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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暑假周记汇编电子版 暑假的周记汇编(大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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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暑假周记汇编电子版 暑假的周记汇编(大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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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青岛雕塑园参观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栈桥有着一百多年的历史,她既目睹了青岛的屈辱岁月,也见证了青岛的建设与发展。1891年清政府下诏书在青岛(时称胶澳)建置。1892年清政府派登州总兵章高元带四营官兵驻扎青岛,为便于部队军需物资的运输,建了两座码头,其中一座就是现今的栈桥,长20xx年,德军以演习为名,从栈桥所在的青岛湾登陆,武力占领了青岛,栈桥成为德军侵占青岛的见证。德帝国主义侵占青岛后,于1920xx年5月将原桥北端改为石基,水泥铺面,在南端钢制桥架上铺设木板,并建轻便铁轨,将桥身延长到350米,仍为军用码头。1920xx年大港第一码头建成后,栈桥逐渐失去它作为码头的历史使命,开始向游人开放。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从崂山仰口登陆占领青岛后,仍然在这座桥上举行阅兵式,以此证明其对青岛享有“充分主权”。

1920xx年,青岛被中国北洋政府收回后,中国水兵在此阅兵。

1931年,南京国民政府出巨资由德国信利洋行承包重建,桥身加长到440米。桥南端增建了箭头型的防浪堤, 并在防浪堤上修建了具有民族风格的回澜阁。整个工程至1933年4月竣工。 栈桥从此成为青岛第一景。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多次拨款对栈桥进行维修,1985年青岛市又对栈桥进行了大规模的全面整修,两侧围以铁索护栏,12对欧式桥灯相峙而立,外铺花岗岩石台阶。1998年底至1999年6月,市政府再次拨款对栈桥进行了大规模整修,此次维修既达到防风浪、防腐蚀,保持原有的风韵的要求,又与两侧护岸设施相匹配,增加了美观效果,使整个桥体焕发了青春。

20xx年包括栈桥在内的海滨风景区,被国家旅游局评为首批aaaa级风景区。

各位团友,我们现在站在栈桥桥头,前面这片水域被称为青岛湾。远处看,栈桥像一条彩虹横卧在大海之中,尽头的“回澜阁”仿佛飘浮在大海之上,有“长虹远引”、“飞阁回澜”之美称。

要领略栈桥的魅力,最好是沿着这条通往海中的桥走进去。走进去,仿佛将自己置身于大海环绕之中,可充分感受海的气息,体验海的浩淼,增强对大海的立体感受。碧波拍打着桥面,白云漂浮在蓝天,海鸥在海天间飞翔,游船在海浪中穿梭,这种美妙的感受,您能只能在此时此地才能充分体味。大家在行进中可以看到岸边绿树掩映、楼台辉映的美景,那又是一幅充满浪漫欧陆风情的城市画卷,正如康有为先生所描写的:“碧海蓝天,红瓦绿树”,梁实秋的“观壮阔波澜,当大王之雄风”。

最新青岛雕塑园参观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托人甲(出卖人)

委托人乙(买受人)

居 间 人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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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房屋租赁居间合同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说的“居间”是指“媒介居间”,即居间人同时接受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委托,将有关订约事项据实报告给各方当事人,媒介居间人的报酬由交易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的行为。媒介居间人应该是具备经营房地产中介资格的、在我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本合同的委托人甲,是指具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出租人委托居间人向自己提供承租人情况的当事人;委托人乙,是指欲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委托居间人向自己提供房屋出租人以及标的情况的当事人。

三、本合同有关房屋租赁的具体条款,应该由委托人甲乙双方协商后自主填写,居间人不得干预(可以提供合理化建议);居间人的报酬经与委托人双方协商确定后,由居间人在合同中填写。

四、从事居间活动的人员,属第二条中所指具备房地产中介资格的企业法人的工作人员,是依法取得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五、委托人与居间人签订合同前,对居间人的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中介资质等情况有知情权;居间人对委托人或对委托人之代理人的主体资格、委托人提供房源的所有权情况等有充分了解的权利。

六、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七、本合同文本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八、本合同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共同制定,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该文本的发放由以上两个机关共同负责,工本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工商(1990)250号”通知执行。本合同文本未经制定单位同意,任何印刷企业不得擅自印刷或改变格式和内容进行印刷。

九、本合同条款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解释。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__年5月 日

