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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赋能培训心得体会如何写 领导赋能心得体会(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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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赋能培训心得体会如何写 领导赋能心得体会(三篇)
2022-12-28 23:20:26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主题机关赋能培训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一、村概况

龙寨村位于双湾镇中心地带,该村共有村民196户、人数855人,总耕地面积4366亩,人均5亩。该村产业主要以种植小麦、玉米为主,外加畜禽养殖和劳务输出。现脱贫户6户、困难户1户。该村虽没有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但整体并不富裕。其原因主要集中在:一是谋富思路不宽。增收门路窄,基本都是靠种地为生,且人多地少,部分村民靠外出打工维持生计;二是土地贫瘠。村里连年耕种,土地生产力透支,土壤贫瘠。三是信息闭塞。村民整体文化水平不高,思想观念跟不上,接受新事物新知识的能力不强,并且农村实用科学种养殖技术掌握率低。四是村集体经济薄弱,产业结构单一,农村致富能手少,科技力量跟不上,缺乏新思路新方法;个别家庭由于老弱病残障等原因,经济收入来源少。

二、进展情况和主要做法

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任务,扎实有效的开展。

1.注重宣传引导,积极营造浓厚氛围。一是积极开展政策法规宣讲活动,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进行宣传、动员和引导。开展集中宣讲2场次,入户宣讲50多人次;二是组织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进村上党课。在双湾镇龙寨村,由区绿化局党委书记郜寿昌同志从四个方面对“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进行讲解,使机关、农村党员干部接受了深刻的党性知识教育。

2.脱贫入户调研,全面掌握村情民意。在市、区“精准扶贫”会议结束后,由我单位牵头组织,各单位领导带头在第一时间深入帮扶村户调研座谈。帮扶单位和干部职工及时深入村户进行对接,并采取发放帮扶卡、问卷调查等方式,及时准确掌握帮扶村和帮扶户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帮助理清发展思路、找准发展方向、选准致富产业、制定增收措施。截至目前,每名干部入户均在10次以上;干部入户对接率100%。

3.找准增收路子,全力推动经济发展。各帮扶单位和干部在调研的基础上,为帮扶村制定了规划,帮扶干部为帮扶户制定了年度增收计划。各帮扶单位结合单位自身优势,重点围绕设施种植、设施养殖、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找准帮扶村的立足点和切入点,提出了合理化发展建议意见。

4.落实帮扶措施,切实帮弱助困。一是逢年过节送温暖。在春节来临之际,工委组织帮扶单位走访慰问帮扶户家庭。每到一户,都关切地询问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了解他们存在的困难和要求,向他们送上新春的祝福和节日的问候,并送去了米、面、油等慰问品,折合价值3000多元。二是送化肥助春耕。在春耕之际,全体帮扶干部开展了集中捐款活动,为帮扶农户购买了春耕化肥等物资,折合价值4000多元,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增强了帮扶户增收致富的信心。三是获取信息送报刊。为进一步拓宽联系村的信息渠道,区机关工委充分发挥送刊下乡活动,坚持每周为双湾镇龙寨村送去《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甘肃经济日报》《金昌日报》《光明日报》各1份,每月党支部工作、求是、紫光阁图书各一本,帮助农民朋友能够及时知晓新政策、学习新知识、掌握新信息。四是积极开展“扶贫日”活动。在10月17日全国扶贫日来临之际,各帮扶单位走访慰问帮扶户,为他们送上大米、清油、牛奶等物资并开展政策宣讲。五是送政策谋发展。帮扶干部按照对接名单逐户走访了对接农户,与农户面对面交流,向他们宣传党和政府的优惠政策和农户贴息贷款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帮助有困难的农户申请农村救助基金。

5.“大走访、回头看”。全区“大走访、回头看”活动开展以来,龙寨村各帮扶单位干部本着不漏户、不缺户、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的原则,逐户详细询问了农户的生产生活情况,认真填写了精准扶贫回头看入户登记表。对于长期不在村组居住的农户,则通过电话联系获取了真实信息。干部入户率达到100%。同时,借助本次入户机会,为农户送去了老百姓最为关心的有关政策资料(低保评定、大病救助、临时救助、医保救助等),并进行了简要宣传宣讲。通过帮扶单位干部逐户走访讲解,为农户化解矛盾纠纷、疏导情绪、反映民意起到了积极作用。

