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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宜居心得体会实用 宜居乡村心得体会(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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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宜居心得体会实用 宜居乡村心得体会(八篇)
2022-12-28 13:57:30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对于国家宜居心得体会实用一

为进一步发展我国羊毛生产,搞活羊毛流通,提高羊毛质量,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抓紧抓好草场改造和羊种改良工作。(略)

二、技术监督局要加强羊毛的质量监督和检验工作。(略)

三、要尽快组织直接进入国际羊毛拍卖市场。(略)

四、为了促进国内养羊业的发展,支持纺织工业生产和扩大出口创汇。(略)

上述有关政策,请有关部门、各地区特别是羊毛生产区认真研究落实,执行中的问题,由国家计委和经贸办协调,并督促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盖章)

x年x月x日

对于国家宜居心得体会实用二

发包方:

承包方: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住宅装修工程地点:承包范围:工期:150天,20__年12月25日至20__年04月25日工程质量:合格。

二.工程单价及总造价

工程单价:详见报价清单

硬装基础总造价:58000包含项目详见报价清单主材总造价:122022包含项目详见报价清单项目总造价:180000

三.甲方工作

1.甲方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解决由甲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施工场地具备水、电等基本设施。

3.负责与相关单位协调、配合工作。

4.在乙方进场之前完成场地移交。

四.乙方工作

1.乙方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施工设计进行施工,作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4.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五.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付款方式,按报价中单价乘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分为三次付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交工程结算单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7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一周内,支付清乙方工程结尾款。

六.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以上标准。

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及中间工程的检查及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认可。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7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6.表面装饰保修期为叁年,隐蔽工程保修期为伍年。在保修期间因工程本身发生质量问题,乙方予以免费维修。

七.奖励和违约责任

1.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3.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5.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负责修理或返工。

八.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协调。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行争议,可向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设计图纸变更必须经过甲方同意,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2..本承包合同内所有材料,若需调整、更换品种时,所产生的价差按2实增减。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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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国家宜居心得体会实用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所有受助的同学,向国家、学校、领导和老师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你们对我们的培养、照顾及信任。感谢您们对我们贫困在校大学生的关心和爱护,对我们学习的支持和鼓励,让我们有和其他同学一样的机会在教室里学习,有同样的机会听老师们传授知识和教育,在学校里安心地追求自己的理想和目标,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定航.其次请允许我代表我自己向我的老师和同学表示诚挚的谢意,谢谢你们给我们在物质和精神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我们的家庭很普通,所以面对巨额学费时,我们有了退缩,有了恐惧,还有每月的生活费也是个问题,曾一度想退学减轻家庭负担。社会在发展,对于一个家庭贫困的家庭来说培养一个大学生多么的不容易,有说不完的泪水,我们依旧能够听到父母心里的那份担心——大学的费用多高呀?特别是对于我们这样的来自普通家庭、来自农村的学生来说,有的时候不得不暗暗伤神。

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家和学校向我们伸出了援助之手,给予了我们极大的资助,这不仅仅是金钱,这更多的是代表国家和学校没有忘记我们这些贫困的大学生,对于我们这样的学生,学校和老师也是同样的关注。我们看到,我院各级领导都高度重视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评审工作。近段时间来,他们严格按照国家奖励和资助学生的相关政策,集体讨论,民主评论,切切实实把国家的奖学金和助学金政策落实到每一个优秀学生和贫困学生。公开、公正、公平的评选出每一位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学生,并张榜进行公示,充分说明学院领导在认真为学生办实事,办好事,看到这一切,我们深受感动,在这里我想说一声:"你们辛苦了,我们向你们表示深深感谢! 我们一定会努力学习,全面发展,决不辜负你们的期望!"

