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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寝室文明条例心得体会报告 学生寝室文明守则(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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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寝室文明条例心得体会报告 学生寝室文明守则(二篇)
2022-12-31 13:35:43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学生寝室文明条例心得体会报告一

时光飞逝,在忙忙碌碌地工作中一个学期时间又过去了,在这段时间里,我看到了很多,听到了很多,思考了很多,学会了很多,在此,我将这份承载着汗水与激情,青春与梦想,希望与寄托、感慨与回味和大家分享,希望我们能共同回味自己的过去,展望自己的未来。并且,此时此刻,我感到无比的自豪与激动。时至学期结束,一学期的工作锻炼使我感触颇多,鉴于此,特向各位领导、老师对本学期的工作情况进行简要述职。述职的题目是《脚踏实地,稳中求进——努力开创化材学院学校学生会工作新局面》。

一、明确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的办学思想,认真完成学校和院系交给的各项任务,配合校学校学生会开展一系列学生活动,不断提高学校学生会的办事效率。

2、制定和实施学校学生会发展规划和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并指导、督促、检查规划和计划执行情况,定期作出工作总结。

3、主持学生干部会议,领导学校学生会各部门和各年级积极主动地富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重大问题提请学代会或学生委员会讨论,决议形成后,责成有关部门执行。

4、做好学校学生会的人事工作和学校学生会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学生干部的思想素质,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

5、负责本院学校学生会与外院校学校学生会的联络事务。

6、定期向学院党委和团委汇报工作7、定期召开学校学生会工作例会。

二、捋清工作思路

这学期以来化材学院学校学生会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在院团委的指导下,坚持以“讲团结、比奉献、干实事、谋发展”为工作原则,以服务同学为根本宗旨,切实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同学的“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

作为新一届学校学生会,逐步适应时代特点,改进工作方法,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在工作中将要逐步形成“一个重心、两点结合、三项工程”的鲜明特点。

“一个重心”是指以沟通、理解工作为重心。

在新的形势下,本届学校学生会沟通、理解工作分为两个方向:一是加强院学校学生会干部与各班级之间特别是大一班级的沟通交流,二是把及时收集同学们对院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反映给院领导老师,同时将学院的政策和相关措施反馈给同学。

本届学校学生会致力于进一步加强学院与同学之间的沟通,加强学院各职能部门广泛联系学生的渠道如:积极参加各班级开展的活动、建立学生干部值班制度,增强并重视学生反映问题。

“两点结合”即学校学生会的工作要“结合重点工作”和“结合时事特点”第一,“结合重点工作”指学校学生会的工作要围绕学院的重点工作来开展,有全局意识。

这学期以来,学院一直把“学风建设”作为学院的一项重点工作,这也是学校学生会最能体现宗旨的一项,要长抓不懈的工作之一,学校学生会配合学院学风建设的重点工作,加大班级查课措施,加强学生自我教育的功能,增强沟通能力。

第二,“结合时段特色”是指学校学生会的工作要紧密结合时间背景,要审时度势地开展、完成活动。

在过去的一学期里,学校学生会努力完成学校和院系交付的各项重大任务,如:体育运动会、迎新晚会、校园文化节等一系列的活动,在这些重大工作面前,我们学校学生会能够把握整体,抓住中心,狠下力气去完成。同时院学校学生会能够把握学生主流,引导学生素质发展,努力成为宣传者、实践者、推动者,及时有效的把各种信息传达到学院的每个角落。

“三项工程”是指志愿工程、社团工程、文化工程。

第一、志愿工程。我院青协积极认真地开展了一些列的志愿服务活动,如:美化校园、清洗饮水机、校园公厕投放自制洗手液、空气清新剂、社会福利院看望孤寡老人……其中清洗饮水机、校园公厕投放自制洗手液、空气清新剂活动是我院青协的品牌活动。

第二、社团工程。在院团委指导下、学校学生会的帮助下,我院的两大社团“材料论坛”和“实用化学协会”正在茁壮成长。两大社团不仅帮助广大同学丰富科学知识、激发学术热情,而且已经研发了一系列的科研产品,如:洗手液、固体空气清新剂、粘贴剂……而近期研究的有机玻璃也初见成效。

第三、文化工程。要保证学校学生会的可持续发展,形成自己的文化,就要求学生干部重视自身的文化软实力和人生阅历。因此,学生干部要给广大同学树立认真学习、努力工作的好榜样,同时建立明晰的工作制度、完整的工作档案、充分的内部交流。

