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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砂石领域犯罪心得体会报告 打击砂石领域犯罪心得体会报告范文(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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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砂石领域犯罪心得体会报告 打击砂石领域犯罪心得体会报告范文(7篇)
2022-12-29 14:26:31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2打击砂石领域犯罪心得体会报告一

全市现有公办养老机构xx家,民办养老机构x家,共有xxxx张养老床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xx家,都是由社区(村)投资建设并运营,规模偏小。通过机构自查、部门检查,我市养老机构以公益服务项目为主,资金流向均安全、可靠,经营良好,不存在资金对外投资等违规现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情,均暂未发现非法集资情况。

(一)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

根据《xx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迅速行动,统一制定宣传标语等相关内容由乡镇民政办牵头,明确责任、锁定目标、分步开展。

(二)找准重点,全面杜绝隐患。

广泛宣传。为做好我市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宣传工作,我们将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作为宣传重点。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干部及综治网格员作用,在社区、村人口聚集的公共区域和各小区重点出入卡口以及老年人常去的休闲场所周边,以挂横幅、宣传栏、电子屏,贴宣传画,板报,开主题会等多种形式,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等进行宣传普及。提醒老年人及亲属,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朋好友,守好自己的养老钱。各职能部门排查活动中暂未发现各自主(监)管领域内存在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行为。

动态管理。按照上级部门提供的养老服务机构拒绝诈骗集资承诺书、养老服务机构诈骗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分类造册,全面掌握重点人员动向,为政府落地稳控责任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

(三)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一是牵头组织乡镇(街道)、乡填民政办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社区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摸排自查,充分发挥社区片警、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深入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等老年人经常活动区域,贴近群众开展摸排工作。二是要求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自身,坚决不参与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的违法金融活动;开展非法金融内部自查,切实防止机构内部管理服务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阻止任何形式的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三是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认真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处置,确定处置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扎实推进整改任务。对明显违法犯罪的企业和机构,公安机关将依法立即立案查处。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相关活动推动我市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一步总结经验,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排查。对我市已备案养老机构、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疗养康复、营养保健等老年、居家服务等字样的机构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按照重点排查主体、重点排查内容、重点宣传进行专账、专户管理,加强养老机构政策解读,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服务标准,督导养老机构不断加强运营管理。

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利用网络等新型媒体,常态化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知识,播放养老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片。增强行业监管部门职责,通过排查电台、报纸、期刊等媒体发布的涉及养老领域广告资讯信息,及时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同时,加强对旅游公司监管,规范养老旅游市场。

三是形成完善工作机制。将老年人列入重点宣传对象,通过各类媒介载体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特别是定期对养老机构及入住老人进行常态化宣传,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总结活动工作经验。我局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单位认真分析、研判风险,梳理经验和不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现有养老机构日常监督和管理。通过各单位行业职责,向老年人宣传“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的风险意识,保障老年群体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我市养老领域秩序和社会稳定,我局将动态监管,逐步建立长期监管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大处非宣传工作,强化群众识别风险、防范风险、承担风险责任意识,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2022打击砂石领域犯罪心得体会报告二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被发展人员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主要表现为“拉人头”传销、骗取入门费传销、“团队计酬”传销。它是一种活动隐匿、欺骗性强、危害严重的“经济邪教”,是扰乱经济秩序、破坏社会道德和诚信体系建设、破坏家庭亲人和睦、影响社会稳定的一颗“毒瘤”,是党和政府明令禁止且必须予以坚决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

