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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管制规程心得体会 优化管制规程心得体会总结(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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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管制规程心得体会 优化管制规程心得体会总结(七篇)
2022-12-30 09:19:08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优化管制规程心得体会一

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中普遍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督促集宁区各级各部门切实担负起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加强自查自纠工作,着力解决企业反响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社会普遍关注的作风顽疾。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坚决查办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区直各党(工)委、党组,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重点围绕《集宁区纪委监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工作作风、政务服务、执法监管、便利化改革4个方面30个问题,对审批、执法、公共服务、廉政等方面损害或影响营商环境的各类问题开展深入自查自纠。

自查自纠工作每周报送1次,自查台账(后附)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由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街道纪工委工作人员汇总后于每周五下午17:00之前,报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商务科技文化中心a3号楼101室)。 

(一)问题查纠。自查自纠工作从2021年5月开始至10月结束,区直各党(工)委、党组,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围绕所承担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整改落实。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要深入查摆、剖析问题,建立自查自纠问题清单,保证自查问题梳理全面、准确。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原因,健全制度机制,切实做到解决一个问题、规范一项工作、完善一批制度,推动问题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三)监督检查。由区纪委监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负责派驻单位和联系部门的自查自纠日常监督工作;区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不定期对联系部门和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抽查和明察暗访;由5个专项督查组重点对各部门、单位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严查走过场、弄虚作假等问题。

(四)总结提高。区直各党(工)委、党组,各部门、单位对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在11月中旬向区纪委监委上报工作报告,区纪委监委汇总整体情况,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区直各党(工)委、党组,各部、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尽责,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

(二)查摆发现问题,发挥“探头”作用。乡、镇纪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抓紧抓实自查自纠监督工作。对及时主动自查自纠自改的,给予容错纠偏机会,对督查中被动发现的问题要从严从重处理。对自查自纠工作不力、措施不实、该发现的问题未发现、该查处问题不查处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畅通举报渠道,做好线索处置。

描写优化管制规程心得体会二

我公司成立了以分管经理任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供水行业的优化营商工作,对现有服务流程、申报材料进行梳理和优化,本着“能少则少、能省则省、能压则压”原则,对照省级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用水“321服务”节点标准,对现有服务流程、申报材料进行梳理和优化,已减少不必要申报材料环节2项,并在县行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对流程进行公开,截止目前,用水服务流程基本压缩至“321服务”,即:3个工作日(不含道路挖掘行政审批和施工时间),2个环节(用水申请、签订施工协议),1项材料。已减少不必要申报材料环节2项,并在行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对流程进行公开,截止目前用水服务流程基本压缩至“321服务”,即:3个工作日(不含道路挖掘行政审批和施工时间),2个环节(用水申请、签订施工协议),1项材料。

(一)开展线上报装及线上开具发票服务鄂汇办线上办理报装业务已开发完成,报装材料价格已在县行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开,可以正式办理业务,并在微信公众号上开具发票。

(二)出台优化营商新规定明确开展优化营商活动的目的及意义实现“先通水,后缴费”并出台无外线工程及有外线工程施工完成时限的相关规定,从而不断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做好服务。

(三)上门走访企业及小区物业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供水服务质量,****年*月**日至**日,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党组成员、分管局长**、自来水公司总经理**一行先后走访**公司、**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及帝**等17家小区物业,与客户面对面就水质、水压等用水需求及供水服务方面进行交流与讨论。在走访过程中,走访人员详细了解各个小区的供水情况,并记录了居民关于供水水源、水质、水压、服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科奥工业园召开县重点企业座谈会,各企业对我公司长期以来在安全供水、故障维修、供水服务等方面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全面梳理服务中存在的不足,将从以下3个方面解决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结合本职岗位,认真写出《工作职责》及《服务承诺书》,张贴办公室内,以便办事的群众能更好的监督服务人员,加强对服务人员的教育,提高其公仆意识、个人素质和执法水平,杜绝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吃、拿、卡、要”等现象。

二是实行绩效考核,严肃追究责任。根据文件精神,把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建立追责机制,凡是违反优化营商环境各项规定的行为,一律追责问责、严肃处理。

下一步,我公司将全面梳理服务中存在的不足,从根本上解决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良好的互动服务机制,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供水企业谋发展,进一步强化“创新、务实、高效、担当”的工作作风,立足岗位服务供水,全心全意为我县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描写优化管制规程心得体会三