三、具体工作总结

“走进生活,贴近同学”是学校学生会的核心工作之一。学校学生会11、12月份每周进行一次学生宿舍“三查工作”,以保障学生宿舍的安全。

大力开展校园文化活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第一、开展一系列的团组织活动,加强同学们对党团组织的认识和学习。

第二、心理测试和班级心理主题班会的成功开展,使得大一同学们相互之间的沟通得以加强。

第三、社团开展的一系列活动激发了广大同学们的科研兴趣和学术热情。

第四、我院在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类比赛的同时,我院学校学生会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如拔河比赛、趣味运动会等等,极大提高了广大同学对体育运动的热情,团结互助,勇攀高峰。

第五、我院成功举办了20_级新生迎新晚会。积极参加学校活动,力创佳绩。

在第十三届体育运动会上,我院获男子团体第四名、女子团体第六名和体育道德风尚奖,其中体育道德风尚奖是我院连续两年获得。在七人制男子足球赛和篮球联赛中也荣获佳绩。

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用先进的理论武装广大同学头脑,四、工作的经验与不足

1、各项比赛和活动过程中人员安排的合理性和组织协调性仍须进一步完善;

2、活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如电脑故障、话筒故障天气状况等,应该要有两手准备,以防万一;

3、面对学校学生会内部干部和各班级班干部之间,我们须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交流。

四、总结过去,昭示现在,展望未来

1、坚决拥护学院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团委的要求与指导思想。在学习实践过程中,我们将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认真学习,提高全体干部学习政治理论的积极性,增强学生干部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修养。同时,我们还继续严格要求每位学生干部努力学习,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

2、加大力度提升学生干部的自身素质和文化水平,以迎合为广大学生服务的要求。

3、加强与外界联系,加大与校学校学生会、各兄弟学院学校学生会的交流与合作,吸取宝贵经验。

4、积极开展学校学生会干部内部交流和培训工作

5、健全院系工作例会规章、加大责任落实到人的措施

6、继续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以丰富同学们的第二课堂生活

7、加大院干深入学生宿舍走访的次数和内容。

学校学生会的工作性质决定了我们要以更高的工作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要考虑到更多的细微之处,要以自己的细心、耐心和热心做到各项工作疏而不漏、有条不紊!为此,我系学校学生会举办了多项学校学生会内部活动,增强我们学校学生会各成员对信任、团结、服从等观念的认识!只有明确了这些认识,并结合自身实际付诸实践,才能打造一个以服务学生为中心,团结务实,统筹兼顾的学校学生会队伍!作为一个团队,我们是一个整体,不能以邻为壑,各自为政,只有大家团结一心,和衷共济,各部门之间相互协调配合,把整个学校学生会的工作当作自己的事情来办,才能做出更加突出的成绩。本学年学校学生会各部之间紧密合作,工作效率有很大提高。我希望这种风气不仅仅是在我们旅游管理系保持下去,更希望它能够在整个商院形成一种精神,传承下去。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作为化材学院学校学生会主席,我们每个人的身上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只要我们能够及时发现,并予以正确对待,那么我们同样是合格,称职的表率。所以我会从自身做起严格要求自己,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敢于坚持原则,积极为同学们谋正当利益,有能力处理和协调好各种利害关系,最终达到互利共赢!

这一学期来的工作,给了我太多的感触。作为学校学生会主席,我见证了学校学生会发展的每一个脚印,回首这一学期的时光,学校学生会给我留下很多难忘的回忆。在学校里,学校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和工作是我最关心的事情,学校学生会的成员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院系学校学生会取得了很多的成绩,也得到了院系团委、党总支充分的肯定和认可。我们坚信,在上级党组织和团组织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院系的学校学生会工作将会在现有的基础上有更大的提高,我们将以崭新的姿态和饱满的热情,扎实地推进学校学生会的各项工作,使我们系不断迈上新台阶!