近年来,全省各级工商、公安机关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的安排部署,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采取积极措施,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打击力度,打击传销工作阶段性成效明显。据统计,仅1—7月,全省各级工商、公安机关就立案查处传销案件63起(工商机关立案查处传销案件35起、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传销案件28起),捣毁、取缔传销窝点791个(工商机关捣毁取缔传销窝点621个、公安机关捣毁取缔传销窝点170个),劝返遣散参与传销人员3189人次(工商机关教育劝返参与传销人员1802人次、公安机关教育劝返参与传销人员1387人次),抓获传销头目及骨干93人(工商机关抓获并移交公安机关传销头目及骨干7人、公安机关抓获传销头目及骨干86人),刑拘125人(已批捕74人),查处和取缔了一批传销组织,依法严惩了一批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进一步遏制了传销活动的扩散蔓延。但目前传销活动花样繁多,作案手法不断翻新,我省部分州、市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依然较为猖獗,省外部分群众被其家庭成员、亲朋好友、邻居战友、同学同事诱骗到我省昆明官渡、盘龙,红河蒙自、曲靖麒麟、版纳景洪等部分州、市参与传销的情况还较为突出,群众对部分州、市传销的举报投诉较多,省内部分州、市部分人员被亲友诱骗到外地参与传销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而且传销手段更加隐蔽,不少群众上当受骗。为此,工商、公安机关在保持高压严打,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特别提醒广大人民群众:防范传销、抵制传销、拒绝传销、远离传销、举报传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明确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是一种犯罪行为。《禁止传销条例》明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传销活动。参与传销活动,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均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为加大刑事打击力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下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作出了明确规定,即:“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传销组织的欺骗手段、方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为诱骗群众上当受骗,传销组织往往利用人们急于发财致富的心理,许诺高额回报,引诱参加者交纳一定费用或购买产品,以此作为加入该组织的条件。

(二)传销组织打着“特许经营”、“加盟连锁”、“网络销售”、“电子商务”、“资本运作—连锁销售、人际网络连锁销售、”“民间合伙私募”、“阳光工程—五口之家”等旗号,以“西部大开发—国家隐形扶持”、“国家搞试点”等名义诱骗群众参加传销活动。有的传销组织还宣称自己是国家引进的最先进的营销模式,已经过某某部门认可,公司领导人获得国家颁发的荣誉称号,公司是国家有关部门授予的“直销实验基地”等等,千方百计诱骗他人交钱加入。

(三)传销组织主要采用“五级三阶制”的发展模式,随意编造国家相关部委文件、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等文件材料,鼓吹国家搞开发试验、暗中开发保护、当地政府隐形扶持开发等歪理邪说迷惑参与者,他们把目标瞄准身边的亲朋好友,并根据诱骗对象的情况,以介绍工作、做生意、旅游、朋友会面等为名,把亲戚、朋友、同学、同乡、邻里、同事、战友诱骗到外地,并限制其人身自由(包括“帮助保管身份证”、“陪同”外出打电话等软限制措施),通过利诱、威逼、暴力等手段胁迫其从事传销活动。

(四)传销组织采取开会、培训、上课等方式,强行对新加入者进行上课、“洗脑”,灌输与社会主义社会法律和道德相悖的思想理念。不少人被“洗脑”后,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由此从受骗者变成骗人者,把同乡、亲戚、朋友、同学、同事、邻里、战友,甚至家人也骗入传销组织,形成“滚雪球”式的恶性循环。

(五)有的传销组织打着已经注册的企业如“武汉新田”,或并不存在的企业如“深圳文斌”等旗号,将一些人员骗往异地从事传销诈骗活动。

(六)网络传销即传销的组织者以发展电子商务、从事远程教育、提供个人创业培训服务为名,通过建立传销网站,在网站上发布传销信息,如:快速致富的虚假宣传、推销所谓的“网页空间”或“远程教育资源”、“奖金”分配制度、参加者加入和发展他人加入的方式等,骗取他人加入,参加者按照网上信息的指示,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网上支付等方式,向上线交纳一定的“入门费”后,取得加入和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同时获得网站的用户名和密码,可以凭此登录网站,并利用该网站以同样的方式继续发展会员(下线),并可以依据发展会员(下线)的多少,从会员(下线)交纳的钱款中按比例计付报酬。

当前,传销活动已由早期的以传“商品”为主向“拉人头”、收取入门费或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方向发展演变,这种传销活动以“杀熟”为手段,基本没有商品或者仅仅是用商品做幌子,完全靠收取人头费来非法牟利。传销活动已演化为一种有组织、有纲领、有体系的非法活动。必须高度警惕,严密防范。那么,公民应该如何识别、防范传销呢识别传销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认识:从组织方式看,传销组织者承诺给予参加者高额回报,发展他人加入,参加者再以同样的方式介绍和发展他人加入,以此组成上下线紧密联系的传销网络;从计酬方式看,传销组织者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以参加者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从销售方式看,与直销的单层次销售(即直销员直接将商品推销给最终消费者)相区别,传销是多层次网络式销售;从经营目的看,传销不以销售商品为最终目的,而以发展人员数量,骗取钱财为最终目的。

防范、抵制传销,是全体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那么,公民应该如何防范和举报传销?

