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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舒适区的心得体会报告 关于走出舒适区(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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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舒适区的心得体会报告 关于走出舒适区(八篇)
2022-12-31 04:37:33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离开舒适区的心得体会报告一

一.服务员的岗位职责与奖罚制度

1、 上班必须按规定着工作服,工作帽,统一发型。

2、 女服务员:上班不准浓妆艳抹,长发要盘起,短发不过肩,留海不超过眼睛,不准梳过于夸张的发型

3、 男服务员:头发不准染发,不留胡须,勤修面。

4、 不准留长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准用刺激性很强的香水。

5、 上班时间不准戴手镯、耳环、项链等饰物。

6、 工作服要整洁,无油渍、无皱痕。

7、 上班前不准吃大蒜,大葱,槟榔等刺激性,带异味的食品,不能吃酒精含量过高的食物,饮料。

8、 不能当着客人的面做不雅观的动作,如抓痒,抠鼻子,挖耳朵,梳头发,剔牙,大呵欠等,打喷涕应适当遮掩。

9、 检查仪容,仪表应到卫生间或客人看不到的偏僻处。

10、 凡违反以上规定一次扣款5元,再次扣半天休,三次扣一天休。

二.卫生工作制度

a、 个人卫生

1、 勤洗澡、勤换衣、勤洗头发、不能有头屑、身体不能有异味。

2、 工作服要勤洗、勤换、不得有油渍、皱痕和异味。

3、 大、小便后手要洗净、擦干。

b、 区域卫生

1、 地面无杂物、桌椅按要求摆放整齐美观。

2、 桌面无油渍、无尘灰,餐盘无破损、无油渍、无灰尘、无水滴、无茶渍,餐具必须清洁。

3、 工作台要干净、整齐、物品按要求摆放一致,托盘要干净、无污渍。

4、 不准乱扔果皮纸屑,不能随地吐痰。要随手捡拾地面杂物,讲究公共卫生。

5、 门窗、玻璃、墙壁要保持光亮,无灰尘、无油渍、无蜘蛛网。

6、 卫生间要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7、 每天员工轮流值班,保持卫生清洁。每周一搞大扫除。

8、 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罚5——20元\次。

三.劳动纪律

1、 提前十分钟到岗,换好工作服,检查好仪容、仪表。

2、上班时间站立规范,不得倚墙、靠椅,不准聚一起闲谈,上班按规定时间在自己区域站立规范,面带微笑迎接客人的到来。严禁以工作场地作为休息场所,违者一次罚款10—20元。

3、 遇到客人和上司,要主动问好点头致意,不能视而不见。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4、客人来了前台员工要说欢迎光临。在服务过程中请使用礼貌用语,客人买单要致谢,客人离时要送客,“请慢走,欢迎再次光临,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5、不准与客人争吵,要记住客人永远是对的,不准向客人索取物品与小费。若因态度问题导致客人不买单,给餐厅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6、拾到客人物品必须上交吧台或上一级领导保管,并尽快与客人取得联系,不准私自留藏,占为已有。一经发现,罚款20—200元并后果自负。

7、如遇客人较多时,不得私自离岗。离岗要上报领班(包括上洗手间),领班安排人员顶岗后,才能离开。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并罚款20元/每次。

8、 不准在餐厅内奔跑,不准在大吼大叫、大声说话,违者视情节轻重罚5—10元。

9、 不得罢工,或三五聚集闹事,严禁向外界人员透露餐厅的商业机密或抵毁餐厅形象,违者开除处理。

10、 员工必须参加班前会及平常的业务培训,违者一次罚款5元。

11、在工作中随时服从,工作完后再提出见解,不得当众与领导争辩,否则视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并在班会上作书面检讨。

12、 上班时间不准吃东西,更不准私自吃、用餐厅或客人的食物,违者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

13、熟悉业务知识,了解餐厅供应的食品及饮品、熟记餐单,如因业务不熟,造成客人不满情绪的,视情节轻重,初次罚款5—50元。

14、 不许利用职务之便少记客人所用食品,一经发现罚款50—100元。

四.物品管理制度

1、 餐厅所有设备设施,不能私拿、私用,若有私拿餐厅物品者,罚款50—100元/次。

2、 服务员不能随意开放空调私自使用,客人走后应立即关闭空调、电灯、风扇,违者罚款5—20元。 3、每天必须检查空调、灯光、卫生间下水道、厨房设备、收银机开关等工作是否正常,如有异常立即上报领班或主管安排人来维修。

4、 如已知某物不能使用,不可强行使用,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5、下班前必须检查一切电器设备的开关是否关掉、门窗是否关好,领班检查到某区域没关电器设备开关,该区域服务员罚款20元/次,所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6、 餐厅配发给服务员的一切物品,服务员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或使其恢复原样。

7、 若有发现故意损坏餐厅设备、设施者,作重罚开除处理。

8、 若客人损坏了酒店物品也应要求赔偿。但语气要委婉,不得对客人无礼。

9、 每月盘点一次工作用具、家私及餐厅各种设备设施。损耗与赔偿方案按具体情况实施。(另行通知)

五.员工的岗位职责与奖罚制度

1、做好每日开餐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好餐厅所需物品是否齐全。如不齐全,应马上做好补充工作。

2、 完成好上级安排的一切任务。

3、 坚决把好食品卫生关,做到变味、变质食品不上餐桌,违者罚款50—100元。

4、 遵守上下班制度,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5、 按规定着装,化淡妆。为客人服务时应彬彬有礼,热情大方,态度程度和谒可亲,面带微笑,使用礼貌用语。

餐厅礼仪

服务是为了给顾客提供一种满意的活动领域,良好的服务是自我形象的树立,顾客不满意等于我们的失败,所以我们一定要尽心尽力。

一、 餐厅常用服务礼貌用语:

1、接送语

“您好,欢迎光临!”

2、向客人提问时

您好!请问您一共几位?

3、点餐时

请问可以点餐了吗?

4、复单时

对不起,打扰一下,请问您点的是……,对吗?

5、询问时

对不起,我没听清,请您再说一遍好吗?

