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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心得体会医保报告 营商环境心得体会医保报告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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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心得体会医保报告 营商环境心得体会医保报告范文(3篇)
2022-12-30 18:22:25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对于营商环境心得体会医保报告一

(一)公布“最多跑一次”办事清单。为深化“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进一步规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事项便民化改革,根据省政府办印发的《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指导目录》,市审改办组织市直有关部门编制了《临川市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目录》,分两批次公布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292项(其中,行政权力事项61项,公共服务事项89项,便民服务事项132项)。

(二)“减证便民”行动初显成效。各部门对在实施行政审批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要求申请人出具的各类证明材料进行了全面清理,反复修订,严格审核,并与省政府公布的《第一批取消的证明事项目录》比对,筛选出我市第一批取消证明事项70项,取消不必要的申报材料、“奇葩证明”,消除“×××等材料”、“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等模糊性表述和兜底条款,做到“人人看得懂、个个会办事”。

(三)行政许可标准化全面完成。编制了《临川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市审改办会同市质监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对全室287项行政许可事项设置依据、时限、要件、流程图、申请对象、申报条件等数据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进行了集中审核,并打印装订成册。加载在甘肃政务服务网上运行,方便群众和企业在线办理。

(四)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目录。进一步规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和“最多跑一次”事项,根据省审改办编制印发的《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指导目录》,4月12日发布临川市群众和企业到市政府办事事项保留622项(含驻市单位150项政务服务事项),涉及市政府部门和单位43个(含4个驻市单位),其中“最多跑一次”事项599项,所占比例90.22%,43个单位全部将办事指南加载至国务院相关部委、省政府政务服务网上运行。

(五)整合重组综合审批区域窗口。将市政务服务大厅36个部门办事窗口,整合为投资项目、商事登记(证照办理)、社会事务、公安服务、税务服务、卫生健康、医保社保、无差别受理9个综合性服务区;

对办件量少、办事关联度低的气象局等5个部门的11项审批事项设立了“非常驻部门事项综合窗口”;

对受场地、特殊条件限制的部分事项,在不动产登记大厅、公积金中心、车管所、公安局出入境便民大厅设立了4个分服务厅进行办理。采取“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有效解决部门各自受理效率低、要求标准不统一、群众在不同部门之间来回跑路等问题,努力让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进一扇门”。

(六)政务服务事项向镇、村(社区)延伸。按照“服务重心下移,增强服务时效”的工作要求,全市11县(市、区)58个镇、街道统一设置“一站式”便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服务事项59项。在车管所、出入境、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公积金中心设置四个分服务厅,共办理政务服务事项38项。同时,在市区123个社区居委会全部设立了便民服务代办点,办理事项19项,全市1129个行政村全部设立了便民服务代办点,办理事项11项。截止目前,全市各镇、街道网上共办理政务服务事项28401件。

(七)进一步加大政务服务事项的进驻。目前,我市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市政务大厅236项(市直部门行政许可177项、垂管单位行政许可6项、内部管理2项、服务事项51项),进驻17镇便民服务中心23项、进驻4分服务厅22项,在此基础上,参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目录》(622项),正在进一步梳理进驻,力争年底前622项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应进必进”,在各政务服务中心进驻率达到70%以上。

(八)立足“四减一建”,提升办事效率。对民政、人社、公安等12个部门单位的46项民生领域和办件量较大的“最多跑一次”事项集中开展办事事项流程优化工作。通过减层级、减要件、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的方式,取消重复证明、循环证明、奇葩证明等不合理证明材料,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做到了“一次申请、一张表格、一套材料、一次办结”。流程优化调整后,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政务大厅,层级比改革前压缩了60.5%,有效解决了群众反映的办事难、办事繁等问题,实现政府“瘦身”和群众“减负”。

总体来看,我市“接放管服”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和省、市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部门和单位对“接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深、重视不够,没有真正把“接放管服”改革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主要领导盯得不紧,分管领导抓得不实,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如何审批、如何监管重要环节研究不深、措施不力,心中无数、手上无招。

