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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银行单位比赛心得体会简短 参加银行单位比赛心得体会简短发言(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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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银行单位比赛心得体会简短 参加银行单位比赛心得体会简短发言(六篇)
2022-12-29 23:31:22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2参加银行单位比赛心得体会简短一

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本次中级职称干部培训,从培训内容的结构来看,在紧密围绕xx银行履职行为的前提下,十个专题讲座几乎涵盖了当前央行的货币政策、金融稳定、调查研究等主要职能职责领域,同时又涉及了能力提升、心理调试等与个人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个体领域,还包含了xx银行厚重的发展历程,林林总总,堪称既具有系统性,有具备完整性。对此次参培的同仁而言,培训内容的宽广跨度使我们长期局囿在基层央行某个特定工作范围的员工极大地拓展了知识结构,开阔了履职视野,不仅有效强化了我们的岗位履职能力,并且前所未有地丰富了每个参加培训个体的知识储备宽度,为今后岗位流动奠定了良好的前提基础。

培训的师资力量强大,讲授专业深度深邃。十个专题讲座的主讲老师既有来自总行的专家领导,又有来自院校的教授名家,在各自领域长期专注浸淫,高屋建瓴,建树丰硕。通过老师富含逻辑、鞭辟入里、庖丁解牛式的深入讲授,在理论、实践等方面给予我们丰富的学养,既使我们领略到当前各类经济金融专题前沿高端的最新进展,更加准确地把握到焦点、热点以及难点经济金融问题的症结所在,矛盾所聚,根源所依,又使我们更加辨证地触及到学习、调查与研究的方法论高度,深入引发对经济金融现象的本质思考以及对经济金融问题的脉络把握,提升了我们今后进一步深入观察、探究、思索本地区经济金融实际的工作能力。

从某种程度上说,在工作以来的十余年间,组织部署自己的系统学习过少,工作中自己也仅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理论知识和法律知识,对不涉及或者很少涉及自己工作的知识相对缺乏学习的积极主动性。这次集中学习培训,对基层央行中级职称层面的干部采取分期分批培训学习,我认为一方面克服了多数人因工作繁忙、任务繁重而缺失培训学习机遇的缺憾,一方面又充分体现培训学习人人平等的原则,在全行系统倡导出一种富有创新的培训方法与浓厚的学习氛围,对提高全系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另一方面,培训平台的搭建为参培人员之间提供了工作经验、做法相互交流的有效空间,更加深入地了解到当前xx银行各项重点工作在全行各个分支机构的执行情况、各行富有成效的创新举措、各岗位富有技巧的工作方法,为我们打开了履职工作的另一扇窗口,给予参培人员极大的启迪。

从培训的总体进程来看,培训组织井然有序,培训内容紧贴实际,培训节奏张弛有度,培训生活丰富多彩,体现出培训学院老师们的智慧结晶与辛劳付出。

本次培训活动,开xx银行xx专项培训之先河,为xx银行系统基层行中承载主要工作任务、发挥骨干中坚作用的广大中青年干部员工提供了难能可贵的学习机遇。建议今后一是将此类培训形成长效化的制度加以坚持与完善,同时提倡分行层级跟进推出类似性质的培训安排,有效补充与扩大高层次培训的覆盖面,切实提高广大基层员工的工作能力与履职能力;二是在培训主体上相对集中,细化分类,考虑将货币信贷、调查统计合并培训,将会计、国库合并培训,办公室、宣传群工合并培训,等等,从而进一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在培训内容安排上相对集中,考虑大体按照80%:20%的比例设置培训课程,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

2022参加银行单位比赛心得体会简短二

尊敬的领导:

您好!感谢你能在百忙之中垂阅的我的求职信!

xx银行的良好形象和员工素质吸引着我这位即将毕业的学生,我很愿意能成为一名柜员,为你们银行尽一份微薄之力!我是来自xx大学的应届毕业生,我在校期间学习努力认真,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专业基础,以下,我对自己进行一个简单的自我介绍。

我在校期间学习努力认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与老师同学和睦相处,能说一口流利地英语,在业余时间我通常会通过各种途径去找能够让自己得到锻炼的各种工作。

