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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拥抱新时代心得体会和方法 劳动拥抱新时代心得体会和方法总结(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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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拥抱新时代心得体会和方法 劳动拥抱新时代心得体会和方法总结(6篇)
2022-12-28 15:35:25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对于劳动拥抱新时代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通讯地址):

邮编: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以及甲乙双方所在地的有关地方规定,鉴于乙方愿意到甲方工作,甲方也同意接受乙方为其工作,并且乙方承诺与其他任何用人单位(如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没有劳动关系,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签订本劳动合同书(以下简称本合同),并遵守本合同中的所有条款。

第一章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

第二章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的工作部门为 ,工作岗位: 。在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现,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第三条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管理和甲方正常的工作安排或调动,并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假

第四条甲方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按照国家法定工时制度安排乙方的工作。

第五条甲方依照《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和甲方所在地政府的放假安排,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法律或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期间安排乙方带薪休假(因特殊岗位工作需要安排的乙方加班除外)。

第六条乙方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享受带薪年休假。

第四章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劳动工具和职业危害防护,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操作规程和标准。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操作规程。从事特殊工种岗位者,必须具备相应的上岗资格。

第八条甲方根据有关规定,定期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九条甲方执行国家和天津市计划生育的各项法规,并为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

第十条甲方负责根据乙方的岗位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入职教育、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岗位培训及其它教育和培训。

乙方应接受甲方安排的各种与岗位有关的教育和培训。

第五章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甲方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依照甲方的工薪管理规定向乙方支付工资。在乙方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其工资水平不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二条甲方对因特殊岗位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本合同第五条所列的休假节日期间加班,按照国家规定及甲方的工薪管理制度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三条甲方每月定期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乙方月工资见《薪酬福利协议》。

第十四条乙方有义务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将按照国家规定直接从乙方每月工资中予以扣缴。

第六章社会保险及公司福利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均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依法参加和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甲方负责按时为乙方办理相应的手续。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或政策,结合公司的经济效益,制定符合甲方实际情况的公司福利规定,为乙方提供相应福利。

第十七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其工资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中有利于乙方者执行。

第十八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其病假工资按照甲方的考勤制度执行,同时享受公司相应的医疗福利。

第七章劳动纪律

第十九条乙方应恪守职业道德,爱护甲方财产,按照甲方要求参加各种技能培训,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第二十条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甲方执行的各种劳动安全卫生条例、操作规范和标准。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按照与甲方签订的《员工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保守甲方及甲方客户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二条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擅自离开甲方安排的工作岗位,不得在其他用人单位从事具有劳动/劳务关系和工资报酬的第二职业。

第二十三条乙方不得在与公司有关的任何活动中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形式的个人回扣。

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属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八章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应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二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九章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聘)用条件的;

(二)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四)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三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代替通知期: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天津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甲方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甲方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三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条、三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甲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第三十三条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试用期后,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三条规定要求与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

(二)未按照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的。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十章劳动合同的终止与续订

第三十六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四)甲方依法宣告破产、解散的。

第三十七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十八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续订劳动合同,不再包含试用期。

第三十九条乙方有本合同第三十二条第(二)项情形的,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当续订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乙方有本合同第三十二条第(三)、(四)项情形的,本合同期限届满时,甲方应当将本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

第十一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

第四十一条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办理正常工作交接手续。

第四十二条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出具解除本合同的书面证明,并办理有关手续,但甲方可以在乙方完成本合同第四十一条之后进行。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十三条规定,要求与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可以不予办理解除本合同手续。

第四十三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三十六条第(一)、(四)项规定终止本合同,应向乙方出具终止本合同的书面证明,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二章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四十四条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按照国家和甲方所在地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

第四十五条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规定解除本合同,按照国家和甲方所在地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以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乙方的月平均工资和乙方在甲方的连续工作年限为标准:

(一)依据本合同第三十条第(一)项的,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应当依照国家及甲方所在地的有关规定支付医疗补助费;

(二)依据本合同第三十条第(二)、(三)项的,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的,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四十六条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三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在甲方的连续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乙方相当于甲方所在地上一年企业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第四十七条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终止本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乙方,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

第四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规定,除按照本合同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违约金外,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下列损失:

(一)甲方为录用乙方所支付的直接费用;

(二)甲方为乙方支付的教育、培训费用;

