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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道德性心得体会和方法 道德与法治 感受生活中的法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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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道德性心得体会和方法 道德与法治 感受生活中的法律(6篇)
2022-12-29 22:37:08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法律的道德性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2、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安提戈捏

3、法律不可能使本质上是道德的或纯洁的行为变为犯罪行为,正如它不能使犯罪行为又变成纯洁的行为一样。——雪莱

4、法分明,则贤不得夺不肖,强不得侵弱,众不得暴寡。——韩非

5、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埃利希

6、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拉伦茨

7、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刘禹锡

8、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西塞罗

9、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罗伯斯庇尔

10、尽量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间,这就是立法机关的义务。——边沁

11、凡是解释越简单的法律,也就是越公正的法律。——托马斯莫尔

12、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哈耶克

13、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阿奎那

14、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司马迁《史记·循吏列传》

15、在一个国家中,法律永远是由强者的权力制定的。——柏拉图

16、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苏辙

17、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强制,一部分靠榜样的效力。——格老秀斯

18、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波斯纳

19、当秩序成了混乱的时候,就不得不用混乱来维持秩序,拯救法律了。——罗曼·罗兰《哥拉·布勒尼翁》

20、法律如果不讲道理,即使延续时间再长,也还是没有制约力的。——爱·科克

21、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黑格尔

22、法令者,所以抑暴扶弱,欲其难犯而易避也。——班固《汉书·刑法志》

23、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亚里士多德

24、法律规定得愈明确,其条文就愈容易切实地施行。——黑格尔《法哲学原理》

25、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我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一块砖石上。——高尔斯华绥

26、法律和制度必须跟上人类思想进步。——杰弗逊

27、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费尔德

28、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萨维尼

29、法律,在它支配着地球上所有人民的场合,就是人类的理性。——孟德斯鸠

30、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己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罗伯斯庇尔

31、疏法胜于密心,宽令胜于严主。——吕坤

32、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秩序。——凯尔森《法律和国家概论》

33、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吴兢

34、所谓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种方策,使生命与国家皆得安全。——斯宾诺莎《神学政治论》

35、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管子《管子·七臣七主》

36、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县命也。——管子《管子·禁藏》

37、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查士丁尼

38、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亚里士多德

39、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庞德

40、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秩序。——凯尔森

41、法律必须依靠某种外部手段来使其机器运转,因为法律规则是不会自动执行的。——庞德

42、国因法律而昌,法律因人而贵。——日莲

43、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己的德行。——托马斯阿奎那

44、小恶不容于乡,大恶不容于国。——苏轼

45、法者,治之端也。——荀子

46、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亡。——韩非

47、法律总是要遇到立法者的感情和成见的。——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48、法者,所以禁民为非而使其迁善远罪也。——欧阳修《剑州司理参军董寿可大理寺丞制》

49、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基希曼

50、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德沃金

有关法律的道德性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甲方: 乙方:河北陆港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事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聘请乙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现依据我国《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各方诚信履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执业律师为甲方办理合同第一条所列服务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次委托事项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律师费;

4、甲方指定 电话: 为乙方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第四条 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

根据《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采用:计件收费□按比例收费□方式,甲方在签定本合同 3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人民币。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项违法、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甲方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律师费等情况除外。

甲方不支付律师费、工作费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要求变更、终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甲方还须按照逾期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情势变更

乙方律师在办理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如发现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师的工作量增加,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增加律师费。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乙方:河北陆港律师事务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有关法律的道德性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甲方:

乙方:

签约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推广应用,共同组织发动企业、组织和个人上因特网;建网站事宜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数据中心、电子商务平台开发、企业信息化工程、一卡通公用信息系统及其他相互联网业务,双方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甲方权利义务

1.1作为乙方的代理商,向直接客户和下级代理提供域名注册、虚拟主机、数据中心、电子商务平台开发、企业信息化工程、一卡通公用信息系统及其他相互联网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以建立和保持乙方的良好声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损失的,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保证作相应赔偿。

1.2确保自己及客户的网站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3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针对代理商的操作要求说明,

以确保在委托服务时,能按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

1.4乙方以甲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资料为有效联系依据,如甲方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人等资料变动时,须及时以传真方式(单位代理加盖公章、个人代理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通知乙方予以更新。

1.5为保证乙方在域名注册、虚拟主机、数据中心、全能在线建站平台及其相关互联网业务的顺利发展,甲方应有独立的办公地点及分销网点且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实力。

1.6甲方代理乙方相关产品的代理价格、按照哦凯网络公司随着市场变动而制定的不同的代理商市场价格。

1.7甲方所代理乙方相关产品的款项应该及时通过银行转帐或其他付款方式及时向乙方付清。

1.8甲方必须每个月都有和乙方发生业务联系并保持一定的量,从而取得更好的代理政策及代理价格。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以转发email方式为甲方提供国际域名注册服务;保证该注册有效进行。