因为有时候我们就会想到以前一个老师说过的话——贫困的学生会被遗忘在教室的角落。真的有时候我们都没胆量去面对老师,老师的热情有的时候真的让我们感到害怕,有时候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可是学校及老师们用他们的行动证明了他们的关爱,我们是学校整体的一部分,而不是被遗忘在角落里的垃圾。奖助金的给予是给我们提供了极大的帮助,给予我们的是一种说不出的勇气,这种勇气不是用言语说出来的。同时也增加了我们的自信,减少了对生活费的忧愁。我们可以安心的在教室里看书,我们更有勇气去和老师谈谈我们关注的问题,同时也使我们深深感受到,贫困不是一种累赘,更不是一种可耻的事,而是一种巨大的财富,它深藏在我们的心底,时时鼓舞着我们上进,成为我们永恒的学习动力。而这次贫困生奖助金的发放,更是在实际上和思想上给了我们极大的帮助。

今天国家又为我发放了国家助学金,这些资助极大地缓解了我们的生活压力,心里有说不出的感激,同时,又给了我们更大的学习动力。我们衷心地感谢国家、学校各级领导和老师对我们这些寒门学子的关爱,我也明白作为一名受资助的大学生要学会感恩,怀有一颗感恩的心,才更能体会到自己的职责。在现代社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责、自己的价值。大学是人生的关键阶段。在这个阶段里,所有大学生都应当认真把握每一个“第一次”,让它们成为未来人生道路的基石;在这个阶段里,所有大学生也要珍惜每一个“最后一次”,不要让自己在不远的将来追悔莫及。在大学四年里,大家应该努力为自己编织生活梦想,明确奋斗方向,奠定事业基础。

国家助学金给了我很大的帮助,他实现了我们的梦想,而且大大减轻了家庭负担,我们会合理运用这些钱,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将来为祖国的繁荣昌盛贡献一份力量。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们会更加努力,争取取得更优异的成绩。面对你们所给予的支持帮助和鼓励,我们心中万般感谢的祝愿在这里只能汇成一句简短但能表露我们的心声的话,那就是谢谢你们,亲爱的领导、老师,多年后的我,成功之后一定不会忘记大学的艰辛岁月,不会忘记大学期间大公无私的默默资助自己的人们,你们是我的支柱,是我们一生无法忘记的亲人。

我们或许并不美丽 ,我们或许并不是花朵,但有爱的呵护,有你们的浇灌,我们甘当绿叶也情愿。今天我们被爱呵护,明天我们愿化为泥土,去把来年的新芽守护。贡献自己回报社会,让国家、学校、领导、老师对我们的选择不是一个错误,我们会顽强的拼搏,跨过每道坎坷,超越每一次挫折,我们会很顽强,很勇敢。在爱的路上,我们风雨无阻,永不服输。

昨天已经成为遥远的回忆,今天太阳已经升起。在暖暖的阳光下,我们不畏家境的贫困,我们不惧生活的压力,我们不怕金融的危机 ,我们会依然顽强坚毅,我们会仍旧拼搏努力,我们会继续好好学习,有你们与我们同在,明天我们一定会让爱之虹绽放更加灿烂多彩的光辉!

谢谢国家、学校、领导和老师!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对于国家宜居心得体会实用四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xx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加强村庄人居环境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最近,我们会同区农办、建设局、卫生局对我区村庄建设问题进行了调研,调查走访了潘黄、郭猛、楼王、大冈等镇以及仰徐、民强、凤池、光明等村,并到山东诸城、莱西,胶州三市考察学习。通过调研考察,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委员座谈,并经常委会议讨论,形成了关于加强我区村庄人居环境建设的建议。

一、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245个村(居),农户17.54万户,农业人口43.93万人,耕地面积78.82万亩,农民人均耕地1.8亩,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270元。全区现有自然村落1248个,其中50人以下71个,50—100人208个, 100—300人562个,300—800人321个,800人以上86个.现规划农村居民点571个,其中300人以下81个,300—800人407个,800—20xx人74个,20xx人以上9个。x年全区在建制镇建房781户,在村建房 1336户.全区目前还有土草房10.45万平方米。

建国以来,我区村庄建设在历届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取得了较大的成绩.特别是1982年后,考虑到农民饮水、运输等生产生活方便,力求使农民居住相对集中,对全区村庄建设进行了初步规划.通过10多年的建设,农民居住满天星的状况有所改变,但这一时期的村庄建设大多是沿河、沿路而展开的。1997年后,开始启动中心村建设,在政府的全面推动下,我区村庄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近年来,我区重视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特别是最近在全区农村大力实施了以“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为主要内容的’三清工程”,使村容村貌有了较大的变化,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

