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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模拟的心得体会高中如何写 决策模拟感悟(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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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模拟的心得体会高中如何写 决策模拟感悟(六篇)
2022-12-29 20:43:34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决策模拟的心得体会高中如何写一

一、基本情况

经过逐一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我局存在6个方面问题:一是对上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学习理解不够透彻,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作用未充分发挥;二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三是服务意识不够强;四是部分工作落实缓慢;五是对巡视巡察、检查督查反馈的一些问题整改不够有力,效果不够明显;六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资金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二、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对上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学习理解不够透彻,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作用未充分发挥。

整改情况简述:

1.我县就业见习基地,已在县社会保障中心挂牌认定,同时通过海报、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县内招聘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目前已招聘实习生1人。

2.经核实我局并未接收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桂残联发〔2018〕120号)文件,经县残联核实也未接收过该文件。我县实际落实公益岗政策中要求各乡镇优先考虑有能力的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同时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预留岗位数不设上限,全县建档立卡残疾人共6019人,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654人,安置率10.86%。

3.根据区人社厅、财政厅、扶贫办2019年9月29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车间管理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9〕29号)文件“坚持在易地扶贫搬迁集合安置点、具备条件的贫困村建设、认定就业扶贫车间,建设规格应简洁实用、不贪大求新,防止建设目标层层加码、‘村村建、全覆盖’、建成的车间长期闲置。”的明确要求,我县已超额完成柳州市人社局统一部署的“2019年三江县15家以上”、“2020年三江县10家以上”的目标任务。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二)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简述:

1.扶贫车间岗前培训补贴是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全区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49号)文件实施的,文件没有规定扶贫车间不能使用超过法定劳动年龄的劳动者,也没有规定享受岗前培训补贴人员的年龄。同时劳动法对劳动者的年龄上限没有做出限制,超龄劳动者仍然可以具备劳动者身份。

2.已对接三江春公司创业孵化基地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并重新核对整改了因入孵认定企业提交材料不全审核过程较长,导致的入孵、认定时间、日期逻辑错误的问题。

整改进度:部分整改完成。

(三)服务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简述:

1.针对疫情期间稳岗补贴和交通补贴申报工作,我局已下发相关政策文件,同时对申报佐证材料有明确规定。此外还制作相关课件多次在各类扶贫业务培训中对各乡镇工作人员和驻村工作队员进行专题培训,同时在后续实际操作中实时对乡镇及工作队予以指导解答,极大减少了群众因文化水平理解能力不同而产生误解,最终稳岗补贴和交通补贴在脱贫攻坚验收前全部发放到位。

2.我局加强了政策落实和服务的主动性,主动联系企业对接相关申报材料的补充事宜,同时积极研究简化审核流程,缩短政策兑现时间,及时兑现各项政策,提高企业满意度。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四)部分工作落实缓慢。

整改情况简述:

1.经核实2019年培训生活补贴因资金原因未能及时发放,目前已完成整改全部发放完毕。

2.2019年第四季度鑫润创业孵化基地房租水电补贴已全部兑现。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是一项持续性工作,历年来持续开展并未中断过。2019年8月12日柳州市人社局下文(柳人社规〔2019〕4号)对相关认定业务内容作局部改动,我县已及时参照落实。2020年6月8日三江县人社局下文(三人社发〔2020〕30号)是针对2020年度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工作下发的通知性文件,目的是提醒当年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及时到人社部门集中开展就业困难认定,因为每年只有完成就业困难认定的灵活就业人员才能享受相关社保补贴。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五)对巡视巡察、检查督查反馈的一些问题整改不够有力,效果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简述:

1.农民工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是柳州市统一部署的基层服务项目,目前仅完成硬件建设,功能前期较为单一,各项服务功能柳州市人社局目前仍在持续开发和完善中。同时我局组织乡镇、行政村管理员开展终端机使用培训,同时要求各乡镇开展培训,保证终端机能正常使用。2020年9月我局就业服务中心联合各行政村村干协管员配合市人社局对终端机硬件进行逐台测试和验收,全部终端机已安装到位并完成联网,同时要求村委做好设备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护,避免出现设备损坏等问题。

