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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的力量讲座心得体会和感想 集体力量感悟(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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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的力量讲座心得体会和感想 集体力量感悟(八篇)
2022-12-29 05:22:25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主题集体的力量讲座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甲方(出让方):______

地址: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

地址:______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甲方采用_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_年,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等级甲方将承包的耕地_(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其中一等地_亩,二等地_亩,(可具体列表说明)。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现金(实物)支付。乙方每年_时间(或一次性)支付甲方_元/亩,(或实物公斤/亩),合计_元。流转土地的农业税费由_方承担。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流转的土地。

2.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本社区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②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④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看物的;

③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乡(镇)农业经营管理部门调解,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协商向上级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申请仲裁,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如果是转让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主题集体的力量讲座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_

职工人数: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地点: ________________

集体协商双方代表:_________

企业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企业工会主席:_________

协商首席代表:_____________ 协商首席代表:_________

首席代表职务:_____________ 首席代表职务:_________

协商代表人数:_____________ 协商代表人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双方开始协商日期:_________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日期:_

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日期:_____

(企业)集体合同

本合同由_______(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与_______(企业)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企业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市劳动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指定的协商代表代表企业,工会主席及其经民主推荐的协商代表代表员工,共同组成协商组织,就员工劳动权益及企业生产发展等有关问题进行协商。双方依法享受各自的权利并严格履行合同的义务。

第三条 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应遵循平等协商的原则、合法的原则、保持稳定和谐的原则、权利义务对等及利益兼顾的原则。

第四条 本合同依法签订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生效,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及员工个人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

第五条 企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员工利益的权利,支持工会依法独立地开展工作。企业在决定有关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董事会讨论企业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等重大事项,工会代表有权列席会议,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求,企业应充分听取工会意见。企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应以本合同为基础,并征求工会意见或经职代会讨论通过。

第六条 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经营者的管理权威,教育员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第七条 员工依法通过职代会(员工代表会)或工会组织参加企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应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员工应享有的民主权利;保障工会和职代会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劳动报酬

第八条 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兼顾国家、企业、员工三者利益,依法自主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并依照国家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向员工发放各项专项津贴、补贴。

第九条 企业实行_______工资制度。企业工资标准、分配方式及其变更,由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但须听取工会意见,并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

第十条 工会每年初根据上一年度生产经营和效益状况和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参考同行业上年度人均收入水平等因素,提出本年度工资增幅要求与企业协商。

第十一条 员工工资的总体水平随企业效益的增减而浮动,企业职(员)工代表大会在年初审定企业的年度工资计划。年在岗员工人均收人 _______元。

第十二条 员工工资以货币形式每月_______日支付给员工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十三条 员工最低工资不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本企业_______年度最低工资为每月元。

第十四条 企业根据当月生产、技术指标完成情况,按照员工工作实绩确定奖金标准,奖金以货币形式支付。

第十五条 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探亲假、哺乳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企业应按规定支付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企业如因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停产放假,每月发给员工本市规定的基本生活费,并享受国家、市政府规定的各种补贴。

第三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七条 企业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

特殊工种和岗位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企业申请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十八条 企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员工充分休息的权利。但由于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员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十九条 每年的设备检修、生产工艺需要,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及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需要紧急处理、及时检修,必须加班加点的,可由企业决定不受本合同第十八条限制,员工应服从安排。

第二十条 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企业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一条 企业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和每周两天休息日制度。员工婚丧假、探亲假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企业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员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实施办法是: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延长工作时间的补假制度按企业规定执行。

第四章 保险福利

第二十四条 企业根据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的规定,积极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提取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五条 企业保证员工依法享受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失业;生育等保险待遇。

员工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第二十六条 企业按国家的规定,提取公益金,用于员工的集体福利事业支出。企业提取的公益金使用方案和有关集体福利事项,应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七条 企业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建立和完善员工补充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参加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企业补充保险费标准,员工享受补充保险的条件和标准,按照本企业规定执行。

