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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提升案件质量心得体会范本 法院提升办案质量(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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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提升案件质量心得体会范本 法院提升办案质量(六篇)
2022-12-31 20:13:41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法院提升案件质量心得体会范本一

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当事人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而人民法院是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司法机关,享有审判权及其他司法权能。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对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起着主导性的作用。同时,人民法院作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核心主体,在当事人双方之间处于中立和超脱的地位。

来到法院民事庭实习的这一段期间,我发现了从事法律工作的琐碎。而且体会到了书上所介绍的人民法院所主管的民事诉讼的范围的广泛性,包括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产生的案件,经济法调整的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受理解决的部分经济关系发生的案件,商法调整的商事法律关系发生的案件,劳动法调整的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受理解决的部分劳动关系发生的案件,其他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产生的应依民事诉讼法规定审理的案件。

从表面上看,就好像只要一有案件,原告与被告双方当事人到庭,由任意一个法官审理终结就行了。其实不然,为了一次开庭审理案件,法院方面和双方当事人都需要做许多准备工作,例如:法院方面先接收原告方的起诉书,然后把起诉书按照被告方当事人的人数复印并交给被告方,然后又要在特定期间内由被告递交答辩词等等。

然后,由书记员根据相应法律所规定的期限,在期限之内为法官安排时间审理此案。有时在案件很多的情况下,书记员还要对案件案情认真了解,从而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对案件进行安排,使所有案件可以在法定的审理期限中审结。

而原告与被告双方当事人也不像我原来所认为的那样,只要有人起诉,然后双方当事人在特定时间出庭应诉就行了,他们在庭下也要做大量工作,为有机会胜诉做着必要的准备。原告方不仅要向法院递交起诉书,而且还要在规定的期间内向法院提交证据,如果逾期举证的话,就可能导致对方当事人不予质证,被告方也一样。

如果双方当事人中有法人的话,还要去工商部门查找其营业执照,并向法院提交其复印件,在起诉中要写法人的全称,错一个字都有可能导致案件的受理过程当中出现错误,这一点体现了法律的严谨,虽说是民事纠纷,但也同样要求有关用语的准确。

记得在实习期间,还遇到一个关于共同诉讼的案件,当时先是有这些当事人分别因劳动争议提起诉讼,法院对这些材料进行了审查,发现这些诉讼标的是相同的,所以对这些诉讼进行了并案审理,这个案件共有四十八个原告,每个人递交上来的证明材料就有几十页,被告的代理人在开庭前来法院查看原告提交的证据,以便开庭时进行质证,当时我帮书记员把那些材料从七楼搬到了三楼来让代理人在特定地点查看,抱着厚厚的材料,及看到被告代理人一张张认真的查看那些材料,此时此刻我深切体会到法律工作的不易和每一个法律工作细节的重要性。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以实行合议制为原则,以实行独任制为例外,独任制仅适用于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和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例如选民资格案件和重大、疑难案件除外。除此以外的所有民事案件均应适用合议制进行审理。

在一个案件的审理过程当中,书记员要制作开庭笔录,将双方当事人在庭上所陈述的事实形成书面文件,以便庭后双方当事人阅读开庭笔录,检查自己所述观点并签字盖章。有些基础设施条件好的人民法院会对庭审过程录像,并刻录成光盘,这些最后都要用于归档。

在现实生活中,大量的民事活动是由法人进行的,法人作为当事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在诉讼过程当中,如其法定代表人发生更换,则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进行诉讼。自然人就相对简单一点。

有时也会旁听一些案件,看双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法庭上互相质证与辩论,当事人辩论的内容涉及案件中双方争议的需要法官裁判的所有问题,既包括事实问题,又包括法律问题。代理人不仅具有相当高水平的专业知识,而且大多代理人都已经积累了多年的实务经验,并且如要做为代理律师出席的话,首先都必须通过国家司法的考试。

而法官要具有相当的专业知识,一般都需要和律师一样通过国家的司法考试,法官在庭审中掌控全局,保证程序正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辩论原则的要求,法官必须在听取当事人辩论意见之后才能对争议问题作出判断,准确地适用相关实体法解决纠纷,使双方当事人尽可能达成调解,调解应当符合合法原则和自愿原则的要求,如达不成调解,适时运用法律进行判决。最终实现司法公正。同时需要具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就拿有关婚姻的案件来说吧,如果不了解婚姻本身,如何做出一个客观和公正的判决。