(三)对甲方经营、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规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四十九条因乙方存在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第(三)、(四)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乙方违反在签订本合同前向甲方“承诺与其他任何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关系”的基本条件,隐瞒其与原单位具有劳动关系的事实,造成甲方对乙方原用人单位承担的连带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应当向甲方赔偿。

第十三章劳动争议处理

第五十一条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发生劳动争议,应本着合理、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解决。甲乙双方均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章其他

第五十二条本合同经甲方加盖印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乙方签字后,以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时间为生效时间。

第五十三条《劳动合同变更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对本合同正文内容的增加、修改、删除等变更,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同时在本合同中与之相抵触的部分失效。

第五十四条甲乙双方在签订的包括本合同在内的以前连续劳动合同中,最后一次签订的《员工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在本合同的期限内以及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持续有效。

第五十五条本合同及相关附件均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对于劳动拥抱新时代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别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_____区______街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xx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在试用期内的;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合同期限届满的;

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日,支付乙方日工资的赔偿金。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年支付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年的按年计算,最多不超过2个月:

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年的按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

第三十三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条: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九条第项、第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九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四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证机关

签证员

签订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续订书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__年__月__日,续订合同________终止。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对于劳动拥抱新时代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

企业类别: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劳动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工作,乙方应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任务。

第三条劳动报酬

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和乙方的工作岗位,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于辞职当天结清,不得有拖欠现象。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假

(一)甲方实行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双方协商可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但不得违反《劳动法》有关规定,并支付加班费。

第五条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在协议期内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二)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江阴市的有关规定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乙方实行管理。

(三)乙方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和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

第六条本协议的解除、变更、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协议的内容可以变更或解除。

(二)本协议到期,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对于劳动拥抱新时代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私营企业雇工劳动管理暂行办法》,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工作时间

1、根据工种的特殊性,维修人员无固定上下班时间,公司不做个人出勤文字备案。

2、工作人员应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合理安排维修,保证店面正常运转。

3、接报修电话后做报修记录,必须告知分店负责人什么时间处理。

第二条、工作范围

1.企业旗下品牌店面、员工宿舍、总办公室电源、照明正常维修。

2、强电、送排风机、冰柜、冰箱、微波炉、灶上下电源、压面机、空调、鱼缸、热水器、开水器、蒸饭车、消毒柜等电源处理、照明维修、电源改动。

3、弱电、电话线路故障处理、消防设备安装和事故处理,

4.负责所有线路、空气开关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每年不低于二次以上大型检查工作。

第三条、责任安全

1、工作人员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证件(特殊工种电工证)并做到持证上岗。

2、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督总局)要求规范作息、工作中不违章操作,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薪资待遇

1、维修工作人员享受国家法订休息节假日。

2、维修工作人员享受企业外派学习,进级升职。

3、维修工作人员享受企业统一规订一切福利待遇。

第五条、注意事项

1、维修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公司可单方解除本协议,

2、未按要求完成维修维护工作、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的、公司可单方解除本协议,

3、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公司可单方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争议处理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企业一份、维修人员分别保存一份。

2、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自企业用工之日起即行生效。

企业代表签字维修工签字

电话电话

企业代码身份证

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

对于劳动拥抱新时代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户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自由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并共同履行各项条款。

乙方应在开始上班之前,向甲方提交以下人事档案材料:

(1)员工登记表(附件一);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明;

(4)资格证复印件(如有);

(5)健康体检报告;

(6)前一家用人单位的离职证明原件;

(7)劳动手册原件。

1、甲方向乙方保证如下事项: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法律法规(以下简称“法律法规”)设立的法人。

(2)甲方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在中国国内进行经营活动。

(3)甲方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合法地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2、乙方向甲方保证如下事项:

(1)在本合同签订时,乙方与第三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若本合同签订前与第三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已经与第三方解除或终止了所有劳动关系并完成了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所需的所有退职手续。

(2)本合同签订时,乙方没有以任何名义经营与甲方竞业的企业(即与甲方同一类型、同一行业、业务类型、客户群体相同的,或者其他可能与甲方产生竞争的企业)、向该竞业的企业出资或者以其他有偿或无偿等任何方式参与竞业企业。

(3)乙方签订或履行本合同没有违反与第三方之间的竞业限制义务或保密义务,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构成违法的事项。

(4)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向甲方提供的文件均是真实的,没有任何伪造或虚假的内容。

(5)在本合同签订前没有受过劳动改造、刑事处罚或者重大的行政处罚。

(6)在本合同签订时,没有影响或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健康上的障碍。

3、若乙方违反本条第2款的任何一项,依照甲方的就业规则等规章制度(以下简称“规章制度等”),构成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依据其规章制度的规定,立即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劳动合同。

