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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贪污腐败会计心得体会实用(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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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贪污腐败会计心得体会实用(2篇)
2022-12-31 08:28:00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最新贪污腐败会计心得体会实用一

过去一年,地方各级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政纪、改政风、肃贪腐,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有好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持续减权限权,有力促进了源头反腐。坚持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为发展增力。去年又取消311项行政审批事项,彻底终结了非行政许可审批,取消调整70%的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压减各类职业资格44%,中央政府定价项目减少80%,核准投资项目累计减少76%。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精简85%,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极大增强了市场活力,平均每天新登记市场主体4万家、新登记企业1.2万户左右。在放权的同时,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优化政府服务。

二是坚持严格管权管钱,有力促进了公共资金安全和使用绩效提升。加大财政预算公开力度,中央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部门决算全部公开,政府采购、机关运行经费、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等内容首次在决算中向社会公开。各级财政收回并统筹使用存量资金3800多亿元。加强审计监督,全国共审计13万多个单位,为国家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8500多亿元。

三是狠抓督查问责,有力促进了干部勤政有为。国务院组织开展第二次大督查和跟踪审计,针对资金沉淀、土地闲置、保障房闲置、重点项目拖期等问题,分三批问责处理了1456人,通报表扬了有关地区和部门工作典型经验做法,并对推进重点工作做得好的省份、落实重点政策成效明显的地市和县区予以表扬激励。加强履职监督,对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失职渎职进行倒查追责。

四是加强正风肃纪,有力促进了政府作风转变和廉政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严格执行国务院“约法三章”。严控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清理中央国家机关超标办公用房。中央本级“三公”经费预算同比下降近12%。去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3万件,结案31.7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6万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4万人。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追回外逃人员1023人,对腐败分子形成强大震慑。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中央巡视组和国务院督查组工作中发现,一些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反腐倡廉制度不健全,少数干部不作为、不会为、乱作为,简政放权改革有不少方面还不到位。重点领域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也不容忽视。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一以贯之抓紧抓好。

今年我国发展面临的困难更多更大、挑战更为严峻。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做打硬仗的充分准备,坚持一手抓改革发展,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一手抓反腐倡廉,切实把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要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从严治党,严格尊崇党章,严明政治纪律,严格依法行政,创新体制机制,坚决惩处重点领域腐败,坚决整肃庸政懒政怠政行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以反腐倡廉、勤政为民的新成效,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责,既要减权限权,也要用好权力、实现有效的政府治理,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建设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政府。

一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践证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既是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关键之举,也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这项改革虽已取得重大进展,但仍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坚持不懈向纵深推进。今年,要聚焦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大局,提高放权“含金量”、增强监管有效性、突出服务主动性。

继续大力削减行政审批事项。许多企业和群众反映,一些政府部门审批事项仍然过多。去年国务院大督查发现,有的投资建设项目要经过40多个审批环节、盖100多个公章;有的工业建设项目,需要花2年多时间跑审批。我到地方调研,这方面问题反映还比较强烈。前几年,地方一位政协委员展示了一张审批的“万里长征图”,现在审批程序简化了,可能变成“千里长征”或“百里长征”了,但仍然是“长征”。所以还得压,能放给市场的尽量放给市场。企业反映审批难,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审批标准不统一,有的互为前置条件,陷入了“鸡生蛋、蛋生鸡”的怪圈。比如,申请创办医养结合机构,必要的审批需要有,企业也不反对。但现在的情况是,相关部门互相“踢皮球”,都说另一个部门的手续还没批,我也不能给你批,使企业不知所措。今后,不光审批环节得减,而且标准要统一,部门间推诿扯皮问题必须彻底解决。今年,要再砍掉一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削减一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中央层面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取消和下放投资审批权限,最大限度放权给市场和企业,巩固有效投资企稳回升势头。对保留的投资审批事项,要明确标准、缩短流程、限时办结,能上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原则上都要上。除涉及安全和环保事项外,投资项目强制性评估评审一律取消。要继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再取消三分之一以上企业登记前置审批,精简工商登记后置许可项目,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今后,除涉及国家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能分离的“证”都要分离出去。要在改革试点中不断摸索积累经验,逐步推开,切实解决“办照容易办证难”问题。同时,要注重协同推进放权。统筹考虑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域的审批事项,相同或相近类别的要一并取消或下放,关联审批事项要全链条整体取消或下放。上级政府放权要考虑基层的实际情况,坚持权力和责任相匹配、事权与能力相适应,确保基层接得住、管得好,决不能一放了之。“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已全面实施,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调整相关规定,与之相衔接,真正实现拿了证就按证办事、按证经营,“一证走天下”。

