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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研制现场核查心得体会和方法 药品研制现场核查要点(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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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研制现场核查心得体会和方法 药品研制现场核查要点(九篇)
2022-12-30 16:01:22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主题药品研制现场核查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 销 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确保药品网上交易的顺利进行,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须根据乙方在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所提供的药品信息,以网上采购的形式采购以下药品(见附表),甲方通过药品网上交易系统向乙方发送订单通知,乙方据此供货;双方确认后的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乙方对甲方通过平台发出的订单通知,自甲方发出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必须确认。

第二条 乙方须按购销合同采购药品一览表向甲方供应药品(见附表)。

第三条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

第四条 乙方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包装、质量及价格须与入围品种的挂网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药检报告书,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 供货期限

乙方应自确认甲方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交货,最长不超过两个工作日;急救药品乙方应在4小时内送到。

第六条 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

(一)供货价格:按平台所公布的采购价格执行,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按平台更新后的价格执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药品。

(二)货款结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药品之日起最迟不得超过60日进行货款结算。

第七条 药品验收及异议

甲方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的药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的,后果自负。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通过平台以外途径购买替代挂网入围药品,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或违约付款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以上两种情形,乙方有权向当地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确认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后拒绝供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以上两种情形,甲方有权向当地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第十条 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合同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省级以上药监部门证明,双方可以解除就该药品订立的合同,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2019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和《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仍然无法确定的,经双方共同协商,可根据以上两个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内发生的有关网上交易的各项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理方代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主题药品研制现场核查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甲方:

乙方:

为构建诚信、公正的药品购销新秩序,维护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成果,提高基本药物配送率,满足临床用药需求,根据《合同法》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 甲方责任

(一)甲方保证通过河南省医院招标采购网从乙方采购双方协商约定的药品采购目录内的全部药品,非经乙方同意,不得从其他公司采购。

(二)甲方根据用药情况,每月采购计划一般不超过两次,同一品种一般不得超过三个品规。甲方应充分考虑临床应急需要,备足应急药品。

(三)甲方提供建立药品周转库的场所及工作人员,乙方分担基础设施及必备的办公用品费用,每公司五千元(5000元),甲方保证在资金到位后按照药品监管部门要求建立药品周转库。

(四)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数量,规格,金额和时限范围内,对乙方配送的合格中标产品,不得以非正当理由拒收或退货。

(五)甲方自收到药品发票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结算药款。

(六)甲方对乙方配送药品数量、规格、金额、及时性有考评的权利。

二、 乙方责任

(一)乙方保证按照在《河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挂网目录》下双方协商约定的药品采购目录及本合同涉及的内容,向甲方提供合格的中标药品。

(二)乙方需向甲方药品周转库提供相应的库存药品,以满足药品周转为原则,使甲方能够及时领取到所需药品,库存药品所有权归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不得提出库存药品的付款要求。合同终止时库存药品撤回。

(三)乙方应具有满足提供甲方双方协商约定的药品采购目录内全部药品的能力,保证及时足量供应,因市场供应或药品生产企业原因,无法配送的品种,要提前一月通知甲方,停止网上采购,双方协商解决。同一品种不同产地或规格调换的双方签订《x公司与卫生院基本药物配送调换备忘》(附件1)已协商约定的药品终止配送的双方签订《xx公司与卫生院基本药物配送终止备忘》(附件2)新增加药品配送的双方签订《xx公司与基本药物配送新增备忘》(附件3)

(四)乙方供货的时间和数量以甲方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或紧急情况用药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48小时。

(五)乙方全权负责中标药品的质量问题,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所需的药品资质文件。由于药品质量出现的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合同履行保证金贰万元(20xx0元)甲方在乙方合同履行期满30个工作日内依合同约定退还给乙方(不记利息)

三、 其他

(一)甲乙双方共同建立基本药品配送协调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5),共同监督甲乙双方责任履行情况,协调处理双方药品配送及付款中存在的问题。

