供水、供气和通讯等设施。

日处理量:指根据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确定的以吨(t)为单位的垃圾日处理量,包括额定日处理量、月核定日处理量、预计核定日处理量、最高日处理量和最低日处理量。

协议: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之间签订的本特许经营协议,包括附件1至附件 ,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批准:指需从政府部门依法获得的为项目公司或为垃圾处理厂(场)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所需的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核准或批准,包括附件 所列举的批准。

仲裁协议: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项目公司和贷款代理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签订的仲裁协议,并作为本协议附件15附后。

投标保函:指发起人按照投资竞争人须知要求与本项目建议书同时提交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履约保函:指根据第八条要求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针对项目建设阶段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维护保函:指根据第八条要求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针对项目运营和维护阶段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法律变更:指

(a)在 年 月 日之后,任何政府部门对任何法令、法律、条例、法规、通知、通告的实施、颁布、修改或废除;

(b)在 年 月 日之后,任何政府部门对有关任何批准的发出、续延或修改实施、修改或废除了任何实质性的条件,

无论是上述哪一种情况,

(a)导致适用于项目公司的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发生任何变化;

(b)实施、修改或取消了对垃圾处理厂(场)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或移交的要求。

商业运营开始日:指完工证书签发日的同一日,即垃圾处理厂(场)的商业运营开始日。

建设工程开始:指建设承包商按照项目计划在场地进行的工程建设的开始。

项目公司:指以实施本协议为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在中国成立和登记注册的项目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

及其继承人及经许可的受让人。

特许经营权:指本协议中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予项目公司的、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垃圾处理项目并收取费用的权利。

建设合同:指由项目公司和建设承包商之间达成的且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有关垃圾处理厂(场)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和材料与设备采购的一个或多个协议。

建设承包商:指由项目公司通过招标所聘用且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根据建设合同和本协议履行建设工程的一个或多个承包商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许可受让人。

建设期:指自项目公司进场开工日始至完工日止的垃圾处理厂(场)的建设期间。

协调机构:指根据第十条规定成立的机构。

违约:指一方不履行其任何项目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不是由于另一方的作为或不作为违反任何项目协议项下的义务,也不是由于不可抗力或另一方承担风险的事件造成的。

生效日:指本协议条款中双方约定的生效日期。

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流行病、瘟疫;

(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暴乱或恐怖行为;

(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5)国家政策的变更,如对垃圾处理设施的国有化等;

(6)国家政府部门实行的任何进口限制或配额限制;

(7)由于非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或委托的机构造成的运输中断。

移交日期:是指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适用于本协议期满终止)或根据本协议第二十四条规定确定的移交日期(适用于本协议提前终止)。

环境污染:指垃圾处理项目对于地上、地下或周围的空气、土地或水的污染,且该等污染违背或不符合有关环境的适用法律或国际惯例。

融资文件:指依适用法律批准的与项目的融资或再融资相关的贷款协议、票据、契约、担保协议、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协议和其他文件,但不包括

(1)与股权投资者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

(2)与提供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相关的文件。

贷款人:指融资文件中的贷款人。

验收:指第十四条所述的确保项目设施达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及设计标准的测试和审核。

第三章 特许经营权

第八条 特许经营权

本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授权范围:

a.规定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予项目公司承担一个特许经营垃圾处理建设或运营项目权利的范围;

b.为控制项目公司的风险,限制项目公司从事未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批准或同意的其他业务的权利;

c.涉及到的所处理垃圾的地域范围和其他授权范围等。

(2)特许期限:即业主政府许可项目公司在该项目建成后运营合同设施的期限,该条款与业主政府及其用户、项目公司的利益都有非常密切的关系,特许经营期限应根据垃圾处理规模、技术路线、经营方式等因素确定,最长不得超过30年。并说明在不可抗力事件、一方违约、重大法律变更时特许期限的调整程序。

(3)转让和抵押

应说明项目公司抵押或转让垃圾处理设施的资产、设施和设备的条件。对于特许经营权的转让和抵押的限制等。其中:1、项目公司如为本项目融资目的,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同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不得不合理地拒绝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在其资产和权利上设置担保权益;2、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稳定运行 年限后应可以转让股权,前提是不影响项目继续稳定运行。

