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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教官选拔制度心得体会实用 教官针对学生(2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12-29 16:31:34 页码:8
学生教官选拔制度心得体会实用 教官针对学生(2篇)
2022-12-29 16:31:34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描写学生教官选拔制度心得体会实用一

早上好!

今天,我校xx级高一新生军训正式开始了。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学校党总支和校长室向同学们表示衷心的祝贺和亲切的慰问,向承担施训任务的南通武警一中队官兵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同学们,欢迎你们报考xx市第二中学,同时也祝贺你们成为xx市第二中学的学生。我们学校,原名敬儒中学,由近代著名教育家、实业家胞兄创办于1919年,至今已有近90年的历史;我们学校,有58个教学班级,3000多名在籍学生;我们学校,具有丰厚的文化底蕴、先进的教育理念、优良的师资队伍、现代化的教学设施;我们学校,办学近90年来,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培养了30000多名毕业生,有近两百名成为国家的优秀人才。其中有4位两院院士,有共和国将军,有省部级干部,有全国劳动模范,有世界冠军、有排球国手,有著名的艺术家和企业家;我们学校,连续多年中、高考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高考上线率达95%以上,中考名列市区前茅,多名学生中考名列市区前一、二、三名,今年就有120多名学生考取省重点中学通中和一中。在此,我真诚的希望,今天,你们能以在二中学习为荣,明天,二中能以有你们这些学生为荣。

同学们,当你们满怀信心地跨入高中大门的那一刻起,就对将来高中三年的学习生活充满期望,充满信心,决心在这段人生最重要的阶段奋力拼搏,大干一场。但有些同学的思想还比较单纯,心理发展还不够稳定,学习习惯、生活习惯、学习方法还不适应或不完全适应高中学习的要求。为做好初高中教育衔接,进一步加强养成教育,帮助大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校每年都要在高一开学初进行军训,这对于你们实现从初中向高中的成功跨越,将具有重要意义。

我校高一军训已经连续xx届了,每一届军训,同学们都有很大的收获,增强了组织纪律观念,增强了艰苦奋斗精神,增进了师生之间的感情,增进了同学之间的友谊,为高中三年的学习生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多年的实践表明:通过军训,广大同学不仅可以学习到基本的军事知识和技能,还可以学习到解放军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爱国奉献、勇于牺牲、勇敢顽强、坚忍不拔的优秀品质和优良作风。参加军训,有利于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有利于广大同学培养无私奉献、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高尚情操;有利于磨练广大同学的意志品质,培养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作风,增强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有利于广大同学增强国防意识;有利于广大同学组织性、纪律性的提高和身体素质的增强,为将来建设祖国、保卫祖国打下坚实的基础。可以说,军训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一次军训,将使大家终身受益。

同学们,当今天下并不太平,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和国防观念,以实际行动支持和参加国防的建设。校长室要求高一全体同学在这次军训中,充分认识军训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自觉服从教官的指导,严格训练,自觉遵纪守法,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发扬吃苦耐劳精神,勇于挑战自我、挑战困难,刻苦学习军事基础知识和技能,做到精神饱满,队列整齐,动作到位;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始终以一个军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练出风格,练出水平,练出意志;自觉学习武警一中队官兵优秀的思想品质,优良的革命传统,严谨的工作作风,顽强的斗争意志,过硬的军事技术。希望同学们通过这次军训和入学教育,能够形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科学的学习方法、严明的组织纪律、坚定的意志品质,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紧张的学习生活中,用坚毅、刻苦、诚实、勇敢、勤劳,来写就高中三年的奋斗足迹,希望你们通过三年的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学识渊博、意志坚定、体魄强健的大学生!

同学们,本次军训到25日结束,25日将举行军训成果汇报,届时,武警一中队的首长、学校领导将检阅各班的方阵,对军训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班级将给予表扬和奖励。同时要求各位班主任认真考核每一个同学在军训期间的表现,并认真做好记载,这将作为每一位学生的社会实践材料和获得学分的重要依据。

同学们,从今天开始,你们就是二中的学子了。你们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二中的形象。我相信,我们南通市二中的学生个个都是好样的,是能够经受住任何考验的。我更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此次军训一定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

最后,祝愿大家军训生活丰富多彩;祝愿大家在这次军训中取得丰硕成果!并预祝xx级军训工作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描写学生教官选拔制度心得体会实用二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明确学生安全行为规范,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明确学校(甲方)与学生(乙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证学生的在校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学校(甲方)与学生(乙方)签订本协议。

一、学校责任:

(一)学校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做好学生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二)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内学生生活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学校必须定期对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情况进行分析,辅导员必须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学生的情况。

(四)学生发生意外事故以及学生要求保护人身或财物安全等情况时,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五)学生人身和财产发生一般伤害后,学校要及时调查处理,根据当事人和他人的过错,责令其赔偿损失,并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习用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6、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8、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9、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学生责任:

(一)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学生应向家长告知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学生遇到困难及发现安全隐患,应向有关部门或老师报告。学生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的以下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收藏使用管制刀具和危险物品的。

4、到卫生状况不良的私人饭馆就餐,造成食物中毒的。

5、因酗酒、吸毒、贩毒、参与打架斗殴、敲诈勒索、聚众闹事、非法_____等活动,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6、到社会营业性娱乐场所(舞厅、茶座、酒吧、夜总会等)陪吃、陪跳、陪唱,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7、违反规定到江、河、湖、海、池塘、水库中去洗澡、游泳的。

8、违反教室、宿舍和其他场所管理中消防、用电的规定,使用蜡烛、酒精炉等明火工具;使用“热得快”等不安全电器或私接乱拉电线;在寝室吸烟,无人寝室电源没关等引发火灾或触电,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9、在无人野外或夜间单独出行,盲目听信他人等,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10、外出活动租用私营_____或乘坐无牌无证、资质不合格和超载的车船,不遵守当地交通法规的。

12、学生参与_____、_____等活动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学生及家长已被学校告知,但学生本人或家长未采取相应措施的。

(五)违反学校严禁学生在校外租房居住的规定,造成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受到损害的。

(六)在日常教学及各项活动中,学生因不遵守纪律和有关规定或不按要求活动而发生意外事故,造成本人、他人或集体人身、财产损害损失的。

(七)学生个人及学生团体擅自组织集体外出活动,未按程序进行审批,未按学校规定进行的。

(八)学生私自到校外找工作的。

(九)学生攀爬校内建筑、围墙、树木或安全设施,造成人身伤害的。

(十)学生在校外参加实习、实训,违反操作或安全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

三、其它责任:

(一)其他责任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4、学生自杀、自伤的。

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学生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人身、财产和安全事故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三)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学生因自己的过错,遭受损害和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责任。学生因自己的过错行为,造成他人或集体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损失的,由过错学生承担责任。

(五)根据本协议应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学生及家长负责赔偿。

(六)凡是事故责任由学校以外的其他单位、个人承担的,学校不再给予学生经济补偿。

四、其它:

(一)本协议适用于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学生本人及所在系各______份。

(四)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

(五)本协议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签字盖章):_____学校____院系

系负责人: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学生或家长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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