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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考纪诚信考试心得体会简短 严肃考风考纪争做诚信考生(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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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考纪诚信考试心得体会简短 严肃考风考纪争做诚信考生(九篇)
2022-12-30 09:50:29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严肃考纪诚信考试心得体会简短一

在本学期考试即将来临之际为响应学校号召,积极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加强学生对诚信应考的认识,为使同学克服侥幸心理,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实汇报自己的考试成绩,交一份诚信答卷,严肃考试纪律,对同学开展深入思想的教育,努力确保本学期不会出现考试作弊现象,要求同学们进一步的提升自己的思想和自身素质。引导和督促同学,促进学校的校风、学风、考风建设,争做文明的大学生,让每一个同学知道考风考纪的重要性,杜绝考试作弊现象,全面改善学院的校风、考风。机自10151班于20xx年6月21日星期五在一教414组织开展了“考风考纪”主题班会。班会的名字为:“期末考前动员”。

20xx年6月21日星期四

辅导员:陈春燕

机自10151班全体同学、

机电10151班全体同学

1.7月13日我们的湖北实习陈老师强调实习期间的安全和为人处事的相关事项。

2、又是一学期期末了陈老师再三督促同学们,促进学校的校风、学风、考风建设,争做文明的大学生,让每一个同学知道考风考纪的重要性,杜绝考试作弊现象!

3、再三强调在外实习期间一定要注意自身财物的保管和自身安全。

4、强调天气炎热不要私自下河或去水库游泳,一定要珍爱自己的生命。

5、表扬我们班唐发顺、肖光飞两位同学在贵大“机械制图大赛”手工制图环节获得优异成绩。

班委向同学们发出了关于“遵守校纪校规,端正学习态度;严肃考风考纪,确立诚信之本”的倡议。组织学生统一进行学习,从思想和管理两方面规范学生文明考试,端正学生们动机,提高同学们的学习热情,以加强同学们的自觉性,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班风。

最后,有很多同学都对考试舞弊的现象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有的列举了一些舞弊的手法,有的谈到朋友舞弊后受到的各种处分等等,这些事件都发生在同学们的身边,让同学们更加清楚的认识到考试舞弊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最后,陈春燕老师对本次班会进行总结发言,谈到诚信的重要性,号召大家认真备考。考出优异成绩。

推荐严肃考纪诚信考试心得体会简短二

一、背景与动因

从近年来基层组织建设实际看,农村党员队伍管理中“三难”问题比较突出:一是日常管理难。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缺乏有效的考核评价机制,党内政治生活、日常管理没有有力的抓手,农村党员流动性强,部分党员党性观念不强、意识淡薄、作风松散。二是模范作用发挥难。农村党员素质参差不齐,个别党员满足于“无过错”、“一般化”状态,缺乏先锋带头的意识,在发展经济、维护稳定、征地拆迁等工作中没有真正发挥模范作用。三是不合格党员认定处置难。对不履行义务、现实表现较差的党员缺乏认定标准,处置上没有制度遵循,能进不能出现象还比较突出。

二、主要做法

一是实行年度记实制度,规范党员管理。在所有农村党员中,探索推进了年度记实制度,即对党员实行百分制考核,以60分为界,评定“合格”与“不合格”等次,主要采取日常表现记实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日常表现记实主要考核党员受党内纪律处分情况;宗教信仰及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情况;被群众举报或投诉情况;参加党组织生活和党费缴纳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家庭美德、社会公德以及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越级上访等11种情况。民主评议主要考核党员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纪律、工作作风、廉洁自律、道德行为等6个方面。评定范围除年老体弱及违法违纪等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的党员,不参加或暂不参加年度记实外,其他党员均需记实。其中农村流动党员视情况分类实施,确因工作需要长期外出务工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报经村“两委”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不参加。对于打零散工、季节工的党员必须参加记实,错过记实时间的,返乡第一时间要向村委报告。

