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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守法熊伟心得体会实用 正义守法熊伟心得体会实用手抄报(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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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守法熊伟心得体会实用 正义守法熊伟心得体会实用手抄报(七篇)
2022-12-30 22:55:27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正义守法熊伟心得体会实用一

20xx年,我主要负责城镇规划建设与管理,以及动迁安置工作,一年来,我紧紧围绕镇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扬脚踏实地、雷厉风行、埋头苦干的工作作风,全心全意扑在工作上,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强势推进重点工程。出台了建设工程管理办法,从工程立项、招投标、推进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历史文化名镇建设方面。孟河书画院地块完成了出让;中心公园完成了广场铺装、绿化,同步推进了高压线迁移工作。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老孟河景观提升结合建设斧劈石陈列馆,项目已经完成了招投标;港西大道景观工程开始收尾;龙源路景观工程进场施工;北舍庄路景观工程结束。

安定河沿线景观正在加紧推进;通江泵站、万绥泵站已竣工投用,小河泵站已经开工建设;2014年的7个村污水管网全部完成,20xx年的8个村的污水管网也已全部开工;新镇区闲置土地全部整理结束;南兰陵郑塔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基本完工。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方面。孟河大道、锦江路、达江路均已完工;明阳路、向阳路完成了水稳施工,气温适宜即可进行沥青摊铺;孟浦线、环城西路、东亭路完成了招投标,春节后即可进场。

续建的2014年农路和桥梁全面结束,20xx年的18条农路、19座桥梁正全力推进,春节前可以基本完工。土建工程方面。东庭苑正在进行后九通施工;富民景园四期正进行基础施工;小河花园方案进入公示程序,围墙已经开工;富民一区接建的三幢公建配套主体已经全部完工,住宅部分进入招投标程序;孟河中心小学三层结平,元月底主体封顶。

小河中学改扩建工程正在进行方案设计;孟河人民医院中医门诊、住院大楼,以及中医一条街完成了方案设计;嘉凯城城市客厅施工许可证已办好,春节后正式进场施工。另外,全镇建设工程投标工作规范有序,全年办理招投标项目117个,节约资金5660万元。

2.稳妥开展动迁安置工作。计划中的三大动迁项目因主体和资金原因未能启动,今年重点做了三方面工作。零星民房拆迁工作。共拆迁民房38户,拆除面积为7570平方米,主要为通江村便民服务中心项目及规划控制区内的老旧民房;对富民一区安置房接建地块的40个车库进行了征收,成功签约并拆除车库39个,面积为1069平方米。

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完成了孟河书画院遗留户(殷飞)、小河花园遗留户(企业:潘造琪,民房:潘造坤)处理工作,枝逐车辆厂完成搬迁,并对厂房进行了拆除。安置工作。安置居民29户,安置面积3789平方米,主要为部分已拆迁未安置及提前拆迁户;研究拟定了镇安置房指标回购办法,并开展了东庭苑安置前的安置房调查摸底工作。

3.扎实开展城镇管理工作。制定了镇城市长效管理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和“两违”管理考核办法,并依据文件精神开展了城镇管理工作。市容管理方面。对小河、孟城、万绥三个镇区的街道进行了集中整治,发放《温馨告知书》1300余份;联合区城管执法大队对长期霸占公路设摊等行为进行了整治并予以了取缔;进一步规范了工地和户外广告管理,小河路创成区级示范路;在工业园区、富民小区、万绥社区新建垃圾中转站。

加强了执法中队规范化建设工作,为所有城管队员办理了意外伤害险,中队顺利通过了三星级验收。“两违”管理方面。落实村(社区)主体管理责任,确保“两违”现象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全年共查处各类违章建筑320起,涉及285户,面积45800平方米,其中强制拆除170户,拆除面积13809平方米。小区管理方面。

先后在孟河首府、映象江南和齐梁金府成立了三个物业管理委员会;修订了镇物业管理单位考核办法,公开招标确定了东庭苑物业管理单位。防震减灾工作方面。在区民防局的指导下,对荫沙村、孟城社区区级应急疏散方案进行了修订;在中小学开展了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活动;依托齐梁社区开展了防空袭应急疏散演练。

