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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取得的成绩心得体会 中国取得好成绩(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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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取得的成绩心得体会 中国取得好成绩(五篇)
2022-12-29 14:03:03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中国取得的成绩心得体会一

超越海拔六千米,抵达植物生长的最高极限。跋涉十六年,把论文写满高原。倒下的时候,双肩包里藏着,你的初心、誓言和未了的心愿。你热爱的藏波罗花,不求雕梁画栋,只绽放在高山砾石之间。

仪表失灵,你越发清醒。乘客的心悬得越高,你肩上的责任越重。在万米高空的险情中如此从容,别问这是怎么做到的,每一个传奇背后,都隐藏着坚守和执着。

空投、平洞、竖井;朔风、野地、黄沙。戈壁寒暑成大器,于无声处起惊雷。一片赤诚,一生奉献,一切都和祖国紧紧相连。黄沙百战穿金甲,甲光向日金鳞开。

你退后,让我来,六个字铁骨铮铮,以血肉挡住危险,哪怕自己坠入深渊,无法还给妈妈一个拥抱,无法再见妻子明媚的笑脸,战友们拉着手趟过雷场,你听,那嘹亮的军歌,是对英雄的礼赞。

浪的执着,礁的顽强,民的本分,兵的责任。岛再小,也是国土。家未立,也要国先安。三十二年驻守,三代人无言付出,两百面旗帜,收藏了太多风雨,涛拍孤岛岸,风颂赤子心,《感动中国》20xx年度人物——王继才、王仕花。孤云心浩然!

三十忠诚风与雪,万里邮路云和月。雪山可以崩塌,真正的汉子不能倒下。雀儿山上流动的绿,生命禁区前行的旗,蜿蜒的邮路是雪山的旋律。坚强的多吉,你唱出高原上最深沉的歌。

扁担窄窄,挑起山乡的未来;板凳宽宽,稳住孩子们的心。前一秒劈柴生火,下一秒执鞭上课,艰难斑驳了岁月,风霜刻深了皱纹,有人看到你的沧桑,更多人看到,你年轻的心。

扶贫必须精准,不落一人一户。病情迫在眉睫,却一拖再拖。扎下帐篷,扎下了根;签上名字,就立下了军令状。没有硝烟的战场,你负了伤,泥泞的大山,你走出了路。山上的果实熟了,人们的心热了。

少小离家,乡音无改,曾经勇冠巾帼,如今再让世人惊叹。以点滴积蓄汇成大河,灌溉一世的乡愁。你毕生节俭,只为一次奢侈。耐得清贫,守得心灵的高贵。

身在市井,未曾放下心中豪情。曾经军旅,岂容凶残闹市横行。于人群中挺立,喝断的路,聚拢起民间的正义,侠隐于世,见义而勇。勇不在于强悍,而在于无所畏惧。

感动中国十大人物的评选程序和标准是什么

你先得为国家人民作出贡献,得到推选,然后得到足够多的票数才行具体贡献呢:为推动社会进步、时代发展做出杰出贡献,获得重大荣誉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在各行各业具有杰出贡献或重大表现,国家级重大项目主要贡献者;

爱岗敬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

以个人的力量,为社会公平正义、人类生存环境作出突出贡献;

个人的经历或行为,代表了社会发展方向、社会价值观取向及时代精神;个人在生活、家庭、情感上的表现特别感人,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有关中国取得的成绩心得体会二

这部纪录片,以纪实手法拍摄,用讲故事的方式、用一系列数据来展示成就。这是和前面播出的几部片子的最大区别。我们从上千个成就案例中,精选了65个故事、250个成就点位、采访了108个人物,还呈现了200组国家成就数据,使这部片子十分接地气、十分好看。在审片过程中,各方也都给予很高的评价,普遍认为让人耳目一新,引人入胜。

创新是一个民族提高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科技创新是现代化的发动机,是一个国家提高和发展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是的,如果没有“创新”和“科技”,那么中国也不会如此强大,我们也不会如此幸福。

2004年,苏州工业园区以“一天创造1个亿的gdp,一天上缴1260万元人的财政收入,一天引进4000万美元”的实力,赢得了“国内开发速度最快、竞争力最强的开发区之一”的评价。

2005年起,实施“产业升级”“科技跨越”“服务业倍增”三大行动计划,是园区21世纪的大手笔。2009年又提出“生态优化行动计划”。四大行动计划成为领跑园区前行的“四辆马车”。

2008年,“十四岁”的园区实现gdp1001.52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95.08亿元,分别比开发之初增长了近100倍和300余倍,人均gdp接近德国平均水平。

从以上几个例子也能够看出“创新”和“科技”对中国的重要性和严重性。所以我们应当努力学习,长大把自我的“创新”和“科技”献给祖国,使中国更加繁荣昌盛,使人民更加幸福和谐。