二是实行县乡村三级核查机制,严格记实质量。建立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包镇街、镇街领导班子成员包村、工作区全程参与、村居记实委员会组织实施的协同推进机制,层层传递压力。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日常表现记实年中和年底各组织一次,主要分为党员自我赋分、村级审核、报镇街审批三个步骤进行,待镇街党(工)委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后予以反馈,并在村进行公示。民主评议一般在每年的春节前进行,由村“两委”成员和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党员述职情况和日常表现进行打分。对党员评定结果,建立了村居、镇街逐级审核制度及县备案制度。在考核结果确定以后,设置7天的公示期,进行集中公示。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建立举报问题县级直查机制。对基层党组织出现的“人情记实”、“虚假记实”或少报漏报、隐匿不报等问题,坚持定期督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采取入村抽查、印发通报等措施,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是实行“2+1”帮教机制,促进党员转化。对扣分严重已达到警戒线的党员,由包村干部进行预警谈话,掌握其思想动态,督促及时转化。对综合评定仍不合格的党员,进行为期一年的教育转化,其组织关系被转到所在镇党员服务中心党支部进行集中管理,实行“2+1”帮教,即明确由2名机关党员和原党支部指派1名支部委员进行帮扶教育,负责对其教育管理。针对不同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的制定整改方案,重点个别谈话、集中学习、定期帮教、奖惩激励、量化考评等具体措施进行帮教提升。期满考核合格后,组织关系转回原党组织。对不合格党员经教育拒不改正、问题性质严重的,一律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按照党章规定予以除名。

三、工作成效

1、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自20xx年开展农村“合格党员”评定以来,先后对217名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到所属镇街党员服务中心进行重点管理,20xx年底对记实仍不合格、拒不改正的5名党员进行除名。有效解决了农村党员管理失之于松、失之于宽的问题,增强了党员的纪律观念、党性意识,党员作风明显转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集聚了正能量。

2、党组织的凝聚力得到进一步加强。过去农村党员会很难召集,组织生活不经常,现如今广大党员的纪律观念明显增强,党员到会率均达到90%以上,使党员积极地向党组织靠拢,改变了过去一些党员“党员不党员、就差几毛钱”的错误认识。特别在村“两委”换届期间,部分镇街按照记实标准,对先期换届的9个支部25名无故不参会、记实扣分超过40分的党员,直接转入镇街党员服务中心进行教育转化,取得了良好震慑作用,使全县未出现一例因党员到会率不足而未完成换届的现象。

3、党员在群众中的口碑得到进一步提升。农村合格党员综合评定,让有作为、愿干事的党员政治上有待遇、社会上受尊重,让不合格党员思想上受教育、行动上得转化,进一步提高了该县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先进性,并结合“我是党员、我带头”等实践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激发了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使党员联系群众更加密切、党群关系更加和谐。从近年来群众满意度调查和涉农信访案件转办情况看,呈现出“一升一降”的良好态势。

四、几点启示

一要注重现实表现,抓平时是关键。一名党员形象的好与坏、先锋作用发挥的强与弱,不能单靠一次测评、一次会议来决定,要打破过去集中考核评价党员的弊端,由注重集中评议考核向注重日常、过程考核转变,通过平时的积累和党员群众的口碑综合评定,让党员的形象树立在平时、作用发挥在平时。

二要注重公平公正,抓规范是基础。评定程序的规范情况直接关系着评定结果的准确程度,既不给表现差的党员有漏子、蒙混过关的机会,也不给平时敢于担当、坚持原则的好党员丢分的可能。要坚持公平公正,考准考实每一名党员的现实表现,让不合格的党员心服口服,也让合格的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要注重工作成效,抓考核是保障。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督导考核是落实工作的有效举措,只有抓住这一核心,才能防止一些村居党组织流于形式、被动应对,才能让广大党员在思想上有个正确认识,不仅要明白在党干什么、怎么干,还要从思想上认识到干好干坏不一样、干与不干不一样。

四要注重整改提升,抓转化是核心。劝退、除名不合格党员不是目的,而是警示震慑作用的重要举措,对不合格党员的教育转化才是党员管理的重中之重,帮教、管理措施跟得上,不合格党员就能在思想上、行动上得到有效转化,身上的正能量得到充分发挥,帮教措施跟不上,不合格党员就可以会产生“破罐子破摔”的心态。

推荐严肃考纪诚信考试心得体会简短三

同志们:

按照中央、省、州的部署,我市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即将全面启动,为做好换届工作,必须严肃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在前不久召开的xx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对地方换届工作的纪律保障,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查处违纪违规用人问题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确保地方党委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健康顺利进行。此前,中央、省、州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市里也制发了《严肃换届纪律提醒卡》,对严肃换届纪律保证风清气正提出了严明纪律、严肃教育、严格监督、严厉查处、严密组织的“五严”要求,具体来说就是“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当前,关键就是要在换届过程中贯彻好、执行好这些制度规定。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严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换届纪律

