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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活动心得体会实用(模板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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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活动心得体会实用(模板9篇)
2023-11-20 08:20:57    小编:ZTFB

心得体会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发现问题并提升自我。写心得体会时,应注重与读者的沟通,让读者能够理解和接受自己的观点,产生共鸣。通过阅读他人的心得体会,我们或许能够获得新的思考和启发。

律师活动心得体会实用篇一

读书是人生中的娱乐、消遣的方式,它不但能给予人无穷无尽的知识,而且可以给予人无限的乐趣。

一个寒假的时间,我读了好几本书。其中印象最深的是――儒勒·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

在这虚无缥缈的世界中,他写出了一本超越过去、超越现在、超越未来的世纪之作,这本书中的内容引领了现代科技发展的走向,想象出了在当时社会根本不可能存在的高科技产物。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鹦鹉螺号”载着它的主人尼摩艇长以及阿罗纳克斯教授等人以每小时20海里的速度前进,在十个月的旅途中,发生了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事情。“鹦鹉螺号”途径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最后竟离奇地消失在了挪威西海岸的大旋流中。

从书中,我可以感受到尼摩船长是一个沉着冷静、博学多才却有些阴谋诡计的人,他的身份至今都是一个谜。对于他,我还有一个疑问:为什么他对陆地上的人如此憎恨?而阿罗纳克斯教授和他的仆人孔赛伊,都是那么的聪明好学,把他们在海底所见的奇观描绘的淋漓尽致,我真是佩服他们才识!

在这本书中,我不仅了解到了许多事情的真相,以及人物的形象,而且还掌握了一些有关地理、生物方面的知识。比如阿罗纳克斯教授介绍了什么是太平洋黑流、珊瑚礁是怎样形成的,以及海洋生物的循环系统是怎样的……这些自然现象和特点都十分的有趣,而这些现象的科学解释也让我大开眼界、增长见识。我对他们的“知识宝库”也是刮目相看!

《海底两万里》这本书里蕴藏着许多丰富的知识,它既能让你身临其境感受海底世界的瑰丽多姿,又能让你震撼于大自然的神奇奥秘。

律师活动心得体会实用篇二

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是学校教育向课堂外的一种延伸,也是推进素质教育进程的重要手段。它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同时实践也是大学生学习知识,锻炼才干的有效途径,更是大学生服务社区,回报社会的一种良好形式。

所以为了同一个目标,同一种信念,我加入了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在一家菜馆里做了10天的服务生。

这是我第一次经历社会实践。对于一个大学生生而言,敢于理解挑战是一种基本的素质。经过亲身体验社会实践让自我更进一步了解社会,在实践中增长见识,锻炼自我的才干,培养自我的韧性,提高自我的社会适应本事。

尽管在这十天里,我的手被开水烫伤过,被顾客刁难过,被经理批评过,被酒精炉割破手指,摔坏过碗碟,可是,我明白我经历了一次成长。充分认识到学到了再多的理论,如果它不能很好的指导实践,解决实际问题,那么它永远只是理论,没有实际意义,就像纸上谈兵。

在为期十天的社会实践中,我总结出了以下几点个人工作的理念来规范自我在工作中的言行举止:

1.首先行把自我同领导和同事之间的关系搞好。使尽快地熟悉自我所在的工作环境,笑对每一位顾客。

2.我们的一切出发点是为了顾客,处处要为了顾客着想。顾客就是我们要服务的上帝。

3.注意我的形象,服装、言行,举止大方、礼貌得体,要做到一个服务者应当做到的本质。

4.在上班之前制定好今日的工作计划,并熟练各项规章和章程,保证上班的工作效率。

5.按时上下班、坚决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6.上班时间不能接打电话,做私人事,聊天等。

7.处理突发事件言遇事冷静、理智以餐馆与顾客的利益出发,不鲁莽行事,及时汇报。

8.保证上班时间,服从领导安排,处处以大局为重,维护大局形象。经过我的一番努力我的假期打工悄然落幕了,经过这次实践,我能真正体会到这一点。在工作中,在真正的社会交际中,顾客永远是对的,你不能掺杂自我的个性。

