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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专题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报告 税务局警示教育心得(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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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专题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报告 税务局警示教育心得(5篇)
2022-12-29 10:49:05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2税务专题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报告一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

合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签订税务代理协议如下:

一、本合同税务代理范围为:(可选择)

(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二)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领购手续;

(三)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四)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手续;

(五)制作涉税文书;

(六)审查纳税情况;

(七)建帐建制,办理账务;

(八)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九)税务行政复议手续;

(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税务代理的方式为:全面代理、单项代理或临时代理、常年代理。

税务代理的期限为:受托人应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该委托项目。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履行期满,双方如有续约意向,应及时协商并另行签订。

三、税务代理资质要求

(一)从事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业务在2年以上的;

(二)从事税务行政诉讼业务2年以上的;

(三)从事税务代理业务2年以上的;

(四)在税务部门连续从事税收实务工作20xx年以上,并已不在税务部门担任职务的。

四、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2.上述费用按_________方式支付,自约定事项完成后_________日内支付完毕。

3.如委托人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不退,如受托人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全部退还委托人。

4.受托人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委托人同意并由委托人主持;该应酬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5.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受托人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委托人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受托人协商酌情调增代理费用。

6.受托人去委托人现场办公或为委托人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7.到外埠为委托人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8.委托人如委托受托人提供不属于本协议的服务范围的服务,需另行按有关规定单项收费,受托人优先办理,并予以收费优惠。

五、委托人义务及责任

1.委托人应积极配合受托人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委托人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受托人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果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受托人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委托人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委托人负完全责任;这些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委托人不得授意受托人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4.委托人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的,应按约定代理费金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5.由于委托人未及时提供真实的、完整的、合法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报表及有关纳税资料造成代理工作失误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六、受托人义务及责任

1.受托人有权根据代理业务需要,查阅被代理人的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业务现场和设施。被代理人应当向代理人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

2.受托人可向当地税务机关订购或查询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资料。

3受托人对被代理人偷税、骗取减税、免税和退税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4.受托人在从事代理业务期间和停止代理业务以后,都不得泄漏因代理业务而得知的秘密。

5.受托人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委托人提供约定的服务。

6.受托人未完成协议约定事项的,不收取代理费用。

7.受托人遵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依法代理委托事项,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8.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人代理事项。

9.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事项的复杂难易程度及税务代理执业人员的经验、知识等情况,将受托业务委派给具有胜任能力的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承担。

10.根据委托人的受权和工作需要,承办的执业人员应对委托人提供的情况、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验证、核实。

11.执业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代理或末按协议约定进行代理,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由受托人和执业人员个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2.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在委托事项实施完毕后,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经过核实的数据、事实为依据,形成代理意见,出具税务代理工作报告。

13.受托人应当为委托人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保证税务代理档案的真实、完整。

14.受托人不得对委托人实行价格歧视。

15.受托人不得超出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收费标准。

16.受托人不得自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

17.受托人不得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18.受托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

七、违约责任

(一)受托人违约责任

1.超越权限处理委托事务的责任。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擅自转委托的责任。受托人违反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未经委托人同意而擅自转委托,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对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委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转委托的,受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责任。委托人违反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行事,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对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4.对次受托人选任不当或者指示不当的责任,受托人经委托人同意而转委托的,如果对次受托人选任不当或者指示不当,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对次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5.违反交付财物及转移权利义务的责任。受托人未将处理事务取得的财产或者权利及时转交给委托人,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委托人违约责任

1.违反费用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如果委托人违反了这一义务,则应当向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2.违反报酬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终止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如果委托人违反此义务的,应向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变更、解除

1.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认真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2.协议履行中如遇情况变化,需变更,补充有关条款的,由双方协商议定。

九、合同终止

1.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代期限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税务代理执业人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

(2)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

(3)税务师事务所破产、解体或被解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托人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委托人死亡或解体、破产;

(2)委托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

(3)委托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

4.委托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终止代理行为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终止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声明及保证

委托人:

1.委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委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委托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受托人:

1.受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受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受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受托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四、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合同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税务代理委托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时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护。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__年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2022税务专题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报告二

20xx年,伊犁州地税局稽查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区税务稽查工作的各项部署,紧紧围绕州局“戒虚务实”工作主题,按照“抓学习强素质,建制度转作风,重程序办铁案”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强稽查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稽查效能,较好地发挥了税务稽查作用。共安排检查纳税人89户,已查结69户,查补各类税款3203万元,实际执行入库税款4342万元,滞纳金208万元(含企业自查税款滞纳金71万元),罚款143万元,合计入库4693万元,同比增加1492万元,增长61%。现将稽查局20xx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综合素质

