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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美育活动心得体会报告 政治美育活动心得体会报告范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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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美育活动心得体会报告 政治美育活动心得体会报告范文(三篇)
2022-12-31 21:21:25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政治美育活动心得体会报告一

县自然资源局是在原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局和县林业局基础上新成立组建的正科级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承担实施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履行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调查和确权登记,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对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负责测绘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组织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全县造林绿化工作,管理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等二十余项职责。

县自然资源局机关设有12个职能股室,设置派驻机构26个(国土资源所和林业站),下属事业单位13个,其中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2个,其余均按照股级设置。县自然资源局共有在编在岗人员248人,其中核定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222人。

县自然资源局党政班子成员共有8人。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于2019年4月成立,班子由7名成员组成,其中党组书记1名,党组副书记2名,其他党组成员4名。下设党支部7个,现有党员154人,均为正式党员。

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先后被立案调查27人次,其中重处分2人(均为降低岗位等级),党内警告处分12人,记过处分2人,通报和诫勉问责12人,函询4人次。

2017年12月,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自然资源局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常规巡察,向县自然资源局反馈巡察问题31项,经过努力,县自然资源局全面完成了问题整改,巡察整改以后,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工作,积极适应新形势任务要求,牢固树立“清廉、高效、务实、为民”的服务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以生态建设为主的自然资源发展战略,取得了丰硕成果。目前,县自然资源党组运行顺畅,班子团结和谐,干部队伍肯吃苦、敢担当,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认真,党内政治生态健康洁净。

虽然县自然资源局政治生态建设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但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十二个方面的内容,结合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联系局实际情况,全局政治生态建设中还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针对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党风廉政建设良好态势继续保持等问题方面,存在党组具体履行相关职责方面抓得还不够实,研究还不够深入,措施还不够具体的问题。一是党员干部主要工作时间和精力较多用在业务上,在研究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上花的时间和精力还不够,对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管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例如,党支部每次组织召开学习或会议时,总是有党员干部缺席,总在强调业务繁忙,无法抽身参加学习或会议;二是班子成员间、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间的谈心谈话、思想交流、沟通还需要加强,班子成员在履行“一岗双责”上还存在有一些不足。比如,有班子成员在开展谈心谈话工作上做表面文章,谈话内容事前没有准备,没有针对性,泛泛而谈,流于形式,不能发挥谈话的真正作用;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没有及时跟上,抓党风廉政建设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例如,全年主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次数较少,还停留于满足上级要求的基础层面上,对于本单位个性问题分析不足,措施缺位。

(二)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体党员干部自觉按照要求执行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问题上,依旧存在具体落实的主动性上还有欠缺,精神实质还吃得不透,联系工作实际还不够紧密,先进理论指导具体实践效果还不明显的情况。一是在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实还不到位。例如,全县国土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严重滞后,没有按照规定及时开展,导致土地评估工作无法开展,群众怨声载道;二是对新时期自然资源工作定位不够准确,创新理念方式还不够,实施专业化精细化水平还有差距,如,新的机构成立以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存在无所适从的现象,对开展工作思路闭塞,缺乏务实举措;三是统筹推进全县自然资源事业发展缺乏一定的力度,存在部分“等、靠”思想,导致具有引领性和带动性的办法措施相对较少。例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上,上级已经有了大的政策,但部门对待问题的细化措施不够,造成工作之后,群众问题等不到有效解决。

(三)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纠治“四风”毫不撒手,坚决反对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等歪风邪气,形成了良好的机关风气的同时,仍个别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始终如一地讲原则、讲纪律的刚性还不够。一是存在以信任代替监督的问题。例如,王海东违规经商办企业案,充分说明局党组在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上存在以信任代替监督的问题,由于碍于情面,没有做到大胆管理,认真斗硬地批评教育;二是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统筹协调、融合发展方面用心用力不够,容易造成顾此失彼;例如,全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有部分业务相对繁忙的股室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参加学习培训。三是对“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解不够,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时显得急于求成,在抓细节、抓长效方面还有短板。例如,去年我局地籍地产股、不动产登记中心多次被群众反映“事难办,脸难看”。但党组在该问题上不愿动真碰硬,只是简单的谈话提醒,致使上述股室部门无动于衷,屡教不改。