第一:乐观,不管遇上什么样的困难,都要用乐观的态度去应对,相信会有所转机。

第二:自信,首先自我要有自信,自信不是自夸,而是对自我的本事作出的肯定,这样别人才能更加相信信任你。你要对自我说“我必须能行”那你就必须能行。

第三:肯努力,我一向十分信奉一句话,“努力就有期望”不要觉得成功遥不可及,其实只要你在不停的努力你就靠成功越近,“踮起脚尖就更靠近阳光”在努力的过程中千万不要放弃,说不定你距离成功就差一步,而你却放弃了!要勇于应对各种挫折,挫折并不能阻挡有勇气的人走向成功。

第四:谦虚做人,我们本来对于社会上的知识知之甚少,我们千万不能骄傲自大,自以为是,那是肤浅的表现,我们要谦虚做人融入社会这个团体中,人与人之间合力去做事,使其做事的过程中更加融洽,更事半功倍。别人给的意见,我们要听取、耐心、虚心地理解。

经过这一次的寒假打工,社会实践,我真的是长了不少的见识,增长和很多社会经验,在实践中我也找到了自身的价值。我早晚都要走出学校,走进社会大染缸去。

我积极的倡议当代大学生走出校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社会锻炼中寻找自我价值,我我们来到大学的目的就是学到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更好的服务社会,所以我们更应当尽早地了解社会的需求来提升自我各方面的文化知识和素质,当我们走向社会时更准确地找到自我的位置为社会服务。

十年的专业当走进社会时却找不到任何与所学专业有关的工作,这是多么可悲的事情,这就是不了解社会的需求所造成的。所以我们要发起倡议,为了我们今后更好更快地投入到社会当中去,为了我们早日实现我们的人生价值,为了能够更顺利的工作用自我的所长服务于社会,让我们积极投入到社会实践中去吧!

律师活动心得体会实用篇三

近年来,法律行业的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使得人们对律师职业的认识逐渐增强。为了促进律师们的专业素质提升,相关行业组织和机构经常组织各种主题活动。我有幸参加了一次以律师为主题的活动,深受启发和感受。通过此次活动,我对律师职业的意义和未来发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首先,此次主题活动的组织者非常用心。活动以律师的职业理念和道德操守为核心,通过丰富多样的形式,使与会者能够了解到律师的江湖默契以及律师工作的重要性。活动之前的准备工作充分,会议流程设计合理且紧凑,充分利用了与会者的时间。此次活动的组织者还精心挑选了一些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素养的律师来分享他们的经验和见解,让与会者能够从他们身上找到灵感和指导。

其次,活动内容丰富多彩,使人耳目一新。在此次活动中,我们不仅听到了律师界的大咖们分享的精彩演讲,还参加了一系列精心设计的讨论、互动和实践环节。通过与其他参会者的深度交流,并通过角色扮演和案例分析等形式,我们能够更加直观地感受到律师职业的挑战和乐趣。此外,活动还特别设置了一些小组任务,让我们能够结合团队合作和个人能力展示,从中学习到更多的知识和技能。这样的活动安排能够让我们更全面地了解并体会到律师职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再次,此次活动中的专家嘉宾给予了我很多的启发。专家们在演讲和分享中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律师的职业道德、法律实务、案件分析和沟通技巧等方面的内容。他们的经验和智慧让我受益匪浅。通过与专家的互动和交流,我对律师职业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并在实践中能够更好地应用这些知识和技能。专家们的经验不仅给予了我实际的帮助,也让我对未来的职业规划有了更明确的目标。

最后,此次活动让我深刻感受到了律师职业的使命和责任。法律是社会的基石,而律师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和维护者,承担着巨大的责任。在活动的分享和案例分析中,我看到了很多律师在做无私奉献、维护正义的事情。他们付出了很多心血和努力,不仅为当事人争取了合法权益,也为社会的发展增添了正能量。这令我深感律师职业的崇高意义和远大前景。

通过参加此次以律师为主题的活动,我深入了解了律师职业的多样性、挑战性和使命感。这次活动给了我很多的启发和感受,让我更加坚定了我将来成为一名优秀律师的决心。我相信,只有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才能在法律行业中立足,为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我将抓住机遇,持之以恒地学习,勇往直前,在未来的道路上不断挑战自己,成为一个更好的律师。