一是进一步加大税收业务培训力度。20xx年稽查局采用集中授课、分科室组织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充分利用网络教育平台的方式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制订了《伊犁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业务培训激励奖惩办法》,鼓励稽查干部参加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考试,33名干部报名参加了注册税务师的考试。认真组织落实好《小企业会计准则》抽考,获得州直地税系统抽考第三名,我局有6人进入全区抽考前五十名,并获得区局通报表扬。积极探索尝试“师傅带徒弟”“一帮二”结对帮扶方式,加强对选调干部实训,快速提升了选调干部实践能力。

二是做好稽查局选调干部试用期综合评定考核工作。按照《伊犁州直地税系统选调稽查干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细化制订了《稽查局选调干部试用期综合评定考核工作方案》,对18名选调干部进行了为期6个月的试用期考核。通过试用期的严格管理考核,选调干部稽查综合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也进一步充实和优化了州直地税稽查力量,有效提升了一级稽查职能作用。

三是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制定年度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将政治思想教育贯穿于税务稽查工作全过程。组织召开了选调干部思想交流汇报会,深入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鼓励和激发干部工作热情。深入学习解读xx大报告,系统学习《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条例》。积极参与精神文明零基启动活动,组织干部聆听“道德大讲堂”“健康知识讲座”,组织干部美化环境卫生,组建“学习雷锋志愿服务队”,开展徒步健身活动和“未成年人教育”等实践活动,不断增强队伍凝聚力。

四是及时调整稽查力量,优化部分科室人员配置,加强四环节联动效应,推动工作整体提升。

二、修订完善各类制度办法,夯实稽查基础性工作

按照“建制度管长远”工作理念,进一步理顺和明确各科室岗位职责,建立完善各类规章制度,细化考核指标,狠抓制度落实,初步构建起协调、高效的稽查工作运行新机制。稽查局出台了《伊犁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选案管理暂行办法》《伊犁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务稽查案件审理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伊犁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务稽查执行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伊犁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伊犁州地税局稽查局考勤管理办法》等各项制度办法。修订完善了《伊犁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绩效考核办法》,组织开展了一季度各科室绩效试考核和执法督察工作,通过考核和执法督察发现了工作中的不足,并及时进行了整改和过错追究。

三、认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除按区局要求开展对证券、基金公司;资本交易项目、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承接出口货物业务的货代公司、报关公司(报关行)的税收专项检查外,还结合州直征管实际,将银行业、住宿和餐饮业、矿业开发企业、营改增部分行业纳入我州税收专项检查的范围。

截至6月底,我局共实施税收专项检查58户,查结48户,有问题户数48户,其中房地产、建筑安装业19户、中介、培训服务机构6户、住宿和餐饮业等我州自行开展检查行业23户。共计查补税款663、15万元,其中营业税249、14万元、城市建设维护税16、88万元、企业所得税63、77万元、个人所得税87、38万元、土地增值税34、25万元、其他地方各税211、74万元,加收滞纳金32、29万元,罚款44、27万元。

四、创新稽查模式,合理有序开展企业税收自查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度伊犁州地税稽查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倡导柔性执法理念,体现和谐稽查工作导向。稽查局今年把组织企业自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进行安排部署。研究下发《伊犁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20xx年度税收自查工作方案》,分阶段、分科室、分环节细化相关科室工作职责和各项工作要求,并将该工作纳入了绩效考核。有重点选择部分企业开展税收自查,提示告知纳税潜在风险,实行查前辅导、查中约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提升稽查效率,触动纳税人主动改正,受到纳税人好评,收到良好成效。我局安排自查企业36户,自查查补税款1406万元,已组织入库783万元,加收滞纳金28万元。

二是按照区局稽查局要求,制定了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检查工作方案。4月组织召开了由重点税源企业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参加的税企座谈会,安排17户重点税源企业开展自查,自查查补税款共计1942万元,已组织入库自查查补税款878万元,滞纳金43万元。

五、加大违法案件处罚和执行力度,不断提升税务稽查质效

树立依法稽查、风险管理、整顿规范的稽查理念,除对查补税款依法追征外,按规定加收滞纳金,依法加处罚款。加收滞纳金208万元,加处罚款143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5%,5%。在做好当年案件入库工作的同时,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清理以前年度久拖不决案件8户,清收税款436万元。