我很希望能到你们银行去工作,使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让自己的人生能有一个质的飞跃,我相信你们的整体形象,管理方式,工作氛围会更加吸引我,是我心目中所追求的理想目标,我在此诚恳的请求您能够给我一次机会,让我展示我的能力。

因为本身我自己的性格是非常随和的,而且善于和人沟通,能够很快的融入新的环境与团队。由于本人特别喜欢学习新的知识并运用于实际,所以很擅长于接受新事物并且善于钻研,对于新的挑战有很大的兴趣,并且不怕困难,能够很快在挑战与压力的环境中快速适应。

在大学期间曾经参加过几次实习工作,让我的工作及沟通技巧有很大的提升,加之自己的性格开朗,所以每次的实习中都能够与团队中的每一位成员融洽的相处,并没有发生过摩擦,而且对于团队队友之间的摩擦还可以起到缓解的作用,所以我相信我可以很好的融入团队并且协助团队更好的完成任务。

我的个人兴趣是钢琴以及声乐平时喜欢听一些古典音乐,也喜欢旅游。

随信附上个人简历,期待与您的面谈,最后谢谢您能在百忙之中给予我的关注。

自荐人:

日期:

2022参加银行单位比赛心得体会简短三

20xx年7月14日——20xx年8月13日

广西南宁市中国银行城北支行

1、进入网点,作为大堂经理助理,协助其完成顾客的接待与填单,并适当学习营销银行各类金融产品。学习大堂经理的职责,了解中行的主要业务与产品。

2、作为神秘顾客,用心体会中行的服务,对城北支行所管辖的15个网点的服务等进行调查与总结,并提出整改措施。

3、进社区宣传,作为中行的一员,深入到顾客群中,与顾客及潜在客户面对面交流,对中行的产品与服务进行宣传,并解答顾客的各种疑问。

4、开展办信用卡及网银业务,在网点作为大堂经理助理除了学习理论知识外,要实践相结合,开展信用卡和网银的办理业务,切身体会一个中行办理业务的各项过程。

5、素质拓展与排球赛以及颁奖典礼,通过这样的团队活动,锻炼中行人的团队合作力,并认识更多的朋友,以求以更好的状态投入到工作与挑战中。

1、大堂经理助理

在近一个月的实习中,我在朝阳桥实习了7天,在这段时间里除了学习到大堂经理助理的职责外,更重要的体会到作为一个中行人所应该拥有的素质与心态。具体如下:

1) 作为大堂经理,首先,必须对各项业务非常熟悉,因为大堂经理是顾客进入网点办理业务接触的第一人,必须引导顾客填单,解答顾客的一些疑问,如果大堂做的好,做的到位,顾客办理业务的时间将大大缩短,银行的办事效率即会大大提高。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一顾客进入网点要汇款,且要汇到外地的存折上,如果大堂经理做的不到位,没有引导顾客填单,当顾客被叫到号时,顾客到了柜台才知道要填单,如此会浪费很多时间,并且降低顾客对银行的满意度。

2) 其次,必须要发自内心的热情,在大堂站久了,难免会觉得累,觉得烦,如果你对工作的热情度不是发自内心,你就很难坚持。如果你对自己的工作有很强的责任感,对中行有归属感,对自己的工作喜爱,热情周到的服务就不是问题了。如及时安抚等待已久的顾客,为上了年纪的顾客主动开门并送别,让顾客觉得很温馨很满意。一次两次容易做到,但如果长久这样做,我们都会觉得有难度,但是归属感与责任感培养起来了,这些就不难做到了。

3) 最后,学会主动营销,除了完成自己的主要职责外,也要主动出击,向适当的客户群推销我们中行的产品,让更多的顾客了解我们的理财产品,办理我们中行的信用卡。这些都可以在顾客等待办理业务与办理业务后走出大堂前完成。说到这,我想到8月9日我接到的一个电话,是一位中行的顾客打来的电话,问我在不在网点,他要办信用卡。我和他解释说自己已经实习结束了,叫他带好材料直接过朝阳桥就可以了。他是我在实习时我主动介绍过信用卡办理的一位顾客。我通过观察,发现他这次在中行直接存款几万,当这位顾客准备离开时,我主动向他介绍我们中行的信用卡,一聊得知他是南宁市人,是一家商店的店主,存款已经有几十万了,在我的营销下,他应允要办一张中行的信用卡。我告诉了他办卡需要的材料,虽然已经过了实习办理信用卡任务的时间,但我仍觉得非常高兴,为自己的努力而骄傲。

