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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好自己情绪心得体会和感想 如何管理自己的情绪心得(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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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好自己情绪心得体会和感想 如何管理自己的情绪心得(3篇)
2022-12-30 14:35:22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管理好自己情绪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一、目标管理责任制的主要内容

(一)、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

1、要把保护校园稳定,维护师生安全作为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党政一把手为普法依法治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担任学校普法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担任普法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配合抓,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层层落实《普法依法治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使之延伸到各科室、班级、班主任、科任教师、职工、学生,同时要做到任务量化,职责明确,定期考核,奖惩兑现。

(二)、以创建法制安全文明校园为载体,强化基层基础建设

1、要把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工作的基本任务,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和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的教育和管理,开展多种形式、生动活泼的教育活动,完善学校内部安全防范机制,加强校园内外及周边治安秩序的专项整治,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2、强化防范措施和控制能力。落实管理制度,做好超前预测和预防工作,建立校内申诉制度。重大节日、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任何突法治安问题,不发生群众性集体上访,集体越级上访和影响较大的闹事事件。

3、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学生学法、用法,依法办事。努力完成"四五"普法任务。同时创办系统法制教育学校,培养骨干队伍。

4、上好法制课,按照教学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的要求,坚持法制教育和基础教育相结合,积极开展创建"法制校园"活动。

5、加强与当地综治委的联系,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治理工作,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开展法制教育。深入开展告别四厅、创建四无校活动,切实保证师生有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三)强化责任,实行目标管理

1、校长是普法依法治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做好学校的治安防范和保卫工作,实行依法治校,以德治校,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2、要有计划地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课经常上,每周不少于课时,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建立长期的青少年道德法制教育基地,学校聘请(或重新聘任)法制副校长,校外法制辅导员,增强其教育效果。

3、做好帮教工作,对违法犯罪的学生做到底数清,情况清,建立与政法、有关部门、社会、家庭"四位一体"的帮教体系,不得歧视和推向社会。

4、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教育教学法规,认真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维护人民教师的崇高形象。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

5、积极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坚持教书育人。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定,不向学生乱收费,乱办班,乱发复习资料。

6、组织学生校外活动必须有详细的活动计划,落实安全措施,上报学校得到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理班级的偶发或突发事件应与班主任教师保持联系,必要时还需要及时向学校汇报。

二、签订、考核、评比、奖惩办法

(一)此责任书由学校普法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与学校所有教职工签订,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责任书各项工作、考核坚持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的办法。

(三)年终考核合格的进行表彰奖励;不合格的提出警告,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一票否决,书面向有关单位(部门)通报。

珲春市第七小学普法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

类别:制度,措施,要求

推荐管理好自己情绪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夯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xx‟3号)和市国资委《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实施办法》(国资党发„20xx‟6号)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单位共产党员(含预备期党员)。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二章 党员交纳党费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按季度或年度发放的津贴补贴,与发放当月工资收入一并作为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在当月交纳党费。

第五条 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在《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相应栏目注明交纳数额和交纳时间,经流入地党组织加盖公章有效。

第二节 交纳比例

第六条 党员党费按以下标准分段计算并交纳:

(一)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二)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三)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四) 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

第七条 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八条 其它规定:

(一)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参照第六条规定交纳党费。

(二) 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包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人员补贴)或养老金总额(包括基本养老金、企业年金和统筹外养老金)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分段计算。

(三) 流入到国有企业且转移了正式党组织关系的农民工党员,以每月固定收入作为计算基数,参照第六条规定交纳党费。

(四) 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五)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六) 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报送集团党委,再通过市国资委党委转交市

委组织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三节 交纳时间

第九条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条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一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三章 党组织上缴党费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二条 党费实行逐级上缴。子公司党委或集团直属子公司党总支,按下管一级原则,对各所属的党支部党费进行收缴。子公司党委、集团直属党总支、集团直属党支部向集团党委缴纳党费;集团党委向市国资委党委缴纳党费。

第十三条 各级党组织按如下标准上缴党费:

(一)党支部每年按照全体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0%上缴上级党总支或党委并附党员交纳清单;

(二)党总支每年按照全体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0%上缴上级党委并附支部交纳清单。

(三)子公司党委每年按照全体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0%上缴集团党委;

(四)集团党委按照市国资委党委规定比例上缴党费。

第二节 汇缴时间

第十四条 子公司党委每年12月15日前,向集团党委上缴当年党费;集团直属党总支、集团直属党支部,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15日前,向集团党委分别上缴上半年和下半年党费。上缴党费要在规定期限内汇入xx集团党委党费专用帐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交纳党费的党组织、缴费期间、金额,不得少缴或拖延。各交纳党组织凭汇款回单到集团人力资源部开具党费交款收据。

第四章 党费的使用和管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五条 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二节 使用范围

第十六条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是:

(一)培训党员;

(二)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四)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五)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第十七条 有关党费使用的其它规定

(一) 集团党委留存党费的使用向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二) 申请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 党组织日常工作经费,从企业管理费中列支部分必须得到保证,原则上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纳入企业全年财务预算,在财务单列,由党委掌握使用。大型活动、专项工作要单独划拨经费。

第三节 管理规范

第十八条 留存党费的党组织,应建立完善的党费管理制度明确使用范围,严格审批权限和程序。对数额较大党费的使用和下拨,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十九条 党费由各级党组织指定专门人员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子公司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内设的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组织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党费会计核算制度另行颁布。