第五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当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改善劳动条件作好特殊工种和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

第二十九条 企业应当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坚持三级安全卫生教育制度和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制度。

第三十条 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定期健康检查。

第三十一条 工会支持企业加强劳动保护管理,配合企业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三十二条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企业应及时采取措施做好急救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工会有权参加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员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十三条 企业应当在每年夏季采取防暑降温和冬季防寒保暖措施。

第三十四条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正确使用。

第三十五条 企业和工会均有责任教育员工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六章 女员工的特殊保护

第三十六条 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对女员工特殊劳动保护的规定。做好女员工经、孕、产、哺“四期”安全卫生保护工作。

第三十七条 女员工因怀孕、生产、哺乳,在规定的休假期间发给本人相应的工资,并享受国家规定的物价、取暖、洗理、书报、独生子女等补贴。产假期间工资受本市最低工资保障。女员工怀孕三个月后按规定进行孕期检查,检查时间算作劳动时间,检查费用和生产(含流产)费用按规定全额报销。

第三十八条 哺乳期的女员工经本人申请企业批准可以休哺乳假。哺乳假期满,本人提出复工申请,企业应及时予以安排工作岗位。

第三十九条 企业为女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妇科检查。

第四十条 企业坚持男女员工同工同酬的原则,凡适合女员工的岗位优先安排女员工。

第四十一条 女员工特殊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对侵害女员工劳动保护权益的责任人员,企业应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给予被侵害女员工经济赔偿。

第七章 技能培训

第四十二条 企业建立员工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与职业技能鉴定有关的制度。健全培训机构,保证培训经费和培训时间。

第四十三条 企业应当有计划地对在职员工进行技术等级培训、适应性培训和继续教育;对新招聘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对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对从事技术工种的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按需要对下岗员工进行转岗培训。

员工在培训期间,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员工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和职业技能鉴定计划要列人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第四十五条 企业鼓励员工通过自学提高自身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对经过自学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或在技术革新、技术攻关中取得优异成绩者给予奖励。

第四十六条 工会协助企业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职业技能教育、开展岗位培训和劳动竞争活动,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的素质。

第四十七条 员工应积极参加企业及其所在部门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增强自身素质。

第八章 劳动合同与劳动管理

第四十八条 企业依法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有关规定,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员工应依法与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

第四十九条 员工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违约,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工会帮助和指导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工会和企业都有责任告知员工实行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帮助教育员工明确履行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企业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应征求工会意见,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企业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员工申请仲裁或是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五十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按照本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的员工,企业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五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条件,企业与员工在合同期内的权利、义务,依照《劳动法》、《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 员工无过错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期满后,若本人提出续订合同,工会可以帮助协调,企业在生产经营、组织结构等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一般应当考虑同意续订。

第五十四条 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按照《劳动法》和《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程序执行。

企业依照本条款裁减的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时,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五十五条 企业厂长(经理)对企业生产经营负有全面责任,对企业的生产指挥、经营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全面负责。

员工应服从领导,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五十六条 企业依法制定劳动纪律和奖惩制度,并依据劳动纪律和奖惩制度对员工进行奖励或惩罚。奖惩条件和程序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七条 企业对员工做出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决定时,应当依法定程序进行,并事先通知工会。

第九章 合作与监督

第五十八条双方为促进企业的发展,维护企业与员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地合作。

企业领导和工会正、副主席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就涉及员工整体利益重大事宜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双方遵守联席会议所作出的决定。

第五十九条 企业领导或其代表应邀可以出席企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并向大会通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工会正、副主席可以应企业要求向企业通报工会开展的与企业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

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十条 每月由工会召开一次有各方面员工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员工对企业生产发展、员工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企业领导层转达。

第六十一条 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其成员由行政方代表、工会方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

监督检查小组每半年举行一次会议,检查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并有针对性地协商相应措施。