乡镇党委换届,是我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换届纪律和风气如何,直接影响到换届工作能否顺利进行。遏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树立正确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既是党中央的一贯要求,也是广大干部群众的热切期盼,对于建设高素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对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对于持续优化政治生态,对于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都具有重要意义。一要准确理解把握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有关精神。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认真贯彻落实xx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中组部下发的《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省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风清气正的同志有关问题的通知》,市委组织部转发的《关于在乡镇党委换届中严肃换届纪律保证风清气正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切实做到换届工作纪律宣传教育全覆盖。从现在开始,党工委就要抓好换届纪律的宣传教育,在换届期间,教育还要反复抓,使党员干部清楚地了解不能做什么、做了的后果是什么,始终绷紧纪律这根弦。在换届工作开始前,要将中纪委、中组部《通知》等文件发至每一位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学习,要求自觉遵守。党委换届工作考察组将与领导班子成员和后备干部以及其他重点对象,进行专题谈心谈话,督促他们带头严格执行换届纪律,并切实负起严肃换届纪律的责任;在召开民主推荐大会前,党工委要给每一位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发函,并要求作出严肃换届纪律的承诺;在召开民主推荐大会时,考察组将开展严肃纪律问卷调查,全面了解参会人员对换届纪律的知晓情况;在下发党代会会议通知时,要将中纪委、中组部《通知》函送每一位代表,既要严格遵守又要加强监督,坚决抵制不正之风。三要深入开展严肃换届纪律的警示教育。党工委要认真学习中组部印发的《严肃换届纪律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换届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纪律,不越“雷池”,带头匡正换届风气。

二、严格监督,把换届工作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 在换届选举期间,党工委将成立督查组对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等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和换届纪律的规定,对干部提名推荐、考察、公示和换届选举等重点环节以及政策宣传是否到位、工作措施是否到位、信息沟通是否到位进行监督检查,使整个换届工作臵于有效监督之下。一是在开展民主推荐时,将会对参加推荐人员对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对换届纪律规定的知晓情况,及时发现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二是在干部提名环节,将对换届提名人选的信访举报受理情况进行梳理,审阅有关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起诉书和判决书,核查提名人选是否有涉案情况和行贿买官情况,严把干部提名关,并严格执行干部任用前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制度,切实做到防止干部“带病提名”、“带病提拔”。三是在干部考察环节,发布考察对象公示通知时,我们会将考察对象是否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列为一项举报内容,认真了解考察对象遵守换届纪律情况。

三、严厉查处,狠刹换届中的歪风邪气

在换届期间,纪工委将会同组织部门、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构建电话、信访和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建立健全违反换届纪律问题查核专办制度以及换届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臵机制,严格按照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通知》和市委《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禁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和严肃干部考察工作纪律的若干暂行规定》的要求,严肃查处换届选举中的违纪行为。凡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凡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凡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凡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凡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凡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决不让铤而走险者侥幸得逞,决不让触犯法纪者逃脱惩处,决不让正派老实人吃亏。

四、严密组织,切实加强对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领导

在换届中能否做到纪律严明、风清气正,关键是加强组织领导。党工委已专门成立了换届工作领导组,加强对换届严肃纪律的领导,要把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贯穿到制定换届工作方案、考虑换届人事安排、组织换届选举之中,做到与换届工作一同谋划、一并部署,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态度要足够坚决,谋划要足够细致,措施力度要足够大,要在贯彻执行换届纪律上创先进,在遵守换届纪律上争优秀。

同志们,换届风起好坏,直接关系换届的成败,关系选人用人公信度。我们要把保证环节清风正气作为提高选人用人的一场硬仗来打,确保向党委、向人民群众交出一份合格答卷。

推荐严肃考纪诚信考试心得体会简短四

为进一步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保障选举各环节的公正有序,保障村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严肃村“两委”换届纪律,推动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换届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严明换届纪律,强化宣传教育

1.明确换届纪律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针对村“两委”换届中容易出现的突出问题,特制定村“两委”换届选举“十个严禁”、 换届选举贿选“八个界定”、候选人提名 “十个不选”(附件1、2、3)。各乡镇要把严肃换届纪律贯穿到制定换届工作方案、组织换届选举全过程,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2.加强换届纪律宣传。各乡镇及各村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标语、公开栏等方式对“十个严禁”等纪律要求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参与换届选举人员人人知晓。注意总结在严肃村“两委”换届纪律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及时上报。