一组组数据,一福福图片,见证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在新时期活力拼搏的印记,是无数普通百姓品味喜悦拥抱幸福的刻,是中国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生动证明。我们要努力,努力学习,努力工作,把自我力所能及的力量奉献给祖国,使祖国更加强大。

有关中国取得的成绩心得体会三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的有组织的部队,是它的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民族与中国人民的利益。它在现阶段为实现中国的新民主主义制度而奋斗,它的最终目的,是在中国实现共产主义制度。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统一的思想---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针,反对任何教条主义的或经验主义的偏向。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为基础,批判地接收中国的与外国的历史遗产,反对任何唯心主义的或机械唯物主义的世界观。 由于中国现时的社会,除了新民主主义的解放区外,还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社会,由于现时中国革命的动力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及其他民主分子,由于中国共产党的强大存在,并由于现时的国际条件,便规定了中国革命在目前阶段是新式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性质的革命,即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的革命。这个革命有国内外广泛的同盟军。因此,中国共产党在目前阶段的任务是:对内,组织与团结中国的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知识界和一切反帝反封建人们以及国内各少数民族同自己一道,对外,联合全世界无产阶级、被压迫人民及一切以平等待我之民族,为解除外国帝国主义对于中国民族的侵略,为肃清本国封建主义对于中国人民大众的压迫,为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与富强的各革命阶级联盟与各民族自由联合的新民主主义联邦共和国而奋斗,为实现世界的和平与进步而奋斗。

在将来阶段,在中国民族革命与民主革命得到彻底胜利后,中国共产党的任务是:根据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与中国人民的意愿,经过必要步骤,为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的制度而奋斗。

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又是一个土地广大人口众多并且还不统一的国家,一方面,人民大众特别是工人、农民群众有英勇斗争的革命传统;另一方面,革命道路上的阻力特别强大,这就规定了中国革命的不平衡性,并由此产生了革命的长期性,革命斗争的复杂性,武装斗争在极长时期内成为中国革命的主要形式,革命在主要城市胜利以前强固的农村革命根据地之重要性,党在一切人民群众中进行长期忍耐工作的必要性 。因此,中国共产党必须是十分勇敢,十分有经验,十分机敏,在中国革命的长远道路上,根据中国革命的这些特点,放手动员与组织千百万群众,战胜一切阻难,绕过一切暗礁,以奔赴自己的目标,并不断锻炼自己的队伍。

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斗争中,必须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切革命的群众组织及革命的国家组织之中坚。中国共产党对于从内部或外部来破坏工人阶级统一、破坏各革命阶段联盟以及破坏其他革命事业的一切活动,必须进行严正的斗争。

中国共产党必须用不调和的但是适当的斗争对待内部的机会主义者、投降主义者、冒险主义者,并将其中坚持错误的人清除出党,以保持自己队伍的统一。

中国共产党应该不掩盖自己工作中的错误与缺点。中国共产党应该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经常检讨自己工作中的错误与缺点,来教育自己的党员和干部,并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中国共产党反对那种自高自大、害怕承认自己错误、害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绪。

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的精神,必须与工人群众、农民群众及其他革命人民建立广泛的联系。并经常注意巩固与扩大这种联系。每一个党员都必须理解党的利益与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每一个党员都必须用心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和了解他们的需要,并帮助他们组织起来,为实现他们的需要而斗争。每一个党员都必须决心向人民群众学习,同时以革命精神不疲倦地去教育人民群众,启发与提高人民群众的党悟。中国共产党必须经常警戒自己脱离人民群众的危险性,必须经常注意防止和清洗自己内部的尾巴主义、命令主义、官僚主义与军阀主义等脱离群众的错误倾向。 中国共产党是按民主的集中制组织起来的,是以自觉要履行的纪律联结起来的统一的战斗组织。中国共产党的力量,在于自己的坚强团结、意志统一、行动一致。在党内不容许有离开党的纲领和党章的行为,不能容许有破坏党纪、向党闹独立性、小组活动及阳奉阴违的两面行为。中国共产党必须经常注意清除自己队伍中破坏党的纲领和党章、党纪而不能改正的人出党。

中国共产党要求自己的每一个党员,积极地自我牺牲地进行工作,以实现党的纲领和党的一切决议,达到中国民族与中国人民的彻底解放。

第一章党员

第一条凡承认本党纲领和党章、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工作、服从党的决议、并缴纳党费者,均得为本党党员。

第二条凡党员均有下列义务:

(一)努力地提高自己的觉悟程度和领会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

(二)严格地遵守党纪,积极参加党内的政治生活和国内的革命运动,实际执行党的政策和党的组织的决议,和党内党外一切损害党的利益的现象进行斗争。

(三)为人民群众服务,巩固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了解并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需要,向人民群众解释党的政策。