最新学生寝室文明条例心得体会报告二

第一条:为加强学生住宿管理,优化学校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体现良好的道德精神风貌。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三牌楼和仙林校区学生宿舍内住宿的所有学生,包括我校按招生计划统招的全日制学生和在我校短期进修培训、访学交流等其他学员和我校来华留学生。

第四条: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宿舍的总体规划和床位测算;负责学生宿舍的整体调整分配,推进学生宿舍管理规范化、科学化;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学生宿舍进行统筹管理;负责三牌楼校区和仙林校区学生宿舍管理物业的招标和监管、指导宿舍物业履行对学生宿舍的检查、保洁、零修等日常管理和服务的职能,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并向有关职能部门和学院通报需要其处理的相关情形。相关具体事务由学生工作处下设的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学管办”)处理执行。

第五条:学校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供给年度招生、毕业、学籍变动等涉及学生住宿的必要信息,作为学生宿舍分配和调整的依据。

第六条:学校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及各学院负责住宿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指导和督促住宿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和安全防范意识。各学院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的工作安排,做好涉及学生宿舍的各项具体工作。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确认研究生住宿许可条件。

第七条:学校保卫处负责学生宿舍区的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及相关案件的查办;负责学生宿舍楼宇安防设施的维护和更换;负责督导物业管理部门做好学生宿舍防火防盗的宣传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校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建设处负责学生宿舍基本房源的调配和学生宿舍家具购买配备、空调维修等工作。

第九条:学校财务处负责确定学生住宿收费标准,并按照“学管办”供给的学生住宿信息按收费标准收取学生住宿费。

第十条:学校基建处负责新学生宿舍的规划和建设。学校后勤管理处负责现有学生宿舍的修缮、绿化与景观工程、水电气设施维保、道路维修、生活服务类设施设备建设与维保以及装修改造的具体落实等。

第十一条: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宿舍的有线网络和无线网络的建设和维护、一卡通业务、网络故障维修等工作。

第十二条:海外教育学院负责参照本规定制订留学生宿舍管理办法,并协调留学生宿舍的改造和指导宿舍物业进行留学生宿舍管理。

第十三条:入住须知

(一)入住学生需遵守《南京邮电大学学生手册》及《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的各项规定。

(二)已办理好开学报到手续,具有本校学籍的全日制学生,按规定缴纳住宿费,即获得本校学生宿舍的住宿资格。

(三)学生必须按学院指定的房间和床位就宿,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床位或占用其它床位,不得私自更换门锁。确需调整者,应填写《学生调整宿舍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学管办备案,学管办及时更改学生住宿名册。

(四)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未经学生工作处同意,不得安排、占用学生宿舍或在学生宿舍区范围内从事其他活动。学校因工作需要对宿舍及床位进行调整,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学校的调整工作,及时自觉地到指定的宿舍床位居住,不得拒绝调整。

(五)延期毕业的本科生不再安排住宿。

第十四条: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外住宿,因各种原因不能入住学生宿舍的学生请按有关规定办理校外住宿手续(含在校内学生宿舍区外住宿)。对未办校外住宿登记手续擅自在外住宿的学生,学院将给予批评教育,并按《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退宿须知

(一)入住学生因各种原因退宿,应在学管办批准后办理退宿手续。

(二)毕业生离校时须按规定办理退宿手续。

(三)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退学、开除学籍、休学的学生持学校决定或通知办理退宿手续。

(四)学生出现上述情景,应在三天内到学管办办理退宿手续,无正当理由过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退宿,学生应在退宿手续完成后三日内将所有个人物品搬离宿舍。对遗留的个人物品,学校不负责保存。

(五)学生退宿时应保证使用的住宿设备完好,如有缺损,应照价赔偿。

(六)学生休学期间,应办理退宿手续,复学时重新安排住宿。

第十六条:假期留校须知

(一)寒暑假期间,学生宿舍实行封楼管理,学生应离校回家,不得留校。

(二)特殊原因需假期留校的学生,应提交《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核批准后,交学管办备案,方可留校集中住宿。

(三)假期留校学生应服从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以学院为单位集中住宿,不得一室一人单独住宿。

(四)假期中留校学生凭学生证和假期住宿证刷卡进入宿舍。

第十七条:住读学生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家住本市的学生,除节假日外,未经请假,不得外宿;

(二)家住外地的学生,一律不得外宿,节假日如需外宿,亦须请假;

(三)外出者,至迟必须在23:30前返校;如逾时回到,须在苑区值班室登记,申明原因备查。

第十八条:校外住宿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本事的学生(家住本市者除外)确系解决学习生活中存在的特殊困难,要求到校外住宿的,须按规定申请退宿并办理有关手续。

2、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外住宿。

(二)办理程序

1、申请在校外住宿的学生须在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向学校提出申请下一学年校外住宿,并在放暑假之前办理完相关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学生申请和办理退宿手续。

2、学生提出申请,由各学院辅导员对学生申请进行初审。初审经过的学生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校外住宿申请表》并经家长签字同意(博士研究生的校外住宿除外,且其办理流程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3、经学生所在学院核实情景并签署意见后,学生方可到校外办理租房事宜。