加强监管创新和优化服务。今年要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取产生,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推行这一做法,是重要的监管创新之举。采取随机的办法,不仅可以减少管理成本,而且威慑力更强。因为被检查对象采取摇号的办法随机确定,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检查到自己头上,所以要时刻保持戒心。监管执法人员也是随机产生,可以减少很多外部干预。不然的话,一旦知道你要去监管,跑门子、讲人情的都来了。如果有的干部不能坚持原则、坚守底线,就会被腐蚀。现在,许多部门已经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效果很好,说明完全可行,行政成本大大降低。这也可以防止任性检查和执法过程中的人为干扰,减少监管部门寻租机会,也让监管对象始终感到监管的无形压力,不敢心存侥幸。要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要整合各类行政执法队伍,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这里明确一点,地方特别是市县一级,从自身实际出发对执法队伍进行整合调整,有利于强化基层监管力量,相关部门不得干预。目前一些地方在探索“三规合一”试点,把原来很多部门审规划的权力统一了,这实际上有利于加强监管。过去很多部门是坐在办公室里审批,虽然也是按规定审批,但审批后就不管了,也没有精力去管,被审批单位往往拿到审批后想怎么建就怎么建,图纸想怎么改就怎么改。“三规合一”以后,把原来管审批的力量腾出来去加强监管检查,就能查出很多问题,对有的单位不按批准的规划执行的,也能及时发现。这也说明,过去在监管方面确实存在漏洞,因为主要精力都放到审批上了,现在审批少了,不仅监管更有力了,效率也提高了。同时,要优化公共服务。简化服务流程,大力精简办事程序和环节,坚决砍掉无谓证明和繁文缛节。创新服务方式,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大力推行网上办事,促进信息互联互通,使群众和企业办事方便快捷。要切实解决“信息孤岛”问题,像执法检查等信息,该公开的要全部公开,能共享的要共享。否则,不仅群众和企业办事不方便,也容易藏污纳垢、滋生腐败。

二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前提是政务公开透明。2月4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支持政府、监督政府。今年,要重点做好制晒清单工作。有的地方制定涉企收费清单,清单之外不准收费,这种思路很好。这两年,我们大力推进减税降负,但有些企业反映受惠还不明显,原因就是各种收费太多,而且许多涉企收费没有严格标准。当前,企业面临生产经营困难,更要下决心降低企业负担,放水养鱼。《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今年要全面公布地方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部分地区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家职业资格等,都要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清单之外无权力,清单之内必须为。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制定和公布各项清单,今年年底前,国务院要以适当方式进行检查。制定清单要符合转变政府职能特别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不能搞得太多太长,不能把不该管的事都列进去。有了清单这个“明规矩”,就给权力戴上了“紧箍咒”,既可以有效管住权力任性,也可以有效打破寻租腐败“潜规则”。

三要加强政府诚信建设。治国理政,无信不立。政府诚信直接关系政令畅通,关乎民心得失,也具有很强的社会示范效应。我们是人民政府,对人民负责,必须讲诚信,言必信、行必果,说到做到、不放空炮。我在地方调研时,经常听到有些民营企业家和外商反映,有的地方政府不按合同办事,说变就变,让他们感到无所适从,也影响了投资积极性。各级政府必须把诚信施政作为重要准则,严格依法行政,严格履行承诺,完善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以徙木立信之态取信于民,带动全社会诚信意识的树立和诚信水平的提高。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弘扬诚信文化,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商业欺诈、逃债骗贷等不诚信行为的打击力度。最近发生的“问题疫苗”案件,国务院组成调查组和督查组正在调查处理,有关地方要切实负起责任,严肃查处失职渎职人员,对犯罪分子坚决进行打击,决不姑息迁就,给人民群众一个负责任的交代。这件事情也反映出,我们强调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是非常重要的,有效地“管”恰恰是为了更好地“放”,这样才能营造有利于创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减少滋生腐败的土壤和寻租机会。