(4)特许期内项目公司的主要责任和特许经营权下项目公司应支付的费用,如项目的前期开发费(如征地拆迁,勘察、设计等)、各种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

第九条 声明、保证和前提条件

主要是申明双方的法律地位、经济情况和对于项目的许可、评审、听证、公示、批准等情况及承担项目资格和能力、项目成立的基本条件等。

第十条 特许经营权的监管

(1)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明确对于垃圾处理特许经营过程的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管内容和方式,并明确不合格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2)应当包括对于运行过程处理标准的监管、环境标准的监管、财务状况的监管和安全卫生的监管。

(3)明确协调机构的组建时间、人员组成、任务和责任。

第四章 新建项目建设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

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获得过程中双方责权利,场地使用限制、使用权的改变和抵押、土地使用费等,土地使用期限及其延长。

第十二条 设计

包括设计要求、设计审批过程、设计变更程序等。

第十三条 建设

主要包括建设过程中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各自的责任、建设工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责任和措施等,也包括了设备及材料采购和建设承包商的选择、项目计划及进度安排和保证措施、工期延误和不合格工程拒收等。

运营期的分期建设或扩建参照本章执行。

第十四条 验收和完工

(1)规定验收时间、依据的法规和标准。

(2)明确参加验收的人员组成。

(3)明确项目公司验收计划的通知的时间和通知方式。

(4)明确工程验收结果的认可方式,初步完工证书的颁发和试运营的进行,以及最后完工的审核和证书的颁发。

(5)明确验收失败后的重新验收或审核的方式和程序。

(6)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提前完工情况下项目的实施安排。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检验和接收工程或设施及发出初步完工证书或完工证书并不解除项目公司承担项目设计或建设方面任何缺陷或延误的责任。

第十五条 完工延误和放弃

(1)明确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完工延误情况下,双方责任的免除及进度日期的顺延。

(2)明确在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导致的完工延误情况下,及进度日期的顺延。

(3)明确在不是由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违约,或不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情况下,项目公司的责任。

(4)明确最后完工延误的违约金,以及这种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5)明确在由于项目公司违约造成建设工程已被项目公司放弃或视为放弃情况下,项目公司的责任或违约金。

(6)明确项目公司被视为放弃的条件。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解除全部或尚未支取的履约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项下的金额的时间或条件。

(8)如对项目建设工期要求特别高,可以考虑加入介入建设条款,即如项目建设工期或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选择自行或指定第三方建设项目的条件。

第五章 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第十六条 运营与维护

(1)明确在整个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负责垃圾处理设施的管理、运营、安全和维护的任务和责任。

(2)在整个特许期内运营维护期间,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责任和义务。

(3)明确监管机构对于运营安全和技术要求监督和检查要求。

(4)检验与维护手册:明确项目公司的垃圾处理设施的检验与维护手册的要求。

(5)监督管理手册: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运营和维护工作的监督管理权限、程序、措施和惩处手段。

(6)明确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担保)数额、补足要求和有效期等。

(7)明确项目公司违反其维护垃圾处理设施的义务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8)明确项目或其任何部分违反应适用的中国的安全标准和法规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9)明确项目公司运营垃圾处理设施应达到附件2技术规范规定的处置标准、产品标准、环境标准。

(10)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其代表在不影响正常作业情况下进入垃圾处理设施,以监察垃圾处理

设施的运营和维护的权利和条件。

(11)明确项目公司应提供的定期报告:包括运营报告、财务报告、环境监测报告等。

(12)明确如项目运营和维护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选择自行或指定第三方运营和维护的权利。

(13)明确运营期间需要扩建等建设项目时的程序与条件。

第十七条 垃圾的供应与运输

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整个特许期内根据附件1的条款,调配并向项目公司供应垃圾,项目公司应接收其运营垃圾处理设施所需的符合附件1条款要求的全部垃圾。项目公司不得接收附件1或其补充修订协议之外的垃圾。