(四)模范地遵守革命政府和革命组织的纪律,精通自己的业务,在各种革命事业中起模范作用。

第三条凡党员均有下列权利:

(一)在党的会议或党的刊物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的实施问题之自由的切实的讨论。

(二)党内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向党的任何机关直至中央提出建议和声明。

(四)在党的会议上批评党的任何工作人员。

第四条 年满十八岁者,方得被接收为党员。

凡新党员入党,均须依照下列规定,个别地履行入党手续,方能认为有效:

(甲)工人、苦力、雇农、贫农、城市贫民、革命士兵入党,须有正式党员二人介绍,经过党的支部大会的决定,经过区委或相当于区委之党委的批准,并须经过六个月的候补期,方能转为正式党员。 (乙)中农、职员、知识分子、自由职业者入党,须有正式党员二人介绍,其中须有一人为一年以上党龄之党员,经过党的支部大会的决定,经过区委或相当于区委之党委的批准,并须经过一年的候补期,方能转为正式党员。甲乙两项所规定之介绍人的资格及新党员的候补期,在革命新发展地区,得由党的中共中央代表机关或省委区党委规定临时办法变通办理之。

(丙)除甲乙两项所举各种成分以外之其他社会成分的人入党,须有正式党员二人介绍,其中须有一人为三年以上党龄之党员,经过党的支部大会的决定,经过县委、市委或相当于县委之党委的批准,并须经过二年的候补期,方能转为正式党员。

(丁)凡脱离其他政党加入本党者,如系其他政党之普通党员,须有正式党员二人介绍,其中须有一人为三年以上党龄之党员,经过党的支部大会的决定,经过县委或相当于县委之党委的批准,如系其他政党之负责人员,须有正式党员二人介绍,其中须有一人为五年以上党龄之党员,经过党的支部大会的决定,经过省委或相当于省委之党委的批准(如系其他政党之重要负责人员,则须经中央批准);以上均须经过二年的候补期,方能转为正式党员。

第五条 在特殊情形下,县委以上之党委及相当于县委之党委,有权直接决定个别地接收新党员。

第六条 介绍人对被介绍人的思想、品质、经历,须真实地向党作负责的介绍,并须在介绍前,向被介绍人说明党章及党的纲领与政策。

党委在决定和批准新党员入党前,须指定党的工作人员与之进行详细的谈话,并须经过负责的审查。

第七条 候补党员候补期的作用,是使候补人接受初步的党的教育,并在工作中保证党的组织考察候补人的政治品质。

候补党员的义务和权利,除无选举权、被选举权与表决权外,与正式党员同。

第八条 候补党员候补期满,转为正式党员时,须经支部大会的决定,及原批准入党之上级党委或相当的上级党委的批准。

候补党员的候补期限,所属党委得决定延长或缩短之。

候补党员经过候补期间考察后,被认为不能入党者,得取消其候补党员的资格。

第九条 党员的党龄,由候补党员决定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十条党员及候补党员由这一个组织移到另一个组织的工作地区时,即作为后一个组织的党员或候补党员。

第十一条 党员及候补党员请求脱党者,须向党的支部正式申请,由支部大会通过除名,并报告上级党委备案。

第十二条 凡党员及候补党员,没有正当理由,在六个月内不参加党的生活,不进行党所分配的工作,又不缴纳党费者,即认为自行脱党,由党的支部大会通过除名,并报告上级党委批准。

第十三条 开除党员或候补党员的党籍,须经该党员或候补党员所属之支部党员大会的讨论和决定,并须经上级党委的批准,方能认为有效。

支部以之各级党委,在特殊情况下,均得决定开除党员及候补党员的党籍,但均须经上级党委之批准,方能认为有效。

第二章 党的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党的组织机构,是按照民主的集中制建设起来的。民主的集中制,即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领导下的民主;其基本条件如下:

(一)党的各级领导机关由选举制产生。

(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向选举自己的党的组织作定期的工作报告。

(三)党员个人服从所属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部分组织统一服从中央。

(四)严格地遵守党纪和无条件地执行决议。

第十五条 党的组织,是按照区或按照生产部门为标准建设起来的。

在某一个地区内,管理全区党的工作的组织,对于该地区内各个部分党的组织来说,是上级机关。 在某一个生产部门内,管理全部门党的工作的组织,对于该部门的各个部分党的组织来说,是上级机关。

第十六条 党的组织系统如下:

(一)在全中国,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全国代表合议。

(二)在省、边区、地方 ,是党的省代表大会,边区代表大会,地方代表大会,省委员会,边区委员会,地方委员会,省代表会议,边区代表会议,地方代表会议。

(三)在县,是党的县代表大会,县委员会,县代表会议。

(四)在城市,是党的市代表大会,市委员会,市代表会议。

(五)在城市中或乡村中的区,是党的区代表大会(或区全体党员大会),区委员会,区代表会议。

(六)在每一工厂、矿山、农村、企业、街道、连队、机关和学校,是全体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支部代表会议。

第十七条 各级党的组织之最高领导机关,在支部---是全体党员大会,在区、县、市、地方、边区、省---是代表大会,在全党---是全国代表大会。在各级大会闭会时期由各级大会所选出之党的各级委员会,即为各级党的组织之最高领导机关。

第十八条 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凡能进行选举的地方,均须由选举产生之。仅由于环境或条件的限制,不能召开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时,方得召集代表会议选举之,或由上级组织指定之。

第十九条 选举党的各级委员会,须按候选人名单进行无记铭投票或表决,并保障选举人有批评与调换每一个候选人的权利。

第二十条 各级党的组织,为了传达与讨论上级组织的重要决定及为了检查工作与布置工作,得召集各种干部会议及活动分子会议。

第二十一条 党的政策及各种问题,在未经决定以前,每个党员在党的组织内及党的会议上,均可自由地切实地进行讨论,发表自己的意见。但一经决议以后,即须服从,并须无条件地执行。

第二十二条 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必须遵照党内民主的原则进行工作,才能发扬党员的革命积极性、创造性与巩固党的纪律,并使这种纪律成为自觉的而不是机械的纪律,才能使领导机关的领导工作臻于正确,才能建立与巩固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制。但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遵照党内民主原则进行工作时,不能妨害党内的集中原则,不能使正当的有利于集中行动的党内民主被误解为无政府倾向(向党闹独立性和极端民主化)。

第二十三条 为了保证党内民主是按照有利于党的事业的方向进行,而不致在紧急情况下松懈党内的战斗意志和与战斗团结,不被可能的暗害分子、反党分子及企图进行小组织活动的人们利用党内民主来进行损害党、分裂党的活动,以及不致被极少数人利用党内极大多数人思想上一时没有准备的状态来达到自己的企图起见,凡关于全国范围或地方范围内的党的政策问题之全般的广泛的检讨与辩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在时间上允许,即在客观情况不紧急的条件下;并(二)有党中央或党的地方领导机关的决议;或(三)有过半数之下级组织的提议,或有上级组织的提议。

第二十四条 各级党的组织,必须保证在自己指导下的报纸,宣传中央机关和上级组织的决议与所定的政策。

第二十五条 凡关于全国性质的问题,在中央没有发表意见和决定以前,各部分和各地方党的组织及党的负责人,除自行讨论及向中央建议外,均不得自由发布意见和决定。凡关于地方性质的问题,党的地方组织有自主决定之权;但不得和中央及上级的决定相抵触。

第二十六条 凡新成立之党的组织,须经所属之上级机关批准。

第二十七条 为便于指导各地方党的工作,中央委员会按情况之需要,在数省或几个边区范围内,得成立中央局与中央分局。中央局与中央分局为中央代表机关,由中央指定,并对中央负责。此种中央代表机关,在情况不需要时,得撤销或合并之。

第二十八条 为分别进行各项实际工作起见,在党的各级委员会内,按照工作需要,得设立管理党务的、宣传教育的、军事的、经济的、民众运动的各种部门或委员会,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分别进行各项工作。为进行某项临时的、特殊的工作,各级党委得设立临时的工作委员会或部门。

第三章党的中央组织

第二十九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由中央委员会决定并召集之。在通常情况下,每三年召集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中央委员会决定延期或提前召集。

如有代表半数党员以上之党的地方组织要求召集全国代表大会时,中央委员会必须召集之。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必须有代表过半数的党员之代表出席时,方能认为有效。

出席全国代表大会之代表数额及选举方法,由中央决定之。

第三十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讨论和批准中央委员会及中央其他机关的报告。

(二)决定和修改党的纲领与党章。

(三)决定党的基本方针和政策。

(四)选举中央委员会。

第三十一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的员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选举之。中央委员出缺,由候补中央委员依次递补之。

第三十二条 中央委员会代表本党与其他政党和团体发生关系,建立党的各种机关并指导其活动,分配党的人力和财力。

第三十三条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每半年召集一次 ,但中央政治局得按情况延期或提前召集之。候补中央委员出席全会,有发言权。

第三十四条 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政治局与中央书记处,并选举中央委员会主席一人。 中央政治局,在中央委员会前后两届全体会议期间,党的中央指导机关,指导党的一切工作。 中央书记处在中央政治局决议之下处理中央日常工作。

中央委员会主席即为中央政治局主席与中央书记处席。

中央委员会依工作需要,设组织、宣传等部与军事、党报等委员会及其他工作机关,分别办理中央各项工作,受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及中央主席之指导监督。

