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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严重袭警事件心得体会总结 袭警的严重性(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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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严重袭警事件心得体会总结 袭警的严重性(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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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对于上海严重袭警事件心得体会总结一

静安寺迁至今址后,规模逐渐扩大,至元时,蔚成巨刹。寺内有8处名胜,即:三国时所立赤乌碑、南北朝时所植陈朝桧、原于神僧智严异行而流传的虾子潭、南宋仲依所建讲经台、沸井浜中突沸的涌泉、诗僧寿宁所筑方丈室绿云洞、行人取道渡吴淞江的古渡口芦子渡、东晋遗存防御海寇的沪渎垒。寿宁搜集历代诗人题咏,编为《静安八咏集》行世,静安寺由此声名远播。明洪武二年(1369),铸洪武大钟,耗铜六千斤,上有洪武二年铸,祝皇太子千秋铭文,至今呜响大殿,声洪震远。

清初以来,寺屡经兴废。雍正年间,住持孚庵,因寺院田产案胜诉,维护了静安寺的田产,并勒石记其事。乾隆六年(1741)礼部侍郎麦焕捐款重修大殿。乾隆四十三年(1778)歙人孙思望倡议集资重修殿宇。上海道(长白)盛保又修建寺前涌泉亭,并于寺东建报恩院供僧众居住。寺僧大海,曾将寺内被火焚余的宋代银杏树干,雕成十八尊罗汉及一尊韦驮像于寺内供奉。咸丰同治之际,静安寺毁于太平天国战火,唯余一座大殿。住持鹤峰在缙绅李朝观、姚曦、浙江富商胡雪岩等资助下,于光绪六年(1880)重建静安寺,翌年四月初八寺宇落成,按佛教仪轨举行隆重的浴佛节,四众云集,车水马龙,商贾辐,蔚为奇观。自此形成有名的一年一度静安寺庙会,三月三到龙华(看桃花),四月八到静安(逛庙会)遂成为沪上民谚民俗。光绪九年(1883)由李朝观作记、住持鹤峰勒碑,《重建静安寺记》碑文今仍保存于大雄宝殿前壁。

光绪二十年(1894)住持正生于大殿左右两侧增建两座楼房,再次修葺全寺,使静安寺恢复旧观。光绪三十年(1904)在上海南翔建静安南翔塔院一座,将静安寺历代祖师灵骨迁葬该院,并建祖师祠,供历代祖师牌位。塔院旁建有僧舍,派专人管理。直到民国年间,尚有七十三间房屋,土地六十四亩。

1912年至于1916年,静安寺成为上海和全国佛教活动的重要寺院之一。1912年,第一个全国性佛教组织中华佛教总会成立,会址设于静安寺,著名爱国诗僧寄禅(八指头陀)任会长。次年,寄禅为保护全国寺庙财产,赴京请愿未果,不幸圆寂于北京法源寺。上海及全国佛教界在静安寺召开追悼大会,太虚大师在会上提出教理、教制、教产__说,对全国佛教影响很大。1913年3月,中华佛教总会在静安寺如开首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推选冶开、熊希龄为会长,清海为副会长,圆瑛为参议长。

1919年,寺前填浜扩路,筑成通衢,命名为静安寺路(即今南京西路),沪西一带日见繁荣,香火鼎盛,礼佛游览者洛绎不绝。寺宇不敷应用,1920年,寺僧常贵会同沪绅姚文栋等人在大殿东兴建三圣殿,基本形成目前寺院之主体格局。

1930-1940年,志法、志汶先后出任住持,任内无所建树,而寺产纠纷兴讼不断,留下许多后患。1941年,德悟法师继任住持,革弊图新,转向佛学教育,注重佛学研究,曾举办数十次佛学讲座,分别礼请应慈、圆瑛、芝峰、丁福保、赵朴初、蒋竹庄等高僧、大德主讲,同时成立静安寺护法会,会同监院密迦整顿寺务,寺风顿有起色。

抗战胜利后,在住持德悟、监院密迦主持下,在原山门之东,另建一座仿唐新山门,由邓散木(铁翁)题额静安古寺。并在新山门前、天下第六泉井栏一侧,竖立一座古印度阿育王式梵幢,成为静安寺标志。工程竣工后,又逢四月初八日佛诞及静安佛学院开学,在揭幕典礼上,太虚大师以三喜临门,亲自主持剪彩,拈香礼佛,欢喜赞叹。与会僧俗逾万人,成为当时沪上佛界一大盛事。