根据《沧州市人大常委会深化三项联动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工作部署,财经工委组建执法检查督导组,于7月份、9月份对青县、东光和市审批局、高新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在7月23日、25日对青县、东光县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基础上,于9月27日对市审批局、高新区相关企业再次组织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重点监督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整改及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工作情况。

(一)制定方案,建立组织。依据“十步工作法”要求,结合财经委工作重点,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三项工作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的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专人、专门、专业、专攻”原则,成立了由两名市人大代表、一名市人大财经委委员,一名市人大聘任专家以及财经工委工作人员参加的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工作组,对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能的决定》进行分工,明确了人大代表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二)前期调研,动员培训。9月上旬,财经工委与市发改委就优化营商环境先后进行两次专项汇报交流,聚焦了开办企业、用电报装、不动产登记、破产企业税务注销等问题,及时反馈给人大代表和专家,做到心中有数,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目的性。在9月26日,邀请市发改委主管人员讲解20xx年“双创双服”活动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关于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有关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财经工委工作人员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有关决定进行了专题培训,同时人大聘请专家对人大代表进行专业帮扶指导,打造了学习专业法律,专攻一个领域,实行专项检查的人大监督队伍。

(三)实地检查,听取汇报。9月27日,执法检查组到市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企业开办、项目审批等窗口和高新区航天园、明珠隔膜、金达塑业等单位开展了实地看和对照查,分别召开涉及行政审批的市审批局、公安局、税务局、自然规划局、供电公司和高新区有关部门及企业两个交流座谈会。10月16日,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等三项工作汇报座谈会,与会人大代表就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依法提问和发表检查意见,人大聘请专家,财经专委委员相继提出意见和建议。

从执法检查情况看,市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的决定》,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的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积极推进“三深化、三提升”活动。按照《省人大常委会三项联动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以及联动监督工作问题清单及典型案例等工作部署要求,启动了政务服务规范建设、推进审批事项“一网通办”、投资项目审批、土地和资金要素保障、中介服务管理、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等方面的问题整改提升工作,积极推进“六最”营商环境建设,行政审批效能得到了提升,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对照《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条第三款有关要求,行政机关应当实行审批标准化,不得擅自增设或者减少审批条件和环节,落实首问负责,首办负责,一次性告知、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领办代办、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做到同一事项同等对待。我市在开办企业审批中,没有实行工商注册、刻章、领取发票等审批条件一次性告知,仍然由市审批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三个部门分别告知,实行串联审批。

(二)对照《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十四条有关要求,供电、供水、供热、供气、通信等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公用企业,应当建立优化环境服务规则,将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法定条件向社会公开,并按照规定向市场主体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普通服务,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格的条件。电力部门高压用电报装时间较长,应加强内部科室之间的沟通和衔接,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提前介入自主施工电力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不断提高电力服务水平。

(三)对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能的决定》第三条第二款有关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运输车辆等办理量大,企业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审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只有三个,明显偏少,不能适应不动产登记涉及环节多办事人员多的状况;自查环节办事群众人员多等待时间长,应按照减环节要求,并入财产登记审批环节,避免二次提交和查询。

(四)对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能的决定》第一条、第二条有关要求,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模式,构建更加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进行有效的审批制度体系,推动政府管理创新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最大限度简化行政审批程序,缩减行政审批时间,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审批职能调整划转工作,20xx年完成审批职能、审批权限、审批人员全部向行政审批局划转。目前,市审批局会同大数据办建设全市一体化在线审批与服务平台和智慧沧州app,虽然市审批局全市140大项258项小项行政审批事项可以有条件网上办理,但是全市一体化在线审批系统存在申请信息不能自动存储问题,仅实现与部分垂管部门系统的对接,推动网上审批仍然存在瓶颈制约;截止目前,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占全部行政审批的74%,市政府确定的第二批22项行政审批事项尚未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

(五)对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能的决定》第七条有关要求,对各类开发园区开展环境影响、土地勘测、水土保持、文物保护等区域评估评审,评估结果开发区内全部共享使用,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企业共享,降低企业成本的规定。在执行检查中发现,高新区区域环境等评估工作还不完善,尚未实现评估结果园区内项目全部共享使用的问题。

(一)切实做好“条例”“决定”贯彻落实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决定》,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改工作要求,确保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地落实,结合沧州实际情况,推广东光县“集中办公、现场办公、并联审批、双向承诺”经验做法,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全面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主动对标先进,持续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积极打造“六最”营商环境。