第六十二条 建立定期的协商制度,重大问题,双方协商代表有一方提议,并征得另一方同意,可随时进行协商。

第十章 本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六十三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由于签订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双方代表应在七日内进行协商,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内容。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本合同或其中条款:

签约双方协商同意的;

签约时依据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改或撤销的;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企业生产经营严重困难,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法履行必须变更的。

发生上述任何情况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形成新的决议,报告职代会后,应在七日内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

第六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终止:

企业被撤销、解散或依法宣告破产;

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经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本合同必须解除的;

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致使本合同全部条款无法履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要求,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

本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第六十六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应在七日内向审核本合同的劳动行政部门提交书面说明。

第十一章 履行合同中的争议处理

第六十七条 在协商处理争议期间,除个人严重过失外企业不得解除职工方协商代表的劳动合同。

第六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不协商、不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或在协商、仲裁、诉讼期间采取过激行为,对方当事人可申请有关部门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二章 违约资任

第六十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都必须正确履行,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企业违反本合同给员工造成损害的,应按相应规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工会违反本合同给企业利益带来影响和损失的,可按工会章程承担责任,应纠正违约行为,组织和教育职工,挽回损失和影响。

第十三章 双方需要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七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年。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协商新合同方案,新合同未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七十一条 本合同经企业职(员)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第七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三份,副本_______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正本双方各执一份,劳动行政部门存档一份,副本报送有管辖权的市或区(县)劳动仲裁部门备案一份。

第七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七日内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核。

企业(盖章):____________ 企业工会(盖章):________

企业方首席代表(签字):__ 工会方首席代表(签字):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工会主席):____________

主题集体的力量讲座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本集体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企业”)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工会”)双方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法签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和工会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二条工会代表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企业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调整这种关系。

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企业应根据有关规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力,在研究决定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企业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企业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及与职工利益有关的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五条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企业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协助企业合理使用各项基金,配合企业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企业董事会会议。

第二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企业工作制度。

第七条企业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企业安排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企业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业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八条企业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第九条企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企业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职工自行安排。

第十条企业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应按照下列标准给予职工相应待遇:

1.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安排职工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安排职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企业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

长时间或长期加班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按法定的标准向职工另发加班工资。

第十二条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企业减少工作时间。

第十三条企业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企业在制订本企业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三章劳动安全与卫生

第十四条企业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标准。企业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工会有权与企业交涉,企业拒不改正的,工会可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企业负责对职工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工会给予协助和配合。

第十六条企业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企业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企业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

第十七条工会支持企业劳动保护管理,配合企业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

第十八条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九条企业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企业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条企业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企业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

第二十二条每年夏暑季节,企业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在冬季,企业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二十三条企业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企业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

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第二十四条企业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企业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

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处理建议。

第四章劳动报酬

第二十六条企业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以及实际需要,确定本企业工资制度,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企业决定。企业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第二十七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于每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职工工资,工资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标准和办法按下列执行: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由于企业生产任务不足,使职工下岗待工的,企业保证职工的月生活费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二十九条工会在每年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企业提出本年工资要求。

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企业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

第五章保险与福利

第三十条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工会有权予以监督。

第三十一条企业为员工提供以下福利待遇,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_________。

其中用于职工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企业合理安排使用。

企业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

第三十二条企业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企业经济相适应的福利。

工会支持企业为此所做的努力。

第三十三条企业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企业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双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企业支付。企业制订此类费用细则。

第三十五条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三十六条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

第三十七条工会协助企业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

第六章职工聘用、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八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企业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第三十九条企业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企业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第四十条制定、修改、废止企业制度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四十一条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程序处理。

第四十二条企业根据政府规定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企业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的教育培训。企业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

第四十三条工会组织或协助企业开展对职工的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第七章劳动纪律和奖惩

第四十四条企业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企业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四十五条企业对于模范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四十六条企业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不同的行政处分;也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者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开除。

第四十七条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企业作出决定。开除职工,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会签。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企业协商解决。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企业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