近两年,通过狠抓督查问责,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的落实情况有了明显好转,但一些地方和部门仍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比如,去年国务院大督查发现,有的省河道治理项目,中央补助资金2013年就安排了,本来应该去年底完工,但到去年5月项目还未开工。还有的地方建好了保障性住房,由于供电、排污、市政道路等配套设施没跟上,老百姓迟迟无法入住,群众意见很大。这说明,庸政懒政怠政现象仍然不可低估,必须继续坚决加以整治,这直接关系今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的实现。从今年以来的情况看,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并出现新的积极变化。这说明,去年以来采取的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措施,效应正在逐步显现。但目前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很大,党中央、国务院将根据形势的发展,继续采取新的重大举措。有了政策措施,关键是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级干部要勤政有为、善谋勇为、真抓实干,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抓落实根本要靠制度,必须建立健全奖惩分明、促进勤政廉政的有效机制。

一要严格执行工作责任制。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重大政策和改革举措、重大投资项目和民生工程,已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具有法律效力,也是政府对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3月18日,国务院已对《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明确了部门分工。各牵头部门要主动负责、全程负责、一抓到底。对约束性指标和硬任务,要层层分解、细化要求、落实责任,逐级签订目标任务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对重大投资项目要倒排工期,在符合程序、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往前赶,确保进度。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部署、抓落实,合理配置力量,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当前,一些地方财政收入增速在下降,而民生刚性支出还必须保障,如果经济工作抓不上去,财政收入继续下滑,刚性支出不能兑现,最后就无法向人民群众交代。地方各级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都要感到肩上沉甸甸的责任,对人民负责。各级干部要以“昼无为、夜难寐”的责任感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切实紧张起来、行动起来,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要健全常态化的督查问责机制。督查问责是抓落实的“利器”,不能一阵风、时紧时松,必须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国务院今年年中将继续开展大督查,年末组织重点抽查,并对重点任务进行随机专项督查。各地区、各部门也要加强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拉出清单,建立台账,限期整改。要加大问责力度,对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不力、重大政策落实不到位、重大工程和项目推进严重滞后,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完成的,该约谈的约谈,该处理的处理,该通报的通报,并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使干部既有责任感,也有敬畏感。要把督查结果与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相衔接,让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决不能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占着位子不干事,耽误党和人民的事业。

三要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对真抓实干的地方,要加大奖励支持力度,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竞相发展。对愿干事、敢干事、能干事的干部,要予以褒奖,提供更大舞台,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带动更多的人干事创业。要建立合理的容错纠错机制,对干部在工作探索中的失误和不足,只要是出于公心、不谋私利,都应视情予以宽容,给予改正的机会,不能挫伤他们的积极性。客观地讲,现在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工作很辛苦,收入也不高,我们既要坚决堵住“偏门”,解决公务人员以权力参与分配、牟取不当利益问题;也要打开“正门”,切实保障他们履职所需的工作条件、合理的收入待遇和应有的尊严,已建立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一定要按期落实。今年尽管财政收支压力很大,但要继续按机制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和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制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各级财政部门要优化支出结构,确保落实到位。这也要进行督查。

在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的同时,要针对干部思想认识上存在的问题,深入细致做好工作,切实增强干部履职尽责意识。为政不廉是腐败,为官不为也是变相腐败。古人讲,“仕而废其事,罪也”。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只要为官不为,就不符合党中央的要求,不符合依法履职的要求,不符合反腐倡廉的要求,也严重损害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都是不能允许的。我们既然选择为人民服务,就要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最高位置,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敢于担当、勇于作为。这是共产党人的本分,也是从政的道德。要增强干部的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学会在约束中工作,习惯在监督下干事,把压力变成动力。要加强干部的学习培训,使他们积极适应新常态,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关心爱护干部,重视解决实际问题。总之,要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调动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聚众智汇众力,形成上下同欲、共同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

公共资金、公共资源、国有资产、金融等领域涉及重大经济利益,监管不力极易滋生腐败,同时一些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量大面广。要扎牢制度笼子,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坚决惩治腐败分子,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第一,切实管好用好政府的“钱袋子”。当前,资金使用“散、小、乱”、沉淀闲置等问题仍然突出。专项资金还是太多,大的专项已减到90多项,但小项仍有360多个。存量资金规模过大的问题仍未有效解决。不少财政资金趴在账上睡大觉,这本身就是巨大浪费。今年,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必须精打细算,着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重点做好“减专项、降库存、控三公”三方面工作。要进一步减少财政专项。实施财政专项资金清单管理,建立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取消政策到期、政策调整、绩效低下的专项,整合目标相似、投入方向类同、管理方式相近的项目,打通资金使用通道,防止资金“碎片化”,严厉查处侵占挪用贪污专项资金行为。国务院关于财政扶贫资金率先整合的意见即将下发,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执行。要进一步降低资金库存。严格清理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加强存量资金监控,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重新安排,调整使用到保民生、补短板、增后劲的“刀刃”上。这也是预算法明确规定的,必须做到。同时,抓紧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形成新的资金沉淀闲置。要进一步严控“三公”经费。加强预算管理和约束,压缩一般性支出,切实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各级政府要勤俭持家,带头过紧日子,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奢靡之风。