(二)强化服务意识,加快项目建设。要把服务群众和企业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工作,改变过去重审批轻服务工作模式,进一步增强行政审批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对于涉及多个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要明确牵头部门,细化相关部门责任,建立和完善责权明确行政审批集体决策机制,提供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对接机制,重点项目重点事项代办服务机制,不断提高开办企业、施工许可、不动产登记、获得电力等方面的服务水平,转变政府及相关单位的服务职能,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三)加快“一体化”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审批职能调整划转和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尽快实现应转必转,应进必进。进一步加快全市一体化在线审批与服务平台和智慧app项目建设步伐,完善信息存储功能,加快垂管系统对接工作,尽快实现“一网通办”,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让“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让群众企业切实感觉到“互联网”带来的便捷。优化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探索实施单一窗口、综合受理、部门协调机制,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推行服务窗口公开办事全流程、公开服务承诺、公开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公开办事结果“四公开”制度。各类开发园区开展环境影响、土地勘测、水土保障、文物保护等评估评审工作,评估结果开发区内项目全部共享使用,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四)全面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切实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落地落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持续稳定增长。对减税降费工作实行政策清单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对标对表,逐项盯准制度落实措施,跟踪跟进问效。注重加强财经形势分析,提高收入质量,做好财政收支均衡,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平稳落地,为全面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做出积极贡献。

描写优化管制规程心得体会四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四个着力”要求,全面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一)进一步简政放权。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管理更为方便有效的审批事项,坚持应放尽放原则,依法及时下放。(区编委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二)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各部门要动态调整已公布的权责清单,明确清单内容,并将新增的行政职权及依据、行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内容在清单中列示,进一步明晰各工作部门的职责权限,接受社会监督。(区编委办牵头,区政府法制办配合)

(三)推行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省、市政府出台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没有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收费。严格执行省政府、市政府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所定价格。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落实下放和放开价格管理项目,还权于市场,还权于企业。(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四)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决定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前置中介服务以及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决消除行业垄断,切断利益关联,彻底解决“红顶中介”问题。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充分竞争机制,激发中介服务的发展活力。实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中介服务收费严格规范其收费行为,并在政府网进行公布。(区编委办牵头,区发改局、区政府法制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配合)

(五)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鞍山市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减流程,压时限,构建便民利企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新模式。实现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严格执行《辽宁省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清单以外的,企业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加快铁西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同时成立开发区项目审批服务局,整合开发区内所有审批服务职能,打造“一平台、一章制”的审批新模式。(区发改局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二、加快行政职能转变,优化政府服务水平

(六)健全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全区清权、确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实现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保姆式”代办,从正式签约到开工建设实行全程跟踪服务,代办各种手续。将有关联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七)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提高办税效率、创响服务品牌、服务国家战略、明晰执法责任、规范进户执法、增进纳税信用、拓宽信息查询、实现信息共享、共建电子税务局”9大类23项便民措施。(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牵头)

(八)提高商事服务水平。将公安部门印章刻制备案纳入登记制度。把社会保险登记纳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试点。放宽企业注册登记管理,接收市工商局下放的企业名称初审管理权限,“一照多址”登记备案制度适用范畴扩大至市域范围。全面推广审批事项“双告知”工作机制。(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三、树立契约经济理念,推进诚信政府建设

(九)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区政府办公室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四、严格行政执法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十)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制度性文件不经过评估不出台、不经过评估不备案”的规定。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一)明确行政执法权责。依法明确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细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向社会公布。严禁议事协调机构、非常设机构或者临时机构行使行政执法权,严禁行政执法单位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依法委托以本单位名义执法。减少执法层次,消除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二)规范涉企行政行为。各行政执法部门到企业例行检查要编制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报区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进行的随机检查,以及临时部署的执法检查,检查结束后30日内要向区政府法制办备案检查实施情况。各执法部门要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执法处罚标准,制定自由裁量指导规范。(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三)加强行政执法过程控制。要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严格禁止向行政执法人员下达罚款、收费指标,不得将罚款、收费与行政执法人员或行政执法机构考核、利益挂钩。健全行政执法权力制约机制,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法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离、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分离,行政许可受理、审查(核查)批准与行政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分离制度。(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监督制度,严格履行《辽宁省重大行政执法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强化案卷档案管理和评查,建立企业回访制度,落实处罚案件问责制度,主动接受“两代表一委员”、舆论及社会各方面监督。对投诉反映问题重大、久拖不决的问题和重要案件,受理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查办,限期办结。涉企投诉案件及结案情况要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委、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五、规范招商引资行为,营造良好政商环境

