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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整治网络条款心得体会精选 我国网络治理方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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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整治网络条款心得体会精选 我国网络治理方针(5篇)
2022-12-31 10:54:49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国家整治网络条款心得体会精选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确保实现“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的工作目标,全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稳固的安全保障。

推动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五落实五到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单位和企业要集中组织观看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安监站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结合实际贯彻学习。镇党委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重大主题宣传范畴,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围绕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六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5人。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1年底前建立企业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工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具体方案,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三是制定完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严格控制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光气化、硝化等危险工艺以及硝酸铵等爆炸性化学品等高风险项目。

(四)消防安全整治。一是针对本区域高层建筑、大型商场、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二是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三是教育、宣统、民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健康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五)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巩固提升镇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一是联合多部门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二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督促运输企业和个人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四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企业”“黑车”。

(六)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加强“四类船舶”和重点水域安全监管,严格执行恶劣天气条件下客船禁限航规定,强化港口安全管理。强化水上交通运输与港口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认真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进一步落实渡运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严厉打击渡船超乘客定额、超核定载重线、超核定抗风等级冒险航行。

(七)城镇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明确房屋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二是加强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应急管理,加强城镇供水、供气、道路桥梁、污水处理等监督管理。三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交通工程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规行为。

(八)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特种设备“一单四制”制度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机制。二是推进特种设备“铸安”行动,开展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行为专项治理,强化一线执法检查,2022年底前实现常态化、实效化管理。三是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基础建设,努力提升特种设备监察、检验检测和作业人员的能力素质,广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安全意识。

(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一是严格实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全面开展经营许可条件“回头看”。二是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全面开展监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十)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粉尘防爆:彻底整治相关工贸企业粉尘涉爆场所和除尘系统设计、安装、使用不符合标准规范以及未设置或未规范设置泄爆装置,未按照规定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等突出问题,防范工贸行业粉尘爆炸事故风险。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围绕有限空间辨识、警示标志设置和作业审批制度执行等突出隐患,督促相关企业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十一)农村危房改造安全整治。一是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安全排查;对已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开展排查,重点排查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构造措施、围护结构等。二是加强危房改造技术指导;三是落实危房改造主体责任;四是提高农民群众安全意识。

(十二)校园安全整治。一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2020年组织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建立完善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三是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清理不达标载客汽车、非专用校车。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四是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检,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

(十三)养老服务机构安全整治。一是健全完善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工作机制。二是着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三是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应急处置体系,全面夯实镇党委政府的主管责任以及民政办的监管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养老服务机构自我安全防范技能水平和安全风险化解应对能力。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5月)。印发镇“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有关部门深入分析一些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总结全镇“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有关部门要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镇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梳理向市安委会报告,并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2022年11月,镇安委会办公室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提请镇安委会审议后,上报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镇安委会成立镇“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安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建立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镇安委会办公室牵头成立工作专班,有关部门派员参加,负责我镇“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日常工作。

(二)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强化镇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三)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宣传落实好《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企业职工和家属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激励全民参与、监督、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进行舆论监督。

(四)严格问效问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挂牌督办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建立和落实与镇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国家整治网络条款心得体会精选二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主线,按照“以人为本、强化基础、建立机制、优化环境”的要求,坚持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把创卫工作由城区向镇村延伸,由主干道路向镇村道路延伸,全面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全面提升城乡卫生管理水平,让全市人民共享创卫成果。

这次环境卫生整治,以国道、省道、县道和乡村道路路域范围,以及河道、塘坝、渠道等为重点区域,突出抓好路面及两侧垃圾清理、破损设施维修、作物秸秆清运、河道漂浮杂物清除等工作。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一)国、省道路域。范围包括国道309线、省道102线、省道242线、省道243线、省道244线、省道321线、省道327线等7条道路。