(二)药品周转库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甲方应保证药库的安全、设施及设备符合药品监管部门要求,乙方应保证药品库存量满足甲方临床需求,定期查看库存药品效期,及时更新,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出现。对于滞销药品超过两个月的品种由配送公司调配收回。

(三)乙方根据当月药品配送金额的比例分担每月四千元(4000元)的运行管理费用,甲方负责医院及村卫生室的药品采购工作。

(四)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前告知甲方且未签定备忘协议,药品配送不到位(含配送数量、质量、时效),每品种、每次罚款一百元(100元),另罚当次配送不及时药品金额的10%.罚款从乙方所交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扣完后将自动解除合同关系(见附件6)配送情况最差的公司,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关系。

(五)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因素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按有关政策执行。

(六)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至。

四、 违约处理

(一)甲乙双方的违约行为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后附6个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主题药品研制现场核查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了拓展市场,共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省市(地)产品的独家经销商。

一、经销

品种: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

包装:_______________

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

零售价:_______________元/盒;

批发价:_______________元/盒

开票价:_______________元/盒(现款现货)

二、代理定额乙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内购销甲方产品总额为__________元,其中购销进度大致安排如下: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数量:

数量: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_____

乙方首批量根据城市大小而定,最低量件以上,期限为三个月,三个月后确实做过努力推广,没有打开市场的,甲方有权收回市场,产品在包装没有破损的前提下,甲方保证退货。零风险经营。

三、供货及结算方式

1.乙方首次进货为件(每件盒)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将首批货款付给甲方。甲方收款3日内保证及时发货(中铁快运)以后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将下月要货计划报给甲方,以便安排保证市场供应。

2.甲方按代理底价出具增值税发票及其他必要单据,若乙方另有需要,高于代理底价开票的高出部分的税金由乙方承担。

3.甲方负责按乙方合同指定的到站承担一次性运费及保险费,到站后的短途转运费用和因乙方造成的退货费用由乙方负责。

4.甲方保证将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付乙方,如发生破损,乙方应在收货后及时向甲方提出异议,商讨后取得一致意见。

四、优惠政策和支持办法

1.为鼓励和支持经销商扩大产品销售,甲方按照不同经销商的购销总额给予经销商相应优惠和支持,如下表所示:

编号年回款总额(__________元)返利(%)优惠支持(__________元)

1≥2904xx02≥≥952.51xx4≥75280005≥451.535006≥251xx年终返点(每年元月结算)具体返利、支持的形式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次年销售回款总量按%递增,如达不到,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独家经销资格;

五、市场保证金及管理

1.经甲乙双方共同约定认可,乙方须在合同签定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交纳万元的代理保证金,逾期本合同自动失效。

2.市场保证金主要用于协议区域代理权的确认和市场规范运作的保障。

3.如乙方有窜货行为,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代理保证金”,并取消其代理资格。

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完成代理合同且无违规行为,甲方全额退还乙方的“代理保证金”,不计利息。

5、乙方在代理期间,如发现有向所代理产品区域以外的区域窜货(以箱号为准),甲方有权做相应的处罚或没收乙方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取消其独家代理资格,并可按进货价格的8折给乙方退货。

药品经销协议可由北京市公证处进行公证或由北京知名律师事务所进行合同见证,市场保证金可由公证处或律师事务所独立保管,降低合作风险。

六、双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和相应的质检报告。

2、甲方应向乙方通报当地经销商的分布情况,不得向乙方以外单位提供等同或高于协议乙方的让利和支持,不得向乙方经销地区以内单位或个人直接供应产品,若直供则销售额划归协议乙方的经销业绩。

3、乙方根据市场实情,在全国统一零售价的原则下,积极维护甲方价格体系政策,不得乱价而影响全盘市场;

4、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完成合同指标的情况下,享有优先续约权;

5、乙方不得以低于甲方开票价格进行批发或零售,一旦违背,甲方有权取消其相应资格及其优惠承诺,并有权进一步追究责任。

6、乙方须定期按甲方要求提供有关产品的市场情况的信息反馈资料,并及时回笼货款。否则,甲方将延迟放行下批产品。乙方需要向甲方提供销售终端明细表(为防止经销商窜货,所以经销商每月应向甲方提供产品去向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返点)