(十五)树立科学招商引资理念。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结合,引资、引技和引智相结合的理念,重点围绕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壮大现代服务业和城区经济开展主题招商、产业链招商,做到精准招商、务实招商、诚信招商,规范项目对接、项目评审、项目谈判、合同签订、项目落实等程序,着力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慎重引进不能提供就业岗位、难以形成税收效益的项目。(区外经局、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六)规范落实招商引资承诺。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地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不得作出不能落实或超出本部门职能范围的政策承诺,同时将承诺的投资条件以规范的法律文书形式体现。实行招商引资政策落实“一把手”责任制,督促落地项目各项政策的及时、全面落实。(区外经局、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七)抓好招商项目落地服务。提高落地项目生产要素保障能力,优先保证铁西经济开发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优先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争取专项资金和提供融资支持。建立政府与重点企业对接沟通机制,指导企业用好、用活各项优惠政策,全面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企业运营成本,解决融资难题。健全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激励机制,建立健全职业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形成支撑企业良性发展的稳定用工环境。压缩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除国家规定或批准外,不得另设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变相增加企业负担。(区外经局、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金融办、国土铁西分局配合)

(十八)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建设一个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着力加强实现创业孵化园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兴办特色众创空间。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开辟创业领域,着力推动下岗职工创业。鼓励企业建立实体型技术创新平台,引导企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孵化器。组建区域性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推动“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促进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战略合作,开展产业链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积极开展科技金融服务创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六、深化司法改革,全面落实公正司法要求

(十九)完善司法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区公共法律服务组织,提供“综合性、窗口化、一站式”服务,将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到城市社区基层。推进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市场化,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做好企业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健全商事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支持企业通过仲裁、调解等便捷方式解决商事纠纷。(区司法局牵头)

(二十)全面落实公正司法要求。依法保障各类投资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公开、公正参与投资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继续深化司法改革,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提高立案效率。进一步规范商事合同纠纷案件审理程序和实体处理环节,显著提高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区人民法院牵头)

七、加强组织保障,强化监督管理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营商环境优化工作,研究解决营商环境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二十二)完善评价考核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列入区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考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评。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全区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驻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公布结果。强化干部综合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其作为选拔任用、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各有关部门要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省直部门、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应以省内先进地区做法为标杆,积极服务铁西地方建设。(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二十三)强化监督问责机制。整合群众监督、网络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力量,建立营商环境问题线索收集、筛选和查处结果反馈机制。以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为依托,设立全区统一的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统一受理各种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分类整理,定期汇总分析,及时转交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对举报问题,采取明查暗访、电子监察、信访核查、常态化检查等方式,对举报问题性质进行初步核实、定性。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人员上报区纪委监察局进行责任追究。区纪委监察局要加大对破坏营商环境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损害投资者利益,影响营商环境的单位和相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实施“一案双查”,并在全区通报。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要鼓励和支持新闻单位宣传先进典型,对行政机关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曝光。(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描写优化管制规程心得体会五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会议主题是“聚焦突出问题薄弱环节不松劲不停步尽快实现干部作风营商环境根本好转”,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巩固拓展我市作风整顿活动成果,聚焦当前干部作风和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持续发力,层层传导压力,锲而不舍推动我市干部作风和营商环境实现持续好转。

下面,我就围绕“这些问题怎么看、面对问题怎么办”,谈谈几点看法,请大家对号入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第一,这些问题怎么看?

一是漠视群众、见怪不怪问题。有的部门和干部漠不关心群众、不站在群众角度思考问题,不倾听群众意见,不理会群众呼声,对群众困难视而不见、麻木不仁,对群众的闹心事、烦心事、合理诉求,敷衍应付。

二是折腾群众、衙门习气问题。有的部门人员摆不正位置,居高临下,把为群众服务当成群众求他办事,摆架子、耍态度,对待群众咨询和办事不积极、不主动,该说明的不说清楚,该办理的不办理。

三是伤害群众、滥用职权问题。有的部门粗暴执法、随意执法,搞内外勾联、亲疏有别那一套,伤害了群众感情,侵害了群众利益。有的为不法经营充当保护伞,甚至直接参与不法经营。