1、路面及两侧卫生清理。已经纳入环卫一体化的路段,由环卫中心负责;未纳入环卫一体化的路段,由公路局负责。要进一步优化清扫时间、线路和次数,加大垃圾捡拾密度,提升道路保洁质量,切实做到可视范围内无生活垃圾、无白色垃圾、无农作物垃圾、无落叶。

2、道路设施维护。公路局负责。要加大道路养护巡查力度,及时维修或更换破损的井盖、路沿石、人行道花砖和交通安全设施,确保道路畅通和设施完整、美观。

3、绿化带卫生清理。园林局负责。要加大绿化带养护清理力度,做好绿化树木花草整修和补植提升,及时发现和清理绿化带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作物秸秆和枯枝落叶,确保绿化带整体效果。

4、沿线经营业户管理。城区范围内沿线经营业户管理,由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区范围以外沿线经营业户管理,由所在镇街负责。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占道经营的摊贩、商铺等,要及时取缔和规范,确保道路畅通有序。

(二)县道路域。范围包括世纪大道、潘王路、普雪路、平普路、梭石线等。

1、路面及两侧卫生清理。已经纳入环卫一体化的路段,由环卫中心负责;未纳入环卫一体化的路段,由交运局负责。要进一步优化清扫时间、线路和次数,加大垃圾捡拾密度,提升道路保洁质量,切实做到可视范围内无生活垃圾、无白色垃圾、无农作物垃圾、无落叶。

2、道路设施维护。交运局负责。要加大道路养护巡查力度,及时维修或更换破损的井盖、路沿石、人行道花砖和交通安全设施,确保道路畅通和设施完整、美观。

3、绿化带卫生清理。世纪大道、潘王路绿化带,由园林局负责。要加大绿化带养护清理力度,做好绿化树木花草整修和补植提升,及时发现和清理绿化带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作物秸秆和枯枝落叶,确保绿化带整体效果。

4、沿线经营业户管理。沿线各镇街负责。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占道经营的摊贩、商铺等,要及时取缔和规范,确保道路畅通有序。

(三)镇村道路路域及河道流域。

1、路域流域卫生清理。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的道路路域,由环卫中心负责;未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的路域和河道流域,由所在镇街负责。要参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从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重点进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白色污染物和柴草堆垛等的集中清理,彻底解决秸杆杂物乱堆乱放、道路、排污不畅、私搭乱建、随意围占等现象,实现两侧无垃圾堆积,河道无杂物飘浮,路面无积水污泥,树立乡村整洁新形象。

2、道路设施维护。各镇街负责。要加大乡村道路的养护巡查力度,及时维修或更换破损的路沿石和交通安全设施,确保道路畅通和设施完整、美观。交运局要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协调、服务镇街搞好乡村道路养护和道路设施维修工作。

3、沿线经营业户管理。由所在镇街负责。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占道经营的摊贩、商铺等,要及时取缔和规范,确保道路畅通、有序。

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性、反复性的工作,必须根据整治任务和阶段重点,坚持长年治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坚持专业清扫与全民参与相结合,群众自律与督促检查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推进。

1、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把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的重要举措,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落实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市政府将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调度,并对整治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2、凝聚工作合力。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改善卫生面貌和管理秩序。各有关部门要把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与本部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加强衔接配合,做到城乡联动,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局面。

3、加强宣传引导。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范围广,要坚持深入发动群众,群策群力共同治理。要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的宣传力度,加强对脏乱差现象的监督曝光,引导群众树立清洁意识、养成卫生习惯,不断增强群众的卫生意识、环保意识和文明意识,为整治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4、完善长效机制。在开展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要围绕改善人居环境、优化发展环境,积极拓宽环卫投入渠道,建立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实现乡村环境卫生管理的制度化、日常化,有效杜绝各类环境卫生问题反弹,以长效机制保障、保持清洁效果。