青岛市房屋租赁居间合同

编 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人甲(出租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本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人乙(承租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居间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委托人甲和委托人乙之间就房屋租赁、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委托人甲的房屋坐落于 市 区 路

号 栋 单元 室,共 套,

其设计结构为

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权属为 ,

房产证号 ,房屋落成时间为 年 月,

其他情况 。

委托人乙对上述房屋情况已充分了解,并作了实地勘察。

第二条 委托人甲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与委托书内容相同

见附件1)

1、为委托人甲欲出租的上述房屋寻找承租人,并将该房屋

详细情况以及委托人甲的要求等报告给承租人。同时,将承租人的情况报告给委托人甲。

2、

3、

第三条 委托人乙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同委托书内容,见

附件2)

1、委托人乙欲在 市 区

地段承租 房屋 套,面积为 平方米。

委托居间人搜寻信息,并及时报告委托人乙,以便促成委托人乙承租房屋的目的。

2、

3、

第四条 居间人完成委托任务的报酬

居间人业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双方委托之事项,委托人

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1、按合同标的 %的比例支付(具体数额为小写: 、

大写: ),其中委托人甲 %(具体数额为:小写 、大写 ),委托人乙 %,(具体数额为:小写 、大写 )。

交付佣金的具体时间: 。

交付方式: 。

2、委托人双方一次性支付居间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其中,委托人甲:小写 、大写 元,委托人乙:小写 元、大写 元。

交付佣金的具体时间 。

交付方式: 。

第五条 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任务的费用收取

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人指示的委托任务的,不得收取报酬,但可以按实际支出收取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

第 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费用。

1、一次性向居间人支付人民币 元,由委托人双方各自分别承担50%。

2、根据居间人的实际发生费用(以发票、车票等为证据),由委托人双方各自承担50%。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居间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双方的利益的;

(3)干预委托人租赁房屋的自主意愿,代替委托人其中的一方与另一方谈判、签约等,损害了另一方的权益的。

(4)

居间人违约的,应当承担本合同居间人预期获得佣金总价

款的 %。居间人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居间人应当就损失的差额部分向受害人予以赔偿。

2、委托人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 居间人利益的;

(3)未能按照委托书或本合同的委托事项向居间人提供相关房产证件、文件、合同、身份证件等,致使居间人无法完成居间任务、并给经纪人造成实际损失的;

(4)

委托人违约的,在以下款项中选择:

1、 已经向居间人交付定金的,不得索回定金;

2、 按照居间人在本合同中应当获得的佣金予以赔偿;

3、 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 %赔偿于居间人。

4、 。

第七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

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另一方催告后,在 天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履行不能的。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三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签订补充协议,不能签订补充协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各具一份,

备案一份。

委托人甲 委托人乙 居间人签章

签章 签章 经办人签章

年 月 日

最新青岛雕塑园参观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1. 栈桥远景

各位朋友!我们今天游览的第一站是栈桥。栈桥是青岛的象征,是青岛人的骄傲。它位于青岛湾,全长440米,宽8米。20世纪30年代栈桥曾被誉为青岛市内十景之首、青岛二十四景之一,不少文人墨客都曾写下赞美它的诗词,国内外的重要宾客、知名人士来青岛观光时,都要登临栈桥,欣赏海滨风光。各位男士特别熟悉的驰名中外的青岛啤酒商标便是以栈桥为图案设计而成的。

为什么此桥叫做栈桥呢?其实原因很简单,汉语字典是这样解释:凡是伸到海里的简易码头都可以称为栈桥。那栈桥何以称为青岛的标志呢?原来,在100多年前,当年清朝钦差大臣李鸿章,要到青岛(当时称胶澳)来巡视,按李鸿章的级别,他应当坐大型官船,但当时的青岛只是一个小渔村,根本没有停靠大型官船的能力,所以就临时修了一个港口,后来,后来 几经翻修,一直使用,这就是栈桥的原形。 1891年,清政府下令在青岛进行建置, 1892年, 清政府派兵驻扎青岛, 未来方便军需物质的运送, 就修建了两座码头, 一座就是现在的栈桥, 他原名为 “ 海军栈桥 ”“ 浅海栈桥 ”“ 李鸿章栈桥 ” 等,它长 200米。另一座就是衙门前方的 “ 衙 门桥 ” 亦称 “ 蜗牛桥 ” ,它长 100米。这两座桥都是中国人自己设计的,它是青岛最早的码头, 也可以说是与青岛同龄的建筑,见证了青岛成长。