有关法院提升案件质量心得体会范本二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我的实习是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和岳麓区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73户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

1:案件由来

73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被告长沙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数码港”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亚大数码港”不适用《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二: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这是我我爱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岳麓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有关法院提升案件质量心得体会范本三

委托人: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兹委托,在本人与_______。之间纠纷中,作为本人在诉前、一审、二审和执行程序的委托代理人。

作为本人的全权委托和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提起诉讼;出席庭审;申请诉前和/或诉讼财产保全和/或证据保全;起草、签署并提交法律文书;承认、变更、放弃仲裁或诉讼请求;进行调解、庭外或庭前和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接受法律文书的送达;指定银行帐户接收执行或和解款项和/或法院退款等。

委托人: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法院提升案件质量心得体会范本四

上半年,全县综治维稳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综治维稳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依法有序地实施各项司法为民举措。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现"和谐耿马"和打造"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任务,始终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把平安建设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效载体,狠抓严打整治斗争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了全县社会政治稳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扎实推进创建"平安耿马"活动,强化安全保卫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努力提高政法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为明天的耿马创造了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现就上半年法院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半年以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市委政法委的大力指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全力支持配合下,县法院委按照省、市政法工作会议要求,结合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的开展,以推进"和谐耿马"建设为主题,以实施"社会安全工程"为载体,以提高执法能力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圆满完成了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为维护全县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为确保全县社会稳定,我们狠抓对各类犯罪活动的打击工作,指导政法各部门适时组织开展了专项斗争,各类案件得到有效控制,确保了全县社会稳定。紧紧围绕"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总要求,牢牢把握推进耿马总体发展,切实增强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组织开展走访企业服务活动,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坚持服务大局与立足本职的统一、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统一,切实加强改进执法司法工作;扎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防范和依法打击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犯罪活动,深入推进平安耿马建设,狠抓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在基层的落实,强化企业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积极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有效预防和依法查办职务犯罪,大力加强经济案件审判工作,及时审慎地受理各类经济案件,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依法保护企业和职工的利益;深入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落实保障改善民生各项措施;切实加强干警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执法作风建设,自觉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使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公正高效为民廉洁,不断提高执法司法的公信力。 法院1-6月共受理各类案件401件,审执结254件,审执结率达63.3%。其中受理刑事案件53件,审结47件;受理民事案件301件,审结180件;调解结案137件,调解率76.1%,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件;受理执行案件46件,执结27件,执行总标的额达117.3951万元;来信154件,来访201人。 为创建平安耿马的社会稳定和谐、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做出应有贡献。

一是建立学习交流制度。坚持集体学习与自己学习相结合,每天集中一个小时进行集体学习,制订了具体的学习方案,把上级规定的学习内容分解到每一天,并提出了相对应的讨论题目。同时,干警利用工作的闲暇时间,进行自学,并写出学习心得,与同志们进行交流。在学习中每一名干警都要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发言,找出自己思想上、工作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二是建立学习签到制度。每一名干警每天都要参加集体学习,并进行签到考勤,确保不漏一人。集中学习时,要求每一位干警都要签到考勤,无特殊情况,任何人都不允许请假。凡因工作需要出差的,要经院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并要及时补课。三是建立分阶段总结制度。为不断推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建立了分阶段总结制度,要求全院干警根据学习要求,分阶段写出学习总结、心得体会,上交政工科,政工科定期向主要领导汇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开展情况,主要领导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四是建立督察制度。加强对教育活动各个环节和重点工作的督查,推动工作落实。要求基层法庭和法院各庭室要建立学习台账,做好学习记录,法院政工科不定期地对各庭室的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和检查,对活动开展好的单位和部门进行表扬,对好的经验和好的做法予以总结推广,同时,对差的进行批评通报和督促整改。我院要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契机,重点解决法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解决问题、提高素质上下工夫见成效。要通过活动,进一步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思想,进一步解决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一流的领导班子、带出一流的法院队伍、树立一流的工作作风、干出一流的工作业绩,不断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