6.着力排忧解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精准扶贫”活动中,工委坚持矛盾纠纷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各帮扶部门通过开展“访民情、听民意、解民忧、办实事、促和谐”活动,耐心劝解、沟通和引导,对一些因土地征用、家庭纠纷、安全生产等方面引发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逐一摸排化解,群众的情绪得以及时疏导。消除了各类不稳定因素,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7.注重强基固本,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广大党员干部深入村组,帮助基层党组织健全组织体系,帮助村“两委”班子提高致富带富能力、凝聚群众能力和维护稳定能力,使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8.集中开展走访,确保数据精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工作,配合各相关行业部门按照全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工作协调会议精神,在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抽调干部驻村开展精准扶贫及大数据采集录入工作,使大数据采录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

三、取得的成效和经验

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市、区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我们深深感受到,“精准扶贫”是搞好全局工作促进广大农民群众增收致富、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的重要途径,也是转变干部作风、推进固本强基的务实之策。要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找准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突出精准扶贫,实现率先发展、率先脱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为民服务意识显著增强。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活动、全区重点工作、转变工作作风等相结合,帮扶单位干部切实深入帮扶村户,及时准确掌握帮扶村和帮扶户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帮助村组理清发展思路、找准发展方向、选准致富产业、制定增收措施,为困难群众捐款捐物,积极为帮扶户出点子、谋思路、讲政策、送信息、引资金,帮助群众解决难题和困难。帮扶户增收致富信心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干部为民富民服务意识显著增强,为民办实事解难题力度不断加大。

2.促进乡村发展意识明显增强。帮扶单位把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行动与帮扶村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认真分析现状,抓住政策机遇,帮助帮扶村找准了发展路子,制定了近期、中长期发展规划,为乡村谋划发展的主动性、责任感明显增强。结合帮扶村实际,帮扶单位主动协助镇村协调争取项目,发展产业,帮助实施了农田水利、农村道路、环保、危房改造等项目。坚持以落实改善民生,促农增收为目标,全力攻坚协调,集中分工落实,重点在村容村貌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等方面下功夫,确保了帮扶成果、帮扶效果和经济效益化,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帮扶单位干部深入村组开展惠农政策、种养殖技术、法律法规等知识宣讲,有效提高了群众政策法规的知晓率。通过开展听民声、访民意、集民智、理民事、解民忧、暖民心的走访活动,积极协调化解纠纷,维护当地稳定在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充分发挥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化矛盾于萌芽,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与群众的感情不断加深,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4.农业和农村工作有序推进。坚持把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围绕设施种植、设施养殖和劳务经济三大支柱产业。通过为困难群众提供技术、资金、信息服务和项目扶持,积极引导群众优化产业结构和种植模式,推进环境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各项工作任务持续快速推进,富民兴村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各项事业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开展爱心助学活动。习近平总书记说:“治贫先治愚。要把下一代的教育工作做好,下一代要过上好生活,首先要有文化,这样将来他们的发展就完全不同。古人有‘家贫子读书’的传统。把贫困地区孩子培养出来,这才是根本的扶贫之策。”对困难家庭学生,积极争取助学资金,进行力所能及的资助。帮助困难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小学至高中学业,不让孩子们输在起跑线上。

2.发挥各帮扶单位优势扶贫。根据该村的自然条件和生产特点,动员部分单位成员到该村进行考察并与该村进行项目洽谈合作,资助该村加快发展农民增收项目。

3.加强部门联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与涉农部门沟通联系,帮助村民提升种养殖技能,提高生产效率。

主题机关赋能培训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20__年6月9日下午,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委书记徐恩华主持召开市人大会机关党委(扩大)会议,学习了国务院关于支持海西的若干意见,研究了党委有关工作。纪要如下:

一、会议学习了国务院关于支持海西的若干意见。

会议对国务院关于支持海西的若干意见进行了通篇学习,并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会议决定,下一阶段要结合人大实际,在福建考察时的讲话精神,继续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要结合人大实际,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有效作为,为闽北经济社会发展抢抓机遇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会议通报并安排了今年的“三级联创”有关工作。

会议认为今年的“三级联创”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延平区、武夷山市、建阳市、浦城县、光泽县五个人大会机关党组织获得本地党建先进单位。其它几个县市人大会机关也在积极创建。会议决定,要进一步做好今年的“三级联创”工作,完善南平市人大会机关党建“三级联创”工作方案,加强与县(市、区)人大会的沟通联系,推动全市人大系统党建“三级联创”工作上新水平,拟定于7月份后到获得党建先进单位的县级人大会进行调研;加强与省人大会党组织的联系,主动汇报工作情况,争取更多的指导和支持,拟于下半年到省人大会汇报有关工作。