对于国家整治网络条款心得体会精选三

为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势头,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普通国省道、县乡道和货运车辆、面包车(以下简称“两路两车”,货运车辆指中型、重型货车,面包车指面包车和七座以上小型普通客车)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一条路、一件事、一家人、一条心”,进一步理清职责、压实责任,从源头上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升“两路两车”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

交通标志应设尽设、监控设备全程覆盖、安全隐患有效整改、源头管控切实加强、基础信息全面摸清,全力推动“两路两车”隐患动态清零、易肇事肇祸违法有效遏制、道路通行秩序大幅改善、群众安全意识显著提升,实现“有效压降事故总量、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工作目标。

成立由镇长任组长,道管站、交管所、乡建办、执法中队、农机站及工作片书记参加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全面加强集中统一领导。

(一)综合协调。协调专项整治,掌握工作情况,组织安排会议和活动,提供后勤保障等。

(二)业务指导。指导整治业务,调度工作进展,通报工作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分析安全形势,开展督导检查,接受业务咨询。

(三)宣传教育。开展主题宣传,开展进企进村、见车见人面对面宣讲教育,强化典型事故案例曝光和重点交通违法警示教育等。

(四)技术保障。指导涉及评审、论证、验收等方面的技术支撑和政策咨询。

(一)“两路”方面

道路隐患。

①每个路段是否全部上齐道路交通标志、规范设置限速标志,并做到清楚醒目。

②事故多发和发生死亡事故、穿村过镇、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长大下坡、客运班线和校车集中通行等路段以及桥梁、隧道是否存在道路及交通设施隐患。

③平交路口是否存在警示提示设施缺失、障碍物遮挡视线问题。

④是否存在马路市场、劳务市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问题。

⑤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是否存在建设不到位问题。

⑥双向四车道及以上道路是否存在应设未设中央隔离设施问题,中央隔离设施是否存在开口过多、设置不合理问题

⑦普通国省道车道增减变化和穿城镇路段是否存在标志标线设置不合理问题。

2、智能系统。

①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数量是否满足安全管控需求,是否保证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②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是否存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缺失问题。

③村庄主要出入口是否安装高清视频智能监控设备。

3、重点违法。

①对重点违法行为是否做到依法从严,形成高压严管态势。

②是否存在分析研判不到位、重点违法行为精准打击不力问题。

③是否存在现场查处占比低,重点违法行为多发问题。

④是否根据农村群众出行规律、有针对性的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⑤是否存在科技信息化应用不到位,对疲劳驾驶、面包车超员、三轮车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监管不力问题。

⑥劝导站是否存在空转运行、资金保障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⑦是否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严查农机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变型拖拉机上路行驶问题。

4、通行秩序。

①是否存在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路段见警率低问题。

②是否存在道路通行秩序混乱、严重扰乱通行秩序违法行为多发问题。

③是否存在交通组织不到位、路权分配不合理问题。

④是否存在道路客运市场“黑站点”“黑服务区”问题。

⑤是否存在农村客运车辆动态管理不到位问题。

5、宣传教育。

①是否存在酒驾醉驾等重点违法行为宣传警示教育不力问题。

②是否针对村庄和企业单位的面包车、三轮车、货运车辆、小型轿车车主和实际使用人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

③村庄大喇叭是否每天进行交通安全提示播报。

④村庄是否存在宣传阵地建设不到位、宣传标识标语缺失问题。

(二)“两车”方面

源头治理。

①建筑施工单位是否存在务工人员乘坐超员、非法营运、非法改装面包车等问题。

②农村地区是否存在群众出行需求大、客运服务保障不力问题。

2、专项整治。

①是否精准研判超限超载车辆集中通行区域和时段,有针对性的部署执法力量。

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停车场、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品运输车辆是否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问题。

③是否进行轨迹分析和摸排调查,精准掌握面包车行驶规律特点,精准打击交通违法行为。

3、主题宣传。

①是否组织面包车车主和实际使用人逐一签订安全行车承诺书和责任书,并开展面对面警示教育。

②是否严把出村口、出镇口,教育劝导面包车违法违规行为。

4、信息共享。

①是否共享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平台系统数据、中高风险运输企业、车辆和驾驶人信息及道路交通事故涉及道路、企业、驾驶人等信息和原因、责任等信息。