另外,根据区统一部署,利用半年时间,牵头机关和事业单位,对全镇资产进行了清查,基本摸清了a、b两大类资产情况,为盘活政府性资产,加大资产利用打下了基础。

作为一名副镇长,同时兼任着镇城建局党总支书记和局长,我深知自身清正廉洁、遵纪守法责任重大,因此我严格管好自己、管好下属、管好亲属,紧绷廉政弦、常敲廉政钟、长念廉政经。

一是廉洁自律当表率。我系统地学习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旗帜鲜明反对“四风”,认真参加“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牢记宗旨,下定决心,做到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自觉守住底线,坚决不做“第一次”,没有丝毫侥幸心理,不抱非分之想,不贪不义之财。凡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率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恪守不仁之事不做、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沾。在日常生活中,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避免不必要的应酬,不搞铺张浪费,无违反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违反规定在工作日午间饮酒行为。在平时履职中自觉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班子成员、基层同志和纪委的监督,主动在办公室安装监控探头,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腐败分子没有可趁之机。无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无其他违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

二是心态平和常知足。目前本人工作、生活稳定,我对此十分满足,既不与别人比富,也不与别人比权,无违反规定在企事业单位兼职、兼职取酬或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等行为。无“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行为,无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为自己或他人或自己谋取私利行为;无违反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情况;无违反规定在住房问题上以权谋私,超标准建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情况。

时刻保持一颗平常心,做一个平常人,过百姓生活。空下时,锻炼锻炼身体,静下心,阅读几本好书,从书中找寻自己的思想归宿。我也越来越感悟到,自由最重要、身体健康、家庭和睦才是福,名利、权力、富贵只不过是过眼云烟。

三是管好圈子不含糊。严格划清工作和生活的关系,家庭成员不插手工作范围的事,不接待与工作有关的人,自觉守好家门,当好家庭纪委书记;无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自觉处理好朋友与工作的关系,无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人员谋取利益行为;不做朋友牵线人;谨慎把握与工作有关人员的关系,坚持君子之交淡如水,自觉管好自己的口、手和脚,做到个人生活圈和单位工作圈公私分明。

在经济社会转型时期,以及新常态的背景下,我深知学法用法、知法守法、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一年来,本人始终坚持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不断增强自己学法知法、依法办事、执法为民、遵章守纪的自觉性,通过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自身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

我在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的同时,坚持学法,将《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纳入到学习的重要内容。积极参加普法教育,不断提高自己的法治意识和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减少工作中的法律失误。

严格办事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做以权代法和权大于法的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在行业管理、动迁安置、城镇建设与管理等工作中,多向法律顾问请教,多向老前辈学习,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守法定程序,阳光操作。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年初计划,对照镇党委、镇政府的要求,以及全镇人民群众的期望,工作中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工程前期准备起步迟,准备时间长,落地时点晚,导致部分工程进度缓慢;

二是与先进地区相比,在设计、管理等方面还有不小差距,精品意识不强,标准还不高;

三是对照全国重点镇、历史文化名镇建设要求,专业干部缺乏、部分干部能力素质欠缺、工作经验不足等问题突出;

四是个人平时更多地忙于具体事务,对党的理论、政策学习不够、研究不够,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掌握不多,在工作研究思考方面还做得不够。针对以上问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有关正义守法熊伟心得体会实用二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做一名合

格的中学生》。

学生时代是人生中一个最重要的时期,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学生是对我们的基本要求。一个人在小时候就不遵守法律法规,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犯了错又不及时纠正的话,那么这个人长大了就很难说他会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在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五五”普法计划里,我们青少年被列为法制教育的重要对象,由此可见,对于我们来说,懂法,学法,用法是多么的重要。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会明白,当今社会,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法制化的时代,而我们中学生也正好处于长大成人,到了需要承担社会义务和法律责任的年龄,知法懂法就显得尤为重要且势所必然。这样,我们不仅可以以法律为武器保护自己,还能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了法律保护,世界才有和平,社会才会安宁,生活才会美好。有一个不能回避的现实是,即使是在我们的校园里,也并不是只有平和与温馨,时常也会出现一些不和谐的现象。譬如同学之间为了一些小事打架斗殴,一个不慎,就有可能自毁前途,甚至伤害到一个年轻的生命。还有损坏公共财物的,出言不逊中伤他人的,甚至偷摸盗窃,敲诈勒索的。这些有的人不甚在意的

