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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誓言解读心得体会 医疗服务誓言解读心得体会怎么写(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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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誓言解读心得体会 医疗服务誓言解读心得体会怎么写(四篇)
2022-12-28 21:33:22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医疗服务誓言解读心得体会一

签约地 :上海市杨浦______区_______

甲方(买方):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 乙方(卖方):上海汉雅医疗仪器有限公司

1、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买方同意向卖方购买同时卖方同意授予买方以下设备(以下设备器械均简称设备):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原产地 数量 单位 报价 成交金额 床边监护仪 pm-9000express 迈瑞 中国深圳 4

合计成交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整(rmb)

2. 设备的交付期 乙方在合同生效的____天内向甲方交付上述设备,逾期将按照第7条规定执行。

3. 设备运输、安装和验收

3.1乙方确保设备安全无损地运抵甲方指定现场,并承担设备的运费、保险费等费用,装卸费由____乙方___承担。

3.2甲乙双方对设备进行开箱清点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在______天内,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3.3设备到货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__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3.4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合同的技术标准(见附件)进行技术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在甲方《验收合格单》上签字确认。

4.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_____内先以____方式预付货款_____%计_______;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以______方式付货款的______%计_______,在 两个月后、三个月内 付清。

5.伴随服务

5.1乙方应提供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图纸、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等,这些文件应随同设备一起发运至甲方。

5.2乙方还应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设备的现场安装和调试

提供设备安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乙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在项目现场对甲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或指导,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可根据甲方的要求另行安排培训计划。

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乙方应保证所供设备是在__________(年月)后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制造厂标准及合同技术标准要求。如果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6.2乙方应提供保修期_______月,保修期的期限应以甲乙双方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及工时费。乙方在保修期内应确保开机率为95%以上,如达不到此要求,即相应延长保修期。

6.3报修响应时间_______小时,到场时间_________小时(不可抗拒力量下除外)。

6.4保修期满后,人工费为单次故障不高于______元,年度定期预防性维护保养次数,不少于_______次。

6.5乙方负责设备的终身维修并应继续提供优质的服务,储备足够的零配件备库,保修期满后,以__________的优惠价供应维修零配件,消耗品的供应应由双方另设协议决定。

7.索赔条款

7.1 如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验确认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买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要求卖方进行补救:

7.1.1同意买方退货,并将全额货款偿还买方,并负担因退货而发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

7.1.2按照货物的疵劣程度、损坏的范围和买方所遭受的损失,将货物贬值。

7.1.3调换有瑕疵的货物,换货必须全新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并负责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买方的一切直接损失。

7.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办法,延期交货和延期服务的赔偿费均按每周迟交仪器的合同价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3乙方应保证甲方和使用单位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产权的起诉。

8.争端的解决

双方如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应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9.合同生效

9.1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 本合同一式____份,以中文书就,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应。

10.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是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1配置清单 设备的配置清单

10.2技术标准 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 设备技术说明

11.特别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关于医疗服务誓言解读心得体会二

甲方:*****诊所;负责人:

乙方(患方):*****;身份证号:*****;住址:*****

患者基本情况:

患者****于**年**月**日因“********”到甲方看病;甲方以“*******”收治入院*********.

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协商解决。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双方就该争议自愿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要求不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明确争议原因和责任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

二、甲方同意乙方要求一次性补偿乙方各类费用共计人民币******元。该补偿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我国现有法律甲方可能应向乙方支付的下述全部费用,乙方已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三、补偿款支付时间及方式:甲方在年月日前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乙方在收到甲方补偿款后应向甲方出具书面收款凭证。

四、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五、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系双方在见证人在场见证下充分协商的结果。在此过程中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乘人之危等情形。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见证人:

年月日

关于医疗服务誓言解读心得体会三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书

甲 方:某某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乙 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某章第某条规定,为了保证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聘请乙方为某某市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并向参合对象公示,供其自主选择。

第三条 双方应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

第四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参合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及时向乙方通报合作医疗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 乙方所使用的合作医疗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甲方负责乙方合作医疗计算机管理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二章 医疗服务管理

第六条 乙方应有专门的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合作医疗工作,严格执行《某某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规范》,按照医疗机构等级标准为参合农民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第七条 乙方接诊参合人员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查看本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住院治疗出院时和门诊治疗需核(报)销家庭账户余额的必须在患者本人合作医疗证的相应栏目中作好记录,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误出现门诊家庭账户、住院医疗费用结算错误,或因审查不严将非参合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列入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的,甲方不予支付。

第八条 乙方为参合人员办理入院时,应按照住院病种目录范围审查,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应劝其改为门诊治疗。