在大堂实习时,也遇到了一些意外情况,大堂经理也必须要冷静与恰当的处理这些例外情况。我也会很认真的观察柜员的服务,我发现真正能对每个顾客做到招手礼与微笑服务很难,但是我所在的朝阳桥支行的小曹却基本做到位了,我非常佩服他,并下定决心向他学习,以后自己在职场中,也要尽职尽责,用自己最好的服务达到顾客满意,树立自己所在的企业的形象,把工作不仅当成工作,它更是一种乐趣。

2、神秘顾客的调查

我们十个实习生被分为了两个队,进行了两次调查。两个队间是有竞争的,因为最后要评选其中一组的调查报告为最优,并发给15个网点参考。虽然在第一次的报告评选中,我们第二组输了,但是我们这个团队真的尽力了。第二次,我们总结第一次失败的教训,吸取第一组的经验,我们很认真的完成了任务。

1) 作为神秘顾客,站在顾客的角度考虑问题,对中行的营业环境与服务做出公正的评价。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第二组的成员通过团队协作,仔细并认真的检查完了15个网点。最大的困难在于统计数据并做出一份完美详实的ppt,第一次,我们输在了ppt没有第二组的详细,但是我们的ppt是更为专业的。在学校上课时,老师会布置任务要我们自己做ppt讲课,我有过很多次经验,所以做一份合适的ppt于我而言不难,再加上我们的团队合作,我们在实习期间完成了两份较好的ppt,虽然它并不完美,但是这项业务,让我们五个队员变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我为自己能结交到这样优秀的朋友而高兴自豪。他们中有善于交流外向的,有埋头苦干的,也有在其中起润滑作用的,我从我的队友身上学到了很多,责任心也极大提高。

2) 通过调查与总结,使我对于银行的各项业务与服务标准了有了更清晰的了解,对于自己以后要从事银行工作有极大的益处,同时也让我对中行现在的服务存在的缺陷有了了解,通过学习了解与思考,能够提出一些有益的意见。也锻炼了自己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的能力。如,做ppt时,我们要考虑这份ppt看的对象是谁,从而制作一份更适合的,这个过程体现的就是专业。

3) 在调查的过称中,一定要据标准仔细调查,不能以自己的标准来评判,要确保公正性与准确度,这样才是尽职尽责。

中行给我们的实习安排非常合适,第一次调查是我们在大堂实习了三天后,通过调查与总结,我们对于标准的服务有了清晰的了解,然后我们再次进入网点实习,带着标准与建议,这样就可以督促网点改正已存在的问题,改善环境,提高服务效率与质量。第二次的调查是我们第二次在网点实习了四天后,有了这样一个提高的过程,我们都发现在我们第二次的调查中,所有的网点服务都大大提高了。

3、进社区

在我们的实习中,有两次进社区的体验。虽然时间加起来才一天半而已,但是我却学到了很多。

1) 我们代表的是中行,我们的表现代表了中行的形象。印象较深的是在高新支行进社区的那一次,那天小区的人特别多,加上我们宣传时说发礼品,所以来咨询的人特别多。我发现很多上了一定年纪的大婶都是冲着礼品来的,但是我们仍然仔细耐心的宣传我们中行与保险公司新推出的产品。有很多大婶原来只想领取礼品券而已,但在我们的营销下,都主动表示要去支行里面去详细了解,我们的努力没有白费。如果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没有耐心介绍,我相信顾客会觉得中行对他们不重视,所以我们工作人员代表的就是中行的形象,我们要时时告诉于提醒自己,这样在工作的过程中,责任心就会更强。

2) 团队学习与合作。由于我们十个实习生都是刚刚学习中行的这些新产品,虽然进社区前,已经接受过短暂的培训,但还是不够。所以这就要我们互相学习与合作,如,有的顾客问到一些专业性的问题,我的专业是管理,对于一些专业性强的金融词汇不是很了解,我的伙伴们就会帮我解答。而对于一些数据的问题,我记得很清楚,也很会算,当顾客问到这方面的问题时,我会主动解答。通过团队的相互学习与合作,我们顺利的完成了宣传任务。