六、认真开展发票检查,打击发票违法行为

按照区局要求,本着“查税必查票、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的工作原则,20xx年对77户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发票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29户重点税源企业发票使用情况开展了自查,涉及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工业、广告业、酒店业、矿产开发等行业,全面检查纳税人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开具假发票或虚开发票等行为,逐笔进行查验比对。发出发票协查函5份。协查异地发票3份。发现问题9户,已查处9户,查补税款1、08万元,加收滞纳金0、4万元,罚款11、93万元。

七、加强举报案件管理,提高违法案件曝光力度

今年我局共受理各类举报案件3起,立案3起,查补税款301、83万元,入库税款301、83万元、滞纳金0、62万元、罚款1、25万元。

今年我局已对4户查结的案件通过伊犁晚报进行了公开曝光,并通过伊犁州地税网站公告违法案例11户,扩大了税务稽查的震慑面,提升了税务稽查威慑力。

八、不断提升税务稽查建议质量,积极探索查管互动新机制

按照《自治区地税系统征管与稽查工作互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已拟定《伊犁州地方税务局征管与稽查工作互动实施办法(试行)》报州局征管处商定。针对稽查过程中发现的基层局征管工作中存在的政策执行错误、管理漏洞、管理缺失等问题,认真分析,仔细研判,以稽查建议意见函的形式向基层局进行反馈,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公文形式发出《稽查工作情况反馈意见函》三份,稽查建议书39份。利用州直系统行政执法综合培训机会,向各局参训学员,做了《稽查视角看征管》专题讲座,就近年来稽查宾馆行业、房地产行业、建筑行业等行业税收征管中存在潜在风险,进行了风险提示,疏通了查管互动渠道,有效发挥了以查促管作用。单独行文上报政策请示两份,已明确一份,待明确一份,有效推动了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

九、规范行政管理流程提升行政管理效率

一是研究制定了《财务工作岗位责任制度》《财务工作报销制度及流程》,明确工作流程,细化财务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了财务核算水平。二是积极争取办公场所,努力改善办公条件,合理派发车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三是加强考勤管理,按月通报考勤情况,严格外出登记,不定期对各科的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抽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有效提高了干部对效能建设各项制度的遵从度。全局受到责任追究人员共计25人次,其中经济处罚25人次,处罚金额1620元。四是制定《信息工作管理办法》,提升信息宣传报道水平。今年我局共编辑刊发《稽查信息简报》19期,分别被自治区地税局采用5篇、被伊犁州地税局采用2篇。五是提高公文处理水平。坚持从严、及时、高效原则,严把公文的格式关、文字关、校核关,力求做到行文规范,准确及时,减少差错。做好我局公文处理系统及工作日志的使用情况抽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公文处理和电子日志系统运转正常。

十、强化廉政意识转变工作作风

一是强化廉政意识的培养。做到逢会必谈廉政。局领导为稽查干部上廉政党课、组织专门的廉政教育培训、与18位选调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召开思想交流座谈会,使廉政意识渗透到干部工作学习的方方面面。二是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拟定了《伊犁州地税局稽查局廉政风险防控实施细则》,从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环节查找、确定了27项风险点,并划分了三级风险类别,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加强对风险点的监督与防范。三是加强过程监督,对外制定并发放《税务执法人员廉洁自律及工作作风情况反馈单》,要求稽查人员在实施稽查时,将此《反馈单》发放给被查单位,由被查单位填制盖章后,邮寄或直接送达我局综合科。,我局共收回反馈单62份,无反映不廉的行为。借助重点税源企业自查座谈会的平台,发放廉政调查问卷29份,收回28份,以及廉政预警信息员的渠道,无反映干部廉政及作风方面的问题。四是开展廉政回访工作。按季抽取每个检查小组的已经检查过的纳税人,面对面地进行廉政回访,查访稽查人员在执法服务、查案效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回访20户纳税人,反映情况良好。五是开展“访税情解民忧促发展”的大走访活动。根据稽查局大走访工作实施方案,稽查局分两个层次全面开展走访活动,走访纳税人21户,收集整理纳税人意见和建议数十条,为下半年更好开展税务稽查与纳税服务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