3.发放换届工作“明白卡”。向参与换届的所有人员发放明白卡,印制本村“两委”换届时间安排、工作流程、纪律要求以及市、乡两级举报电话与受理人员姓名。分两次发放,第一次在村“两委”换届工作部署后,驻村指导员向全体选民发放,并进行讲解;第二次在村“两委”换届选举发放选票前,工作人员现场向与会选民发放,重申换届程序和纪律。

4.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各村党组织在提名候选人2天前,以严肃换届纪律、争做遵纪守法模范为主题,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力争村全体党员参加。

5.开展专题谈话活动。在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确定后,各乡镇党委同参与竞选人员进行集体谈话,强调政策规定,严明纪律要求,教育引导合法有序参与竞争。

6.开展“换届承诺”活动。参选人员就公平合法有序竞争、严守换届纪律作出承诺,驻村指导员就履行职责、依法操作、不干扰选举作出承诺。承诺向全体村民公开,接受监督。

7.进行换届准备工作检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派出检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严明换届纪律、开展换届纪律教育宣传情况进行检查。凡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不能正式启动换届工作:对换届政策和纪律知晓率不高;参选人员公开承诺不真实;没有进行集体谈话的;换届工作指导员没有到位的;因选情复杂而不能确保换届选举有序进行的。

二、畅通举报渠道,做到受理及时

1.明确举报受理人员。各乡镇要落实受理举报的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办理程序,做到层层有人抓、级级有人管,就地受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将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及村“两委”换届时间安排等报市委组织部。

2.设立举报电话。各乡镇设立村“两委”换届举报电话,从村“两委”换届工作开始到结束,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并公开受理渠道、受理方式、受理内容。

3.建立举报信息日报告制度。各乡镇每天对受理的举报信息进行统计汇总,随时上报市委组织部。

4.抽查举报办理情况。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在村“两委”换届期间,对群众举报受理和办理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三、严查举报问题,做到取信于民

1.建立分级办理制度。要注意发现和解决苗头性问题,各乡镇要及时受理和查处农牧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不了的,按照管理权限及时逐级报告请示,重大案件随时上报。涉及问题性质严重、内容具体的,市委组织部将协调相关部门单位直接调查。

2.提前介入解决难点问题。对村情复杂、竞争激烈,可能出现拉票贿选或各种势力影响干扰换届选举的重点村、难点村,各乡镇党委要提前介入,派出得力干部组成工作组驻村指导。

3.实行限时办结。坚持有访必接、应查必查,凡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要迅速查处,15日内办结。逾期5天,进行口头批评;逾期10天,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须主动到市委组织部说明情况;逾期15天,在全市通报批评。

4.做好反馈和解释工作。对发生举报的村,市派各督导组和驻村指导员要靠上去,做实做细思想工作,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一线。对署实名举报,在调查期间要直接与举报人沟通,告知受理情况,调查结束后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对匿名举报,调查要以适当方式公开进行,调查结果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向本届村“两委”班子成员、新一届候选人或

全体选民反馈。

5.加大处理和问责力度。对违反换届纪律的,一律从严查处;对经查属实的,一律进行通报;对查处不力的,一律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因没有及时受理、查处而引发重复举报、越级上访的,或调查不认真、处理不到位、逾期未办结的,以及对查处情况该通报未通报的,要追究乡镇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典型案件,市委组织部随时进行通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6.落实工作责任。严肃村“两委”换届纪律,各乡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市委组织部将适时通报一次受理各乡镇举报情况。对工作指导不力和对违纪违法行为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监督检查,做到全程跟进

1.实行换届纪律要求全过程记实签字制度。各乡镇要成立换届纪律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监督和查办在村“两委”换届中违纪案件。对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各个环节的纪律要求,实行全过程记实签字,确保换届选举法规、纪律、步骤严格执行不变通。

2.加强换届风气巡视监督。各乡镇要及时对村“两委”换届工作进行巡视监督,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把检查、了解各地换届风气情况作为一项重点内容。

3.注意舆情引导。各乡镇要确定专人负责舆情监控,及时了解村“两委”换届特别是换届风气舆情,正面引导舆论。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舆情,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公布调查结果。

推荐严肃考纪诚信考试心得体会简短五

同志们:

9月15日县委在新县城 会议室召开了全县县乡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县四大班子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候选人、党政办公室主任、各局局长,会上县委、纪委书记卢达昌同志就全县换届纪律问题作了重要讲话,根据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我就全镇换届纪律要求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树立正确的思想导向

换届风气问题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换届风气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换届的成败,关系到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的高低,关系到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的形象,关系到我们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直接影响到换届工作能否顺利推进,影响到能否选出符合党和人民要求的领导班子,影响到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规划目标的全面实现。针对换届期间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干扰换届秩序等容易发生的问题,中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明确提出了“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并多次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县委对换届纪律高度重视,转发了中纪委、中组部的文件,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对“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进行了培训和学习。具体讲,就是要严密组织、严明纪律、严肃教育、严格监督、严厉查处、严明考核。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在座的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带头讲政治、讲规矩、讲纪律、讲原则,决不信谣、私自泄露工作秘密、搞拉票贿选;要一身正气,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委的部署上来,深刻领会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遵守换届纪律,绝不允许有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发生。

二、强化措施,加强换届监督检查

一是要切实加强对换届纪律的宣传教育。教育是预防的基础,只有教育好才能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敏性和政治鉴别力,真正使广大干部严守换届纪律的底线,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要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各村(社区)党支部、镇级各部门要组党员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和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规,特别是要将换届纪律的要求教育到每一位党代表、人大代表,做到耳熟能详,铭记在心,把换届纪律教育覆盖到与换届工相关的所有人员,确保换届纪律要求的知晓率达到100%。换届期间,干部群众最关心的是人选的怎么样、换届风气怎么样,所以,要加大对换届纪律的宣传力度,通过墙报、板报和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等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使广大干部群众知晓换届纪律的具体内容,了解我们严肃换届纪律的坚决态度。

二是要切实加强对换届纪律的专项督查。换届期间,镇纪委将在党委的领导下,对执行换届工作政策法规和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要切实加强对换届纪律的检查考核。镇纪委将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重要职责,严肃执纪,为换届顺利进行提供纪律保证,并把换届风气考核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各村(社区)党支部对严肃换届纪律工作要高度重视,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纪牵头抓,各部门紧密配合、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将换届纪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支部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维护换届纪律的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坚持亲自抓、带头抓、全程抓,对出现的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严厉查处,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换届期间,镇纪委将对违反换届纪律案件实行查核专门办制度,确保对举报的问题处理到位、追究到人。凡涉及换届问题的举报,镇纪委将坚决从快从严查处,做到对违反换届纪律举报的查核达到100%,真正在“五个一律”上动真格。坚持实名举报必查,内容具体必查、线索清楚的匿名举报必查,上级督办件必查等“三个必查”,真正让换届纪律成为“高压线”。让别有用心者心存畏惧、浑水摸鱼者闻而却步、投机钻营者无以遁形、违规违纪者付出代价。

同志们,换届纪律是“高压线”,而且是十万伏的高压线。大家一定要强化换届纪律意识,坚决防止拉票贿选,要确保组织提名的候选人选进领导班子,因为组织提名的候选人是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层层筛选出来的。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干部,不论是谁,也不论职位高低,我们坚决依纪依规严肃查处,确保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

推荐严肃考纪诚信考试心得体会简短六

风考纪,不仅是提高人民教育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 保证,而且也是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保证。考风好,事业兴;考风不好,不光有损教师教育的形象,有损教师形象,甚至还会影响事业发展。因此,抓考风考纪,是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我认真学习考风考纪方案,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一、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学生行为。学生是教学的主体,加强考风考纪教育,抓好学生的思想认识。教育方面要找到正确的切入点,教育学生明白诚信是一种品行,更是一种责任;号召同学们诚信考试,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考试违纪为耻,每班每位学生都积极加入其中,通过集中的学习,使学生深刻认识到触犯校规校纪的严重性。

二、加大管理力度,规范学生行为。严肃考风考纪最主要的就是加大对违纪行为处理的执行力,当场违纪,当场处理,当场公示,以避免因人情阻碍增加的后期处理难度。教育学生考试只是一时的测验,诚信是一生的承诺;考试。学生平时基础打好了,考试违纪的现象自然也会减少。