在两次的进社区中都是骄阳似火,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都很开心,不仅仅可以面对面与顾客交流,同时也可以从已在中行工作的前辈身上学到很多,从而在很多方面都有方向去改进,去努力了。

4、办理信用卡与网银

截止8月5日,我上交的任务业绩中,有三张信用卡与六张网银,虽然我的成果不好,在我们第二小组中名列最后,甚至在我们十个人中也是排名垫底的,但是我不难过,不失落,因为自己尽力了。但还有一个原因是,自己时间把握的不好,我们都考虑除了在网点营销外,还要联系自己的朋友和老师。我把自己可以联系的老师都联系了,我的运气真的非常不好,也许这是借口,但是我的老师都在外地旅游,一时半会根本不可能赶回来。因此情况,我在大堂实习期间,就很努力的营销信用卡和网银,虽然效果不是很好,但是还是有顾客表示愿意办理,就像我在8月9日接到的电话一样,我的努力还是有效果的,只是时间滞后罢了。我要对自己说,我很棒,我努力去争取了!同时我学到了很多。

1) 建立人脉。在日常的生活中,要建立人脉,在很多不确定的时候,我们极有可能需要他人的帮助。所以在平常的生活交际中要与人真诚交流相处,建立人脉,不要到朋友用时方恨少。

2) 团队鼓励。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都会感到受挫,遇到困难。但是我们互相打气,互相支持,交流经验,一切就不是问题了。

任务提交的时间提前了,我祝贺比我业绩更好的伙伴们,同时也要为自己鼓掌!

5、素质拓展与排球赛

我们非常幸运,赶上了中行的素质拓展。印象最深的是每个人都说“我们行,我们中行”不知不觉,被中行的前辈感染了,自己也全身心的投入到了各类游戏与活动中了,那天的素质拓展,是自己长这么大第一次可以那样放开的玩,放开的呐喊与开心!

不得不要提起那次参加的颁奖典礼,原以为只是普通的会议,后来发现自己错了,到现在我还记得那十位优秀的前辈的事迹与慷慨激昂的话语,还有行长的点评!在会场时,自己记了很多笔记,我决心向他们学习,向更高的高度发起挑战,干一行爱一行,不断学习,不断提高自己!

非常感谢中行与学校给我的这个机会,我强烈的感受到了中行在用心培养我们,我也深深的体会到了中行的文化。对于这次的实习,近一个月的时间快如马奔,在自己的不舍中结束了。很充实,很开心,成长了,我相信自己有了这次中行的实习经历后,比其他的同学有了一个更高的起点,我也会从严要求自己,做一个更优秀的自己!

2022参加银行单位比赛心得体会简短四

尊敬的贵公司领导:

您好!

我很高兴,很幸运,也很荣幸有机会向贵公司提交我的简历。你可以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求职申请,我感到非常兴奋。我毕业于xx学院,将于20xx年7月离开校园,走向社会,开始人生新的旅程。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大学四年期间努力巩固专业基础知识,四年内连续获得光华三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同时利用业余时间广泛涉猎大量书籍,参加各种技能培训,不仅丰富了自己,也培养了自己的各种技能。更重要的是,严谨的学风和正确的学习态度塑造了我朴实稳重的性格。20xx年1月,学校推荐我进入xx银行实习。3月,我通过公开竞争被录用到xx银行。5月,被分配到xx分公司工作。在支行,主要负责支行的日常统计、收息等工作。,协助主客户经理处理信贷业务,并能独立撰写信贷调查报告。工作上,因为性格开朗,能和身边的同事相处融洽,学习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老创业团队的敬业奉献精神,工作努力认真,得到了领导的表扬。20xx年6月,任团支部组织委员。

在业余时间,我喜欢阅读、写作和绘画,我热衷于游泳、钓鱼和其他运动。我在工作中的集中耐力是从钓鱼中培养出来的。

希望贵公司能给我一个展示自己的机会。如果我有幸加入贵公司,我会全身心地投入工作!

等待你的好消息!

此致

敬礼!

求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2022参加银行单位比赛心得体会简短五

尊敬的领导:

您好!