二、存在问题

1、村庄建设规划严重滞后.长期以来,我区村庄建设总体呈自行发展状态,农民建房用地主要由村组安排。1997年以来,一度中心村建设推进力度较大,但后来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中心村建设实际处于停滞状态,村庄建设面貌改变不快,至今还没有形成全区统一详细的现代村庄建设规划体系.由于规划滞后,导致了自然村落小而散,形不成气候;村民住宅样式单一,不够科学、适用,无个性特色,有些村庄只见新房、不见新貌;各类建筑物乱搭乱建,村庄建设无序发展;有不少农民盲目仿效攀比,房屋求高求大、占挤路道,造成村庄杂乱无章。

2、基础设施严重缺乏。已建成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大多没有路灯、环卫、排水等基础设施,就是搞得相对较好的泾口、仰徐等村,也没有公厕和垃圾填埋场。有些村庄至今还不通公路,如郭猛镇的邵堡村,9个组只有1个组能通公路,其余8个组雨天就难以通行。在农村饮用水上,由于二次改水未到位,资金投入不足,导致供水管道陈旧老化,加之不重视饮用水消毒,目前全区镇村108个水厂有相当一部分供水水质不达标。农村改厕工作进展缓慢,65%以上的农户还在使用老式粪坑,西部乡镇还存有一定数量的露天粪坑。

3、脏、乱、差现象仍然存在。垃圾成堆、沟水臭浊、家禽散养、柴草杂物乱堆、粪坑乱搭是村庄存在的较普遍的问题。有些养殖大户将禽畜粪便不经任何处理,直接入田作肥,雨后造成河流严重污染。部分村办企业紧靠农民集中居住点,环保条件相当差。全区约有60%的农户仍靠柴草作燃料,烧出的草灰大多散堆散放,甚至直接倒入河中。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生态环境和村容村貌。

4、土地置换问题成为制约瓶颈。调查中,几于所有的村组干部都认为,土地调整是村庄建设的关键性问题。一方面,由于建设规划修编与土地总体利用修编不同步、不衔接,建设规划难以实施。另一方面,由于土地二轮承包经营权三十年不变的政策,在安排农户宅基地时,如果碰到个别村民意见不统一,土地就难以调整,这样,常常使旧宅基地腾不出,新宅基地又落实不到位。

5、管理工作薄弱。全区尚未形成强有力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长期以来,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管理方面,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不清,协调配合不够,形不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区、镇、村三级管理网络还不健全,有些村管理人员还是空白;多数镇村镇建设部门管理弱化,专业人员不足,队伍不稳定;基层干部普遍对村庄人居环境重视不够,缺乏主动性,无所作为;对农民旧宅基地复垦管理力度不大,x年全区约有25%左右的农户新占耕地建房,尽管交纳了土地复垦保证金,但老宅基地仍未让出,既造成了大量土地资源浪费,又影响村容村貌;绝大多数村都有不同程度的负债,很难拿出资金加强村庄建设与管理投入。

三、几点建议

(一)着眼长远,合理布局,科学制定村庄建设规划

要确立规划在村庄建设中的龙头地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撤小村、并大村、建新村”的总体思路,既体现农村特色,又符合集约化要求,编制全区新一轮村庄布局规划。

1、深入调研,摸清情况。组织区农工、建设、国土等部门对全区245个村(居)进行调研,对现规划的571个集中居住点再进行一次排查摸底,详细察看村落地形地貌,了解村组干部和广大农民的想法要求。根据当地现有村庄布局的实际状况,充分考虑未来10—20年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趋势,以及农村人口变化和村庄演化情况,确定出合理的耕作半径和人9集聚的适度规模,科学划分出撤并、控制发展或集聚发展等不同村庄类型。

2、制订完善详规,尽快实现规划的全覆盖。根据我区实际,在镇村布局规划已初步形成的基础上,开展新一轮总体规划的调整修编工作,尽快编制出全区村庄建设详规。可先编制出计划创建康居示范村的建设详规,然后再进一步扩大,在扩大中进一步完善提高,用2-3年时间实现全区村庄建设详规全覆盖。在制定详规时,既要防止简单套用城镇建设模式,又要体现集约化要求;既要充分考虑到目前农民生产生活需要和经济承受能力,又要体现社会上义新农村的超前性。应充分考虑群众的不同需求,向农民免费提供经济适用和多样化的住宅设计图样,结合老村庄改造,并兼顾保护有历史价值的古村落和古民宅。