栈桥是当时惟一的一条海上 “ 武器供给线 ” ,也就是说,谁控制了栈桥,谁就控制了胶州 湾。 1897年,德军以演习为名,从栈桥所在的青岛湾登陆,武力占领了青岛,栈桥成为德 军侵占青岛的见证。德帝国主义侵占青岛后,于 1920xx年 5月将原桥北端改为石基,水泥铺 面, 在南端钢制桥架上铺设木板, 并建轻便铁轨, 将桥身延长到 350米, 仍为军用码头。 1920xx年大港第一码头建成后,栈桥逐渐失去它作为码头的历史使命,开始向游人开放。

2. 拦海大堤

我们现在停车场所在的位置就是栈桥的拦海大堤了。拦海大堤是 20世纪 40年代 日本人 修筑的,长 720米,将对面的小青岛与海岸连接。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 日本从崂山仰口登陆占领青岛后, 仍然在这座桥上举行阅兵式, 以此证明其对青岛享有 “ 充分主权 ” 。

1920xx年,青岛被中国北洋政府收回后,中国水兵在此阅兵。

1931年,南京国民政府出巨资由德国信利洋行承包重建,桥身加长到 440米。桥南端 增建了箭头型的防浪堤, 并在防浪堤上修建了具有民族风格的回澜阁。整个工程至 1933年 4月竣工。 栈桥从此成为青岛第一景。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多次投资对栈桥进行维 修, 1985年青岛市又对栈桥进行了大规模的全面整修,两侧围以铁索护栏, 12对欧式桥灯 相峙而立,外铺花岗岩石台阶。 1998年底至 1999年 6月,市政府再次投资对栈桥进行了大 规模整修, 此次维修既达到防风浪、 防腐蚀, 保持原有的风韵的要求, 又与两侧护岸设施相 匹配,增加了美观效果,使整个桥体焕发了青春。

20xx年包括栈桥在内的海滨风景区,被国家旅游局评为首批 aaaa 级风景区。

3. 栈桥回澜阁

各位团友,现在,我们所处在的地方是栈桥的桥头,前面这片水域被称为青岛湾。远处看, 栈桥像一条彩虹横卧在大海之中, 尽头的 “ 回澜阁 ” 仿佛飘浮在大海之上, 有 “ 长虹远引 ” 、 “ 飞阁回澜 ” 之美称。

要领略栈桥的魅力, 最好是沿着这条通往海中的桥走进去。 走进去, 仿佛将自己置身于 大海环绕之中, 可充分感受海的气息,体验海的浩淼,增强对大海的立体感受。碧波拍打着 桥面,白云漂浮在蓝天,海鸥在海天间飞翔,游船在海浪中穿梭,这种美妙的感受,您能只 能在此时此地才能充分体味。 大家在行进中可以看到岸边绿树掩映、 楼台辉映的美景, 那又 是一幅充满浪漫欧陆风情的城市画卷,正如康有为先生所描写的:“ 碧海蓝天,红瓦绿树 ” , 梁实秋的 “ 观壮阔波澜,当大王之雄风 ” 。

远处大家看到的亭子为回澜阁, “ 回澜阁 ” 匾额上的 3个字最初是由原青岛市市长沈鸿烈 题写的, 这个匾额在日本第二次占领青岛期间被掠往日本, 放在日本东京陆军博物馆内展出, 以显示其侵华战争的 “ 功绩 ” 。现在 “ 回澜阁 ” 三字为著名书法家舒同所写。

此阁为二层八角凉亭,亭子由彩色琉璃瓦覆盖, 24根红漆柱子支撑,阁心有螺旋形楼 梯,楼上四周为玻璃窗,有 “ 一窗一景,一景一画 ” 之说。我们可以凭窗眺望,全方位地看到 美丽的青岛湾和周围的各个景点以及著名建筑。