第九条 乙方应热情接待参合患者,不得随意推诿或拒绝参合对象就医和咨询;对急、危、重病和慢性病患者不能因医疗费用过高而将尚未治愈的强行办理出院。

第十条 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及其他服务,协调解决参合患者与乙方的矛盾。

第十一条 乙方应向参合人员公示常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第十二条 《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某章第某条规定不属合作医疗补偿范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三条 乙方应提高参合患者入院三日确诊率,如一周内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同时向甲方报告。

第十四条 乙方应协助甲方负责参合患者转诊转院,原则上实行逐级转诊。

第十五条 乙方向参合患者提供超出合作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合患者自己承担费用时,应征得参合患者本人或其家属同意(由患者或亲属签字认可)。

第三章 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六条 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项目:

(一)医疗服务项目类:

1、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4、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各种自用的保僵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2、眼镜、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等项目超出《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某章第某条条规定报销比例以外的。

4、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及非传染性病人的消毒费。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它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和各种性传播疾博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第十七条 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

(一) 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二) 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水电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损坏公物赔偿费、打印费;

(三) 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加班费、误餐费;

(四) 膳食费;

(五) 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第十八条 住院病人不遵守医嘱拒不出院,自医院开出出院通知单后发生的一切费用;挂名住院或不符合住院标淮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九条 治疗期间与患者病情无关的药品、检查、治疗费;处方与病情不符的药品费,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条 未经物价和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自定项目、新开展的检查、治疗项目、自制制剂,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违反物价政策,超出规定零售价格收取的费用;其他药品,超出规定加成率收取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四章 药品管理

第二十一条 甲方应随时提供用药目录变动情况,并向乙方做好宣传及咨询工作。乙方应严格按照《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用药,住院病人的药品总费用中合作医疗基本用药费必须占95%以上(二级医院90%以上)。

第二十二条 乙方提供的药品应占《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内的95%以上,有符合基本医疗剂量规定的小包装。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物价政策,擅自抬高药品价格所超出的高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五章 费用给付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在每月的月底将参合人员的结算材料、费用清单、相关数据等核对准确后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所报资料在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扣减情况交付乙方核对,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认可。原则上每个月甲方与乙方结算一次费用。年终结算结转材料必须在12月底报送甲方。

第二十五条 医疗费结算

一、结算办法

(一) 门诊医疗费结算办法

门诊医疗费由甲方按乙方实际补偿给参合农民的门诊费用每月核拔一次。

(二) 住院医疗费结算办法

甲方向乙方支付住院医疗费用按乙方对参合住院病人实际补偿额每月结算一次。

如果合作医疗住院基金出现透支,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收治参合患者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总额按比例分摊

二、结算依据

(一) 《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和本合同中规定不予支付项目。

(二) 《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三) 县合管办关于印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暂行)》、《合作医疗手术项目结算标准(暂行)》的通知。

(四) 定点服务医院各种结算费用详细清单、处方、检验检查报告单、正规住院发票等有效凭据。

第六章 惩 处

第二十六条 甲方查出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处以发生金额的两倍罚款:

(一) 虚挂住院病人、做假病历、与患者串通,空记账套取合作医疗基金的;

(二) 治疗和使用药品与本病情无关发生的费用计入合作医疗基金报销范围的;

(三) 利用职权开搭车药、回扣药品的;

(四) 其他违反合作医疗有关规定发生的费用计入合作医疗基金报销范围的。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一、违反合作医疗用药规定的或住院病历不按规定详细记录病情治疗经过、药品使用情况或治疗和使用药品与病历记载不符的。

二、截留病人不及时转诊延误病情的。

三、不执行诊疗规范,不坚持出入院标准,将不符合入院标准的病人收院治疗或故意延长病人住院时间的。

第二十八条 乙方发生本章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中所列条款累计达三次,甲方将暂停其合作医疗定点服务医疗机构资格。

第七章 争议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乙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20__年1月1日至20__ 年12月31 日止。

第三十一条 合同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及《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等有调整的甲乙双方按照新规定修改本合同,如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可停止协议。合同执行期间,乙方的注册资金、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人代表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三十二条 合同期满前1个月,甲乙双方可以续签本合同,续签合同前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签新合同。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关于医疗服务誓言解读心得体会四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是由政府通过制度设计与维护、基金筹集与管理、卫生维护调控与监督的,保障农村居民获得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的一种综合性医疗保障制度。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后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国在各个方面的建设也逐渐完善,但中国的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却显得相对缓慢,尤以农村医疗保障问题突出。我国有将近9亿农民,而这么庞大的人口看病问题却没有得到彻底地解决,这将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与经济的健康发展,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的瓶颈。本文将从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浅论其改革措施。