(一)如有亲戚朋友被骗往异地从事传销,首先应积极做好亲戚朋友的思想教育工作,劝说其尽快脱离传销组织;若劝说无效,应设法弄清其所在详细地址,并积极向传销行为地公安、工商机关进行举报。公民举报传销时应当尽可能了解掌握传销活动的详细线索,包括传销组织的具体传销地点、时间,传销头目、骨干和参与人员的住宿地点,传销活动的公司名称、具体运作方式及相关的书证、物证等。

(二)如果您发现了传销行为,或您是传销活动的受害者,应当积极收集有关线索信息,包括引诱(诱骗)他人(或本人)的传销上线人员的相关个人信息、该传销组织传销活动的详细地点、参与传销人员的构成情况、传销人员尤其是骨干人员的住所、传销方式、宣传材料等,并尽快举报。

(三)如果您是学生,除采取以上措施外,还应该及时向所在学校反映情况,防止传销活动进校园。

(四)要注意学习、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掌握识别传销的基本知识,树立勤劳致富、传销违法、拒绝传销的意识。

(五)在发现自己被骗参与传销活动后,要注意收集、保存汇款帐号、汇款凭证、交费收据、介绍人及更高层级上线人员的姓名、电话、互联网帐号密码等相关证据线索,及时提供给执法机关,以便及时、准确地打击违法犯罪,保障自身的权益。

(六)如果被骗到外地,到达当地后朋友绝口不谈工作、生意,而是带你游山玩水、熟悉环境,所谓放松;要看你的身份证、借打你的手机,发现情况不对时,一定要机智并冷静应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设法逃脱。如果发现该组织从事传销活动的证据后,应设法与传销行为地公安、工商机关取得联系,及时举报。

(七)如果有人给您介绍的“工作”、“生意”或者推荐“投资”,前提条件是您得交钱申购份额或者购买一定产品,并且要您发展亲戚朋友参加,并许诺您可以从中提取报酬,这就是典型的传销行为,您要高度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如果发现传销活动,请及时向发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公安机关110。

2022打击砂石领域犯罪心得体会报告三

在20xx年1-10月份,全市电信诈骗案件持续高发,案值巨大,犯罪手段主要表现为电话欠费、购物、中奖、冒充熟人、退税等名目的30余种。为坚决打击电信诈骗的犯罪,有效遏制此类案件的发案势头,确保首都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市警察局广泛动员各种力量,在全市开展为期100天的打击防范电信诈骗专项行动。并成立专项行动指挥部,对电信诈骗开展多警种、全方位的打击工作,整合各级刑侦专业力量,联系中国移动、网通、电信公司、通信管理局、及银行系统等相关单位,形成合力,全面推进全市打击电信诈骗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效果。

在银行等部门的配合下,从11月6日开始,市警察局动员一切力量在全市范围开展防控电信诈骗“阻截”专项行动,最大可能的截断汇款转账的金融交易渠道,使电信骗子的骗术落空。

此次“阻截”行动,主要是针对高发案地区内的银行金融网点的柜台和atm机,组织民警看管,一旦发现有可能上当受骗的群众进行金融交易时,及时进行询问甄别,确定是涉及电信诈骗交易的,予以劝阻,避免事主的财产损失。同时,现场民警还会把收集到的诈骗信息及银行帐号等,报告刑侦部门开展下一步工作。