对不起,能否请你说慢一点儿?

6、点单结束时

非常感谢,请稍等。

7、当客人招呼时

打扰一下,请问有什么需要?

打扰一下,我能为您做点什么吗?

8、服务过程中,需打扰客人时(非常重要)

对不起,打扰一下。

9、上餐时

打扰一下,这是您点的……

10、当受到客人赞美时或受到客人致谢时

非常高兴为您服务.别客气!

11、向客人致歉时

对不起,让您久等了!请原谅!

12、当客人的要求你无法满足时

对不起,这个问题我去问一下再答复您,请稍等片刻!

请稍候,我跟##(厨房/吧台)商量一下,尽量满足您的要求。

您提的这个问题我将马上向我的领导汇报,请稍等。

13、当客人想发问却犹豫不决时,应主动上前:

您有什么需要/吩咐了吗?

我能为您作点什么吗?

我能为您帮上什么忙吗?

14、 买单

(1)当客人提出买单时,应先询问有无优惠券/优惠卡(积分卡)。

(2)询问“请问先生/小姐,哪位买单?”后报上金额,“先生/小姐,您共消费了##元。”

(3)应双手接钱,确认(真/伪)无误后,“先生/小姐,收您##元。”若需找零,“请稍候,为您找零。”

(4)找零时,双手递送,并致词:“先生/小姐,找您##元,请拿好,谢谢您的惠顾。“请问坐那里?稍后我们送餐给你,请保留小票,方便核对,谢谢

(5)送客 请慢走,欢迎再次光临!

最新离开舒适区的心得体会报告二

1.1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研究背景

新中国成立的初期,我国的法治实践曾有过一段辉煌的成就,但是十年,使法治建设和法学研究都陷入了低谷。在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也都走上了正轨,尤其是我国已经建成了自上而下的法律体系。这表明中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一种形式合理性的法律体系已经建立,中国已在根本上实现从无法可依到有法可依的历史性转变。但同时中国的法治建设也暴露出了很多问题,主要体现在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之争的过程中。首先,由于中国的法律体系是自上而下建构而成。在法治建设过程中重点受到关注的是法律体系的逻辑合理性,而社会事实以及规则与事实之间的关系则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使得很多法律规范要么因其与百姓的现实生活无关而被无视,要么因其与社会风俗、生活惯例不同而没有得到人们的自觉有效的遵守。其次,西方权利话语的力量在立法及司法实践中被人为放大,而传统的道德因素却被排斥在法院门外,导致了像《秋菊打官司》中主人公秋菊那一类人的彷徨和无助,而原本为传统道德所不容的“恶人”却能逍遥法外。形式法治在法治实践中暴露的问题,凡此种种,不再一一列举。

针对法治实践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归根结底也是指导我国法学实践的基础理论面临的难题。目前中国的改革进程已步入深水区,面对着快速发展和变化着的经济和社会生活,如何能够保证我们的立法既能适应时代的变化,妥善解决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问题,又能够保持法律的稳定性给百姓合理的预期;如何能够在司法实践中既排除了其它干扰,保持形式法治的纯洁性实现程序正义,而又不以牺牲传统道德、社会习俗为代价。面对诸多难题,笔者认为仅仅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对法律的逻辑分析的研究方法是难以解决问题的,必须结合法社会学的实证调查、自然法学的价值研究等研究方法和理论成果才能摆脱目前我国法学理论界面临的困境。而作为分析实证主义的一种新的修正形式的制度法学在法学领域能很好的融合道德和事实,通过制度事实理论,能够综合的运用分析实证的研究方法、社会实证的研究方法以及解释学的方法。因此,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理论如果能被我国法学理论界认真研究、借鉴和吸收,或许能很好的指导我国的法治实践。除此之外,本人因在读书、上课,参加学术沙龙、读书会的过程中深受老师和同学的启发,带着深刻的问题意识认真阅读了麦考密克和魏因贝格尔的《制度*》,并对制度法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因而也广泛收集了一些有关制度*的材料。这也是选择本题的背景原因之一。

1.1.2研究意义

理论意义:以实践哲学为基础的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理论在吸收西方的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理论精华的同时,对法学展开解释学的、社会实证的研究,并把这几种研究方法结合在一起,实现了对法学更加深刻的理解。这也对中国的法学理论界自觉的开启一个研究具有本土特色的法学的新时代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现实意义:在中国面临社会转型的今天,如何更好的实现从人治向法治,传统之治向规则之治的转变,是时代给我们提出的挑战。而在向法治转型的过程中,如何处理好现代精神与地方传统、法律的程序正义与国人的实质正义之间的关系则是问题的关键。而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理论在坚持法律实证主义立场的同时,实现了道德、规则和事实三者之间的沟通。对我国的法治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

1.2文献综述

笔者在将近一年的论文写作过程中,针对本文的论题做了长时间的资料搜集工作,资料搜集的范围也广泛的涉及到了中外着作、网络期刊等各种形式的资料。仅就本人能力范围之内搜集到的资料而言,目前中外法学界对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理论的研究还相当的薄弱。而对于制度法学的理论,学界的普遍态度还是认为其是对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理论的继承和发展。从我目前接触到的资料来看,有关制度法学的理论,以麦考密克本人的作品居多。而爱丁堡大学也曾专门针对麦考密克的制度法学理论召开过研讨会,会后还曾以一本书的形式发表了研讨会的研究成果。但是由于本人能力所限,不能得到这手宝贵资料,对于研究制度法学的理论来说实为憾事。

就国内发表过的有关制度法学理论的文章数量来看,也只有几篇,研究者较少。笔者收集到的制度法学的学术期刊论文共7篇,但是只有唐仲清的《对‘制度事实’的法哲学思考》、陈金钊的《法律事实的定位与制度性事实--评制度*》、温博的《事实与价值的调和--制度法学的方*》三篇期刊文章谈到了制度法学中的制度事实理论。其中发表在南京大学法学评论上的陈金钊的文章还专门谈到了制度事实与法律事实的关系。陈金钊教授把有关法律事实的学说大体上分为三类,一类是前提说,一类是对象说,还有一类是本体说。陈教授认为关于法律事实本体说的提出者就是制度法学的作者们,它认为,在这一意义上法律事实其实就是一种制度事实。同时,在他的这篇文章中,他还明智的指出了我国法学理论在法律事实领域研究的薄弱现象。因为我国深受大陆法系的有关法律的制定、解释、适用技术的影响,使得我国的法学研究主要片面的强调对法律体系的逻辑结构的研究,而忽略了对法律事实的研究。而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的理论无疑会增加中国法学研究的深度以及回应司法实践的能力。