第三十五条 在前后两届全国代表大会期间,中央委员会得召集各地方党委代表举行党的全国代表会议若干次,讨论并决定当前的党的政策问题。

第三十六条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代表,由各省委、边区党委及中央直属之其他各党委的全体委员会议上选举上。代表数额,由中央规定。

党的全国代表会议,须有全国半数以上的省委及边区党委的代表出席。

第三十七条 党的全国代表会议,有权撤换个别不能履行自己责任的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并有权补选部分候补中央委员。但每次撤换之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或补选之候补中央委员的数额,均不得超过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总数的五分之一。

第三十八条 党的全国代表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及撤换与补选之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须经中央委员会批准后,方能发生效力。

经中央委员会批准之全国代表会议的决议,一切党的组织,都必须执行。

第四章 党的省及边区之组织

第三十九条 党的省或边区代表大会,省委或边区党委,均受中央或中央代表机关之领导。

第四十条 省或边区代表大会,由省委或边区党委每二年召集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省委或边区党委,得延期或提前召集。如有该省或该边区半数以上的下级组织之要求,或有中央、中央代表机关的提议,省委或边区党委必须召集之。出席省或边区代表大会之代表数额及选举方法,由省委或边区党委决定,中央或中央代表机关批准。

第四十一条 省或边区代表大会,听取、讨论和批准省委或边区党委的报告及省或边区其他机关的报告,讨论和决定本省或本边区的各种问题与各种工作,选举党的省委员会或边区委员会以及出席全国代表大会之代表。

第四十二条 由省委或边区党委之全体会议,选举省委或边区党委的常务委员会及正副书记,进行经常工作。省委或边区党委的书记和党委,须经中央批准。书记须有五年以上党龄的党员充任。省委或边区党委之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

第四十三条 省委或边区党委,在本省戒边区范围内,执行代表大会及中央机关的决议,建立党的各种机关,分配党的人力和财力,指导党外各种非党组织中党组的工作。

第四十四条 在前后两届省或边区代表大会期间,省委或边区党委得召集各地委、县委及其他直属党委的代表,举行省或边区代表会议若干次,讨论并决定该省或该边区范围内当前的各种工作问题。

省或边区代表会议,有撤换与补选部分省委或边区党委委员之权;但其数额均不得超过该委员会总数的四分之一。

第四十五条 省或边区代表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及撤换与补选之委员,须经省或边区委员会批准后,方能发生效力。

第五章 党的地方、县、市及区之组织

第四十六条 党之在一个地方、一个县、一个城市、一个区的组织和工作规则,相同于前章党之在一个省或一个边区的组织和工作规则;各属于各该上级组织之领导。

第四十六条 党的地方、县、市及区代表大会,每二年召集一次。在两届代表大会之间,均得召集代表会议若干次。

第四十八条 地委、县委之全体会议,至少每年召开四次。市委、区委之全体会议,至少每一个月召开一次。

地委、县委、市委、区委之委员及正副书记,均须经各该上级组织之批准。地委、县委、市委书记须有三年以上党龄之党员充任。区委书记,须有一年以上党龄之党员充任。在革命新发展地区,此项党龄规定得变通办理,但须得到省委或边区党委之批准。

第六章 党的基础组织

第四十九条 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支部。在每一个工厂、矿山、农村、企业、街道、连队、机关、学校,等等之内,凡有党员三人以上者,即成立党的支部组织。党员不到三人者,则加入邻近之党的支部组级。党的支部组织,须经县委或市委之批准。

第五十条凡在党员数量比较多的处所,在党的支部委之下,得按自然的、居住的或工作的情况,划分小组。选举组长一人,必要时冉选举副组长一人。凡有党员和候补党员超过五十人之乡村,或超过一百人厂、机关和学校,得成立党的总支部。在总支部下,按居住、车间、部门和班次,成立分支部。分支部享有普通支权利。

第五十一条 凡有党员及候补党员超过五百人以上之大乡镇、大工厂、机关和学校,得省委或边区党委之允许,得选举党的乡镇、工厂、机关、学校委员会。在委员会之下,按居住、车间、部门和班次,成立党的支部。

第五十二条 支部必须使人民群众与党密切结合起来。

支部的任务是:

(一)在人民群众中进行宣传和组织工作,以实现党的主张和上级组织的各种决议。

(二)经常注意并向上级机关反映人民群众的情绪和要求,关心人民群众之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生活。并组织人民群众来解决他们自己的各种问题。

(三)吸收新党员,征收党费,审查与鉴定党员,对党员执行党的纪律。

(四)教育党员,组织党员的学习。

第五十三条 由支部全体党员大会选举支部委员会,进行经常工作。任期半年至一年。支部委员会人数之多少。由支部之大小来决定,最少者三人,最多者十一人。由委员会选举书记一人,必要时得再选举副书记一人。其他委员的分工,由委员会按照实际需要决定之。