第四十八条各类处分由企业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定。企业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同类制度,需经企业承认并备案。企业奖惩规章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

第八章合作与联系

第四十九条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企业与职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第五十条企业和工会可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双方应遵守联系会议所做出的决定。

第五十一条工会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应企业要求向企业通报工会开展的与企业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十二条双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质手段,以及通过各种公关联谊活动,联络和密切企业领导与职工的感情。双方同意继承和发展自企业开业以来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第九章监督检查和仲裁

第五十三条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企业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

本合同每年检查_________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订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五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有关规定的仲裁程序办理。

第十章合同期限、变更与终止

第五十五条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合同期满前_________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

第五十六条在本合同期限内,若签订本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进行协商。

第五十七条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合同一方就本合同的执行情况提出商谈时,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进行协商。

第五十八条在本合同期限内,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_________。

第十一章其他

第六十条企业侵犯工会合法权益的,工会有权提请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和政府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另行协商后确定。

第六十二条本合同用(中文或_________文)文本制作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呈报备案份。每份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三条企业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本合同一式三份及说明报送相关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和备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六十四条本合同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后,双方应当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全体成员公布。

企业方(盖章):_________

首席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工会方(盖章):_________

首席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主题集体的力量讲座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班级管理是学校工作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是学校领导对学校管理的宏观控制,也是学校实现教育目标管理,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实现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搞好级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文明班级的评定主要是培养学生自我管理的能力,也是在本校内实施素质教育和自我养成教育的关键。从而使学生的素质得到整体提高,达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

二、评选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评比对象

凡本校内各年级所有班级均加评比活动,不分年级,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比打分。

四、评比办法

1、评比挂牌一次,每月基分为:(1)实验班70分、(2)普通班72分。

2、先进标兵班、先进班和希望班。

3、各档次标准。

(1)、总分85分(含85分)以上者为:先进标兵班级。

(2)、总分(80—85)分之间为:先进班级。

(3)、总分60分(不含60分)以下者为:希望班。

4、实施挂牌后,若该班同学将牌子乱丢,下月扣该班5分:若是其它破坏的扣该班5分。无论哪班违反该条均不能参加当月评比。

5、每月的最后一天,由评比小组进行评比,不到参加评比按旷会一次处理。

五、加分条件

1、拾金不昧:一般物加0.2分,重要物每次加1—2分;好人好事:获外单位或个人用表扬信表扬或广播表扬的学生或班集体做好人好事(10人以上)每次加1 分,但最多只能加4分,学校团支部组织做好事完成情况好,每班每次加1分,好人好事次数不限,可作期末先进班级评选参考。

2、每月卫生平均分(室内外、厕所)在92分(含92分)以上的每增一分加1分。

3、学生每四周出勤率的平均率实验班98%,普通班96%(均含)以上的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1分(实验班加2分)。

4、坚持正义检举、揭发坏人坏事,与之斗争(事实具在),每次加2—5分。

5、考核当月未出现违纪、迟到、早退、旷课的班级可加4分。

6、每月结束有学生操行量化评比上交政教处加2分

7、认真履行班级职责并完成学校布置的有关任务(检查迟到,课间操人数及公平称、寝室检查、打饭监督排队等)可加1分

8、在参加学校组织的一切活动中获集体前四名的可分别加2分、1.8分、1.5分、1分。

9、寝室卫生月评比获前五名分别加2.5分、2分、1.5分、1分、0.5、分(月未最后一天检查,若有脏、乱、差、公物损坏等现象不予加分)。

10、校园之声广播投稿评比获前五名分别加1分、0.9分、0.7分、0.6分、0.5分。

11、代表学校参加乡镇以上各种比赛获奖者按其标准加分:

(1)、县级前三名,可分别加2分、1.5分、1分;

(2)、州级前三名,可分别加3分、2.5分、2分;

(3)、省级前三名,可分别加4分、3.5分、3分;

(4)、国家级前三名,可分别加6分、5分、4分;