2.为做好扶贫车间扶持工作,我局采取了一系列相关措施,一是落实各项政策补贴,二是举办招聘会及进行招聘信息推送,三是组织贫困户参观扶贫车间吸引他们就业,四是加强扶贫车间资格管理对带贫能力弱的企业予以清退。县人社部门负责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带动5个以上贫困劳动力就业)进行扶贫车间认定工作,只能在职责范围内对其给予相关扶持,并不能决定引进什么企业,我县引进的扶贫车间企业普遍盈利能力不高,同时企业经营会受经营方式、经济环境、疫情因素等多方面影响,并不能保证企业能够成功运营或者不倒闭。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六)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资金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简述:

经自查梳理,我局就业服务中心编制人员少,股室窗口依靠使用公益性岗位等编外人员维持运作,工作人员更新快流动性大,业务水平不高,是导致出现股室资金支出台账进度与财务室财务系统不一致等问题的原因。已采取调整工作岗位、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制度建设、加强资金台账管理等整改措施,保证资金安全可控。

整改进度:逐步整改并长期坚持。

推荐决策模拟的心得体会高中如何写二

1、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各项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

2、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3、研究确定党支部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

4、研究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

5、研究有关全单位利益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

6、研究决定党组织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

1、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成员提出。紧急情况随时召开。

2、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3、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人员参加时,有关人员届时列席会议。

4、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党支部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推荐决策模拟的心得体会高中如何写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强化决策监督,防范决策风险,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和《湖北省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市国资委所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 企业“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决策的原则。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以及企业相关规定,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二)科学决策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加强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三)权限决策的原则。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必须按照规定或授予的职责和权限进行。企业党政班子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

(四)民主决策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发挥每个参与决策人员的作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四条 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应当由国有企业党委(总支、支部)、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和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企业的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济责任制的制定和调整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企业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缴纳国家税费及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四)企业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决算、从事高风险经营,以及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及废除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

(五)企业改制重组、兼并、破产、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国(境)外注册企业、投资参股、重大收购、设立基金、发行债券、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六)企业业绩考核、薪酬分配、分流安置、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七)企业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的重大决策;

(八)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重大事项。

第五条 重要人事任免,是指国有企业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和重要奖惩事项。主要包括:

(一)负责管理的领导人员选拔具体标准的制定;

(二)对企业中层经营管理人员(包括重大项目负责人和重要管理岗位人员),以及下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选聘、任免;

(三)向控股和参股公司委派或更换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

(四)企业领导人员后备人选的确定;

(五)企业中层经营管理人员、下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重要奖惩以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定与奖励;

(六)向上级提出的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人选的选拔任用建议或推荐意见;

(七)高级技术、管理和技能专家的聘任;

(八)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第六条 重大项目安排,是指对国有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

(一)企业年度投资计划;

(二)企业重大融资、担保项目,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

(三)企业计划外追加投资规模及项目;

(四)企业应向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的重大投资管理事项;

(五)企业重大、关键性的设备引进和重要物资采购等重大招投标管理项目以及重大技术改造、引进事项;

(六)企业重大工程承(发)包项目,重大国内(际)合作项目;

(七)企业新产品开发、重大销售合同、新产品价格确定等事项;

(八)其他重大项目的安排。

第七条 大额度资金运作,是指超过由国有企业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所规定的企业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

(一)企业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

(二)企业较大额度的预算外资金调动和使用;

(三)企业较大额度的非生产性资金使用,以及对外大额捐赠、赞助;

(四)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三章 决策形式

第八条 企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主要采取党委(总支、支部)会议、董事会会议、经理办公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经集体研究作出决策。

第九条 党委(总支、支部)会议由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党委(总支、支部)委员参加。必要时可召开党委(总支、支部)扩大会议,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有关部门负责人可根据需要列席会议。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成员参加,其他相关领导人员、会议议题涉及的相关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可根据需要列席会议。党委(总支、支部)书记、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经理办公会议由经理或经理委托的副经理召集和主持,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列席会议,其他相关领导人员、会议议题涉及的相关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可根据需要列席会议。