在七个党员以下的支部,只选举支部书记一人或正副书记各一人,不设支委。

第七章 党的地下组织

第五十四条 凡本党不能合法存在与活动的地区之党的地下组织形式与工作方法,由中央根据党章通过特别的决议规定之。本党章各条所规定之党的组织形式与工作方法,凡不适用于党的地下组织者,均得变通办理之。

第五十五条 党的地下组织,在接收党员时,须经更慎重的考察。新党员入党时,只履行在秘密环境下所能允许的手续。

第八章 党的监督机关

第五十六条党的中央委员会认 为必要时,得成立党的中央监察委员会及各地方党的监察委员会。 第五十七条 中央监督委员会,由中央全体会议选举之。各地方党的监察委员会,由各该地方党委全体会议选举,并由上级组织批准之。

第五十八条 中央及地方监察委员会的任务与职权,是决定或取消对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诉。 第五十九条 党的各级监察委员会,在各该级党的委员会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九章 党外组织中的党组

第六十条 在政府、工会、农会、合作社及其他群众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凡有担任负责工作的党员三人以上者,即成立党组。党组的任务,是在各该组织的领导机关中指导党员为加强党的影响,实现党的政策而工作。

第六十一条 党组设书记一人,党员人数超过十人之党组,设党组干事会,担负经常工作。党组干事会及书记,由所属党委指定之。

第六十二条 各级非党组织中之党组,服从各该级党的委员会之领导,员会之领导,并执行其决议。各级党委的会议,得吸收重要党组的负责人参加。

第十章 奖励与处分

第六十三条 凡在工作中,表现自己是完全忠于党与人民的事业,是遵守党和革命政府纪律的模范,在实现党的纲领、党的政策和中央及上级组织的决议中富于创造性,出色地完成党的任务,取得人民群众真诚拥护的党员与党的组织,得给予奖励。

第六十四条 凡不执行中央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及违犯党章、党纪者,各级党的组织,按照具体情况,得以下列方法给予处分:

(一)对于整个组织的处分是:指责;部分改组其领导机关;撤消其领导机关并指定其临时的领导机关;解散整个组织,并进行党员的重新登记。

(二)对于党员个人的处分是:当面的劝告或警告;当众的劝告或警告上撤消工作;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第六十五条 党的中央委员或候补中央委员,如有严重地破坏党纪的行为,中央委员会有权开除其中央委员或候补中央委员直至开除其党籍,但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中央委员之赞成,方能认为有效。

第六十六条 对党的组织及党员个人给予处分,须将处分的理由通知被处分者。凡被处分后不服者,均可进行辩护,并可要求复议及向上级机关申诉。各级党委对于任何党员的申诉书,须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第六十七条 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各级党的组织,在决定和批准关于党员党籍问题时,应保持高度的慎重,仔细听取本人的申诉和分析其犯错误时的情况。

第六十八条党对党员一切奖励与处分的积极目的,是教育党员与人民群众,并教育受奖励者与受处分者本人;既不是提倡党内的风头主义,也不是实行党内的惩办主义。党对成绩优异的同志给予奖励,是为着建立党内的优良作风,确立党员的模范标准;党对犯错误同志给予批评或处分,是为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第十章 经费

第六十九条 党的经费,由党员缴纳的党费、党所经营的各种生产和企业的收入与党外捐助等方法筹集之。

第七十条 各地党员及候补党员应缴党费数额,由各省委、边区党委或其他相当的党委规定实行之。

有关中国取得的成绩心得体会四

新民主主义革命是指在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时代,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中的无产阶级领导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其所谓“新”,是相对于17至18世纪欧美国家发生的资产阶级领导的,旨在推翻封建专制主义压迫,确立资产阶级政治统治的旧民主主义革命。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是从1919年五四运动开始的,在此之前近代以来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为中国的旧民主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它的目标是无产阶级(通过中国共产党)牢牢掌握革命领导权,彻底完成革命的任务,并及时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

1921年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掀开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篇章。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党参与或领导了四大战争,即北伐战争,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民族解放战争和人民解放战争。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顺应全国各民族的心愿,高高树起反帝反封建、打倒官僚资本主义、推翻三座大山的旗帜,把全国人民紧密地聚集在这一旗帜之下。党不仅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的提出者,还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领导者和捍卫者。党积极地投身大革命的洪流之中,经受了深刻的锻炼和严峻的考验,并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

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共产党人,在领导革命根据地人民进行伟大的土地革命斗争中,一切从实际出发,在总结千百万群众实践的基础上,形成了党的正确的土地革命路线,在革命根据地掀起了土地革命的风暴;