四是政府失责失信、不依法行政问题。有些地区不讲诚信,在招商引资中急功近利、随意许愿,投资落地后责任不履行、承诺不兑现,新官不理旧账,给政府的信誉造成重大影响,酿成了许多“历史遗留”问题,挫伤了投资者的积极性。有的司法部门执法随意性强,使企业和投资者正当权益受到损害,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

五是政策梗阻、弄权勒卡问题。有的部门在执行国家和省市利企政策过程中,打折扣、搞变通,有的谨小慎微,不担当、不负责,不怕企业不满意就怕自己担责任,导致优惠政策停在纸上、扶持资金闲在账上。

六是流程不优、信息壁垒问题。刚才,我们观看了三个关于我市基层工作作风、营商环境的暗访纪实片。片中涉及的xxx个部门、单位作检讨发言,并提出整改措施,希望切实引以为戒,下不为例。

七是能力不足、不在状态问题。有相当一些机关干部业务不精、本领不强、政策研究不透,决策“拍脑门”,甚至基本的业务知识都不掌握,制定方案跑粗,有的文件、方案根本没有可操作性,指导和推动工作拿不出新思路、新措施;有的精神不振、平庸守摊、懈怠涣散,工作不上心,推不动叫不醒。

八是不负责、不担当问题。有的单位和领导干部工作推、躲、拖,该管的事不认真管,该干的工作不主动干,该负的责任不负,该完成的任务不用心完成。工作布置之后,落实与否不过问,结果如何不去管,不严不实不细、简单跑粗,以至于不应发生的失误频频发生。

九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中“四风”问题十种新表现,在我市都不同程度存在。调查研究不够广泛深入,随机抽查、暗访暗查不够,蹲点调研、解剖麻雀很少;听取领导干部汇报较多,听取群众意见少,层层陪同现象仍有发生,走规划好的路线,调研变作秀。

十是工作严重不落实问题。有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不想抓落实、不改抓落实、不真抓紧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到基层往往就落了空;有的唱功好、做功差,表面上雷厉风行、大张旗鼓,内心却不关心工作实效,还的工作还没做咋样,经验却出了一大堆。

第二,面对问题怎么办?

第一,要有强烈的看齐意识。我们经常讲“四个意识”,看齐意识就是首要坚持的,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上来,继续紧盯突出问题,抓住薄弱环节,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营商环境、自身建设不足三个方面进一步聚焦,集中攻坚以下10类问题。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重在实干、贵在坚持。面对复杂严峻的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工作任务,必须把整顿干部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破题开路的关键一招,持续深入抓下去,为我市全面建设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第二,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在去年6月我市开展作风整顿以来,始终把作风建设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的主要任务,作为纠治“四风”新表现的有效举措,从具体事项入手、从具体环节抓起,向不良作风亮剑,有效破解了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作风和环境方面的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也要清醒看到,一些反复查摆的问题仍未整改到位,一些宣称已经整改解决的问题还存在死角,一些措施、办法还存在形式主义,这点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

第三,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要拿出过硬招法,认真抓好整改落实。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全国最高标准,进一步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一是放开,不该政府管的事情就不要管,相关审批等权力就要取消;二是下放,把该放的权力放足放到位;三是把该管的事管好管到位;四是把该提供的服务提供到位。要突出抓好流程再造,比照先进地区找差距、优化流程,真正做到时间最短、要件最少、办事最方便。

第四,要有强烈的补位意识。要重拳进行专项整治,重点开展政府失信违诺、司法环境、不作为乱作为、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垄断行业等五项专项清理整治,让企业和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要补足素质能力短板,针对工作人员服务企业和群众的知识空白、经验盲区、能力弱项,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持续补足能力上短板,尽快适应岗位需要。要落实落靠责任,持续不断地抓、尺度越来越严、惩处越来越重,层层落实责任,决不允许有“过关”思想、“躲绕”现象、“拖沓”问题。

第五,要有强烈的落实意识。要进一步强化监督问责力度,形成奖优罚劣机制,不断释放整顿作风不松劲不停步的强烈信号,树立我市安商重商亲商的良好形象。要明确整改主攻方向和整治重点,全力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要坚持标本兼治,切实把作风整顿聚焦到转变观念、提升服务意识和办事效率上,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要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期盼的地方做起,真正取信于民、执政为民、造福于民。