法院队伍建设在县委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时代要求和精神风貌统揽全局,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基点,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院"的方针,以努力改进政法部门工作作风,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公正执法,让党和人民放心、人主满意的政法队伍为目标,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强化班子建设,加强政法队伍作风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政法干警牢记宗旨,弘扬时代精神,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努力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真正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政治责任和历史责任,各部门及广大党员、政法干警奋勇争先,在各项工作及各自岗位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增强凝聚力,为打造一支好的干警队伍奠定组织基础。加强各庭室班子建设是加强干警队伍建设的关键,有一个好的班子才能带出一支好的队伍,党组充分认识到打铁还需自身硬的道理,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此,党组建立了各庭室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各项学习制度,坚持每月开展一次中心组学习活动,主要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九大报告和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以及党规、党法、国家的法律,不断提高各庭室领导干部的政治观念和业务素质。坚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明确谈话内容、时间、地点,并按要求作好记录,拓宽监督范围,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延伸至八小时之外。特别是今年3月份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各庭室均制定了活动安排计划,明确了活动思想和主题,突出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率先垂范"这一主题。使领导干部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落实到行动上,努力为人民造福。

(二)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重要思想为主线,加强政法干警的思想教育工作。今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的一年,我院各庭室把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重要思想作为每一位党员、干警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各庭室抽出一定时间采取集中学习和座谈讨论等形式,组织党员、干警写出"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圆满完成了学习任务。通过"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广大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中解救出来,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树立起与时代相适应的警务观念,明确目标任务,找到了自己的差距。

(三)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大力开展创建活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通过各项创建活动,有力促进了我院各庭室各项工作和精神建设的协调发展。我院在临沧市八个基层法院党风廉政量化考核中连续三年被评为"一等奖"。我院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三等功",鼓舞了广大干警的士气,为推动各项工作起到了典范作用。

(四)加大对政法干警的培训力度,提高广大干警综合素质。今年我法院干警教育培训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为指导,制定了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明确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培训内容、方式和措施,并成立了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各庭室在教育培训中结合自身特点,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理论学习,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多途径全方位培训。提高了广大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开创了政法工作新局面。同时建立了干警培训档案制度,对培训情况详细登记,建立信息库,便于对培训工作指导管理。当然培训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培训制度和措施有待进一步深化,提高培训效果。二是工学矛盾严重,培训经费严重不足,有待进一步改善。三是实战培训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提高工作效率。

我院干警队伍建设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和关心下,通过广大干警的积极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问题和差距,此项工作将从以下几方面积极改进:

一是狠抓班子队伍建设,为和谐耿马做出应有贡献。

二是常抓党风廉政建设,打造一流的工作作风。

三是主抓审判业务工作,努力建设一流的领导班子。

四是积极做好普法宣传,让法庭走进千家万户。

五是积极推进依法治县,努力打造平安耿马。

六是稳步推进法院工作,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七是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有力开展县委安排其他工作。

有关法院提升案件质量心得体会范本五

致xx高级法院院长的一封信(xxx案)

原文地址:致贵州高级法院院长的一封信(xxx案)

作者:xxx律师

尊敬的xxx省高级人民法院xxx院长:

我是您下辖小河区法院正在审理的黎庆洪等涉黑案件第37号被告人的辩护律师xxx.

这个案子的大概情况,想必您是掌握的,所以,我也不多介绍。给您写这个信,主要是前几日在贵阳小河区法院开庭,辩护律师与法庭之间产生了很严重的冲突,舆论哗然,这对于同属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我们都是一种伤害;同时,通过参与这个案子的辩护,期间还接触了贵州省下辖其他地区法院涉黑案的判决,我感觉,这其中确实有些问题,故此,犹豫再三,还是冒昧给您写这个信,谈几点我的看法。

第一点,辩护律师为何对小河区法院有如此严重的抵触情绪?

xxx这个案子,原先17名被告人在贵阳中级法院一审都判了有罪,黎庆洪被判了19年徒刑,二审被贵州高级法院撤销判决,发回重审了,发回重审后,贵阳市检察院撤回起诉,然后再抓了40个人,换成57个被告人,再重新起诉到小河区法院。这样的话,原先做出错误判决的贵阳中级法院就变成了此次的二审终审法院,贵州省高级法院就被避开了。