20xx年,虽然我局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考核机制还需进一步明确和加强,制度办法还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二是学习教育和监督机制的作用发挥的不充分;三是实际工作管理与稽查管理软件相脱节的矛盾亟待解决;四是案件执行难的问题还需进一步加强。我们将在下半年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2022税务专题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报告三

税务代理合同(样式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合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签订税务代理协议如下:

一、本合同税务代理范围为:(可选择)

(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二)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领购手续;

(三)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四)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手续;

(五)制作涉税文书;

(六)审查纳税情况;

(七)建帐建制,办理账务;

(八)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九)税务行政复议手续;

(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税务代理的方式为:全面代理、单项代理或临时代理、常年代理。

税务代理的期限为:受托人应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该委托项目。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履行期满,双方如有续约意向,应及时协商并另行签订。

三、税务代理资质要求

(一)从事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业务在2年以上的;

(二)从事税务行政诉讼业务2年以上的;

(三)从事税务代理业务2年以上的;

(四)在税务部门连续从事税收实务工作15年以上,并已不在税务部门担任职务的。

四、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3、如委托人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不退,如受托人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全部退还委托人。

4、受托人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委托人同意并由委托人主持;该应酬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5、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受托人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委托人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受托人协商酌情调增代理费用。

6、受托人去委托人现场办公或为委托人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7、到外埠为委托人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8、委托人如委托受托人提供不属于本协议的服务范围的服务,需另行按有关规定单项_____,受托人优先办理,并予以_____优惠。

五、委托人义务及责任

1、委托人应积极配合受托人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委托人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受托人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果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受托人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委托人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委托人负完全责任;这些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委托人不得授意受托人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4、委托人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的,应按约定代理费金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5、由于委托人未及时提供真实的、完整的、合法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报表及有关纳税资料造成代理工作失误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六、受托人义务及责任

1、受托人有权根据代理业务需要,查阅被代理人的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业务现场和设施。被代理人应当向代理人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

2、受托人可向当地税务机关订购或查询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资料。

3、受托人对被代理人偷税、骗取减税、免税和退税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4、受托人在从事代理业务期间和停止代理业务以后,都不得泄漏因代理业务而得知的秘密。

5、受托人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委托人提供约定的服务。

6、受托人未完成协议约定事项的,不收取代理费用。

7、受托人遵守_____、客观、公正原则,依法代理委托事项,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8、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人代理事项。

9、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事项的复杂难易程度及税务代理执业人员的经验、知识等情况,将受托业务委派给具有胜任能力的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承担。

10、根据委托人的受权和工作需要,承办的执业人员应对委托人提供的情况、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验证、核实。

11、执业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代理或末按协议约定进行代理,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由受托人和执业人员个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2、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在委托事项实施完毕后,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经过核实的数据、事实为依据,形成代理意见,出具税务代理_____。

13、受托人应当为委托人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保证税务代理档案的真实、完整。

14、受托人不得对委托人实行价格歧视。

15、受托人不得超出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_____标准。

16、受托人不得自立_____项目和_____标准_____。

17、受托人不得采取分解_____项目、重复_____、扩大_____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_____标准。

18、受托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_____。

七、违约责任

(一)受托人违约责任

1、超越权限处理委托事务的责任。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擅自转委托的责任。受托人违反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未经委托人同意而擅自转委托,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对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委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转委托的,受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责任。委托人违反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行事,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对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4、对次受托人选任不当或者指示不当的责任,受托人经委托人同意而转委托的,如果对次受托人选任不当或者指示不当,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对次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5、违反交付财物及转移权利义务的责任。受托人未将处理事务取得的财产或者权利及时转交给委托人,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委托人违约责任

1、违反费用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如果委托人违反了这一义务,则应当向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2、违反报酬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终止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如果委托人违反此义务的,应向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变更、解除

1、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认真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2、协议履行中如遇情况变化,需变更,补充有关条款的,由双方协商议定。

九、合同终止

1、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代期限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税务代理执业人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

(2)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

(3)税务师事务所破产、_____或被解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托人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委托人死亡或_____、破产;

(2)委托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

(3)委托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

4、委托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终止代理行为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终止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声明及保证

委托人:

1、委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委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委托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受托人:

1、受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受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受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受托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_____、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四、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合同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税务代理委托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时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护。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受托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2022税务专题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报告四