七、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承担另一方因违约带来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八、免责条款因产品质量引起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经确认非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种损失,甲方概不退货且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若因产品质量造成乙方退货,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包装完好无损。

九、其他本合同属双方商业机密,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向第三方泄露本协合同内容;乙方代理期间,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自在任何大众媒体上做广告宣传,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负全部责任。情节严重者,甲方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十、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确定后签定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须在合同签定日期起7日内向甲方交纳全额市场保证金,以取得所在地区独家代理权,合同自首批进货后生效。

3.双方如有争议,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达成一致。如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单位章)乙方:_______________(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字)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地区经理/业务代表__________(签字)业务经理__________(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主题药品研制现场核查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编号: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为一方和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以下药品和伴随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网上投标报价;

(2)药品需求一览表;

(3)合同条款;

(4)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将获得以下药品在招标周期内的供货资格,并委托_________为配送单位。

4.投标人在此保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药品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5.合同所涉及的药品名称为:

┌───┬───┬───┬──┬──┬──┬──┬──┬───┬───┐

│品目号│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单位│生产│认证│中标价│采购量│

│││││││厂家│情况│(元)││

├───┼───┼───┼──┼──┼──┼──┼──┼───┼───┤

│││││││││││

├───┼───┼───┼──┼──┼──┼──┼──┼───┼───┤

│││││││││││

└───┴───┴───┴──┴──┴──┴──┴──┴───┴───┘

6.招标人在此保证,将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_________日后,向投标人支付货款。

招标人(盖章):_________投标人(盖章):_________

招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主题药品研制现场核查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第一百二十八条药品注册检验,包括样品检验和药品标准复核。

样品检验,是指药品检验所按照申请人申报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定的药品标准对样品进行的检验。

药品标准复核,是指药品检验所对申报的药品标准中检验方法的可行性、科学性、设定的项目和指标能否控制药品质量等进行的实验室检验和审核工作。

第一百二十九条药品注册检验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检验所承担。进口药品的注册检验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组织实施。

第一百三十条下列药品的注册检验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药品检验所承担:

(一)本办法第四十五条(一)、(二)规定的药品;

(二)生物制品、放射性药品;

(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药品。

第一百三十一条获准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药品,药品检验所应当优先安排样品检验和药品标准复核。

第一百三十二条从事药品注册检验的药品检验所,应当按照药品检验所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计量认证的要求,配备与药品注册检验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和设备,符合药品注册检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要求。

第一百三十三条申请人应当提供药品注册检验所需要的有关资料、报送样品或者配合抽取检验用样品、提供检验用标准物质。报送或者抽取的样品量应当为检验用量的3倍;生物制品的注册检验还应当提供相应批次的制造检定记录。

第一百三十四条药品检验所进行新药标准复核时,除进行样品检验外,还应当根据药物的研究数据、国内外同类产品的药品标准和国家有关要求,对药物的药品标准、检验项目等提出复核意见。

第一百三十五条要求申请人重新制订药品标准的,申请人不得委托提出原复核意见的药品检验所进行该项药品标准的研究工作;该药品检验所不得接受此项委托。

主题药品研制现场核查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今年以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国全省纠风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充分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开展城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县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安全稳定,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充分履行政府“抓手”职能,发挥部门间“桥梁”作用,积极介入,主动作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形成全县上下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运行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格局。扎实有效落实各项措施,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目标管理综合评价各项准备工作,把放心食品工程作为全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及时调整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组成人员,印发了《关于开展面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五一”期间食品安全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201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明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位。为有力推进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上半年,组织召开协调委会议4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协调委办公室工作会议,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部署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进一步净化我县食品市场,积极组织开展了元 旦、春节、两会、“五一”节、端午节、中高考等重点时段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开展了对生产加工、流通环节,无证生产、经营食品、春季农业产品的专项执法活动,并积极开展对农村食品市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儿童食品、夏令食品等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工作。经过整治有力地规范了市场,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上半年,县食安委对全县九镇一乡开展了两次食品安全大督查,全县粮油、糕点、餐饮用具、饮用水、肉制品主要品种监测指标良好,无一起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开展了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状况调研工作,全县规范生产的只有三家米皮加工和一家豆制品加工索证单位。上半年全县共出动食品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检查各类业户800家次,确保了食品市场安全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切实加强了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了乡镇食品安全组织机构,明确专门的分管领导抓,镇食安办落实专人具体抓,同时,充分发挥各乡镇已有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作用,对人员变动的及时予以了调整充实。全县九镇一乡把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监管纳入镇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农村宴席监管采取了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对本区域内自办宴席情况收集、登记、备案和报告制度