尊敬的x院长,这个程序安排,不说法律怎样理解,作为被告人,作为辩护律师,谁能不对贵阳市有司之用意产生无限之联想呢?省高级法院的二审监督就这样被轻易的化解于无形,那么省高级法院作出发回重审的判决还有何意义呢?我们希望案子至少应该由贵阳中级法院一审,这有何不可?贵阳方所忌惮者是什么呢?不就是怕再回到贵州省高级法院二审嘛。几日来,辩护律师所争者无外乎此,不解决这个问题,任何人无法对小河区法院产生基本的信任,这是律师与主审法官产生冲突的根源。

第二点,特别想跟您说的一点是。黎庆洪这个案子,看了案件的材料,经过五天的庭审,辩护律师一致认为,被告人等无罪,被打成黑社会,确实蹊跷,真的是冤案,黎庆洪他真的不是黑社会老大,我的当事人高中读到17岁,18岁多点就被抓了,他真的不是黑社会组织的积极参加者。我这样说,您肯定不相信,但是,您可以派人去旁听庭审,听完之后您自会有结论的。

我们在贵州期间,还有一些其他地区的被判黑社会罪的家属来找我们,希望代为申冤。从其中某些判决、材料来看,其确可谓荒.唐。

打击黑社会,是一件好事,赢得百姓口碑的好事。但是,您可能不知道,有多少人借着这个大背景,以打黑为由,假借司法,打击合法的企业主,强取豪夺亦或公报私仇。如果您不相信,我可以把手上掌握的几份判决递交给您,其荒.唐,令人发指,打黑背后的黑打,真的不是无中生有!

黑社会案件,往往涉案人多,案情复杂,为防止放纵罪犯,也为防止地方势力借机黑打,故此,我斗胆建议:省高级法院应该考虑将涉黑案件一律提到中级法院一审,黎庆洪案已经闹得沸沸扬扬,您可以从这个案子开始,邀请请全国媒体来听,公开审判,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这是最好的公关方式!

以上是我作为一个法律职业者,同时,也作为您的华政校友,小师弟,给您的两点建议,如有冒昧之处,相信您作为资深法律人,作为一个法律界的前辈一定能够体谅我们年轻法律人的一点用心。

此致

黎庆洪案37号被告人致贵州高级法院院长的一封信(黎庆洪案)辩护人:xxx律师

二零**年元月十七日

有关法院提升案件质量心得体会范本六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工作回顾

20xx年,我院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服从和服务市委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议和决定,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努力实现司法公正高效

一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932件,同比上升25.7%;审(执)结20633件,同比上升18.2%。指导基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04112件,同比上升33.8%;审(执)结94229件,同比上升28.6%。司法绩效继续名列全省第一。

依法惩罚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审理刑事案件1504件,判处罪犯2748人。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群众安全的犯罪,审理涉黑、故意杀人、绑架、“两抢一盗”、诈骗等案件480件768人,对实施抢劫杀人犯罪的被告人刘成来、曾国安等依法判处死刑。依法治理社会突出问题,审理毒品犯罪案件339件531人,对贩卖冰毒50余公斤的罗光建、刘坤、刘飞依法判处死刑。审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52件271人。审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7件30人,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被告人黄立祥等人从严惩处。依法严惩侵害妇女权益犯罪,审理强奸、猥亵、拐卖妇女等犯罪案件27件。审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2件29人,其中副厅级以上4人。加大对行贿犯罪打击力度,全市判处罪犯37人,同比上升23.3%。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70件125人,对未成年犯加强挽救、帮教,推行审前社会调查、圆桌审判、心理评估、轻微刑事案件和解等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理方式,对45名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对9名残害未成年人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继续推进量刑规范化,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的48人适用管制、缓刑等非监禁刑。强化证据审查,严格排除非法证据,依法保障辩护权利,防范冤假错案。