②是否存在对发生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不到位问题。

5、基础数据。

①是否存在货运车辆底数不清、运行情况不明问题,是否建立基础信息台账。

②是否存在面包车底数不清、运行情况不明问题,是否组织开展“三见面一建档”工作。

(一)“两路”方面

1、全面整改道路隐患。要一公里一公里排查、一个路段一个路段踏勘,逐项制定整改方案、逐项完善防范措施,全面整治安全防护设施缺失、警示提示标识不全、标志标线不完善或损毁、限高杆设置不合理等安全隐患,确保每个路段均上齐交通标志、规范设置限速标志,并做到清楚醒目。要在交通流量大、安全隐患突出、事故多发的平交路口,立即安装信号灯、减速带,全面清理树木、广告牌等遮挡物,组织实施“坡改平”改造。要全面排查道路沿线马路市场、劳务市场安全隐患,先行采取临时性管控措施,提出整改建议。要争取资金投入,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深入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要积极推动双向四车道及以上道路按照规定设置中央隔离设施,封闭不合理中央隔离设施开口。要合理设置普通国省道车道增减变化和穿城镇路段的标志标线。

2、深入推进智能建设。国省道平均每3公里、县乡道平均每5公里设有一处视频监控,村庄主要出入口至少安装一处高清视频监控,国省道和县乡道总里程平均每7公里设有一处正反向卡口,视频监控平台要具备智能分析功能。要全面排查国省道和县乡道穿村过镇、临水临崖、大长下坡、平交路口、桥梁隧道以及团雾多发、事故多发等路段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情况,及时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在货运车辆集中通行路段和重点桥梁入口,深入推进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设施建设。

3、严厉打击重点违法。执法务必要严,对易肇事肇祸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管理、从严教育、从严处罚,形成高压严管态势。要根据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特点,加强分析研判,找准重点违法行为多发时段和区域,有针对性部署执法力量,实现精准打击。要加大现场查处力度,集中开展“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要根据农村地区群众出行规律,将警力向清晨、午后、凌晨、傍晚等管理薄弱时段倾斜,严查农村地区重点违法行为。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推进疲劳驾驶、面包车超员智能化监管;融合“雪亮工程”视频监控资源,共享村口监测数据,实现三轮车违法载人实时发现、及时推送、精准查控。要深入推进劝导站实体化运行,强化资金保障,健全管理制度,切实发挥对酒驾醉驾、违法载人、超员载客、无牌无证等重点违法行为的劝导实效。要对只签订报废灭失确认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牌证没有收回的变型拖拉机逐一再核实、再确认;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查农机涉牌涉证、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4、大力规范通行秩序。要切实加强夜间、中午、凌晨等事故多发时段和事故多、秩序乱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保证路上有警车见警灯。要严管严查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让行、违法超车、违法会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横穿公路等严重扰乱通行秩序违法行为。要科学分配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路权,规范设置货车、非机动车专用车道,推行货车靠右行,减少混合交通。要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设立举报奖励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违法行为,大力净化道路客运市场环境。

5、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要将触目惊心的酒驾醉驾等典型案例做成一个宣传汇编、拍摄一个警示视频,进行广泛发放、播放。要充分利用道路沿线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及时发布预警、路况信息和安全行车注意事项。要针对“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违法载人、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头盔等危害,制作一批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图文并茂的事故案例海报,组织宣讲队伍、警保劝导员深入村庄、企业单位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要让村庄大喇叭每天喊起来,循环播放交通安全提示,曝光村民违法违规行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要督促村民委员会将道路交通安全写入“村规民约”,完善活动广场、主干道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