由于一些个人的原因,我决定向您提出辞职申请,申请与××银行解除劳动合同。

经慎重考虑,我非常遗憾地向单位提出辞职。我带着复杂的心情写这封辞职信。由于您对我的能力的信任,使我得以加入____银行,并且获得了许多的机遇和挑战。经过这些年在____银行从事的____工作,使我在____领域学到了很多知识、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离开银行并不是我的所愿,但是由于自身的条件已经达不到到银行的要求了,银行工作十分难得,我不得的放弃这样的机会呢。现实就是这样,能者上,弱者下,我不想被银行解聘,只能够提前看清自己的方向,向银行提出辞职申请。这也是我逼不得已的举动,也是一个体面的离开。

为了紧跟步伐,适应时代的潮流,我拟采取脱产学习的形式攻读研究生学位课程,需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故无法履行与××银行签订的三年期劳动合同。我自20xx年参加工作以来就一直在××银行,经历了从筹备建设到××银行的种种变革,对她有着深厚的感情,我的领导和同事都成为了我的良师益友,从他们身上我学习到了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请相信我绝不是在此说说套话。

××银行给予我的很多,包括极好的办公环境,融洽的上下级关系以及各项福利待遇。在决定离开她的过程中,我很犹豫。要舍弃这些已经拥有、珍贵的东西,去追逐未知,需要很大的决心和勇气,也相当痛苦。但我记得上小学老师就教过“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道理,并一直视此为做人做事原则。托尔斯泰也曾说过:小鸟不会因为第一次飞行遇到雷电就怀疑天空。我相信自己的决定。真心希望××银行能体谅一个年轻人要求上进,实现理想的真诚愿望,同意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我定会将自己负责的工作做细致、全面的交接。

今天我选择离开纯属个人原因(我要到另外一个城市,因为我爱人在那),不是因为承受能力不行,也不是工资待遇问题。希望领导能够体谅我的苦衷。

非常感谢领导给予在××工作的机会以及在这两年里对我的帮助和关怀!由于某些原因,今天我在这里提出辞职申请。

当然我在离开之后还是会回忆起这里,回忆在这里我工作的日子。事情的发展总是超出人的想象,这就是我一直以来感叹世事无法洞晓。在以后的道路上,我想自己一定能够做的更好的,想象自己的实力,我能行,只要我去努力,我就能够做的更好!最后祝愿银行的领导和同事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此致

敬礼!

辞职人:

日期:

2022参加银行单位比赛心得体会简短六

交通银行借贷合同文本格式

(一)借款合同

(适用于国营集体企业固定资产外汇贷款)

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交通银行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于年月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现借贷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借款币种:

1.2借款金额:(大写:)其中备付利息:(大写:)

1.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

2.2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项目投资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

(3)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工贸还汇协议书》或销售渠道已落实的其他证明;

(4)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5)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3.2提款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

│计划提款│金额│

├──────┬──────┬───────┬──────┼─────┤

│年│季│月│││

├──────┼──────┼───────┼──────┼─────┤

││││││

├──────┼──────┼───────┼──────┼─────┤

││││││

├──────┼──────┼───────┼──────┼─────┤

││││││

└──────┴──────┴───────┴──────┴─────┘

3.3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4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5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6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4.1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计收一次,结息日为。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3条款所述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4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对该未提或超计划提款部分,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5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6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还款

5.1还款来源为及其它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日后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

│期序│金额│

├────┬────┬────┬────┬────┼─────────┤

│序数│年│季│月││币种:│

├────┼────┼────┼────┼────┼─────────┤

│第1期││││││

├────┼────┼────┼────┼────┼─────────┤

│第2期││││││

├────┼────┼────┼────┼────┼─────────┤

│第3期││││││

├────┼────┼────┼────┼────┼─────────┤

│第4期││││││

├────┼────┼────┼────┼────┼─────────┤

│第5期││││││

├────┼────┼────┼────┼────┼─────────┤

│第6期││││││

├────┼────┼────┼────┼────┼─────────┤

│第7期││││││

├────┼────┼────┼────┼────┼─────────┤

│第8期││││││

├────┼────┼────┼────┼────┼─────────┤

│第9期││││││

├────┼────┼────┼────┼────┼─────────┤

│第10期││││││

├────┼────┼────┼────┼────┼─────────┤

│第11期││││││

├────┼────┼────┼────┼────┼─────────┤

│第12期││││││

├────┼────┼────┼────┼────┼─────────┤

│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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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期││││││