行为,也许会让他的一生都带有污点,背负着罪名。这些现象的出现,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不懂法,因为不懂法而妄为,最终只能是受法律制裁而自咽苦果了。

违法者如此,而受害者一方,也往往出于各种原因而

忍气吞声。究其原因,主要也是因为不懂法而不知道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这样的后果,不只是没有维护自己的权益与尊严,更重要的是,这是在纵恶,纵恶而不惩恶,弃法律武器而不用,正义得不到伸张,于人于己,必定后患无穷。法律从来不是什么遥远的东西,也不是仅存在于成人的世界中。遵纪守法,是我们从小就受到的教育。所以我们应该控制自己的欲望,对不是自己的东西坚决不要碰。控制自己的情绪,凡事三思而后行。对社会上那些打架斗殴闹事的群体敬而远之。当社会对校园的影响越来越大时,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抵制不良影响。在这个信息发达的社会,学习法律知识的途径不胜枚举。当我们看电视,看报纸时,多留意社会动态,从已发生的事件中了解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更近一些的话,还可以从身边的事例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对待学校举行的普法教育活动不要当做无所谓,把心态摆正,认真地去学习了解,必定会受益良多。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制意识,,实践法治精神,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迈好人生的第一步。

有关正义守法熊伟心得体会实用三

各位领导,同道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遵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玄色的,由于它在犯罪人眼前

,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由于它在无辜者眼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实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热和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牢牢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由于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远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须的。”

遵纪遵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遵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大”还有相当一段间隔。固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遵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固然间隔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看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往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预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往遵守。”苏格拉底终极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以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遵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遵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遵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往法式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社会,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夸大“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在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终极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反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假如当初多一点遵纪遵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

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遵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遵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正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尽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尽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尽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谢谢大家!

有关正义守法熊伟心得体会实用四

有人问,家是什么?我认为家是一份责任,家是彼此的真诚相待,家是温暖的港湾。因为有了温馨的家,生命中的每一个日子,都有美丽。我们的家是一个大家庭,在家里我始终倡导夫妻和睦,尊老爱幼、勤俭节约、邻里互助等积级向上的氛围。也坚持百善孝为先原则来要求自己,并由此来教育我的孩子。

在这个家庭里,我们夫妻之间互敬互爱。两个人在不同环境生长,有不同的性格,不同的习惯,不同的爱好,所以在一起生活难免会有不适应,会有摩擦,这就需要彼此多点宽容,多点谦让,多点谅解,做事多从对方角度考虑一下。构建和谐文明的家庭环境,将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和我们奋斗的目标!持之以恒地过好生命中的每一天,用智慧和勇气扬起理想的风帆驶向和谐的彼岸!

在对待长辈方面,我和老公坚持正直做事,友善对待老人。平时对长辈嘘寒问暖,关心他们的生活起居。每次全家人一起吃饭时,我们总是把好吃的菜往父母亲碗里夹,让他们多吃点。上街时,也会惦记着给老人添置新衣服、新鞋子。为了让父母亲身体健康,我们经常会买些水果、钙片、等营养品,让老人增加营养、滋补身体。家里有些重活,我们都要自己干,不让老人累着。正因为如此,我们的父母 亲也同样关爱、体谅我们,尽心尽力的帮我们照顾好儿女,我们对父母由心的感谢。

在教育孩子方面,我要求孩子尊重老师、同学;在家中,教育孩子要尊重家长;在公共场所,要孩子自觉遵守公共道德,从小使孩子树立爱心和正义感。在这样的家庭熏陶下,儿子助人为乐的品德也渐渐显现,他的每一个爱心之举,我都给以肯定和夸奖。我经常和儿子读读《弟子规》《三字经》等读物,我相信在阅读中也可以学习做人的道理,培养爱心,使孩子明白一个人的孝心和品德最重要。

婆婆由于身体不好,体弱多病,为了照顾她经常帮她按摩、洗脚,为了不让她寂寞,我经常陪她聊些开心的事情。婆婆每次和人说起我,都由心的夸奖我。其实我觉得为人子女者做这些都是应该的,老人为我们这个家庭付出了很多很多,我们做小辈的也要尽心尽力地关心、爱护老人。做为子女的我,希望爸爸妈妈公公婆婆身体健康,作为孩子妈妈的我,希望孩子健康成长,这就是我的全部。