(二)“两车”方面

1、切实加强源头治理。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货物装运场所的监管,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出场关。要督促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教育务工人员使用、租用合规车辆,严禁乘坐超员、非法改装、非法营运面包车出行。要加强农村客运、公交、班车、包车服务保障力度,从源头上解决群众出行需求。

2、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要针对货运车辆夜间通行量大的状况,精准研判出超限超载车辆集中通行区域和时段,坚持定点执法与流动执法相结合,多频次组织开展集中夜查行动,每周组织夜查行动不少于1次。要督促相关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查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非法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开展面包车行驶轨迹分析研判,摸排农村地区、集中用工企业、劳务市场务工人员乘坐面包车出行情况,掌握车辆行驶规律特点,特别是详细掌握傍晚、凌晨上路行驶的车辆和驾乘人员特征规律,落实精准管控措施,严厉打击超员载客、非法改装、报废面包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3、组织开展主题宣传。各村要组织面包车车主、实际使用人逐一签订安全行车承诺书和责任书,面对面开展一次警示教育,责令逾期未检验车辆尽快检验,非法改装车辆立即恢复原状,逾期未报废车辆及时办理报废手续。要依托警保劝导服务站,教育劝导面包车驾驶人超员、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

4、深入推进信息共享。要建立完善重点车辆和驾驶人违法、事故等信息共享机制,对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5、全面摸清基础数据。充分发动村委会力量,全面排查经营、从事货物运输的人员和货运车辆基础信息,按照一企一册、一村一册,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档案化管理。各村要根据车辆登记信息,全面开展面包车“三见面一建档”摸底排查,彻底摸清车辆状况、使用人员、车辆用途、行驶线路等基础信息,建立基础信息台账。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5日至9月30日)。研究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迅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各类风险隐患进行“起底式、全覆盖、全要素”的专项整治,并分级分类建立台账。

(二)深化推进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在自查自纠阶段基础上,全面进行梳理总结,深入查找工作中的问题短板,精准分析出仍存在的突出安全风险,专题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全力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纵深开展。

(三)集中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照实施方案和工作台账,对整治效果进行检查验收和抽查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两路两车”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同时,分阶段开展集中督导检查,对组织不力、工作不实、针对性不强的进行通报,重大问题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定期研判会商,解决疑难复杂问题,明确重点任务,建立调度、督办等机制,定期召开例会,分解任务、细化责任,抓好各项工作贯彻落实。

(二)坚持边查边改。对排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查立改;对纳入改扩建规划的,及时采取临时性防控措施,挂账销号整改;对各类风险隐患和问题短板要建立台账,列明整改措施、时限、单位,压实责任。

(三)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原则,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同时要督促指导,用好通报、约谈、督办等措施,督促推动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压实责任、落实措施,形成共治合力。

(四)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总结上报典型经验做法,编发专报进行推广。

对于国家整治网络条款心得体会精选四

为加强全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制定本方案。

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及其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和公益机构。

1.新建建筑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是否取得相关部门下发的证书;是否符合设置的基本标准,是否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建筑;是否按规定经过年度检查合格;是否办理变更手续,活动是否超出批准范围。

2.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明确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配备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是否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每天安排专人进行防火巡查;对防火检查巡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是否及时组织整改。

4.是否建立并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制度,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和燃气管道、液化气瓶、灶具是否定期检查,有无违规用火用电现象。

5.是否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是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不具备接入市政自水管网条的,是否建有消防水池,配备消防水泵等消防器材设施;是否安装应急呼叫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6.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扬通,是否在门窗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外廓式建筑是否有两条以上的消防通道。

7.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是否在明显位置张贴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应急处置程序,工作人员是否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值班人员是否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

8.已安装的自动消防设旋,各种联动控制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防排烟系统是否设在自动状态,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是否处于自动位置。

9.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特点,在消防设施器材上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标识。

10.是否对所有员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护理人员和其他员工新上岗、转岗前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培训;是否结合服务对象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教育。