截止到11月10日,5天时间银行驻守民警有效阻止了14起涉及电信诈骗的金融交易,避免事主经济损失共计80余万元,同时相关部门也将对涉嫌诈骗的银行帐号进行处理。

案例一:20xx年11月6日12时许,一事主在建设银行中轴路支行,称近期不断有自称武汉市警察局的民警,称事主因固话欠费3168元,要求其将钱邮寄至武汉某地或转账至民生银行一账号内,否则将冻结其个人账号。事主欲向对方汇款时,被安贞里派出所驻点民警及时发现并制止。

针对我市电信诈骗的犯罪的严峻形势,为切实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从今天起110报警服务台专门设立反诈骗专家咨询席,由反诈骗专家金大志等经验丰富的民警轮流值守,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

据民警介绍,今年以来电信诈骗警情在全市总警情中所占比例持续攀升,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手段以冒充公职人员、电话欠费、冒充熟人、退税等最为常见。犯罪分子利用群众相信公职人员,害怕财产受损,贪图便宜等心理,大肆进行诈骗活动,数额从数千元到数百万元不等。

据民警介绍,此次设立的110反诈骗专家咨询席的功能一是认真受理群众报警,详细记录案情要素,为警情研判和侦查破案提供准确信息;二是密切关注电信诈骗发案走势,及时把握犯罪规律和动向,适时发布警情通报,精确指导一线打防工作;三是充分发挥宣传平台作用,面对面向群众讲解防范赏识,切实提高报案群众及其亲属对电信诈骗的犯罪的防范意识。此外,110报警服务台将定期把收集到的最新诈骗案例,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揭露犯罪手段,达到全社会共同参与防范此类犯罪的`目的。

据统计,10日当天,110报警服务台已接到此类报警电400余个,其中劝阻警情60余个,涉案金额数十万元,举报线索300余个。

案例二:20xx年11月6日10时许,一事主在家中接到电话,该人自称是电话局工作人员,告知事主在昆明市装有一部电话并欠费3600元,后把电话转到某警察局,一自称姓陈的民警称事主扰乱金融秩序,告知其家中存款将被冻结,需要将存款转到某账号上,当日11时许,事主到工商银行马连道支行柜台将存款5万元汇到该账号。

鉴于每天仍有不明真相的群众上当受骗,警方再次向您发出电信诈骗预警信号和防范提示:

各种诈骗的犯罪中骗子的目的是骗钱。上述诈骗者几乎都是通过银行转账、银行卡转账的形式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无论骗子如何花言巧语、危言恐吓,他们真正的`目的是让事主将自己的银行卡或存折内的钱转到骗子的手里。

1、催缴电话费是电信、通讯部门对于真正的电话欠费客户,通常是在每月缴费日起之前,使用正常客服电话通过电脑语音进行提醒按时缴费的一种商业服务手段。公、检、法机关作为执法部门是绝对不会使用电话方式开展此类所谓的“电话欠费”案件侦查工作的,请谨防上当。

2、对冒充各类工作人员打电话诈骗的,一定要注意来电显示上的电话类型,对于一些不熟悉,不像是正常座机手机号码的电话,尤其是电话前带有多个“0”的号码不要理睬。如接到类似欠费电话时,可拨打提供服务的电信部门的统一客服电话进行核对。如对方称是某警察分局民警,可以通过拨打110进行报案和咨询。

3、陌生人通过电话、短信要求您对自己的存款进行银行转账、汇款的,或者声称为您提供安全账户为您的存款进行保护的,都不要轻易相信,更不能向对方提供的账号进行转账操作。

4、要提醒在家里的中老年同志,要保守好家庭以及个人的各类信息,如银行账号、银行密码、家庭住址等。中老年同志遇到不明白的事不要急于做决定,要先和家人联系、沟通,防止受骗。

最后,再次提醒您:凡是接到陌生人来电要求转账汇款的电话,不听、不信、不汇款、不转账,请挂机后立即拨打110。

2022打击砂石领域犯罪心得体会报告四

8月份,我行按照xx市公安局《经保处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和分行通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宣传电信诈骗对金融系统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危害,切实加强了与公安机关在打击电信诈骗宣传活动中的协调配合,扎实开展了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近年来,利用电信发布虚假消息,从事诈骗活动已经成为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电信诈骗,是指通过固定电话、手机、电脑等通信工具诈骗钱财的`犯罪形式。电信诈骗是一类新型的犯罪方式,犯罪成本低、收益高,侵害面广,犯罪手法变化快,打击难度大,受害人防不胜防。