1、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期限届满,任何一方希望续签本合同的,应在合同期限届满的三十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书面协议,续订本合同。

1、乙方在甲方指定的 地区(以及甲方业务所及的地区)   部门,担任       职务,但是,如果乙方按照甲方的考核标准被认定为不能胜任该职务的,甲方可对乙方的职务进行合理的调整。乙方如拒绝该调整,甲方可以根据其规章制度等对乙方进行处罚。

本条款对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岗位及职务进行了明确约定。其中涉及到岗位调整的需要满足一个前提,即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考核标准被认定为不能胜任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务。此规定在操作中需要用人单位建立健全的岗位考核标准,并将该考核标准书面告知劳动者,例如以员工手册的形式将考核标准的具体内容交给劳动者,并要求劳动者签收回单。

前述对于岗位调整的条款实质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动合同的变更进行约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合同变更的事由,那么当需要变更的情形出现时,若用人单位未能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即对合同进行调整,那么就存在引发劳动纠纷的风险。

此外,实践中还经常出现劳动者就用人单位发出的协商变更通知不予答复,但又不服从用人单位的调岗安排,此时不能视为其默认变更,为避免此僵局,用人单位可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订立关于劳动者对用人单位通知答复期限的条款,约定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其同意变更。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服从甲方的领导与管理。

1、乙方的月基本工资为税前人民币   元。除该基本工资外,甲方还可根据其生产经营等情况向乙方支付各项津贴、补贴,各项津贴、补贴的支付具体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甲方另行制定的规则实施。试用期的月基本工资为税前人民币   元。除了相关法律规定或甲方另行制订的规则中规定需在试用期内支付的津贴、补贴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津贴、补贴。

2、甲方鉴于第四条第1款但书规定的变更乙方职务的,可以相应的调整本条第1款规定的乙方的基本工资及各项津贴、补贴(以下,该两项合称为“工资等”)。

3、本条第1款的基本工资及津贴、补贴或前款调整后的工资等包括应由乙方负担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等的金额,甲方根据法律法规从该金额代扣代缴该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等后的余额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实际金额(以下简称“确定工资等”)。

4、工资等的计算以一个月为单位,月末为决算日。甲方于下个月的5日(以下简称“支付日”)以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该月的确定工资等。如支付日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的,则提前至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5、甲方可根据其经营业绩,在每年的年终确定是否向乙方发放绩效奖金以及具体的发放时间及金额。如有绩效奖金,甲方将为乙方代扣代缴其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后向其支付剩余金额。

【可选用条款:6.甲方在每年年终向乙方发放年终奖(双薪),双薪发放的标准为:乙方本条第1款规定的工资等/12个月*乙方当年实际工作月数,双薪的发放时间为第2年的月日之前,但乙方在当年12月31日之前离职(无论何种原因)的,不享受本条规定的年终奖。甲方将为乙方代扣代缴其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后向其支付剩余金额。】

1、甲方根据业务上的需要及乙方的职务性质、特征等,对乙方适用标准工时制,即通常情况下安排乙方每日实际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不含就餐及休息时间)。甲方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根据其业务上的必要性及/或第四条第1款但书的关于职务条件变更的规定,在获得劳动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将本款选择的工时制随时变更为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并通知乙方。

出于业务的需要,有些用人单位的员工工作会因各项目的不同特点和要求经常超过标准工作时间,从而产生加班工资的支付争议。因此,从提高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效率、规范公司运作以及对员工负责出发,用人单位可考虑在部分工作岗位申请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以下就不定时工作制的主要特点进行简要介绍:

(1)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规定的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限制。也不受劳动法规定即必须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限制。

(2)企业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在工作日和休息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作,可不予支付加班工资。而对于该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作,例如,根据上海市有关规定,应按照不低于该员工正常工资的300%的标准支付。

(3)企业仅私下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是无效的。必须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且只有在主管部门确认该企业该类岗位确有必要采用不定时工作制的情况下才会予以批准;并且,该批准有一定的有效期限(一般由审批部门根据企业的情况在1-3年中决定),期限届满企业需重新申请。在申请过程中,关键在于申请岗位的确定与描述,并做好与审批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2、甲方可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根据甲方经营情况的需要,统一或分别安排乙方加班。甲方将依法安排补休。

3、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工作时间或休息休假的具体办法应根据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等。