依法化解民事商事纠纷,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审理民事案件3865件、商事案件6902件,同比增长26.5%,调撤结案2776件,调撤率26%。审理婚姻家庭、继承和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纠纷等案件657件,会同有关部门出台《长沙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颁发人身保护令8份。审理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案件894件,同比增长35.3%。审理涉军案件19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理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49件,新一佳、华润万家等超市被判十倍赔偿。审理民间借贷案件995件,标的额8.5亿元,引导民间融资秩序理性回归。审理金融借款、互联网金融、信用卡纠纷等案件223件。审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服务、房屋租赁等案件1630件。审理企业兼并、强制清算、股权转让等案件129件。审理劳动争议案件1391件,成功调处三一重工、杨子冶金、长沙重型机械公司劳动争议集团诉讼案。审理知识产权案件1184件,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怀化正好制药有限公司与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一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十大创新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117件,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9件,办理涉台司法协助事务5项,依法维护外商与港澳台同胞合法权益。完善送达制度,推行互联网电子送达,提高送达效率。简化财产保全工作流程,及时有效进行财产保全。规范民商事案件审限审批,建立审限提示、预警、通报制度,实现未结案件动态零超审限。

依法解决行政争议,维护和谐的社会管理秩序。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953件。审理刘某某等非正常途径进京信访治安行政处罚案件112件,甘某某等不服拆除违法建筑行政强制案件205件,城市公共客运管理行政处罚和强制案件27件。审理涉省、市重点工程建设案件485件,指导和监督基层法院办理非诉执行、司法强拆案件2118件,依法推动全市拆违控违行动、桐梓坡大板房棚户区改造、大同小学改扩建等工作。严格执行司法审查标准,判决撤销行政行为、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案件79件。审理国家赔偿案件33件,确保受害人依法获得赔偿。采用交叉管辖、提级管辖审理案件8件,增强当事人对裁判结果公正性的认同。安排资深法官到省、市行政机关授课30余次,发布《20xx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24条。

依法履行审判监督职能,纠正错误裁判,维护司法权威。审理再审案件184件,其中,维持原判82件,改判59件,发回重审16件,调解和撤诉16件,其他11件。依法对彭桃生诈骗案再审宣告无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规范行政申诉复查和听证程序,受理行政申诉复查案件29件,全部依法审结。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共审结减刑、假释案件5751件,对7名不符合条件的罪犯收监执行。依据全国人大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依法审理特赦案件,圆满完成特赦工作任务。强化网上裁前公示、开庭审理等措施,实现“三类犯罪”减刑、假释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发布《审判监督白皮书》,向社会公开审判监督十大典型案例。

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破解“执行难”。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27880件,同比上升40.9%,标的额106亿元。强化强制执行措施的威慑作用,组织开展打击拒执行为专项行动,采取限制出境1838人次、限制高消费14684人次、司法拘留557人、刑事拘留15人,将17313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黑名单”,当事人自动履行率同比上升7%。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利用网络查控、远程指挥、快速反应等功能成功对长沙新港码头2700余吨钢材予以强制执行。继续开展“小额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执结涉农民工工资等民生案件3052件,标的额7308.9万元。按照省高院统一部署组织“百日执行大会战”,化解执行积案3303件。首创执行公益活动,为刑事被害人家属争取公益捐赠18万元。

二、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不断完善审判工作机制

一年来,我院重点组织实施司法改革任务5项,其中中央确定的试点改革任务3项,市委确定由我院牵头的2项,同时配合其他部门完成17项,审判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适时启动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健全符合审判规律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明晰审判组织权限和审判人员职责,制定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权力清单。突出审判委员会统一裁判标准的职能,依法合理确定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范围。建立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终身负责制,明确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程序,完成司法责任制改革基础工作。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院庭长审(执)结案件768件。选择天心区法院试行审判长负责制、宁乡县法院5个农村法庭试行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为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积累经验。

顺利完成立案登记制改革。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废除不符合规定的内部文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符合立案条件的全部当场立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诉权。成立诉讼服务中心,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立案、预约立案20次。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多种方式引导群众准确理解立案登记制的规定,正确行使诉讼权利,防范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立案登记制运行以来,行政案件同比增长70.6%,国家赔偿案件同比增长33.3%,实现了立案审查制向立案登记制的平稳过渡,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

全面实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根据全国人大会授权,在全市法院推行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试点,健全速裁案件专门审判组织,配套开展裁判文书精简与说理改革,探索建立“即诉即审”工作模式,共审结刑事速裁案件622件692人,平均审限缩减至4.5天。