在上述期刊文章中对制度法学的本体论和方*进行过全面的阐述的当属张文显所写的《超越法律实证主义和自然法理论--制度法理学的认识论方*和本体论》。文章指出,制度法学的理论之所以能够实现对法律实证主义与自然法的超越,其主要原因在于提出了一种新的法律本体论观,即把法律视为一种制度性事实,并在方*上对传统法学流派(主要指自然法学、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社会学法学)的法学研究方法实现了突破和重组。其余几篇文章的内容大同小异,对制度法学的功过是非做了客观性的评价。而对制度法学中的另一个重要概念“实践理性”以及实践理性与制度事实的关系做出独到而深刻的探讨的是梁晓俭教授所着的《实践理性:一种方*意义上的探究》一文。在文中,作者精到的指出制度法学的作者们提出的关于“法律是一种制度事实”的理论体现了制度法学的作者们希望在法学的研究中结合分析法学和社会学法学的用心。法律作为一种制度事实,既有规则和规范在思想客体意义上的存在也有社会现实意义上的存在。因此,对法学的研究,要综合分析实证的研究方法和社会实证的研究方法。除此之外,制度事实的存在依靠的是规则对客观事件的解释,而法律规则的背后体现的必然是制定规则的立法者的意志和目的,体现了他们的道德和价值观,所以要想知道规范具有何种性质,就必须首先弄清楚理性行为的性质,而这里的理性行为便是实践理性。通过实践理性,制度法学把解释学的方法运用到了法学研究之中。最终实现了制度事实和实践理性的完美结合。

除了上述所列的学术期刊之外,笔者目前没有搜集到任何有关制度法学研究的专着性文章,此外对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理论在博士或者硕士论文中进行专门研究的也较少。在笔者搜集到的有限的资料中,山东大学的博士生杨建军在他的博士论文《论法律事实》中的第一章“法律事实的概念”里曾有一小节来专门讨论法律事实与制度事实的关系。他认为制度事实与法律事实不同,制度事实是立法者为了实现对复杂的社会生活进行调整,而经过理性的抽象所概括出来的事实。因此,制度事实是立法者通过对复杂的具体事实进行抽象的概括而形成的抽象事实。所以当具体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法官就能依据法律规定的抽象事实对具体的纠纷做出裁决。一个法律规范一般包括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个部分,而他认为制度事实就相当于法律规范中的行为模式。而且他还认为,法官能够对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则规定的疑难案件做出格式化的分类和处理,主要原因就是在于制度事实不仅概括在法律规则之中而且它还概括在法律原则之中,因此在面对复杂的案情变化时,法官可以依据原则中的制度事实对案件进行格式化的裁决。而法律事实与制度事实完全不同,是一种具体意义上的事实。现实生活中所发生的所有能够导致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就是法律事实。因此,他认为制度事实与法律事实的根本区别在于,制度事实是一种立法角度上的事实,而法律事实是司法角度上的事实。

在笔者搜集到的有关制度法学研究的5篇硕士论文中,其中有三篇论文的作者是出自同一个学校,西南政法大学。他们分别是论文《法律和道德的制度性结合--制度法基本理论研究》的作者席琳,论文《制度法学对法律实证主义的批判修正》的作者夏菲以及论文《作为制度事实的法律--制度法学基本理论研究》的作者徐海同。还有另外两篇,分别是华东政法大学的赵建兵写的《浅议麦考密克的制度法理论》和重庆大学贾哲写的《制度*创制规则问题研究》。总体上,这些论文把研究的重点都放在了对制度法学思想的梳理介绍方面,包括制度法学产生的哲学背景、制度法学的内涵以及制度法学的理论价值等等,鲜有文章讨论过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理论对制度法学的意义。

综上所述,笔者结合收集到的关于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理论的有限材料,认为各个学者大部分的讨论都是集中在有关制度法学产生的理论背景、哲学基础以及制度法学与自然法学、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法社会学的内在联系。而对于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理论的来源、特征,以及它是如何解决以往法学流派的困境从而成就了制度法学,及其对中国法治的建设意义等方面却鲜有论述。本文的写作目的和可能的创新之处便在于此。制度法学体现在“作为制度事实的法律”的本体论和多元的方*上的开放性,能够很好的融合和超越三*学流派的分歧,也能够为中国走出目前法治建设的困境提供很好的理论指导。

1.3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1.3.1研究思路

从改革开放至今,在短短的30多年的时间里,中国便建立起了完善的法律体系,中国的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都取得了伟大的成就。但是,这种在立法方面取得成绩,并没有掩盖司法现实方面所遭遇的困境。如反映法律与道德之争的“泸州*继承案”、反映法律与社会现实之间存在张力的“吴英集资案”、(虽然案例并不新颖,但是如果我们不做改变的话,谁能保证日后就不再发生了呢?)以及法院遇到的一系列的执行难的问题等,这种种问题处处都在暗示着一种没有道德支撑的、与社会现实相脱离的只依赖强力而存在的法律规范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的软弱无力。但是,我并不是在否认离开强力的法治是可行的。恰恰相反,我的观点是我们需要一种建立在形式法治合理性的基础之上的强力。而我国在形式法治的建设方面,付出的努力虽然可圈可点,但取得的成效,却不尽人意。因为大量的不符合程序正义的案例已经发生而且正在发生。如最近改判的发生在内蒙古的呼格吉勒图故意*、流氓罪一案,以及各种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问题。