第二,全程监控公共资源交易。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交易环节多、市场分割严重,行政权力干预交易、牟取私利等问题突出。要创新监管方式,健全全程监控机制,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国务院已对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作出部署,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要把交易平台尽快“建起来”。今年6月底前,各地区要完成市场整合和平台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使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更加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二要把电子系统尽快“联起来”。力争今年底前建成国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并逐步实现与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地方电子交易系统互联互通。三要把交易数据尽快“用起来”。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跟踪分析和监测预警,及时发现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规和腐败行为。

第三,加快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机制。今明两年,要打好国有企业提质增效攻坚战,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要创新和加强国资国企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一要加强国企改革关键环节监管。强化对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投资并购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严格规范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确保重大事项公开透明。特别是在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要完善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严防以改革之名行侵吞国有资产之实,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堵住利益输送的“黑色管道”。二要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管。随着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我国在境外的国有资产越来越多。要建立健全境外国有资产审计监督、经营业绩考核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对境外企业和机构在投融资、产权变动、资金管控等方面的监督,防止国有资产“走得出去”却“挣不回来”,确保境外资产安全可控、有效运营。国有企业负责人是搞好国有企业的关键,对其既要有激励机制,完善与其岗位贡献相适应的薪酬分配制度,也要对其履职和廉洁情况加强监管。

第四,改革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制。这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有效防范各类金融违规违法和腐败行为的重要保障。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要强化风险主体责任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重点环节风险防控举措。这里需要指出,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目的是为了加强金融监管,也需要一个过程。各金融监管部门必须按照现有“三定”规定确定的职能,依法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监管,决不能有任何松懈的思想。

第五,加强基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按照党中央部署,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向基层延伸。要加强基层基础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和程序,推动公共服务公开透明,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贪腐问题以及执法不公等。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完善土地征收、惠农政策、扶贫资金等方面的监管措施,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效果。

推进反腐倡廉,要标本兼治。哪里发现有权力寻租腐败,反腐的重拳就要打向哪里。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腐败分子零容忍、严惩戒,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对症下药,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特别是要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安全等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相关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要及时公布有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这方面反应一定要快,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和健康问题十分敏感,有关部门和地方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置,群众有疑问要及时解答。否则,不仅群众会质疑政府的公信力,而且容易造成恐慌情绪,带来不利的社会影响。问题处置以后,要举一反三,不断完善机制,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做好今年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党组(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成员要抓好职责范围内和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做到业务工作和廉政建设两手抓、两促进。要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使政府系统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勇于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自身要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还要培育良好家风,严格约束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已对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管金融单位和部分中央国家机关进行了巡视。按照党中央部署,今明两年要完成对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巡视,实现中央部门全覆盖。已被巡视的政府部门和单位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找出病灶,抓好整改落实。正被巡视的政府部门和单位党组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充分信任、坚决支持、积极配合巡视工作。还没有被巡视的政府部门和单位党组对之前其他部门巡视中发现的带有共性的突出问题,要自觉查找,即知即改。

反腐倡廉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凝心聚力,锐意进取,扎实做好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良好开局作出贡献。

最新贪污腐败会计心得体会实用二

十八大以来,关于“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提法和论述,除了用词语气和轻重有所区别外,“严峻”两字始终被提到首要。这是党中央实事求是的判断,也是党中央反腐防腐决心的体现。“微腐败”是一种公权乱用的行为。

小:指乱用公权的行为很小,如接待群众态度冷漠、在下基层时会接受一点土特产、一盒香烟等,小到人们容易忽视它的存在。

多:这种乱用公权行为比较普遍,如接受服务单位私人宴请在为其办事时打“擦边球”,或在帮人办事时接受不贵重物品,群众司空见惯、习以为常。

近:社会公众对其态度暧昧。大家认为这些行为很小,生活在一起,低头不见抬头见,处理起来未免“上纲上线”,不近人情,对这种行为放之任之,也会效仿这种行为“方便”行事。