扎实推动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实行诉访分离、依法终结,努力解决入口不顺、程序空转、出口不畅问题。加大再审复查力度,审理申请再审、申诉案件289件,依法决定再审38件。探索建立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制度,把信访当事人引入依法理性信访轨道,努力实现息诉息访,进京访同比下降9%,案访比同比下降29.4%。加强信访窗口规范化建设,继续坚持“五心接访”,畅通信访渠道,实行网上信访、远程视频接访。落实院长接访、信访积案包案责任制,接待处理来信来访3310人次,依法处置缠访闹访56起。推进司法救助制度规范化,向5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8万元。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贯彻公开审判原则,开展庭审网络视频直播118次,网民浏览量达28万人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65598份,其中我院14244份。加大执行公开力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部分市民见证执行26场次。继续组织开展“长沙法官为您送上一点建议”系列活动,扩大参与受益面,帮助企业和群众防范法律风险。健全“法院开放日”长效机制,向公众敞开法院大门。完善青少年普法教育机制,组织“送法进校园”活动32次。推送审务微信58期,召开新闻发布会10场,与省、市新闻媒体联合制作法治栏目5档,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传。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市人民陪审员增至2276名,共参审案件29110件,一审案件陪审率达43.1%。

三、切实加强法院建设,全面促进审判事业发展

一年来,我院紧紧抓住队伍建设这个关键,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实现审判能力稳步提高和审判事业健康发展。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和上级法院党组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扎实开展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党支部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持中心组学习和班子成员讲党课制度,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举办法官论坛、司法礼仪讲座、主题演讲比赛系列活动,培养法官职业道德和司法良知。广泛开展“远学邹碧华,近学张虎”活动,组织新任命法官向宪法宣誓,教育全市法官忠诚司法事业,坚定法治信仰。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建立动态培训机制,实行分级分类培训,健全教学师资库、精品课件库、案例库,共举办各类培训10期,培训法官和人民陪审员2558人次。开展庭审观摩、岗位练兵、办案竞赛、审委会委员评庭议庭等活动,组织庭审、裁判文书和审执流程信息专项评查,引入第三方随机评查文书1000份,提升法官法律适用、庭审驾驭、文书制作的能力。组织干警参加“一推行四公开”“一进二访”活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注重青年干警培养,完善青年法官导师制和青年干警双向交流制度。强化审判理论和司法实务研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82篇,19篇论文荣获国家级奖项,13案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

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责任告知制度,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开展解决执法办案中不作为乱作为等专项整治活动,纠正“四风”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建设长效机制,确保审判执行权力规范运行。组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专题学习,编发典型案例,开展廉洁司法警示教育活动12场次。抓住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内网和手机短信在节假日进行廉政提醒并加强督查。选任18名廉政监察员,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全面开通举报网站,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受理群众举报和控告投诉286件,办结277件。加强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开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4次,组织明察暗访12次,通报违反纪律的干警19人次,诫勉谈话5人次,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理顺上下级法院关系,取消对基层法院考核排名,变考核制为通报制,支持基层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强化业务指导,编发典型案例5辑,把院庭长深入基层法院定期开展业务指导纳入工作考核。推进“两庭”建设,设立环境资源、民间借贷、金融债权、物业纠纷专业合议庭。全市建成科技法庭82个,同步录音录像庭审5098次。新设人民法庭1个,新建和改建8个,全市24个人民法庭按标准全部配齐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审理案件13988件。完成信息化软件升级,启用裁判文书电子签章系统,实现数字法院系统、智能办案系统、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等一网融合。指导基层法院开展巡回审判,推广雨花区、宁乡县法院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芙蓉区法院“城管巡回法庭”的经验。鼓励基层法院结合实际积极创新,天心区法院大合议庭陪审模式、岳麓区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开福区法院“真快”诉讼通电子诉讼服务平台、雨花区法院青年法官讲师团、望城区法院人大代表听庭评议活动、长沙县法院庭前会议改革、浏阳市法院湘赣边区司法协作机制等,均得到最高人民法院高度评价。