3、严格执行规划,保持规划的严肃性和连续性。规划一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确需调整的,必须按法定程序进行。今后,凡农民新建房,必须建到规划点上,宁可停建缓建,不能乱建。要通过“一书一证”、“一书两证”的发放,调控农民建房行为,坚决改变农村建房散乱的状况,确保规划的严肃性。

(二)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村庄建设与管理

农民群众是村庄人居环境建设的主体。 目前我区农村“三清”工作力度很大,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这项工作主要依靠的是行政推动,党员干部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未充分调动起来。因此,“三清”的成果要巩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必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农民共建自己的美好家园。一是充分发挥各种宣传渠道的作用。以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为主题,开辟专题栏目,编印宣传手册和编排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进村入户宣传。二是大力开展群众性整治环境活动。以“十星级文明户”和“文明卫生村(居)”创建为载体,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投身植树造林、爱国卫生、清洁河塘等活动。三是让群众积极参与村庄规划建设。村庄规划必须增强透明度,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并作为村务公开的一项内容进行公示,所有村庄建设项目包括对农民建房许可证的发放都要进行公示,让群众参与村庄建设全过程。四是全面提高农民素质。农村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除基础设施较差外,农民相对落后的生产生活习惯和薄弱的公益道德观念也是十分重要的原因。调查中,不少农户室内收拾得千干净净,而室外却脏乱不堪。因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教育引导农民,改变不讲文明、不讲卫生的不良习惯。普及农村科技、文化和法律知识,培养有文化、高素质的新型农民。

(三)多方筹措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我区村庄基础设施普遍较差,进一步完善好道路、桥梁、水电、消防、医疗卫生、休闲娱乐、公厕、垃圾池、排水系统、公共绿化、有线电视等必备的公共设施, 已成为加快我区村庄建设步伐的迫切要求和广大农民的强烈愿望。当前,尤其要注重农村饮用水安全和村庄内道路建设问题。针对目前地面水厂少(全区仅大冈一个),供水管道普遍陈旧老化的实际,加快研究制定二次改水的方案,逐步发展地面水厂,实现区域供水,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快村庄内道路建设,在通村公路建成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使村庄道路达到硬化要求,实现通村公路与村庄道路路网衔接。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关键要靠资金投入。在资金筹措和利用上,建议:一是抓住政策机遇,积极主动向上争取资金。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后,国家加大了这方面的资金投入,据了解,仅农村沼气建设一项,今年将投入国债资金25亿。今年省里又实施了农村“新五件实事”,这是一个难得的机遇,我们要用足用活政策,积极跑部跑省,向上争取资金。二是区镇财政逐步向农村倾斜,整合支农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目前,不少部门都有不同的资金可用于新农村建设,要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各方力量,集中支农资金中的一部分用于村庄建设。三是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村庄建设工作。尤其要引导本村企业经营者、在外创业人员,积极参与家乡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四是鼓励农民按照自愿原则,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完善小型配套设施。此外,要发挥资金投入的导向作用,今后,凡涉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资金,要重点投向规划的集中居住点。

(四)加大整治力度,不断改善村庄人居环境

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必须标本兼治,通过发展循环经济,综合利用农村资源,建立生态村等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当前,要着重解决好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几个突出问题:

一是垃圾处理。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总体要求,逐步建立全区垃圾收集、运送、处理运行机制。目前,一要建好必备的基础设施,在各村民集中居住点建一批垃圾箱和垃圾池,各镇建立一个二级垃圾处理填埋场,按照“村收集、村或镇处理”模式先运行;二要建立侏洁制度,落实村一级保洁员,专门从事村庄保洁和管理工作,按量按质计酬,尤其对不可降解的电池、塑料、农药瓶等有害垃圾负责分类处理,同时要通过制定村规民约、建立村民家前屋后卫生责任区等方式,禁止乱扔、乱抛垃圾现象的发生; 三要尽快研究全区垃圾集中处理办法,可借助我区境内垃圾发电厂,探索出适合我区实际的垃圾处理模式。

二是秸秆处理。 目前,我区秸秆露天焚烧、乱堆乱抛现象仍较严重,综合利用率低。对此,一方面要大力推广秸秆全量还田、秸秆青贮氨化养畜、食用菌生产等综合利用技术,另一方面要逐步推广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有条件的村庄可引导农民将秸秆集中堆放。