二是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堵点”问题仍然存在。根据每月的办件情况统计,有的部门“五减一优”落实不到位,群众和企业办事还存在先在原单位办事,后到政务大厅窗口受理,群众“两头跑负担不减反增”。有的单位对政务大厅窗口放权、授权不充分,“人进去了,业务没进去”,在政务大厅设置的窗口成为摆设,窗口人员根本办不成事,“二次办理”现象依然存在,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一次办结,“最多跑一次”甚至“零跑腿”还有差距。

三是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办理进展缓慢。从去年开始,要求各窗口单位加大在线办理力度,但从目前运行情况看进展比较缓慢,这里面虽然有政务信息系统互不兼容的原因,但更多的是相关单位和窗口工作人员重视不够,虽然近期市政府督查室会同相关部门在管理制度建立、窗口整合设置和事项网上办理等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了集中督查,下发了整改通知单,但截至目前,还有部门无动于衷,在上周省政府“接放管服”明察暗访督查组反馈情况来看问题很多。

四是优化服务不到位。有的部门服务意识不强,没有设身处地为企业和群众着想,没有带着责任和感情去服务,工作作风不实,过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如今是“门好进、脸难看、但事情还是难办”。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一网一门一次”和省委省政府“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三集中、三到位”等相关精神,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一是全力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各窗口单位要对政务大厅窗口充分授权,使政务大厅各窗口能独立完成行政审批工作。近期,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督促具有审批权的各窗口单位对“三集中三到位”情况“回头看”,按照“五减一优”要求,对进驻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从流程优化再造等方面认真进行自查,进一步明确受理标准和审查标准,对涉及多部门办理的事项整合优化申请材料和表单,坚决消除模糊语言、兜底条款,确保每个项目的受理材料规范精准。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集中督查,对进驻窗口要授权不到位到位,对行政许可事项至今仍“两头受理、体外循环”的单位进行通报,切实提高政务大厅事项可办率。

二是对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梳理完善。参照省政府《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目录》,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市服务中心要对622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进行详细分析研判,加快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政务服务的标准模式,调整完善窗口设置,加强督促落实,确保到年底70%的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市政务大厅,进一步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三是加强对基层政务服务能力建设的督促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基层分服务厅的业务指导,督促还没有落实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地点的力争在年底前落实办事地点,优化窗口设置,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最大程度便民利民。

同志们,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福祉,惠及党下、利在长远。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奋发有为、扎实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今天的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会议精神,共同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对于营商环境心得体会医保报告二

根据《沧州市人大常委会深化三项联动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工作部署,财经工委组建执法检查督导组,于7月份、9月份对青县、东光和市审批局、高新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在7月23日、25日对青县、东光县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基础上,于9月27日对市审批局、高新区相关企业再次组织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重点监督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整改及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工作情况。

(一)制定方案,建立组织。依据“十步工作法”要求,结合财经委工作重点,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三项工作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的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专人、专门、专业、专攻”原则,成立了由两名市人大代表、一名市人大财经委委员,一名市人大聘任专家以及财经工委工作人员参加的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工作组,对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能的决定》进行分工,明确了人大代表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二)前期调研,动员培训。9月上旬,财经工委与市发改委就优化营商环境先后进行两次专项汇报交流,聚焦了开办企业、用电报装、不动产登记、破产企业税务注销等问题,及时反馈给人大代表和专家,做到心中有数,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目的性。在9月26日,邀请市发改委主管人员讲解20xx年“双创双服”活动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关于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有关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财经工委工作人员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有关决定进行了专题培训,同时人大聘请专家对人大代表进行专业帮扶指导,打造了学习专业法律,专攻一个领域,实行专项检查的人大监督队伍。

(三)实地检查,听取汇报。9月27日,执法检查组到市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企业开办、项目审批等窗口和高新区航天园、明珠隔膜、金达塑业等单位开展了实地看和对照查,分别召开涉及行政审批的市审批局、公安局、税务局、自然规划局、供电公司和高新区有关部门及企业两个交流座谈会。10月16日,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等三项工作汇报座谈会,与会人大代表就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依法提问和发表检查意见,人大聘请专家,财经专委委员相继提出意见和建议。