(四)在厉行党内民主,扎实落实各项制度,党内生活民主气息浓厚,积极发挥党员干部主观能动性的问题上,还存在着落实制度不够规范、不够严谨的问题。一是存在个别时候碰头会代替党组会的情况。例如,在对林森村扶贫队员的人选问题上,不动产选定的黄成建并没有在党组会议上审议,造成选人不当,开展工作不力等问题,被县领导严肃提出了批评。二是党组研究重要事项时还存在事前调研论证不够深入、征求意见不够充分等情况,例如,在机构改革期间,对于我局划转人员的确定上,局党组始终不能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划定人员,导致多次上报的人员均不符合要求,人员转隶尚未落实到位;三是未能充分地调动党组成员、党外领导干部工作积极性,出现过个别班子成员过于恪守分管职责,分工不分家的责任意识不够浓厚,主动担当的精神还不强的现象。例如,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我局原党组成员李江同志对待有“风险”的工作选择绕道走,不服从党组工作安排,一味强调工作分工,与主要领导讨价还价,严重影响党组权威性。

(五)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服从大局、服务群众,保持了良好的政风行风,但在提高群众对自然资源工作的知悉度、参与度和满意度方面工作还不到位,措施还不得力。一是向群众宣传推介自然资源工作的渠道还不够、宣传引导主动性还不强,主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没有做到常态化,例如,全县违法用地行为屡禁不止,主要是因为人民群众对自然资源工作知悉度不高,导致对于用地行为是否违法模棱两可;三是对提升社评的方法还不多、路子还没有完全趟开,缺少纲举目张、执本末从的工作方法。例如,对于县自然资源局社会评价不高的问题,局党组始终不能拿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充实自然资源良好社会形象。

(六)对于规范干部的选拔任用,强化干部能力素质培养,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等问题,在具体操作中还曾存在不规范、不严谨、不系统的情况。主要体现在虽然在选人用人的导向上始终坚持按原则办事、按程序办事,没有“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情况的出现,但干部选任基础工作还有不够扎实的地方;中层干部轮岗交流还比较少;例如,曾出现党组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时会议记录不够完善,记录中出现全体参会人员均无异议的表述,未依次记录党委成员讨论发言的情况。再如,对于中层干部的人才储备不足,导致中层干部一旦请辞,业务工作便无法正常运转的问题。

目前,全局党员干部队伍思想状况总体上是好的,呈现出一种开拓进取、务实守矩的态势,但按照县自然资源局党员干部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应肩负的使命来衡量,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章、党史、党建知识的系统性学习相对缺乏,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结合得不够紧密,在党建理论学习上,个别还存在着应时应景、囫囵吞枣的现象。

二是有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青年党员干部虽然有朝气、有活力,但由于缺乏艰苦生活的磨砺,面对工作要求日益增加、行为规范硬性约束更多、群众关注度更高、监督的渠道和方式更加多元的情况,感觉工作压力比较大,思想情绪容易出现反复和波动。

三是个别党员干部进取精神缺乏,觉得工作枯草乏味,缺乏工作热情和冲劲,满足于既得成绩,放松自我要求,降低工作标准,缺乏攻坚爬坡、再创佳绩的信心和勇气。

四是少数党员干部创新意识欠缺,不能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敢突破常规和惯性思维推进工作,在机遇面前循规蹈矩、畏首畏尾,在挑战面前等待观望、庸碌无为,缺乏改革创新和敢闯敢干的精神勇气。

一是坚持把进一步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作为强化政治生态建设的思想基础,高度重视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充分结合当前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强化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小组集中学习和党员干部自主学习上再下功夫,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方法,着力提升学习效果,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人生观、政绩观和价值观,自觉做遵守和维护政治纪律以及其他各项纪律的表率,以坚强的党性和严明的纪律为政治生态建设打好思想理论基础。

二是坚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强化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手段,切实强化对机关党建工作制度的执行力,继续巩固加强“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断规范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组织实施,不断增进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广大党员的工作热情,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党员荣誉感,形成强大合力,为推进政治生态建设发挥最大作用。

三是坚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强化政治生态建设的核心抓手,全面强化风险防控,在完善机关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切实构建起前期有预防、中期有监控、后期有处置的防控机制。完善局机关内控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制度对于防控风险有针对性、有操作性、有可行性。继续纠治“四风”,重点整治机关庸、懒、散、慢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严格落实党规党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问责要求,保障机关廉政防控机制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建设机关清正廉明的政治生态环境做好保障。