三是改厕问题。由区爱卫会牵头,通过宣传发动和奖励引导等措施,加快厕所“三隔式”改造工程;建设部门发放 “一书一证”时,要与农民签订专项契约,限制老式粪坑的建造; 大力推广“一池三改”工程。通过发展沼气,推进农民改厕、改圈和改厨。对养殖大户要重点推广,利用沼气对畜禽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积极推广大冈光明和潘黄仰徐两村的经验,尽快建成一批沼气村。

四是清洁河塘。围绕“彻底清、清彻底”的目标,继续推进村庄河塘整治工作,切实改变水环境。建立健全河塘保洁管护制度,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将河塘清淤与冬春水利工作结合起来,将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结合起来,将推行水面资源产权改制、实行市场运作与义务保洁结合起来。同时,要减少和控制污染源。特别要重视解决工业污水对水源的污染,按照“三集中”要求,村工业项目要向工业园区集中,对不符合环保要求,严重污染环境的要实行关停并转,坚决杜绝直接向河道排放工业污水。

五是村庄绿化。在积极实施道路绿化的同时,大力开展村庄绿化工作。采取适当的贴补方式,向农民提供质优价廉的果树苗木,既达到美化、绿化村庄的目的,又使农民获得一定的经济收益。同时,通过创建“绿色村庄”活动,全力推进村庄绿化工作。

(五)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强化对村庄建设工作的领导

村庄人居环境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面广量大,必须精心组织、统筹兼顾、强化领导,真正形成科学合理、坚强有力的管理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有序推进村庄建设工作。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全区村庄建设工作领导。定期会办研究村庄建设工作,协调解决有关矛盾和问题。研究制定基础设施管护、垃圾处理、河道保洁等方面的一系列管理制度,不断巩固已取得的成果,防止前清后起。从目标制定,人员落实、经费筹措、检查考核等各个环节明确具体要求和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协同配合,加强村庄建设工作的指导。建设、国土、环保、卫生、农办、农林等职能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落实专人负责,帮助解决村庄建设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当前,要尽快研究解决规划修编、土地置换与复垦、改水改厕等重点难点问题。三是强化镇村领导工作责任,加强人居环境管理工作。必须把加强村庄人居环境建设作为镇村两级班子的应尽之责,选择热心能人负责村庄建设工作,强化考核,把考核结果与使用、报酬挂钩。进一步加强村镇建设队伍力量,研究解决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运转难的问题,充分发挥其在村庄建设中的指导服务作用。四是典型引路,分步实施。按照中央一号文件中规定的“五要五不”原则,村庄建设不搞一刀切,不搞一个模式,不搞强迫命令,防止大拆大建。在建设过程中,将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村率先启动,为面上提供经验:对规划内的高速公路、省道沿线两侧及城关镇内村庄进行重点建设,对公路沿线影响村容村貌的零散建筑要逐步拆迁。五是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全力推进村庄建设工作。通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实施强农工程,加快劳动力转移等有效途径,促进农民增收,为村庄建设提供有力的经济支撑。

对于国家宜居心得体会实用五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同时,我国农村人居环境状况很不平衡,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还比较突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和农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本地区整治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持续推进,不搞一刀切。确定实施易地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等可不列入整治范围。

——示范先行、有序推进。学习借鉴浙江等先行地区经验,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不断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注重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注重乡土味道,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村民主体、激发动力。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优先序和标准。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和建设管护机制创新,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明确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地方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

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一)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二)开展厕所粪污治理。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推进厕所革命。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以及其他环境容量较小地区村庄,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其他地区要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

(四)提升村容村貌。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卫生县城、卫生乡镇等卫生创建工作。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全面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与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鼓励推行多规合一。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应纳入村规民约。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一)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将农村环境卫生、古树名木保护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评议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鼓励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深化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主要由农民投工投劳解决,鼓励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管理。

(三)提高农村文明健康意识。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组织作用,鼓励群众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内在自觉要求。

(一)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地方各级政府要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中央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地方政府依法合规发行政府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通过发放抵押补充贷款等方式,引导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鼓励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商业银行扩大贷款投放,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建设农村人居环境设施。

(三)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组织高等学校、科研单位、企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技术、工艺和装备研发。分类分级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编制村容村貌提升技术导则,开展典型设计,优化技术方案。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选派规划设计等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组织开展企业与县、乡、村对接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和装备需求。