三、加强监考人员的公平、公正、公开性,做到一个标准、一视同仁。因为同一科考试有的考场监考人员紧,有的考场松,显失公平,这也使得松的考场学习好的学生骂监考老师无能、管理严格的考场学习相对后进的学生骂监考教师过分。 四、辅导员明确立场,积极引导学生思想导向。教育学生考风考绩在城建学院主流是好的,将学生的思想向积极的方面加以引导,同时关键在于抓住优秀典型和极特殊后进典型,在行动上奖优罚劣。培养锻炼学生的好坏认知能力,知道何谓好,何谓坏,知道好的肯定会受到表扬,差了也一定会受到批评,使学生们的心理平衡,端正学生的荣辱观。

五、考题内容和形式多样化。出题老师最好采用多解式和开放式的考题,让学生在考试中更注重对概念和知识的理解,结合思考,创新解答考题。例如:尽量少考某某事件发生的年代时间、人物、地点等死板固化性考题,而是多考核借某某事件为例所引发的思考和对现实的意义等开放性、创新性的考题,理工科类试题也同理。同时,借鉴近几年英语四、六级考试中题目、答案排序多样化的方式,有效避免了前后左右考生相互抄袭的弊病,在考生心理和思想上先期杜绝了抄袭幻想。

六、口头教育与书面教育相结合,在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班团会教育的同时,责成每位学生签订考试不违纪诚信承诺书,以避免考风考纪教育留下死角。

七、对曾经考试违纪并受到处分但情节较轻的学生,不抛弃、也不放弃。但应将此类学生列为重点学生,并建立重点学生名册,在接纳违纪学生,帮助已违纪学生继续完成学业的前提下,实施动态管理。定期与学生谈话将谈话记录装订成册,详细记录谈话的时间、地点、谈话的内容,便于向学生家长反馈这些学生的在校综合情况。

好的考风才会有好的学风。对待考试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敷衍,不能抱着一点侥幸的心理应付考试。要实实在在的去复习,一点一滴的积累。勤奋刻苦、知难而进。勤奋是一切有成就者成功的诀窍之一。只有刻苦用功,勤奋不懈,独立思考,不做懒汉,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 在复习备考中困难与挫折是常有的。 在困难与挫折面前不灰心、不丧志,在困难面前要知难而进,勇于探索。营造勤奋好学、求实创新的学习风气。保持一种优良的学风,一种不断向上追求的精神,克服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的倾向,厚积学科知识的底蕴,把个人发展与社会需要结合起来,拼搏进取。

通过考风考纪学习,我端正了学习态度,必将加倍努力,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良好的考风,自觉遵守考纪,必将在高考中取得好成绩。

推荐严肃考纪诚信考试心得体会简短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肃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对于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快查快结、严肃处理。

第三条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凡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必须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四条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地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地予以处理。

第五条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第六条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处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第七条本规定适用于自治区范围内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第二章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及纪律处分