党政联席会议由党委(总支、支部)书记主持,党政领导成员参加,其他相关领导人员、会议议题涉及的相关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可根据需要列席会议。

第十条 决策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投票票决等表决方式。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企业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应当履行以下程序:

(一)酝酿决策

1、确定议题。由企业领导人员直接提出或由企业职能部门、下属企业提出决策议题,经分管领导审核,报董事长、经理或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同意列为议题。

股份制企业需经董事会研究的议题,由董事会办公室(或董事会秘书)提前征集各董事的意见汇总后,由董事长确定。需经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的议题,由经理办公室提前征集经理班子成员意见汇总后,由经理确定。

2、调查论证。议题确定后,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下属企业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讨论方案。重大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应组织相关委员会、领导小组或咨询专家、法律顾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和风险评估,并形成论证评估报告。

3、充分协商。党政主要领导之间、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应当对提交会议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沟通和磋商。党政主要领导未沟通或虽经沟通但未达成原则意见的重大事项,不得上会研究。

4、征求意见。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应提前告知企业党委(总支、支部)、监事会和纪检监察部门,听取相关意见。特别重要的事项应当向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及关系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应通过职代会或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集体决策

(1)提交决策材料。决定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应提交决策材料。包括决策方案及说明材料、调研报告、科学论证评估报告、合法性审查意见等。除重要人事任免材料外,有关决策材料在不泄露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一般应在会前送参会人员阅研。

(2)通知与会。会前应向与会人员发出正式通知。会议须有半数以上有关决策机构成员参加方可召开。因故未参会的班子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3)充分讨论。参加会议人员应当在会前熟悉材料,认真准备。会议召开时先由议题提出人员或有关人员认真全面地介绍议题的有关情况,然后安排足够时间进行讨论。参加会议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表明自己对所决策事项持 “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明确态度。主要负责人应当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在参会人员未充分发表意见之前,不得发表倾向性意见。

(4)会议决定。集体决策事项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并以到会成员半数以上同意形成决议。在会议集体讨论后,由主持会议的领导依法作出通过、原则通过、再次审议、试点试行或暂缓实施的决定。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

(三)执行决策

1、对决策的事项,应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分工组织实施,明确落实部门和责任人。

2、企业负责实施决策的部门或单位应当制定决策实施方案,确保落实决策的工作质量和进度。并定期向企业党委(总支、支部)、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等有关决策机构报告实施情况。

3、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带头执行各项决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对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向上级反映,但在没有作出新的集体决策之前,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已作出的决策。

4、企业党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和广大职工群众推动决策执行。

第十二条 企业重要人事任免应当履行以下程序:

(1)确定人选。采用民主推荐、党组织推荐、董事长(经理)提名或其他形式确定人选。

(2)组织考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人选进行考察,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人选不得上会。

(3)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考察结果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先征求企业和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4)会议决定。党委(总支、支部)会议、董事会或党政联席会议决定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可试行票决制方式,以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5)任前公示。会议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七至十五天。

(6)任免。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第十三条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应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或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股东大会审定和批准的决策事项,应当履行报告和审批程序。

第五章 决策要求

第十四条 “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不得以传阅会签、碰头会、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做出决策。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应在事后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临时决定人应当对决策情况负责,领导班子应当在事后按程序予以追认。

第十五条 “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必须严格按照会前确定的议题进行,没有列入议题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不得临时动议。未履行或未完成决策前调查论证、沟通协商、征求意见等准备程序的,不提交会议决策。

第十六条 会议若对重大问题存在较大分歧时,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酝酿成熟后再提交相关会议讨论和表决。

第十七条 在讨论与本人及亲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或由主要负责人提出。

第十八条 企业有关部门应做好“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人员签字,并按有关规定形成决策档案,存档备查。会议记录内容包括:

1、会议举行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缺席人员、列席单位及人员、特邀专家、记录人等基本情况;