在分行及区公安局下发相关通知后,我行及时召开全体职工大会,通过阅读宣传手册、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大力宣传电信诈骗对金融系统以及对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害,从电信诈骗的含义以及手段等方面向支行全体员工进行了详细说明,要求员工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活动,了解电信诈骗的严重危害性。通过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切实增强了员工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使员工从思想上领会开展此次防范活动的重要意义,及时通知身边家人及来往客户提高警惕性,齐心协力,共同维护社会安定、维持金融系统稳定、保护自身和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8月份,我行积极配合区公安局做好防范电信诈骗的宣传工作,通过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向员工介绍了电信诈骗的种类。目前,电信诈骗主要包括:冒充熟人虚构事实、虚构子女出事、虚构子女被绑架、冒充电信局、公、检、法、司等工作人员、以购房、购车退税为名、中奖诈骗、利用银行卡消费、无理由汇款、以提供赌博、股票资讯为名、发布虚假中奖信息等形式,支行领导在会上向员工一一进行了实例说明,同时还为员工介绍了不要轻易尝试使用自己不熟悉的银行业务、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要轻易泄漏你的银行卡密码等几种防范电信诈骗的方法和措施,牢记“三不一要”,即:不轻信、不泄露、不转账、要及时报案。员工们在会上各抒己见,认清了电信诈骗活动的重要危害,并通过自身经历对诈骗手段进行了补充,并纷纷表示将积极参与到防范电信诈骗活动中,为维护金融系统安全和保障财产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会后,我行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了与区公安局之间的协调配合,共同构建防范电信诈骗的壁垒。一是张贴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海报。支行安全保卫岗人员将宣传海报张贴在营业部门口及员工每天都能看到的地方,通过醒目的警示标语提醒员工和客户随时提高警惕。二是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起职责,每周五抽出一个小时组织部门员工学习典型案例,不断提高员工意识,识别电信诈骗。三是要求一线员工在办理业务时,尽到提醒义务。对于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会计、信贷等重点部门做到了多提示、多沟通,积极发放宣传单,尤其是对老年人加强了宣传教育,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在提高客户对电信诈骗防范意识的同时,也树立了我行良好的品牌形象。

2022打击砂石领域犯罪心得体会报告五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__省20__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医保发〔20__〕10号)安排,我局在全市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工作完成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打击欺诈骗保工作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市局统筹安排,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同时压实各区(市、县)医保局工作责任,确保全市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分别制定了《__市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再行动”加快形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筑医保发〔20__〕1号)、《__市20__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筑医保发〔20__〕7号),对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的主题目的、组织机构、时间安排、内容要点、行动方式等作了具体安排,确保工作有抓手,任务有分工,及时召开工作调度会对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狠抓落实。

(二)多措并举,扎实推进

一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4月,牵头承办__省医疗保障局与__市政府联合举办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制定了《__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医保发〔20__〕5号),围绕宣传活动主题,突出宣传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市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折页3万余份、张贴宣传海报2万余份,制作宣传横幅200余条,组织11起集中宣传活动,制作展板160余个,出动现场宣传人员400余人次,现场接受群众咨询达5万余人,组织警示教育3次,政策宣讲5次。丰富宣传载体,通过电视、报纸、电台、微信公众号等实时推送打击欺诈骗保相关新闻,在城市轨道交通、部分城市广场、楼宇、经办窗口、定点医药机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打击欺诈骗保宣传片。

二是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的主体责任。5月印发了《__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筑医保发〔20__〕9号)。组织全市定点医药机构逐条对照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重点就20__以来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筑牢基金监管第一道防线。同时强化自查结果的运用,对自查主动报告问题的从宽处理,自查整改不到位的重点查处。期间,全市两定机构依据自查出的问题,申请退回基金40余万元。