律师活动心得体会实用篇四

为了响应省厅“律师队伍专项教育整顿活动”我们所开展了为期二十天的“律所、律师自查、审改专项学习”活动。本所律师之间深入交流恪守执业规范,贯彻律师职业道德之经验。这次活动中我积极参与其中,进行了学习和自查,总结心得如下:

党的领导是律师制度之魂。《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唯一执政党,律师应当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努力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奋斗者。律师是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广大律师要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广大律师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要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绝对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律师队伍思想政治观念的主流是好的,但是在部分律师中还有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有的律师看不到主流问题,思想政治观念有认识上的偏差,不能正确分析和对待当前形势下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不单单强调文化教育方面,还应当包括思想政治建设这一课。

以人为本,就是讲:所有的形式都需要服从于实际。我以前就比较注重实务,而容易轻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轻视政治站位的重要性,政治觉悟比较低不重视培养自己的党性。通过这次学习我深刻知道了党的领导才是我国进行一切建设工作的最重要的实际。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这是远远不够的,今后我还要深刻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认清党的工作的伟大内涵,过滤自己,提升自己。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律师事务所是一个承载着一群社会精英的社会组织,关于律所,包括司法局对其之管理,律师协会对其之管理,律所主任、律所管委会、律所合伙人对其之管理。不规范的、违法的律所管理乱象在社会中屡见不鲜,对于这些行业败类应当严格剔除出去。传统意义上的律师事务所主任是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主任在章程和合伙人协议授予的职权范围内,享有充分的管理权,在主任负责制下,主任具有管理律师事务所的日常事务,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外代表律师事务所等职责。随着律师事务所规模的不断扩大,管理事务的日趋繁重,加上律师行业之间竞争日趋激烈,律师事务所主任在从事律师业务的同时对事务所进行管理已显力不从心,一方面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和本身的律师业务难以兼顾,另一方面律师事务所主任并不一定具备管理一个规模较大所的能力,疏于管理,就可能出现问题。国内外一些大型律师事务所对这个矛盾已作出了有益探索,一方面管理与律师业务相分离,对事务所的管理主要由专门管理人才负责,律师则从自己并不擅长的管理业务中解脱出来,把全部时间精力投入到律师业务中去;另一方面采用公司化管理模式,公司制度自创设以来就成为最重要的经济制度之一,在理论研究和实务中,公司制度得到了非常大的发展,已形成科学的和完善的体系。

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各个律所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规模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但是无论何种律所管理模式都要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的规范内进行运营管理,这样才能发挥律所之于律师提供平台、之于社会提供服务、之于国家方便对律师行业管理的价值。

律师首先是人,做律师首先是做人。律师职业是注重独立人格修炼、自由思想塑造、经常拷问良心的职业。在人品和专业面前,更应以人品为上,坚守做人底线,捍卫法治公平正义精神,为法治进程尽献绵薄之力,才配称为律师。

律师虽然是为委托人服务的,应当以维护委托人的利益为首要职责,但是在执业过程中应当守住原则,应当不因当事人的喜好而无原则地迎合,甚至怂恿当事人作出错误选择。当事人毕竟不是法律专业人士,同时,所经历的法律事务亦有限,因此,在当事人所追求目的的商业模式设计,或需要法律保障时,律师必须运用法律精神、职业操守、专业知识及相关事务系统知识辅佐当事人进行合法合情合理的酌定,而不能随当事人意志逐流。

法典自被修订出来那一刻落后于社会。律师职业是需要不断学习、不断提升自我的职业。社会的不断发展要求律师要不断学习,保持持续的学习力,否则,就很难驾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今年伊始《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开始生效施行,还有民间借贷解释等新规的出台,如果律师不及时学习,更换新鲜血液,被社会淘汰事小,因自身的落后而损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便是难赎之罪了。

律师是正义的化身,是以专业技能为当事人服务的,而不是靠下三滥的手段,我们应当加强对律师荣誉意识的培养,丰富律师职业的内涵,推崇律师职业精神,提升律师的社会地位,广大律师意识到爱惜自己的羽毛,提升自我,尊重同行,公平竞争,尊重司法规律和法治精神,严格信法守法,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优越性更好地为国家为社会创造价值。

