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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技能学习心得体会及收获 煤矿技能提升心得体会(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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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技能学习心得体会及收获 煤矿技能提升心得体会(四篇)
2022-12-30 01:27:37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煤矿技能学习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主要是通报“5.27”辰溪客船沉没沅江河段有关情况,分析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开得非常及时,也十分重要。刚才,梁君常务副县长宣读了泸办〔20xx〕2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泸政办发〔20xx〕42号《关于扎实推进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通知》两个文件;恒林县长分析了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了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我完全赞同,请大家深刻领会,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如何进一步抓好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抓安全生产工作,要警钟长鸣

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生产无终点。5月27日xx县一艘客船在沅江河段沉没引发的沉船事故,虽然通过积极搜救使14人成功获救,但仍直接造成8人失踪、3人死亡,其损失是惨重的,教训是深刻的。沉船事故用血淋淋的事实从侧面说明,安全生产工作务必要牢固树立“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的责任意识,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工作中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来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较好的社会环境,但仍要看到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还不少,面对的形势还十分严峻、任务还十分艰巨,特别是“5.27”xx县客船在沅江沉船事故为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

分析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不足,比如:公安、交通、公路、住建、国土、水利、农机、畜牧、农业、教育、卫生、经信、林业、质监、消防、交警、环保、工商、旅游、电力等36个单位的工作离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相关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强。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认清形势,克服一切侥幸和麻痹心理,避免一切厌战和懈怠情绪,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牢固树立“经常抓、天天抓、时时抓”的思想,真正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有机统一起来,推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一线抓安全生产工作,职能部门要积极履职,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形成抓安全生产工作合力,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二、抓安全生产工作,要突出当前

就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而言,当前最急切、最紧要的一件事情,就是抓好“5.27”xx县沉船事故的搜救工作。5月27日,xx县一只客运船只在沅江河段沉没,我县紧急启动救援预案,按照“五个立即”、“四个全力”推进救援工作,“五个立即”就是:立即赶赴现场,县委、县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指导、组织救援工作;立即组建队伍,迅速成立了救援工作指挥部,按照“任务明确,职责清晰,相互配合,全力施救”的要求,组建了综合协调组、打捞搜救组、医疗救护组、信息资料组、信访维稳组、善后处置组、宣传报道组七个工作组;立即开展救援,制定出台了救援工作方案,迅速在沉船河段大范围开展救援工作;立即上报信息,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及相关领导进行了报告;立即下发文件,及时下发了泸办〔20xx〕2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四个全力”就是:全力施救、全力配合、全力维稳和全力落实。救援工作总体进展顺利,目前已取得重大进展:沉船及两名溺水者的遗体成功打捞上岸,8名受伤人员得到了及时医治,救援工作得到了省州领导的肯定,一致评价我县的救援工作是领导有力、组织严密、行动迅速、效果明显,体现了县委班子的战斗力和工作的执行力。下一步,就是要按照“四个加强”抓好搜救工作,确保沉船事故得到妥善解决。

第一,抓xx县客船在沅江沉船的搜救工作

根据省州领导的指示精神,在“5.27”辰溪客船沉没事故救援工作上,我县与xx县的分工是:搜救工作以xx县为主,xx县配合;善后处置工作以xx县为主,xx县配合;现场警戒、维稳工作以xx县为主,xx县配合。因此,要按照省州领导指示精神,切实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加强搜救工作。“人的生命高于一切”,要把搜寻失踪人员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按照“科学安排、迅速高效、严密搜索、确保安全”的要求,扩大河道搜救范围,在沅江浦市至五强溪电站大坝段水域广泛开展搜救工作。救援工作由泽龙同志任总指挥,刘华同志负责武溪镇,谢辉兵负责白沙镇,李玉生负责浦市镇,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组织一切能够组织的船只实施搜救工作,征调船只26只,组织、动员3个乡镇13个村的群众参与救援工作,参与救援人员达到160多人。要组建巡查队,设立观察站,通过大范围发放《寻人启事》,电视和新闻媒体上发布搜救公告,对提供搜救线索奖励500元、及时打捞奖励1000元等方式加大搜救工作力度,提高搜救工作效率,切实做到“有一丝信息都要跟踪,有一丝希望都要抢抓”,把失踪人员搜救工作抓落实、抓到位。