2、决策事项以及主要议题;

3、审议过程及会议组成人员本人的意见和表态;

4、其他参会人员的意见;

5、主要分歧意见;

6、会议最终决定。

第十九条 作出具体决策的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或文件。

第二十条 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会议纪律,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定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不得外泄。企业应制定涉密会议材料的印发、回收、销毁等管理规定,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第二十一条 决策作出后,企业应在三日内向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有关决策情况。

第二十二条 在执行决策时,因不可抗力或者决策依据、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决策目标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实现的,应及时向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请示,但在未批准之前不得擅自调整或者中止决策的执行。企业决策需要停止执行或者变更的,依照本细则第四章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企业党委(总支、支部)书记、董事长、未设董事会的经理为本企业实施本细则的主要责任人。

第二十四条 企业应根据本细则制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三重一大”的主要范围、决策程序、决策实施、责任追究等事项,并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审查批准。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决策后评估制度和纠错改正制度。通过抽样调查、跟踪反馈、评估复查等方法,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制定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适时调整和完善决策。

第二十六条 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监督检查采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外派监事会检查与企业自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企业每年应开展一次自查,自查情况应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每年至少对所管辖的国有企业进行一次检查,必要时随时抽查。

第二十七条 对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立情况的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决策制度是否建立;

(二)决策范围、事项和权限界定是否恰当清楚;

(三)决策程序是否规范完备,是否便于操作;

(四)是否建立决策后评价制度及纠错机制。

没有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应督促企业限期制定。决策制度不规范、不科学的,应及时修订完善。

第二十八条 对企业“三重一大”决策行为的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决策前是否征求了各方面意见;

(二)决策时是否充分发扬民主;

(三)是否严格按照提出动议、可行性研究和评估、分管部门初审、决策咨询、领导沟通、会前告知、集体讨论、会议决定的程序形成决议;

(四)有无重大决策失误。

第二十九条 企业党委(总支、支部)对“三重一大”决策的议题确定、评估论证、决策程序、表决票决、实施过程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有违反决策规定或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符的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如得不到纠正,应当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

第三十条 “三重一大”决策、执行情况,除依法保密之外,应按党务、企务公开规定,在适当范围内公开,接受广大党员职工的监督。企业应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巡查、职工监督小组、特邀监督员等制度,保障党员职工对“三重一大”决策的监督权。

第七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一条 建立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对“三重一大”决策失误的责任人,按照权力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十二条 对违反决策制度的,应依据集体和个人的职责范围,确定集体或个人责任,明确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不得以集体责任代替个人责任。属于集体决策行为,应追究在决策中起决定作用的主要领导责任,经证明在表决时未表示异议的班子成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三条 企业领导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一)决策内容违反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

(二)有意规避集体决策,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重大问题,独断专行的;

(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四)因特殊原因,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报告的;

(五)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导致集体决策或决定失误、造成损失的;

(六)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或影响,能够挽回损失或影响而不采取积极措施予以纠错改正的;

(七)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定或需保密的会议内容外泄的;

(八)其他因违反决策规定造成重大失误的。

第三十四条 对违反决策制度的,应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事实、性质、影响及应承担的责任,分别按警示谈话、纪律处分、调离岗位、降职免职等给予相应处理。违反规定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应责令清退。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细则由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推荐决策模拟的心得体会高中如何写四

国庆期间,我校党支部严格按照省市区纪委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学校没有任何违纪事件。

20xx年,学校党委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在地区第四纪工委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和地区纪委委员(扩大)会议,紧紧围绕学校党委中心工作,以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支撑,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积极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地委、行署的要求,我校党委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王岐山同志的工作报告、张春贤同志在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和自治区纪委八届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紧紧结合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决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地委行署的安排部署,及时召开党委会议,安排学校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密联系学校实际,认真展开讨论,积极开拓创新,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推进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向纵深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反腐倡廉工作,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地区关于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哈地党办发[20xx]34号)精神,我校结合实际,及时制定了《哈密职业技术学校关于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年工作紧紧围绕实施意见进行开展落实。