自觉接受监督。围绕“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主题,深入开展“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构建法官律师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建成法律职业共同体信息平台,实现网上查询、网上立案、在线审查、电子送达等功能,让当事人和律师可以通过互联网参与诉讼活动。向市人大会专题报告司法公开工作。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意见、提案215件。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执法检查1960人次。创新代表、委员联络方式,编辑手机报及时报告法院工作。积极配合市政协民主监督员开展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审判监督与涉诉信访改革”专题研讨会,接受工作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及其他社会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审理检察机关刑事抗诉案件20件,民事抗诉案件5件,其中维持12件,改判和发回重审13件。

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涌现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等先进典型,共13个集体、2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79人获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荣誉天平奖章”,2人入选首届“长沙市十大法治人物”。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不足:有的法官能力不强,少数案件审判质量效率不高、效果不好;个别法官违背职业道德,司法作风不实,群众反映强烈;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不能适应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涉诉信访和执行难等问题还没有根本性好转。案件数量持续快速增长,法官超负荷办案,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加剧;一些当事人依法维权观念淡薄,缠诉闹访、伤害法官事件时有发生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xx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xx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的整体工作思路是:以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严格依法履行职能,主动适应发展新常态,自觉践行发展新理念,着力提高审判质效,着力推进司法改革,着力打造过硬队伍,为长沙率先建成全面小康加快实现基本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20xx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服务大局,更加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通过公正司法、提高办案质效、在个案处理中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市委的决策部署提供司法服务。建立宏观经济形势研判机制,妥善化解实施“三去一降一补”过程中各类涉诉矛盾纠纷,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司法支持。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打造“双引擎”“两高地”提供司法保障。高度重视小微型企业因资金断裂引发的涉诉案件,在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尽可能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发展生产。审慎审理涉及民间借贷、房地产买卖、股权转让、企业破产、强制清算、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案件,依法制裁违约失信行为,营造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妥善审理涉及选举权、被选举权等案件,依法保障人民民主。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健全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机构,推动建设“两型社会”,促进绿色发展。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和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推进平安长沙建设。依法严惩腐败犯罪,共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认真执行行政诉讼法,依法化解行政纠纷,支持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社区矫正联动机制,加强诉非衔接、诉调对接,探索建立法院专职调解员制度。加大法官以案释法工作力度,广泛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推动法治长沙建设。

二、坚持司法为民,更加主动回应司法需求。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规范诉讼服务标准,丰富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的便民利民措施。坚决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集资、组织领导传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及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妥善审理涉及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以及涉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案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化解涉扶贫开发的各类纠纷,促进精准脱贫,实现共享发展。加大执行力度,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网络查控作用,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机制,提高实际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最大限度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创新司法救助举措,充分发挥诉讼费缓减免制度作用,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依靠人民法庭贴近群众的优势,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增加诉讼担保主体,拓展新的诉讼担保方式,引入保险担保机制。着力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在全市推广法律职业共同体信息平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三、坚持问题导向,更加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加强司法改革的组织领导,认真完成中央、省市委各项司法改革任务,指导宁乡县法院做好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等四项重点改革试点。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做好立、审、执对接工作,防止立案难转化为诉讼难、审理难、执行难。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主审法官与合议庭办案机制、院庭长审判管理和监督机制、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实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继续抓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加快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与裁判文书说理改革。深入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改革选任方式和参审方式,完善随机抽取、均衡参审和退出机制,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职权,提升人民陪审员制度公信度。完成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建立“诉访分离”、信访终结制度,规范信访秩序。大力推进“三大平台”应用,全面实现生效裁判文书网上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四、坚持从严治院,更加有效提升司法公信。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严格法官准入,加强法官在职培训,努力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持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贯彻《准则》和《条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精心打造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深入整治“六难三案”,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廉洁司法教育,探索建立“全天候”“全时段”监督机制,全面防控廉政风险,大力度实施非法干预记录与曝光惩戒制度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完善法官业绩科学评价体系。积极落实法官职业保障,维护法官尊严和司法权威。协调解决基层法院人案矛盾,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提升基层司法水平。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好司法改革的专题报告,以监督促公正。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描绘了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面对发展的新起点、改革的新任务、社会的新期待,人民法院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决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真抓实干,为把长沙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品质和湖湘文化特质的现代化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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