我国目前的法治困境促使我不断的思考,如何才能够在坚持形式法治的同时,借鉴和吸收实质法治的理想成分;如何能够在坚持程序正义的同时,也满足实质正义的要求;如何能够将国家颁布的法律转变为人们心中的法律?我国的法学理论研究是否已经解决了这些问题,如果没有,那问题又出在哪?我带着这一系列的疑问,最终,在魏因贝格尔和麦考密克的《制度*》中找到了答案。

在西方,20世纪以来,尤其是二战结束以后,以分析实证主义法学为理论基础而建构起来的形式法治的大厦不断的受到来自新自然法学派、社会学法学派甚至是现实主义法学派的攻击。自然法学派以新自然法学的面貌重新出现,并再次强调法律的道德基础;经济法学派则更重视法律背后的成本收益分析;社会法学派注重对影响法律的社会现实因素的考察,甚至提出“活法”的理论。所有这些都构成了对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强力挑战。它们的产生本身便说明了法治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在此背景下旨在建立一种能够融合道德、法律、事实的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理论应运而生,并很好的满足了实践的需求。

而目前中国法治建设的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是,如何能够把形式法治和实质法治进行很好的结合,并处理好形式法治理念与百姓心中传统的价值观念相冲突的矛盾。这是时代给我们的任务。而这一情形又与制度法学在西方产生的历史背景颇为相似。因此笔者认为,制度法学体现在“作为制度事实的法律”的本体论和多元的方*上的开放性特征,能够很好的融合和超越三*学流派的分歧,也能够为中国走出目前法治建设的困境提供很好的理论指导。

1.3.2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采用文献考察、比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首先通过搜集和查阅相关的文献资料,为自己的学术研究积累丰富的素材。然后在此基础上,通过对自己收集到的文献认真的阅读和比较分析,得出结论,完成自己的学位论文。

1.4研究内容与结构安排

本文旨在通过对制度法学制度事实理论的解读,指出制度事实对制度法学的本体论和研究方法的重要意义,以及制度法*用制度事实理论实现的对以往法学流派瓶颈的突破。最后论述了制度事实理论对中国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

本文分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论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以及前人有关的研究成果等内容;第二部分是制度事实范畴研究;第三部分是制度事实对法律本体论的贡献;第四部分是制度事实对于法学方*的贡献;第五部分是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理论对中国的法治建设的指导意义。

1.5创新点

本文写作的创新之处是,笔者从制度事实的概念和历史发展脉络两个方面对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范畴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通过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制度事实是制度法学的核心概念,为制度法学提出新的法律本体论观点以及综合运用分析的、实证的和解释学的方法提供了理论基础。制度法学通过制度事实的理论得以将价值、规范、事实的因素融合进法律的概念之中,实现了对法律实证主义和自然法学的超越和突破。同时也揭示出了法律的制度事实理论对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法治建设所具有的重要指导意义。

最新离开舒适区的心得体会报告三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结束了假期生活,我们又重聚在培养我们成长,使我们获得新知,教我们如何做人,让人倍感亲切的校园。同时又迎来了充满希望和生机的20__年的秋天,借此机会,我代表学校各级组织,向全校师生致以最诚挚的祝福,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心健康、工作顺利、学习进步、梦想成真。同时也祝贺刚刚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希望你们在新的学期里继续努力,争取更大成绩。

同学们,时至今日,年也过了节也过完了,对于同学们来说从今天开始就要把全部身心投入到学习上来,调整好心态,以最快的速度适应紧张而充实的校园生活,因为,对于现在的你来说,学习才是你的根本,一个人一生中只能有三年完整的的高中时光,同时它又是人生旅程中最重要的阶段,因为,每个人的人生理想都要在高中时代起航。

同学们,新的学期,迎来了新的挑战,也孕育新的希望与憧憬,面对更为紧张和富有挑战性的学习与工作,我们每一位教师、学生都要站在新的起跑线上认真审视自己,胜不骄,败不馁,以满腔的热情投入到新学期的工作与学习中。

多年来,凡是走进海铁一中这所学校的同学都感受到了学校严格的管理和规范要求,感受到了老师们的尽心尽力、兢兢业业、苦口婆心,但是有一些同学不理解,有的还很逆反,甚至抵触,我曾经多次说过,有些同学成绩不理想,根本原因不是智力有问题,而是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缺乏持之以恒、坚韧不拔和专心致志的毅力。除此之外,还缺乏良好的心态,遇到点困难和挫折就自暴自弃,心灰意冷。同学们,人生无论哪个阶段都很难一帆风顺,学习更是一项艰苦的事情,高中时代是每个人为自己一生奠基的关键阶段,因此,老师要帮助你改掉不良习惯,只要你理解学校和老师的良苦用心,就会积极配合学校的管理,自觉严格要求自己,经过三年的高中生活,你一定会有很大收获。

新学期,相信每个同学一定都有自己新的学习计划、新的奋斗目标和愿望,高一的同学刚刚进行了文理科分班,许多同学离开了原班,来到了新的班集体,希望这些同学从心理上到行动上尽快适应新的环境,与新班级的同学搞好团结,另外,要求你们不要找各种借口回原班,影响原班的秩序和学习,如发现有这种情况学校要给予严肃处理。同时也希望没有调换班级的同学以广纳百川的良好的心态,与新同学友好相处,这样才能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形成良好的班风,为自己和他人营造出良好的学习环境。

无论是高一还是高二的同学,千万不要有现在我可以先放松放松,玩一玩,等到高三的时候再学的思想。因为,无数事实证明,学习如同一场汽车拉力赛,沿途没有休息的驿站,只有加油站,指望三年的学习任务在一年中突飞猛进,那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这一点现在高三有些同学会深有体会)所以说,一定要丢掉幻想,学习也跟行路一样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高三年级的同学们,再过几个月,你们就将走进高考的考场,去接受人生的重大挑战和考验,我希望你们多一点努力拼搏的精神,也多一份科学合理的安排,保持临战的最佳精神状态。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抱定“不抛弃、不放弃”的信心和决心,学校、老师和家长期待着你们的成功,也相信你们一定能成功。