4、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提供保障乙方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制定和完善业务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业务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乙方违反业务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而使甲方经营受损或造成设备、产品破损等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该损失。

5、甲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为乙方(女性)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

1、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甲乙双方应依法交纳公积金。

2、乙方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工伤后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国家和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因工死亡,其遗属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享受福利待遇。

5、乙方通过试用期后工作每满1年,可享有 天年假,乙方工作不满1年的,不享有年假待遇。员工可根据工作安排,在按照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事先经过批准后进行休假。

1、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制订的就业规则等的规定。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修改、变更或废止就业规则等或制定新的就业规则时,乙方应遵守该修改后、变更后或废止后的内容或者新就业规则的内容。甲方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就业规则等对乙方进行命令、监督指导及/或赏罚,乙方应当服从。

2、乙方不仅要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而且在本合同的终止、无效、解除或撤销后均需对其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知的甲方的保密信息进行保密,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第三人(包括甲方未许可接近或公开的甲方其他工作人员、董事等,以下合称为“外部人员”)进行公开或泄漏。但是,能够证明是已经公开的事实,及正当合法地从与甲方无关的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取得的信息不在此限。保密信息是指根据甲乙双方间的雇佣关系,甲方向乙方公开的甲方、甲方的关联公司及甲方的顾客的信息,及乙方制作或乙方知道且不能从其他公开渠道获知的信息。甲方的关联公司是指甲方直接或间接拥有出资份额的公司。乙方违反本款规定的保密义务时,应支付1个月的第五条第1款规定的月基本工资作为违约金。甲方所受的损失超过该违约金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该超过部分。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的,本款中未规定的事项或保密协议的内容与本款不一致部分,以该保密协议的内容为准。

3、发生下列的任一项事由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指示,迅速向甲方归还保密信息资料。

(1)本合同终止、无效或被解除时;

(2)乙方因调动工作、担当业务或职位变更时;

(3)甲方向乙方要求返还保密信息时。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没有甲方以书面形式作出的业务命令或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管是长期还是暂时,不得成为其他公司、事务所(包括外国企业的驻华代表处及中国国内企业的分支机构)、经济组织或其他单位的董事、总经理等的高级管理职员、工作人员(不仅包括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包括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及本合同解除/终止后6个月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经营与甲方竞业的企业(即与甲方同一类型、同一行业、业务类型、客户群体相同的,或者其他可能与甲方产生竞争的企业)、向该竞业的企业出资或者以其他有偿或无偿等任何方式参与竞业企业。并且,不管是长期还是暂时,不得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业务。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包含但不限于与甲方构成竞争关系)的人和企业任职(不论是否担任与其在甲方处相同或类似的职务)或兼职;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含但不限于与甲方构成竞争关系)的人或企业提供任何咨询性、服务性工作;

7、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不得引诱、怂恿或者威胁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的其他雇员到与甲方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工作。

1、由于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协商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变更本合同时应在变更协议书上注明变更日期。但是,甲方可以单独变更就业规则等,无须得到乙方的同意。

3、甲方或者乙方希望变更本合同的(甲方单独变更就业规则等除外),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变更要求,对方当事人应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回复,双方签订变更协议书。未在该期限内回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依法被认定为无效的,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立即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立即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前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4)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本合同期满,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以第(3)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乙方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7、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8、乙方希望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30日(试用期内,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除甲方同意提前终止的情况以外,本合同自甲方接到合同解除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试用期内为3日)后终止。乙方于解除生效前离职的,甲方可以以旷工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实际损失。

9、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指示在解除日或者终止日前处理完毕下列事项:

(1)为了使甲方的业务不发生障碍,适当、及时地处理交接工作;

(2)乙方对甲方有金钱债务(包括借款、预付款等的返还或赔偿责任等)时,立即全额返还或赔偿该金钱债务;

(3)乙方有属于甲方的物品(包括工作服、钥匙等)时,立即将该物品返还甲方;

(4)乙方立即向甲方返还其占用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文件、资料、文具、物品等及/或记载着甲方相关业务内容的光盘、磁盘、usb移动存储器等媒介物;

(5)其他甲方要求乙方处理的事项。

10、乙方拖欠甲方任何款项,或者因乙方违反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予以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存在劳动者因本人原因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况,此时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现实中用人单位通常会采取对劳动者的工资进行相应扣除的方式进行索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因劳动者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或者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亦或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规定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的具体形式,而部分地方政府规章对此进行了规定,例如,《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因本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依法要其赔偿,并需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收入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南京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按照本企业劳动规章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可以逐月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因此,用人单位以扣除劳动者工资的方式弥补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时,可参照合同签订地有关工资支付内容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甲方或者乙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向对方当事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不可抗力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或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可在不可抗力的影响范围内免除赔偿责任。