4. 中山路

与栈桥在一条南北直线上的这条路是中山路,它是青岛市一条老商业街,有着 100多年 的历史。德国占领青岛后,为了在后海修建深水码头,于 1899年开辟了一条南北连接的道 路,这便是中山路的雏形。德县路以南是德国人居住区,命名为 “ 斐迭里街 ” ,德县路以北是 中国人居住区,称为大马路, 1920xx年,两条路合并在一起,命名为山东路。 1920xx年,为纪 念孙中山先生,又改名为中山路。中山路全长 1300多米, 63座建筑, 160多家商场,同时 它还是国家确定的全国 100个文明示范点之一。 目前中山路也是青岛老市区最繁华的地方之 一。这样看来,栈桥成了大海与街市的过渡。它将大海和陆地紧密地连接在一起。

5. 百盛商厦

中山路上那座最高的建筑是 “ 百盛商厦 ” 。 1998年 9月开业。它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全国 18家合资零售企业之一,由青岛第一百货公司与马来西亚的金狮集团合资兴建,总投资 7.8亿元人民币,地下 5层,地上 49层,建筑面积 12万平方米,商场面积 5万平方米。在当时 被称为齐鲁商业第一楼。

6. 第六海水浴场

栈桥西边这个沙滩是第六海水浴场,它毗邻火车站,又称 “ 栈桥海水浴场 ” 。

许多从未见过大海的外地人,初识大海便是在这里,对青岛以及对大海一直以来的美好 想像终于成为一个圆满的现实。 该浴场面积较小, 它是市区浴场中最小的一个, 与繁华的中 山路相邻而且周围环境十分优美, 有很多人到此游泳。 它可以同时容纳上千游客戏水。 沙滩 的沙子大部分是新换的, 沙质细软, 尤其适合沙滩嬉戏。 第六海水浴场距离小青岛即琴岛不 远,每到晚上琴岛上的导航灯光影与浴场波光交相辉映,构成一幅如痴如醉的夜景。

7. 山东省国际贸易大厦

站在这里我们看团岛方向的高大建筑,我们首先看到的那座玻璃幕墙楼是山东省国际 贸易大厦, 它于 1991年 1月份动工, 同年 12月份封顶,施工过程中运用新技术、新材料创造了 4.5天建一层楼的当时的全国最高纪录,它共有 39层,地下 3层,地上 36层,高是 118.5米,是 90年代齐鲁第一高楼。

8. 青岛海关大楼

接下来我们看到的那座高大建筑是青岛的海关大楼,海关大楼始建于 1992年 10月, 共 26层,地上 24层,地下 2层, 139.9米高,青岛海关虽然以青岛命名,但却是整个山东 口岸进出境监督的总管理机关,下辖济南、淄博、潍坊、烟台、威海等十多个海关,是中国 北方的三大海关之一,而且自 1997年开始连续五年监管的进出口货运量名列全国第一。

9. 海上皇宫

海关大楼前面那座造型奇特的建筑是海上皇宫,海上皇宫是一座集游览、娱乐、演出、 餐饮于一体的旅游场所, 投资一亿多人民币, 整座建筑是由几个四分之一的圆体组成的, 共 6层,地下一层,地上 5层,整体用 108根柱子支撑,建筑面积 1.1万平方米,它以一流的 环境,五星级的服务,被列为青岛餐饮特一级店。

10. 栈桥宾馆

各位现在看到的是栈桥王子饭店它位于栈桥的东侧, 原是德国青岛大饭店附属的旅馆部, 由德国建筑师保尔·弗里德里希设计, 为典型德国古典式建筑。 而原德国大饭店的主要建筑 于 1993年拆毁,在原址上盖起了泛海名人大酒店。

在德国占领青岛期间,德国皇帝威廉二世的弟弟亨利亲王多次来过青岛,并曾下榻于这 座饭店,因而当时俗称 " 亨利亲王大饭店 " 或 " 亨利王子饭店 " 。当时的德国墨克连堡亲王、清 朝邮部大臣盛宣怀也曾在此住过。 1920xx年辛亥革命爆发,清王朝覆灭,孙中山先生于 1920xx年 1月出任临时大总统。 3个月后让位于袁世凯。 同年 8月, 孙中山到北京与袁世凯会晤后, 转道青岛返回上海。 9月 28日,孙中山抵达德国统治下的青岛,曾下榻于此饭店。

11. 小青岛

各位团友,我们现在来到的是回澜阁对面的小岛,此岛上因为植被茂盛,郁郁葱葱,看 上去一片翠绿因此得名 " 青岛 " 。青岛建市后,便以它命名,这个岛便改名 " 小青岛 " 了。 面积仅有 0.012平方公里, 海拔 17米。 因该岛形如古琴, 水如弦, 风吹波音铮铮如琴声, 故又被人们称为 “ 琴岛 ” 。小青岛和回澜阁就像两颗璀璨的明星点缀这青岛这片海域。