从执法检查情况看,市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的决定》,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的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积极推进“三深化、三提升”活动。按照《省人大常委会三项联动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以及联动监督工作问题清单及典型案例等工作部署要求,启动了政务服务规范建设、推进审批事项“一网通办”、投资项目审批、土地和资金要素保障、中介服务管理、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等方面的问题整改提升工作,积极推进“六最”营商环境建设,行政审批效能得到了提升,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对照《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条第三款有关要求,行政机关应当实行审批标准化,不得擅自增设或者减少审批条件和环节,落实首问负责,首办负责,一次性告知、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领办代办、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做到同一事项同等对待。我市在开办企业审批中,没有实行工商注册、刻章、领取发票等审批条件一次性告知,仍然由市审批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三个部门分别告知,实行串联审批。

(二)对照《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十四条有关要求,供电、供水、供热、供气、通信等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公用企业,应当建立优化环境服务规则,将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法定条件向社会公开,并按照规定向市场主体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普通服务,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格的条件。电力部门高压用电报装时间较长,应加强内部科室之间的沟通和衔接,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提前介入自主施工电力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不断提高电力服务水平。

(三)对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能的决定》第三条第二款有关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运输车辆等办理量大,企业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审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只有三个,明显偏少,不能适应不动产登记涉及环节多办事人员多的状况;自查环节办事群众人员多等待时间长,应按照减环节要求,并入财产登记审批环节,避免二次提交和查询。

(四)对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能的决定》第一条、第二条有关要求,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模式,构建更加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进行有效的审批制度体系,推动政府管理创新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最大限度简化行政审批程序,缩减行政审批时间,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审批职能调整划转工作,20xx年完成审批职能、审批权限、审批人员全部向行政审批局划转。目前,市审批局会同大数据办建设全市一体化在线审批与服务平台和智慧沧州app,虽然市审批局全市140大项258项小项行政审批事项可以有条件网上办理,但是全市一体化在线审批系统存在申请信息不能自动存储问题,仅实现与部分垂管部门系统的对接,推动网上审批仍然存在瓶颈制约;截止目前,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占全部行政审批的74%,市政府确定的第二批22项行政审批事项尚未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

(五)对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能的决定》第七条有关要求,对各类开发园区开展环境影响、土地勘测、水土保持、文物保护等区域评估评审,评估结果开发区内全部共享使用,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企业共享,降低企业成本的规定。在执行检查中发现,高新区区域环境等评估工作还不完善,尚未实现评估结果园区内项目全部共享使用的问题。

(一)切实做好“条例”“决定”贯彻落实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决定》,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改工作要求,确保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地落实,结合沧州实际情况,推广东光县“集中办公、现场办公、并联审批、双向承诺”经验做法,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全面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主动对标先进,持续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积极打造“六最”营商环境。

(二)强化服务意识,加快项目建设。要把服务群众和企业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工作,改变过去重审批轻服务工作模式,进一步增强行政审批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对于涉及多个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要明确牵头部门,细化相关部门责任,建立和完善责权明确行政审批集体决策机制,提供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对接机制,重点项目重点事项代办服务机制,不断提高开办企业、施工许可、不动产登记、获得电力等方面的服务水平,转变政府及相关单位的服务职能,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三)加快“一体化”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审批职能调整划转和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尽快实现应转必转,应进必进。进一步加快全市一体化在线审批与服务平台和智慧app项目建设步伐,完善信息存储功能,加快垂管系统对接工作,尽快实现“一网通办”,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让“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让群众企业切实感觉到“互联网”带来的便捷。优化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探索实施单一窗口、综合受理、部门协调机制,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推行服务窗口公开办事全流程、公开服务承诺、公开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公开办事结果“四公开”制度。各类开发园区开展环境影响、土地勘测、水土保障、文物保护等评估评审工作,评估结果开发区内项目全部共享使用,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四)全面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切实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落地落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持续稳定增长。对减税降费工作实行政策清单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对标对表,逐项盯准制度落实措施,跟踪跟进问效。注重加强财经形势分析,提高收入质量,做好财政收支均衡,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平稳落地,为全面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做出积极贡献。