三是严厉查处欺诈骗保行为。通过构建两定机构全面自查、经办机构日常检查全覆盖、行政部门按不低于10%比例抽查、飞行检查多层次的医保监管检查制度,持续保持医保基金监管高压态势。20__年1-8月,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1475家,检查覆盖率达99%以上,处理医疗机构570家(其中暂停定点资格12家);检查定点药店1735家,检查覆盖率100%,处理定点药店149家(其中暂停定点资格14家、取消定点资格5家),全市共追回医保资金930.95万元(其中基金本金374.07万元,违约处罚金556.87万元)。

四是强化联合执法,开展医保领域扫黑除恶斗争。针对群众反映的医疗保障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案件,与市卫生健康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进驻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检查,查明事实,严肃处理相关违规行为。

五是广泛应用大数据智能监管方式,推进监管端口前移。积极运用大数据手段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目前已在全市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升级设置了16个分析维度开展数据分析,1-8月,通过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进行智能审核,共查找疑点数据32001条,审核疑点数据11855条,实现违规违约扣款197万余元,有效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

(三)健全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举市区两级报投诉制度,落实奖励措施。5月5日-7日连续在市主流媒体发布《关于在全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的公告》。公布了打击内容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电话,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为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8月2日向社会公布了《__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实行)》,明确了欺诈骗保行为范围及举报办法、具体标准及查办时限、申领审批流程及信息保密要求等有关内容,确保群众易理解、易操作、易兑现。

二是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能力。充分发挥第三方力量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在全省首建市本级统一调度的医保专家库,聘请医保、医务、药学、财务和物价等198名专家入库,有效缓解当前监管力量不足、专业知识欠缺的问题。制定了《__市医疗保障专家库使用管理规定(试行)》规范专家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专家库建立以来,已依托专家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12起随机抽查和2起合理性诊疗行为的技术评判。

三是规范执法检查行为,推动监管体系建设。健全行政执法监管体系,加大对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力度,积极对接法制部门完成局机关和参公直属单位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申领换证工作。进一步健全监管工作体系,做好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权职责划分,规范全市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和经办稽核行为,组织起草了《__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和《__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稽核检查业务规范(试行)》,初步理顺行政监管与经办机构协议管理的关系,促进行政监管和经办管理相对独立又相互补充,形成合力。建立了欺诈骗保要情报告制度,明确了要情报告的内容、方式和时限,已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要情2起。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升级。

采取随机抽查、交叉检查、智能监控、第三方协查等方式,继续加大专项治理督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曝光一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形成震慑。

(二)推进综合监管,促进部门联动

积极争取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支持,筹划建立多部门参与的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医保基金监管的协调、指导和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

(三)推进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健全基金安全防控机制

推进__市智慧医保监管平台建设,提升智能监控功能,丰富智能监控维度,推动基金监测预警和使用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建设。

(四)推进监管方式创新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积极尝试引入信息技术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基金监管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支持作用提高案件查办时效;积极构建基金监管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将欺诈骗保行为纳入我市信用管理体系,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2022打击砂石领域犯罪心得体会报告六

我局紧扣“执法监管是第一职责”的工作要求,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始终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打击传销集中行动,采取各项积极有效措施,努力构建长效防控机制,坚决遏制传销活动的多发势头,确保了社会安定和谐。现将专项行动的具体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保持高压态势,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取得成效

专项行动期间,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市工商局部署,按照《2020年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打击传销主力军作用,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推进打击传销各项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在5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全面、强力打击聚集型传销,积极摸排直销企业以“团队计酬”、“发展人员组成网络”、“收取或变相收取入门费”的违规直销案件线索。期间,涵江区工商局与公安机关等部门紧密配合,协调行动,清理取缔传销窝点3处,教育、遣散传销人员100多人次,解救被骗传销人员9人,立案查处传销案件2起(其中移交公安部门1起),罚没入库0.2万元;城厢区工商局与公安部门联合查处传销案件1起,遣散传销人员7名。