为了发扬勤俭节约的美德,我们家也也倡导了这个活动,平时的淘米水可以浇花和树,保护了环境又可以清新空气,真是一举两得呢!洗手时按时关掉水龙头,不开无人灯,这样一来从水费,电费上都能 节约很多能源。我们始终相信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国人的优良传统。

我们是世间最平凡的儿女,最简单的父母,我们家庭的每一位成员都有一颗平凡的爱心,我们互帮互助,互敬互爱,用自己最真诚的方式携手走过了人生的风风雨雨,用各自的爱心构建了一个令人羡慕的最美家庭,因为有爱,所以幸福。

有关正义守法熊伟心得体会实用五

各位领导,同道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遵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玄色的,由于它在犯罪人眼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由于它在无辜者眼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实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热和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牢牢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由于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远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须的。”

遵纪遵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遵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大”还有相当一段间隔。固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遵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固然间隔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看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往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预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往遵守。”苏格拉底终极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以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遵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遵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遵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往法式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社会,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夸大“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在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终极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反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假如当初多一点遵纪遵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遵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遵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正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尽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尽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尽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有关正义守法熊伟心得体会实用六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文革”,社会动乱,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的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有关正义守法熊伟心得体会实用七

根据区有关开展20xx年述职述廉活动的通知精神,本人对履行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学法用法知法守法等情况进行了总结,现汇报如下,请批评指正。

20xx年,我主要负责城镇规划建设与管理,以及动迁安置工作,一年来,我紧紧围绕镇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扬脚踏实地、雷厉风行、埋头苦干的工作作风,全心全意扑在工作上,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 强势推进重点工程。出台了建设工程管理办法,从工程立项、招投标、推进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历史文化名镇建设方面。孟河书画院地块完成了出让;中心公园完成了广场铺装、绿化,同步推进了高压线迁移工作。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老孟河景观提升结合建设斧劈石陈列馆,项目已经完成了招投标;港西大道景观工程开始收尾;龙源路景观工程进场施工;北舍庄路景观工程结束。

安定河沿线景观正在加紧推进;通江泵站、万绥泵站已竣工投用,小河泵站已经开工建设;2014年的7个村污水管网全部完成,20xx年的8个村的污水管网也已全部开工;新镇区闲置土地全部整理结束;南兰陵郑塔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基本完工。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方面。孟河大道、锦江路、达江路均已完工;明阳路、向阳路完成了水稳施工,气温适宜即可进行沥青摊铺;孟浦线、环城西路、东亭路完成了招投标,春节后即可进场。

续建的2014年农路和桥梁全面结束,20xx年的18条农路、19座桥梁正全力推进,春节前可以基本完工。土建工程方面。东庭苑正在进行后九通施工;富民景园四期正进行基础施工;小河花园方案进入公示程序,围墙已经开工;富民一区接建的三幢公建配套主体已经全部完工,住宅部分进入招投标程序;孟河中心小学三层结平,元月底主体封顶。

小河中学改扩建工程正在进行方案设计;孟河人民医院中医门诊、住院大楼,以及中医一条街完成了方案设计;嘉凯城城市客厅施工许可证已办好,春节后正式进场施工。另外,全镇建设工程投标工作规范有序,全年办理招投标项目117个,节约资金5660万元。

2. 稳妥开展动迁安置工作。计划中的三大动迁项目因主体和资金原因未能启动,今年重点做了三方面工作。零星民房拆迁工作。共拆迁民房38户,拆除面积为7570平方米,主要为通江村便民服务中心项目及规划控制区内的老旧民房;对富民一区安置房接建地块的40个车库进行了征收,成功签约并拆除车库39个,面积为1069平方米。

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完成了孟河书画院遗留户(殷飞)、小河花园遗留户(企业:潘造琪,民房:潘造坤)处理工作,枝逐车辆厂完成搬迁,并对厂房进行了拆除。安置工作。安置居民29户,安置面积3789平方米,主要为部分已拆迁未安置及提前拆迁户;研究拟定了镇安置房指标回购办法,并开展了东庭苑安置前的安置房调查摸底工作。