4、办妥租房事宜后,将《南京邮电大学申请校外住宿审批表》原件、租房协议书复印件交学管办留存备案。

5、申请表一式三份,学院、学管办、学生本人各留存一份。

6、学生校外住宿地点发生变更后应及时报学院和学管办登记备案。

7、申请表审批后有效期一年,若第二年仍需校外住宿,应重新申请。

(三)校外住宿要求

1、校外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加强防范意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2、校外租房住宿学生按照有关部门租房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学生在外租房,不得非婚同居。

4、校外住宿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校的教学、教育等各项活动。

5、校外住宿学生应定期向辅导员汇报沟通,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

6、对未经批准私自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将严格按校纪校规处理。

7、对已退宿的床位,学校有权予以处理。

8、凡经批准在校外住宿者,学校原则上不再为其供给住宿场所,确因特殊情景需再回校住宿者,应在学校有条件安排住宿的前提下,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和学管办批准后方可回校住宿。

第十九条:作息制度

宿舍内提倡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礼貌优雅的仪表。全体住宿学生都必须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尊重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劳动,爱护公物,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按时起床。学生宿舍6:00开门,23:30关门。学生宿舍关门后晚归者,应持有效证件登记并说明原因,得到管理人员许可后方可进入宿舍。严禁未经请假批准夜不归宿,违反者依照《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安全保卫制度

(一)学生宿舍每一天24小时有专职人员值班,为了学生的安全,学生应按规定在值班室进行各种登记,并配合值班员的询问。宿舍楼实行查房制,管理员抽查宿舍或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要求查验学生证件时,学生应积极配合。

(二)学生进出本栋宿舍时应持本人的学校卡,经门禁系统确认允许经过后方可进出,不得尾随他人进出,不得将本人学校卡借与他人或借他人的学校卡进出。无卡闯关者送保卫处处理,卡遗失者出入宿舍需出具辅导员开具的住宿证明并作登记。如因故需借用本寝室钥匙必须凭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借用手续。

(三)学生宿舍实行会客制度。会客时间段为8:00-21:00,学生应在一楼公共区域会客。学生直系亲属如需进入寝室内探访学生,在被访学生征得宿舍其他成员同意的前提下,来访者应出示并交验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并经宿舍管理站同意后,方可进入学生寝室内探访;探访时间段为8:30~12︰00,14︰00~17︰00,探访时长不得超过0.5小时,原则上异性亲属不得入室探访。来访者不得在学生宿舍内留宿。

(四)全体住宿同学应共同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妥善保管好自我的物品,主要是贵重物品及现金。宿舍人员全部外出或离校时应关好门窗,关掉电源和水电开关。发现形迹可疑者,应及时报告值班员;发现盗案,应保护好现场,并报告保卫处。住宿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已的贵重物品。携带大件物品出门时,应持本人有效证件并进行登记。

(五)学习消防知识,爱护消防设备,遵守消防规定。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性危险品、有毒物品、管制刀具等;严禁在学生宿舍楼内炒菜、煲汤、做饭;严禁一切在学生宿舍点蜡烛、点煤油灯、焚烧纸张物品等使用明火的行为。发现火警,应及时报警、镇定疏散。

第二十一条:宿舍水电

(一)严禁将违章电器带入宿舍和使用。学生宿舍违章电器是指在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明确禁止使用的电器,电水壶、电饭煲、电热杯、电磁炉、微波炉、热得快、蒸煮器、电炉、电熨斗、电炒锅、电暖器、电热毯、电暧宝、电吹风、电卷发器、电暖鞋器、带电加热功能的饮水机、电冰箱等不论功率大小,均属于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的违章电器;凡是无3c认证,不贴合质量规范的电器产品,不论其功率大小也属于违章电器。严禁在学生宿舍给各类电动车电池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网线;严禁将台灯、笔记本电脑直接放在床铺上使用;严禁无人值守时充电。违反以上安全规定者,除暂扣违章器具外,依照《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二)节俭用水,随手关好水龙头,出现漏水或设施损坏现象,及时报修。

(三)在供给公共电热开水器的楼栋,住宿学生应节俭使用开水,勿浪费水电资源。

第二十二条:宿舍家具及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内设备、设施如需维修,学生在宿舍管理员处填写报修单,属于物业维修的,由物业维修部门每一天安排人员负责及时修复;不属于物业直接维修的,由物业帮忙联系维修。宿舍楼内走道、门厅等公共场所的设备、设施,由物业负责专人联系报修。