(二)加强协作配合,联动联防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

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深入落实打击传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价标准,牵头组织打击传销考评工作,扎实推动打传联席会议机制,完善部门通报制度,加强信息沟通,提高各部门协作效能。其中,涵江区工商局于6月18日牵头召开涵江区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并对创建省级“无传销社区(村)”和“无传销县(区)”活动进行动员部署;荔城区工商局牵头召开的荔城区打击传销工作会议于6月16日在莆田二套“荔城新闻”播出;秀屿区工商局于7月8日在坝津村举办了全市防范传销进村居宣传活动,秀屿区副区长在会上与该区打传办各成员单位逐一签订了责任状;北岸工商分局协调公安、民政建立了协作查处、遣散安置的打传工作机制。

(三)强化宣传引导,群众防范传销的能力有效提高

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结合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加大宣传攻势,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了抵制传销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群众识别传销、防范传销的能力,震慑了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为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城厢区工商局于6月16日深入到筱塘社区,进入老年人大学进行现场授课,引用生动的传销实例,与老年人共同学习传销的危害,并引导老年人认清传销,抵制传销;秀屿区工商局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县(区)”活动为契机,印发“致房屋出租户”、“致企业”、“致大中专学生”和“致村(居)民”和“致家长一封信”等5封公开信500份;湄洲岛工商分局于6月18日在妈祖中学门口联合公安等部门积极宣传打击传销知识,共发放打击传销读本50多份;仙游县市场监管局在仙游电视台、中心城区led展示屏、公告栏上发布打击传销的公益广告,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推行行政指导,直销行业更加规范有序

一是督促企业自查整改。走访全市8家直销企业,督促各直销及相关企业分支机构对本企业直销员招募、培训、考试、计酬奖励制度、信息报备披露等环节进行了自查。各相关企业对经营中存在的制度不规范、部分销售人员不合理囤货、夸大宣传、职责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上报和整改规范。二是开展市场专项检查。市工商局竞争执法科和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安利、无限极、克缇、玫琳凯等直销企业分支机构开展突击检查;各工商所对辖区内的直销企业服务网点、加盟店铺、自营店就直销员招募、培训,计酬及营销环节、退换货制度进行了检查,对个别企业虚假宣传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进行了及时纠正。三是强化直销培训、会议、大型活动管理,及时发布风险预警,督促其规范发展,共备案直销会议20场次。四是推动建立直销企业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政企交流,督促直销企业加强内部制约机制建设,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企业提高自律意识,促进规范发展。

1.、防范传销的宣传工作还不够深入。部分单位在打击传销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自身对传销的概念、危害等认识不清,缺乏底气,不敢靠前宣传、主动指导。

2.、各县区打击传销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县区在开展2020年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中,只召开了一场联席会议,没有开展打传规直的具体执法行动,甚至有的单位对本辖区内直销企业的底数都摸不清。

3.、部分县区今年没有新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和“无传销县(区)”活动。全市现有“无传销社区(村)”182个,其中仙游县14个,荔城区7个,城厢区110个,涵江区2个,秀屿区11个,北岸37个,湄洲岛1个。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要站在维护市场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打击传销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遏制传销活动滋生、蔓延。

(二)突出整治重点。继续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加强对大要案件的打击查处,依法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要继续深化整治,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宣传教育。创新宣传形式,进村入户,开展多样化的宣传活动,向群众揭露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要在学生群体中重点宣传网络传销的特点和危害,切实增强学生自觉抵制、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树立起全民防范打击传销的意识。

(四)继续推进创建。要以贯彻落实《福建省工商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县(市、区)”活动的通知》(闽工商竞争〔2020〕134号)为契机,继续稳步推进创建活动,把“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县(区)”的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要及时反映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落实情况,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检查、督查,迎接年底的综合检查。

2022打击砂石领域犯罪心得体会报告七

市综治办: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工商总局、省局关于严厉打击传销的工作部署和市综治委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密切协调的优势,以完成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为载体,开展“无传销街道(乡镇)”创建活动为契机,逐步建立起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20xx年1-10月份,全市工商机关共出动人员522人次,查处传销案件5件,其中网络传销案件2件,共捣毁取缔传销窝点10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200余人次,移送公安机关处理40人次。受理涉嫌传销投诉举报45件,已处理45件。主要抓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领导重视,落实打传工作责任