第八条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或者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或者反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的集会、游行、示威、罢课、罢工、罢市等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组织、利用宗教活动或者宗教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妨碍党和国家法律法规、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的贯彻实施,或者组织、参与民族分裂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宗教极端活动,煽动宗教狂热和骚乱闹事,破坏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条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妨碍党和国家法律法规、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的贯彻实施,或者制造宗族矛盾、破坏正常社会秩序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条组织、领导旨在反对党的领导、敌视政府或者危害国家安全的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组织、领导非法宗教组织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一条拒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或者故意作出与之相违背的决策决定和工作安排,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者,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暴力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等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落实组织的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行动迟缓、执行不力或者有其它不正确履行职责行为,给国家和集体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在处置民族分裂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宗教极端活动或者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擅离职守或者临危退缩、临阵脱逃,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二条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改革开放、反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或者公开发表涉及鼓吹和支持民族分裂主义、暴力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内容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改革开放或者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以及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公开发表歪曲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和宗教演变史,破坏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情节较轻的,绐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三条编造、散播谣言、虚假信息或者其他对社会有害信息,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破坏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明知有编造、散播谣言、虚假信息或者其他对社会有害信息的行为,不制止、不报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十四条为民族分裂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宗教极端活动,或者为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以及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所或者其他支持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窝藏、包庇、纵容、支持民族分裂分子、暴力恐怖分子、宗教极端分子,或者为民族分裂分子、暴力恐怖分子、宗教极端分子通风报信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涉及民族分裂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宗教极端活动的案件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者干扰办案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五条对民族分裂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宗教极端活动或者对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以及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发现后不制止、不报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父母、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参与民族分裂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宗教极端活动,或者对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以及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知情不报、瞒报、谎报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六条 从国(境)外携带反动印刷品、音像制品和电子读物等入境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七条 收听、收看涉及民族分裂主义、暴力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和损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以及社会稳定内容的音频视频(包括国境外宗教广播电视节目)、通讯传媒、音像制品及印刷品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八条 非法出版、印刷、复制、制作、发行、销售宗教类出版物和音像制品(包括引进国境外宣传宗教的影视作品),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九条 利用计算机网络、通讯传媒、移动存储介质、音像制品及印刷品等,传播、散布民族分裂主义、暴力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条 组织、参与或者许可编印、译制、传播非法宗教宣传品的;组织、参与或者许可带有损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内容的演艺娱乐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一条 信仰宗教,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屡教不改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二条 参加零散朝觐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父母、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参加零散朝觐不制止、不报告,或者为零散朝觐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或者为持假护照、冒用他人护照朝觐提供方便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三条 组织、参与非法教(学)经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煽动、包庇、纵容、支持非法教(学)经活动,或者引诱、强迫、唆使、纵容、包庇、支持父母、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参加非法教(学)经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四条 教育工作者中的党员和学生党员组织或者参加宗教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未经批准在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开设宗教课程、传播宗教思想,或者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发展教徒,或者设立宗教场所、举行宗教活动,或者穿戴宗教服饰、佩戴宗教标志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上述活动或者有上述行为,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二十五条 引诱、强迫、唆使、包庇、纵容、支持他人特别是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或者穿戴宗教服饰、佩戴宗教标志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六条 擅自批准新建、改建、扩建、重建(包括异址重建)、装修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弄虚作假骗取批准修建宗教活动场所,或者擅自批准将其他建筑变相用于宗教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七条 违反规定任免宗教教职人员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二十八条 参加国(境)外情报组织或者向国(境)外机构、组织、人员非法提供情报,或者故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违法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言论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九条 在涉外活动中,其行为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条 擅自与国(境)外宗教组织联系,资助与国(境)外宗教组织交往的活动,或者擅自接受国(境)外宗教组织和个人用于宗教事务的捐赠,或者在对外经济、文化等合作、交流活动中接受附加宗教条件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一条 有其他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二条 党组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改组或者解散。

第三十三条 对有本规定所列违纪行为,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

第三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由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0年2月20日印发的《自治区纪委关于对共产党员、党组织在反分裂斗争中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同时废止。

推荐严肃考纪诚信考试心得体会简短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第五巡视组的整改要求,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区委要求,现将xx局领导班子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情况自查如下。

(一)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

xx局党组始终把严守党的纪律作为思想和行动的基本准则,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方针政策,严格按照区委的各项要求和部署,扎实推进工作。一年来,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并要求全局党员干部,抓住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这一契机,始终坚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始终保持同群众的血肉联系、鱼水深情,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维护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二)民主生活会落实情况

根据区委相关要求,我局精心准备,主要从抓实学习教育、抓实征求意见、抓实对照检查、抓实谈心交心等方面着手,为民主生活会打好基础。一是会前准备充分。坚持在会前把意见谈深谈透。各位班子成员严格遵循“四个必谈”、“六个谈透”等要求,与班子成员、一般同志、服务对象相互之间开展谈心谈话30人次,征集意见建议24条,向对方提出意见建议20条。二是对照检查细致。班子先后召开2次班子会议对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会诊、归纳提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先后修改了7次,班子成员普遍修改5稿以上。三是批评与自我批评真刀真枪。每名班子成员都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聚焦“四风”,动真碰硬、敢于交锋,批评和自我批评戳到了“麻骨”,民主生活会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效果。四是整改落实迅速。按照区委相关要求,针对班子查找出的“四风”方面的问题,班子成员自觉对号认领,列出清单、建立台帐,逐项分析研究,明确责任人,制定任务书、时间表,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对局领导班子和基层反映出的“四风”问题,拉单子、建台账、定时限,采取“倒计时”督促、跟踪问效抓整改。截至目前,承诺整改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组织生活会落实情况