有关政治美育活动心得体会报告二

“一把手”在班子中处于关键位置,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2020年,省委积极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在省纪委监委协助下探索实行党内政治监督谈话制度,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深化同级监督,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

“得知省委主要负责同志找我谈话,一开始我的心情比较激动。”日前,某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向记者回忆起接受党内政治监督谈话时的情景,印象清晰如昨。

但是这份激动在谈话开始后有了一些微妙的变化。谈话时,谈话人对谈话对象先做了总体评价,然后直指他在地方工作存在的3个问题,包括脱贫攻坚有短板、环境污染有反弹等。“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而且用数据说话,让我红脸、出汗,又醒脑、提神。谈话后我立即回去传达整改。”该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说。

如何强化同级监督和“一把手”监督,一直是纪检监察工作的薄弱环节。去年5月,省纪委协助省委制定并试行了《省委开展党内政治监督谈话办法》,明确由省委书记同其他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谈话,省长同其他省政府党组成员、市长谈话,省委常委、党员副省长同分管部门党组织书记谈话。谈话过程中,除谈话领导和被谈话干部外,纪检、组织部门负责人同时在场,谈话时第一步介绍谈话目的,第二步进行干部评价,第三步严肃指出存在问题,第四步提出整改要求,第五步听取被谈话干部意见建议。

“省委书记找市委书记谈,市委书记找县委书记谈,上级党委抓下级党委,突出的是党委主体责任,产生的是以上率下的示范效应。建立党内政治监督谈话制度,就是要有效破解党政一把手等‘关键少数’监督难题。”省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孙自权说。党内政治监督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时间安排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前,主要采取一对一谈话方式,并安排专人全程记录。指出问题的同时,谈话人也会听取被谈话干部的说明和意见建议,在互动交流的氛围下把情况谈清楚、讲明白。

据了解,党内政治监督谈话开展以来,省市县三级党委共谈话4861人次,其中省委开展谈话70人次(中管干部21人次、省管干部49人次),省辖市党委开展谈话724人次,县(市、区)党委开展谈话4067人次。近期,省委又组织对省属高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开展谈话,有序扩大谈话覆盖面,进一步推深做实政治监督谈话。

“谈什么?怎么谈?”是决定政治监督谈话效果的关键。

“政治监督谈话既不是一般的工作性沟通性谈话,也不同于诫勉谈话、廉政谈话,核心任务是强化政治监督。而是否做到‘两个维护’,是开展政治监督谈话的核心。”省纪委监委政策法规研究室主任柯常松表示,政治监督谈话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两个维护”、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指出问题不足、提出整改要求。

“问题导向是设计谈话提纲时的重要原则。”省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郑斌告诉记者,正式谈话前,省纪委监委会提前梳理汇总省直各单位提供的综合考核、选人用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材料,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时掌握的情况,对各地各单位政治生态状况和领导干部个人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用大数据为谈话对象精准“画像”,会同省委组织部形成初步谈话提纲。“每个问题都要做到切中肯綮,不痛不痒的问题一概不提,要提就要直戳领导干部‘麻筋’。”郑斌说。

皖东某县民营企业众多,发展势头良好。但近年来,被查处的领导干部不同程度地与私营企业亲而不清。这一情况被作为主要问题列入政治监督谈话提纲。所属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开展政治监督谈话时,当面点明问题:“前几年发生的一些案件说明你县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要引以为戒,进一步修复政治生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你作为县委主要负责人,必须给予重视,既要鼓励帮助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引导干部坚守纪律底线。”

“以往搞监督有顾虑,怕问题讲得不准,下级或同级‘轻则不服气,重则生怨气’。”该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说,政治监督谈话有目标、有程序,问题设置精准,是党内监督的有效抓手。

政治监督谈话不能一谈了之。推动落实主体责任,推动问题整改是政治监督谈话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去年5月,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对皖南某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开展政治监督谈话时指出,该市在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推进相关创新举措方面还存在不足。该市委高度重视谈话指出的问题,扎实开展“融杭接沪突破年”行动,与杭州市累计交流互访1800余次,建立交流机制190项,推进合作事项471个。在该市举办的第二届发展大会上,总投资近500亿元的99个项目进行了集中签约,其中来自长三角区域的投资企业占比达65%。在持续推动理念接轨、做好规划对接、加强产业协作的同时,该市还聚焦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科创产业协同发展、生态环境共同保护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有力措施。