三、会议研究了机关党的组织工作。

会议通报了5月25日机关第一党支部补选王文孙同志为书记的有关情况。批准了第二党支部关于补选刘明胜同志为支部宣传委员的报告。分别讨论并表决通过了预备党员陈燕、曾毅转为正式党员和张艳丽、卞桂林吸收为预备党员等事宜。会议认为,今后要继续抓好青年干部的培养工作,不仅要加强培养,还要加强教育,加强跟踪,不断关注,科学发展观教育。

四、会议听取了各党支部关于民主生活会情况的汇报。

各支部分别汇报了召开科学发展观专题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和有关对会党组和机关的意见建议。会议认为,这次民主生活会严格按有关要求,开得很好,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为开好党组民主生活会提供了很好的参考。

五、会议通报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已发至机关各委、室、局,并正在着手建立科级干部廉政建设档案。会议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要按照规范动作要求做到位;要加强宣传教育,采取集中学习、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使每一位机关党员干部都树立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要加强督促检查,注意防止倾向性、苗头性的事情,该打招呼的打招呼,该提醒的提醒,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六、会议研究了关于落实党组要求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有关准备工作。

会议介绍了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程序和有关工作。与会同志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会议认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是市人大会机关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当前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必须围绕创建活动展开;目前机关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上已经有了良好的基础,但与省级文明单位的标准仍有一定差距;创建活动必须在机关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在机关党委的全力支持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主动参与下展开。会议决定,要进一步增强对创造活动的自信心,充分发挥全体干部职工的聪明才智;要做好创建工作的年度计划和三年规划,打好创建工作基础;要加强对创造活动的领导,在党组的领导和机关党委的大力支持下,全力开展创建活动。

此外,会议还研究了“七一”有关工作。决定在“七一”期间开展送温暖送爱心活动,走访慰问挂点村和社区的困难党员、困难群众、优秀党员、劳动模范等;结合“工、青、妇”工作,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和离退休干部开展系列革命传统教育。

出席:徐恩华、黄金兰、林祖辉、陈惠明、王寅、生余丽、李建新、邹源、黄慧明

列席:陈新丁、龚树燕、王文孙、刘明胜

记录:危必胜、陈再德

主题机关赋能培训心得体会如何写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区区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建立规范化的区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库〔*〕24号)、《上海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财库〔*〕29号)、区政府《*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青府发〔*〕89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执收单位)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有关规定程序批准收取的各类区级政府性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

第三条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按照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我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首先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缴着手,并将逐步在所有非税收入范围内推行。

第四条区财政局是区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设立和管理非税收入收缴银行账户体系,确定非税收入收缴程序,并对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收缴工作实施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主管部门应协助区财政局做好本部门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并对本部门及下属各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收缴业务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执收单位负责本单位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地缴入区级国库或区级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

第七条缴款人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负有缴纳收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缴款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地缴纳收费。

第八条代理银行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收费资金收缴、汇划清算及信息反馈等业务的商业银行。

第九条区级财政专户开户银行是指经公开招标确定的商业银行。开户银行除办理代理银行的所有业务外,还需负责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费资金的归集工作。

第二章收入收缴管理

第十条非税收入收缴实行直接缴纳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

直接缴纳是指缴款人按照有关规定,持执收单位开具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代理银行缴款,将应缴款项直接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

集中汇缴是指执收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按日汇总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集中汇缴)》,将所收款项集中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

本着既方便缴款人,又有利于管理监督的原则,对于无需当场执收的收费,一般实行直接缴纳;对于必须当场执收的收费,应实行集中汇缴。

第十一条直接缴纳可采用以下形式:

执收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向缴款人开具收据和缴款凭证合一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由缴款人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本市各代理银行营业网点缴款,由代理银行将应缴款项直接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收据联需同时加盖执收单位印章和代理银行收(转或清)讫印章才能生效。

缴款人可采用现金方式缴款,也可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借方凭证)联加盖缴款人预留银行印鉴后采取转账方式办理缴款。

第十二条集中汇缴可采用以下两种形式:

执收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向缴款人开具收据和缴款凭证合一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1d票据)直接收取有关款项的,执收单位应出具加盖执收单位收款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1d票据)收据联交缴款人,作为缴款凭证。执收单位于当日代缴款人将有关款项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