12、爱护公物,学校花、草、树木、墙和班上桌椅,门窗完整无损者可加1分。

13、考核每月晚自习完全正常(无电灯用蜡烛并无学生装乱出教室或吹口哨等)均可加1分。

14、期未统考成绩超过县人均分,均给予不同程度加分,我校同级代数和最高的加15分,其余班级按分值比例加分,代数和=所有统考科目成绩之和÷科目。

六、减分条件

1、值周行政,保(门)卫,值周班级进行检查,迟到、早退、无证、无手册、每人次均扣0.2分,旷课每节每人次扣1分。

2、集合、出操缺1人次均扣0.2分。

3、考核四周卫生平均分低于92分,每低1分扣0.5分(不含90分)。

4、考核四周出勤率低于98%(实验班),96%(普通班)(均不含)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实验班扣2分)。

5、未履行好班级值周的扣2分。

6、该班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其情节予以扣分:

(1)、与人斗殴、偷盗、赌博、酗酒闹事、抽烟、搞“帮派”、打台球、打游戏机、上网、看录相、进卡拉ok厅、聚众过生日等一人次扣5—15分。

(2)、翻越围墙每人次扣3分。

(3)、用语言举动侮辱教职工或女同学的每次1—5分。

(4)、班级学生在校园内有追逐,打闹每人次1分。

(5)、在校园内穿拖鞋、短裤、背心进教室上课,男生留长发,披衣服、染发,女生烫发、涂脂抹粉,戴手饰、衣着不整,体育课不穿运动鞋等每人均扣0.5分。

(6)、在校园内骑自行车,每次扣1分,损坏群众庄稼每人次扣2分。

(7)、 有意撕毁,涂改班级和学校通知,公告等到。冒充家长签名,卡住学校给家长的通知每次扣2分。

(8)、做好事弄虚作假,造假饭票、每次扣2—5分。

(9)、在学校规定内不准摆摊设点物品的地方购买东西每人次扣除2分。

(10)、在学校内随意大小便,倒剩饭菜,乱扔食品,果皮纸屑,随地吐痰每人扣1分。

(11)、住宿学生不按时休息,熄灯寝室内吵闹、闲谈或在宿舍用火,在校外夜宿,每出现一次扣该班2—5分。

(12)、室内外评分(包括寝室)不准拉帮结伙,弄虚作假,一经查出扣其相关班级(5—10)分

(13)、寝室月评比获倒数一、二、三名,分别扣该班0.6分、0.4分、0.2分。

7、打饭有意岔队不听劝阻者每人次扣1分;

8、学生寝室发现未锁门或周末学生不关好教室门窗一次扣该班1分,因未锁门学生丢东西2—5分。

9、对学生违纪行为班级包庇的学校查出扣该班5—10分,学生或班主任报学校政教处并由班主任自行处理的不扣分。

10、故意损坏学校引水设施、课桌、门窗等公物除加倍赔偿外,每人次扣该班5—10分。

11、见老师不行“驻足礼”的每人次扣0.5分。不守集会纪律被行政领导点名或广播批评的班级每次扣1分。

12、没有具体规定的,则与学生操行量化条款挂钩扣分,若学生操行量化没有的,可按一般违纪或严重纬纪,处每人次0.5—5分。

七、计分办法:

总分=基本分+加减分—附则分。

八、附则:

在考核评比当天,评选小组要对各班进行规范性检查,有下列情况者扣分或不能参加评比:

1、无纸篓、扫把、摆设不整齐、痰盂有废纸或棍棒等分别扣该班1分。

2、走道、教室地板、楼梯、栏杆、墙壁不扫不擦的每项分别扣1分。

3、教室内虽已扫,但出现痰迹,粉笔头、果皮等,每出现一次扣1分。

4、该班出现严重违纪(指打架、赌博、偷盗、抽烟、喝酒、翻围墙、用语言举动侮辱教职工或女同学、故意损坏公物、上网等),均不参加先进班级评比。

5、月量化该班迟到、早退超过15次不能参加先进班级、优秀班级评比。

主题集体的力量讲座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甲方(企业方):x公司(行业、区域) 乙方(职工方):x公司(行业、区域)工会