对于营商环境心得体会医保报告三

近年来,为优化营商环境,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积极采取行动,切实履行自身职责,解决损害我区经济发展软环境的突出问题,全力打造优质的营商环境。

单位职能:

(一)提出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信息化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研究起草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按规定权限备案技术改造项目。

(五)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市重大技术中心,推进相关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规划和促进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推进环保产业发展。

(七)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八)负责全区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规划、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规划和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九)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负责组织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统筹推进全区重大信息化工程,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全区信息网络设施的建设,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商务发展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产业结构调整方面

区经信局2016年依据2011年3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9号令公布,根据2013年2月16日国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修正,完善并制定了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同时下发了《营口市工业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汇编》、《营口市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示范企业经验材料汇编》,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予以转型和取缔。比如,2017年和2018年上半年分别组织芦屯塑料企业到广州、上海参加塑机展,2017年下半年在红运体育馆又组织实施了工业企业博览会,有力的促进企业不断地转型升级。同时对芦屯的同顺砖厂改造升级、对98户塑料不符合政策的塑料水洗塑料颗粒企业进行了取缔。同时,2017年成立了《鲅鱼圈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2018年成立了《鲅鱼圈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这些举措优化了产业结构,增进了企业发展势头。

(二)、先进制造业中心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中央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机遇。围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发展质量”主题,以两化融合和技术创新为驱动,以培育壮大战略新兴产业和现代制造业为重点,坚持“变中求新、变中求进、变中突破”原则,整合资源,整体推进,把营口开发区建设成为辽宁乃至东北具有独特优势和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中心,为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重要支撑。

2016年区制定了《先进制造业中心建设推进实施方案》提出了区“十三五”期间工作目标、任务及措施;2017年下发了《辽宁省服务型制造典型案例汇编》等有关材料和文件。

截至目前,制造业完成产值393.5亿元,同比增长28.96%。四大产业:冶金产业集群、食品产业集群、新型建材产业集群分别增长31.66%、14.35%、5.04%、22.61%。

其中,增长幅度较大的企业有: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鲅鱼圈钢铁分公司,1—11月产值228.64亿元,增长33%;无限极1—11月产值产值10.45亿元,增长49%;辽宁龙江福粮油有限公司1—11月份产值17.11亿元,增长25%;辽宁奥镁有限公司1—11月产值11.30亿元,增长10%。从全市整体情况来看,我区制造业始终走在前列。

(三)、工业企业帮扶方面

为深入贯彻落实营口市优化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项目建设大会及鲅鱼圈区干部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进鲅鱼圈工业企业帮扶行动,解决企业经营遇到的问题、困难。年初,经信局紧紧围绕“四个一”内容要求调整了工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制定了《2018年鲅鱼圈工业企业实施帮扶方案》。

帮扶过程中,主要采取二级帮扶,区辖设的每个工作组都有区级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和配合部门组成,严格按照“四个一”的要求抓落实。各个工作组深入基层一线,对发展困难、势头不足的企业查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引导帮助解决问题,使企业走出困境,健康发展。

1、工作落实情况

在企业自愿,充分征求各镇、办事处、园区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帮扶企业名单,并对名单进行动态管理,重点对全区有发展前景企业存在困难和问题的实施分片定向帮扶。其中,市级领导帮扶39户,区级领导帮扶41户,对未纳入到帮扶计划中的企业,区根据发展和企业需求同样进行帮扶。

市指定我区帮扶工业企业39户。其中,骨干企业16户,产值下降较大的企业10户,“小升规”培育企业13户,经过对全区工业企业问题梳理、筛选确定了区级帮扶工业企业41户,涉及到问题的五类。其中,缺少周转资金、需要协调金融行业贴息贷款情况的企业有17户;需要兑现招商引资政策落实、税款返还情况的企业有4户;需要协调区直部门解决问题的12户;需要对接高校吸引专业技术人才的情况1户;需要政府帮助企业推广、宣传,积极争取上级单位优惠政策7户。