第十八条 垃圾处理服务和垃圾处理费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在整个特许期内根据附件1的有关条款供应垃圾,并向项目公司支付垃圾处理费,或明确收费方式和金额并办理完整的收费文件;协助相关部门核算和监控项目公司成本,提出价格调整意见。

第十九条 项目的融资和财务管理

(1)明确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负责筹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所需的所有资金的义务。

(2)明确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投资的股本金数额及比例要求。

(3)在使用外资情况下,规定项目公司所有需要以外汇进行有关本项目的结算的银行账户使用方法。

(4)在使用外资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明确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和运营维护承包商在中国境内开立、使用外汇账户,向境外账户汇出资金等事宜。

(5)在使用外资情况下,应规定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将项目的人民币收人兑换成外汇,以支付项目外汇支出、外币贷款还本付息和支付外国股东股本金的利润等事宜。

(6)在利用外资情况下,项目公司(或股东)将其利润汇出境外的条件。

(7)对于项目公司财务报表的要求。

第六章 项目的移交

第二十条 特许期结束后的移交

(1)明确特许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移交的有形、无形资产内容及完好程度。

(2)明确最后恢复性大修的时间、范围和要求,以及移交验收程序。

(3)明确移交的备品备件的内容和程序。

(4)填埋场情况下,对于项目公司进行封场及后处理的要求。

(5)明确移交日期垃圾处理设施的状况要求、缺陷责任期内项目公司的责任和责任的限制以及对于未能修复缺陷或损害的赔偿、对于移交维护保险的要求等。

(6)明确在移交时,项目公司所有承包商和供应商提供的尚未期满的担保及保证、所有保险单、暂保单和保险单批单等转让给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机构的方式。

(7)关于项目公司运营和维护垃圾处理设施的所有文件、图纸、技术和技术诀窍,及所有无形资产的移交和授让方式。

(8)明确特许期结束后原项目公司雇员的处置。

(9)明确对于项目公司签订的、于移交日期仍有效的运营维护合同、设备合同、供货合同和所有其他合同的处置。

(10)明确项目公司移走的物品的范围和方式。

(11)明确项目公司应承担移交日期前垃圾处理设施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或损坏的风险,除非损失或损

坏是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违约所致。

(12)明确所进行移交和转让及其批准所需的费用和支出方式。

(13)明确移交机构组成及移交程序。

(14)明确本协议移交后的效力。

(15)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担保)的余额解除的时间或条件。

(16)明确如果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将再次授予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是否有优先权及其条件。

第七章 双方的一般义务

第二十一条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一般义务

(1)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始终遵守并促使遵守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政府部门颁布的所有有关

法律、法规和法令。

(2)明确在重要的法律变更情况下协议的执行和补偿。

(3)明确可能的税收优惠。

(4)明确对项目公司为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所需的审查、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或批准。

(5)明确需要获得和保持批准,包括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协助获得的批准和将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给予 的批准的责任。

(6)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及运营维护承包商或其各自的授权代表的物品 和设备进出口所需的批准清单及责任。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为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运营维护承包商的外籍人员及向项目公司 提供为垃圾处理设施服务的必要人员取得就业许可的责任。

(8)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公用设施条件。

(9)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中,对项目公司的经营计划实施 情况、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以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并向政府提交年度监督检查报告。监督检查工作不 得妨碍项目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10)在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期间,根据双方商定,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将联系有关部门向项目公司提供公共安全保障。

(11)明确限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不当提取项目公司提交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

(12)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是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的首要义务人,并享有相应的所有权利和应

承担其各自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13)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任何违反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的义务应为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本协议项下的违约。

(14)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不当行为时的终止协议或取消特许经营权 的情况。

(15)明确协议上报备案要求,以及受理调查公众对项目公司擅自停业、歇业的,应令其限期改正,督促其履行义务。

(16)项目公司承担政府公益性指令任务造成经济损失的,政府相应的补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项目公司的一般义务

(1)明确对于项目公司所有权的变更及股份转让的限制,及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时应提前书面告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并经其同意。