在此期间,静安寺还于寺后门向华山路,创办静安小学。于南翔建立静安农村实验学校。该校由持松、白圣、赵朴初、毛效同、顾恒(暨南大学农学教授)五人任董事,由大同法师主持教务。两校经费均同静安寺负担。

1947年春,住持德悟、监院密迦委托周孝廉、奚亚夫二律师,联名致函上海市佛教会,主动提出愿将静安寺由子孙剃度制改为十方丛林选贤制。请市佛教会主持推贤选能继任静安寺方丈。同时,静安寺会体僧众也赞同德悟、密迦这一建议,亦函呈上海市佛教会请求改制选贤。于是,上海市佛教会尊重住持德悟法师及全寺僧众愿望,于是年农历三月二十九日,召集诸山长老、护法居士及全寺僧众,举行会议,一致决定该寺改为永久十方丛林,并公推持松法师为改制后首任住持,兼任静安佛学院院长。持松法师接任时,提出四项要求:一、静安寺既定为十方丛林,今后住持选举,应由佛教会会同本市诸山代表及本寺两序大众公推,以示大公而杜流弊。二、静安寺应作为佛教文化事业中心,逐渐减少酬应,以期成为纯粹弘法之道场。三、寺内经济应行公开,尽力所及,举办佛教慈善公益事业,以符佛陀救世利生之旨。四、本人潜心内学,不善外缘,重违大众嘱托,除寺内行政大计如需本人主持外,其余事务,概由监院领导诸执事分别负责。所有琐务应酬,幸勿相累。获得与会者一致通过。持松法师担任住持后,任命白圣为监院,四项规约,得以实施,寺务大有进展。

静安佛学院建于1946年春,聘太虚大师为首任院长。后持松法师继任院长,白圣为副院长。育枚为教导主任,圆明、守成、妙然先后任监学。师资一时称盛:原金陵大学哲学系主任本光法师讲授佛学概论、比较宗教学、唯识论等课程,道源法师讲授贤首教仪,度寰法师讲授因明学,林子青教授讲印度佛教史,关德栋、陈诒先教授先后讲国文,秀奇法师讲授美术。学僧行后就读者近百人。学风严谨,学术气氛甚浓厚,来院作讲座的先后有太虚大师、北平中国佛学院院长周叔迦、法舫法师、能海上师、雪嵩法师、暨南大学牟润孙教授、金陵大学文学院院长倪青原教授等。第二年,学僧自己创办了《学僧天地》杂志,除发表本院学僧研究文章外,为《学僧天地》撰搞的著名人士有南洋慈航法师、佛教学者大醒、法尊、霭亭、南亭、雪嵩、演培、北京大学东方语言学系主任季羡林、著名教育家、作家叶圣陶先生等。因经费困难,仅出六期,但在佛教界有一定影响。1948年初,静安佛学院曾易名为静安学苑。

1948年初,静安寺拨出沿街楼房一处,创立佛教平民诊疗所,持松法师任所长,白圣任副所长,秀奇、乐观先后任事务主任,聘费仲华、郑葆湜、李光佑为内外科主任,李根源为牙科主任。面向贫病之众,施诊给药,救难拯贫,慈悲济世。为筹募医疗基金,由持松法师发起,敦请海内书画名家捐赠作品,举行义展。当时有张大千、邓散木、唐云、白蕉、郑午昌、马公愚、施叔范、张炎夫、申石伽等三十多位名家义赠书画、扇面二百余件,沪上各大报均以一定篇幅报道静安寺佛教平民诊疗所的施诊盛况。这一慈善事业,深得社会群众嘉许。