借此机会我代表学校向同学们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

第一,自我调整,把精力集中到学习上来。

新学期,意味着紧张的学习生活已经开始,同学们要自觉调整心态和生物钟,把以休息为主的假期生活,调整到以学习为主的校园生活中来,要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学习上来,要明白一个道理,中学生的主要任务就是学习,努力学习是你们的本职所在,要做学习的主人。

第二,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使文明守纪成为自觉行为。

在新的学期里,希望全体同学能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形成一个“讲文明光荣,不讲文明可耻”的群体氛围,使校园环境整洁、美丽。同学们还要在道德修养上下功夫,学会与他人和睦相处,与同学团结友爱,把自己塑造成诚实好学、勤奋努力、懂得感恩、文明守纪的好学生。

第三,以“自信”为基点,通过勤奋学习实现自己人生的理想

自信是走向成功之路的第一步,希望同学们继续信守“我自信,我能行,我努力,我成功”的理念,用信心作桨,用坚持作帆。同学们要知道自信必须植根于勤奋好学的基础上,而绝不是固步自封、自命不凡。要学会学习,善于学习,不辜负学校、老师和家长的殷切希望。

新的一年同学们又长了一岁,希望同学们长的不仅是年龄,还要长知识、长智慧,更明事理,更知道尊敬师长,更懂得感恩。每天给自己一个希望,一个目标,懂得享受学习的快乐,享受成功的喜悦,感受成长的幸福。

最后,预祝各位老师和同学们,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学习进步、心想事成。

最新离开舒适区的心得体会报告四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同学们:

大家好!

又是一年花开季,又是一季梦圆时。今天,伴随着毕业典礼大会的召开,在座的各位三年级同学即将离开我们朝夕相处的校园,去开创新的天地,放飞新的理想,作为一名在校生,我很荣幸能在这个特殊的时刻一起分享你们毕业的喜悦。首先,我代表全体在校生预祝各位:金榜题名,一帆风顺 !

今天将是一个难忘的日子,母校、老师和全体学弟学妹欢送你们。在此依依惜别之际,我又仿佛看到了你们在明静的教室里孜孜不倦读书的身影,是你们榜样的力量,鼓舞我们发奋图强。你们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三年的职专时光如白驹过隙,如今已深烙在你们的记忆深处。静听现在的心情,我们有着相同的喜悦,也有难以言表的留恋;回望过去,你们把最美好的年华留给了职专,学校也给了你们生命中最难忘的记忆!

此时此刻,我的心中满是感恩:是你们把我们接进职专的大门,是你们教会我们适应这里的新环境;你们的沉稳有礼,磨去了我们年少的轻狂浮躁,你们的谦虚踏实,坚定了我们前进的理想信念。忘不了新生入学时你们帮我们提行李那汗流浃背的场景;忘不了艺术节上你们那优美的舞姿和动听的歌声;忘不了篮球场上你们嘹亮的呐喊和矫健的身姿;忘不了文明宿舍建设中你们的悉心指导和耐心帮助;更忘不了我们困惑时你们的耐心开导……亲爱的学长,生命中的三年,仅仅是一个瞬间,而职专的三年,你们的理想,你们的激情,你们青春的倩影,奋斗的足迹,将永远铭记在我们心中,铭刻在学校的发展史册上。

今天,在这段旅程即将画上一个圆满句号之际,作为学弟学妹的我们,会以饱满的热情为各位学长的顺利离校提供力所能及的便利;同时,我们也相信你们的文明离校将镌刻成职专生活中最后一串微笑,回响在我们共同的记忆中!

人生经历的不过就三天,昨天、今天和明天。

昨天,是20xx年的9月,叫开学;

今天,是20xx年的5月,叫毕业;

明天,是蕴含着奋斗的每一天。各位学长将要步入大学的校门。我们深信,不管你们的足迹在哪里,你们一定会有骄人的成绩,一定会在每一个属于自己的位置上怀揣自己的理想,书写自己的青春,描绘你们未来的绚丽篇章。

最后,再次祝愿各位学长在高考中勇创佳绩,在以后的。成功之路上走得更高、更稳、更远!祝愿我们的学校更加辉煌!

谢谢大家!

最新离开舒适区的心得体会报告五

1.1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研究背景

新中国成立的初期,我国的法治实践曾有过一段辉煌的成就,但是十年,使法治建设和法学研究都陷入了低谷。在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也都走上了正轨,尤其是我国已经建成了自上而下的法律体系。这表明中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一种形式合理性的法律体系已经建立,中国已在根本上实现从无法可依到有法可依的历史性转变。但同时中国的法治建设也暴露出了很多问题,主要体现在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之争的过程中。首先,由于中国的法律体系是自上而下建构而成。在法治建设过程中重点受到关注的是法律体系的逻辑合理性,而社会事实以及规则与事实之间的关系则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使得很多法律规范要么因其与百姓的现实生活无关而被无视,要么因其与社会风俗、生活惯例不同而没有得到人们的自觉有效的遵守。其次,西方权利话语的力量在立法及司法实践中被人为放大,而传统的道德因素却被排斥在法院门外,导致了像《秋菊打官司》中主人公秋菊那一类人的彷徨和无助,而原本为传统道德所不容的“恶人”却能逍遥法外。形式法治在法治实践中暴露的问题,凡此种种,不再一一列举。

针对法治实践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归根结底也是指导我国法学实践的基础理论面临的难题。目前中国的改革进程已步入深水区,面对着快速发展和变化着的经济和社会生活,如何能够保证我们的立法既能适应时代的变化,妥善解决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问题,又能够保持法律的稳定性给百姓合理的预期;如何能够在司法实践中既排除了其它干扰,保持形式法治的纯洁性实现程序正义,而又不以牺牲传统道德、社会习俗为代价。面对诸多难题,笔者认为仅仅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对法律的逻辑分析的研究方法是难以解决问题的,必须结合法社会学的实证调查、自然法学的价值研究等研究方法和理论成果才能摆脱目前我国法学理论界面临的困境。而作为分析实证主义的一种新的修正形式的制度法学在法学领域能很好的融合道德和事实,通过制度事实理论,能够综合的运用分析实证的研究方法、社会实证的研究方法以及解释学的方法。因此,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理论如果能被我国法学理论界认真研究、借鉴和吸收,或许能很好的指导我国的法治实践。除此之外,本人因在读书、上课,参加学术沙龙、读书会的过程中深受老师和同学的启发,带着深刻的问题意识认真阅读了麦考密克和魏因贝格尔的《制度*》,并对制度法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因而也广泛收集了一些有关制度*的材料。这也是选择本题的背景原因之一。