首席代表:x x x 首席代表: x x x

代表人数: 人 代表人数: 人

提示:工资集体协商代表人数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每方人数应不少于3人,企业方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担任,职工方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行业(区域)协商企业方首席代表应推举产生。协商双方也可委托本单位以外专业人员作为本方的协商代表,但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1、x年度工资调整幅度

根据企业年度经营目标,参照本市发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确定 年度除经营者以外的职工平均工资在上年 万元的基础上,增长幅度为 %。(或者增幅在 %—— %之间)

生产服务等一线职工的平均工资增长为 %。

提示:年度工资调整幅度应当作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双方可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销售额、利润等年度经济效益指标或经营目标等,参照本市工资增长指导线,协商确定年度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应当与企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同步,经济效益下降的,职工平均工资可维持原水平或适当下浮。企业应根据所在行业和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界定生产服务等一线岗位范围,生产服务一线职工的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应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

行业(区域)可协商产生行业(区域)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最低增长幅度,各个企业在最低工资增长幅度基础上,结合自身的经营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本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2、工资分配制度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本企业实行 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

提示:企业应当制定覆盖本企业全部从业人员的基本工资制度,包括使用的劳务派遣员工和其他从业人员等。结合实际情况,可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和性质,对不同岗位实行不同形式的工资制度,如管理岗位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销售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等。

3、工资分配形式

根据岗位特点,采用不同的工资分配形式。 岗位采用 工资形式;

提示:企业可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采用不同的工资分配形式。如管理岗位采用计时工资、生产服务岗位采用计件工资、销售人员采用提成工资、技术岗位采用项目工资等。对于实行计件工资的岗位,可通过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标准,一般应使同岗位90%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实行提成工资的岗位,可通过协商确定提成比例。

4、工资分配结构

基本工资从 月起提高 元/月(或 %)。基本工资占全部工资的比例不低于 %。

提示:工资结构一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各类津补贴等组成,企业应当以确立的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分配形式为基础,合理制定相应的薪酬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可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要求等因素,合理确定不同岗位的基本工资水平和所占比例。

5、最低工资

企业的最低工资在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有所提高,提高的幅度为(或不少于)%。基本工资为最低工资标准的人数占全部劳动者的比例不超过 %。

提示: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工资收入应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企业可以在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本企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协商确定不同岗位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且,基本工资为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人数应控制在一定的比例内。

行业(区域)可协商确定本行业(区域)的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同类工种岗位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也可协商确定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基本工资的劳动者人数的最高比例。

6、工资支付

工资结算周期为自然月,工资支付日为每月___日。加班工资按___结算,在次月___日发放。

提示: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做好各项必要的台帐记录,并向劳动者提供本人的工资单。工资一般应通过银行发放,并按时足额存入劳动者个人银行帐户。加班工资一般应按月结算,并在次月发放;执行综合计时工时制度的,按批准的周期进行结算。

7、津贴补贴

(1)企业的中夜班津贴标准为(或不低于): 。

提示:中班为工作至22点以后下班,夜班包括工作至24点以后下班或夜间连续工作12个小时两种情况,早班为凌晨5点以前上班。

行业(区域)可协商确定本行业(区域)的最低中夜班津贴标准。

(2)高温季节津贴适用的岗位是 、 、 。

提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高温季节津贴的发放对象。

(3)工作餐补贴标准为(或不低于): 元/餐。

提示: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职工提供免费工作餐或者发放工作餐补贴。

行业(区域)可协商确定本行业(区域)的最低工作餐标准或补贴标准。

(4)上下班交通费补贴标准为(或不低于): 元/月。

提示: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职工上下班提供班车或者发放上下班交通费补贴。

行业(区域)可协商确定本行业(区域)的最低上下班交通费补贴标准。

8、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设立 、 保险福利项目。

提示: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加除法定社会保险以外的其它保险项目,如企业年金、补充住房公积金、补充医疗保险、市总工会的各项保障计划、商业保险等。以及设立体检、疗休养、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等福利项目,并协商确定相关福利项目的费用标准。