1、建立健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赵国强担任,副组长由校长刘晓刚、副校长刘志怀、副校长张毅、副校长姜西亭担任,

成员党政办主任和各支部书记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由一名副职领导兼任,成员由纪检室和党政办工作人员组成。

2、强化干部一岗双责意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

我校对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与学校总体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逐项分解,制定了《哈密职业技术学校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哈密职业技术学校20xx年党委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方案》、《哈密职业技术学校各支部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对党委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做到了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同时,学校党委与党委成员以及七个党支部分别签订了责任书,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各责任部门,一级抓一级,实行年终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与年终评优评先进行挂钩,增强了分管领导和各支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性,从而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的责任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机制,为促进学校的健康协调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学校党委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项规定和地委十二项规定,认真落实《哈密职业技术学校关于落实地委十二项规定的实施方案》,学校领导班子确实将中央、自治区、地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及本实施细则的要求落到实处,始终坚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把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活动结合起来,采取得力措施,完善规范制度。

一是严禁公款出国出境旅游考察培训。我校无一人用公款出国出境旅游考察培训。

二是严格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关于单位配置公务用车的标准,没有超标。提倡多步行、少用车,就近开会、办事的一律不派车,办领导带头坚持,全办上下形成较好用车风气,节省大量车辆经费。

三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控制接待范围,简化迎送程序,实行定点接待。没有发生领导干部以公务接待为名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相互宴请,也没有以同学会、校友会等各种名义请客送礼行为。

四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开展节能降耗工作,通过开展节水、节电、办公用品配备、开启oa办公系统等网络工具办文、办公、减少纸质文件的印发、加强办公用品的循环使用等活动,使一般性支出得到控制。

五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20xx年学校成立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经费开支项目先行申报、批准后办理,经手人签字、秘书科审核、分管领导签字、主要领导审核。重要开支必须经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推行公务卡,定期公布经费使用情况,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杜绝了违纪违规开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实施纲要》和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根据地区教育局文件精神,我校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制定《哈密职业技术学校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完善预防监督网络,突出预防重点,强化预防措施,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同时,各级参加地区争创无职务犯罪先进单位活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哈密职业技术学校争创无职务犯罪先进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将学校开展无职务犯罪先进单位相关活动从指导思想、活动内容、方法步骤、组织机构、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安排布置,通过开展相关的活动,使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又迈上新台阶。

为了深入落实地区关于开展绩效考核工作精神,学校紧紧围绕20xx年重点工作和职能工作,结合各部门实际,制定了《哈密职业技术学校20xx年绩效目标及考评指标》,对21个方面的工作从任务指标、目标值、权重、计分方式、完成时限、评分细则、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数据来源和考核单位等项目进行细化、量化,从而确保了考评标准平衡、科学、可操作性强,此考评指标为学校20xx年各项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通过一年来全校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年初制定的各项指标任务全部完成。

第一、对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情况;学校党委把党员经常性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学习计划,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周三下午的支部政治学习时间和业余时间,对照计划组织学习,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参加带头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集体学习,坚持给党员讲党课、作形势报告,激发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二、第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情况;根据地区教育局《哈密地区第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安排意见》(哈地教党发〔20xx〕22号)文件要求,一是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哈密职业技术学校关于第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并下发到全校各支部,对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活动作出了具体安排和部署,从制度和方案上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二是于7月11日召开支部大会,校党委书记赵国强在大会上作动员报告,就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进行了总动员。重点强调全校党员、干部、职工必须充分认识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意义和重要性,保证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质量和效果。二是学校党委中心学习组以及各支部党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工作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王岐山书记有关担当和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讲话精神;《张春贤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言论摘编》;自治区党委《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新党发〔20xx〕1号);地委委员(扩大)会议和地区纪委委员(扩大)会议精神;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规定的学习内容等。三是学校把廉政教育月活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学校效能建设活动紧密相结合,与学校示范校建设工作相结合。通过开展廉政教育学习活动,提高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使党员干部的工作责任心、政治责任感显著增强;使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文化侵蚀的能力显著增强,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