二要加强维稳工作。这次沉船事故涉及的溺水失踪人员较多,且失踪人员、失事船只、失事船主均属xx县,维稳工作压力很大。由成平同志、立新同志、王辉同志负责抓维稳工作,要加强与xx县的联系与对接,积极主动的协作配合,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及时搞好受伤人员的医治,及时配合搞好死者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配合搞好家属的安抚工作,确保群众思想稳定和情绪稳定,确保沉船事故处置顺利进行。同时,对当前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苗头要高度警惕,科学预判,积极应对,确保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三要加强善后处置的配合工作。按照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善后处置工作由xx县负责,我县做好配合工作,毛家同志要做好善后处置的配合工作;梁君、生平同志分别要做好后勤保障、接待和事故调查的配合工作,梁君同志侧重于物资供应和后勤保障,生平同志侧重于事故调查配合工作。

四要加强宣传工作。按照“客观公正、迅速及时、发布规范”的要求,对“5·27”辰溪客船在沅江沉船事故的一切新闻稿件、信息报送由恒林、鸿雁、生平同志严格审核把关,做到数据准确、情况真实、及时报送。“两办”、宣传、公安、安监、交通、海事等部门要统一信息报送口径,并及时在权威网站、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开、公正的情况通报、新闻信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第二,抓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部署

一是开好一个动员大会。就是要开好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动员大会,参加这次大会的有在家的县级领导干部,副科以上单位一把手及乡镇书记、镇长,会议的规格比较高,规模比较大,会议也开得十分及时,十分重要。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研究当前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安排部署好下阶段工作。县委、县政府对召开这次会议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准备、精心组织,凸显了抓好下阶段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坚强决心。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的部署与要求上来,认真落实好会议精神,不折不扣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效果,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

二是及时下发两个文件。这次会议上,下发了泸办〔20xx〕2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泸政办发〔20xx〕42号《关于扎实推进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通知》两个文件,两个文件对全县安全生产和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了目标任务,制订了工作措施,提出了相关要求,这是做好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文件下发很及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文件,领会文件精神,坚决按照文件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积极落实部门职责,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执法专项整治力度,大力推进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力争全县安全生产环境有根本性好转。

三是坚决抓好工作落实。安委会成员单位、县直部门和各乡镇从明天开始,要集中6月份和7月份为期两个月时间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扎实推进打非治违工作,要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效果。一要领导有力。在集中整治活动中,各单位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深入一线抓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推进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迅速掀起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热潮。在集中整治活动中,各单位一把手要抓上20天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要抓上60天的安全生产工作。二要措施有力。要制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明确集中整治目标任务,硬化集中整治工作措施,捆绑集中整治工作责任,严明集中整治工作纪律,切实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落到实处,抓出效果。三要整治有力。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置,该罚的罚,该停的停,该关的关,严格处置到位,确保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效果。

三、抓安全生产工作,要落实责任

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关键在于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更加优先的位置,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一要认真履行职责。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主动履职而不渎职,主动担责而不推责,切实履行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任务,捆绑责任。单位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部署、督促、检查本部门、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班子成员要尽职尽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会要做好统筹协调,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积极履职,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县安监局要切实履行综合监管职责,抓好安全生产监管,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监管;公安局突出抓好打击非法违规的生产经营行为,停止火工品供应;交通局、海事局突出抓好水上交通、城市交通和所管辖道路运输企业客货运输安全监管;住建局突出抓好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监管;国土局突出抓好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积极查处非法开采、超深越界采矿行为;水利局突出抓好山塘水库安全监管和防汛度汛工作;教育局突出抓好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卫生局突出抓好医疗机构安全管理和疾病防控工作;林业局突出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交警大队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质监局突出抓好特种设备经营、使用安全监管;环保局突出抓好环境安全监管工作;消防大队突出抓好消防安全监管和防范工作,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所监管的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全面监督管理。