3. 扎实开展城镇管理工作。制定了镇城市长效管理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和“两违”管理考核办法,并依据文件精神开展了城镇管理工作。市容管理方面。对小河、孟城、万绥三个镇区的街道进行了集中整治,发放《温馨告知书》1300余份;联合区城管执法大队对长期霸占公路设摊等行为进行了整治并予以了取缔;进一步规范了工地和户外广告管理,小河路创成区级示范路;在工业园区、富民小区、万绥社区新建垃圾中转站。

加强了执法中队规范化建设工作,为所有城管队员办理了意外伤害险,中队顺利通过了三星级验收。“两违”管理方面。落实村(社区)主体管理责任,确保“两违”现象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全年共查处各类违章建筑320起,涉及285户,面积45800平方米,其中强制拆除170户,拆除面积13809平方米。小区管理方面。

先后在孟河首府、映象江南和齐梁金府成立了三个物业管理委员会;修订了镇物业管理单位考核办法,公开招标确定了东庭苑物业管理单位。防震减灾工作方面。在区民防局的指导下,对荫沙村、孟城社区区级应急疏散方案进行了修订;在中小学开展了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活动;依托齐梁社区开展了防空袭应急疏散演练。

另外,根据区统一部署,利用半年时间,牵头机关和事业单位,对全镇资产进行了清查,基本摸清了a、b两大类资产情况,为盘活政府性资产,加大资产利用打下了基础。

作为一名副镇长,同时兼任着镇城建局党总支书记和局长,我深知自身清正廉洁、遵纪守法责任重大,因此我严格管好自己、管好下属、管好亲属,紧绷廉政弦、常敲廉政钟、长念廉政经。

一是廉洁自律当表率。我系统地学习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旗帜鲜明反对“四风”,认真参加“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牢记宗旨,下定决心,做到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自觉守住底线,坚决不做“第一次”,没有丝毫侥幸心理,不抱非分之想,不贪不义之财。凡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率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恪守不仁之事不做、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沾。在日常生活中,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避免不必要的应酬,不搞铺张浪费,无违反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违反规定在工作日午间饮酒行为。在平时履职中自觉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班子成员、基层同志和纪委的监督,主动在办公室安装监控探头,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腐败分子没有可趁之机。无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无其他违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

二是心态平和常知足。目前本人工作、生活稳定,我对此十分满足,既不与别人比富,也不与别人比权,无违反规定在企事业单位兼职、兼职取酬或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等行为。无“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行为,无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为自己或他人或自己谋取私利行为;无违反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情况;无违反规定在住房问题上以权谋私,超标准建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情况。

时刻保持一颗平常心,做一个平常人,过百姓生活。空下时,锻炼锻炼身体,静下心,阅读几本好书,从书中找寻自己的思想归宿。我也越来越感悟到,自由最重要、身体健康、家庭和睦才是福,名利、权力、富贵只不过是过眼云烟。

三是管好圈子不含糊。严格划清工作和生活的关系,家庭成员不插手工作范围的事,不接待与工作有关的人,自觉守好家门,当好家庭纪委书记;无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自觉处理好朋友与工作的关系,无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人员谋取利益行为;不做朋友牵线人;谨慎把握与工作有关人员的关系,坚持君子之交淡如水,自觉管好自己的口、手和脚,做到个人生活圈和单位工作圈公私分明。

在经济社会转型时期,以及新常态的背景下,我深知学法用法、知法守法、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一年来,本人始终坚持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不断增强自己学法知法、依法办事、执法为民、遵章守纪的自觉性,通过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自身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

我在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的同时,坚持学法,将《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纳入到学习的重要内容。积极参加普法教育,不断提高自己的法治意识和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减少工作中的法律失误。

严格办事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做以权代法和权大于法的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在行业管理、动迁安置、城镇建设与管理等工作中,多向法律顾问请教,多向老前辈学习,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守法定程序,阳光操作。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年初计划,对照镇党委、镇政府的要求,以及全镇人民群众的期望,工作中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工程前期准备起步迟,准备时间长,落地时点晚,导致部分工程进度缓慢;

二是与先进地区相比,在设计、管理等方面还有不小差距,精品意识不强,标准还不高;

三是对照全国重点镇、历史文化名镇建设要求,专业干部缺乏、部分干部能力素质欠缺、工作经验不足等问题突出;

四是个人平时更多地忙于具体事务,对党的理论、政策学习不够、研究不够,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掌握不多,在工作研究思考方面还做得不够。针对以上问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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