├────┼────┼────┼────┼────┼─────────┤

│第15期││││││

├────┼────┼────┼────┼────┼─────────┤

│第16期││││││

├────┼────┼────┼────┼────┼─────────┤

│第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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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期││││││

├────┼────┼────┼────┼────┼─────────┤

│第19期││││││

├────┼────┼────┼────┼────┼─────────┤

│第20期││││││

└────┴────┴────┴────┴────┴─────────┘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日前一具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就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担保

6.1本借款由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4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7.1借款方向贷款方陈述并保证:

(1)借款方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事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自向贷款方提出本贷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5)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条款所述第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约定事项

8.1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本外币往来户和/或专户。本合同项下开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8.2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卡片应交贷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借款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个月内未能签订进口合同,贷款方有权撤消本贷款。

8.3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4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置价投保。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8.5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积累和不低于%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方办理。

8.6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它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会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7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2)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的、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和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没有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借贷双方各执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贷款方:交通银行行

(法人公章)(法人公章)

签字人:签字人:

职务:职务: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署

(二)借款合同

(适用于中方股本外汇贷款)

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交通银行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于年月日的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股本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借款币种:

1.2借款金额:(大写:)

1.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对的投资。

第三条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第二条所述投资项目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标、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注册外投资或/和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等;

(3)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4)借款方自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5)投资项目外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3.2提供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

│计划提款│金额│

├──────┬──────┬───────┬──────┼─────┤

│年│季│月│││

├──────┼──────┼───────┼──────┼─────┤

││││││

├──────┼──────┼───────┼──────┼─────┤

││││││

├──────┼──────┼───────┼──────┼─────┤

││││││

└──────┴──────┴───────┴──────┴─────┘

3.3借款方如需调整提款计划,应提前十五天通知贷款方,并经贷款方同意。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

3.4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4.1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计收一次,结算日为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2条款规定的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3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5借款方应于结算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算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6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还款

5.1借款方应以自有资金及其他可还贷资金归还本贷款。本贷款项下投资项目的红利分配应首先用于归还本贷款。

5.2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之日后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

│期序│金额│

├────┬────┬────┬────┬────┼─────────┤

│序数│年│季│月││币种:│

├────┼────┼────┼────┼────┼─────────┤

│第1期││││││

├────┼────┼────┼────┼────┼─────────┤

│第2期││││││

├────┼────┼────┼────┼────┼─────────┤

│第3期││││││

├────┼────┼────┼────┼────┼─────────┤

│第4期││││││

├────┼────┼────┼────┼────┼─────────┤

│第5期││││││

├────┼────┼────┼────┼────┼─────────┤

│第6期││││││

├────┼────┼────┼────┼────┼─────────┤

│第7期││││││

├────┼────┼────┼────┼────┼─────────┤

│第8期││││││

├────┼────┼────┼────┼────┼─────────┤

│第9期││││││

├────┼────┼────┼────┼────┼─────────┤

│第10期││││││

├────┼────┼────┼────┼────┼─────────┤

│第11期││││││

├────┼────┼────┼────┼────┼─────────┤

│第12期││││││

├────┼────┼────┼────┼────┼─────────┤

│第13期││││││

├────┼────┼────┼────┼────┼─────────┤

│第14期││││││

├────┼────┼────┼────┼────┼─────────┤

│第15期││││││

├────┼────┼────┼────┼────┼─────────┤

│第16期││││││

├────┼────┼────┼────┼────┼─────────┤

│第17期││││││

├────┼────┼────┼────┼────┼─────────┤

│第18期││││││

├────┼────┼────┼────┼────┼─────────┤

│第19期││││││

├────┼────┼────┼────┼────┼─────────┤

│第20期││││││

└────┴────┴────┴────┴────┴─────────┘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款日前一个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就本合同中的借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处理,并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担保

6.1本借款由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7.1借款方向贷款方陈述并保证:

(1)借款方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事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自向贷款方提出本借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4)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条款所述的第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笔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约定事项

8.1借款方按合资(作)合同规定缴足资本金后,应及时将出资证明和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副本交贷款方备存。