带着问题来,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柯常松告诉记者,我省将政治监督谈话有关情况经省委审定后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并纳入廉政档案和“三案”精准管理,同时建立谈话后续整改“两报一看”机制,督促抓好整改,形成政治监督谈话闭环。

据了解,一些地方正在积极解决政治监督谈话中指出的问题。皖北某市针对“脱贫攻坚有短板”彻查边缘贫困人口,目前已排查出“长期务工不归,亲友以为其在外定居,实际沦为流浪乞讨人员”的32人,纳入贫困户帮扶。皖东某市针对“新型产业块头不大、竞争力不强”问题,开展重大项目攻坚,谋划实施总投资超万亿元的1500多个项目,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助力“六稳”“六保”。

有关政治美育活动心得体会报告三

党的政治纪律是党的纪律中最重要、最根本的纪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是立党之纲、治党之需、强党之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强调指出: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是向全党发出的行动号令,也是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政治要求。为此,我们必须自觉执行政治纪律,维护党的权威,推进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然而,在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仍然存在一些不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甚至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亟待深度剖析,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本文结合实际,就此进行一些粗浅的探讨和研究。

调研表明,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是能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这是取得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重要保证。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确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意识淡化,政治纪律执行不力,违反政治纪律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其主要表现呈现以下“四性”:

(一)政治上的迷茫性。一是政治方向偏向。有些党员干部针对我国改革发展进程中遇到矛盾和困难,比如贫富差距拉大、行业分配不公、少数人价值观扭曲、一切向钱看等,就在政治方向把握上摇摆不定,甚至把此类问题归结为改革开放造成的。二是政治立场偏移。有些党员干部实为政治上的糊涂人,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不鲜明。比如有的人在对反腐败斗争形势正确判断上,没有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认为:反腐败越反越多,积重难返。而有的又对身边违纪者睁一眼闭一眼,查处时说情开脱,袒护包庇。有的对当今自上而下开展的作风建设、群众路线等工作,不是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而是做局外人,持观望态度。甚至错误地认为作风建设、群众路线做做样子,走走过场,阵风吹过,难以持久。三是政治言辞偏激。有些党员干部私下显能,口无遮拦,惯于传播小道消息,议论网上热门话题,甚至丧失党性原则,传播政治谣言、政治笑话,对党的重大政治问题说三道四,在社会和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

(二)思想上的片面性。一是于己无关论。有的党员将自己混同于普遍百姓,消极遁世,不问政治。认为自己无职无权,党的政治纪律没有遵守的必要;有的一般党员干部,则认为自己有职无权,党的政治纪律也没有约束的必要。二是民主自由论。有的党员干部在党内片面要求决策要民主、言论要自由,不能摆正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辩证关系。说了一些违反组织原则的话,做了一些违反政治纪律的事。三是自以为是论。有的不是全面、正确地理解中央精神,而是片面曲解原意,甚至把自己的不正确理解当成中央精神,使之在执行中变形走样。比如在执行党的强农惠农政策过程中,一些镇、村干部嫌工作麻烦,将强农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将应发到户的惠农补贴资金,违规套取、截留使用,严重背离了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精神。近两年来,已查处7件此类案件,对相关人员及时给予纪律处分。

(三)工作上的本位性。一方面重局部利益,轻整体利益。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缺乏大局意识,不顾国家整体利益,片面强调本单位本部门局部利益,对党和国家政策、上级部署的工作,有利争着上,难事绕道走,合口味的立马照办,不合口味的消极应付。有的强调以本地工作特色为由,对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另一方面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有些单位受自身利益的驱动,不从经济社会发展长远利益考量,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从而出现“利大快执行,利小慢执行,无利不执行”现象。比如少数行政执收执罚部门,踩红边线,打擦边球。少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以工作保密等为由,另设办事大厅,规避集中监管。致使“三乱”现象仍时有发生,严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

(四)行为上的自由性。一是阳奉阴违,我行我素。有少数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貌似“双面人”,对中央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或者消极应付,难以落实。有的党员干部参与组织讨论决定时,仍然存在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的违纪行为。二是信仰缺失,行为荒唐。有极少数基层党员干部政治信仰缺失,不信马列主义,信宗教迷信。不讲班子团结,讲团团伙伙。其行为完全丧失共产党员的立场,在干部群众中造成极不良影响。三是利益至上,违纪违法。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在政治上缺乏理想信念,行为方式上自由散漫,逃避监督,价值取向上追求个人利益至上。有的与不法商人打得火热,损人利己,损公肥私。有的甚至受利益驱使,蜕化变质,出卖情报,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比如2011年4月,该县查处县法院一法官周某某违纪违法案,因其政治纪律松懈,难抵金钱诱惑,迷失政治方向,通过互联网络,向境外敌特组织出卖情报,终因犯间谍罪,被依纪依法惩处。