12. 琴女

大家看眼前的这座雕塑, 一位年轻女子手抚竖琴眺望大海, 她就是 “琴女” 。 关于 “琴女” , 还有一个凄美的故事。 传说在很久以前, 天上有一位会弹琴的仙女, 看上了岛上一位青年渔 民,就偷偷下凡与他结为夫妻。 每天早上丈夫出海捕鱼她就在家中织网,傍晚时分,她就站 在海边弹琴,让丈夫寻着琴声归航。 玉皇大帝知道后大为震怒,让海龙王兴风作浪,将小伙 子的般掀翻了。 琴女一直在海边弹着琴等丈夫归来,一等就是几十年, 头发白了, 眼睛也瞎 了,丈夫再也没有音讯。人们为纪念琴女便塑造了这座雕像。

13. 灯塔

小青岛最高处有一座白色灯塔, 它于 1920xx年由德国人建造, 是青岛市重点保护文物, 高 15.5米,呈八角形, 塔内装有水晶棱镜镶成的反射镜,并以牛眼形旋转式闪光灯发光, 1997年更换为西班牙制造的航标灯,原灯送到秦皇岛航标博物馆收藏。这座灯塔海上射程 15海 里,是海上过往船只进出胶州湾的重要航标。 它与栈桥一起, 被视为青岛市的主要标志。有 “ 茫茫海湾有红灯,时明时灭自从容,翠岛白塔沐夜色,琴屿飘灯传美名。 ” 之说。

好了,栈桥景区的讲解就到此处,谢谢大家!

最新青岛雕塑园参观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1. 栈桥远景

各位朋友!我们今天游览的第一站是栈桥。栈桥是青岛的象征,是青岛人的骄傲。它位于青岛湾,全长440米,宽8米。20世纪30年代栈桥曾被誉为青岛市内十景之首、青岛二十四景之一,不少文人墨客都曾写下赞美它的诗词,国内外的重要宾客、知名人士来青岛观光时,都要登临栈桥,欣赏海滨风光。各位男士特别熟悉的驰名中外的青岛啤酒商标便是以栈桥为图案设计而成的。

为什么此桥叫做栈桥呢?其实原因很简单,汉语字典是这样解释:凡是伸到海里的简易码头都可以称为栈桥。那栈桥何以称为青岛的标志呢?原来,在100多年前,当年清朝钦差大臣李鸿章,要到青岛(当时称胶澳)来巡视,按李鸿章的级别,他应当坐大型官船,但当时的青岛只是一个小渔村,根本没有停靠大型官船的能力,所以就临时修了一个港口,后来,后来 几经翻修,一直使用,这就是栈桥的原形。 1891年,清政府下令在青岛进行建置, 1892年, 清政府派兵驻扎青岛, 未来方便军需物质的运送, 就修建了两座码头, 一座就是现在的栈桥, 他原名为 “ 海军栈桥 ”“ 浅海栈桥 ”“ 李鸿章栈桥 ” 等,它长 200米。另一座就是衙门前方的 “ 衙 门桥 ” 亦称 “ 蜗牛桥 ” ,它长 100米。这两座桥都是中国人自己设计的,它是青岛最早的码头, 也可以说是与青岛同龄的建筑,见证了青岛成长。

栈桥是当时惟一的一条海上 “ 武器供给线 ” ,也就是说,谁控制了栈桥,谁就控制了胶州 湾。 1897年,德军以演习为名,从栈桥所在的青岛湾登陆,武力占领了青岛,栈桥成为德 军侵占青岛的见证。德帝国主义侵占青岛后,于 1920xx年 5月将原桥北端改为石基,水泥铺 面, 在南端钢制桥架上铺设木板, 并建轻便铁轨, 将桥身延长到 350米, 仍为军用码头。 1920xx年大港第一码头建成后,栈桥逐渐失去它作为码头的历史使命,开始向游人开放。

2. 拦海大堤

我们现在停车场所在的位置就是栈桥的拦海大堤了。拦海大堤是 20世纪 40年代 日本人 修筑的,长 720米,将对面的小青岛与海岸连接。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 日本从崂山仰口登陆占领青岛后, 仍然在这座桥上举行阅兵式, 以此证明其对青岛享有 “ 充分主权 ” 。

