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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偏瘫康复护理心得体会范文 偏瘫患者护理体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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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偏瘫康复护理心得体会范文 偏瘫患者护理体会(5篇)
2022-12-30 07:50:30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老年偏瘫康复护理心得体会范文一

你们好!

金秋送爽,菊韵流芳,岁岁重阳,今又重阳。值此九九重阳节来临之际,五美社区将为大家送上节日慰问礼包,共同庆祝节日的到来。

老年人是社会成员的重要组成部分,老同志的'经验和智慧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忆往昔,你们呕心沥血,任劳任怨,用辛勤工作的汗水谱写了一首首人生的赞歌。看今朝,社区的不断发展更是蕴含着你们的劳动和智慧,凝结着你们的青春汗水。今天你们虽然离开了工作岗位,但仍然为社区的进一步发展建言献策,在你们身上凝聚着中华民族吃苦耐劳的优良品质,永远是我们后辈学习的榜样。

今年五美社区在社区两委的带领下,在社区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党建、计生、民生方面获得了充分的发展,社区新增微信公众平台,及时推送社区工作动态,方便居民了解社区事务。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大厅首次推出民生服务终端机,方便居民查询社保等方面信息,真抓实干地解民忧、利民生、暖民心。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厦门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美丽厦门共同缔造”战略规划理念,促进打造美丽社区,充分考虑到辖区内老人需求,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特向上级申请建设老人幸福院项目。院内将开设休息室、用餐室、各项娱乐设施活动室供老人使用,其中社区空巢老人在院内用餐只需缴交基本的用餐费,其他部分费用由社区补贴。幸福院位于三恒陈氏宗祠包括周边原粮食仓库,预计年前可投入使用。社区后期还将经常性开展适合老年人的各类养生讲座及义诊活动,希望大家积极参与,充分享受社区福祉。

重阳节当天,10月21日(星期三)下午3点,社区将在马巷文化中心(原电影院门口)举办一场精彩的文艺汇演,届时欢迎各位到场观看演出。活动现场,本社区60周岁及以上老人可凭本人身份证及本张慰问信免费验光并领取眼镜一副。

最后,衷心期盼各位老人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社区的建设与发展,共同缔造美丽的五美社区,祝各位家庭幸福,身体健康,在祥和的氛围中安度晚年。

五美社区党支部、居委会、老年人协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五日

对于老年偏瘫康复护理心得体会范文二

为巩固老年友善医院创建成果,使老年友善医院管理各项制度措施执行到位,加强老年友善医院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我院老年医学发展,不断优化老年患者的就医流程,提高老年患者的满意度,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健康及照护需求。根据本院老年友善医院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 、加强组织管理,巩固老年友善医院成果

1、医院主要以李扬帆原则为组长,全面落实老年友善医院具体工作,每年将老年友善医院的管理工作列为全院工作管理重点,巩固成绩,加强督导与考核,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使老年友善医院工作得到可持续性发展。

2、在老年友善医院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促进技术指导小组各司其职,开展老年友善医院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 、加强老年友善医院日常工作的环节管理

1、根据老年友善医院要求改进我院各项工作。以老年患者为中心,改善老年患者的就医流程,提高老年患者的满意度。各科室要加大老年友善医院宣传力度,扩大老年友善医院创建的影响力,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健康及照护需求。

2、加强对全院医护人员有老年友善医院管理和老年医学知识等相关内容的培训,其中包括有与老年人沟通交流技巧方

文库面的培训。 

3、开展门诊和住院病人满意度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服务、环境等进行评估和改善。

4、加强多学科整合管理,按照老年综合评估制度要求,在病房开展老年综合评估工作(mmse 和 adl)(注:智能精神状态检查和日常生活能力评估)。 

5、完善老年患者用药咨询门诊工作,促进临床药学人员对老年患者进行用药评估和用药指导。

1、努力落实我院关于老年友善医院的相关制度。

2、制定老年友善医院培训计划:使老年友善医院管理各项制度措施执行到位,加强老年医院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我院老年医学发展,改善老年患者的就医流程,提高老年患者的满意度,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健康及照护需求。

3、努力加大爱老、敬老、护老的宣传力度,更好的营造全院老年友善的文化氛围,利用宣传栏、宣传标语、医院网站加强老年友善工作的宣教。

对于老年偏瘫康复护理心得体会范文三

老年保健项目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对辖区内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现结合我镇及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年度老年体检的工作计划。

一、 本年度的老人(60岁及以上)及慢性病病人体检时间从5月14日开始,至7月 14日结束。

二、 参加体检的人员统一由镇村居的老人会负责通知,按实际参加体检人数每人提取发放工作补贴7元,其中镇级2元,村(居)5元。

三、 体检时需要注意的事项详见“老年人健康体检告知书”。

四、 体检项目有b超、心电图、生化全套、身高体重、胸围、血压、体格检查、视力及信息采集等共九项。

五、 年龄≥65岁,今年新增一项“老年人中医药健康保健”。

六、 体检地点:灌口镇中心卫生院(除b超安排在门诊楼二楼,其余均在办公楼一、二楼)。

七、 今年全镇18个村居均由灌口镇中心卫生院组织安排车辆免费接送。各村居的接送地点应安排在车辆方便出入的地方。

八、 各村居的体检日期详见“老人健康体检安排表”。

九、 每天体检人数安排50人左右。行动不便的老人应有家属陪同。

十、 准备体检场地、健康教育宣传资料、早餐(牛奶、蛋糕、矿泉水)、礼品(购物袋、腰围尺、保温杯、压缩毛巾等)及医务人员的工作安排(见附表)。

十一、 体检总结及录入将安排专职人员负责。

xx镇中心卫生院

20xx.4.10

对于老年偏瘫康复护理心得体会范文四

为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根据《安溪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卫发〔20-〕6号)文件精神,制定2021年度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计划如下:

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实施方案》(泉卫老龄函〔20-〕303号)文件精神,积极推动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进一步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至20-年末,实现全县5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一)宣传发动,制定方案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识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的重要意义,通过各种媒介和宣传途径,广泛宣传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保障老年人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关心老年人、服务老年人的敬老助老氛围。要认真贯彻落实《安溪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卫发〔20-〕6号)文件精神,将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纳入卫生健康系统重点工作,研究制度本地、本机构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并在规定时限内报送县卫健局。

(二)摸清底子,积极申报

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的适用范围包括综合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同时鼓励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与。各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列入2019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康复治疗室的单位要积极参与创建,认真填写《2021年度泉州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申报表》(附件一)。

(三)指导督促,全面实施

县卫健局成立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督促,围绕“老年友善环境、老年友善文化、老年友善长效管理、老年友善诊疗服务”四个方面十七个小项的内容和标准,全面开展建设工作。要主动加强协调和管理,建立工作考核、督导评价机制并做好专业培训和技术指导,及时组织检查评估,确保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质量和进度,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四)检查验收,健全机制

    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要以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为契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优化老年患者就医流程,改善老年患者就医环境,提高老年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健康及照护需求。县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20-年度泉州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价标准》(附件二),组织对本县医疗机构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评价,确保全县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取得实效,市卫健委将对我县上报的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组织验收。评价标准采取百分制,按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四方面建设内容评分,其中老年友善文化15分、老年友善管理15分、老年友善服务40分、老年友善环境30分。申报医疗机构评价总得分≥80分,可获评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一)加强领导,确保质量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建立督导评价机制并做好专业培训和技术指导,及时组织检查评估,确保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质量和进度,确保完成20-年度工作目标。

(二)提质扩容,全面推进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以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为契机,以老年患者为中心,改善老年患者的就医流程,提高老年患者的满意度。县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推广力度,逐步扩大建设范围,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健康及照护需求。

(三)强化管理,建章立制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价分年度实施,实行动态管理。县卫健局将对已建设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单位进行持续督导,市卫健委将不定期抽查,并根据具体情况动态调整名单。对检查和抽查中发现不符合标准的,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其“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资格。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尽快启动相关工作,按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步骤和要求推进工作,并不断巩固成效,总结经验,推广建设成果,切实发挥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示范效应。

对于老年偏瘫康复护理心得体会范文五

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街道××社区老年人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二条 本团体性质:是由本社区居住的老年人自愿组成的,自主管理、自我服务非盈利性组织,限于本社区活动的基层老年性群众民间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根据“社区老年福利星光计划”开展本社区的老年活动,发展老年事业,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为本社区全体老年人服务。

第四条 本协会的职责是对本社区“星光老年之家” 的日常管理和具体运作及对老年之家的各项设施、设备行使使用和管理的权力。

第五条 本协会受××社区居委会的领导,接受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区老工办的监督。

第六条 本团体的住所:

第七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是:依托社区的“星光老年之家”开展本社区的老年人管理、服务和组织社区内老年人学习国家法律政策、开展老年养生保健、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组织低龄老人成立“老年志愿者队伍”开展社区高龄老人日间照料、入户服务、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等工作。

第八条 凡本社区居住的老年人承认本章程、自愿申请入会的均可以加入本协会。

第七条 加入本协会的程序是填写社区老年协会会员登记表,领取会员证。

第八条 协会会员的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和被选举权;

(二)参加本协会团体活动的权利;

(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四)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五)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

第九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循本协会章程;

(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加本协会活动;

(四)交纳会费。老年优抚对象、社会孤老、残疾老年人、享受“低保”的老年人免交会费。

第十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二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关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组织协会的议事和决策,制定、修改协会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及协会负责人。

第十三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有效,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升效。

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每年召开一次代表会议。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延期换届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当地民政局批准同意。

第十五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六条 理事会的职责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 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 ) ××××××××××××;

( )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本协会的负责人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协会会长由社区居委会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由社区居委会提名或会员代表5人以上联名推荐,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代表通过。

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

1、 会费;

2、 捐赠;

3、 政府资助;

4、 在核准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5、 利息;

6、 其他收入。

第二十二条 本协会的会费和其他收入必须用于社区老年协会的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的资金由社区居委会代管,动用老年协会的资金需经老年协会负责人会议通过,社区居委会批准,资金使用情况每年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并向会员公布一次。

第二十四条 本团体须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及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 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二十七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二十九条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一条 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二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年×月×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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