行业(区域)可协商设定本行业(本区域)的保险福利项目,以及相应的最低费用标准。

9、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审议通过,由双方首席代表正式签字,并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后生效。

提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收到送审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即行生效。生效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应由协商代表以适当的形式向本方全体人员公布。

行业(区域)协商应列明覆盖的企业以及覆盖的劳动者人数。

10、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有不可抗力或者企业经营状况出现重大变化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11、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未规定的事项,以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12、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一式三份,企业方和职工方各执一份,审查部门存档一份。

提示:行业(区域)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所覆盖的企业和工会都应持有本合同文本。

13、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适用于 劳动者。

提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原则上应适用于企业的全体劳动者。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可以纳入用工单位的工资集体协商范围,建立劳务派遣员工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实行内部统一的薪酬分配制度,落实同工同酬。

14、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合同终止前3个月内,双方可提出次年的工资集体协商方案。

提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涉及职工年度工资调整方案,并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经营状况密切相关,有效期一般应为一年。

甲方首席代表: 乙方首席代表:

(企业盖章) (工会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主题集体的力量讲座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在学院学生会的倡导下,经过我专业各班级班委成员的研究,在尊重同学门意见的前提下,本专业于4月15日举行了以促进学风建设为主题的专业学生演讲活动,今将活动的具体情况以及活动所取得的成绩和在活动中体现的不足总结如下:

一、活动所取得的成绩。

1、经过这次演讲活动,同学们越发觉得良好的学风对学习的重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学生,首要的任务是把学习搞好!一位同学在演讲中如此的说。同学们普遍的反映在一个班集体中,良好的学风和集体成员之间从中透露出的那种学习的热情是取得优异的学习成绩的重要保证。学风,就是一个班级的学习风气。如果养不成良好的学习习惯,那么这个班将不是一个优秀的班。良好的学风带动良好的学习习惯,良好的学习习惯促进良好的学风的形成和发展。

2、经过这次演讲活动,同学们加深了大学学习的进一步了解。经过半年的适应和年终的考试,同学们对如何在大学取得优异的学习成绩和如何高效率的学习有了一个全面的认识。活动举行之中,专业取得优异成绩的同学发表了自己的感想和自己的学习方法,并对在专业同学之间存在的不良习惯的解决提出了自己的个人建议,其中不乏真知灼见,有的更是一针见血,这对同学们的以后的学习起到了良好的指引作用。

3、经过这次演讲活动,同学们表现踊跃,大部分积极参加,既锻炼了自己的个人能力有加深了彼此之间的友谊。当前我们的学习形式是严峻的,本学期学习的课程的特点是多而难,基于此同学们的工作中心将在学习上进一步加强。活动期间,掌声和笑声不断,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与此同时,同学们下定决心搞好学习,这将带动全专业朝着健康稳定的方向不断前进。

二、活动的不足之处。

1、在本次活动的举行之中,有个别同学集体观念不强,纪律性较差,出现了随意走动的现象,这在无形之中产生了对活动氛围的消极影响。

2、对于个别性格比较内向的同学参加活动的积极性还是不够高,发言不够踊跃。

3、活动在举行的过程之中,出现了“扎堆”现象,即为部分感情比较深的同学总是坐在一块,相对于与其他班级的同学距离较远,这对专业的同学的集体友谊和专业的团结将是消极的。