二要健全责任机制。加强责任机制建设,健全目标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体系,强化“任务分解,责任捆绑”;强化安全生产责任量化考核,把指标分解落实到部门和企业,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要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的绩效考核评估体系,督促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机制,实现可持续发展、安全发展。

三要严格督导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经常性自查,各部门领导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开展抽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力度,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开展每月开展一次督查活动,要创新督查方式,提高督查质量,及时发放督察通报,表扬先进,批评后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查通报的发放要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核。

四要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各级班子、领导干部和单位负责人政绩、业绩的重要内容,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考核不合格的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要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按照县里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及《湖南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补充规定》等省、州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安全生产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实,造成重大损失或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真正做到有责必究、追责必严。要严格行政问责,加大事故查处力度,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稳定压倒一切,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事关民生,事关稳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我们要按照省、州领导的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全力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努力为县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人民的幸福生活创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推荐煤矿技能学习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各位领导、矿友们:

大家好!我叫赵和良,来自逢春煤矿。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谨记教训,用责任构筑安全墙!

人们常说,生命如花,在阳光雨露的培育下总是那么璀璨、鲜艳。生命是美好的,世界因为有了形形色色的生命的存在,才会丰富多彩;生命是强大了,一个个奇迹的产生,一项项未解之谜被解锁都是源于生命的强大的辉芒;然而,生命又是脆弱的。生命只有一次,如果说生命是一种资源,那么绝对是不可再生的。一旦失去,就不可能从头再来。那么,作为煤矿工作者,我们该如何看待生命的价值呢?在此我提议:珍爱生命,谨记教训,用责任构筑安全墙!

一起起事故看似偶然却是必然。1.10钻机伤人事故,在最不应该发生的地方发生死亡事故。真的只是员工的运气差么?还是天将大祸,是祸躲不过?一场场悲情看似遥远却尽在咫尺。2.16机车顶车伤人事故,在大巷发生机车撞人是我们很难意料到的。一个细节的疏忽竟能够引起这么严重的后果,我们不得不惶恐,不得不反思。一条条规定看似多余却不可替代。

3.30皮带滚筒伤人事故让人在悲痛中不得不警醒:无论是设备检修措施还是设备操作规程上都明文规定:在设备检修期间设备严禁设备运行。然而,这条醒目的规定却被无情的格式化了。我们所认为“没必要”的东西却处处成为了“必要”。一个个事故教训看似简短却警钟长鸣。4.12钢丝绳伤人事故,让我们难过的同时又不胜唏嘘:就在20xx年7月17日,同样是用钢丝绳牵引重物就已经发生过钢丝绳回弹造成重伤的案例了,不到两年的时间历史重演,且愈演愈烈。难道一个沉痛的教训就只能保持两年的警示期么?

天灾,或许我们任何人都无法抗拒,可是,对于人祸,我们唯一能做的只有防范、防范、再防范!前不久和队上一位老师傅谈论我矿从建矿到现在所发生的事故,老师傅竟能够将每起事故都详细的描述出来。当问及为何记忆如此深刻时,老师傅语意深沉的回答道:“我曾经经历过一次,但我很幸运的留了下来”。从老师傅的脸上我没有看出作为“一个幸运者”该有的喜悦。恰恰相反,我只看到了一层永远也抹去不了的忧伤。是的,生命只有一次,没有任何人愿意去经历这种生离死别所带来的刺激,哪怕是有惊无险!