执收单位需当场执收,无法使用收据和缴款凭证合一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可按规定使用专用票据或通用票据当场收取有关款项,并根据当日所收款项,按收费项目汇总填写《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集中汇缴)》,于当日将所收款项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当日汇总所收款项不足500元的,可与次日所收款项一并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

第十三条根据分级财政管理体制,凡涉及区与中央、市分成的收费,其分成比例应当由国务院、财政部或市财政局规定,缴库方式根据市财政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收入退付

第十四条非税收入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后,确需退付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根据各项非税收入退付的性质和退付频率,收入退付分为财政审批退付和备用金退付两种形式。

第十五条采用财政审批退付的,申请退付缴款人需填写收入退付申请书交执收单位,执收单位审核同意且通过其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经报区财政局监缴部门审批通过,由区财政局开具《上海市非税收入退还书》通过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将退付款项直接退给缴款人或划入缴款人指定账户。

第十六条财政审批退付一般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办理。对于原以现金方式缴款且无银行账户或银行卡的个人,可采用现金退付方式。采用现金退付的,缴款人需凭身份证件和原缴款凭证向区财政局领取加盖"现金"戳记的《上海市非税收入退还书》,到指定的国库代理银行或财政专户开户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现金退付。国库代理银行或财政专户开户银行在核对信息无误后,将现金退付给缴款人。

第十七条经区财政局批准,采用备用金退付的,由区财政局为执收单位开设备用金账户,专门用于非税收入的退付。执收单位收到缴款人退付申请后,经审核同意可从备用金账户中先行预退,事后定期向区财政局申请补足备用金。

执收单位申请补足备用金时,应附缴款人退付明细资料,通过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区财政局监缴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区财政局通过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将退付款项划入备用金账户。

第四章票据管理

第十八条区财政局是本区收费票据的主管机关,负责本区收费票据的发放、核销、稽查及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执收单位收取收费应使用上海市财政局统一监(印)制的财政收费票据(即执收单位向缴款人出具的收款收据,以下简称:票据)。

票据的种类包括通用票据、专用票据和《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用票据和专用票据主要用于集中汇缴收费项目,其使用范围由区财政局根据各项收费的具体征收管理需要确定;《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分为收据与缴款凭证合一的缴款书和没有收据联的集中汇缴缴款书两类。收据和缴款凭证合一的缴款书有缴款人直接缴纳缴款书(含滞纳金的缴款书)和执收单位代收代缴缴款书(不含滞纳金的缴款书)两种,具体使用范围由区财政局根据有关收费项目的收入收缴程序确定。

第二十条执收单位凭《收费登记购买证》申请购买适用票据。《收费登记购买证》只限领证单位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转让、出售、涂改和伪造。

第二十一条执收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票据领购使用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台账,并定期向区财政局报告票据使用和结存情况。执收单位应按规定填写票据,票据填写错误,应加盖作废戳记,并保存其各联备查,不得涂改、挖补、撕毁。

第二十二条各执收单位应建立健全票据监管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转让、转借财政票据。票据丢失的,应及时通过区级媒体声明作废,并报告区财政局。

第二十三条票据存根应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为五年。对于用量大、存放五年确有困难的票据,经区财政局批准,可适当缩短保存期限。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票据,由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登记造册报区财政局核准后销毁。

第五章管理监督

第二十四条区财政局应加强对非税收入收缴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收入收缴管理的各项监督检查制度。

第二十五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所属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收缴情况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监督检查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收缴情况,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

第二十六条执收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正确填写有关收费凭证,保证非税收入及时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采取集中汇缴方式收款的,执收单位应分设开票和收款岗位,并由专人负责,不得由一人兼任。

第二十七条缴款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缴款义务。对执收单位违反国家政策规定权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等乱收费行为,缴款人有权拒绝缴款,并向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举报。

第二十八条缴款人有权向执收单位了解所缴收费的相关政策、法规以及收缴管理方式的有关规定。执收单位应当在收费窗口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文件依据。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执收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国务院《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进行处罚。

第三十条执收单位违反财政票据管理有关规定的,按财政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一条受托代收单位未按规定将区级非税收入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三十二条代理银行或开户银行违反本办法规定,故意延解、积压、挪用收费资金或拒收收费资金的,一经查实,由代理银行或开户银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代理财政业务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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