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办公室及时收集各成员单位报送的材料、信息,认真整理上报食品信息,上半年共编发了《食品安全简报》30期,按要求及时上报食品安全事故月报、公共卫生事件月报、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季报等材料。县食安委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期间组织了县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和药监局、县经贸局、科协等食品安全成员部门开展了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产品质量法》、《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流通管理办法》、《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宣传咨询活动,共印发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发放宣传资料13种共2000余份,

开展宣传咨询活动2次,接受宣传咨询达1500余人次,努力形成领导重视、部门联动、群众参与、工作协调、措施落实的食品安全工作氛围。

按照2月24日召开的“全国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精神要求,我局进一步加强了药品流通领域的集中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进货来源不明、把关不严、销售流弊的行为。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加强宣传教育,督促整改规范。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始终把检查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有无供货企业合法资质文件存档;是否严格执行购进检查验收制度并建立购进验收记录;是否严格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规定和药品贮藏要求管理和贮藏养护到位;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处方药凭医生处方销售和建立销售记录等作为整治工作的重点,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超方式及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药品行为。截至目前,已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对现场发现未凭医生处方销售处方药情节较严重的2家企业和对出租、转让《药品经营许可证》的2家企业进行了处罚。通过集中整治,大大规范了药品流通秩序。

我局以打假治劣为核心,以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开展了对全县各乡镇,特别是对村卫生室和村级药品经营企业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生物制品、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是否有经营假劣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力量查处城乡结合部和乡村药店、村卫生室销售使用假劣药品的行为。通过专项治理工作,大大规范了农村药品市场,村卫生室人员和村级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的守法、规范经营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村级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得到有效保障。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25人次,执法车辆56台次,检查涉药单位276家次,立案查处涉嫌假药案件6起和非法销售人工终止妊娠药品案件一起。

自收到《关于暂停销售使用媒体曝光的13个铬超标产品的紧急通知》后,我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清查,充分发挥新建立的乡镇药品监督协管机制作用,解决了由于县局执法人员少,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点多面广,难以在短期内清查彻底的难题,确保了工作得以迅速有效的开展,保证全县药品质量安全。主要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通过电话、qq群等方式迅速通知全县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自查,要求各单位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等9个厂家生产的所有胶囊制剂进行核查,下架封存,并填写清单报县局。二是派出执法人员对县城区和中心乡镇的所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清理登记,下架就地封存。三是通知各乡镇药品监督协管员对辖区内的药品经营企业、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进行检查,并及时报送工作情况。此次核查“问题胶囊”工作,共出动56车次,检查人次168人次,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98户次,医疗机构134家次,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检查覆盖率达100%。清查出涉案产品125批次,数量73709粒,与文件通报的批号相同的不合格产品1批次,数量240粒。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市局下发的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两节”“两会”期间药品安全检查、查处假药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开展严厉打击药品制假售假行为、查处标示为大连富康乳胶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和农村市场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开展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监督检查、开展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开展对青海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生产的23个批次不合格药品等10项专项、单项检查工作,认真作了工作总结并向市食药监局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对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制发了《关于新、老系统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2年药械安全性监测工作的通知》。3月2日,组织全县医疗机构负责人(分管院长)、不良反应监测报送人员、临床科室及药剂科主任进行为期半天的培训。药械监督股及时跟踪各监测平台不良反应的报送数量和质量,加强调度,每月向分管领导报告一次,每季度向各医疗机构行文通报一次。截止目前,全县已上报不良反应136例,完成任务数的100%。按照市局文件要求,我县新增不良反应基层用户监测平台(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纳入医保的药品零售企业)20户。