2.2为甲方提供虚拟主机服务,不限制甲方的传输量与ftp访问,并在收到甲方的书面服务请求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商务平台2个月内完成;网站建设1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服务期内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3在网站上及时公布代理价格信息和价格变动信息。非特殊情况上述信息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代理政策或价格表以文件或邮件的方式发给代理商。每月发送财务对账单。以便代理商了解财务状况和及时补充预付款,以免因预付款不足影响业务提交处理。

2.4乙方必配合甲方开展全方位的广告宣传工作,为甲方其开展业务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公司最新业务动态、代理价格及相关的业务宣传资料。

2.5乙方保证甲方所发展的客户可享受到哦凯网络公司优良的服务和全方位的技术支持。

2.6乙方应在甲方汇款底单传真至乙方公司后的当天内完成甲方所提交的任务要求设置,以确保甲方能及时地为客户服务(除非有特殊情况发生)。

2.7乙方负责甲方经销地区的销售市场维护工作,并针对相关情况和行销进行指导工作。

2.8持续完善代理服务政策,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开展代理业务。

2.9乙方提供给甲方以下产品和代理价

3.付款/结算条款

3.1甲方所有款项的汇付均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3.2? 在委托首次代理业务之前,甲方汇款人民币600元或以上作为预付款,以使初期业务不因款项原因而影响乙方及时提供服务和支持。

3.3?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在汇款传真上详细说明。

4. 违约责任

4.1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被访问的,均视为乙方违约,但是,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的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此类情况每月不得超过10次,每次不得超过5个小时。甲方在与乙方的技术部门联系并获得证实后,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即可获得适当赔偿或退款。

4.2因甲方原因导致域名未能成功注册时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在甲方提交的域名被抢注时,乙方及时为甲方免费进行同等数量的域名注册或另行协商;因域名注册信息错误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3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

4.4如一方在经营过程中有损害对方利益或形象时,另一方有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4.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4.6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条款,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终止其代理权。

5.其他条款:

5.1本协议所提及价格为本年内的一定时期的代理协商价格,乙方有权将根据市场发展情况等对该价格重新定价,在双方友好协商后,甲方按新的代理价格进行市场销售工作。

5.2本协议有效期1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5.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须协商解决,或另做补充协议。

6.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甲乙双方正常的服务和支持,不应视作违约,双方对此表示认同。 本合同为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法律的道德性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今_________借给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圆整,即¥______元。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个月,利率为每月___%,利息共计人民币(大写数字)______圆整,即¥______元,全部本息于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

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数字)______圆整,即¥______元。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注:

1、本借条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

2、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为本借条的附件,与本借条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借条出具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关法律的道德性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xx年2月22日,我旁听了一起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的审理。

早8点在县级人民法院开庭,去了在一件普通的办公室里面见到了法官和原被告双方。书记员还没有到之前,法官再详细的了解点关于纠纷的详细内容,并试图调解双方(这种努力自始至终都没停止)。

书记员到后正式开庭,先有原告陈述案情:在保险公司工作期间为被告垫付保险费,一年后被告退保,违约损失却不予赔偿给原告。并拿出保险公司开具的被告退保证明。有法官查看,书记员记录后,被告发言:投保乃被原告纠缠无奈,退保时又没有详细说明损失额度,不相信会有近万的差距,要求原告拿出保险公司的详细账目材料以及正式法律证明。

保险公司不属于国家机构,其资金详细计算方式方便随意对外公开,所以原告无法出具更有效证明,法官马上给该保险公司客服打电话,却被告知:除非本人亲至,否则难以提供详细账目。

法官提议由双方各处3百保证金,然后雇车去该保险公司(在外地)查账,再根据原告出具证据的是否有效来决定退还谁的保证金。被告不愿意,说自始自终都没有见过一分钱,一分实利,现在反而要投钱进去,他是无辜的,怎么可能还要损失呢?不了了之,等法官庭下询问相关专业人士后再择日开庭……

整个审理过程双方随未其争执,但长达五年的接触已经使其冷面相对。导致审理过程也充满了火药味,法官在明知被告理屈情况下,主动偏袒,为的就是在本地好做人——中国人情味在这里体现的淋漓尽致。

另外由于原被告的法律知识不同程度的缺失,导致很多地方法官都要不停的给双方普及法律常识,例如“谁反对谁举证”什么的,这应该与国人教育程度,以及法律意识淡薄有关。

原被告在审理过程中都有些许无奈和自卑感,缘由不外是把上法庭解决问题当作了很羞耻,丢人的事,毕竟“打官司”这有悖于中国传统观念习俗,很没面子的。

重要的法律核心:

一,我们应该怎样做才能避免这样的经济纠纷案件?