三、对活动的认识和几点心得

1、学风建设的好与否将直接对班级的学习成绩产生重要的影响。一个班级的学习成绩的好坏是一个班级的实力的表现。好的学风塑造一强大的班级体,坏的学风摧毁一个班级体。

2、要真正的作到学风建设还需要从实处抓起。通过本次活动的举行,同学们在思想上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认识,我们下一步的工作将是抓紧和督促学风的形成。

3、加强学生的纪律性和自觉性的建设,帮助和鼓励性格内向的同学走出来,说出来,加强各个班的同学之间的友谊的加深,如男同学之间,女同学之间,男女同学之间,以及与其他专业的同学之间的友谊,将是我们下一步的工作的中心。

主题集体的力量讲座心得体会和感想七

本合同由xx公司(以下简称企业)与xx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双方代表,就企业生产经营目标和职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和福利、职业培训、女职工特殊保护等问题,经过充分的集体协商达成协议而签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由企业与工会签订,用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行为,加强经营管理者与劳动者的合作,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的不断发展。

第二条 本合同是双方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共同准则,对企业和全体职工均具有约束力。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企业制订和修改涉及职工劳动权益的规章制度时,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征求工会同意。

第三条 双方订立本合同的目的是:尊重职工的劳动,

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发挥职工的生产、管理积极性,科学地规范企业与职工整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巩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生产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推动精神文明建设。

第四条 企业必须支持职工依法参加民主管理,尊重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利益的权利,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工会应支持企业正确行使职权,教育和培养职工热爱、关心企业,树立敬业爱岗的精神,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第五条 双方依据合同原则和内容,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任务履行各项权利和义务,共同保证企业方针目标实现,真正做到经营者与职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企业的生产经营方针目标应以企业年度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为准。

第六条 工会应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中心开展活动,坚持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开展劳动竞赛和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

第七条 企业应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依法足额计提、按时拨交工会经费。

第二章 劳动合同

第八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有权择优招(聘)用职工,并分别与被录用职工平等协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实行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九条 企业的招工计划和实施情况应及时向工会通报。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及承担的违约责任,并应严格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除法律规定的条件外,企业与职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依法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乙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企业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用工单位纠正。职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职工违约或受到行政处分、解除劳动合同等,工会亦应做好工作。

第十二条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一)经济补偿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以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6个

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

(二)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企业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企业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三)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除按以上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同时,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四)经济补偿金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第十三条 企业在实行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实行上岗聘用制,并签订岗位合同。

(一)岗位合同是劳动合同的附件,凡在岗人员都应签订岗位合同,按管理权限范围分级进行;

(二)职工应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通过考试、考核、劳动组合,实行公开、平等竞争上岗;

(三)因岗位定员限制或职工素质等原因未能签订岗位合同的人员、被解除岗位合同的人员为企业内待岗人员。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

情形。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方可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按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的 ,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时,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主题集体的力量讲座心得体会和感想八

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侯选人

尊敬的书记、各位领导:

大家好,作为曾经的乡镇纪委书记,能够得到组织上的提拔重用,走进这个熟悉的会议室接受廉政谈话,是县纪委领导、是杨书记对本人关心与信任的结果,对此我表示衷心的感谢!我认为县纪委组织我们这些新任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活动,是县纪委对干部关心、爱护的具体体现,也是促进

干部始终保持清政廉洁作风,努力当好人民公仆的重要举措,为此,我表态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要特别注重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纪律规定,学习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加强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不断提高自身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自觉性,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到新的工作岗位上后,随着职务的升迁,可能手中的权力会比以前大些,来自外界的诱惑也会比以前多些。但本人一定会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不以手中的权力谋取任何私利。坚持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做到用好手中的权,管好身边的人,做好份内的事。

到新的工作岗位上后,本人一定扎实工作,依靠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依靠同事们的理解与配合,依靠自已的勤奋与努力,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已之心,常思贪欲之害。以饱满的热情、高昂的斗志扬起坚定的理想信念之帆,把稳廉洁自律之舵,力争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干出更新、更好、更大的工作业绩来回报组织上对我的关心与信任,为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二〇〇九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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