本合同履行中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进行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甲方或者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1、本合同中的未定事项,根据法律法规及甲方规章制度等的规定执行。

2、乙方在全部阅读完毕甲方制订的就业规则等,并充分理解其内容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就业规则的内容发生变更或制定了新规则时,乙方应努力掌握该变更内容或新规则的内容。若甲方提出要求的,乙方应在书面上签名以证明其已经阅读。

3、甲乙双方基于本合同的任何通知等文件,均应通过挂号信或ems的方式邮寄送达。乙方保证其在本合同上记载的乙方的联系地址是甲方可以随时送达通知的地址。该地址发生变更的,乙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变更后的地址。甲方通过向本合同中记载的联系地址或乙方另行书面通知的变更后的地址向乙方邮寄包括通知内容在内的书面函件的,均在邮戳日之7日后视为已经进行了送达。

如乙方未能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地址变更的有关事宜,甲方向其原提供的地址进行邮寄的,按照前项规定,在邮戳日之7日后视为已经进行了送达。

4、本合同的内容与法律法规发生矛盾时,以该法律法规的内容为准。

5、本合同的一部分即使被有权限的政府部门(包括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无效,也不影响其他内容的有效性。本合同的一部分内容即使被认定为履行不能,也不影响其他部分内容的履行。甲乙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及时将无效及履行不能的内容变更为最接近各方当事人本意的内容。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签字)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 期:                                    日 期:

对于劳动拥抱新时代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晚上好

《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

在此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之际,我们大家有幸聚在了一起,在这里我给大家演讲的题目是《劳动者最光荣》,我赞美劳动,劳动者是最光荣的!

记得上小学时,老师教会了一首《劳动最光荣》的歌曲,最喜欢其中的那句“幸福的生活在哪里?要靠劳动来创造”。那时候只把劳动简单的理解为“劳作”,局限于每周一次的劳动课。多年以后,成长为了千万劳动者中的一员,才深深体会到生活的多味,劳动的艰辛。劳动是汗水,是欢笑;是苦涩,是甜蜜;是给予,更是幸福。有一分劳动,就有一份收获。你给生活付出了多少耕耘,生活就会回报你多少果实,你就会拥有多少快乐与幸福,对于企业也是如此。

双手是用来劳动的,劳动帮我们创造幸福的生活。有很多人们默默无闻的靠自己全部的力量去拼搏、去进取、去创造,虽然没有轰轰烈烈的壮举,没有声名显赫的地位,他们同样享受着劳动带来的快乐和幸福,甚至还要充实,因为幸福不仅仅只与物质有关!

劳动者是光荣的,劳动着是幸福的!作为××的一员,我们更加能够深切的体会到这一点!

5月1日是国际劳动节,这是全世界劳动人民自己的节日。今天,我们站在鲜艳的五星红旗下,应该怎样纪念和庆祝这一伟大光辉的节日呢?

1886年的5月1日,美国的资产阶级政府出动大批军队和警察,残酷地镇压了芝加哥工人因要求改善劳动条件而进行的集会斗争。这说明,工人阶级不要说争取主人的地位,就是要求改善基本的生活条件也会遭受到血腥的镇压。把五月一日定为国际劳动节,就是旨在动员并团结全世界无产阶级及劳动人民,为争取自身的自由、解放,为最终实现当家作主的权利而不懈斗争。我国的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使当家作主的梦想变成了现实,人民成了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以主人翁的精神投入到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去。我们的社会主义祖国正呈现出蓬勃生机,焕发出旺盛活动力,以昂扬的姿态阔步迈向二十一世纪。

我们——作为跨世纪的一代建设者和接班人,将责无旁贷地挑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担,以主人翁的态度投入到建设祖国的伟大事业中去。作为一名中学生,从小就应该树立主人翁的意识,关心国家大事,热爱自己的家园,树立远大的志向,把自己的前途同祖国的命运结合起来,使自己成为一个有理想有志气有抱负有高尚品质的人。我们要培养劳动感情,养成劳动习惯,珍惜劳动成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扎实掌握一技之长,为将来把我国建设繁荣富强打下良好的基础!这才是对“五?一”国际劳动节最好的的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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