2、工作实施情况

根据区、镇二级帮扶要求,每月各镇、办事处、园区帮扶小组对辖区帮扶的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及时掌握企业的需求、面临的困难,不管能否解决,都要一事一报,由区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汇总上报区有关领导和报送有关部门。同时经信局也成立了3个小组,分片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对棘手和不易解决的问题统一会同有关责任单位和部门召开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会逐一解答,按期落实。年初以来,经信局多次会同区金融办、市工信委进行了银企对接会,解决企业融资难等问题。当前区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已解决13户企业提出的问题,还有28户企业存在的问题既是自身问题又是历史遗留问题,需要时间逐步解决。

(四)、电力和信息化方面

1、根据区软环境建设文件,按照《关于贯彻落实2018年鲅鱼圈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我局对三大运营商下发了相关文件,提升全区通讯服务业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意识,打造良好的软环境氛围,大力推进了我区服务行业的软环境建设。配合移动公司、市工信委开展了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对区内31个行政村撤销、合并等情况进行了调查上报。对我区光纤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向发改局报送了我区网络普及率,向商务局报送了光纤长度证明。

2、为杜绝乱收费现象,运营商在业务办理流程上都要求客户持有效证件,签字同意并确认后再办理,在办理订购类活动或增值业务时,会向客户解释清楚活动注意事项并签署相关活动协议。与此同时,营业系统在办理业务时,需要有客户证件号码信息录入作为依据,杜绝办理人员私自办理业务等乱收费现象发生。为提高客户感知,保障客户权益,各公司也向客户提供多种查询或退订功能,保证客户消费清晰透明,如在客户办理增值业务时,系统会自动下发活动内容提醒(即业务定购二次确认及扣费提醒服务)两项内容,从根本上杜绝绑定业务乱收费现象。

3、我局向各园区、镇、办事处和相关企业下发了工业直购电申报的相关文件,帮助营口三喜加工、鲅鱼圈耐火材料等40多家企业向市工信委申请了工业直供电的优惠政策。通过此优惠政策,使企业用电成本下降。向各园区、镇、办事处和相关企业下发了锅炉煤改电享受工业直供电的相关文件,帮助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华海仓储有限公司、营口港铁(国际)运输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向市工信委申请了电供暖享受工业直供电价的优惠政策。。

4、为认真落实《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镁产业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营政办明电【2018】1号)文件精神,我区制定了《鲅鱼圈镁产业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鲅政办发【2018】15号)。我区镁制品企业一共10户,内资5户,外资5户,主要产品镁碳砖、不定型耐火材料、镁铬砂、电熔镁。2018年我局对全区10户镁制品企业就是否存在淘汰落后设备进行检查。经查,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营耐火材料有限公司2015年停产至今。目前9户企业无有效容积18立方米及以下轻烧反射窑、土焙烧窑或土煅烧窑、有效容积40立方米及以下重烧镁砂竖窑。无1400kva及以下的电熔镁砂炉。

5、我局已将《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批》、《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作业活动许可》、《距电力设施500米内爆破作业许可》、《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作业活动许可》、《电力设施保护区保留、种植植物许可》、《风力发电保护区作业、种植许可》、《超高车辆或机械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许可》几项行政审批职能移交至区行政审批局。

(五)、政策法规方面

废除阻碍非公经济发展的地方行法规、规章和政策,最终保留1件设计非公经济的规范性文件:《营口开发区关于促进辽宁北方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建设工作的优惠政策》[2015]24号。

(一)、存在的问题

(二)、整改措施

附件1:2018年鲅鱼圈工业帮扶实施方案〔2018〕01号文件

附件2:营口开发区建设先进制造业中心实施方案最终稿

附件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供招商参考)

附件4:全区工业用电量情况

附件5:关于印发《营口开发区促进辽宁北方金融资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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