1920xx年,青岛被中国北洋政府收回后,中国水兵在此阅兵。

1931年,南京国民政府出巨资由德国信利洋行承包重建,桥身加长到 440米。桥南端 增建了箭头型的防浪堤, 并在防浪堤上修建了具有民族风格的回澜阁。整个工程至 1933年 4月竣工。 栈桥从此成为青岛第一景。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多次投资对栈桥进行维 修, 1985年青岛市又对栈桥进行了大规模的全面整修,两侧围以铁索护栏, 12对欧式桥灯 相峙而立,外铺花岗岩石台阶。 1998年底至 1999年 6月,市政府再次投资对栈桥进行了大 规模整修, 此次维修既达到防风浪、 防腐蚀, 保持原有的风韵的要求, 又与两侧护岸设施相 匹配,增加了美观效果,使整个桥体焕发了青春。

20xx年包括栈桥在内的海滨风景区,被国家旅游局评为首批 aaaa 级风景区。

3. 栈桥回澜阁

各位团友,现在,我们所处在的地方是栈桥的桥头,前面这片水域被称为青岛湾。远处看, 栈桥像一条彩虹横卧在大海之中, 尽头的 “ 回澜阁 ” 仿佛飘浮在大海之上, 有 “ 长虹远引 ” 、 “ 飞阁回澜 ” 之美称。

要领略栈桥的魅力, 最好是沿着这条通往海中的桥走进去。 走进去, 仿佛将自己置身于 大海环绕之中, 可充分感受海的气息,体验海的浩淼,增强对大海的立体感受。碧波拍打着 桥面,白云漂浮在蓝天,海鸥在海天间飞翔,游船在海浪中穿梭,这种美妙的感受,您能只 能在此时此地才能充分体味。 大家在行进中可以看到岸边绿树掩映、 楼台辉映的美景, 那又 是一幅充满浪漫欧陆风情的城市画卷,正如康有为先生所描写的:“ 碧海蓝天,红瓦绿树 ” , 梁实秋的 “ 观壮阔波澜,当大王之雄风 ” 。

远处大家看到的亭子为回澜阁, “ 回澜阁 ” 匾额上的 3个字最初是由原青岛市市长沈鸿烈 题写的, 这个匾额在日本第二次占领青岛期间被掠往日本, 放在日本东京陆军博物馆内展出, 以显示其侵华战争的 “ 功绩 ” 。现在 “ 回澜阁 ” 三字为著名书法家舒同所写。

此阁为二层八角凉亭,亭子由彩色琉璃瓦覆盖, 24根红漆柱子支撑,阁心有螺旋形楼 梯,楼上四周为玻璃窗,有 “ 一窗一景,一景一画 ” 之说。我们可以凭窗眺望,全方位地看到 美丽的青岛湾和周围的各个景点以及著名建筑。

4. 中山路

与栈桥在一条南北直线上的这条路是中山路,它是青岛市一条老商业街,有着 100多年 的历史。德国占领青岛后,为了在后海修建深水码头,于 1899年开辟了一条南北连接的道 路,这便是中山路的雏形。德县路以南是德国人居住区,命名为 “ 斐迭里街 ” ,德县路以北是 中国人居住区,称为大马路, 1920xx年,两条路合并在一起,命名为山东路。 1920xx年,为纪 念孙中山先生,又改名为中山路。中山路全长 1300多米, 63座建筑, 160多家商场,同时 它还是国家确定的全国 100个文明示范点之一。 目前中山路也是青岛老市区最繁华的地方之 一。这样看来,栈桥成了大海与街市的过渡。它将大海和陆地紧密地连接在一起。

5. 百盛商厦

中山路上那座最高的建筑是 “ 百盛商厦 ” 。 1998年 9月开业。它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全国 18家合资零售企业之一,由青岛第一百货公司与马来西亚的金狮集团合资兴建,总投资 7.8亿元人民币,地下 5层,地上 49层,建筑面积 12万平方米,商场面积 5万平方米。在当时 被称为齐鲁商业第一楼。