人们常说,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因为这责任扛的是每位矿工的生命,扛的是每个家庭的幸福,扛的是企业的兴旺发达,扛的是国富民强,然而,一起起令人心惊肉跳的事故背后,又有多少人会把这份责任牢记心间,而将它化作遏制事故发生的原动力。事故是一面镜子,教训是明灯。身为煤矿人,难道我们就不能仔细想想,我们不也在铺天盖地安全大检查,可是事故为什么老是频频发生?是隐患未排除?是安全措施不到位?是安全监管走过场?还是出事者本人自身侥幸麻痹?为什么我们每天要在担惊受怕中过活?可悲啊,难道那一起起安全事故就真的不能控制?在这里可能有人会说,你那是杞人忧天,别人出了事故关我什么事,我们现在还安全着呢!可是,朋友请你想想,当有一天灾难落到你头上,你又是什么感想?我想在座的可能您是一位矿工,可能您是一位矿嫂,也可能您是一位煤炭行业的管理者、建设者。我们都应该清楚地知道安全对于一个人生命的意义:如果你藐视它的存在,那么它就藐视你的生命。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在这里,我想说,安全一小步,受用一辈子。我亲爱的矿友们,从现在开始,做一个信仰安全的人。遵章,守纪,杜绝蛮干。你有一个家庭,贤妻慧子,人人称羡。从现在开始,做一个肩负责任的人。谨记,警醒,拒绝冒险,你有一个后盾,安全生产,光荣无限。

推荐煤矿技能学习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甲方(整合主休):贵州____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贵州省__县_____号

注册号:

乙方(原煤矿):__煤矿

地址:贵州省__县____号

采矿许可证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xx〕27号文件、国家安监总局等十四个单位“关于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监【20xx】157号)、国土资源部等十二个单位“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141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xx)1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合法和优化煤炭产业结构、促进煤矿企业健康发展原则,乙方自愿与甲方进行兼并重组,并达成整体转让协议如下:

一、兼并重组和整体转让

由甲方以整体收购的方式对乙方进行兼并重组,将其煤矿纳入甲方的`统一管理中;乙方将矿权整体转让给甲方。

甲方收购乙方煤矿企业资产包括如下:

1.矿业权:采矿权名称贵州__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__县__煤矿,采矿许可证号________,采矿权发证机关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面积是10.4186平方公里,生产规模:9万吨采矿权,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至20xx年9月。保有储量___万吨。

2.集体土地使用权:已经与村民签订了征地协议。

3.收购煤矿现状:煤矿现在处于生产建设后期,因政策因素现在暂时

停建停工。

4.地上建筑物:含已经建设和正在建设的所有建筑物。

5.乙方所有机器设备、设施(包括矿井设备资料,含资源利用方案和矿山环境影响报告等档案资料、备件备品及办公用品)。

6.其它和煤矿有关的所有技术资料,证照等。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条款

1.转让价款:乙方煤矿所有资产作价人民币伍仟万元正(rmb5,000万元正)。

2.付款方式:

3.乙方煤矿为___先生全资拥有,___先生为___集团法人,___同意集团100%收购煤矿,並可以于合同签订后三年内付清转让款。

三、债权债务处理条款

1.乙方企业在本合同签订前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不在本次合同签订的转让资产以内,由乙方自行处理。如发生由此所引起的诉讼和纠纷,由乙方予以处理。

2.乙方招聘的原有所有工作人员在本协议签订后,由乙方自行妥善处理。乙方转让后,煤矿所有工作人员由甲方重新招聘。

3.抵押与担保-双方承诺未以所属矿井名义对外提供任何的抵押和担保。

4.地质灾害-双方所属矿井目前的生产活动没有发生。

5.欠缴税费-双方承诺,所属矿井无任何欠缴税费的情况。如其中一方违反本条规定,所产生的相关责任和损失均由当事方承担。

四、履行条款

1.甲乙双方在约定日期内对乙方企业资产进行资产清点工作。

2.乙方于集团兼并重组主体资格申报核准後,必须配合甲方负责办理证照变更登记的同时,乙方将煤矿(包括相关资料和资产等)移交甲方,由甲方开始进行煤矿建设。

五、保证条款

1.乙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权属无争议、无抵押并无查封,并且乙方

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产权,如发生由此引起的有关所购资产产权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由此所造成的甲方损失;