第二十条 党费应当以党委的名义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第二十一条 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第五章 日常管理及违规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子公司党委应当每年向集团党委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基层党组织通报。党总支、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第二十三条 各子公司党组织每年要检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集团党委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是: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中共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印发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号)停止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授权集团人力资源部解释

推荐管理好自己情绪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为使我班学生有一个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本着责任到人的原则初一(1)班制定了一份班级个人平时表现奖惩制度,以保证班级工作顺利进行。具体细则(以原始积分零分为准,优则加分,劣则减分)如下:

1、课上交头接耳,小声说话,接教师话茬、起哄,无理取闹,顶撞任课教师,发生师生冲突等行为的,或被逐出教室的,扣2分;

2、外出不请假的,每次扣1分。

3、迟到早退同学,每次扣1分。

4、上课不认真听讲,睡觉、照镜子、吃东西、传纸条、交头接耳、嬉笑打闹、擅自换座位、离座且不服从管理的、玩打火机等扣2分;

5、自习课(午间休息、晚自习、早自习)纪律,负责人连续提醒个人两次不听者,扣1分,并在班级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酌情加倍扣分。

6、 每旷课一节扣5分,请假需有班主任签字。否则当旷课计算;

7、不按时完成作业的,每次扣1分;

8.损坏班级、学校公物、践踏草坪,每次扣1分;

9.班干部带头违反班级纪律,双倍扣分。

1.寝室卫生不合格的,扣除值日人员各1分,寝室长扣除1分。

2.教室卫生每天扫3次,倒垃圾2次。卫生区每天打扫3次,未扫干净或者少一次的组上每个成员各扣1分。并罚扫一周。

3.教室或卫生区值日生一次不到位者,班级通报批评,两次不到位者,积分扣2分。并罚扫地1个星期。

4.教室或卫生区卫生在值周老师检查时被扣分的,责任到组上的全部人,相关责任人相应扣分2分。

5.带零食进教室或在班级外的其它场所乱扔垃圾,破坏环境卫生的,每次扣1分;

6. 不按时打扫卫生的,值日迟到。每次扣1分;

7. 座位底下有垃圾,能查出责任人,则扣责任人1分,查不出则扣座位人1分。

1.做早操、课间操要做到快、静、齐,散漫不及时排好队的,扣积分1分。

2.教寝室纪律卫生凡是受到值周老师批评的,口头警告,并立即改正(如果扣分,有责任人主动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罚,找不到相关责任人,全部人接受处罚)。

3.晚就寝时抓到讲话的,查寝不在的,扣1分,并处以相应的处罚。

1、骂人、说脏话、粗话,或叫侮辱性绰号的,引起同学反感的,每次扣1分;并罚打自己嘴巴50次。

2、不服从安排,无故不参加体育活动的,扣1分;

3、敲诈勒索、打架、抽烟、偷窃他人物品的扣10分。

4、进入网吧、游戏机室等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的场所每次扣5分。

5、考试作弊,扣5分

6、寝室、教室物品损坏由个人承担,没有人承认由寝室全体成员承担。

7、课上不能随意借还物品,影响老师上课,否则扣2分。

8、携带不该带的物品(手机、小灵通、不健康书籍、录象带等)到校的,扣2分

9、上课铃响后还没有就座号的,下课时,未主动让老师先走而自己先出教室者,扣2分。

10、穿人字拖鞋进教室者,两操期间穿拖鞋者,扣2分

1、 连续一周无迟到早退、缺勤积分加2分。

2 、连续一月无拖欠作业,无课堂违纪现象积分加10分。

3、考试总分进入班级前10名或成绩较上次级排名前进10名以上的加5分。

4、知错能改,表现较前周有较大改善者加5分

5、受到学校通报表扬者,加5分。

6、文体比赛,个人代表班级参加,依照参加态度、为班级争得荣誉状况和个人取得成绩加5分。

7.被教师表扬者,每次加2分(负责人记录)

8.协调班级同学间矛盾者,每次加2分。

9.拾金不昧者加2分。

10.纪律被学校评优秀,或者班集体加分了,全班同学可各加2分,纪律委员加3分。

说明:扣分情况每周由班委会组织统计,并公布于班级公示栏内。对于扣分情况较严重的制定以下惩罚措施。

1、由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写出深刻检讨(不少于300字,说清对这件事的原因,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样做好不好,对这事的反省,对今后的打算)

2、罚抄班级管理制度10遍。

1、由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并在班会中作深刻检讨!(不少于500字,说清对这件事的原因,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样做好不好,对这事的反省,对今后的打算)

2、请家长到校,与班主任商讨教育方法!

3、罚抄班级管理制度20遍。

1、由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并在班会中作深刻检讨!(不少于800字,说清对这件事的原因,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样做好不好,对这事的反省,对今后的打算)

2、请家长到校,接学生回家反省2-5天,反省清楚再由家长送来学校方能上课!严重的再交由学校政教处接处理!

学期末,根据各同学的累积总分,评定三好学生,优秀班干,操行文明学生,学习积极进步奖等荣誉称号并记入学生档案。此记录将作为班主任学期末对班级同学打分、成绩单评语的重要参考依据。此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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