今年以来,我局加大了对药品经营企业兼营保健食品的监管力度,在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日常检查的同时,对药品经营企业经营的保健食品进行重点,主要从产品的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能够提供产品的合法资质证明材料进行检查。我局还积极探索对化妆品经营企业的监管方法和手段,对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排查摸底,建立企业档案,对其经营的品种实行登记备案。目前,我县共对6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和13家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了备案登记。按照市局文件要求查处和公布的假劣保健食品信息,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以螺旋藻为原料的保健食品以及“上海益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4家虚假标示上海企业生产的保健食品、清查“白里透红美白日霜”等18种不符合规定化妆品进行了专项检查。共动车辆13辆次,检查人员39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89家次,检查发现有1家药品经营企业经营有标示养生堂生物科技(上海)国际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维生素e胶囊,数量3瓶;3家药品经营企业经营有汤臣倍健牌螺旋藻片,共计9瓶。已经对查获的产品进行下架封存,目前正在调查处理。

为进一步推进药品监管工作,完善我县药品监督体系建设,整合和利用好现有卫生资源,我局借鉴卫生监督协管机制,制定了《药品监督协管工作实施方案》,在各乡镇卫生院建立起以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和药剂科主任为主导,卫生监督协管员为基础的药品监督协管机制,明确各乡镇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药剂科主任、卫生监督协管员为药品监督协管员,负责对本镇所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进行检查。我局还制定了《药品监督协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药品监督协管员的工作职责和内容,并组织各乡镇卫生院迅速、有效开展工作。药品监督协管机制的建立,有效解决了由于县局执法人员少,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点多面广,难以监管到位的现实矛盾,比如在此次对“问题胶囊”药品的核查工作中起到了特殊的作用。我局将进一步完善这一机制,充分发挥其监督协管职能。

为提高我县药品使用单位药品质量管理水平,深化农村医疗机构“一体化建设”,保证全县人民用药安全有效。针对医疗机构药品购进、储存和使用不规范,药房药品摆放零乱,特别是村卫生室药房药品乱堆乱放,存在严重药品安全隐患的情况,我局将gsp认证管理纳入医疗机构药房管理,开展了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工作。一是落实领导责任,成立了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明确工作措施和目标,将规范化药房建设的标准和要求细化,各单位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在现有药房的基础上加以整改、规范。对各医疗机构分管院长和药房主任进行培训,实地到刚通过“二甲”验收的县人民医院药房进行观摩学习。三是狠抓药房硬件建设,督促医疗机构特别是镇村医疗机构对药房环境进行改造,完善设施设备,使其符合有关药械存储、使用的质保规定。四是狠抓制度落实,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必须严格落实进货验收、药械不良反应监测上报、药品储存与养护、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采购使用销毁等制度,并将其定为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的基本标准。通过前期工作开展和督查情况看,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房软硬件条件得到了逐步改善,严格中西药房分设,并按药品贮藏的要求条件落实到位,药房药品摆放整齐有序,药房面貌焕然一新。如龙溪中心卫生院,敖溪中心卫生院等。

今年以来,完成新申办药品经营企业5,变更换证6户,4户药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资料审查工作。

完成参训药师继续教育76次,药械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171人次的培训工作。

(一)极少部分单位还存在质量意识不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执行不到位,突出表现在店内广告的不规范、分类管理方面不能严格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现象,留下了不安全隐患,还有待于行业自律行为的进一步提高。

(二)个别单位对执行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制度的目的、意义认识不足,还有待于进一步督导检查的力度。

药品安全是一项长期系统工作,将一如既往的抓好该项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一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在近期进行追踪检查,督促其问题的整改和完善,建立监管的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药品监督网络建设,加强对乡镇药品监督协管工作的宣传各督导检查,形成长效机制;三是加强对各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材料报送工作;五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本领和水平。