(2)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法令的要求。

(3)明确重要的法律变更情况下的要求和垃圾处理价格调整的规定。

(4)接受主管部门对产品、安全、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5)按规定的时间将项目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年度报告、董事会决议等报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备案。

(6)明确项目公司应遵守和执行的有关环保标准和要求,以及项目公司在建设、运营和维护垃圾处理 设施时对于避免或尽量减少对设施、建筑物和居民区的妨害的责任。

(7)明确项目公司应保证生产设施、设备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所必须的投人,并确保设施完好。未经政府批准,项目公司不得擅自停业、歇业。

(8)项目公司对于考古、地质及历史文物的保护的要求。

(9)明确是否优先使用中国的服务、货物及优先条件,对于招标过程中对于是否优先使用中国的承包 商或中国的服务及货物等的要求,以及本垃圾处理设施中使用中国的服务和货物的程度对于将来其他的 特许经营权项目招商时对于本项目公司地位的影响。

(10)对于项目公司使用中国的劳动力的要求,明确应遵守的相关劳动和工会法律和尊重法规赋予的 工人的各项权利。明确应遵守的健康和安全法规和标准规范。

(11)明确项目公司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协议与本协议的一致性。

(12)明确项目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政府部门颁布的法律和法规缴纳所有税金、关税及收费。

(13)明确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应购买和保持的保险单;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应责成其承保人或代理人 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保险证明书的要求;对于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承保人的报告副本 或项目公司从任何承保人处收到的其他报告副本等的要求。

(14)明确项目公司对承包商和其雇员及代理人的责任,应明确项目公司对于其雇用承包商的责任及与承包商签订的任何合同应包括使项目公司履行本协议必要的本协议项下的条款。

(15)明确项目公司融资文件的条款要求。

(16)项目公司对其财产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和权益进行质押、抵押、不动产抵押或其他担保物权给贷款人以外的任何人的限制。

(17)明确项目公司在协议有效期内单方提出解除协议的提前申请时限,及在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同意解除协议前,项目公司履行正常经营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的共同义务和权利

(1)明确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中止履行的规定。

a.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声称的不可抗力而中止履行本协议或作为其不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理由的限制条件;

b.明确对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声称不可抗力而中止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作为其不履行协议项

下义务的理由的限制条件;

c.明确对于不可抗力声称的程序;

d.明确不可抗力造成影响情况下的费用补偿条件或时间表修改要求;

e.在商业运营开始日之后,不可抗力事件期间的支付条件和方式;

i:明确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的程序要求;

g.对于在受到不可抗力影响情况下,双方减少损失和协商的责任和要求;

h.如果不可抗力造成建设工程或垃圾处理设施的实质性损坏情况下,设施修复的责任。

(2)明确在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公众利益、公众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临时接管特许经营项目的条件和程序。

(3)明确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向项目公司提供的文件的权属和限制、由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文件权属和限制以及双方遵守对于文件的有关规定。

(4)明确特许期结束后双方的保密规定。

(5)明确双方相互合作以实现本协议的目的义务。

(6)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反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特许经营权的陈述、保证、约定、法律责任并声明。

第八章 违约的补救

第二十四条 终止

(])明确项目公司违约事件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2)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违约事件下,项目公司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3)明确终止意向通知的形式和程序以及发出终止通知的条件、程序。

(4)明确贷款人限制终止的条件、贷款人的介人权和条件、贷款人的介入承诺的内容要求、程序、有效期及其限制等、介入期结束条件和贷款人选择一个替代本协议项下项目公司的替代公司的条件和程序。

(5)明确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机构经营垃圾处理设施的权利和条件以及在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发生之后且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发出终止意向通知之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任何时候终止协议的权利。

(6)明确如果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终止、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在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出现不可抗力导致的协议终止等对于本协议的影响。