我局面对新的税收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全局观念,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求发展,紧紧围绕市局的整体工作思路和阶段工作部署,创造性地做好组织税收收入、推进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创新管理机制和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确保了两个文明建设的持续发展和提高,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实现年度工作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大力组织税收收入,顺利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

组织税收收入是税务部门的首要职能。半年来,我们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组织收入措施,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组织收入工作继续保持了较高的增长势头。到6月底,累计组织各项税收收入2302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2892万元增长14.4%,其中考核收入完成22563万元,占年度税收计划的54.8%;“两税”收入完成20844万元,同比增收1558万元,增长8.1%,占年度税收计划的52.6%;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利息所得税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111.8%、56.5%、81.3%和66.1%。

(一)强化重点税源控管,把握收入工作主线。根据有关标准和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未来发展趋势,重新确定了重点税源控管范围,将xx市级以上重点税源企业扩大到84户。在此基础上,制定了《重点税源管理暂行办法》和《税源调查分析工作制度》,由专人专岗负责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经营、销售实现和税款入库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同时,加强同地方经济主管部门的联系,及时交流经济和税收方面的信息,找准影响重点税源变化的增减因素,从而抓住了组织收入工作的主线,增强了收入决策的主动性和针对性。1至6月份,仅3户国家级重点税源企业和10户青岛市级重点税源企业就入库“两税”10268万元,占“两税”入库总额的49.7%。

(二)积极清缴欠税,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建立纳税申报率和税款入库率按月通报、按季考核制度,提高了催报催缴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了税款的按时申报和足额入库。上半年,申报率和入库率分别达到了95.7%和98.6%。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陈欠、呆帐、缓缴和新欠数额分别建帐登记并分类实施清缴措施,提高了清缴效果。同时,严格落实欠税公示制度,对欠税企业及欠税额、滞纳金进行公开曝光,促使企业及时、足额缴纳税款并起到警示作用。今年以来,共清理欠税5043万元,其中陈欠81万元,缓缴4634万元,新欠322万元,呆帐6万元。

(三)规范管理措施,促进涉外税收稳步增长。坚持“执法从严、服务从

优”的原则,不断规范和完善涉外税收管理,有力地促进了涉外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截止6月底,共计入库涉外税收590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收618万元,增长11.7%。一是健全管理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认定办法》等制度,保证了涉外企业的税收政策请示、减免税审批等事项,能够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得到明确答复和及时办理。二是依托现代科技,注重过程控制。通过推进涉外税收电算化管理步伐,使各项审批事项从受理、审核到最终批准,都实现了在线查询,且后台记录严密,责任界定明确,增加了涉外税收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准确度,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实施反避税策略,堵塞税收漏洞。先后选取了印染业、服装制造业等五大行业的8户企业作为首批转让定价采集对象,通过同类信息比对,确定公平交易价格,并及时下达了《转让定价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通知书》,共计调增收入额837万元。

(四)加强日常征管,优化个体税收管理。健全协税护税网络,落实划片管理制度,及时清理、查处漏征漏管户,并跟踪督促使其按规定时限办理税务登记,纳入正常管理。到6月底,共清理漏征漏管户247户,补缴税款10多万元户。加强个体定额管理,严格评议定税规程,认真搞好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税负标准的调查测算,提高核定税负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同时,由职能科室按10%以上比例,对基层单位上报的评议定税情况进行实地抽查,有效避免了定人情税问题的出现。上半年,全市有证业户累计定税额为659.8万元,同比增长23.5%。

二、深化“三项改革”,为税收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局精心组织,周密计划,于3月底顺利完成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税务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的任务,达到了完善征管模式,优化组织结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的目的,为税收工作的持续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建立起“集中征收、分类管理、一级稽查”的新征管格局。一是推行了以电子申报方式为主的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税制度。坚持“注重宣传,强化服务,积极稳妥,确保到位”的原则,电子申报和税银联网扣税推行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到6月底,我市纳税企业远程电子或代理远程申报方式推广面达到了100%。全部个体双定户和100%的纳税企业采用了银行网络申报纳税。上半年,银行扣税成功率始终保持在88%以上。二是建立了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集中征收体系。将5个基层分局的征收职能集中于计划征收局,使税收会统核算由二级核算转变为一级核算,提高了会统数据的监控能力和处理质量。4至6月份,各种征收数据的监控面一直保持在100%,先后发现并纠正“不合格”数据46笔。同时,充分发挥计算机网络优势,形成了征收信息加工处理的“全集中”模式,提高了征收信息的利用效果。三是构筑起了贴近纳税人的分类管理体系。转换基层分局职能,使之成为以监控服务为主的管理分局。成立城区管理分局,强化了对税源比较集中的城区周边10个镇、街道办和工业园区纳税企业的税收管理与服务。结合税源分布状况,以实施全面管理为目的,积极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并通过明确界定岗责、严格监督考核等措施,保证了管理员制度的作用效果。四是形成了征管质量和依法行政的税收监控体系。有效运行ctais软件,进一步发挥了计算机网络和管理软件在征管质量和依法行政方面的控制和约束作用。依托税收管理质量体系,大力推行“两个责任制”和新的岗责体系,为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提供了强力保证。五是优化了一级稽查体系。以突出税务稽查的打击作用为重点,重新调配人员、转换职能,使稽查具备了更加明显的震慑效能。