第一、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我校党务公开工作能够按照《地区20xx年党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具体要求认真进行,建立健全了学校党务公开网页和公示栏,及时将有关内容公开公示,认真接受广大教职员工、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在学校已建立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体系基础上,结合学校党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工作的内容,从学校重大决策流程、领导班子廉政风险防控、学校各项权力流程、单位廉政风险防范、各部门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又进行了新的梳理、补充、调整,保证廉政风险防范制度进一步规范化,使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处于动态管理中。

第三、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地区五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项规定、地委十二项规定。坚持五重一大报告(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重大事件处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国内交往中收受礼品登记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制度,切实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党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强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高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决策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每月就五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情况按时统计上报至地区第四纪工委。

第四、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落实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党政正职四不直接管制度情况;我校党委于20xx年3月即进行研究,从遵守政治纪律的高度,充分认识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地委的决策部署,按照要求调整领导班子分工,明确分工职责,健全监督机制,并在具体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绝不允许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将财务、人事、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交由副职分管。今年继续按照地委在全地区推行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的要求,认真做好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工作,未发生违纪现象。

我校在纠风工作中,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管理制度。学校招办及时公布招生政策,公开招生流程,将预防腐败的各项要求融入招生工作之中,完善了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及时公开招生、考试、录取等各阶段的信息,严格考试纪律,加强各类考试的试题保密和教务管理工作,强化监考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制止考试腐败,维护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全面推进规范教育收费活动,积极防范招生违法违纪行为,以维护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同时,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学校督查小组定时或不定时的对学校教职工在岗情况、各支部学习活动情况、各处室部所落实完成学校重点工作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同时,进一步加强了纪检室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力度,在参与对学校物资采购和基建项目的招标、物资采购、设备验收工作方面,开展事前、事后监督。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监督检查制度建设,推进了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使学校各项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制度更趋于完善,形成科学规范、防范有力、行之有效的预防腐败管理机制。通过督查工作加强了对干部的教育,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并纠正,有力的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学校通过健全工会和纪检监察室职责,建立健全了信访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妥善解决信访诉求,在20xx年信访工作中,无发生集体上访事件,保证了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

推荐决策模拟的心得体会高中如何写五

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要求,我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工作部署,结合个人和工作实际,盘点了主题教育的收获体会,围绕党章党规、中央8个专项整治进行了对照检查、自查自纠,查摆问题,明确了整改方向和措施。现汇报如下:

1、理论学习方面。认真学习了《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篇章,聆听了刘家义书记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戴厚良董事长的“不忘初心使命、忠诚干净担当”、赵霞敏副总主题教育党课,收看了陈俊武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参加了支部的集中学习,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意义、体系、内涵理解更加深入,信仰更加坚定,达到了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的目标。

2、工作担当方面。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做好本职工作,积极落实系统升级、设备调研等工作,了解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工作建议。

(一)对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方面找差距。

(二)对照党章党规,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方面找差距。

(三)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在群众观点、群众立场、群众感情、服务群众方面找差距。

(四)对照先进典型、身边榜样,在思想觉悟、能力素质、道德修养、作风形象方面找差距。

一是理论学习和思想认识不够深入。对新时期党的理论知识学习不够深入,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会还不够全面和深刻,缺乏系统性的理解,学懂弄通有差距。工作开展中考虑更多的是实际工作安排,对党建学习重视不够。

二是工作担当还是存在薄弱环节。比如工作开展过程中,仅考虑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考虑不全面、不够深入,抓不住重点,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再如,工作的方式方法上灵活度不够,应对困难局面,解决难题的能力有待提高。又如,创新担当意识不强。对待工作往往按部就班,满足于老经验、老办法,创新意识不强。

三是作风纪律还是存在不足。比如工作中工作开展中自我要求还不够严格,受制于工作事项较多,工作计划性不强,完成的目标性不明确。再如,基层调研工作开展不够充分,只重视解决具体问题,存在走马观花的现象,有些情况了解的不全面,调研发现的问题和取得的效果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是持续加强理论学习。主题教育开展期间,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对新思想的理解和认识,筑牢理想信念。