主题药品研制现场核查心得体会和方法七

为了加强行风建设,推行依法行政,进一步树立起新时期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良好形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社会郑重作出如下十项承诺:

一、实施政务公开。以政务网、公开栏和便民手册等方式,将本局的机构设置、职责范围、办事程序等全部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接受监督。

二、落实首问责任。对来局办事人员,凡属首问首接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马上办理;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要热情引介。不推诿、不扯皮。

三、提供优质服务。待人文明礼貌,服务热情周到,使用文明用语,办事廉洁高效。坚持做到:有问必答、有疑必释、有难必帮、有事必果。

四、推行ab角制。各职能科室一律实行ab角制。一般情况下ab角制必须保持一人在岗在位。两人以下科室同时外出执行公务时,由局办公室担任b角,负责有关事项受理。

五、严格办结时限。做到过程简洁、服务及时、工作高效。凡受理的各种事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简易事项随到随办,紧急事项急事急办,特殊事项特事特办。

六、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依法执收,收支分离。坚决杜绝乱设收费项目、“搭车”收费以及其他变相收费行为。

七、实行执证上岗。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一律佩戴标明姓名、岗位、职务的胸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八、坚持文明执法。工作日中午严禁饮酒,严禁酒后执法。执法过程中做到“两公开”、“三告知”,即:公开执法人员身份、公开执法程序;告知相对人执法依据、相对人享有的权力以及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九、畅通举报渠道。凡接到电话举报、专人举报或来信举报,情况紧急的立即调查处理,一般情况两天内调查处理,处理结果一周内反馈。凡不属于本局职责范围的,当天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十、公布局长热线。向社会公开局级领导的办公室电话号码,实行局长接待日制度。凡有需要直接反映的问题,可随时电话联系或在局长接待日当面举报、申诉。

主题药品研制现场核查心得体会和方法八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买受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出卖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采购文件及药品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向乙方发出的成交候选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药品品种,数量,价格

采购药品品种和数量: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等详见药品成交品种买卖电子订单.

药品的价格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是不高于成交候选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成交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下调价格或其他情况时,对未供货部分,甲乙双方可协商调整供货价格.

质量标准

乙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供应时的承诺相一致,附有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检验记录或合格证,以备验收检查.

药品有效期

乙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应与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乙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12个月;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商定.

包装标准

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和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检验记录或合格证(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经营企业公章).如为拼装箱件,箱内应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种药品数量单和药品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特殊要求:

配送服务

配送由乙方提供或组织提供,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或组织配送服务,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供货通知为准.原则上在乙方收到供货通知后36小时内送达,属急救及加急供货的应在4小时内送达.(具体做法见第十一条)

伴随服务

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供或组织提供下列伴随服务:

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对进货验收时发现的破损,有效期少于12个月或不符合特殊约定期限的药品及其他不合格包装的药品及时更换;

验收方式:

在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医疗服务范围内)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采购成交药品品种;除本条第四项规定外,甲方不得采购其他非成交药品替代成交品种.

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药品数量及时结算货款;并在货,票验收后60日内结清货款.

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于当日对药品进行验收入库,对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交付的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以省,省辖市药监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或延期交货等不按合同约定交货时,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该药品的供货;并可以另行采购替代药品;同时将选择的替代成交药品名称,价格,数量清单或另行采购替代药品的协议,在七日内由甲方送徐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和药品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备案.(具体做法见第十一条)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药品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和期限,配送或组织配送成交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成交药品时,不存在该药品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主题药品研制现场核查心得体会和方法九

甲方(供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乙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 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总则

本协议为在双方协议有效期内的医药商品购销总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通过传真、电话等方式进行分批买卖交易,均遵照本协议有关条款执行。双方可根据情况,以本协议为基准,签订其他具体合同,具体合同对医药商品的品种、规格、单价、数量、批号及交货时间等进行书面确认,未确认的项目则以当批销售清单明细为准。