11.是否根据白天和夜间、工作日和节假日值班在岗人员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负责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制定专门疏散预案:明确负责疏散的工作人员及其职责,配备轮椅、担架等疏散工具;对无自理能力或者行动不便的服务对象,是否优先安排在建筑较低层和便于疏散的地点,逐一明确疏散救护人员。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民政部、公安部《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制定联合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二)形成工作合力。要明确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互相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合力推进专项治理。要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积极推动解决社会福利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三)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督促社会福利机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培养消防安全管理专业人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评估,组织落实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护、培训演练、隐患整改等工作,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对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按照标准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于小微机构,要会同民政部门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消防管理办法措施。对于因土地、建筑规划等前期手续不健全,或存在改变建筑原有使用性质作社会福利机构使用,无法申报消防有关手续的,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及时向政府报告。

(四)强化督导检查。要建立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各个岗位、每个环节。对于问题突出的地区,要派出工作组加强督导。

对于国家整治网络条款心得体会精选五

为全面完成“2020年国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示范县”的指标考核任务,结合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2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区城乡环境卫生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全力打造美丽宜居的城乡人居环境,全力争取“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现场会”召开,为加快建设核心区、全面服务都市圈作出应有贡献。

按照“全面部署、城乡联动、分级负责、集中整治”的原则,切实做好春季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为加强我区春季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领导,成立春季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城管委办公室主任、区城管执法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乡镇(街道)、局环卫科、区环卫处及公司分公司负责人担任。

城区建成区、开发区、8个乡镇(街道)134个行政村等全区城乡范围内的环卫设施设备、街路、广场、公园、堤岸、商圈、农贸市场、老旧散小区、弃管小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镇区所在地、村屯及连村公路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环境卫生。

(一)设施设备清洁

1.办公场所、机修车间、转运站、公厕、垃圾场等环卫设施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按需消毒消杀与维护,确保正常运行运转。

2.垃圾桶、垃圾箱、果皮箱、手推车、护栏、垃圾车等环卫设备随脏随擦,及时清洗,做到表面无污物、无痰迹、无尘土、无小广告,垃圾容器周边地面不得存留垃圾。对破损严重的垃圾容器及时更换,对影响市容市貌的垃圾容器、垃圾车等进行维修翻新。同时做好消毒消杀工作,阻断病毒传播。

(二)街路清扫保洁

1.主次干道机械清扫和人工清扫做到“两扫循环保”。标准达到“七净六无”,“七净”即人行道净、车行道净、道牙子净、垃圾容器及周边净、下水口净、树穴净、绿化带净;“六无”即无垃圾、无砖石瓦块、无粪便、无纸屑果皮核、无泼洒呕吐物、无泥沙积水。同时,做好垃圾容器、下水井口的消毒消杀工作。适时全面启动机械化清扫、洒水降尘、夜扫等工作,主要街路机械化清扫率、洒水降尘率达95%。滨河路、嵩山路南段、铁东路北段参照执行。

2.背街小巷每日做到“一扫循环保”,发现垃圾存留立即清理干净。标准达到“四净六无”,“四净”即车行道净、道牙子净、垃圾容器及周边净、下水口净;“六无”即无垃圾、无砖石瓦块、无粪便、无纸屑果皮核、无泼洒呕吐物、无泥沙积水。同时,做好垃圾容器、下水井口的消毒消杀工作。

(三)垃圾清运处理

加强生活垃圾清运工作,保证垃圾“日产日清”。特别是要加强岭上岭下商圈、农贸市场、老旧散小区、弃管小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积存垃圾、越冬垃圾的清运,不留死角,彻底清理,实行常态化监管,确保城市安全稳定运行。

(四)垃圾转运站管理

加强垃圾转运站的管理,做到“五净一冲”,即转运箱箱体净、垃圾收集斗内外净、排污仓与排污沟净、值班室内净、场地内外净与按需定时冲洗、消毒、消杀,做好消毒消杀记录。同时,加大转运力度,箱满及时转运,严禁滞留。