本案开始时被告由于人情关系才“被迫”购买了原告推销的保险,这样就产生了纠纷的隐患。如果我们做事情都能够顺着自己的心思,那以后出了问题也不太会从别人身上找原因,纵使后悔也就不需要去打官司来解决。所以我们的法律是不是可以把人情味给考虑进去呢?这里说的“人情味”其实有点像是中国古代的那种“人治”——他们一个县城也就靠十几个衙役来管理,说到底也就是灵活运用法律,依靠上位者(就是现在的公务员)来判断具体情况。向我上文所说的法官为什么要一直试图调节原被告双方呢?判案肯定会使有一方受损,如果能调节成功,那他所受的指责就可能少一点,至少本乡本土的不会太惹人,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可像是美国的法律在运用上比较灵活,而且重案例,但这种情况本来就容易产生自相矛盾的情况,可是如果像现在法律那样把所有的罪行以及惩罚都规定得死死的那样死板的条律恐怕也不能对灵活中国人产生足够好的效果。这样的法律问题恐怕还得专家来掌握这个“人治”与“法治”的度量。

二,在审理过程中怎样做到公正和有效?

所谓公正,也只不过是以大多数的利益来考虑的,所以这样一来,必然会有属于少数派的不心腹,被责难也在所难免,“清官难断家务事”恐怕说的就是这种情况下的极端例子。这起案件中法官试图采用一种“和稀泥”的方式来“善了”此事,虽未成功,但似乎给我们指出了一条现行的道路:尽量减少直接冲突,有问题以协商解决——法院在怎么说也是第三方,给出的结果必然不如当事人双方自己协调出来的完美。

而有效则是指像上文叙述中,很小,很简单的一点事情,就占用了四人(“法官,书记员,原告和被告)的一上午时间——浪费之极!据我观察其中很大一部分时间用于:1,当事人反复叙述案情,企图博得法官好感;2,双方对峙,甚至有起冲突的可能,主要是因为文化素质,以及当时情急,都很冲动的缘故;3,法官不断给双方“普法”——法律常识教育还没有完全普及;4法官个人因素——一个性格比较软弱的人作为法官不免有点婆婆妈妈,这个与国家选择公务员考试的时候的评价标准有没有涉及个人情商有关系。针对以上四点,我想完全可以把该审理过程压缩到一小时以内!

中国法律属于“大陆法系”,有这很详细的针对性条文,讲究“天理循环,报应不爽”——即“给与恶人以惩罚”,企图以此恐吓其他人不再行恶。但真正能够做到这一点吗?举个简单的例子,开车闯红灯屡见不鲜,为什么?被逮着必然没有好果子,但马路那么多,交警能够逮住几个,就像开彩票一样,谁都不会相信自己就那么“幸运”能够中到头奖!同样类似的问题比方说盗窃,偷税等等,很令人头痛。

对于这种法不达人的情况,我们一是期望技术进步,让国家机器的监控力度能够涉及到方方面面——可这样以来,公民个人的隐私权又如何去保证?二则是加大惩罚力度,像秦朝法律:随意在马路上倾倒垃圾——斩!随意砍伐屋前树木——斩!真正震慑了保有侥幸心理的人!我们虽然无需如此残忍,但完全可以“量出为入”,比方说控制闯红灯的成本完完整整加载在犯事之人身上。这个计算起来就比较复杂了:每年国家为此需要投入多少人力物力,而又能够抓到多少肇事之徒——以概率来平均结果,最后或许可以得出一个在利益方面使国家不受损,而公民又会完全受到威慑的答案!

有关法律的道德性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今年5月,按照区综治委、区委宣传部的统一安排,我院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泛深入地开展了综治和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月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平安__”宣传月活动的开展,专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及庭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各项事宜。召开全院动员大会,发动全院干警积极参与“平安__”宣传活动,并安排专人负责,制订“平安__”宣传工作方案,务求方案切实可行,宣传行之有效,不断扩大平安建设宣传知识面,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巩固平安建设取得的成果。

二、整体把握,重点突出。

全面系统把握宣传活动的各项重点,从四个具体方面认真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一是我院在开展“平安__”建设、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促进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果;二是我院在落实中央、省、市政法系统关于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深化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有关举措;三是我院在新形势下积极履行工作职能、充分发挥综合治理优势、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经验和做法;四是我院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

三、形式多样,措施得力。

一是借案宣传,抓重点。通过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群众旁听庭审等形式,以互动促工作,用最直观的方式展现我院在平安建设中所做的努力。大力渲染和强化庭审效果,加强庭审过程中对当事人的法律教育,充分发挥法律的指引作用。二是现场宣传,抓热点。发挥面对面的宣传作用。在“5.18”集中宣传日上,通过对图版展览的讲解,向辖区群众全面展示我院综治工作和“平安__”创建工作的具体做法和工作成效;在诉前风险提示、诉讼调解和判后答疑等各环节,向当事人宣讲法律、辨法析理;在巡回审理、就地办案过程中,就群众关注的征地、拆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等热点问题,通过走访和现场答疑解惑的形式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三是媒体宣传,抓全面。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和覆盖面广的特点,将具有引导、教育、警示作用的正、反典型案例及时宣传出去,努力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不断提升全区居民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

通过开展“平安__”宣传月活动,我院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宣传工作在促进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保障辖区经济发展过程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继续做好日常宣传、普遍宣传、集中宣传的结合,巩固维稳成果、全力护航“北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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