二要继续抓好业务学习。要对工作进行深入思考,不仅要熟悉系统,也要熟悉业务。统筹考虑工作的全面性、计划性、目标性,总结提炼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积累,切实提升自身能力。

三要不断进取创新。要强化进取意识,全面开拓思维,不能在老套路上故步自封,面对新事物要敢于积极探索新方法新举措,多听取基层人员有价值的工作建议,用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四要强化务实作风。认真落实好“群奋进、重行动、求实效”活动,严格落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要求,力戒拖拉、懒散的工作习惯,做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以严细实的工作作风、饱满的精神状态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推荐决策模拟的心得体会高中如何写六

一是学习不够深入。没有系统地学习政治理论,仅仅停留在了解一些条例、规定的部分章节、条款上,没有结合自身工作生活和学习实际,进行认真思考,深入剖析,真正理解的政治理论更少。学习上存在畏难情绪,真正投入学习的时间不多,有时比较懒惰,做不到挤时间学习。虽然学了些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但浮于表面的多,工作中,我深切地感受到,由于理论知识不够丰富,经常会感到工作思路不是很清晰,材料难写,业务工作方向不是很明确。

二是求真务实的精神不够。工作中偏重于看得见的重点工作,主要事情。有时认为“想到”就是“做到”,计划措施虽然周密,一抓到底却不经常,存在追求形式,不重实效问题。接到工作任务,有时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而不是怎样做到最好,特别是任务多、压力大的时候更是如此。存在着应付以求过关的想法,影响了工作效果,没有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三是欠缺创新意识。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局限于上级布置什么做什么,有时产生的新想法也只是停留于心动而无行动的状态。不敢打破原有框框,求稳怕难,碰到新情况、新问题凭经验考虑问题多。对一些时间短、任务紧、要求高的工作往往存在优质时达不到高效,高效中难以达到优质。

对照“三严三实”要求,深刻反思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不管是被动适应,还是随波逐流,都是主观上出了问题。

1、从学习上讲,忽视了理论学习,放松了主观世界的自我改造。共产党员的纯洁性、先进性来自于不断地自觉改造主观世界。只有不断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才能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提升自身的党性修养。由于放松了学习,自觉不自觉淡化了“三观”教育,忽视了主观世界的改造,导致工作满足于现状,创新意识不强,缺少应有的进取精神,从而产生了这样那样的问题。

2、从党性上讲,主要是宗旨意识有所淡薄,群众观念弱化。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也是衡量一位党员干部行为准则的最高标准。作为一名在机关工作的党员,只有把自己工作融进到为群众服务中,才能实现其本身价值。但错误以为人事编制工作难以为群众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因此对群众比较关注的问题总以为是领导斟酌的事,产生了事不关己、免谈为好的错误思想。对群众疾苦了解不多,反映甚少。究其根源,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薄了,在思想深处没有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

3、从工作上讲,主要是缺乏主动性和勇于创新的胆识。错误地以为,人事编制工作多是条框内的工作,只要循序渐进,按照上级要求处理好平常事务就完事大吉,不需要创新。基于这种想法,不知不觉地产生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因此学习放松了、工作松劲了、标准下降了,只求一知半解、未能精益求精,工作的主动性、创新意识有了差距。

通过对照检查,自我剖析,使我更加清醒的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也更增强了我改进不足、提高修养的动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和提高。

1、要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摆在自身建设的首要位置,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中央和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最新理论,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以理论上的清醒,促进政治上的坚定。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时刻提醒自己,严把思想关口,认真践行“三严三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2、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把个人价值的实现与社会需要、群众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党的事业第一、人民的利益第一。要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努力做到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脚踏实地的投入到工作中去,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3、要进一步务实创新,增强工作实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通过实现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最终达到工作成效的不断提高。要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提出新思路、新方案,拿出新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始终围绕12的中心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政各项决策和部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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