2.关于乙方资产转让事宜,乙方企业所有合伙人(如果有合伙人)已做出同意转让目标资产的决议。

3.甲方在进行生产地质勘探期间产生的民事纠纷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负责处理。

4.合同签订后至转让款付清期间,甲方组织的各项建设工作不得对乙方矿产资源、地质地貌、地理环境和设备、设施造成破坏,否则乙方有权对破坏程度进行评估,要求甲方承担损失。

六、保密条款

对于在本次资产转让中甲乙双方获取的关于对方一切商业文件、数据和资料等信息,双方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强制性规定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若因乙方原因不能完成上述资产转让的(包括导致甲方不能办理和取得采矿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国家法律规定煤矿生产经营所须具备的相关证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转让款,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投入的所有费用,或者甲、乙双方通过合伙人合伙份额转让的方式进行企业收购,即由乙方合伙人将所占乙方企业合伙份额转让给甲方指定的自然人或法人,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同本合同一致。

3.若因甲方不具备受让条件或因法律规定和政策原因或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不能完成上述资产转让的,已经支付乙方的金额将作为股金投入,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从新制订合作方式。

4.若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准时支付转让价款,每迟延一个工作日,需支付乙方每笔到期应付款项0.2%的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

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甲、乙双方在办理相关证照证件等一系列变更过户登记手续或审批手续时所签订的协议和其他书面文件,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需变更事项,经协商后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名后生效,各执二份。

日期:

甲方:贵州___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___集团__县___煤矿

法定代表人:

推荐煤矿技能学习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20xx年,中国煤炭工业异常迅猛发展,既为国民经济快速增长提供了主导能源保证,又伴随着无尽的安全忧伤!从辽宁阜新“214”特别重大事故惨痛的教训,到黑龙江七台河特别重大煤尘事故敲响的沉闷的安全警钟。这屡屡发生的事故,给我们心灵造成极大的伤害和震颤,无不为我们带来深深的反思,留下不尽的深刻思考。

(1)煤炭企业未能真正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意识树立得并不牢固。上级文件精神及具体规定不能严肃认真落实。国家行业重大安全政策就连煤矿安全第一责任者都不尽清楚,这是对国家法令的藐视和责任的丧失。

(2)安全防范措施得不到进一步落实,其管理、技术、安全层面上的监督、监察不到位,岂不是安全管理工作上的悲哀!

(3)职工整体安全素质得不到有效提升,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本质不具备安全资质,潜在的个中安全危机,又谁能说得清楚。

(4)煤炭行业各级领导真正能把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查处各类重大事故隐患,那么,重大的事故也可能得到有效地遏制。

(5)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搞好矿井安全生产,不一定在每个单位都能凑效,其中管理存在的不足又不能不说与培训工作跟不上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煤矿安全培训是煤炭行业永恒的主题。

“管理装备培训并重”是煤炭行业多年来搞好安全生产的“法宝”,《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对安全培训工作做了明确规定。因此培训工作必须上升到特别高度予以紧迫性加以认识。

(1)煤矿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员、特殊工种人员并没有按“规定”全部进行培训。漏培、假培(替培)、关系培(与培训中心搞好关系参加考试“过关”)等现象时常出现,虽进行了查处,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杜绝。

(2)参加培训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一部分高管及专业人员管理专长均高于培训“标准”水平;而相当一部分人员就是参加90培训学时的培训也很难达到培训效果。

(3)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授课教师几十年一贯制,虽然这些同志具备极其丰富的现场生产技术管理经验,但受工作性质和条件影响,有些“知识更新”没有及时跟上,在授课时难以取得培训实效。特别一提的是,相当一部分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聘请了一批退居二线的老工程技术人员作为“客作教授”,这本无可厚非。但鉴于他们年事已高和身体状况,很难经常性深入事故多发矿井进行现场调研。在授课过程中,只凭“老教案”进行讲解,达不到“针对性、可操作性”目的。近日笔者参加了一个“强化培训班”,有些学员展开教师以往授课的笔记本,就教师所出的考题都“压”得相当“准”。这样的重复培训有何意义!