建国后,上海市人民政府两次拔款修理静安寺,成立修复委员会,由圆瑛、持松、苇舫、清定、赵朴初等十四人为委员,圆瑛任主任。1953年,方丈持松法师在寺内建立真言宗坛场,接续了我国自五代以来失传已久的东密。坛场设于法堂楼上。中间主坛称大坛,是修法时主要坛场,供奉毗卢遮那如来、不动明王、受染明王三尊塑像。左坛称护摩坛是修法时焚点乳香等作为供养的坛场,上供普贤延命金刚,后挂金刚界大曼荼罗。右坛称圣天坛,上供如意轮观音菩萨,后持胎藏界大曼荼罗。东西两壁挂传承真言宗的八大祖师画像,分别为龙猛、龙智、金刚智、不空、善无车、一行、惠果、空海。东边一室,中供孔雀明王,两壁挂密迹金刚和真言宗历代祖师法系表。西边一室,左供奉大黑天,右供奉诃利帝母。两壁挂十二诸天:东壁为月天、地天、毗沙门一、风天、水天、罗刹天;西壁为日天、梵天、伊舍那天、帝释天、火天、炎摩天。从此,在持松法师主持下,寺内日常修习密法,每年春秋两季举行修法大会,传授密法,为弟子灌顶。每逢香期佛诞,全寺开放,香客游人,一时称盛。1966年__中,寺庙遭受严重冲击,佛像被毁,法器文物等劫掠一空,僧众被逐,整座寺宇被改为工厂。

1983年,静安寺被国务院列为全国汉族地区佛教重点寺院之一。这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拔乱反正,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认真落实,静安寺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1984年,上海市佛教协会成立静安寺修复委员会。由会长真禅法师任主任,副会长贾劲松副主任。在广泛征求佛教界及有关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决定按原样恢复。僧人也陆续返寺,一批幸存的古文物也相继归还。1985年静安寺修复开放后,淦泉法师任住持。

在党和政府的领导关心下,全寺僧职人员共同努力,坚持农禅并重的传统,勒俭起家,从零开始,自养自立,香火日盛,法务再兴。1985年,静安寺修复真言宗密坛期间日本高野山真言宗第二次空海入唐求法至长安之路访问团参访静安寺,团长内海有昭、副团长静慈圆、秘书长前有隆,赠送了部分密坛法器,使真言宗坛场得以较快恢复。同时建立了持松法师纪念室,陈列持松法师海内外弘法的照片、生前著作、书画作品、日常起居用具等。1987年,度寰法师任住持。1988年,新建大雄宝殿,由赵朴初居士题额。

1988年3月度寰法师圆寂后,同年10月,由真禅法师兼任静安寺方丈。香港李国庆居士夫妇捐献汉白玉观音菩萨立像一尊,供奉于圆通殿。次年,新加坡居士刘庚宇等捐资从缅甸请回高3.6米的释迦牟尼玉佛坐像,供奉于大雄宝殿。1994年,新建三层楼僧寮与上客堂,文物楼、寺务处办公室先后落成。是年十月举行持松法师诞辰一百周年纪念与持松法师佛学思想研讨会,美、日、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尼等国及港台地区佛教界友好人士、北京、江浙鄂皖、本埠诸山大德、学者专家、护法居士近千人与会,盛况空前。落实政策以来的十年,静安寺的发展与修复成就,超过了以往任何历史时期。

此外,建于明正德年间的位于宝山区罗店镇上的玉皇宫,于1988年改称梵王宫,作为静安寺下院,由静安寺前监院从达法师住持。静安寺在自身修复的情况下,仍然拔出款项,支持梵王宫的修建开放。1993年,梵王宫改名宝山净寺,更具规模。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曾亲赴礼佛,并为安养院题辞:老有所终,大同理想。报众生恩,法老为上。如奉父母,如敬师长。美哉梵宫,不殊安养。

1995年底,慧明法师调来静安寺任监院。1996年初,成立了以德悟法师为主任的新的寺务委员会,在集体领导和民主管理方面又遇上新台阶。期间,慧明法师作为中国佛教代表团成员,出席了在韩国举行的中日韩佛教友好研讨会汉城大会,出席了尼泊尔蓝毗尼阿育王石柱发现一百周年庆典以及由中国援建的中华寺奠基仪式。他在参访尼泊尔加德满都斯瓦声杨布寺时,请回了佛陀舍利。

静安寺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响应中国佛协建立人间佛教的号召,实行文明敬香,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寺院文化品位,发扬佛教优秀文化传统,热心为社会慈善事业献爱心,作贡献,对抗洪救灾、希望工程、帮助失学儿童、扶贫救困、并为西藏日喀则地区援建上海赤乌希望小学一所,受到了佛教信众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静安寺素斋,久负盛名。门市供应素食、素面,每日供不应求。每年中秋,精制净素月饼,成为馈赠亲友佳品,深受海内外信众欢迎。