律师活动心得体会实用篇五

普法活动是指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律宣传与教育,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作为一名律师,参与普法活动是我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一环。在长期的参与中,我获得了很多经验和收获。以下是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普法活动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整个社会制度的保障。而普法活动则是将法律知识普及到每个人的生活中,让每个人都能够遵守法律、尊重法律。通过开展普法活动,不仅可以提高公民对法律的认知,还可以加强社会对法律权威的认同,进而推动社会的法治建设。

其次,普法活动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通过普法活动,可以对一些法律盲点进行普及解释,让人们了解法律规定和权益保障机制,避免因对法律的无知而引发纠纷。例如,我们在社区开展的普法活动中,经常会解答居民关于合同签订、租赁房产、劳动合同等方面的问题,帮助他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

再次,普法活动是加强社会责任感的重要途径。作为律师,我们既是法律的执行者,也是规则的制定者,更是法治精神的传播者。通过参与普法活动,我们能够更加深刻地理解法律的意义和价值,进而更加坚守法治精神,为人们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服务。因此,普法活动不仅是我们的社会责任,也是我们在法律领域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方向。

再者,普法活动是提升律师业务能力的一种方式。通过普法活动,我们不仅能够将自己的法律知识传递给群众,也能够借此机会与其他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进行交流和学习。在与人沟通、解答问题的过程中,我们不断深化自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应用,同时也从他人的经验中受益,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因此,普法活动不仅是服务群众的过程,更是律师自我成长的机会。

最后,普法活动是推动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法治的根本任务是保障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公正的维护。而普法活动则可以通过普及法律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司法程序和法律程序,提高对司法公正的认知和支持。这对于推动司法公正、加强法律实施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律师,我们可以通过普法活动,引导公众正确理解和使用法律,推动公众对法律的信任,提高法律的公信力,从而推进司法公正的实现。

综上所述,普法活动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手段,对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个人社会责任感、律师的业务能力以及司法公正具有重要作用。作为一名律师,参与普法活动是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方式,也是自我成长的机会。通过参与普法活动,我不仅能够将法律知识传递给更多的人群,还能够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共同推动建设法治社会的进程。

律师活动心得体会实用篇六

在此首先感谢院领导,院团委能够提供这次机会,让我们回望过去的“五四”,抓住现在的“五四”,展望未来的“五四”,来一起交流,探讨21世纪青年人的发展方向,奋斗目标和历史使命。

“五四精神”代表:诚实的,进步的,积极的,自由的,平等的,创造的,美的,善的,和平的,相爱的,互助的,劳动而愉快的,全社会幸福的统一体。

从这一刻起,从现在起,从今天起,从每一件小事做起,明确“五四精神”;明确青年人的责任和使命;明确自己的奋斗目标。要不时的提醒自己,要不时的回望“五四”,要不时的去奋斗,去检查自己的言行是否一致,要严格要求自己,一步一步的提高自己的能力和文化素养。

作为跨世纪的一代青年人,我们有责任更有义务将老革命家的“五四精神”带入新的世纪,我们不但要继承,还要发扬和挖掘“五四的潜力”,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让全世界各族人民知道中国的跨世纪青年有信心和能力将中华民族矗立在世界东方,让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再次感谢院领导、院团委给我这次演讲的机会!我的演讲到此结束。

所以,就让我们一起从小事做起,发扬五四爱国主义精神,一起为爱国主义精神而奋斗,付诸行动!让五四精神一代一代传递下去,永垂不朽!

律师活动心得体会实用篇七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学生,我始终憧憬着成为一名出色的律师。为了更好地了解和体验律师的工作,学院组织了一次律师主题活动。在这次活动中,我亲身感受到了律师职业的严谨与充实,也对自己未来的职业规划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第二段:活动内容与学习收获。

这次律师主题活动包括了讲座、模拟法庭辩论和实地考察等环节。在讲座中,专业律师详细讲解了律师的职责、法律实践中的问题及应对方法。通过模拟法庭辩论,我们模拟了法庭的庭审环境,扮演原告和被告,争论案例中的法律问题。实地考察让我们走进了真实的法庭,亲身感受庭审的紧张和激烈。通过这些活动,我不仅深入了解了律师的工作内容,还学习到了如何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技巧。