第二条 质量条款约定

2.1甲乙双方为合法的医药商品经营企业或医疗机构,按法规要求向对方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甲方所供医药商品需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并按法规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2.2甲方所供医药商品外观完好无损,包装、标签及说明书内容应符合医药商品的说明书、标签管理规定及有关规定要求。医药商品的包装和标识应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2.3如双方对医药商品质量产生争议、需要进行质量检验的,可送交甲方所在地药品检验所、省级医疗器械检验所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质量检验。

2.4对于未尽的质量事宜,甲乙双方按共同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书》执行。

第三条 付款约定

3.1资信额:甲方授予乙方资信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资信额是指甲方授予乙方可在资信期限内履行支付的未付货款总额的最高限额。

3.2资信期限:

□甲方开具发票之日起_____天内

□乙方签收货物之日起_____天内

□甲方发货之日起_____天内

□乙方签收货物之日起第____月____号前

□甲方发货之日起第____月____号前

□其他:_x001f_

资信期限是指甲方授予乙方向甲方支付每批货款的最长履行期限。

选择以上任何一种资信期限的,乙方均应在每年12月25日前支付该年度____月_____日前的所有货款。

3.3乙方在此同意甲方可在协议期限内根据市场变化情况与乙方的履约能力变化、实际采购及付款情况,调整授予乙方的资信额及资信期限,甲方应通知乙方,自该通知送达之日起,该调整生效,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通知履行相应的义务。

3.4 协议期限内,乙方超过资信期限未完全履行支付义务或未付货款总额达到资信额的,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货。

乙方在资信期限届满后15天内仍未完全履行支付义务的,乙方应从资信期限届满之日起按每超一天支付所欠货款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5乙方须按发票开具时间先后顺序及发票金额按时全额付款,甲方按发票开具时间先后顺序冲减应收账款。遇货物破损、丢失、错发、原箱短少等情况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另作处理,乙方不得在货款中自行扣除。

3.6支付方式:

□电汇

□转账

□支票

□银行承兑汇票(期限: 天)

□商业承兑汇票(期限: 天)

□现金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支付的,乙方应按协议约定将货款支付到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乙方在未接到甲方书面通知而将货款支付到其它账户的,视为乙方未向甲方支付货款,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有对公账户的,不接受现金结算方式,本条款所指现金结算包括现金支付、现金支票、pos机刷卡、个人银行卡转账、私人账户转账等方式结算。无对公账户的,开具《结算委托书》,委托书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以其本人的银行卡(壹张)事先向甲方备案,用该银行卡向甲方支付货款。

特殊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制剂、医疗用毒性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不能以现金结算。若因乙方支付现金给甲方业务人员,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如乙方提供的是承兑汇票,必须在“单位”抬头上写明“_______”,否则中途被他人非法获取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未按期足额支付货款,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待乙方结清欠款后恢复供货。

3.7发票送达:

甲方向乙方销售的药品,在发货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乙方,并同时完成发票的交接与签收工作。如因价格等原因需重新开具发票的,乙方应退回原发票给甲方,或出具盖有客户公章的有效证明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办理。

送票方式:口邮寄 口自送 口其他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价格

产品供货价格以双方单笔合同或销售清单为准。供货价格如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的采购部门,并说明新的供货价格及生效日期。

第五条 交付与验收

5.1经双方协商同意,对于国家未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货物,以以下方式交付货物:

□甲方可以选择任意运输方式,送货至乙方指定以下合法仓库地址;

□乙方指定甲方的运输方式送货至乙方注册地址或以下指定仓库地址,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至甲方仓库自提货物。(提货人提货时应提供由乙方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原印章的委托提货证明)

乙方指定以下合法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乙方无正当理由延迟收货或提货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及货物丢失、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运输配送费、仓储费等费用)。商品外箱有冷藏、易碎、贵重等特殊标签的,乙方应优先核对验收入库,否则,因此造成的医药商品质量问题及其他费用支出均由乙方承担。

5.3验收:

乙方应当场验收货物,对医药商品与订单或合同约定不相符的、因运输原因造成到货破损或包装变形等情况的,乙方当场拒收商品或现场点货发现商品短少,乙方应在甲方销售清单上据实签收,交物流工作人员收回。

乙方在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短少、破损、污染等情况的,应在签收甲方提供货物之日起3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验收或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对产品的认可(包括但不限于对医药商品质量的认可),乙方不得借此延期支付或扣减应向甲方支付的货款和退票。

5.4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乙方验收货物,应在甲方销售清单上据实签收。乙方签收时,货物所有权及风险自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退换货

6.1乙方应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向甲方购进医药商品,对于非因甲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的退换货(质量召回除外),甲方将不予接受。确属甲方原因引起货物质量问题的,甲方负责退货并更换新货,退换货数量以甲方实收数量为准。

6.2乙方应按gsp等相关规范要求储存、运输药品或医疗器械。如因储存、运输条件不善或人员操作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6.3对于非当场拒收商品并在本协议第五条期限内通知甲方的,需经甲方确认并同意后,乙方按甲方通知将商品发运至甲方指定地址,或由甲方凭《销售退货通知单》到乙方库房提货。在此期间的乙方不能延期支付或扣减应向甲方支付的货款,同时乙方也不得借此退回甲方增值税发票。

第七条 信息交流

甲乙双方将致力于建立良好的信息交流,为此,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市场相关信息,协助乙方做好与生产厂家的沟通工作。乙方也应将有关信息(例如库存、流向等)向甲方提供,以达到信息资源共享,并在此基础上共同开展有效的销售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 违约条款

8.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中止或终止合同履行,因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须提前30天向甲方书面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否则,应按实际交易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另行赔偿甲方损失。

8.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且向甲方支付万分之五违约金: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逾期超过30 日的;

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甲方提出后合理期限内仍未改正的。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经甲方同意,允许延期履行、修订合同或终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合同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任何一方应立即向另一方告知,在无法实现的情况下,最迟不得迟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除另行要求外,合同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 保密责任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10.1 乙方在此承认并同意:甲乙方签署或进行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其他协议、文件、陈述、财务数据、商务关系及其他资料或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接触或知晓的甲方工作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任何技术性资料、以及甲方为完成本合同提供的任何其他信息资料并且在提供时未说明是公开信息的)均为本合同约定保密信息。

10.2 乙方在此承诺并保证:乙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雇员、代理人、顾问等人员,下同)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以避免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在本合同有效存续期间及合同终止后,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发表、公开、披露、散播、复制此种保密信息的任何部分,或对其加以任何形式的利用或使用;如甲方要求,乙方必须签署甲方提供的保密协议。

10.3 若乙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全部收益归甲方所有,乙方向甲方支付资信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并另行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相应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等)。

10.4 无论本合同是否切实得到履行或因任何原因变更、解除、终止、失效等,保密责任条款均始终有效。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法

合同未尽事宜及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及期限

本合同一式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期限为: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第十三条 其他

13.1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签订书面文件方为有效。

13.2甲方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应视为对该权利的放弃。除非甲方以书面形式签署声明外,任何权利的单独或部分的行使、确认或忽略均不应视为或被推断为放弃其权利或免除、减轻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3.3因法律、法规、政策、国家计划、实际情况等发生变化,甲方认为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本合同无法/不能继续履行或没有履行必要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3.4 本合同各条款为个别独立的条款,某条款若确认为无效,将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若本协议约定与协议期限内双方另行签订的单笔购销合同相冲突的,相应冲突条款的解释权和选择权归属于甲方。

13.5甲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向乙方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以本协议所列明的乙方地址送达,甲方向乙方指定联络人手机或电子邮箱发送的短信或电子邮件亦视为已送达乙方。乙方如果迁址、变更电话或变更指定联络人,应当书面通知甲方,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乙方按原地址、原指定联络人邮寄相关材料或通知相关信息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短信、电邮方式交付的,寄出、发出或者投邮后即视为送达。

13.6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双方债权债务的清偿及违约责任的追究。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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