(一)编制实施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抓紧编制或修订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省级实施方案要明确本地区目标任务、责任部门、资金筹措方案、农民群众参与机制、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等内容。特别是要对照本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和六大重点任务,以县(市、区、旗)为单位,从实际出发,对具体目标和重点任务作出规划。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前期准备,做好引导群众、建立机制、筹措资金等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要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或修订工作,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核。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并将实施方案中的工作目标、建设任务、体制机制创新等作为督导评估和安排中央投资的重要依据。

(二)开展典型示范。各地区要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践深入开展试点示范,总结并提炼出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的环境整治技术、方法,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引导各地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建成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区、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市、区、旗),加强经验总结交流,推动整体提升。

(三)稳步推进整治任务。根据典型示范地区整治进展情况,集中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中央有关部门要适时开展检查、评估和督导,确保整治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在方法技术可行、体制机制完善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财力和工作实际,扩展治理领域,加快整治进度,提升治理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中央部署、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要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监督考核。要强化县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市地级党委和政府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在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项目时,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考虑、同步推进。

(二)加强考核验收督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以本地区实施方案为依据,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以县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相关市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级实施方案及明确的目标任务,定期组织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通报省级政府,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将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中央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强化激励机制,评估督察结果要与中央支持政策直接挂钩。

(三)健全治理标准和法治保障。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技术、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等标准规范。各地区要区分排水方式、排放去向等,分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标准。研究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立法工作,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基本要求、政府责任和村民义务。鼓励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农村垃圾治理条例、乡村清洁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对于国家宜居心得体会实用六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同时,我国农村人居环境状况很不平衡,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还比较突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和农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本地区整治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持续推进,不搞一刀切。确定实施易地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等可不列入整治范围。

——示范先行、有序推进。学习借鉴浙江等先行地区经验,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不断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注重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注重乡土味道,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村民主体、激发动力。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优先序和标准。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和建设管护机制创新,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明确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地方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

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一)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二)开展厕所粪污治理。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推进厕所革命。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以及其他环境容量较小地区村庄,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其他地区要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

(四)提升村容村貌。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卫生县城、卫生乡镇等卫生创建工作。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全面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与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鼓励推行多规合一。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应纳入村规民约。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一)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将农村环境卫生、古树名木保护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评议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鼓励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深化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主要由农民投工投劳解决,鼓励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管理。

(三)提高农村文明健康意识。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组织作用,鼓励群众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内在自觉要求。

(一)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地方各级政府要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中央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地方政府依法合规发行政府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通过发放抵押补充贷款等方式,引导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鼓励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商业银行扩大贷款投放,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建设农村人居环境设施。

(三)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组织高等学校、科研单位、企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技术、工艺和装备研发。分类分级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编制村容村貌提升技术导则,开展典型设计,优化技术方案。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选派规划设计等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组织开展企业与县、乡、村对接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和装备需求。

(一)编制实施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抓紧编制或修订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省级实施方案要明确本地区目标任务、责任部门、资金筹措方案、农民群众参与机制、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等内容。特别是要对照本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和六大重点任务,以县(市、区、旗)为单位,从实际出发,对具体目标和重点任务作出规划。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前期准备,做好引导群众、建立机制、筹措资金等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要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或修订工作,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核。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并将实施方案中的工作目标、建设任务、体制机制创新等作为督导评估和安排中央投资的重要依据。

(二)开展典型示范。各地区要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践深入开展试点示范,总结并提炼出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的环境整治技术、方法,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引导各地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建成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区、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市、区、旗),加强经验总结交流,推动整体提升。

(三)稳步推进整治任务。根据典型示范地区整治进展情况,集中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中央有关部门要适时开展检查、评估和督导,确保整治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在方法技术可行、体制机制完善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财力和工作实际,扩展治理领域,加快整治进度,提升治理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中央部署、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要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监督考核。要强化县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市地级党委和政府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在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项目时,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考虑、同步推进。

(二)加强考核验收督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以本地区实施方案为依据,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以县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相关市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级实施方案及明确的目标任务,定期组织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通报省级政府,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将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中央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强化激励机制,评估督察结果要与中央支持政策直接挂钩。