1.1.2研究意义

理论意义:以实践哲学为基础的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理论在吸收西方的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理论精华的同时,对法学展开解释学的、社会实证的研究,并把这几种研究方法结合在一起,实现了对法学更加深刻的理解。这也对中国的法学理论界自觉的开启一个研究具有本土特色的法学的新时代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现实意义:在中国面临社会转型的今天,如何更好的实现从人治向法治,传统之治向规则之治的转变,是时代给我们提出的挑战。而在向法治转型的过程中,如何处理好现代精神与地方传统、法律的程序正义与国人的实质正义之间的关系则是问题的关键。而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理论在坚持法律实证主义立场的同时,实现了道德、规则和事实三者之间的沟通。对我国的法治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

1.2文献综述

笔者在将近一年的论文写作过程中,针对本文的论题做了长时间的资料搜集工作,资料搜集的范围也广泛的涉及到了中外着作、网络期刊等各种形式的资料。仅就本人能力范围之内搜集到的资料而言,目前中外法学界对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理论的研究还相当的薄弱。而对于制度法学的理论,学界的普遍态度还是认为其是对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理论的继承和发展。从我目前接触到的资料来看,有关制度法学的理论,以麦考密克本人的作品居多。而爱丁堡大学也曾专门针对麦考密克的制度法学理论召开过研讨会,会后还曾以一本书的形式发表了研讨会的研究成果。但是由于本人能力所限,不能得到这手宝贵资料,对于研究制度法学的理论来说实为憾事。

就国内发表过的有关制度法学理论的文章数量来看,也只有几篇,研究者较少。笔者收集到的制度法学的学术期刊论文共7篇,但是只有唐仲清的《对‘制度事实’的法哲学思考》、陈金钊的《法律事实的定位与制度性事实--评制度*》、温博的《事实与价值的调和--制度法学的方*》三篇期刊文章谈到了制度法学中的制度事实理论。其中发表在南京大学法学评论上的陈金钊的文章还专门谈到了制度事实与法律事实的关系。陈金钊教授把有关法律事实的学说大体上分为三类,一类是前提说,一类是对象说,还有一类是本体说。陈教授认为关于法律事实本体说的提出者就是制度法学的作者们,它认为,在这一意义上法律事实其实就是一种制度事实。同时,在他的这篇文章中,他还明智的指出了我国法学理论在法律事实领域研究的薄弱现象。因为我国深受大陆法系的有关法律的制定、解释、适用技术的影响,使得我国的法学研究主要片面的强调对法律体系的逻辑结构的研究,而忽略了对法律事实的研究。而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的理论无疑会增加中国法学研究的深度以及回应司法实践的能力。

在上述期刊文章中对制度法学的本体论和方*进行过全面的阐述的当属张文显所写的《超越法律实证主义和自然法理论--制度法理学的认识论方*和本体论》。文章指出,制度法学的理论之所以能够实现对法律实证主义与自然法的超越,其主要原因在于提出了一种新的法律本体论观,即把法律视为一种制度性事实,并在方*上对传统法学流派(主要指自然法学、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社会学法学)的法学研究方法实现了突破和重组。其余几篇文章的内容大同小异,对制度法学的功过是非做了客观性的评价。而对制度法学中的另一个重要概念“实践理性”以及实践理性与制度事实的关系做出独到而深刻的探讨的是梁晓俭教授所着的《实践理性:一种方*意义上的探究》一文。在文中,作者精到的指出制度法学的作者们提出的关于“法律是一种制度事实”的理论体现了制度法学的作者们希望在法学的研究中结合分析法学和社会学法学的用心。法律作为一种制度事实,既有规则和规范在思想客体意义上的存在也有社会现实意义上的存在。因此,对法学的研究,要综合分析实证的研究方法和社会实证的研究方法。除此之外,制度事实的存在依靠的是规则对客观事件的解释,而法律规则的背后体现的必然是制定规则的立法者的意志和目的,体现了他们的道德和价值观,所以要想知道规范具有何种性质,就必须首先弄清楚理性行为的性质,而这里的理性行为便是实践理性。通过实践理性,制度法学把解释学的方法运用到了法学研究之中。最终实现了制度事实和实践理性的完美结合。

除了上述所列的学术期刊之外,笔者目前没有搜集到任何有关制度法学研究的专着性文章,此外对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理论在博士或者硕士论文中进行专门研究的也较少。在笔者搜集到的有限的资料中,山东大学的博士生杨建军在他的博士论文《论法律事实》中的第一章“法律事实的概念”里曾有一小节来专门讨论法律事实与制度事实的关系。他认为制度事实与法律事实不同,制度事实是立法者为了实现对复杂的社会生活进行调整,而经过理性的抽象所概括出来的事实。因此,制度事实是立法者通过对复杂的具体事实进行抽象的概括而形成的抽象事实。所以当具体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法官就能依据法律规定的抽象事实对具体的纠纷做出裁决。一个法律规范一般包括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个部分,而他认为制度事实就相当于法律规范中的行为模式。而且他还认为,法官能够对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则规定的疑难案件做出格式化的分类和处理,主要原因就是在于制度事实不仅概括在法律规则之中而且它还概括在法律原则之中,因此在面对复杂的案情变化时,法官可以依据原则中的制度事实对案件进行格式化的裁决。而法律事实与制度事实完全不同,是一种具体意义上的事实。现实生活中所发生的所有能够导致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就是法律事实。因此,他认为制度事实与法律事实的根本区别在于,制度事实是一种立法角度上的事实,而法律事实是司法角度上的事实。