(二)群众身边“微腐败”的表现形式 “微腐败”危害巨大,他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破坏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从近年来我区查处的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来看,农村“微腐败”已成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个工作重点。通过分析归纳,我们认为基层“微腐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漠视群众、政令不畅。有的基层干部政治纪律性不强,对中央的政策执行不到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中央政策变形走样;从地方或局部利益出发,擅自出台有关规定,损害群众利益。少数基层干部在位不作为、慢作为、怕作为,作风懒散,喜欢串岗、溜岗,上班时间办私事,对群众的办事要求要么拖拉、要么推诿,责任担当意识比较淡薄,基层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二是克扣截留、套取资金。有的乡镇和单位在执行国家惠农政策时缩水走样,落实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权便利,克扣、

截留、挪用民生资金;有的基层干部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直接或变相骗取各项补助资金;有的部门和单位截留专项资金,设立账外账,用于发放奖金和各种补贴;有的把专项资金转移到下属职能部门,请客送礼,挥霍浪费 三是徇私舞弊、侵占“三资”。有些基层干部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感情、靠关系办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在低保资金的发放上,搞亲情救助和贿赂性救助。村务公开在一些村徒有虚名,村干部挥霍集体资金、公款吃喝、随意开支现象程度不同地存在。有的借考察学习之名公款旅游;有的村收入不记账,隐匿集体收入,从中谋利;有的虚报公用开支,侵占集体资产;有的村干部低价处置集体资产,甚至把集体的资产变到自己或亲属名下。

四是隐形变异,贪污受贿。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权,以侵吞、窃取、骗取等非法手段将集体资金据为己有;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索取群众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其谋取利益,提供方便。在公款吃喝方面,方式更加隐蔽,由过去的宾馆、酒店转移到单位的食堂、乡下农家乐、村干部家;有的将公款吃喝费用纳入会议费用报销等,部分行政村招待费用支出大。

五是以权谋私,作风腐化。一些基层党政组织和干部缺乏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行政不作为,推诿扯皮;有的对安全生产、预防事故重视不够,监管不力;少数基层干部利用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捞取好处,以权谋私。有的农村干部在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中处事不公、优亲厚友;少数干部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遵守相关规定,作风腐化,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三)群众身边“微腐败”发生的原因 自律防线不牢。一是一些基层干部对政策法规和纪律的学习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政治理论水平欠缺,廉洁自律自觉性不强,法纪意识淡薄,工作规范性不高,心存侥幸,甚至认为“八项规定”精神约束的是领导,反“四风”、反腐败,查的是国家干部,与自己关系不大,偶尔搞点违规的事,没什么大不了,没有认识到自己作为基层干部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放松了对自己能力和素质的要求。二是一些基层干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在公开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

使群众对身边的重要事务不知情,逃避群众监督。三是一些村干部把公权当私器,权钱交易,认为自己帮谁出过力,谁就得来报答。四是一些村干部利用职权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受贿、虚报冒领、优亲厚友。五是一些基层干部却以为钱已经归还、问题交代清楚就可以回家,村干部还可以照当不误。六是一些基层干部认为法不责众,只要大家有参与,就大胆跟着拿;七是一些基层干部工作只求结果,不注重工作程序和规范要求,时间一长容易产生腐败,导致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制度执行不力。一是许多群众身边发生的“微腐败”中的基层违纪违法干部,除了自身原因外,与相关制度没有充分发挥保障作用是分不开的。制度的不完善间接产生腐败,腐败分子一旦找到制度“缺口”,就会投机经营权力而获得暴利,会为谋私利而不择手段地钻制度的空子。二是有的制度规定过于原则,在实际工作中不易操作;有的制度执行不严,执行中往往“变通”解释,绕开制度的监管,使制度成为维护少数利益体的“护身符”,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拉开干部与群众的距离;一些规章制度虽然建立,但流于形式,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制度制定后执行不力。如,有的村干部自认为是村里一把手,代表村集体,村里事情自己说了算,把集体议事规则当儿戏,把财务管理、村务公开当摆设,以假公开甚至不公开来逃避政府和群众的监督。有的制度没有广泛宣传,群众不知道,不了解,不知办事究竟该找哪个部门、按什么程序、需提交什么资料。