(三)健全治理标准和法治保障。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技术、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等标准规范。各地区要区分排水方式、排放去向等,分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标准。研究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立法工作,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基本要求、政府责任和村民义务。鼓励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农村垃圾治理条例、乡村清洁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对于国家宜居心得体会实用七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同时,我国农村人居环境状况很不平衡,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还比较突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和农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本地区整治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持续推进,不搞一刀切。确定实施易地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等可不列入整治范围。

——示范先行、有序推进。学习借鉴浙江等先行地区经验,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不断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注重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注重乡土味道,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村民主体、激发动力。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优先序和标准。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和建设管护机制创新,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明确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地方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

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一)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二)开展厕所粪污治理。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推进厕所革命。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以及其他环境容量较小地区村庄,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其他地区要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

(四)提升村容村貌。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卫生县城、卫生乡镇等卫生创建工作。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全面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与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鼓励推行多规合一。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应纳入村规民约。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一)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将农村环境卫生、古树名木保护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评议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鼓励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深化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主要由农民投工投劳解决,鼓励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管理。

(三)提高农村文明健康意识。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组织作用,鼓励群众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内在自觉要求。

(一)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地方各级政府要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中央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地方政府依法合规发行政府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通过发放抵押补充贷款等方式,引导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鼓励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商业银行扩大贷款投放,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建设农村人居环境设施。

(三)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组织高等学校、科研单位、企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技术、工艺和装备研发。分类分级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编制村容村貌提升技术导则,开展典型设计,优化技术方案。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选派规划设计等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组织开展企业与县、乡、村对接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和装备需求。

(一)编制实施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抓紧编制或修订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省级实施方案要明确本地区目标任务、责任部门、资金筹措方案、农民群众参与机制、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等内容。特别是要对照本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和六大重点任务,以县(市、区、旗)为单位,从实际出发,对具体目标和重点任务作出规划。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前期准备,做好引导群众、建立机制、筹措资金等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要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或修订工作,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核。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并将实施方案中的工作目标、建设任务、体制机制创新等作为督导评估和安排中央投资的重要依据。

(二)开展典型示范。各地区要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践深入开展试点示范,总结并提炼出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的环境整治技术、方法,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引导各地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建成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区、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市、区、旗),加强经验总结交流,推动整体提升。

(三)稳步推进整治任务。根据典型示范地区整治进展情况,集中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中央有关部门要适时开展检查、评估和督导,确保整治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在方法技术可行、体制机制完善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财力和工作实际,扩展治理领域,加快整治进度,提升治理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中央部署、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要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监督考核。要强化县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市地级党委和政府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在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项目时,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考虑、同步推进。

(二)加强考核验收督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以本地区实施方案为依据,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以县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相关市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级实施方案及明确的目标任务,定期组织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通报省级政府,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将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中央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强化激励机制,评估督察结果要与中央支持政策直接挂钩。

(三)健全治理标准和法治保障。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技术、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等标准规范。各地区要区分排水方式、排放去向等,分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标准。研究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立法工作,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基本要求、政府责任和村民义务。鼓励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农村垃圾治理条例、乡村清洁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对于国家宜居心得体会实用八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办理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的总体情况较好,大多数单位领导重视,及时抓好工作落实,坚决执行政府决策,确保了政令畅通。但当前在办理工作中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部门和单位领导及经办人员对办理工作不够重视;未能全面正确理解市政府决策和领导批示;工作不落实,工作效率低、质量差,责任不明确,制度不健全,不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质量,现就有关工作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理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是一项重要的政务,是执行政府决策,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广州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从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和建立“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学习政府、诚信政府”的要求出发,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

二、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要把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工作内容。单位主要领导为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办理工作,并指定分管领导和专门处(科)室和人员负责具体办理,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严格把关,确保高效率、高质量完成本单位的各项承办工作。

三、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要全面、准确理解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的精神和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并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市政府领导和市府办公厅。报告办理情况要实事求是,兼顾工作成绩和存在问题,不能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因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等原因不能在要求时限内办结的工作事项,要及时将原因和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市政府领导和市府办公厅。

四、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要健全完善本单位办理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的工作制度,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使办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工作中要求真务实,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同时加强检查指导,督促下属单位按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本单位承办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五、市府办公厅将加强对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的跟踪和督查,定期通报各区、县级市和市府直属各单位的办理工作情况。对不按规定和要求办理、工作效率低、质量差和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工作失误,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20xx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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