描写优化管制规程心得体会六

根据上级党委要求,本人深入学习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0〕67号)重要文件精神和市、区党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并结合中埠镇建委办工作实际,着重从专业素质、工作理念、服务质量、体制机制等方面查找问题,力争做到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剖析深、整改措施实,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通过认真分析查找,本人当前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上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没有充分认识到“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吸引力”,没有充分认识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是调查研究不够。对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视还停留在表面,对于考核指标研究不深,满足于学习传达文件精神仅停留在文件传阅上,而没有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存在面上“打滚”的问题。

三是帯头学习作用发挥的不够。作为班子成员,平时对于优化商环境这块内容没有深入系统的学习,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不够,责任压得不实,压力传导不够。 

通过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虽然这些问题的存在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但主要还是主观原因造成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对学习理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摆到重要位置,有时候有应付的思想,有时满足于一知半解,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高,计划性、系统性够强。特别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还有一点差距,没有很好地用理论去指导工作,致使工作推进不够快。

二是大局意识不强。在优化商环境工作部署中没有形成“一盘棋”格局,主要侧重于抓全面工作,对部分具体重点工作抓得不细、抓得不够,只关心自己分管的领域,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主动关心不够, “分工不分家” 、“ 互相支持”工作习惯还没有完全养成。工作中有时仍存在“吹自己的号”的情形,没有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营商环境的各种问题,有时候存在重管理、轻服务。

三是宗旨观念不牢。到驻地单位调研存在走马观花的现象,限于看资料、听汇报、开座谈,没有深入了解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在思想和行动上缺乏“钉钉子"精神,研究解決一些矛盾和问题工作作风不深入,得心应手的工作抓得多一些、实一些,难度大、难见效的工作抓得虚一些、少一些。

营商环境是检验当前经济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是应对当前疫情影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需要。我将进一步认清形势,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担责、人人主动、人人作为的工作格局。加大对营商环境各项指标的研究分析力度,建立完善良性工作机制。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根据任务分工确定的时间节点提前谋划,把各项措施抓准抓实抓细,把营商环境与城建工作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同向发力、统一安排、统筹组织,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筑牢坚实基础。

通过对照检查,本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要求,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细落实。

描写优化管制规程心得体会七

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强化全省营商环境评价结果运用,扎实推进以评促改,推动全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特制定本总体工作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评价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强化改革创新,制定实施针对性整改措施,扎实推进以评促改,大力开展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攻坚,推动营商环境便利化水平进入国内先进行列,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

(一)开展整改行动。印发实施《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整改专项方案》(附后),督促指导各地高标准制定整改方案,聚焦营商环境弱项指标、薄弱环节,认真分析甄别问题原因,对标前沿水平,逐项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及时限,尽快补齐各地突出短板。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单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完成时限:年底前

(二)组织专项培训。围绕提升营商环境评价的重点指标水平,协调评价组及相关领域专家,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分指标专题培训,增强各地各部门解决问题、补齐短板的能力。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单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完成时限: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完成一轮培训。

(三)开展重点领域攻坚。印发实施《省领导分包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方案》(附后),持续深化研究,强化改革创新,完善政策举措,推动尽快出台16个专项方案、打造河南政策升级版。建立完善省领导分包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由分管省领导分包牵头推进,协调解决日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力推进营商环境各领域快速提升。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2020年底前出台政策升级版,2021年底前完成第一阶段任务

(四)强化新闻宣传。实施《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专项方案》   (附后),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强化正面典型示范引领,健全宣传工作机制,深入宣传中央及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进展成效、先进经验,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宣传格局,推动形成“优化营商环境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宣传部、省直有关单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新闻媒体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召开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适时筹备召开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出席的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企业家座谈会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强化关键问题的溯源解决,对下一步要抓好的工作再明确再部署,推动全省党员干部理念再深化、标准再提高、作风再转变,凝聚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

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

完成时限:11月下旬

(一)压实工作责任。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协调省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认真学习中央、省委省政府的有关精神,明确整改方案的具体目标、举措、时限和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实行台账管理,并按时将整改方案报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协调联动。指标牵头单位是各指标优化的统筹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形成部门合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配合部门要积极主动,对涉及职责范围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有效措施,切实堵塞漏洞。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定期对本领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动态跟踪问题整改情况,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已解决的及时销号,将新问题及时纳入整改范围,定期听取市场主体和群众意见建议,研究制定相关整改措施。各指标牵头省直部门要对各自领域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难题进行分析研究,定期向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暨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例会汇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各地、各部门要在年底前将整改情况上报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各工作专班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本地区、本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安排、改革要求、政策措施,宣传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的情况及工作成就、亮点,并及时回应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关切,营造优化营商环境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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