第三段:感悟律师职业。

在活动中,我深切感受到了律师职业的严谨和责任重大。律师需要面对不同的案件和客户,需要针对不同的情况制定合适的辩护策略。他们需要通过大量的法律研究和案例分析,准备充分的辩护材料。同时,律师需要具备较高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辩论技巧,能够在庭审中巧妙地使用法律知识为当事人辩护。这些要求都使得律师职业充满了挑战和竞争。只有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才能够在这个行业中脱颖而出。

第四段:对自身的影响及职业规划。

通过参加律师主题活动,我对自身的影响和职业规划有了更深入的认识。首先,我意识到律师的工作需要深厚的法律知识和极高的专业素养,因此我下定决心要在法学专业的基础上继续学习研究,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其次,我发现律师需要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所以我决定在大学期间积极参加辩论和演讲类的社团活动,以提高自己的表达能力。最后,我认识到律师职业需要不断的实践和经验积累,因此我在毕业后会尽可能地寻找实习机会,以便更好地准备自己的职业生涯。

第五段:总结重申观点。

总而言之,参加这次律师主题活动是我人生中的一次宝贵经历。通过这次活动,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律师职业的严谨与充实,明确了自己在未来的职业规划方向。我将以此为动力,不断学习和进步,为将来成为一名出色的律师而努力奋斗。通过这次活动,我也认识到律师职业的重要性和挑战,将更加坚定地向这个方向迈进。

律师活动心得体会实用篇八

近年来,“普法”成为社会热词,各地普法活动纷纷开展。作为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律师在普法活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作为一名参与过多次普法活动的律师,我深有体会。下面,我将从参与普法活动的意义、普法活动的特点、我在普法活动中遇到的困难与挑战、普法活动的收获以及对未来普法工作的展望等几个方面,谈谈我的体会和心得。

首先,参与普法活动对律师是一种使命与责任。普法活动的意义在于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而作为律师,我们担负着维护法律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是法治进程的推动者和守护人。参与普法活动,并不仅仅是履行自己的职责,也是对法律职业的回报和奉献。通过普法活动,我们将法治精神广泛传播,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其次,普法活动有其独特的特点。普法主要通过宣传教育、咨询服务、法律援助等形式开展,目的是提高公众对法律的认识和应用能力。律师在普法活动中不仅要向人们传递法律知识,还要激发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信心。在普法活动中,我们还需要注重加强互动和参与性,通过法律案例分析、角色扮演等方式,让参与者身临其境、切实感受法律与现实生活的关联,增强法律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然而,在实践中我也面临了很多困难与挑战。首先,律师普法活动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时间本身是有限的,尤其是对于一些高亲离性事件,可能需要长期陪伴和维护。其次,普法活动需要我们坚持不懈、反复强调,而在大多数时间内,我们面对的对象往往是那些法律素养较低、法律观念淡薄的人群,这对于律师的耐心和普法技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最后,普法过程中难免遇到一些复杂、纠纷严重的案例,律师需要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来解决问题,而这往往需要我们处理难度较大,且缺乏经验的情况下,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

然而,普法活动也带给我了许多收获。首先,普法活动让我更加深入理解了法律的重要性和价值。通过与公众的交流和互动,我意识到法律对于社会稳定和个人权益的保护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其次,普法活动提升了我的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通过与不同人群的接触,我学会了倾听,学会了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讲解法律知识,提高了自己的沟通和表达能力。同时,普法活动也让我更加深入了解社会现实和人民的生活,这将为我的日后执业提供更多实践依据。

展望未来,我对普法工作充满信心。随着国家对法治建设的不断加强,普法活动的需求将日益增长,律师作为法律知识的宣传者和传递者,必将在普法活动中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使命。同时,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普法工作也将呈现更加多元化和专业化的趋势。

综上所述,我对参与普法活动的体会和心得进行了总结。作为一名律师,普法活动对于我们来讲不仅是一种使命与责任,也是一种机遇与挑战。通过普法活动,我们不仅可以为公众提供法律知识服务,也可以不断提升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素质,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力量。我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普法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法治社会的建设也将步入新的台阶。

律师活动心得体会实用篇九

我在这次律师教育整顿活动中,通过传达文件,学习我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使我在思想认识上有了很大提高;结合北京律师李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实例,对我的教育很大,教训极深。"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兹特将我的真实感受和心得体会列述于下,谨请大家不吝赐教。