在青岛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将打击传销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创建“平安青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始终对传销活动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

总局下发打击传销的两个紧急通知(《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委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的紧急通知》)后,我局立即向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打传工作领导小组和青岛市综合治理办公室领导进行打击传销工作汇报。市综治办、工商局和公安局、各街道办事处之间层层签订打传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通过一张联系卡、一封公开信、一个信息平台、一支执法队、一份责任书,形成政府政令上下贯通、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基层组织工作扎实、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打击传销工作网络,逐步延伸至无传销村庄、校园,建立起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查禁传销体系。

二、牵头联动,明确打传工作重点

今年,我局建立健全了传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案件备案、责任追究制、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完善了打击传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工作体系,充实和细化考核评比办法和标准,做到权责明晰,目标明确,把打击传销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在全市范围内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打传工作格局。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要求,特别是中央电视台曝光了广西来宾市大量人员以“资本运作”、“连锁销售”为名从事传销行为,引起较大的社会反响。我局组织力量迅速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清查整治工作,同时要求各分(市)局打传办及时与各区综治办沟通汇报,与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建立完善协作网络和联动机制,继续开展好联合执法工作。对发现的网络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其中上海市工商局通过我局移交的网络案件线索成功查处取缔一起特大型网络传销案件,罚没款2667万元。开发区分局与黄岛警方经过周密部署、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特大传销案件,打掉了以张某、刘某为首的特大传销团伙,端掉传销窝点8处,查获犯罪嫌疑人40余名,其中依法刑事拘留17人,驱散传销人员30余人,该传销组织骨干成员张某、刘某、李某等12人均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即墨市局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取缔了1个大型传销窝点,驱散传销人员200余人,其中移送公安机关16人。通过持续开展各项专项执法行动和加强宣传工作等一系列的打传工作措施,力促全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三、发挥合力,巩固打传工作基础

今年,我市在已完成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目标的基础上,按照省工商局工作部署,利用两年的时间,在全市开展“无传销街道(乡镇)”创建活动。由青岛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工商局联合会签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无传销街道(乡镇)”活动实施意见》。意见内容要求建立健全三个协作网,即行政协作网、职能协作网、社会协作网。巩固完善五项机制:建立街道(乡镇)打击传销互动机制、建立街道(乡镇)打击传销法制教育宣传机制、完善打击传销信息交流机制、建立打击传销快速反应机制、建立打击传销责任机制。

各分(市)局分别召开各区(市)无传销街道创建活动工作会议,会议不仅根据全市开展创建“无传销街道(乡镇)”活动的实施意见做了详细安排部署,同时结合各辖区实际情况在各区(市)同步推行创建工作。组织辖区各单位召开打击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会商处理,形成了由各区综治委牵头,街道、工商、公安和民政等多部门参与的创建无传销街道工作格局,使得我市“无传销街道(乡镇)”创建活动迅速全面铺开。使前期的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得到良好延伸,进一步巩固了打传工作基础。

四、突出重点,注重打传宣传实效

传销组织通过他们的“宣传”大肆向群众行骗,打着“高额回报”、“迅速致富”等幌子强行对参加者进行灌输传销理念。思想舆论阵地我们必须占领,正面的宣传教育必须加强,我局通过宣传传销的危害性,揭露所谓传销理论的荒谬性,戳穿传销骗人的谎言,从而提高群众的识别力和免疫力。为更好地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打击传销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禁止传销条例》,从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31日,我局牵头并组织开展“红盾杯20xx年青岛市打击传销好摄影新闻评选活动”,在新闻媒体上进行了活动内容发布。

20xx年9月7日我局在《青岛日报》上发表了一期以《加强部门协作构建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打击传销工作开展》为题目的大版面特刊文章,文章全面介绍传销的定义、惯用手法及危害、从事传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工商机关在打击传销中所做的工作、工商机关打传举报联系电话等内容。通过多渠道宣传,使广大群众对传销活动的危害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促进群众纷纷行动起来,自觉参与到打击整治传销的统一行动中,积极举报传销活动,形成“传销行为人人抵制”的积极氛围,实现打击传销活动全社会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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