(二)学生在使用宿舍内供给的`公用设施时应爱护公物,按章布置、装饰。

(三)宿舍内的家具等设备按规定配给,编号使用,职责到人,不得私自搬出宿舍或人为损坏,不得挪用别处家具。

(四)不得将宿舍钥匙私借他人使用,不得私自调换门锁或另加挂锁。

(五)宿舍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如属于自然损坏,免费修理;如属于人为损坏,按价收取维修费用和材料费。

第二十三条:宿舍礼貌卫生管理规定

(一)爱护宿舍区的花草树木,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绿化,不得践踏、挖掘、刻划、攀折花草树木或在树枝上晾晒物品。禁止攀爬门窗、顶楼、栏杆等危险行为。

(二)宿舍楼内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由专职清洁员负责打扫,每一天清扫2次。学生应将宿舍垃圾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内,不得在走廊、楼道堆放垃圾。

(三)学生按照要求,搞好寝室内卫生。坚持每日清扫,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住宿学生必须坚持每一天做好宿舍内部个人卫生,坚持床铺、桌面及书架等处的整齐洁净。值日生应当每一天清扫客厅、卫生间、洗漱间、浴室、阳台的地面,清洁水池、门窗、蹲坑及墙面等公用部位,将垃圾送到指定地点。

(四)遵守宿舍公德,坚持楼道畅通、整洁。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污水、污损墙面、高空抛物、或在走廊、楼道堆放杂物。禁止在家具、门窗、墙壁上乱涂写、乱刻划、乱张贴。一经发现,当事人必须承担恢复原样的费用。禁止将家具任意挪位。

(五)为避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应坚持宿舍安静。严禁在楼道内进行打球、踢球、溜冰、跳舞、播放高分贝音响、大声喧哗或高声唱歌等喧闹行为。

(六)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动物和种植有害植物,违者将对所饲养或种植的动植物予以清出宿舍处理。

(七)未经学校允许,严禁在宿舍区集会、游行或从事宗教活动。

(八)为维护宿舍区内的秩序与安全,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不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团体在宿舍区内从事经营性活动、收费服务活动或者中介代理活动。

(九)严禁在宿舍区内随意张贴广告。在宿舍区内信息栏张贴海报,应经学管办批准。

(十)未经允许,不得在宿舍区内停放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等各种电池驱动的车辆;严禁将自购的家具及砖石、木板等杂物带入宿舍。未经许可,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学生居住的宿舍。

(十一)严禁在宿舍内吸烟、乱扔烟蒂。

(十二)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麻将、赌博或观看、传播非法的书刊、音像资料和其他非法网络信息。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二十四条: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良好的礼貌生活习惯,树立完美的精神风貌,建立学生宿舍个人积分评估制度,作为学生宿舍表现的奖惩依据,每学年进行一次“示范宿舍”、“礼貌宿舍”、“百佳小寝”、“宿舍礼貌标兵”评审奖励,评选出“示范宿舍”、“礼貌宿舍”的宿舍长可参评优秀学生干部。

第二十五条:参照《南京邮电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给予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并酌情给予物质奖励。有异常贡献者将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表彰、奖励。

(一)预防和制止案(事)件或事故的发生表现突出的;

(二)检举、揭发违法犯罪人员,保护国家、团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有功的;

(三)疏导、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避免重大安全事件发生的;

(四)对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提出提议,被采纳后社会效果显著的;

(五)其他为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参照《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在学生宿舍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其中受到警告处分(含警告处分)以上的学生不得参评“宿舍礼貌标兵”等个人奖项,所在宿舍不得参评“示范宿舍”、“礼貌宿舍”、“百佳小寝”。

(一)经商,违章派发或粘贴传单、广告;

(二)故意损坏公物;

(三)使用违章电器、私拉乱接、使用明火、乱扔烟头或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性危险品和有毒物品、管制刀具;

(四)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动物和种植有害植物;

(五)盗窃他人财物,敲诈勒索钱财等违纪违法行为;

(六)高空抛物等危险行为;

(七)酗酒;

(八)阻碍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侮辱、辱骂工作人员;

(九)赌博;

(十)观看、传播非法书刊、音像资料和其他非法网络信息,传播迷信思想及伪科学。

(十一)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侮辱、诬陷他人;

(十二)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和国家有关法规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20xx年9月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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