6. 第六海水浴场

栈桥西边这个沙滩是第六海水浴场,它毗邻火车站,又称 “ 栈桥海水浴场 ” 。

许多从未见过大海的外地人,初识大海便是在这里,对青岛以及对大海一直以来的美好 想像终于成为一个圆满的现实。 该浴场面积较小, 它是市区浴场中最小的一个, 与繁华的中 山路相邻而且周围环境十分优美, 有很多人到此游泳。 它可以同时容纳上千游客戏水。 沙滩 的沙子大部分是新换的, 沙质细软, 尤其适合沙滩嬉戏。 第六海水浴场距离小青岛即琴岛不 远,每到晚上琴岛上的导航灯光影与浴场波光交相辉映,构成一幅如痴如醉的夜景。

7. 山东省国际贸易大厦

站在这里我们看团岛方向的高大建筑,我们首先看到的那座玻璃幕墙楼是山东省国际 贸易大厦, 它于 1991年 1月份动工, 同年 12月份封顶,施工过程中运用新技术、新材料创造了 4.5天建一层楼的当时的全国最高纪录,它共有 39层,地下 3层,地上 36层,高是 118.5米,是 90年代齐鲁第一高楼。

8. 青岛海关大楼

接下来我们看到的那座高大建筑是青岛的海关大楼,海关大楼始建于 1992年 10月, 共 26层,地上 24层,地下 2层, 139.9米高,青岛海关虽然以青岛命名,但却是整个山东 口岸进出境监督的总管理机关,下辖济南、淄博、潍坊、烟台、威海等十多个海关,是中国 北方的三大海关之一,而且自 1997年开始连续五年监管的进出口货运量名列全国第一。

9. 海上皇宫

海关大楼前面那座造型奇特的建筑是海上皇宫,海上皇宫是一座集游览、娱乐、演出、 餐饮于一体的旅游场所, 投资一亿多人民币, 整座建筑是由几个四分之一的圆体组成的, 共 6层,地下一层,地上 5层,整体用 108根柱子支撑,建筑面积 1.1万平方米,它以一流的 环境,五星级的服务,被列为青岛餐饮特一级店。

10. 栈桥宾馆

各位现在看到的是栈桥王子饭店它位于栈桥的东侧, 原是德国青岛大饭店附属的旅馆部, 由德国建筑师保尔·弗里德里希设计, 为典型德国古典式建筑。 而原德国大饭店的主要建筑 于 1993年拆毁,在原址上盖起了泛海名人大酒店。

在德国占领青岛期间,德国皇帝威廉二世的弟弟亨利亲王多次来过青岛,并曾下榻于这 座饭店,因而当时俗称 " 亨利亲王大饭店 " 或 " 亨利王子饭店 " 。当时的德国墨克连堡亲王、清 朝邮部大臣盛宣怀也曾在此住过。 1920xx年辛亥革命爆发,清王朝覆灭,孙中山先生于 1920xx年 1月出任临时大总统。 3个月后让位于袁世凯。 同年 8月, 孙中山到北京与袁世凯会晤后, 转道青岛返回上海。 9月 28日,孙中山抵达德国统治下的青岛,曾下榻于此饭店。

11. 小青岛

各位团友,我们现在来到的是回澜阁对面的小岛,此岛上因为植被茂盛,郁郁葱葱,看 上去一片翠绿因此得名 " 青岛 " 。青岛建市后,便以它命名,这个岛便改名 " 小青岛 " 了。 面积仅有 0.012平方公里, 海拔 17米。 因该岛形如古琴, 水如弦, 风吹波音铮铮如琴声, 故又被人们称为 “ 琴岛 ” 。小青岛和回澜阁就像两颗璀璨的明星点缀这青岛这片海域。

12. 琴女

大家看眼前的这座雕塑, 一位年轻女子手抚竖琴眺望大海, 她就是 “琴女” 。 关于 “琴女” , 还有一个凄美的故事。 传说在很久以前, 天上有一位会弹琴的仙女, 看上了岛上一位青年渔 民,就偷偷下凡与他结为夫妻。 每天早上丈夫出海捕鱼她就在家中织网,傍晚时分,她就站 在海边弹琴,让丈夫寻着琴声归航。 玉皇大帝知道后大为震怒,让海龙王兴风作浪,将小伙 子的般掀翻了。 琴女一直在海边弹着琴等丈夫归来,一等就是几十年, 头发白了, 眼睛也瞎 了,丈夫再也没有音讯。人们为纪念琴女便塑造了这座雕像。