严格按照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做到每季度召开一次,并要求班子成员积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自觉做到:一是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党支部活动,遵守有关规定,积极发表意见,如实汇报思想,为其他党员作出表率。二是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必须事先向党小组请假并说明原因,并且需将自己的发言文字材料上交党小组,小组成员对其进行评议。三是必须严格执行支部大会通过的决议,努力完成党支部和党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党员领导干部一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支部予以提醒,两次无故不参加的予以告诫;连续三个月不参加的,支部召开专门会议进行批评教育;连续六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无论担任何种领导职务,都要按党章规定进行处理,并予以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纳入年度述职。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实情况

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评议,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程序开展。个人自评在学习讨论基础上,党员按照党员标准,认真对照检查,主要检查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遵守党章党纪等方面的情况,对自查和评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增强党员党性意识。

(五)党组会议召开情况

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主要究决定本局工作计划和总结。研究决定本局的经费开支和内务建设。研究决定本局工作人员的考核定等、奖惩、调配。局党组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和通过决议。凡应交局党组会议研究的问题,个人和少数人不得自行决定。

(六)“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

坚持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课每两个月至少安排一次,今年共召开党员大会4次,上党课6次,注重“三会一课”质量,突出政治教育、突出党性锻炼、突出问题导向,做到主题鲜明、形式多样、氛围庄重,同时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情况,带头上党课。

(七)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

我局能够按照标准进行足额收缴,党员每月1日(党费收缴日)自觉及时缴纳党费,同时定期向上级交纳党费。

通过自查,局党内政治生活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新形势要求和机关党组织期盼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轻质量。批评与自我批评浮于表面,自我剖析谈工作情况多,谈思想认识少。

二是轻制度。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形成比较规范的制度,

三是轻监督。党内政治生活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刚性的党内政治生活不能得到很好落实,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从基础工作入手,强化基本保障,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一)强化教育,提高认识。严格严肃机关党内政治生活首先必须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为契机,组织局党员干部进一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侧》和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相关规定,提高党员党性觉悟,增强党性修养,达到统一思想,明确方向的目的。

(二)完善机制,确保规范。建立健全制度,对原有的制度进行完善,同时探索建立新的制度,完善考评监督,切实运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

(三)加大创新,增强实效。通过创新方式方法,改变普通党员参与意识不强现状,变党员教育单一为多样,把单一学习与主题研讨、典型事迹演讲、观看专题片等多样性融为一体,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党务知识普及,拓宽党内政治生活的时间和空间。

推荐严肃考纪诚信考试心得体会简短九

第一,强化责任追究,推进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论述摘编》《自治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切实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巩固自治区本级落实主体责任成果,靠实地州市、县市区和国有企业、大专院校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以及发现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也追究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实名公开通报制度。

第二,依纪依规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第一位的监督。认真学习宣传、坚决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权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加强对年轻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党的纪律和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特别是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态度坚决。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第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锲而不舍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精神问题的执纪监督,加大查处和通报力度。加强对厉行节约、干部住房、办公用房、公车改革、会议培训、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楼堂馆所建设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对培训中心、私人会所、疗养院治理力度,继续整治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收费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问题。重点整治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利用婚丧喜庆敛财、党员干部涉赌涉毒以及“懒散庸拖”等问题,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

第四,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严肃查处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工程项目、惠民资金、专项资金、选人用人和国有资产等领域以权谋私、收受贿赂、腐化堕落的案件;抓紧核查中央第六巡视组和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乡村党员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管涉及到哪个部门哪个人、不管官职有多大,都要一查到底。从严惩治行贿行为。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敢批评、敢纠正。认真落实办案责任制,确保依规依纪安全文明办案。

第五,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全面推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制定地州市、大专院校、自治区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各地方、部门单位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在班子中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加强派驻监督,逐步实现对自治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深入推进“大派驻”“归口派驻”工作。健全完善巡视工作制度体系,围绕“四个着力”,聚焦突出问题,提高巡视频次、扩大范围,加强巡视成果运用,对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一件,坚决查处一件,及时公布整改和查处情况,自觉接受监督,持续保持巡视震慑力。

第六,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开展第17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加强警示教育。拓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范围。发挥媒体和网站作用,强化舆论引导。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加强制度建设。深入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督促落实好“权力清单”制度。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监管制度。

第七,深化“四转”,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巩固发展转观念、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成果。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组织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情况“回头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善学习、讲法治、比团结、抓落实、重效果”要求,坚持学思践悟,磨砺党性心性,带头守纪律讲规矩。持续开展“能力建设”专项活动。完善自我监督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会号召,全区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凝心聚力、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务求实效,深入推进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开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新局面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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