(4)安全技术培训的目的,是提高培训对象整体素质,为今后更加得心应手地指导其实践工作。因此,安全技术培训机构要站在全国、省、本地区的层面上考虑其培训的重点和疑点,对照区域、培训对象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地组织其教学工作。

(5)安全技术培训的结业考试是培训工作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目前所采取的“教考分离”确实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试题库”所罗列的千篇一律的“八股文”式的考试题,硬梆梆怎能提高整体管理水平,其现实指导意义又在哪里?!

(6)隶属于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炭工业局的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承担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任务。只不过前者所颁发的是《安全资格证书》,后者发给的是《矿长资格证书》。凡属获得“二证”的人员其人数已固定,但从参加几次培训的情况看:培训的教师,考试的基本内容大体没太大的区别。某种意义上讲无可奈何参加重复的培训,旨在争办两种证件,对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又有多大益处。

(7)煤矿安全技术培训,据目前掌握只有泛泛的“教学大纲”,没有较规范化的培训教材,各资质培训机构所采用的“教案”可谓五花八门,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重大法律法规讲解,特别是当前“特别规定”详尽解释,国内xx年特别重大事故案例等都未能很好地纳入教程里面,使培训效果大打折扣。

(1)严峻的安全形势,安全培训工作显得尤其重要。煤矿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别高管人员首先要具备安全资质,并认真负责地加强此方面工作的领导。同时落实专职人员,切实有计划、有标准制定“培训规划”实施并加以严肃落实。国家安全监察机构、行业监管部门,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坚决按照“特别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查处无证上岗者。

(2)《煤矿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安监总煤矿字〔〕135号)第八条“负责制定煤矿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考核标准,评选推荐煤矿安全教育和培训教材,制发相关证件”,对于“安全培训大纲”要结合各省(区)灾害防治等状况明确有所侧重;对于煤矿安全教育和培训教材组织全国“专家组”负责制定和编写。各省(区)及区域性重点培训内容可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训方案,但必须报上级培训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3)鉴于《矿长安全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获取培训内容、培训所需学时、培训方式有相同之处,考虑合“二证”为《矿长安全执业资格证》。为弥补对国家当前乃至今后安全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掌握上的缺陷,可定期与不定期地实施“复训”,同时记录个人培训档案。这也为执业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提供了充足教师队伍(培训机构理性化合并,教师竞争上岗)。

(4)针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整体素质的不尽一致,对培训及复训考核可借鉴安全注册工程师考取办法,在每次培训(复训)前,由国家统一集中封闭考试,合格者可不必参加其脱产培训,从而可将低培训成本;对于未能通过考试者,必须参加统一脱产培训,严格“准入关”。

(5)各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要聘请相当数量不同专业的教师组成“教师库”,“教师库”中的教师必须具备本培训资质等级的教师执业资格证。每次培训除部分专职教师授课外,要从“教师库”中聘请相当人员作为培训教师的主体从事教学任务。从业教师具有执业资格的同时,要适时能力“注册”,定期接受上级培训机关的继续教育。从业教师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煤矿现场进行锻炼,做到“灵活教学”用于“指导实践”。在教学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也可聘请中外知名学者搞一些“专题讲座”,使培训工作更上一个新的水平。

国家安监总局对今后安全工作提出“抓住重点,采取措施,洞察细微,夯实基础”,落实并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正是为提升所有煤炭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及加强对安全形势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因此,总结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是我们当前乃至今后安全培训工作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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