(7)明确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进一步的义务,或对其他条款的影响。

(8)终止后的补偿。

a.明确项目公司违约事件下项目中止时,项目公司的赔偿方式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处置。

b.明确如果在生效日期后项目公司因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违约事件终止本协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的补偿方式。

c.因法律变更导致的终止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的补偿方式。

(9)明确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垃圾处理设施破坏,致使本协议终止情况下,项目公司得到垃圾处理设施保险的保单项下的付款的权利,以及该保险赔款的支付顺序。

(10)明确一方终止本协议的权利并不排除该方采取本协议规定的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可用的补救措施。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违约的赔偿

(1)明确以本协议的其他规定为条件,每一方应有权获得因违约方未遵守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而使其

遭受的损失、支出和费用的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

(2)明确各方未能履行义务情况下的免责条件。

(3)明确由于另一方违约而遭受损失或受损失威胁的一方应采取合理行动减轻或最大程度地减少另一方违约引起的损失的责任。

(4)如果损失部分是由于受侵害方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或是由该方承担风险的事件造成的,赔偿的数额应按照这些因素对损失发生的影响程度而扣减。

(5)明确各方对于由于本协议引起的、在本协议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索赔为对方的任何间接、特殊、附带、后果性或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责任。

(6)本条中的任何规定不应阻止任一方采取本协议规定的或有法可依的任何其他补救措施。

第二十六条 责任与保障

(1)明确每一方对于其在履行本协议中的违约所产生的死亡、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或损失,从而产生的基于此之上的责任、损害、损失、费用和任何形式的请求权,对另一方进行赔偿、提供辩护的权利。

(2)明确项目公司是否对于保障、赔偿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免于承担由于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造成的环境污染所产生的所有债务、损害、损失、费用和索赔等的规定。

(3)明确上述规定的各方由于在本协议期满或终止之前发生的任何作为、不作为、行动、事情或事件产生的义务在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的继续有效性。

(4)明确提出索赔和抗辩程序。

第九章 协议的转让和合同的批准

第二十七条 协议的转让

(1)明确对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让或转让其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的条件和限制。

(2)明确项目公司转让其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的条件和限制。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批准

明确项目公司需要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批准或备案的合同,并列于附件10。并明确上述合同批准或备案的程序。同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合同的批准并不免除项目公司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九条 解释规则

(1)明确本协议包括的文件内容。

(2)明确本协议构成双方对项目的完全的理解,并且取代双方以前所有的有关项目的书面和口头声明、协议或安排。

(3)明确本协议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的形式和程序。

(4)明确如果本协议任何部分被任何有管辖权的仲裁庭或法院宣布为无效,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

(5)明确特许期内本协议及附件1相对于其他协议的优先顺序。

(6)明确执行本协议需要的一些解释。

第三十条 争议的解决

(1)明确对于产生争议时,组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的方式和程序。

(2)明确在不能通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情况下,通过专家组的调解时,专家组的组成、调解程序和费用等。

(3)若双方未能通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或通过专家组的调解解决争议、分歧或索赔,或如果对专家组的决议提出异议时,进行仲裁解决的机构。

(4)根据仲裁协议(附件15),明确双方将协议或附件项下的同一实质性问题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的解决程序合并等事宜。

(5)明确通过司法解决争议、分歧或索赔的可能性,,

(6)明确双方应在争议解决期间继续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7)明确本条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注:争议解决方式只能选择仲裁机构和法院中的一种)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三十一条 其他条款

(1)明确双方在本协议项下各自独立的责任、义务及债务。

(2)明确本协议项下的通知应采取的方式和文字。

(3)明确一些对于协议条款不视为弃权的行为。

(4)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任何司法管辖权下对其自己或其财产或收益所具有的诉讼、执行、扣押或其他法律程序的主权豁免,同意不请求主权豁免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放弃上述主权豁免。

(5)明确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6)明确项目公司根据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要求申请获得的各种执照、许可和审批,均应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交复印件备案。

(7)规定协议文本的文字和数量。

本协议由愿受其法律效力约束的双方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其签字下注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 项目公司: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宇):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日期: 日期:

关于处理窃电事件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一、目的:

规范宿舍用电管理工作、确保用电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职工宿舍。

三、规定:

1、宿舍住宿职工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宿舍内供电设施。

2、宿舍内或宿舍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在灯具上拴蚊帐、晾晒衣物、悬挂装饰物等。

3、禁止使用电取暖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用电设备,违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并处以人民币100元罚款。

4、住宿职工禁止动用和损坏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宿舍管理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的需负连带责任。

5、当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并报请维修人员及时修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6、住宿职工应该做到“人走灯关”,白天禁止亮灯以节约用电,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7、住宿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责任,对屡教不改者将移交人力资源部严肃处理。

关于处理窃电事件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本厂是x省实施污水与垃圾处理行业产业化政策后,第一个实行企业化管理的污水处理厂。从建设到运转,市委、市政府及主管局高度重视洋里污水处理厂的各项工作。按照规划,城市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有效的提高了进厂水质和处理效果。收纳污水以点源和面源相结合,由于加大了污水管网投资力度,增加了接纳点,扩大了接纳面,取得了较好的污水收纳效果。

本厂于20xx年x月x日开始通水试运行,20xx年x月底顺利完成活性污泥的培养,x月以后,污水处理进入正常运行阶段。20xx年x月,洋里污水处理厂日平均处理污水达x万吨,从而达到x万吨的设计规模,实现满负荷运转。

洋里污水处理厂自建成投入运行以来,设备运行良好,出水排放水质达到设计标准和建设要求。从运行情况与环境效益方面看,洋里污水处理厂的建成和正常运行,对改善福州市水环境已经初见成效。xx市城区主要内河水质以及功能明显好转,内河污染状况得到有效控制。

本项目的建设为xx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必要的基础,对xx市水资源的再生利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美化城市居民生活环境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及“国家卫生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重要基础条件。

(1)首先洋里污水处理厂采用卡鲁塞尔氧化沟处理工艺,主要包括预处理系统、生物处理系统和污泥处理系统三个部分。

预处理系统由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比氏沉砂池等部分组成,用于提升污水水位及去除水中漂浮物和砂粒;生物处理系统由卡鲁塞尔氧化沟、方形二沉池、回流污泥及剩余污泥泵房等部分组成,通过氧化沟内活性污泥中的微生物的新陈代谢来降解污水中的污染物质;污泥处理系统由均质池和污泥浓缩脱水一体机组成,用于对生物处理系统中的剩余污泥进行浓缩脱水,降低污泥的含水率和体积,以便外运处置。厂外管网建有4座中途提升泵站,分别为:温泉泵站、三八泵站、金铛泵站、0号泵站。各社区排放的生活污水经管网和四个泵站输送至厂区,依次经过预处理系统和生物处理系统后,出水各项指标均达到设计标准,处理后的尾水就近排入光明港。剩余污泥经泥处理系统形成泥饼后外运处置。

(2)污水处理一、二期工程工艺流程。

一期工程进水以分流制城市污水为主,并混有部分合流制污水和工业废水,工程推荐采用carrousel氧化沟工艺,考虑一期改造后出水标准的提高,与二期共用部分构筑物,工艺流程(见图1)。

为了满足出水新标准,二期工程采用多模式aao工艺(见图2),通过对生物反应池进水点和混合液回流点的合理设置,该工艺对水质水量变化及冲击负荷适应性强、处理效果稳定可靠、运行模式灵活,可以实现不同运行工况,充分发挥各种处理工艺的特点,对污水进行有针对性的处理。

二、总结

这次的实训虽然时间短暂却让我受益匪浅。通过这次实训,我对x洋里污水处理厂的整套工艺运行情况及设备构筑物进行了全面的参观学习,对污水处理过程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有助于我把课本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对以后的学习工作都有一定的帮助,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作为一个未来环境工的我们所背负的任务。

环境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本前提,而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无所不在,身为一个地球人,我们应该尽自己所能来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保护环境也就是保护人类自己,要做一名合格的环保工作者更要认识到环境的重要性,要意识到自己肩上的责任是多么重大,我们有必要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并掌握好所学的专业知识,并通过不断的实践来磨练自己,使得所学到的专业知识可以融会贯通,懂得学以致用,让自己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环境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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