目前,静安寺在恢复原貌的基础上,还将规划改建与扩建。除主要建筑:赤乌山门、兜率殿、大雄宝殿、圆通殿、真言宗坛场、文物楼、功德堂、素斋部、僧寮外,还将兴建法堂、藏经楼、佛教图书馆,复修静安八景等。寺内收藏佛教文物甚多,有宋光宗赵惇为太子时所书云汉昭回之阁碑(建国初,经市古碑展览认定为上海最古之碑)、明洪武二年(1369)所铸大钟、历代名人字画,包括苏轼《心经》书卷、文征明、陈继儒、张瑞图、伊秉绶等书轴长卷、扬州八怪、吴昌硕、张大千等人画轴,王一亭佛画多幅。有汉魏至清代石刻、铜铸、鎏金、白瓷、漆金佛像多尊。有《频伽精舍校刊大藏经》、影印宋《碛砂藏》(全称《平江府碛砂延圣院大藏经》)、日本《大正藏》(全称《大正新修大藏经》)。每日殿堂均对香客游人开放。1985-1995十年间,共接待海内外信众达120万人次,并与欧美、东南亚、南亚、东亚诸国及港澳台等地区佛教界有经常的联系和友好效。静安寺一派欣欣向荣,正迈向新的世纪。

对于上海严重袭警事件心得体会总结二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住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的类型为:____。期限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____。

二、试用期

第二条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录用条件为:____。

三、工作内容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___。

第五条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诚信合理的原则,向乙方说明情况后,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使用提示:甲方应以适当的方式向乙方说明新岗位的有关情况及调动的具体理由。

四、工作时间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____工时制,具体为:________。

第七条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八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九条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________。

(一)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二)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计件单价为____。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使用提示:本市社会保险包括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小城镇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等类型,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第十五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

七、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各项规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进行公示,并组织乙方学习;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变更后,应及时告知乙方。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十一、经济补偿

十四、其他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乙方(签章):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对于上海严重袭警事件心得体会总结三

枫泾镇成市于宋,建镇于元,是一个已有一千五百多年历史的文明古镇,地跨吴越两界。枫泾镇为典型的江南水乡集镇,周围水网遍布,区内河道纵横,素有“三步两座桥,一望十条港”之称,镇区多小圩,形似荷叶;境内林木荫翳,庐舍鳞次,清流急湍,且遍植荷花,清雅秀美,故又称“清风泾”,“枫溪”,别号“芙蓉镇”。以下是关于上海枫泾古镇的导游词范文,欢迎阅读!

历史上,枫泾古镇一半属江苏,一半属浙江。原先有两个明显的分界标志,一个是西边的界河,另一个就是这东边的牌坊了,这座牌坊就是在原来分界牌坊的旧址上建立起来的,再现枫泾古镇独特的地理区域。

这座高大的仿古牌坊,上方醒目的“枫泾”二字,是国画大师程十发所题。整座牌坊高12米,宽14米,三间四柱,十分挺拔优美。

牌坊梁坊柱基上雕刻着精致的传统花纹,四根冲天立柱上前后悬挂着四副镏金字联,内容集中反映了枫泾的历史、人文、土风民俗,让游客一进门就对枫泾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能有个简略的了解,好似巨篇鸿著的开篇引子。

正面第一副对联的全文是:

发祥晚唐扬名元明毓秀钟灵沧桑久历 ;

食货四方衣被天下商旅云集佳境重来 。

此联集中反映了枫泾历史上既是文化名镇又是商贸重镇的双重地位。她最早兴起于唐朝晚期,到元、明时,枫泾已是江南有名的古镇。由于棉纺织业的兴起,枫泾在明清时期已是与松江、魏塘、盛泽等齐名的棉纺织业重镇,共享“衣被天下”的荣誉。当时盛产的枫泾土布,远销全国各地,商贩纷纷来枫泾采购,一派繁荣景象。

正面第二副对联则集中描写了枫泾江南水乡的秀丽景色:

清泾似练满城瑞气出芙蓉;