(二)深化税务机构改革,建立了与新征管格局相适应的组织结构。根据垂直管理和新的征管体制的需要及人员编制情况,对内部机构进行了改革,将原来的8个行政科(室)、1个稽查局、5个征收分局,调整为5个行政科(室)、2个直属机构、1个事业单位和6个管理分局,较好地实现了征、管、查职能的“机构间分离”和“权力间制衡”。同时,按照税收管理质量体系和新的岗责体系的要求,对各单位的职能进行了重新理顺和界定,强化了业务衔接,避免了职责交叉,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办事质量。机构改革到位后,新的组织结构的优势作用在各项税收工作中日益显现,确保了我局上半年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2022税务专题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报告五

*年,我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坚持"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的方针,率领全市2500多名国税干部职工,团结战斗,奋力拼搏,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我被省人事厅、省国税局联合授予"全省国税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主要是在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加强学习,与时俱进

在我看来,学习是一种政治责任,是一种思想境界,是一种精神追求。在学习上,我着重把握了三点。

(一)学习理论,提高政治思想素养。一年来,我始终把提高自身政治素质放在首位,持之以恒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理论与提高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结合起来,注重从政治上、全局上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与国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抓好组织收入、税务改革、干部管理等各项工作;与增强党性观念,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起来,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二)钻研业务,提高税收实践能力。作为一名市局国税领导干部,熟悉税收政策、通晓税收规律,是一项必备的基本功。为了提高业务水平,我努力钻研税收业务,工作中遇到政策疑难问题,及时请示上级领导,并征询身边一些熟悉业务、经验丰富的同志的意见,不断完善工作决策,减少工作失误。同时,我自觉紧跟时代要求,带头学习掌握计算机操作技术,应用办公自动化系统,了解"金税工程"相关知识,还广泛涉猎经济、法律、管理、历史等学科的知识,不断拓宽视野,丰富积累知识,奠定了坚实的素质基础。

(三)联系实际,提高统揽全局水平。深入基层调研,到实践中去寻找答案,是提高领导水平的有效途径。一年来,我每月用将近一半的时间下基层,先后就组织收入工作、信息化建设、基层国税单位作风建设状况、税收服务等问题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在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税收信息化建设若干问题思考》、《国税部门作风建设的现状及对策》、《关于国税部门贯彻"三个代表"思想的着力点》等调研文章,并都及时转化成了工作思路,指导了工作实践。

二、履行职责,真抓实干

作为“一班之长”,我注意抓主要矛盾,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求真务实,真抓实干。

(一)狠抓重点讲实干。我特别强调抓好"五个加强",即围绕组织收入,加强执法:围绕信息化建设,加强培训;围绕税收执法,加强检查;围绕组织建设,加强监督;围绕服务发展,加强管理。特别是针对"执法难到位、税款难入库、任务难完成"这些症结问题,我要求各级国税部门把各项税收检查贯穿于组织收入的全过程,做到应收尽收,无税禁收,加固了征管防线,推动了政策到位,促进了税收增长。同时,我注重协调与各级党委、政府和银行、财政等职能部门的关系,多次出面协调税款入库,消化了历年虚收包袱近40∞万元,提高了全市国税收入质量。