8.2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检查和监督,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及时完整地提供本企业和投资企业的基建、生产、财务等计划及其执行情况,按季报送有关统计、财务报表和其他资料。

8.3借款方为其他建设项目或投资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会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于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4发生下列事件,借款方应事先征得贷款方同意:

(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2)将本贷款项下投资股权以任何形式转让他人或设定抵押权。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和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没有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府变更者除外。

9.3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的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4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5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6本合同正本份,借贷双方各执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贷款方:交通银行行。

(法人公章)(法人公章)

签字人:签字人:

职务:职务: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署

(三)借款合同

(适用于三资企业固定资产外汇贷款)

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交通银行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年月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借款币种:

1.2借款金额:(大写:),其中备付利息(大写:)

1.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

2.2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借款项目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供合营各方注册资本已按规定缴足的验资报告或出资证明;

(3)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注册外投资或/和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等;

(4)已提交董事会有关借款、财产抵押的有关决议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5)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6)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7)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8)其它:

3.2提款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每次提款额为万的整数倍,但后一笔提款除外。

3.3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分年提款计划提款:

┌────────────────────────────┬─────┐

│计划提款│金额│

├──────┬──────┬───────┬──────┼─────┤

│年│季│月│││

├──────┼──────┼───────┼──────┼─────┤

││││││

├──────┼──────┼───────┼──────┼─────┤

││││││

├──────┼──────┼───────┼──────┼─────┤

││││││

└──────┴──────┴───────┴──────┴─────┘

3.4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5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6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7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4.1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计收一次,结算日为。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承诺费。贷款方有权在提款期内向借款方收取承诺费,承诺费费率为年率;承诺费起算日为,并在日计收。

计费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未提金额和实际未提天数计收承诺费。承诺费由贷款方主动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4.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向贷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凡因签订与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5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6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还款

5.1还款来源为及其他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之日后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

│期序│金额│

├────┬────┬────┬────┬────┼─────────┤

│序数│年│季│月││币种:│

├────┼────┼────┼────┼────┼─────────┤

│第1期││││││

├────┼────┼────┼────┼────┼─────────┤

│第2期││││││

├────┼────┼────┼────┼────┼─────────┤

│第3期││││││

├────┼────┼────┼────┼────┼─────────┤

│第4期││││││

├────┼────┼────┼────┼────┼─────────┤

│第5期││││││

├────┼────┼────┼────┼────┼─────────┤

│第6期││││││

├────┼────┼────┼────┼────┼─────────┤

│第7期││││││

├────┼────┼────┼────┼────┼─────────┤

│第8期││││││

├────┼────┼────┼────┼────┼─────────┤

│第9期││││││

├────┼────┼────┼────┼────┼─────────┤

│第10期││││││

├────┼────┼────┼────┼────┼─────────┤

│第11期││││││

├────┼────┼────┼────┼────┼─────────┤

│第12期││││││

├────┼────┼────┼────┼────┼─────────┤

│第13期││││││

├────┼────┼────┼────┼────┼─────────┤

│第14期││││││

├────┼────┼────┼────┼────┼─────────┤

│第15期││││││

├────┼────┼────┼────┼────┼─────────┤

│第16期││││││

├────┼────┼────┼────┼────┼─────────┤

│第17期││││││

├────┼────┼────┼────┼────┼─────────┤

│第18期││││││

├────┼────┼────┼────┼────┼─────────┤

│第19期││││││

├────┼────┼────┼────┼────┼─────────┤

│第20期││││││

└────┴────┴────┴────┴────┴─────────┘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款日前一个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各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一个月前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对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款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低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担保

6.1本借款由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约,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5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1)借款方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且向贷款方提出本贷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5)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条款所述每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笔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约定事项

8.1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往来户或/和专户。本合同项下开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8.2如贷款方认为某项设备订购应实行公开招标,借款方应遵照办理。

8.3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清单应交贷款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

8.4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价投保。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8.6借款方同意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和不低于%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贷款方办理。

8.7借款方和未能按第5.2条款规定还款,则不能进行红利分配。

8.8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他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能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9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求贷款方的意见:(1)合资(作)合同、企业章程的任何变更;(2)为其他建设项目向境内外举债。

8.10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同意:(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2)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和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又未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借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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