万枫如丹一天秀色连吴越。

联内嵌入“枫泾”二字,并点出了古代枫泾一镇跨吴越两地,因以前河道遍植荷花而雅称“芙蓉”。

牌坊背面相应的也有两副对联,中间一副是:

白牛清风枫溪芙蓉状荷叶依连五邑;

宣公贤良学士天官蔼声名播扬四方。

上联一口气道出四个枫泾镇别名:白牛、清风、枫溪、芙蓉。白牛是枫泾最早的名字,因地处白牛荡得名。相传一位船夫在荡中撒网捕鱼,曾见荡中有一头金链锁鼻的白牛浮出水面,因此得名。对联上方的白牛头也反映了这个传说。到了宋代,屯田员外郎陈舜俞隐居于此,后人慕其高风亮节,又称此地为清风泾,后简称风泾,之后又演变为枫泾。后半联说的是枫泾镇形似荷叶,周边与上海的青浦、松江,浙江的嘉善、平湖相接壤,加上地处金山,故称“连五邑”。

对于上海严重袭警事件心得体会总结四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1、甲方将座落在本市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弄」「新村」______「号」「幢」______室(部位)________的居住房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下列权属证明:「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_______________」,并告知乙方该房屋在订立本合同前「已」「未」设定抵押。

2、乙方向甲方承诺,承租该房屋用作居住使用,并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居住房屋租赁和使用、物业管理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

3、租赁期间,乙方可使用的该房屋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项,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作为甲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由乙方进行验收。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1、甲、乙双方约定,在上述租赁期限内,该房屋月租金为(_____币,下同)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双方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不得擅自调整租金标准。

3、乙方应于「每月____日前」「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当月」「下个月」的月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4、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___________。

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但还未交纳的费用外,剩余款项应在房屋返还时返还乙方。

2 租赁期间,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气、通信、空调、有线电视、_______、_______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其中应由______分担的,具体的费用分担比例或金额,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除上述费用外,其他费用均由_________承担。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本合同附件中列明的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内进行维修或委托乙方进行维修。

甲方逾期不维修、也不委托乙方进行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

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应在检查养护前_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4、乙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如在本合同附件中未约定的,则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则应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归属、维修责任及合同终止后的处置,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

1、租赁期间,乙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乙方转租该房屋的,应与次承租人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2、租赁期间,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居住房屋进行交换。

1、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的,应当在抵押前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处分该房屋前______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乙方明确表示购买该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甲方需出售该房屋的,应提前 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告知 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即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甲方应与受让方在出售合同中约定,由受让方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转让前需实地看房的,甲方应与乙方进行协商,未经协商一致的,乙方可以拒绝。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满甲方不再继续出租的,应于租期届满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逾期未书面通知的,本合同租期届满后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2、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转为不定期合同后,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自书面通知乙方之日起,给予乙方 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限内,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的租金以及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_____日内返还该房屋;如本合同转为不定期合同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宽限期届满后_____日内返还该房屋。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逾期返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元/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除本合同附件另有约定外,乙方返还该房屋时,该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经甲方书面验收认可后,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

(一)该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征收的;

(二)该房屋因不可抗力原因毁损、灭失,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租赁期间被处分的;

(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书面催告后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存在重大质量缺陷,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一)乙方擅自改变房屋居住用途的;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结构损坏的;

(三)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四)乙方擅自增加居住使用人,且人均居住面积低于本市规定标准的;

(五)乙方利用承租的居住房屋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___月的;

(七)乙方欠缴应承担的费用累计超过 元的;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签字后____日」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已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机构)」到该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2、本合同登记备案后,凡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关系终止的,双方应按规定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延续或注销手续。

3、因租赁当事人一方未配合,致使另一方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或变更、延续、注销手续的,造成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均应由未配合办理的一方承担。

1、该房屋交付验收时,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存在缺陷,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该房屋的租金并变更相关条款和附件内容。

2、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擅自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或」「并」「赔偿损失」。

5、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提前解除合同,应与乙方协商一致,并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未与乙方协商一致的,甲方不得提前收回该房屋。

6、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本合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或者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甲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乙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甲、乙双方向前述对方联系地址以挂号信方式邮寄法律文书的,即视为法律文书已经通知并送达对方。

3、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称或名字): 乙方(名称或名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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