在笔者搜集到的有关制度法学研究的5篇硕士论文中,其中有三篇论文的作者是出自同一个学校,西南政法大学。他们分别是论文《法律和道德的制度性结合--制度法基本理论研究》的作者席琳,论文《制度法学对法律实证主义的批判修正》的作者夏菲以及论文《作为制度事实的法律--制度法学基本理论研究》的作者徐海同。还有另外两篇,分别是华东政法大学的赵建兵写的《浅议麦考密克的制度法理论》和重庆大学贾哲写的《制度*创制规则问题研究》。总体上,这些论文把研究的重点都放在了对制度法学思想的梳理介绍方面,包括制度法学产生的哲学背景、制度法学的内涵以及制度法学的理论价值等等,鲜有文章讨论过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理论对制度法学的意义。

综上所述,笔者结合收集到的关于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理论的有限材料,认为各个学者大部分的讨论都是集中在有关制度法学产生的理论背景、哲学基础以及制度法学与自然法学、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法社会学的内在联系。而对于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理论的来源、特征,以及它是如何解决以往法学流派的困境从而成就了制度法学,及其对中国法治的建设意义等方面却鲜有论述。本文的写作目的和可能的创新之处便在于此。制度法学体现在“作为制度事实的法律”的本体论和多元的方*上的开放性,能够很好的融合和超越三*学流派的分歧,也能够为中国走出目前法治建设的困境提供很好的理论指导。

1.3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1.3.1研究思路

从改革开放至今,在短短的30多年的时间里,中国便建立起了完善的法律体系,中国的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都取得了伟大的成就。但是,这种在立法方面取得成绩,并没有掩盖司法现实方面所遭遇的困境。如反映法律与道德之争的“泸州*继承案”、反映法律与社会现实之间存在张力的“吴英集资案”、(虽然案例并不新颖,但是如果我们不做改变的话,谁能保证日后就不再发生了呢?)以及法院遇到的一系列的执行难的问题等,这种种问题处处都在暗示着一种没有道德支撑的、与社会现实相脱离的只依赖强力而存在的法律规范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的软弱无力。但是,我并不是在否认离开强力的法治是可行的。恰恰相反,我的观点是我们需要一种建立在形式法治合理性的基础之上的强力。而我国在形式法治的建设方面,付出的努力虽然可圈可点,但取得的成效,却不尽人意。因为大量的不符合程序正义的案例已经发生而且正在发生。如最近改判的发生在内蒙古的呼格吉勒图故意*、流氓罪一案,以及各种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问题。

我国目前的法治困境促使我不断的思考,如何才能够在坚持形式法治的同时,借鉴和吸收实质法治的理想成分;如何能够在坚持程序正义的同时,也满足实质正义的要求;如何能够将国家颁布的法律转变为人们心中的法律?我国的法学理论研究是否已经解决了这些问题,如果没有,那问题又出在哪?我带着这一系列的疑问,最终,在魏因贝格尔和麦考密克的《制度*》中找到了答案。

在西方,20世纪以来,尤其是二战结束以后,以分析实证主义法学为理论基础而建构起来的形式法治的大厦不断的受到来自新自然法学派、社会学法学派甚至是现实主义法学派的攻击。自然法学派以新自然法学的面貌重新出现,并再次强调法律的道德基础;经济法学派则更重视法律背后的成本收益分析;社会法学派注重对影响法律的社会现实因素的考察,甚至提出“活法”的理论。所有这些都构成了对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强力挑战。它们的产生本身便说明了法治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在此背景下旨在建立一种能够融合道德、法律、事实的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理论应运而生,并很好的满足了实践的需求。

而目前中国法治建设的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是,如何能够把形式法治和实质法治进行很好的结合,并处理好形式法治理念与百姓心中传统的价值观念相冲突的矛盾。这是时代给我们的任务。而这一情形又与制度法学在西方产生的历史背景颇为相似。因此笔者认为,制度法学体现在“作为制度事实的法律”的本体论和多元的方*上的开放性特征,能够很好的融合和超越三*学流派的分歧,也能够为中国走出目前法治建设的困境提供很好的理论指导。

1.3.2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采用文献考察、比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首先通过搜集和查阅相关的文献资料,为自己的学术研究积累丰富的素材。然后在此基础上,通过对自己收集到的文献认真的阅读和比较分析,得出结论,完成自己的学位论文。

1.4研究内容与结构安排

本文旨在通过对制度法学制度事实理论的解读,指出制度事实对制度法学的本体论和研究方法的重要意义,以及制度法*用制度事实理论实现的对以往法学流派瓶颈的突破。最后论述了制度事实理论对中国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

本文分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论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以及前人有关的研究成果等内容;第二部分是制度事实范畴研究;第三部分是制度事实对法律本体论的贡献;第四部分是制度事实对于法学方*的贡献;第五部分是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理论对中国的法治建设的指导意义。

1.5创新点

本文写作的创新之处是,笔者从制度事实的概念和历史发展脉络两个方面对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范畴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通过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制度事实是制度法学的核心概念,为制度法学提出新的法律本体论观点以及综合运用分析的、实证的和解释学的方法提供了理论基础。制度法学通过制度事实的理论得以将价值、规范、事实的因素融合进法律的概念之中,实现了对法律实证主义和自然法学的超越和突破。同时也揭示出了法律的制度事实理论对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法治建设所具有的重要指导意义。

最新离开舒适区的心得体会报告六

尊敬的园长:

您好,我是宋计军。首先很高兴能在小博士幼儿园与您及其他同事共同工作和生活了这么长的一段时间,也很高兴能遇到您这样一位充满温情而又睿智的好领导。只是很遗憾我又选择离开,我知道对于您来说可能会有一些对我的失望或不舍,不过这也是我人生的一次跨跃,我想您一定也会乐见于我的成长吧。

我想我辞职的原因你或许也有所了解吧,对于我来说,在咱们小博士的工作压力还是很大的,由于家庭的原因,我在家里需要做很多的事情,但园里的安排总会与家中有所冲突,虽然我一直也没向你提过,也总是以园里的工作为重,但我现在也确确实实需要考虑到家庭的实际情况了,我想我还是希望能有更多的时间来帮妈妈多做一些事情吧。我想,从您的手中培养出来的人有了更好更大的发展,您的心里也一定会很高兴的。

我曾经梦想自己开办一个小型的幼儿园,也很希望自己能够更独立、更成熟一些,因为我很喜欢和孩子在一起的这个工作,也庆幸自己进入到幼教这一行。我特别希望您能理解。也许我的想法太感性,也许也有点空谈,但我很乐观,也在努力!非常感谢您对我表现出的关注和耐心,我也相信小博士幼儿园在您的带领下会有更大的改观,只是我将不再成为您领导的团队中的一员。就像我一直认为的那样,我非常相信您会是一个很好的引领者,只是现在我们的立场不同,我个人的众多原因让我选择离开。

请您原谅,因为我真的必须回去,希望我不会给您添太多麻烦,也希望我的离职手续会办得顺利。你能够跟我平等的对话始终都让我很感激,不管怎样,都衷心地感谢您!