(一)不注重理论学习,政治素质不够高。调研发现一些基层单位党员干部,只重业务培训,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不善于运用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去观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由于政治理论基础差,致使思想政治素质难以提升,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难以从思想上、政治上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不注重党性锻炼,纪律观念不够强。有些党员干部不重视党性锻炼、党性修养,放松了主观世界改造,致使党性不纯或不强问题仍然存在。突出表现为个人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弱化;本位意识增强,大局意识弱化;名利意识增强,公仆意识弱化。甚至极少数党员干部把强调政治纪律,视为束缚手脚,自认为只要谋求本单位利益,个人不拿不贪,就不是违纪违法。这样必然造成纪律涣散,难以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民主与集中、个人利益与党和群众利益的关系问题。

(三)不注重制度实效,执行力度不够强。有些单位党组织制度执行力不够强,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比如有少数党员干部不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能正确处理上级与下级、个人与组织、少数与多数、局部与整体之间的关系。有的自觉或不自觉地把民主与集中对立起来,导致民主不够或集中不够,从而影响执纪实效。

(四)不注重从严治党,教育、监管、惩处不到位。有些单位党组织,尤其是村级党组织治党不严,对基层党员干部思想上、行为上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闻不问,缺乏有效的教育和监管,甚至当党员干部违纪追究时,帮其说情开脱。有的党组织不抓经常性政治纪律教育,致使基层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化。有的党组织不坚持党的组织原则,党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一些基层党员长年不参加组织生活,成为不受党纪约束的“特殊党员”。有的党组织执纪不严,对违犯政治纪律者,认为蒙上“政治色彩”,尤其针对违反政治纪律言行,处分尺度更不好把握,因此得不到及时应有惩处。

(一)着力强化党章意识,增强执纪严肃性。党章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每一个党组织都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自觉维护党章。做到党章规定的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党章禁止的必须坚决纠正和查处。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把严格遵守党章,作为自己必尽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用党章规范一言一行,真正把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行见于效,切实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二)着力强化纪律意识,增强执纪自觉性。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增强纪律意识。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关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的一系列主要论述,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提出的新要求,学懂学透党章、党纪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自觉规范言行,明确守纪底线,二是创新教育方式,增强教育实效。坚持政治教育与理想信念、宗旨教育相结合,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增强政治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注重统筹规划,加强持续教育。把政治纪律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的整体规划,让政治纪律教育进入党校培训中,进入各单位党课教育中,切实使政治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传递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的正能量,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增强纪律意识,自觉做到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坚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坚定不移。

(三)着力强化制度执行,增强执纪持久性。严守政治纪律,执行制度是关键。一方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关键时刻听从指挥、重大方针坚决贯彻,具体规定严格执行、日常生活严守规矩。另一方面,扎实抓好党内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函询和问责等制度落实,查找和解决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予以整改。同时针对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和部位,查找违纪的深层次主客观原因,及时制定和完善政治纪律规定,增强政治纪律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四)着力强化查处力度,增强执纪有效性。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一是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促进党的团结统一。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防止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三是跟进重点时段、关键环节,加强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常态化检查。要强化新政策出台、重要会议召开等敏感时期的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严明政治纪律;要强化重点人员的检查,突出新党员、新任干部、新进班子成员和离退休干部,及时纠正违反政治纪律的人和事;要突出重点环节检查,定期对网络设施、传播媒体、涉密载体等情况进行清查,防止发生网上政治问题。四是要加强对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吃、住、行、医、学等方面入手,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对违反政治纪律的人和事,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执行政治纪律监督不力的,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

(五)着力强化主体责任,增强执纪示范性。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自觉作好表率,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维护政治纪律,又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坚决同一切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强化纪律“铁”的意识,强化按制度办事的意识。要把执行政治纪律贯彻于履职全过程,切实守住“底线”、不踩“黄线”,不越“红线”,以自身的示范表率作用,促进从严治党、严明执纪要求的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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