(五)公厕管理

加强公厕管理,完善配套设施设备,保证开放时间。旱厕做到内净外洁,达到“七无一畅通”,按需消毒消杀,做好消毒消杀记录。“七无”即厕内无粪迹积尿(冰)、无纸片烟蒂、无乱贴乱画及灰网;周边无垃圾杂物、无杂草、无冰雪;掏粪口无粪迹,池盖干净。“一畅通”即小便池畅通。清掏作业时要文明装卸、密闭运输,不得有抛撒遗漏现象。水冲公厕严格执行“三必须”标准,即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免费开放,严禁私自关闭;必须保证公厕内净外洁,物品摆放合理。必须保证设施设备齐全有效,标识明显。

(六)非法广告清理

对非法小广告、乱贴乱画等现象及时发现及时清理,做到高标准清刷和本色覆盖。同时,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对张贴小广告等行为给予严厉处罚,停封电话或媒体曝光。

(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保洁和收运体系,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大力开展“五清”工作,即清垃圾、清粪污、清边沟、清农业废弃物、清公路沿线。全面实现“五个基本没有”目标,即镇区内外基本没有垃圾,村庄内和村庄周边基本没有垃圾,水面基本没有漂浮的垃圾,岸边基本没有乱倒的垃圾,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基本没有垃圾。其重点如下:

1.修理修复破损的转运站、垃圾箱、垃圾桶、垃圾桶底座,无法修复的全部撤掉,包括垃圾桶盖。特别是两年前的120升垃圾桶,现已破损不堪。

2.垃圾桶必须按照分类有序摆放、清洁干净,有垃圾桶底座的必须整平放正。特别要补足偏远、偏僻村屯的垃圾桶及保证收运频次。

3.砌筑完好无损的垃圾池子可以保留,但是池子内不能有生活垃圾现象,简易的垃圾围栏(如:彩钢瓦、水泥板等),按省厅要求必须拆除。

4.雪堆中掺杂的零散垃圾,保洁员必须坚持“化一层清理一层”,能不用机械的可以不用,以免造成机械成本浪费。

5.禽畜类粪污及时清运至各乡镇(街道)粪污处理站。

6.转运站必须设专职管理员,保持干净整洁,禁止堆放杂物。特别是鹿乡镇转运站。

7.按照《关于拟增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服务费的请示》签批精神,如数设置有毒有害垃圾桶,配齐有毒有害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和人员。

(八)门前三包

按照“门前三包”职责,临路(街)所有的单位、门店、住户务必承担起指定范围的市容环境责任。

(九)园林绿地

加强园林绿地的管理养护、环境卫生工作,严禁有残枝落叶、漂浮物等

(十)河道

加强城乡河流的环境卫生整治,严禁垃圾入河、垃圾围坝等现象。

(一)第一阶段:启动阶段(3月10日——3月15日)

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启动部署、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强化宣传,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第二阶段:实施阶段(3月16日——3月31日)

针对整治任务,特别是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要大力开展整治行动,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确保达到整治目标。

(三)第三阶段:巡查验收阶段(4月1日——4月15日)

局环卫科、环卫处农治办做好日常巡查检查和验收工作,查缺补漏,督办整改,举一反三,巩固整治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春季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由区城管执法牵头,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区环卫处、公司负责行动落实,局环卫科、环卫处农治办负责督导检查。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局环卫科、环卫处与公司的相关业务科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沟通、协调、调度。

(三)加大执法力度。区城管执法局要统筹安排,同步推进,加大管理和执法力度,对一些乱泼乱倒、乱贴乱画等破坏环境卫生且不服从管理、屡教不改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处理。

(四)加强宣传报导。充分发挥媒体舆论作用,对爱护环境卫生典型事例、好的做法及时宣传,对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要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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