一、从各种报道可以看出李庄其人给人的普遍印象是:高调、嚣张、满口大话、趾高气扬、目中无人,从李庄在其他地方威胁公诉人,甚至开车撞向检察官的行为,足见其傲气十足。律师作为法律精英,李庄却给人没有一点"儒雅"的印象;鲁迅先生说得好:"恐吓和谩骂决不是战斗。"李庄正是因为不懂得这个道理,肆意玩火才酿成了他今天锒铛入狱。李庄今天沦为阶下囚,完全是咎由自取。广大律师要充分认清李庄违法犯罪对社会和律师业的违害性,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在执业活动中,无论是查阅案卷、调查取证、会见当事人还是分析案情、阐明观点、法庭论辩,都必须尊重事实、忠于法律,决不能与当事人及委托人串通一气,以捏造事实、歪曲法律去赢得不光彩的胜诉,妨害司法公正。一定要分清合法利益与非法利益的界线,要经得起名利、金钱的考验,正确对待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正确处理维护大局和拓展业务的关系,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如果中国没有了律师制度,那广大民众遇到法律问题,没有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就只有去找各级领导或者法院办案人员甚至院长,这将会产生什么样的恶劣后果,是不言而喻的。所以,律师的使命,是依法为缺少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提供咨询,代理民事、行政诉讼,进行刑事辩护或者参与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活动,这就在公众与法律之间架起一道沟通的桥梁。因此,律师就应当尊重事实、忠于法律,依法行事,绝不能不顾事实和法律去搞歪门邪道。律师执业,只能依靠法律和事实去体现真理。遗憾的是,有个别的律师却法律信仰淡薄,职业道德缺失,见利忘义,见钱忘法,热衷于与司法人员"拉关系"、"搞勾兑",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使法律的卫士演变成了法律的践踏者,使律师的称谓为之蒙羞。因此,律师必须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国家和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坚持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地把律师职业与党和人民的事业、个人的前途命运与国家的前途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永远不做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客观事实的事情。

三、任何职业都有自己的道德和操守,任何人也都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操守,就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实事求是的诉讼原则。对事实,不扩大、不缩小,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依照法律和事实,为自己的委托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如果唆使当事人说假话、作伪证,教唆其串供,无疑是不顾事实的违法行为。李庄走上犯罪道路,每个法律从业者都应当引以为戒。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敬畏法律、遵守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玩弄法律、践踏法律,就会如英国作家拜伦所说:"谁胆敢将法律轻蔑,他必在法律的惩罚下毁灭"。那么,律师的一切活动,都必须用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约束自己的行为,接受法律的监督,没有任何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一切法律人倘若只把掌握的法律知识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当做谋生的手段,势必导致"一切向钱看",成为"拜金主义者",甚至堕落到不顾一切地捞黑心钱,最终必将遭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唾弃、社会所淘汰,甚至被滚滚向前的历史车轮碾得粉身碎骨。

四、在律师界仍有极个别的不良律师,其行为抹黑了律师形象,玷污了律师的职业。但决不是90%的律师都"出买灵魂和肉体"。实践证明,我国律师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受党和人民信赖的。李庄的犯罪只是个案,应与整个律师队伍区别开来。我从事法律服务近二十年的所见所闻,律师与执法人员之间的关系基本上是清白的,出现个别律师、执法人员违法乱纪的事情,并不奇怪,但那只是个别,不是主流。律师按照法律赋予的权利,代理民事、行政案件,担任刑事辩护或者参与其他非诉讼活动,是国家法律制度保护人民、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正义、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如果哪个律师明目张胆地去给执法人员行贿,那他是不想做律师了;如果哪个执法人员迫使律师给他行贿,那他也是不想当执法人员了。我相信,对于一个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来说,谁也不会拿着自己的饭碗开玩笑。因为,他们一旦丢掉了这个职业,必将遗憾终身。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律师,应该懂得自己有责任维护这个职业的形象,决不能为了"做律师"而放弃了做人。而要模范地遵纪守法,使自己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作为与不作为。否则,也落得与李庄同样的可悲下场。

最后,我扪心自问,过去虽无"肉体可出卖的",但也从未有"出卖灵魂"的想法。为证明自己是否说了假话,恳请广大民众和公、检、法、司的工作人员及全体法律从业者对我进行检举揭发。我坚信,一个人生活在社会中,其言行、举止,大家心里是有一杆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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