此致

敬礼

20xx年9月25日

最新离开舒适区的心得体会报告七

不知不觉,时间的脚步太快了,曾经发呆的我们,转眼间就踏上了初三的生活。

对于初三,我感慨万千!

我也深深的明白,时间的流逝,并不是让我们感叹和后悔昨天,而是让我们学会利用明天。

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阳光开始,夕阳离开。时间的节奏真的太快,昼夜交替太快,墙上的钟转得太快。但是,昼夜交替,时间流逝,是自然界永恒的规律。只有把握和利用,时间才不被用来浪费,而是用来奋斗,拼,拼出一些成绩,争取一个世界。

第三天,我失去了第一天的稚气,找不到第二天的迷茫。第三天,太阳如火,心中的骄傲却无法熄灭,雨水也无法熄灭热量。人生在世,浮华,追求卓越,却随波逐流。

这只鸟不能飞过天空,只是因为它不往外看。人们相信,从这座山上向坐在山上的人眺望的人,是愿意抬头欣赏的,而不是低头恐惧的。既然羡慕,为什么不追?追逐心中的憧憬,追逐梦想的彼岸。夸父并没有不自量力地追逐太阳。夸父沦陷时会有这样的想法吗?努力了就没有遗憾了。

天虽高,路难走。需要的是这种信念。墙缝里的草,石头下的小花,当然太执着了,但正是这种执着,抓住了人的眼睛,给人增添了一丝芬芳,让人心颤,他们和我们一样坚定。今天我们能不为哪一天而战?如果不把握今天,你有什么资格说你期待明天?如果不弥补昨天的遗憾,你有什么资格说后悔?

即使有成千上万的风浪,我们也应该看大海的青山。即使下倾盆大雨,屋檐也有角落。即使时光流逝,难道我们还没有这一刻去拼搏吗?心中的信念,远方的期待,奔跑的距离,刷新着昨天的历史。人,努力过,就够了,只因为有一个无悔的青春,只因为人生的旅途值得期待,哪怕疏忽失败,我也不会后悔。

最新离开舒适区的心得体会报告八

1、我轻抚琴弦,你执笔作画,相拥迎朝霞,携手看黄昏,曾以为平凡的烟火生活就是一辈子的诺言,这只是我一个人期待的幸福。纵使我情深似海,却留不住公子浪迹天涯的心。

2、会有那么一天我也会放下如今的执着和不舍,带着稍许的遗憾,过着没有你的新生活,世界这么大,谁少了谁不行啊。

3、真正的坚韧,应该是哭的时候要彻底,笑的时候要开怀,说的时候要淋漓尽致,做的时候不要犹豫。

4、是梦总会碎,是心总会累。

5、有那么一瞬间突然觉得,我所有的等待在你眼里都没有意义,因为换不来你的任何珍惜。不是我不懂得坚持,是太久没听到你的回音,所以这一次我决定走了。

6、听人说,回忆是一座桥,却是通向寂寞的牢。

7、你的嘴终会吻上别人的唇,把给过我的没给过我的全给另一个人。

8、不是我不再爱你了,而是时间再也回不去了。

9、烟雨红尘,点点离人泪,拂不尽心事多如烟雨,叹不完情缘杂如红尘。月夜起舞,难掩愁容片片,情到深处,怎由人?淡绿点妆,身似纸签,心,薄若蝉翼,重拾的那一刹那只剩下隐隐的伤痛和淡淡的感动。谁是谁前世今生应该拥有的缘?谁和谁是今生前世再续的缘?求得今生,何处求来世?

10、总有一天你会明白,你的委屈要自己消化,你的故事不用逢人就讲起,真正理解的你没有几个,大多数人会站在他们自己的立场,偷看你的笑话。

11、我从没想过自己会这么爱你,所以也就任由自己去爱了,这一爱就爱的理智全无,不顾尊严,死心塌地,爱的走投无路,忘了我和你没有未来,一头撞进死胡同里头破血流,但我没怪任何人,自己种下的苦果自己尝。但从此以后,我都不会像爱你那样爱别人了。

12、如果难过,就努力抬头望天空吧,望着望着就忘了,它那么大,一定可以包容你的所有委屈。

13、有一种默默的爱,叫放弃,轻轻地叹息,为了爱而离开。

14、曾经以为很多不可或缺的人,走着走着就散了,连个告别都没有。

15、既不回头,何必不忘;既然无缘,何需誓言;今日种种,似水无痕;明日何夕,君已陌路。

16、你明明知道你需要放手却放不下,因为你还是在等待不可能的发生,这种感觉真的很难受。

17、人在悲伤的时候,不管听多么欢乐的曲子,都会止不住流泪。

18、有些事,你真别看清,看清,心痛;有些人,你真别看懂,看懂,伤情。人生,就是一种糊涂,一份模糊,说懂不懂,说清不清,糊里糊涂,含含糊糊。人生看不惯的东西太多,看清.看懂,全是自找伤心。给生活罩上一层薄雾,不是自欺,而是对自我的保护。凡事太认真,苦了心,累了自己。

19、你会找到一个比我更好的人,而我,不会再对一个人这么好了。

20、没有人会喜欢孤独,只不过不愿意失望,当一个人熬过了最艰难的时候,就不再想去寻找依靠,任何人都是负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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