监督合力不够。乡镇纪委“三转”仍不到位,大部分乡镇虽然做到了纪委书记专职专用,但仍存在专职不专干现象,抓“主业”精力较少,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在落实监督职责中方法不多、手段单一,监督检查面狭窄,思路不宽,面上的检查多,深层次的检查少。往往是有音有信才查,偏重于事后惩戒,忽视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监督工作。党内监督存在空白和盲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力度层层递减的问题。同级监督弱化,由于乡镇纪委书记的工资、福利、提拔、重用、组织人事关系等都在乡镇,跟乡镇的联系要紧密得多,在实际工作中,个别乡镇纪委存在“好人主义”思想,怕得罪干部,怕影响到个人的名利,认为与同志们相处久了,碍于情面,不想监督、不愿监督。另外,由于许多基层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容易出现上级管得着、但不一定看得见,本单位看

得见、但管不着的现象,实际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空白”。群众监督软化,多数基层群众,特别是针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腐败问题,心存顾忌,觉得没有必要去“惹是生非”,不敢监督、不去监督。

比如,一些与领导有良好关系的基层工作人员可能会被安排做一些比较容易的、有丰厚利润的、影响效果较大的工作。而与领导关系不太好的基层工作人员就可能会被安排做一些比较复杂的、没有很大影响效果的工作。同时,“微腐败”也会使基层工作人员丧失工作积极性,比如一些基层工作人员以获得褒奖为目的进行工作,没有向上的态度,也不能进行有效的交流协调,使得一些本来容易完成的工作复杂化。

危害二:“微腐败”隐蔽性强,腐蚀党员干部。

“微腐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看不见却约定俗成的规则,其长期存在于社会中。比如,一些基层工作人员拜访领导时要拿一些东西,遇到节日或者领导生日要请大家吃饭,喜事、丧事要随礼等,都属于腐败行为的一种。一些人把这些行为当作为人处世之道,把请客、随礼、拜访等行为作为促进关系以及进行沟通的必要途径,即使这些行为用的是公共财产。虽然一些“微腐败”行为涉及钱财数额有限,但对党员干部的影响却是十分巨大的。党员干部的“微腐败”行为会使其意志不坚定、思想颓废、自制能力下降。即使只是一点点的腐败,如果不及时治理,就会积少成多,最终使领导干部走向不归路,不仅会断送自己的前途和自由,也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损失。

危害三:危害性大,败坏党内风气。

基层“微腐败”行为的产生,不仅会损害相关基层工作人员的利益,也会损害党组织工作氛围和党员干部的形象。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同时,“微腐败”问

题具有一定的传染性,会损害党的根基,减少人民群众的信任,如果不及时进行处理,就会造成难以预料的后果,影响党和国家的长远发展。

危害四:损害党的形象,破坏党群关系。

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只有人民群众的拥护,才是我们永远不倒的“靠山”。基层党员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最直接的桥梁和纽带,人民群众相信基层党员干部,就是相信党和政府。然而一些地区的基层工作人员面对群众问题时,没有良好的服务态度以及正确的认识,不能真正为人民群众解决问题,“吃拿卡要”现象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办事设卡,拿钱才能办事或者拿钱也不办事,使得人民群众对基层党员干部越来越不信任,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也逐渐减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总而言之,公权滥用的现象以及行为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声誉,使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失望,不利于党和政府的发展。

(二)建立长效机制。解决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仅要有动真碰硬的态度、严惩不贷的手段,还要建立起切实管用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强机制和制度创新。要建立完善把纪律挺在前、长管长严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通过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及时消除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健全落实“两个责任”专题报告、

述责述廉、考核通报制度;完善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公开曝光机制;坚持“一案双查”“责任倒查”等制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严格落实集体议事制度,不得以两委会议代替村民大会,不得以一把手或几个人代替两委会议,杜绝个别干部独断专行。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引导和督促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找准自身定位,认真按照“对监督的再监督”的职能定位,突出监督重点,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扶贫项目、资金、惠民物资发放、惠民政策落实等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扶贫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在职责范围内对行业和部门落实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筑牢廉政防线,全程跟进监督,形成高压态势,严把廉政关口,做到廉洁扶贫、阳光扶贫,从源头上杜绝脱贫攻坚领域“微腐败”现象。抽调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定期开展专项检查,针对突出问题跟踪指导乡镇纪委办理重点问题线索,聚焦重点领域、重大政策、重要环节,通过走访核实、包村入户、滚动排查等方式,开展“推磨式”交叉检查,着力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四)拓宽监督渠道。要持续加大“微腐败”问题治理力度,畅通区、乡、村三级信访举报渠道,加大涉农涉民生领域问题线索排查力度,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并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在农村基层营造“不敢腐”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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