面对日本帝国主义的入侵,党领导全国人民组成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把全国人民紧密团结在为民族争独立求解放的大旗下浴血奋战,取得了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之后,经过延安整风洗礼的党领导全国人民,历经4年奋战,推翻国民党反动统治,解放了全中国,取得了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建立起了新中国。至此,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党的领导下取得了最终胜利。

党积极投身大革命的洪流

19世纪20年代初期,在西方列强的操纵下,封建军阀割据、混战的局面愈演愈烈,“打倒列强,铲除军阀”成为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在这样的革命形势和历史任务的要求下,中国共产党积极投身到大革命的洪流之中,领导了全国反帝反封建的伟大斗争。

1922年7月16日至23日,党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举行。大会提出在民主革命阶段的纲领是: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

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

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之后,党集中力量组织工人运动,迅速掀起中国工人运动的第一次高潮。然而在帝国主义势力的支持下,1923年12月7日京汉铁路罢工遭到血腥镇压,中国工人运动转入低潮。党认识到,中国无产阶级虽是一个最有觉悟性和最有组织性的阶级,但如果单凭自己一个阶级的力量,是不能取得胜利的,必须争取一切可能的同盟者。经过综合分析后,党决定首先应争取同国民党进行合作。

1923年6月中旬在广州召开的党的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接受了共产国际关于中国共产党同中国国民党进行合作的指示,决定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并且必须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保持自己的独立性,以此实现国共合作。在中国共产党的推动下,孙中山对国民党进行了改组。1924年1月召开的国民党一大,确立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标志着第一次国共合作正式形成。随后,在1925年至1927年,一场以推翻帝国主义在华势力和北洋军阀为目标的革命运动席卷中国大地,史称“大革命”或“国民革命”。在大革命的洪流中,工农运动蓬勃发展,北伐战争取得胜利。

1925年1月,党的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此次大会最重要的贡献是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的领导权和工农联盟问题,为大革命高潮的到来做了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的准备。此后,全国的革命形势迅速发展,工人运动风起云涌,农民运动轰轰烈烈,大革命的高潮到来了。

在国共两党的共同努力下,国民革命的思想由南向北,在全国范围内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广泛传播着。然而,伴随着革命运动迅速发展,国民党右派掀起的反共逆流也在滋长。1927年4月12日,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新右派在上海发动反革命政变,大肆屠杀共产党员、国民党左派及革命群众,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四一二”反革命政变。此次反革命政变使中国大革命受到严重摧残,标志着大革命的部分失败,同时也宣告国共两党第一次合作失败。

在革命的紧要关头,党的五大于1927年4月5日至5月9日在武汉召开。这次大会虽然批评了陈独秀的错误,却没有对武汉国民政府各派作出正确分析,导致了对汪精卫一派的右倾迁就政策,未能在党面临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为全党指明方向。1927年7月15日,汪精卫宣布同共产党决裂,血腥屠杀共产党人和工农群众,大革命遂告失败。即便如此,白色恐怖笼罩下的中国大地依然闪耀着星星之火,无数共产党员前赴后继,奋不顾身地为革命而斗争。“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并没有被吓倒,被征服,被杀绝。他们从地上爬起来,揩干净身上的血迹,掩埋好同伴的尸首,他们又继续战斗了。”

大革命虽然失败了,但它具有深远的意义。通过这场大革命,党提出的反帝反封建的主张成为广大人民的共同呼声,党在群众中的政治影响迅速扩大,千百万工农群众开始在党的领导下组织起来。通过革命胜利和失败的反复,党经受了深刻的锻炼和严峻的考验,这为党领导人民把革命斗争推向新的阶段准备了条件。

党在革命根据地掀起土地革命的风暴

大革命失败后,国内政治局势急剧逆转,原来生机勃勃的中国南部一片腥风血雨。为了对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清党”大屠杀,在共产国际的领导下,党走上了大规模武装起义之路,建立并发展了红色革命根据地,在革命根据地掀起土地革命的风暴。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那样:“如果认清了中国是一个许多帝国主义国家互相争夺的半殖民地,······就会明白红军、游击队和红色区域的建立和发展,是半殖民地中国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的农民斗争的最高形式,和半殖民地农民斗争发展的必然结果;

并且无疑义地是促进全国革命高潮的最重要因素。”

为彻底清算并纠正党在过去工作中的严重错误,党中央于1927年8月7日在汉口秘密召开了“八七会议”会议彻底清算了大革命后期陈独秀的右倾机会主义错误,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起义的方针。毛泽东同志在会上着重阐述了党必须依靠农民和掌握枪杆子的思想。后来总结这段历史时,他说:“我们懂得,在中国,离开了武装斗争,就没有无产阶级的地位,就没有人民的地位,就没有共产党的地位,就没有革命的胜利。”“没有一个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毛泽东同志正是基于血的教训和对中国革命的正确认识,做出了正确的判断。