一、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大力支持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虽然大部分地区的经济都比较落后,但通过各级政府的直接行政干预,同时伴随着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的兴起,从1955年起,合作医疗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迅速建立,“到70年代末期,医疗保险几乎覆盖了所有的城市人口和85%的农村人口。这是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举世无双的成就。”截止1980年,全国90%的生产大队实行了合作医疗。但是,进入80年代后,随着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的取消、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和集体经济成分的减少,合作医疗出现了严重滑坡;到1985年,实行合作医疗农村基层单位从90%(生产大队)锐减到5%(行政村)。

20xx年以来,随着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和建设和谐社会的提出,政府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在中央和国务院的相关政策的推动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扎扎实实、积极稳妥地推进,取得了显着成效,20xx年国务院在转发卫生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提出了“到20xx年,使全国试点县(市、区)数量达到全国县(市、区)总数的40%左右;20xx年扩大到60%左右;20xx年在全国基本推行;20xx年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目标。

20xx年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试点阶段转入全面推进阶段的关键一年。经国务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从20xx年开始,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试点阶段进入全面推进阶段,覆盖全国80%以上的县(市、区)。

二、我国现阶段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现状

目前,虽然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有所上涨,但还不能解决昂贵的医疗费用,农村的医疗条件依然十分严峻。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农村医疗条件问题。 我国大多数乡(镇)卫生院房屋破旧,缺乏基本医疗设备,从业的卫生技术人员相当一部分业务素质不高,缺乏必要的专业医疗知识,导致不必要的医疗事故。20xx年,全国报告新发的肺结核患者58万多例,80%在农村。农村地区多发的血吸虫病、地方性氟(砷)中毒、大骨节病、碘缺乏病和克山病等地方病防治面临新的挑战。由于这些地方病多发地区经济落后,医疗条件差、患病群众得不到及时有效治疗,生产、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妨碍了当地社会经济发展。

第二、农村医疗保障的费用问题。由于农村环境污染加剧,不良的生活方式影响,城乡收入差距加大,医药费用飞速上涨和疾病谱的改变,农民以家庭来应付疾病风险已显得力不从心。据1998全国卫生服务调查显示:我国87.4%的农民完全是自费医疗。由于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医药费,37%的患病农民平均住院费用达1532元。据国家统计局年抽样调查,当年我国33.5%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不足1500元,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有6个省(自治区)的农民纯收入不足1500元,农民一旦生病住院,一年所有的收入还不够。局部地区农村贫困户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比例高达50%,成为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的制约因素之一。现在的农村医疗保障费用都是由政府出纳,而单靠政府财政确实有点勉强,现在的医疗费用又却不断上涨。农村医疗保障存在的资金短缺问题是一个很大的瓶颈。

第三、医疗保障体系的管理问题。政府很难明确居民的医疗情况,这样一来,有些人需要医疗保障却没能得到相应的保健,而有些暂不需要的却得到了过多的保健服务,这其中难免有因利谋私现象。所以政府管理机关的人员需要进行监督,这就要成立一个独立的监督机关,不但可以鉴别医疗保障问题,还可以辨别是否有违规现象。而如何成立这个监督机构又是一个问题。政府要筹集资金,然后用掉这些这些资金,筹集了多少,用掉了多少,用到哪了?就算用到点上了,但如果效果不理想,大众舆论会怀疑是资金被私吞了。正是存在这些问题,政府要将仅筹集的资金用到医疗保障事业这需要监督。总之,农村医疗保障存在管理缺陷,不能单靠政府来管理。

三、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模式

根据上述我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问题缺陷,笔者认为现阶段农村合作医疗为民办公助最基本的模式,同时应适当进行改革。现阶段的农村医疗合作主要有民办性和公助性两个特点: 民办性。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缴纳一定的保健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主要来自集体经济,源于集体经济的公益金;医生和卫生人员的劳动报酬由集体经济支付;医疗卫生器材、设备的提供由社队财务支出和拨款。公助性。政府利用其资金积累优势建立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包括公社和生产大队医疗机构的农村卫生网络,政府拥有所有的医疗机构;医疗基金一般有生产队、公社、县政府及相关机构管理;对地方病预防的资助;培养农村医生等。所以对于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应当从以下两方面进行改革:第一、民办方面:要体现自主性,坚持以个人投入为主,集体扶持为辅,政府适当支持(建立之初,集体、国家的支持、投入可适度加大)的基本原则。过去,对农村医疗保障缺乏信心的一种观念是:农村经济力量薄弱,难以使农民承担缴费义务,这实际是一大误区。农村医疗筹资的关键是对农民进行组织和引导,目前西部地区农民实际具有迫切的医疗保障的需求,而且经济负担能力并不大,通过引导和宣传(一些地方通过实例现身说法),易于形成正确的保障观念和保障意识,也能够做到民办为主、自主缴纳。第二、公助方面:一是在体制上要确立健全的农村医疗管理机制、理顺关系;二是在资金的资助上,既要满足特殊对象和公共卫生的资金需求,同时维持对农村合作医疗长期、稳定地投入;三是农村药品供给、流通的管理,对药价实行市场指导,宏观调控;最后,抓好农村卫生保健,搞好疾病预防,提高农村的综合服务水平。目前,主要有三种类型的改革模式可满足农村居民多层次的基本医疗保障需要:

模式一:福利-风险型。小病合作医疗,大病住院统筹医疗,既保大病也保小病,曾一度被作为农村合作医疗的主要形式之一。

模式二:风险型。大病住院合作医疗,即保大病不保小病。这是目前农村合作医疗的主要形式之一。

模式三:小病合作医疗,即保小病不保大病。

根据我国农村地区的实际状况,初始实行第二种大病住院合作医疗,以后时机成熟,过渡到既保小病又保大病的福利-风险型的合作医疗,较为适宜。这种模式既照顾西部农民的缴费能力,又对西部农村集体经济积累还不丰厚的实际有所考虑:通过积累有限的资金,解决重大疾病对农民生存的威胁,可使因病致贫的现象迅速减少,使农村合作医疗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经费的改革

从一些已实施农村合作医疗的地区看,大多以乡或村为单位实行统筹,参加人数有限,一旦出现医疗费用支出较大的情形,就可能使筹集的资金入不敷出,难以达到保障的目的。同时,由于乡村统筹经营成本比较大,自己筹集、自己支配、缺乏监督,很难保证资金不被挪作他用。有关专家认为,考虑到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整体水平不高,缴费有限,加大缴费人口基数,实行市、县级统筹;条件成熟时过渡到省级统筹,能较快、较多地筹集到资金,则更切合实际。以利于医疗保障制度实施的来源得到保障。

五、建立健全农村医疗救助体系的改革。

第一、要确定救助对象。应包括:农村“三无”人员(无法定赡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人员)和其他特殊救济对象中的患病者,如:因自然灾害而致伤病的农村灾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在个人患重大疾病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有关其他补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有困难的人员等;以及伤残军人、孤老复员军人和孤老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中的病患者。

第二、主要依靠政府和社会采取多种灵活的救助措施,如医疗减免、临时救济、专项补助、医疗救助基金、慈善救助等;建立经申请到由有关组织审核、审批等一套规范的程序来保障落实。

六、加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立法改革。

第一、应尽快出台农村医疗保障方面的具体法规,以指导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建设。就目前我国的情况而言,建立政府、单位、个人三者参与并分担责任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是未来发展的方向:第一层次是政府建立的基本医疗保障;第二层次是商业性的医疗保险;第三层次是医疗社会救助。根据这种要求和安排,国家首先应专门制定统一的农村合作医疗法,以规范农村医疗的实施办法;规定合作医疗保险组织、村级合作医疗保险站组建方法及其职能;规定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保健站医生的选拔方法及职责等。 第二、加强农村的其他卫生立法,为构建城乡和谐、完整的医疗保障制度提供法治基础。目前,农村卫生工作的立法存在层次普遍偏低、缺乏基本法律;地方法规较多,颁布时间较长,许多内容已不合时宜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卫生工作的开展,应尽快对农村卫生立法进行归类、整理、修订、增删与完善,为整个农村社会医疗保障立法建设打下法治基础。

总之,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经历了萌芽、产生、发展和衰退。改革开放后,虽然农村的经济迅速发展,农村的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但长期的城乡“二元”经济模式使得农村与城市的许多方面差距跨扩大。“三农”问题一直是党中央和国家关注的重点,而农村的医疗保障问题又是“三农”问题的重要内容。因此,医疗保障问题不解决,农村就难以繁荣起来,中国就难以富强。现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对过去合作医疗制度的继承和发展,虽使许多农民现在确实得到了不少实惠,解决了一些问题。但它也存在许多缺陷,世上没有完美的制度,要想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能够长期发展的话,就必须弥补它的缺陷和不足,在实践中完善,不断创新,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坚持为农村居民服务的原则。中国农村的医疗保障制度是在曲折中发展的就像新中国的建设一样,希望中国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从此能够走上正道,提高中国广大农民的身体素质,壮大中华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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