13. 灯塔

小青岛最高处有一座白色灯塔, 它于 1920xx年由德国人建造, 是青岛市重点保护文物, 高 15.5米,呈八角形, 塔内装有水晶棱镜镶成的反射镜,并以牛眼形旋转式闪光灯发光, 1997年更换为西班牙制造的航标灯,原灯送到秦皇岛航标博物馆收藏。这座灯塔海上射程 15海 里,是海上过往船只进出胶州湾的重要航标。 它与栈桥一起, 被视为青岛市的主要标志。有 “ 茫茫海湾有红灯,时明时灭自从容,翠岛白塔沐夜色,琴屿飘灯传美名。 ” 之说。

好了,栈桥景区的讲解就到此处,谢谢大家!

最新青岛雕塑园参观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编号: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甲(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本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委托人甲和委托人乙之间就房屋租赁、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

委托人甲的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__ 路_______号_______栋_______单元____室,共_____套, 其设计结构为__________________,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___ , 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房屋落成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

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委托人乙对上述房屋情况已充分了解,并作了实地勘察。

第二条委托人甲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与委托书内容相同见附件1)

1.为委托人甲欲出租的上述房屋寻找承租人,并将该房屋详细情况以及委托人甲的要求等报告给承租人。同时,将承租人的情况报告给委托人甲。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委托人乙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同委托书内容,见附件2)

1.委托人乙欲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地段承租___________房屋____套,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居间人搜寻信息,并及时报告委托人乙,以便促成委托人乙承租房屋的目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居间人完成委托任务的报酬

居间人业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双方委托之事项,委托人____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____ 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1.按合同标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______ 、 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其中委托人甲____%(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 、大写____ ),委托人乙_________%,(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

交付佣金的具体时间:_________________ 。

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人双方一次性支付居间人人民币:小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其中,委托人甲:小写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委托人乙:小写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

交付佣金的具体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任务的费用收取

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人指示的委托任务的,不得收取报酬,但可以按实际支出收取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费用。

1.一次性向居间人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由委托人双方各自分别承担__________%。

2.根据居间人的实际发生费用(以发票、车票等为证据),由委托人双方各自承担___________%。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居间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双方的利益的;

(3)干预委托人租赁房屋的自主意愿,代替委托人其中的一方与另一方谈判、签约等,损害了另一方的权益的。

(4)居间人违约的,应当承担本合同居间人预期获得佣金总价款的_________%。居间人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居间人应当就损失的差额部分向受害人予以赔偿。

2.委托人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 居间人利益的;

(3)未能按照委托书或本合同的委托事项向居间人提供相关房产证件、文件、合同、身份证件等,致使居间人无法完成居间任务、并给经纪人造成实际损失的;

(4)委托人违约的,在以下款项中选择:

1.已经向居间人交付定金的,不得索回定金;

2.按照居间人在本合同中应当获得的佣金予以赔偿;

3.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___________%赔偿于居间人。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另一方催告后,在___________天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履行不能的。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三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合同未作规定的,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签订补充协议,不能签订补充协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各具一份,备案一份。

委托人甲: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签章: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青岛市房屋租赁居间合同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说的“居间”是指“媒介居间”,即居间人同时接受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委托,将有关订约事项据实报告给各方当事人,媒介居间人的报酬由交易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的行为。媒介居间人应该是具备经营房地产中介资格的、在我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本合同的委托人甲,是指具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出租人委托居间人向自己提供承租人情况的当事人;委托人乙,是指欲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委托居间人向自己提供房屋出租人以及标的情况的当事人。

三、本合同有关房屋租赁的具体条款,应该由委托人甲乙双方协商后自主填写,居间人不得干预(可以提供合理化建议);居间人的报酬经与委托人双方协商确定后,由居间人在合同中填写。

四、从事居间活动的人员,属第二条中所指具备房地产中介资格的企业法人的工作人员,是依法取得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五、委托人与居间人签订合同前,对居间人的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中介资质等情况有知情权;居间人对委托人或对委托人之代理人的主体资格、委托人提供房源的所有权情况等有充分了解的权利。

六、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七、本合同文本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八、本合同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共同制定,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该文本的发放由以上两个机关共同负责,工本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工商(1990)250号”通知执行。本合同文本未经制定单位同意,任何印刷企业不得擅自印刷或改变格式和内容进行印刷。

九、本合同条款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解释。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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