(二)善抓典型求实效。运用典型,指导全局,是我长期坚持的一条工作思路。我十分注重发现和培养有针对性的典型,收到了"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效果。如针对滥用职权、执法随意性的问题,树立了××县推行税收执法"四制"的典型;针对个体税收漏洞较大的情况,要求一个县(市)局总结推行一个有特色的单项税收管理办法;针对基层分局管理偏散、偏松的实际,在全市抓"基层样板分局"创建竞赛活动;针对班子队伍建设现状,开展"五好班子"、"优秀局长"、"五个系列能手"、"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推出了一批先进典型,并组织召开了近10个现场会,及时将先进典型的工作经验予以推广,发挥了典型的示范效应,较好地推动了全局工作的开展。

(三)严抓督查创实绩。工作贵在落实,落实的关键在领导,重点靠督查。基于此,我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织会议,研究制定《全市国税工作年度综合考核办法》,成立了专门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我亲自任组长,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比表彰、实施奖惩的主要依据。同时,局党组一班人明确分工,每人包一个片,负责督导1至2个县(市)局各项工作的开展。由于督导有力,考核到位,全年各项工作目标都顺利实现。国税收入质量稳步提升,税收信息化建设整体提速,"三位一体"改革稳妥到位,税收秩序明显好转,精神文明建设硕果累累,全市国税系统建成"省级文明系统",市局先后被省人事厅、省国税局评为"全省国税系统先进集体",被国家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评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

三、凝心聚力,团结协作

团结是一个领导班子战斗力的源泉。一年来,我坚持发挥班子成员的集体智慧,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主要做到了三点:

(一)坚持"三个带头'二凝聚一班人的智慧。一是带头坚持执行民主集中制,对重大工作部署和人事、基建经费和收入计划分配等重大问题,一律经过党组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不搞"一言堂"。二是带头履行职责。我把主要精力放在"出思路、用干部"上,抓主要工作,抓大事,抓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的解决。三是带头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正确对待白己,正确对待他人,正确对待不同意见,正确对待工作失误,从而充分调动了一班人的积极性。

(二)坚持"三讲",集中一班人的力量。一是讲政治。以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用宏伟的目标激励班子成员,用崇高的事业感召班子成员,使大家心往一处想,劲朝一处使,团结一心,共同奋斗。二是讲民主。摒弃"家长"观念,正确处理好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的关系,把个人置身于集体领导之下,对班子中的不同意见,听得进,分得清。三是讲团结。即带头做到互相支持不争权,互相信任不猜疑,互相尊重不刁难,互相谅解不赌气,互相关心不冷淡,互相补台不拆台,互相配合不推诱,互相通气不闭塞,互相批评不忌恨,互相监督不护短。

(三)坚持"三放",形成一班人的合力。即对班子成员做到放心、放手、放正。"放心",就是同副职之间坦诚相见,以诚相待,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包容,互相支持。"放手",给了副职多大的责任,就给副职多大的权力,做到责权统一。对副职科学分工、优化组合、合理授权,使大家人事相宜,优势互补。对副职职责范围内的事,尽量多了解、多引导,少批评、少干预。"放正"就是把副职摆在应摆的位置上,真正做到扬其所长,避其所短,使之在其位、谋其政,从而既发挥成员个体作用,又发挥班子整体效能。

四、牢记宗旨,勤政廉政

我始终牢记宗旨,勤政廉政,以自身的人格力量来树立领导威信,实现工作目标。

(一)严于律己,以德为本。我对上坚决维护上级的权威,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把上级的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对下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同干部职工的关系,为基层服务,为干部职工多办实事;对自己从严要求,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大公无私,光明磊落,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宫。

(二)身体力行,以勤立业。首先抓全盘运筹。每月的工作通过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定,做到每月干几件事,主要抓什么,次要抓什么,兼顾抓什么,都一清二楚。事项确定后,就一门心思按进度抓检查,落实不够的重点督办。其次抓分工负责,坚持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分级负责制,发挥班子成员和各级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自己从繁琐事务中解脱出来,把主要精力放在想大事、抓大事上。其三,实行"←字工作法",工作到一线去指挥,任务到一线去落实,问题到一线去解决,经验到一线去总结。形成了"从一抓起"的良好作风。

(三)廉洁自律,以廉生威。一年来,我自觉严格按照《党章》、《廉政准则》来规范自己的言行,要求别人做的自己带头做到,禁止别人做到的自已坚决不做,事事处处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自已的一言一行去感召人、带动人,发挥"一班之长"的表率作用。如机构改革有关人事任免问题,市局面向社会招聘计算机技术人员和从基层选调年轻干部等重大事项,我都是交局党组会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并将结果在全系统公开、公、示,实行"阳光下操作",群众普遍反响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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