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和八七会议确定的方针,中国共产党人在黑暗中高举革命的旗帜,以血与火的抗争反抗国民党的屠杀政策。党派出许多干部分赴各地,恢复和整顿党的组织,发动和领导武装起义。南昌起义与之后的秋收起义、广州起义作为这段时期百余次大小起义中最为重要的三次起义,极大地增强了党的影响力,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掀起了反抗国民党独裁统治的革命浪潮。与此同时,在秋收起义进军长沙失利后,毛泽东同志审时度势,力排众议,引兵井冈。在艰苦卓绝的斗争中,井冈山军民开展游击战争,形成了“工农武装割据”的崭新局面,创立了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点燃了中国革命的星星之火。

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在莫斯科近郊召开的党的六大,决定继续把城市工作的复兴视为革命高潮到来的决定条件,同时也肯定了农村根据地和红军是决定革命新高潮更大的发展基础和重要力量。此次大会大体上统一了全党的思想,对革命运动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1930年10月,蒋介石在中原大战中胜出,11月便对中央苏区发动了第一次大“围剿”。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围剿”与反“围剿”成为国共双方军队的主要斗争形式。在毛泽东、朱德的指挥下,党领导建立的中央苏区先后取得四次反“围剿”的胜利。但是在共产国际的错误指导下,党内的“左”倾错误又逐渐发展起来。与此同时,日本帝国主义开始向中国发动侵略战争,中日之间的民族矛盾逐步上升到主要地位。1933年秋,蒋介石调集重兵对中央苏区发动第五次“围剿”。临时中央领导人坚持“左”倾错误,拒不接受毛泽东同志的正确建议,致使第五次反“围剿”失败,中央红军被迫长征。

1935年1月,中共中央在遵义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遵义会议确立了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的正确路线在中共中央的领导地位,从而在极其危急的情况下挽救了党、挽救了工农红军、挽救了中国革命。遵义会议是党的历史上生死攸关的转折点,标志着党在政治上走向成熟。

遵义会议后,中央红军在毛泽东等的指挥下,胜利地结束了长征。中国工农红军长征的胜利,是中国革命转危为安的关键。毛泽东同志曾评价说:“长征是历史记录上的第一次,长征是宣言书,长征是宣传队,长征是播种机。自从盘古开天地,三皇五帝到于今,历史上曾经有过我们这样的长征么?······总而言之,长征是以我们胜利、敌人失败的结果而告结束。”

由于日本侵略者加紧侵略中国,1935年12月9日,北平学生在中共地下党组织的领导下举行声势浩大的抗日游行,并迅速扩大到全国。党之所以能够号召大量群众参与到抗日游行之中,是因为党不仅积累了广泛的群众基础,而且把握住了当前的主要矛盾是民族矛盾,党是以国家大局、民族大义作为出发点的。

在此局势下,国民党内部发生了震惊中外的西安事变。事变发生后,中共中央以中华民族利益的大局为重,确定了用和平方式解决西安事变的方针。自此以后,内战大体停止下来,国共两党关系开始改善。党终于摆脱了内战的阻碍,开始全力投入一致对外的抗日战争上。

“总之,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中国的革命道路虽是坎坷曲折的,但中国共产党人表现出了坚定的革命立场和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努力探索和开辟中国革命的新道路。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中央领导集体所进行的理论探索,从思想上武装了共产党人,使他们满怀信心地去迎接即将到来的伟大的抗日民族解放战争。

有关中国取得的成绩心得体会五

我,

是一名少先队员,

在伟大的党95华诞到来之际,

献上我深深的祝福!

放眼望去,

火红的旗帜迎风招展,

呼啦啦地告诉我们:

是镰刀斧头点燃了星星火炬,

是光荣的党引领我们向前进!

党啊,

您是葱郁的大树,

我们是依偎绿荫的幼苗,

汲取您丰硕的养分茁壮成长!

党啊,

您是广袤的天空,

我们是羽翼未丰的雏鹰,

依靠您坚实的臂膀展翅翱翔!

党啊,

您用善良与才华,

谱写了一篇又一篇精美绝伦的文章,

让我们在昏暗中望见光亮。

党啊,

您用勤劳与智慧,

铺就了一条又一条五彩缤纷的大道,

让我们在希望中勇敢前进。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是我们永远的歌谣。

“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

是我们永远的信念。

在党的关照下,我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在党的庇护下,我们万众一心,昂首挺胸!

亲爱的党,

您永远年轻而富有朝气!

让我们共同右手滑过头顶,

面向镰刀斧头的旗帜,

表达自己的心声,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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